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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凉人崛起-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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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心充仁义的正确的人。

    人们都有只属于自己的苦难,每种在他人看来惨痛的经历对其人而言都是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是不必分其对错的,无论是马玩幼时与大狗抢食还是关羽被通缉后的流亡生涯,只要一息尚存,不被生活击垮,相信都会拥有好的人生。

    一行人中只有马玩除夕时带回来的好友杨丰与大伙并不熟悉,因为都比较信任马玩所以没人多问,只不过杨丰真的很特别。

    从启程之时开始杨丰就在脸上带着木制的祭祀鬼面具,马越不清楚是什么材质做得但想来是槐树桃木一类的结实木头制成,除夕夜时在家中马越见过杨丰的面目,其人眉星剑目长得俊美非常,高挺鼻梁樱桃嘴,皮肤白皙甚至可比女子,这幅容貌若长在女子身上必可迷倒许多男子,奈何男儿郎不是女娇娥。

    杨丰看上去二十来岁,身高七尺五寸左右,比马越高一些与马玩相差无几,身材也看不出但手指关节粗大马越无意间瞟到他的手心厚茧居然看上去比关羽还多。这是个用刀剑的高手,并且一路走来无论队伍行进快慢他始终在马车左方防备危险,没有一刻掉队,骑术想来也是不错。

    傍晚,一行人在渭水河畔歇息,马玩在河里抓到一筐肥鱼,古塔儿在路上猎到两只野兔此时正挂在篝火之上烤的金黄。

    在河边洗了把脸,看杨丰坐在河边就着一块大石头磨着一柄二尺短剑,马越便凑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说道:“杨大哥,你是哪里人啊?”

    即便是杨丰自从过年之后一直住在彰山村,可马越却没有和他说过几句话,他这次一搭话就连杨丰都觉得有些诧异的向后扭头看了一眼。

    发现没有别人马越就是在跟自己说话,杨丰眯起一双杏花眼笑道:“三郎在跟我说话啊,我是地道的酒泉乐馆人,听猴子说三郎去过酒泉是么?”

    不得不说杨丰笑起来非常好看,马越苦笑道:“的确去过酒泉,但只是路过。”

    杨丰将短剑搁置一旁,盘腿眼望星空仿佛在回忆些什么,说道:“酒泉是个好地方。”

    马越不知可否的点头,他又想起了那时黄沙漫天的荒漠中无边无际的绝望,想起来那些一路同行却永远沉睡在沙堆里的男人们,想起来教他吹奏羌笛的少年。

    可惜,他们都永远不在了。

    叹了口气,马越问道:“酒泉那边大幕无边无际,丰哥你和猴子哥是怎么回来的?”

    “大幕?你们当时走的一定是昭武那条路,那边是前往驹衍的路,中间被大幕所阻挡,其实只要不在幕暴的时候前行几天就能走过去,只是你们运气有些不好。”

    点点头,马越也觉得当时运气太糟糕,被一票卫家死士像狩猎一样追着咬了一个月,商队识途的老人全死光了才入了大漠,最后更是就剩了十几个人活着回来,运气真的是背到家了。

    想到这里,马越苦笑一声道:“其实也不算运气不好,至少捡了条命回来,现在还能在河边休息,已经很好了。走吧杨哥,我们去吃鱼。”

    时节已然开春,河水也早已解冻,只是众人身上的牛皮衣还并未脱下,夜晚有凉风拂过因为有篝火的存在众人也不觉得寒冷。

    众人随马车带着一坛烈酒用来路上驱赶寒冷,不过此时此刻有烤鱼烧兔一干豪杰猛士为伴,便每人轮着喝上几口也是人生之大乐趣。

    幽幽的羌管中,马越吹着一曲白云,笛声悠扬环绕在河畔。

    “马家哥哥,这个曲调叫什么?真好听。”

    “这是羌笛,幼时一个伙伴教我吹的,曲子叫白云,讲的是一对男女相爱的故事。”

    人类的友谊许多时候让你仔细想想却毫无头绪,最大的根本就是在你生命的那个时间节点上你们风雨同舟,有着相同的经历相同的感情,这才是契机,若再加上志趣相投那就多半能够成为好友。如同杨丰,在这个恰好的时间里他被马玩带到了这个小团体中,众人一路而行不过一个夜晚的时间便使大伙都互相有了了解。

    渐渐入夜,男人们畅谈的声音淡去,林间小动物的声音也淡去,虫声鸟叫渐远,仿佛整个河畔都陷入睡眠,马车中,盖着厚皮毯的裴莺儿轻轻挑起窗帘,看着明亮的月光洒在那个怀抱劲弩眺望远方的年轻身影上,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

    这种被人所保护的感觉很好。

第六十九章 蒸蒸向好

    杨丰,幼名杨阿若。酒泉人乐馆县人,与马玩为同乡,有一手高超的击剑本领。经过一夜畅谈一行人都互相有了很大的了解。尽管马越不知他为何会与马玩一同来到他的身边,但通过夜晚的只言片语马越知道,杨丰回不去他的酒泉了。

    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可能是他在酒泉犯了罪。

    无论如何,至少当前看来杨丰是个可用之才,作为马玩好友也不大可能怀有其他目的。即便如此马越还是不太信任杨丰,当夜他看了前半夜,马力看了后半夜。

    车队匀速前行,宽阔的官道即便是凉州依旧能够容得八马并行,马越左手驾着秃鹰右手擎着长刀,面上漫不经心实则随时注意着周围的情况,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官道上时常会有流通中原西域的豪商带着护卫走动,不过那些西域商人在官道上看到马越这么一众披甲执锐的年轻武**多都躲得远远的,有众多护卫的商人都是如此,更别说那些平民百姓了。

    这年头兵荒马乱,谁都无法保证面前威风凛凛的汉家军士会不会在你转身便卸下伪装的面具化身乱军斩下你的头颅。

    轻车简行一上午,众人已经出了凉州,抵达司隶校尉部。

    已经时至午后,裴莺儿从车中探出身子来,对马越说道:“马军候,现在走到哪里了?”

    马越看着不远处隐约显出踪影的河流对车内巧笑嫣然的裴莺儿笑道:“裴小姐,我等已经出凉州进入司隶校尉部,临近淇水。”

    接着裴莺儿说道:“怎么是司隶,军候,我们干嘛不走北地入并州至河东呢?那条路更快更近,关卡税务也少一些。”

    马越抓紧了缰绳,目视前方笑道:“小姐有所不知,如今鲜卑部落大人新死,世子抢着大人的宝座闹得不可开交,边地可不太平。”

    裴莺儿捂着嘴巴轻斥一声道:“那北地的百姓可怎么办?”

    马越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他问道:“小姐可是累了?距离城池还有半天路程,我等可在林中休息片刻。”

    裴莺儿小脑袋点的像是小鸡啄米,三天的马车颠簸早就让她受不了了,身上没有一处不酸痛,立即说道:“多谢军候啦。”

    马越应诺,抬起左手做了个手势,秃鹰奋然张开双翅飞入云中。

    只一会,散落于前方的探查情况的马玩与杨丰便赶了回来。

    看着众人风尘仆仆马越说道:“辛苦了,大伙前往林中喂马休息,半个时辰后再继续赶路。”

    胯下马儿打了个响鼻,马玩一跃而下拍了拍马越的肩膀道:“三郎现在越来越有当家人的模样了。”

    古塔儿赶着马车在路旁空地停下,小心翼翼将裴莺儿扶下马车,这个黑汉对马玩说道:“那是,主公怎么会没有主公的模样。”

    众人进入林中,马越虽然下马右手却始终握着腰间缳首刀,他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他不是他第一次出远门了,但他相信,小心无大错。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带队出行,第一次是带领羌族恶少年前往并州接应马腾,上一次前往金城是跟随董卓,董卓一路上无所畏惧近乎横行,他没有董卓的声望,也没有董卓的实力,他只能处处谨慎小心。

    其实他很佩服董卓,甚至是崇拜。

    董卓可以无所畏惧横行霸道的那种一往无前的豪杰气概,他也想要拥有。但他没有,甚至无法让自己拥有,董卓收揽人心从未想过权谋心术,这就是他所佩服的董卓。

    你缺钱?好,我给你。

    你没有好兵器?好,我给你。

    你想要一匹马?好,我给你十匹马。

    你没有名声家境贫寒?好,跟我来,我给你名声。

    你缺什么他都有,你想要的他就给你,所以他不需要收揽人心,他冰山一角的付出就能让人死心塌地跟着他,试问一个人可以给与所有你所想要的却不敢想的,你怎么能不愿意跟随他鞍前马后?

    而马越呢,几年前还只是彰山中砍树都嘣斧头的无知弱少年什么都没有,身边可堪大用的也就只有身为杀人逃犯的关羽,还有血统与生俱来的大哥马腾二哥马宗,甚至可以说几年后的今天,他的一百精骑也是因为他拥有的声望,升做军候,大家信服他的实力,才愿意听他号令。

    他的声望怎么来的?尽管有他独闯并州救兄的成分,但更多是董卓带他去金城,让他出阵与人争斗得来的。若没有董卓他就不知道金城的演武,没有那次演武即便是老师梁鹄都不会信服他的实力让他得到如今的军候之位,这,就是董卓比他强的地方。

    他这个心思深沉两世为人的灵魂被董卓如此对待都有些动心,不由得都生出一种为董卓效力的想法,别说别人了,看他大哥马腾,再是大汉伏波将军之后,不也曾被现实逼得走投无路,如果不是当时马越拦下马腾,也许他马家兄弟如今已经是董卓的座上将领了。

    这就是董卓的人格魅力,没有丝毫内敛,狂放不羁地向世人展现着自己的能力,从不担心失败,或者说他认为,他永远都不会失败。

    马越还差得远,尽管他现在武力小有所成,练兵不错,无论真假他也有一颗仁义之心也不错,也有许多人愿意跟随于他,可对于自身的能力他始终无法放开展示,若非他字字诛心地想执着一柄手术刀剖析自己的内心,他甚至不知道他究竟有什么才能。

    很快吃过午饭,马越看着始终跟在身后的古塔儿,百步之外布置陷阱充当斥候的马玩,青石上坐着擦拭长刀的关羽,还有喂鹰的马力,拴马的杨丰,甚至还想到了随同梁鹄前往洛阳的彭脱与那一百精骑,凉州不知名道路上带着部落南迁的成宜,他笑了。

    他也有属于自己强大的地方,也有人愿意跟随他走上这么一生。

    日子曾经坏到不可收拾,没有再坏下去的理由,就只能蒸蒸向好,天天向上。

第七十章 北宫劫人

    官道如此宽阔,马越等人却不得不将马匹车辆让道,只因迎面走来了大队人马。这些羌人汉子体态雄健,腰跨弯刀臀携弓箭,骑高头大马身着皮甲头戴毡帽,风霜雕刻出充满沧桑的脸庞写满了桀骜不驯的气息。这样吃够苦头的好汉子,正是马越梦寐以求的精兵悍卒。

    马蹄踢踏轰响,这样的好汉子以百骑的数量八马并行霸占了整个官道,从马越等人身边疾驰而过。

    马越等人还来不及感慨,一阵风似的骑兵队又去而复返,精锐骑兵簇拥着一名年轻人直抵他们面前。

    “哟,让我瞧瞧,金城三战三捷的马越,某没记错的话你是董校尉麾下门客吧,还有参狼部李文候麾下勇士古塔儿,咦…鬼丰也在这,看来今日北宫玉运气不错,路遇尽是凉州勇士。”

    马越看面前这人有些眼熟,但他想不起来究竟是谁居然认识己方三人,随着面前年轻人自报家门马越才明白,这是凉州羌族最大一支部落酋帅北宫伯玉的二子,北宫玉。

    “我等见过少狼主。”

    北宫玉生的模样不错,继承了老北宫伯玉的桀骜模样,高鼻深目眼神深邃,只是个子不高,年近三十的他也就同十五岁的马越一般七尺五寸的身高,但他胯下黑马神骏,坐在上面足足比马越高出一头,盛气凌人。

    此时北宫玉满面笑容,“好说好说,不想司隶一行还能遇到如此多猛士…”随后目光从众人身侧扫过,看到象征着河东裴家的马车,北宫玉笑的更厉害了,“听说马三郎最近过的不错,搭上了凉州刺史府?”

    马越摸不准这北宫玉想做什么,略微颔首道:“有劳少狼主挂念,在下去岁有幸拜得刺史大人为师,跟随身侧听其教诲。”

    北宫玉摸着胯下骏马柔顺的鬃毛,诧异问道:“怎么,董校尉待你不好么?怎么转投梁刺史门下了?”

    “回少狼主,机缘巧合。”

    北宫玉蜻蜓点水一般点了下头,扭头对杨丰说道:“鬼丰夜闯羌营刺狼主,我还当你人间蒸发了,不想居然在此处遇到,你说…我若将这消息卖于治无戴,能换得几百骏马呢?”

    北宫玉这么一说,马越等人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杨丰脸色忽然大变,“锵!”地一声二尺短剑出鞘五寸,寒意逼人。

    “锵!”“噌!”

    不过一息之间,双方先前友好的气氛消失的一干二净,大片刀光闪烁,无论是马越六人的还是羌人骑兵俱是刀弓齐出,平滑的刀刃闪烁着令人窒息的气息。

    马越与北宫玉距离不过一马而已,此时带着铜毒的弩矢已上弦,如毒牙一般正对着北宫玉。

    “少狼主…这有些不妥吧。”

    “哈哈哈,不妥…谁能说我不妥呢?是裴家?还是董校尉?又或者是梁刺史?他们都可以说我北宫玉不妥,但你马越……够资格吗?”

    此时场中还能笑出声来的恐怕只有北宫玉一个人了,马越六人没一个是怂人,都是刀口tian血尸山骨海爬出来的勇士,尽管如此他们却也没一个人笑得出来。

    毕竟每人身上都有超过十把强弓上弦指着,箭矢上闪烁的寒光没人觉得射在身上能好受了。

    笑够了,北宫玉撇撇嘴,斜着眼睛看着马越说道:“我也不瞒你,前日父亲教我去裴家求亲,裴家人奚落了一番,说我是蛮夷胡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妈的,苍天有眼今天就让我逮住个裴家人。马三郎你是个好汉子,我不难为你。把马车里的人留下,你们就能离开。”

    “还有,别拿弓弩指着我,茫茫草原上想杀我北宫玉的人多了去了。老子还是好好站在这,拿弓弩指过我的人都死了。”

    即便北宫玉这么说,马越仍旧没有放下弓弩,他说:“少狼主,我奉命送裴小姐回河东,职责所在,还请少狼主收回成命。”

    北宫玉说的很对,可马越偏不。

    “嗬!”北宫玉有些烦躁地右手持鞭在空中甩出声响,喝骂道:“马越你是不明白么?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人留下,你活命。否则一声令下尔等命丧黄泉,还去哪里奉谁的命?!若你觉得有辱使命,随我一同入参狼羌,你等皆升百骑长!”

    杨丰看着前面马越持弩指着北宫玉的身影没有一丝动摇,叹了口气,他将短剑收回剑鞘,驱马上前对北宫玉说道:“少狼主,您大**量放他们走,杨阿若愿束手就擒,少狼主将我交予治无戴杨阿若也无话可说。”

    杨丰话音未落最前方的马越摆出一支手臂,开口说道:“杨兄不必如此,今日我等谁也不走,若少狼主执意如此便将我等一齐杀死,那我等便一同命丧于此,全了兄弟义气马越无怨无悔。”

    北宫玉说的很对很对,可马越偏不。

    “是战是和,全凭少狼主一念之间,若战参狼羌锐士必然可将我等六人斩于马下,但少狼主你与我仅有三步之遥,马越射术始终不好,但十步之内从未落空。少狼主将来是策御万骑的参狼酋帅,马越不过黔首小民,就看少狼主是否愿与马越赌上一把,是少狼主麾下精骑弓劲一筹,还是马越的弩矢更利了。”

    “竖子尔敢!”

    随着马越这么锋芒毕露的一句,百步之内的空气仿佛都已经下降至冰点,参狼百骑同时拉弓发出一片“吱哑”的响声,没有人敢喘一口粗气,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北宫玉与马越的脸上。

    生死,片刻见分晓。

    马越持弩的姿势很标准,标准的犹如教科书一般,一手于弩弓中部端着,另一手扣着弩机,越是这种时候,马越的头脑越清醒,他甚至有些自得。

    他看到了自己的进步。

    上一次被上百张弓弩指着是在并州骆县城外,滚滚黄沙中马越等人跪在中央,心头恐惧与愤怒胶着,大气不敢出一口。那时候汉将吕良跨坐马上趾高气昂,上百汉骑强弓劲弩只待一声令下便会将众人射个通透。

    这一次,大气不敢出的换了角色,北宫玉被马越问道沙哑都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在气势上马越更胜一筹。

    你说的是很对很对很对的,可我偏不。

    就凭你有勇士傍身,有强弓劲弩威胁,我就要对你卑躬屈膝,就要接受你的无理要求,夺走我所奉命守护的人?

    我的兄弟们更加勇猛,我们的弓弩宝剑更加锐利!

    男儿在世,要惧怕的有太多,恐惧能力不足世上无立足之地,害怕没有实力得到所欲珍宝。但正是因为这些恐惧的存在,才让人更有勇气去直面世道的不公!

第七十一章 逼退狼主

    北宫玉有些不自在,他怕了。

    身为凉州参狼羌一支首领部落的第二继承人,他在大汉北疆生活了快要三十年。从小到大他不知历经多少战役,无数生死。他见过许多生性凶猛或如他那个哥哥一般色厉内荏的凉州豪杰。

    却很少像马越这般让他感到刺骨寒意的少年。

    马越就这么持弩瞄着他,睁着狭长而明亮的眼睛望着他,没有后退一步。僵持良久,北宫玉的马鞭始终没有甩出,也没有下令出击。

    半晌,北宫玉收起马鞭,挥手道:“罢了,我们走。”

    羌骑踢踏,没有人再多说一句,走出百步,北宫玉回首问道:“马家三郎,当真不入我参狼?”

    马越没有说话,嘴角勾起摇了摇头。

    北宫玉走了,不再回头,但马越与北宫玉都知道,他们还会再见面。再见面是敌是友谁也说不清楚。

    羌骑背影隐没在道路尽头,“呼”地一声,几个人同时出了一口气,看着大伙的脸,马越笑了。

    随后,众人都笑出声来。关羽松开了紧握的长刀,杨丰也将短剑插回剑鞘,他们都早已做好了血溅当场的准备。马越吓退了北宫玉,对于他们来说是一场不动刀兵的胜利,足以扬眉吐气。

    他们笑的很大声,很长时间,直到将刚才胸口被压抑的那一口气笑的干净,笑够了,马越说道:“走吧,启程开县!”

    ……

    “令明,刚才你可有把握在鬼丰的保护下击杀马越?”

    羌骑扬鞭,在官道上带起大片扬尘,官道两旁树枝都被劲风带的呼啸阵阵,北宫玉一直很喜欢纵马的感觉,这让他觉得自由。从六岁学会骑马开始,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他便喜欢在草原上纵马奔驰,感受着天苍野茫很容易将心底的压抑抛之脑后。

    这司隶的天终究比不上凉州的蓝,草原上出生的汉子就该在草原上死去,北宫玉不喜欢汉人。但比起整个大汉版图上的汉人,他还是喜欢凉州人,无论凉州的是汉还是羌,他们有着同样的生存经历,血统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

    纵马奔驰在北宫玉身侧的庞德无声地摇了摇头,说道:“鬼丰尽管剑术高超,但想杀我很难,在马越身后那个捉刀的男人我不是对手。”

    闻言北宫玉一愣,诧异道:“那红脸汉子你都不是对手?”

    自从庞德去年投奔参狼羌北宫玉便将这个武艺高强的西北汉子视作心腹,数次危险中护得他周全,在最近吞并小部落的战斗中庞德的武力与指挥百骑作战的能力也让他高看一眼,如今庞德在北宫玉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如同左膀右臂一般,在北宫玉想来麾下能坐拥庞德这般猛将是他北宫玉的福气,庞德的武力甚至要比父亲北宫伯玉所依仗的沙场猛将更高一筹。

    刚才他曾想过忽然发难将马越等人击杀,只是因为古塔儿与马越都略有勇力,何况身旁还跟着一个在酒泉久负盛名的浑人鬼丰,担心事情发生不可控制的变化他才放他们一马,庞德说鬼丰的武力不被他放在眼里也在北宫玉的意料之中,可此时那个被他忽略掉的红脸汉子居然武艺比庞德还高,这让北宫玉感到诧异。

    “令明你说,那个红脸汉子武艺比你还高?”

    庞德点头,说道:“我与马越大哥同为边疆袍泽,曾受邀去他家做客,误将救过马越性命的土狗烹杀,当时十二岁的马三郎便抽出短刀在我腿上扎了一刀,庞柔把他踢开后来那个红脸汉子三拳两脚打的庞柔没有还手之力。”

    这么长时间,北宫玉也见过庞德的哥哥庞柔几次,对于庞柔的武艺也很佩服,一听庞柔被关羽打的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不由大为惊讶,让他更惊讶的是马越十二岁的时候就提刀扎过庞德。

    “不管怎样,马家三郎今天的表现真是让我刮目相看,看来日后还须与他修复关系,是个可用之才。当务之急是回去应付北宫伯,父亲大人年岁渐老,大哥庸才一个,我这做弟弟的自然要为他排忧解难。”

    马上的庞德对两北宫争位的事情不置可否,只是点头笑道:“想不到当时的小豆子都成长为这般模样了,这些小家伙成长的真是迅速。”

    “咦!”北宫玉诧异的扭头看了庞德一样,猎猎朔风将他披散在肩头的长发吹得凌空飞起,他笑道:“令明,你说马三幼时曾扎你一刀,怎么言语间也不见你对他有几分愤恨呢?”

    庞德爽朗一笑道:“哈哈,狼主说的什么话,马家三郎年少时扎我一刀,要想报仇我当时就报了,年少不更事我能理解,再说他大哥马腾在北疆曾为我挡刀浴血,二哥马宗更是多次救我于危难之间,兄弟之情怎能不顾。一刀而已,三郎年少某家又不年少。至多不与他共事罢了,庞某又岂是心胸狭隘之辈。”

    “好!这才是我等西北凉人的宽广心胸!单凭令明此言就当浮以大白!”北宫玉也被庞德的豪爽所感染,双腿一夹马腹就从队列中窜了出去“驾!全速奔驰,今晚我要在陇县与诸位兄弟把酒言欢!”

    看着一下子窜出好远的北宫玉,庞德刚毅的脸上浮出笑容。当初他离了马腾在凉州周转多处却又无处可去,一次偶然结识参狼羌少狼主北宫玉,从此二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所谓的志趣相投大致就是如此,你说的无论什么都是我爱听的,我做的什么都是你爱看的。

    很多时候效忠一个人并非是为了利益,更多的前提是要喜欢这个人,与这个相处的非常舒服,教人如沐春风。

    ……………………

    当晚,马越等人在开县宵禁的前一刻抵达县城,找到了落脚的客栈。众人足足叫了九道菜五斛酒,尽管这个时代推崇食不言寝不语,但对于这班来自凉州的大老粗根本没有这么一说,他们想说就说,无法无天没人能管得了他们。

    也就是开县坐落于司隶边陲,若在长安或是洛阳,这班老粗就有可能因为聚众饮酒而被处罚。

    《汉律》规定,无故群饮者,处罚金四两。

    一天过得太过刺激,并非单单的死里逃生甚至还扳回一局怎么能不让**呼痛快。

    酒饱饭足,马越“吱呀”一声推开房门准备就寝,就听到背后传来清脆的女声。

    “马君。”

    马越转过头,就见过道对面裴莺儿打开房门露出半边身子,头发有些湿漉明显刚梳洗过,面上飞霞低着头小声对他说道:“以后还能听见你给我吹羌笛吗?”

    马越摸着脑袋笑道:“当然可以。”

    “今天…谢谢,这个给你。”

    接着房门紧闭如初。

    马越摸摸脑袋,看着手心多出的一块玉佩,嘿嘿傻笑着回了房间。

第七十二章 中山马贩

    马越护送裴莺儿回河东的故事暂且告一段落,现在咱们要说的是在他的家乡发生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不大,却对马氏集团的未来影响意义深远。

    正午,凉州治所陇县,陈氏茶馆。

    即便是开春的正午,凉州气温依旧不高,但已有不小的回转。

    马家二爷带着几个小兄弟正在陈氏茶馆门口搭的几案边坐着喝茶,马宗此时的模样非常自在,装束还是与以往一般,一身布衣长靴外套一件无袖皮甲,长发披散在肩头,左手端着茶碗右手握着一根胡瓜啃得正欢儿。

    胡瓜是新品种,也就是现在咱们吃的黄瓜,这是西汉时张骞出使西域引进入汉朝的,此时已经在汉朝广为种植。

    这是辉煌的时代,东起汉帝国,至贵霜帝国,途径帕提亚,最终到达西方的尽头大秦帝国,也就罗马。公元二世纪世界上最强大的四个帝国连城了繁荣的丝绸之路。

    而凉州,就是东汉距离西域最接近的地方,陇县为凉州治所,更是商旅的必经之路。

    长街那头,候选带着三个汉子快步走来。

    候选一步三晃地走过来,靠近马宗的时候伸手向怀里一掏,拿出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子递给马宗。

    “二哥,西市这一旬的佣金。”

    马宗接过钱袋子也不着急,放在几案上不紧不慢地吃完手里的胡瓜,这才拿起钱袋颠了颠,说道:“不少,下午我去东市打几斛酒,天黑了让弟兄们去村里。超儿昨日刚猎到两头鹿,夜里再杀头羊兄弟们高兴一下。”

    一众帮闲在边上听着都笑逐颜开,候选端起茶碗喝了两口用袖子在嘴边一抹说道:“二哥,有兄弟告诉我东市有个马贩子在打听咱们,也不知是什么意思。要不…让俩弟兄去看一看?”

    马宗听了大手一挥,笑道:“他找我你就让他来找我嘛,一马贩子还能把我马二吃了不成?”

    候选听了之后点头走了,马宗自嘲一笑。

    自从大哥马腾与三弟马越相继有了官职,马宗的日子变得无聊起来。从前他与马腾二人终日黏在一起,无论何事两兄弟一起分担,那时候马宗也觉得日子过得轻松。

    他和马腾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马腾沉静,马宗火爆。一直以来马腾都是作为策划者出现在马宗的身旁,马宗就是马腾一切计划的坚决执行者。

    即便到了现在,马宗所统领的陇县方圆百里的游侠儿照顾东西市集,也是当初马腾的主意。只不过在马腾走后,马宗将原有的计划扩大并且持久的执行,为马家带来了固定的大笔收入。

    不多时,候选领着一个高壮的中年汉子步入茶馆,中年汉子左侧脸颊又半个手掌大的红色胎记,在脸上分外扎眼,罩袍遮挡下马宗一眼看到他脖颈间有一条蚯蚓般的疤痕,像是利器切割所致。

    轻吐出嘴里的一片茶叶,马宗正了神色,说道:“某家马宗,听说…你在找我?”

    中年男人右手抚胸说道:“苏双……贩马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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