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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喜厨-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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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他之前说的话太伤人了,所以她不愿意见他,所以她躲着他。但不管怎么样,就算挖地三尺,他也要将她找出来!

    他不但派人监视着沈家庄,他还派了人监视钱子轩和陆开呢,这些人和沈袭玉的生意密切相关,她那么爱钱,如果真的回来了,一定会有蛛丝马迹透出来,到时候抓到了她,看他怎么修理她,怎么可以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消失,怎么可以就这样毫无顾及的消失?

    这日,天启帝将赵启浩喊进了宫,原来是南梦国一年一度的紫薇花节日来临了,南梦国向来与天启国交好,互为友好邦交,南梦国国主发出邀请,邀请天启国国主去参加南梦国的紫薇花节。

    南梦国,地处湿润温暖之地,四季温暖如春,不管是春夏秋冬,温差都不会差太多,就算是冬天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在薄衣服外面加个马甲,决不会冷到要穿棉袄的地步,也不可能看见下雪的场景。

    紫薇花是南梦国的国花,就相当于天启国的国花是菊花一样,每年五六月份,紫薇花盛开,就是南梦国最美的季节,同时也是最热闹的时候,这个时候的重要程度,不亚于天启国的除夕过年。

    往年这个时候,南梦国都会发出邀请函来,天启国也就是派个文官过去做客,意思意思,但是今年天启帝却打算派赵启浩去,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不能让赵启浩留在上京。

    因为周子兴被烈日国扣押了,只要周康的刺杀计划成功了,朝庭很可能随时会对烈日国发兵,如果赵启浩仍然留在京城中的话,一旦发兵,说到带兵合适的人选,那些老臣必然要上书提议赵启浩担任先锋大元帅。

    天启帝好不容易一步步蚕食,剥夺了赵王的兵权,他哪里肯再放回去,所以他必须要把赵启浩调走,到时候如果起兵,有老臣提议让赵王带兵,他正好也有借口。

    带兵打战固然重要,但是两国友谊和谐邦交也很重要嘛。

    赵启浩表面上看起来就是个闲散王爷,整日只知道风花雪月,歌声漫舞,活在温柔乡中,但是实际上精明沉稳,对朝庭现在的局势洞若观火。

    皇上的旨意也正是他的想法,离开上京,去做一个闲差,或许是让皇上放心的最好办法。

    南梦国的紫薇花节要持续好几个月,皇上的意思多么明显呀,让他好好的和南梦国友好交流,务必将他的心意带到,换言之让他不要急着回京,在那里好好的游山玩水吧。

    天启帝温和可亲的看着赵启浩,“你父王昔日为国效力,曾在沙场上面留下旧疾,朕一直于心不安,便暗中寻找名医,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朕找到一个隐居高人。朕已经吩咐人去接四哥和四嫂了。朕这样做也是为了让你没有后顾之忧,你且安心前去南梦国,好好替朕表达我天启国的友好,不必担心你父亲母亲,朕自会妥善照顾他们的。”

    天启帝话外的意思是,如果你想借机逃跑,或是整出点啥事,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老爹老娘可在我手里呢。

    赵启浩心中一凛,看来还是他沉不住气,不该去玉酒坊,结果暴露了父王的身份。

    但是现在说这些都晚了,他只能做出开心和满脸感激的模样,“多谢皇上,皇上的恩情启浩无以为报,只有努力完成皇上交待的任务才行。父亲这些年一直为这恶疾所烦扰,看来等微臣回来之际,父亲的恶疾定已除去了,这真是太好了。”

    赵启浩再次跪拜,口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天启帝从龙椅上面站起来,慢慢走到赵启浩的面前,亲手将他扶了起来,脸上满是亲叔叔的慈详与关爱,“浩儿,你不会瞒怨朕吧?”

    赵启浩脸上满是不解,“微臣不明白皇上的意思?”

    “你会不会因为朕没有派你去当攻打烈日国的先锋而埋怨朕呢?”天启帝语气里尽是试探。

    赵启浩微退一步,抱拳行礼,“臣不敢!皇上何出此言,微臣觉得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是要和其它几国打好关系,皇上正因为信任微臣,才会将这重要使命交给微臣,还特意寻找高人为微臣的父亲治疗恶疾,让微臣没有后顾之忧,微臣感激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怨言之词呢?”

    ps:

    还是现代好啊,不想干,大不了直接撂挑子走人啊,古代果然很麻烦,小赵很憋屈有没有?大家赏点啥安慰下小赵吧,其实他也不容易,霸道冰冷只是保护色而已,就像枯叶碟

    。。。

310、南国如梦

    天启帝笑容满面,但却不达眼底,语气微顿,亲切的扶了赵启浩,“还是浩儿明白皇叔的心思啊,我就怕有些人误会,从中作梗,制造是非。”

    他这是含沙射影,暗指左相钱慕?

    赵启浩立即表现出急切欲辩白的表情来,“谁敢说皇叔的坏话,侄儿我第一个不饶他!”

    天启帝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不少,又说了些家常话儿,赵启浩都一一装疯卖傻的混了过去,终于放行,最后却又扔了一个炸弹出来,说是反正南梦国紫薇花节热闹的很,郑王殿下整天在宫里待着也是很无聊,让他带着郑王殿下一道去。

    既然要带郑王殿下去,那么郑王殿下天性单纯,自然要找人照顾他,皇上最信任的只有内侍总管王忠了。

    所以王忠当然也一定要去。

    赵启浩哪里能不明白,皇上这是变相的派王忠监视自己呢,皇上的疑心病真是越来越重了,就算已经软禁了父亲和母亲,难道还怕他不回来吗?

    赵启浩当然是乐颠颠的答应了,表示一定会好好照顾郑王殿下的。

    出了御书房,赵启浩往郑王殿下的寝宫走去,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后背已经濡湿一片,此刻泛着丝丝透心的凉意。

    南梦国之行,就算不那么自由,但也比在这京城里要强得多。

    待在这里,简直度日如年,他每一步都得小心翼,每一句话都要在脑子里转好几遍才敢说出来,没办法的时候还要装疯卖傻,当真是殚精竭虑。

    赵启浩到那里的时候,郑王宫里正乱成一团,所有的小太监小宫女们跪了一地。

    “殿下,你快下来。这样太危险了!”

    “殿下,你别胡闹了,皇贵妃娘娘知道了小的们都要掉脑袋的。”

    “哎哟,我的殿下,你就可怜可怜奴才吧。”郑王的贴身小跟班来喜正跪在大树根底下磕头呢,额头那里还沾了一片树叶,脸上也满是灰扑扑的,看起来很是滑稽。

    曲文穿着云丽绣四爪蛟龙的锦袍,双腿张开合抱着树,整个人像个猴子一样吊在树梢上面。看起来危危险险的,像随时会掉下来。

    他把屁股对向小太监们,气喘吁吁的。一边继续往树上爬一边喊道,“你们去告诉母后,她如果不答应我的条件,我就不下来,我。我整天待树上。”

    “皇儿,皇儿,你快下来,你们都是死人吗?还不快把郑王殿下给我拉下来?”皇贵妃曲氏被两个宫女扶着手,跌跌撞撞的从走廊那头冲了过来,一看见曲文还在树上。不由动了真怒,旁边的一众人等立即卟嗵卟嗵全都跪了下去,吓的浑身哆索。面无人色。

    侍卫们正要上树,曲文却是扭过头来,俊美的脸上也沾染了树灰,赌气般的指着正要爬树的两个侍卫,“滚。你们给本王滚下去,谁让你们上来的。你们再往上爬一步,我,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其实那树到地上最多不过两三米,随便一个正常成年男子跳下去最多崴个脚,但是郑王殿下非比常人,而且皇家之子身娇肉贵的,皇贵妃哪里敢冒那个险,忙抬起手,喝止了侍卫,开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了起来。

    “文儿,你这是做什么,你是想要母妃的命吗?”

    曲文哼哧哼哧抱着树杆,“母妃,不是儿子要你的命,是你要儿子的命,母妃说话不算话,明明说要把小玉请到宫里来玩,可是文儿等了这么久,小玉都没有来,我都问过了,母妃根本就没有派人去请小玉,母妃骗文儿,母妃是坏人!”

    皇贵妃曲氏气的把刚染好的漂亮指甲都给掐断了,不过是一个小小商女,居然有如此大的魅力,以前儿子从来不忤逆她的,对她言听计从,但是自从上次出去玩过一回之后,心心念念的便多了一个沈袭玉,而她这个亲娘都要排到第二去了。

    这样一个狐媚惑主的女人,她是绝对不会让她靠近自己儿子半分的。

    “文儿,真的不是母妃骗你,是那位小玉姑娘,她搬家了,母妃派去的人,根本就没找到她,你让母妃上哪儿给你弄个小玉去啊?”

    曲文半信半疑的憋红了脸,“母妃说的是真的?可是你早为什么不告诉我,现在却来说,分明是想哄我下来,我不信,你去把小赵叫来,我要问过他,我要问问他,为什么过了这么久了,小玉都不来京城看我,是不是把我忘记了,呜呜。”

    说罢这番话,曲文竟是如同孩子一般呜呜的哭了起来。

    “好好好,母妃帮你去请赵王,你先下来好不好?”曲氏急的眼泪直掉。

    曲文撅起嘴,抱着树杆不撒手,还扭了扭屁股,“不要不要,除非小赵来,否则我我不下树,谁也别上来?”

    赵启浩见没办法,只得快速几步,走到回廊那里,好让宫女们能看见自己,果然眼尖的来喜立即就发现了,朝着树上欢喜的叫道,“殿下真是太厉害,说赵王,赵王就来了!”

    曲文在树上,自然是站得高,看的远,一扭头发现果然是赵启浩,当下就高兴的手舞足蹈,岂料他忘记了,他现在双手可都承当着整个身体的重量,他这一高兴,双手一松,整个人就从树下掉了下来。

    “啊!”皇贵妃曲氏是吓的直接就晕了过去。

    赵启浩一看事态紧急,也顾不上什么了,赶紧施展了轻功,踩在那些宫女太监的肩膀上面,险险的将快要落地的曲文接住了。

    皇贵妃的贴身宫女给她掐了人中,这才让她缓了过来,一过来就扑到曲文身边,待发现只是身上沾染了一点灰尘之外,并无受伤,这才放下心来,立即朝着赵启浩道谢。

    赵启浩哪里能受她的谢,自然是侧着身子说这都是臣子应该做的。

    曲文兴奋的拉着赵启浩的手,丝毫不理会皇贵妃的泪眼,还有来喜的欢喜,只顾问道,“小赵小赵,你来的正好,你快说,为什么小玉不来看我?”

    赵启浩脸上闪过一丝郁色,伸出袖子轻轻替曲文擦净了脸上的灰尘,“不是她不来看你,而是她没办法来看你。”

    “什么叫没办法呀?只要她一到宫门口报我的大名儿,谁敢不让她进来?”

    赵启浩被他这稚气的语气弄的笑了起来,皇宫禁地,岂是一般人可以随便乱闯的。

    “你也知道的,小玉是做生意的嘛,她有很多生意要兼顾,她之所以这样忙,就是为了早日把分店开到京城来,到时候你想看她,直接去她店铺里就行了。”

    曲文这才有些不情不愿的撇撇嘴,“真是不够朋友,重钱轻友,哼,以后见了她,一定不理她!”这娃傲娇了。

    赵启浩见曲文好像被哄住了,这才转向皇贵妃道,“娘娘,皇上说接下来的几个月是南梦国紫薇花节时期,他派小王前去当使者,还特意说要让郑王殿下也跟小王一道前去游玩一番呢。”

    曲氏当然是乐意的,有赵启浩陪同保卫,应该没有大事儿,最近她时常被曲文吵的脑仁生疼,或许出去玩玩,再遇到新的朋友,就不会整天老是念着什么沈袭玉了。

    “那就有劳王爷多多照顾文儿了。”

    “娘娘请放心,这是微臣应尽的职责。”

    曲文一听说可以出宫去玩,立即高兴的双眼发亮,顿时刚才的不愉快给抛到脑后去了,拉着赵启浩说了许多外面怎么样的话,赵启浩看了曲氏一眼,自然是把那南梦国夸到天上人间少有的有趣,曲文越听越带劲,双手互拍,快乐的像个孩子。

    皇贵妃又不是傻子,难得有事情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她哪里还会再提沈袭玉的事,巴不得曲文将她忘记得一干二净才好呢。

    赵启浩和皇贵妃约好的时间,便出了宫回赵王府安排出行事宜了。

    与此同时,周康和沈袭玉也踏上了前往南梦国的旅途。

    沈袭玉前去见家人的时候,周康也没有闲着,他是知道南梦国的情况的,自然要相对应的准备南梦国的衣服首饰等物,所以要先派先头部队先过去,将需要的一应物品都买齐了。

    穿着南梦国的衣服,打扮成南梦国人的模样进入南梦国城中,这样引起的注意力要小得多。

    这次行动事关两国交战,事关无数百姓的存亡,他不能大意。

    除了小金的一只队伍外,沈袭玉还把佩儿留了下来,主要是照顾沈自秋,和帮助接管花茶坊和香水楼的相关事宜。

    而齐茵则是让她去了窑厂,协助玉一,帮蒋家父子烧制开业之后需要的瓷器。

    沈袭玉将蝶影人介绍给周康认识,只说是她母亲不放心,便给了一个得力的助手,周康见蝶影身手不错,便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是递了两套男人的衣服过来。

    从天启国出发,到南梦国,如果坐马车的话,恐怕要半个月,但是他们消耗不起那个时间,所以只有骑马了,这样可以缩短时间。

    两个女子骑马总不成事,只有男扮女装,才能省却许多麻烦。

    。。。

311、平安抵达

    沈袭玉和蝶影不但换上了男装,而且还用泥灰抹黑了面容,在脸上画了几点雀斑,看起来就像一个其貌不扬的少年。

    蝶影本来就可以自由变幻自己的相貌,当她出来时,已经装扮成一个极其普通的憨厚青年了。

    周康看了一眼蝶影,倒是惊讶的很,微微一笑,“没想到你这个婢女还挺不简单的。”

    沈袭玉抬起下巴来,一副很是得意的样子,“那是,本少爷可是神医,神医的助手能是一般的人吗?当然是二般的人!”

    噗嗤!周康身边的几个侍卫都忍不住笑出声来,真没想到这沈姑娘一本正经的说了一个冷笑话。

    周康也做了改变,原本俊美的相貌,在易容师的妙手之下,掩盖了不少光华,现在看起来,他最多就是一个相貌端正的青年,谈不上帅气,只是虎背熊腰,十分健硕罢了。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弟弟,我是你的哥哥,我叫于康,你叫于晨,这个是我们于家的大总管,剩下的都是于家的家丁护院,我们家主要是行商的,想去南梦国谋些商机,进些特产带到内地来卖。”

    沈袭玉立即进入角色,朝着周康长长的施一礼,“小弟都听兄长的。”

    蝶影也发出沉闷闷的青年男子嗓音,牵了一匹马过来,“二少爷,请上马!”

    沈袭玉装做豪气干去的样子,大踏步走到马旁边,拍了拍马头,“老伙计,辛苦你了!”说罢翻身上马,那动作竟是英姿飒爽,利落的很。

    周康等人也纷纷骑上马背。一声声鞭响,周康一马当先,于家大总管紧跟其后,沈袭玉和蝶影在中间,最后是精兵们装扮成的家丁护院。

    日行夜歇,第五天的时候,他们一行人进入了南梦国的范围,逐渐由山林平原进入了村庄,气候也逐渐温暖湿润起来。

    沈袭玉每天晚上都要进空间泡灵泉澡,要不然第二天肯定吃不消。

    在马背上面颠簸。岂是那么好受的,屁股那里生疼,两条腿感觉都磨破了。幸好她有空间可以作弊,所以在连续赶了五天路后,仍然能精神饱满,神彩奕奕,还让周康小小吃惊了一把呢。

    在他印象中的女人都是娇滴滴的。受不了苦楚的,别说连续骑了五天马了,恐怕就算是在马车里颠了五天,都要叫苦连天吧,这沈袭玉非但没有喊过一句苦,说过一句埋怨的话。而且丝毫不比他们男人差。

    他们吃住行用的都是一样的,这样艰苦的条件都能咬牙挨过去,果然不简单。

    他对她的佩服和好感又多了几分。

    他哪里知道。沈袭玉每天晚上都会在吃过简单的干粮之后,进入空间给自己做大餐啊?

    空间现在是三级了,几千顷的良田在那里,无数的小动物帮忙播种,隔一天就能收获。

    收获的农作物。可以屯在仓库,也可以用来抵押积分兑换新的物品。增加玲珑宝阁的经验值。

    沈袭玉没事的时候,就去巡视自己的农场,在蝶影的帮忙下,良田被划分开来,左前部分都挖成了深塘,养鱼啊虾啊鳖啊之类的水产,右前部分用篱笆环绕起来,养牲畜,一般的猪牛羊就不说了,山鸡鹿狍子之类的数不胜数;

    左后半部分变成了蔬菜基地,右后半部分变成了百花园。

    除此之外,山上还有成片成片的果林。

    黑姐儿带着两个熊儿子,在百花园里给沈袭玉搭了一个漂亮的大秋千,她没事的时候,就坐在秋千上面,吃着刚从枝头摘下的新鲜水蜜桃,看着满天漂亮的繁星,这小日子过得悠闲的不得了。

    灵泉水加上凤凰仙浆泡澡,不但可以消疲解乏,而且可以美容肌肤,让她的身体质量更好,如脱胎换骨一般。

    而且她现在的身体也慢慢起了变化,属于少女的特征在渐渐成长,胸部开始隆起,总是会隐隐发疼,沈袭玉是过来人,自然知道那是成长的标志。

    更有一点让沈袭玉郁闷的,是她的头发,之前还只是棕色的,现在却越来越向着棕红色进发了,甚至在发梢还有几缕红色的头发,看起来热情似火,就像挑染的一般,裹在其它棕红色头发之间,非但不显得突兀,反而凭添一种媚色。

    她常揪着头发,对着铜镜问蝶影,“你说是不是因为我喝了太多的灵泉水,所以产生变异了呀,幸好只是变成了棕红色,如果变成了白色,我岂不是白发魔女了?”

    说实话,这点蝶影也解释不了是怎么回事,反正是福是祸顺其自然吧,她最多纠结那么一小会儿,也就释然了。

    当然啦,沈袭玉也不是小气的人,有时候偶尔外出,会从空间拿出新鲜摘的水果,说是随手从外面买来的,送给大家吃,可是当大家吃过之后,都面露惊讶之色。

    这水果的味道真是太好了,不但新鲜甜美可口,还能顶饿,而且吃了之后,再吃其它东西,简直就难以下咽了。

    鉴于沈袭玉既是神医,又是一个大厨师,她会定期在借住的地方下厨,为诸位将士们一手打造营养药膳,好让他们保持充沛的体力。

    这样做的好处是,当第五天,他们抵达南梦国城郊时,这一行人,已经全部成为她的灵仆,尤其是周康这位将军级灵仆的到来,为三级空间增添了一万五的积分,为玲珑宝阁增加了一百多的经验。

    周康自从成为沈袭玉的灵仆之后,总觉得有些事不该瞒着沈袭玉,便主动找她说了此行的真正目的,并且一再表态,他是绝对不会杀周子兴的,就算豁出去性命,也会把周子兴救回来。

    这让沈袭玉十分佩服,也决定要好好的帮他,有她在,周子兴就算想死,都有困难。

    她在十碗灵泉水中,分别加入一滴凤凰仙浆,让周康交给大家,喝了这碗灵水,可以有效提高身体质量,提升武技。

    大家不疑有它,纷纷将灵水喝下,果然感觉身体状态空前的好。

    至于周康,当然不仅仅是凤凰仙浆,还有一滴神仙水,当周康喝完神仙水后,他立即感觉浑身发热,身体里面像有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在咆哮在奔腾在嘶吼。

    他最后终于承受不住那巨大力量的冲击昏了过去,沈袭玉替他把脉发现他呼吸正常,这才放下心来,待他醒来后,发现身上很臭,多了许多污垢,但是他的武技也提升了两个档次。

    现在周康的功夫,放眼整个大启朝,如果他说第二,估计没有人敢说第一,这就是神仙水的强横力量。

    一滴神仙水,不仅可以使人白骨生肉,还能让濒死的人变成活人,可以让人脱胎换骨,可以让人立即攀上武术高峰。

    当然前提是,承受者本身已有了武术底子,否则最多只能洗经易髓,成为很好的武术苗子。

    大家停在城外,早先周康派出去的人已经赶了一辆马车在那里等着了,马车里准备好了南梦国的衣服和首饰。

    话说周康的眼光还是不错的,眼前这套衣服颜色清丽,正适合沈袭玉的脾性。

    浅绿色折枝金线缠绕镂空镶边抹胸,下身配同款繁复百叶层曳地长裙,外面则是一件淡淡天青色的笼纱。

    沈袭玉等人在马车里换衣服时,周康等人已经换好了,他骑着马走了过来,在马车外面低声说道,“此行意义重大,关系两国可能会开战的问题,所以我们不得不慎重。接下来我们要更换行装。于总管的意思是,我们先在南梦国待几天,学习下当地的语言和风俗,然后我二人扮成新婚夫妇,一起去烈日国归宁,这样一来安全,不易被人发觉,二来商议起事情来比较方便。周某不是故意要占沈姑娘便宜,一切都是为了营救计划,如果沈姑娘觉得不妥,我们再另行商议。”

    沈袭玉在蝶影的帮助下,将淡天青色的雕线纱罩袖披上肩上,轻轻伸了脖颈,正让她替自己带一个刻有紫薇花印记的珍珠项圈,听了周康的话后,便柔声道,“我明白的,只要能助将军救出周老先生,就算牺牲一点也无妨。”

    蝶影忙将沈袭玉原本少女的发髻打散,替她梳了一个妇人的飞天双髻,左右各簪上一只红宝石梅花钗,中间用一颗硕大的东珠定住,虽然头上的首饰不多,但是样样精致,处处显得雅致高贵。

    沈袭玉原本就精美绝伦的脸蛋在这样的发型,这样的打扮映衬下,竟是让蝶影都看呆了去,犹其是那双明亮的大眼,灵动狡黠,顾盼间神彩飞扬,嘴唇似挑非挑,总有一股风情在里头,当真是倾国倾城。

    “灵主,你平日里穿着素净,倒看不出来,今天这一打扮,当真是艳压群芳啊。”

    沈袭玉的脸微微一红,白晰的脸庞上便多了一抹醉人的春色,“这大概就是人要人装吧。”

    蝶影当然也换上了衣服,仍然是先前那张普通至极的相貌,她先行跳下车,伸手将沈袭玉扶了下来,当沈袭玉转过身时,周康和一众人等仿若眼前一亮,几乎都认不出她来了。

    。。。

312、南国佳人

    这是那个穿着男人衣服,绑着腿和他们一起种土豆挖塘折腾沼气灶的沈姑娘?

    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嘛。

    周康连忙下马,走到沈袭玉的面前,连呼吸都屏住了。

    他的内心掀起了一阵惊滔骇浪,平日里打扮简单而朴素的沈袭玉在他的眼里最多只算得上是清丽,但是今天这盛装出现,竟是让人移不开眼去。

    尤其是那头棕红色的头发,竟是比昨日里见好像要红一些,雪白的脸庞旁边竟有几缕调皮的头发,颜色比整体还要鲜艳,如火般跳动,落在小巧的耳垂旁边,她只是站在那里,便有一种让人炫目的妩媚和风情。

    顾盼神飞的含水眸如墨点漆,淡如远山的涓烟眉似蹙非蹙,娇巧玲珑的琼鼻较一般的天启女子好像更加高挺一点,若是看的再仔细点,可以看见挺俏的鼻梁前面还略带着一点勾。粉色的樱唇不点而朱,微张的檀口露出几颗珍珠般洁白的贝齿。

    淡淡天青色的纱衣根本就挡不住她的如玉肌肤,赛雪柔光,藏在那纱衣之后,若隐若现,更凭添几分诱惑。

    沈袭玉之前穿的男人衣服,又宽又大,还不太明显,现在这紧身的抹胸一穿,顿时曲线就玲珑剔透了。

    周康的目光不禁从沈袭玉樱桃小嘴落到那泛着雪白珠光柔腻无瑕的纤长脖颈,在紫薇花烙项圈映衬之下,柔光更盛。

    偏那抹胸肚兜中间绣的是鸳鸯戏水,周康顿时觉得口干舌躁起来,他的心快速卟嗵卟嗵的跳动起来,越跳越快,然后他的耳朵到脸突然全都红了,他连忙咽了下口水转过身去。

    沈袭玉自己其实倒没有什么感想。前世里和客户在海滩上面,穿着泳装打沙滩球都没关系,这南梦国的衣服虽然相对于天启国来说是有点开放了,但还在能承受范围内。

    蝶影丝毫不意外周康的反应,自家灵主打扮后的的容光连她身为女子都惊呆了,周将军这样的美少年看呆住,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她笑盈盈的走到周康前面,轻轻一福,“奴婢有一事相求于公子。”

    为了防止隔墙有耳,蝶影很自觉的用了假名字。

    周康连忙让她起来。有话直说,不必客气,如果不是帮他的忙。她和她家小姐也不用吃这么多苦,跑这里来了。

    他哪里知道,就算他不喊沈袭玉一起来,沈袭玉也会单独行动的,不过有了周康一行人当引导人。沈袭玉要省事一点罢了。

    “我家小姐毕竟是还未出阁的姑娘,今天为了帮助于公子行事,才不得已与于公子以夫妻相称,不管此事能否成功,都希望于公子能对今天的事情守口如瓶,管好下属的嘴。不要让此事传扬出去,影响我家小姐的闺誉。”

    周康忙抱拳道,“这是自然。请蝶儿姑娘放心,周某省得。”

    后面的于总管等人开起了玩笑,“蝶儿姑娘,你看我们将军年少有为,配你家姑娘也不算侮没。依老夫看,索性假戏真做。配成一对算了。”于总管是行武出身,又常在军中厮混的,讲话自然直来自往,不像文人书生那般。

    其它几个扮做家丁的侍卫也都起了哄,周康脸庞发热,偷瞧了一眼沈袭玉,却见她神色淡淡的,当下心头酸涩起来,喝止了护卫们的起哄。

    沈袭玉站在那里,倒是风情万种,但是一走起来,就有点洋相百出了,一时把周康等人都逗笑了。

    原来这南梦国的服饰与常规衣服有些不同,先不说抹胸肚兜的开放程度,最最离谱是收腰提臀窄腿的裙子,从腰到小腿上面都是紧紧裹着腿的,有点类似现代的一步裙。

    只在小腿下方是呈喇叭形状的千层百叶繁复衣,走路时,前后脚的间距很小很小,沈袭玉之前都是男扮女装的,走习惯了大踏步,突然一换这衣服,往前迈时,步伐果然大了,然后便差点摔了一跤,幸好周康在旁边眼疾手快,给她扶住了。

    如果是正经的南梦国女子行路时,如微风拂扬柳,身材妸娜多姿,腰臀腿的扭摆相互配合,可以把最下面的裙角翻成一朵盛开的花,美丽至极。顺便提一句,南梦国每年都会有类似的花魁比赛,走路的姿态也是很重要的一项表演噢。

    “沈姑娘,你慢点。”周康一把扶住沈袭玉,他粗糙而宽大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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