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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甜园-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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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在王城里,说说皇帝是无所谓的事情。可要是在牧场,那就要小心了。
李家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大姐你真了不起,咱们天哲的皇帝你见过,胡山的皇帝你也见过!”二奎赞叹道。
林雨笑了笑,真不觉得见过皇帝有什么了不起。尤其是这胡山的皇帝,一肚子的龌蹉,让她打心眼儿里厌烦。
“景少爷当了王爷了,我们都开心的不得了。这城里举办了七天的活动,又是放烟花,又是彩装游行的,特别热闹。天音领咱们出去看了,乖乖,可真是好看!”李父也开了口。
“是啊!街上还有许多好吃的,哪儿的吃食都有。我和小雪还有孩子们,天天买好些个东西回来,这些日子都没怎么好好吃饭了呢!”李月灵也开了口。
“她大姐,”李母拉了一下林雨,“景少爷现在当了王爷,有没有说,你俩的事儿怎么办?”还是李母最考虑实际问题。
林雨的心里顿时觉得暖暖的,不怪她一直把李母当作亲人,李母也确实像个母亲一样,关怀着她的一点一滴。
林雨抓着李母的手,笑了一下,“我俩的事儿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他跟皇帝说了,皇帝说毕竟我不是胡山人,所以让景皓好好考虑考虑,如果说再过个一年半载,还觉得非我不可的话,就答应他。”
“呸!什么——”****峰刚要骂,才想起来对方是皇帝。无伤大雅的话说说没什么,要是真骂了皇帝,传出去谁都保不住他。他也是及时刹住了车,改口道,“这是什么道理?景少爷都提了,他还不答应。”
“她大姐,这里不是有什么变化了吧?”李母到底是经过事儿的,很快就想到了这其中的问题。“这王爷都当上了,以后要干的事儿肯定不老少,这后院也不能没个操持的啊!就是普通人家,也得有个人情往份儿的,他母亲也没在这里,还能都靠那些个管家、嬷嬷张罗么?”
林雨苦笑了一下,道:“是啊,他是王爷,所以,皇帝给他指了侧妃,还有夫人。”以为自己过了这些天也能调整的差不多了,可是这会儿说出来,心里还是止不住的委屈,眼泪也不觉涌了上来。咬紧了嘴唇,又使劲眨了眨眼,这泪水才没掉下来。
“这叫什么事儿!”向来脾气温和的李父也发起了火,“好好的有对象不让人成亲,转过来指了两个不相干的女人给他!哪有这样的?!”
李母瞪了李父一眼,光发火顶什么事儿?人家是皇帝,你还能和人家吵嘴、打架不成?“那景少爷怎么说?”
“皇命不可违。皇帝都说了,他也只能娶了。”林雨别过头去,这种事儿实在不能不在意。
“那你呢?”林雪焦急道。
“我?”林雨眼睛涩极了,“我等着呗。我还能如何。”
李母搂过林雨的肩膀,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肩上。“我的儿。要是实在委屈,咱——”她也说不出能如何。如今她们的一切都是景皓给的,也着实说不出什么硬气的话。尤其,她看得出来,林雨根本就舍不得他。
“合着他娶小老婆,就把你撵回来了?大姐,这事儿咱们可不能就这么咽下这口气,拼着这些东西都不要了,咱也不能让他这么欺负!”二奎起身道。
“你快老实儿坐下吧!不知道怎么能耐了你!”李月灵制止了他,可是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去安慰林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一章 吃货
林雨忍了又忍,可是见到亲人之后,那种打心眼儿里的依赖是怎么都抹杀不了的。所以,一时间,最近所有的委屈、害怕的情绪都涌了上来,趴在李母肩头大哭了起来。
李母一下一下轻轻拍着她的肩膀,抚摸着她的头发,温柔极了,也终于让她的情绪稳定了下来。
“她大姐,其实二奎说的也有道理。咱们是条件不如他,可是也不能就这么受气了。你要是心里有什么委屈,你也得跟他说明白,别闹得他还不知道,以为咱们踏了他的人情,就得什么都让着他。要是这样,咱们也就不要他的东西了,天大地大,就算出去要饭,也不能让他小瞧了你!”李父道。
“要是真要饭了,不小瞧都不行了。”李月灵嘟哝道。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李父瞪了一眼李月灵,许是难得的严厉,让李月灵的脖子也不禁一缩。
“是啊,大姐。其实我爹说的对。咱们有手有脚的,不说能大富大贵,可也不能让人看不起的。要是他对你不好,咱们就走。没事儿,我们肯定不拖你后腿,给你丢脸。”****峰也道。
林雨看着大家,即便是刚刚说泄气话的李月灵,这会儿也都满是支持她的神色,她心里愈发觉得温暖了。这就是亲人的感觉,不管怎么样,还是能成为她的后盾的。
林雨擦了擦眼泪,“我没事儿。是我自己不想在那呆着了。他也没说不要我。就是我自己想想有些难受。我也理解他的身份地位,只娶我一个也着实是不现实。但是我也不会真的委屈自己的。如果他真的对我不好了,我一定会走的。”
“对!条件什么都是次要的,主要要对你好。如果没有一颗对你好的心,那就算他是天王老子,咱也不跟他!”李母道。这也是她的处事方式,也是她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林雨终于笑了出来,“是,敢对我不好,敢对不起我,我肯定把他踹一边儿去!”
怎么算对不起她?这话没一个人敢问,也没一个人敢去深想。说多了、问多了,都是对林雨的伤害。没有人比他们更希望林雨能够开心快乐了。
一直都给他们配备了佣人,不过李母他们还是坚持自己做饭,毕竟这里的厨子怎么都做不出他们家里的味道。
晚饭是李母和李月灵张罗的,她们两个在天哲的时候就做惯了,大家也吃惯了她俩做的饭菜。等林雨上桌之后,她简直是热泪盈眶了。
科勒尔虽然是草原,吃的不如厉云山区那么丰富,可是也是有卖一些菜干之类的东西。李母今儿的主打就是红烧肉炖干豆角和茄干炖土豆干。
这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农家饭菜,可是就着这两种最朴实的大炖菜,林雨吃了两碗黄米饭。
大伙儿今儿也没去饭厅,就在林雨的屋子里摆的饭,林雨吃过之后,连动都懒得动了,躺在炕上哼哼唧唧的消食儿。
可依带着人进来把饭桌收拾了,又给大伙儿上了些甜点。主打的,就是林雨新研究出来的蛋糕。
大伙儿可不像林雨这么馋普通的饭菜,所以没像她吃那么多。这会儿糕点上来了,就都瞪大了眼睛看着。
“大姐,这是什么东西?看着怎么这么好看?是吃的?”李月灵趴在桌上问道。几个孩子也都是这个动作,瞪着大眼睛看着这一块一块的小糕点。
“这个啊,叫奶油蛋糕。我在牧场上无聊时候研究出来的。你们尝尝看,很好吃的。”林雨歪在炕上,慵懒道。
李月灵赶快给李父和李母各分了一块,然后他们几个年轻的和孩子才都吃了起来。
“唔,大姐,这个太好吃了!这是什么做的?”林雪问道。
“哎呀,别和我说话,我是真没懒得动了啊!可依,你跟他们说说。”林雨哼哼唧唧的,实在是吃太多了。
可依耐心地给她们讲着,听得大家又是一阵赞叹,想不到这么一个小东西,做起来会这么费劲。
李母尝了一小块儿,也是觉得好吃。不过她年纪大了,不像李月灵他们那么贪嘴了,反倒过来给林雨揉着肚子。
“你说你这孩子,怎么就不收着点儿,也不是不给你做了,一下子吃这么多干什么。”李母唠唠叨叨的,让林雨很是暖心。
林雨把头枕在李母的腿上,任由李母给她揉着,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姥姥也总是这么温柔的对待她。
“我就是太久没吃到了。赶明儿你们做的时候,多让可依学学,她啊,做的东西太席面儿了,我几天不吃这大炖菜,馋得牙都快掉了。”林雨轻声道。
可依在旁边笑着,“奴肯定好好学着。”然后正好小丫头给林雨熬了山楂水进来,可依接过递给了林雨,“姑娘喝点儿山楂水消消食吧,要不然一会儿该睡不下了。”
李母把林雨推了起来,又把山楂水递给她,“得亏这吃的是粗粮,好消化。也不是小孩儿了,以后可不能这么没个深浅的吃。”
林雨接过山楂水,朝着李母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笑着,然后一点儿一点儿的把山楂水喝了。
不过,幸亏可依熬的山楂水多,李月灵和几个孩子也贪嘴吃蛋糕吃得多了,也都必须借助山楂水来消化了。李母眉头皱的紧紧地,说着在炕头歪着的不住笑着的林雨道:“你这大的教坏小的,瞅把他们一个个带的,都吃的肚子滴流圆!哎哟,你们这样,今晚儿可不用睡了。哎哟,这两个小的,晚上不得尿炕啊!”
林雨看着同样在炕上哼唧的几个人,再看着手忙脚乱又嘟囔不停的李母,觉得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林雨于吃的上,可是向来控制不住自己,加上这一段天天羊肉啊什么的,她觉得自己都变膻了。这一逮到家里的吃食,就怎么都控制不住了。可巧第二天早上李母又熬了一大锅大碴子粥,里面还加了芸豆粒儿的,粘粘糊糊的,吃起来特别的香。配上酱焖牛肉小土豆,林雨又吃了三大碗。(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二章 来访
“你这孩子,就是不长记性,不让吃这么多,又吃了这么多!”李母再次嘟哝着,给林雨揉起了肚子。
“娘,我觉得这不怪大姐。咱们在天哲的时候,都是做的酱焖五花肉小土豆。这来了胡山,把五花肉换成了牛肉,这味道啊,也好吃了不少。我每顿也能多吃一大碗呢!”李有峰道。胡山不同于天哲,天哲的法律是不允许吃牛的,可是胡山牛肉有的是。
“是啊大娘,这真不怪我,只怪你这手艺又精进了,我看啊,要不了两天,我就得让你养胖了!”林雨撒娇道。
“我啊,倒是希望你胖些,胖一些有福。你这才去牧场几天啊,瘦得眼睛都大了不老少!不过,我说想让你胖,可不是这么一老吃。再可不兴这么吃了,冷不丁一下受不了,胃就好撑坏了。”
“我知道了大娘。我再控制点儿,要是再管不住嘴,你就拿筷子抽我。”林雨笑嘻嘻道。
李母无奈地摇了摇头,表示对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娘,我看大姐才像你亲闺女!”李月灵在一旁打趣道。
“你这孩子,满嘴的胡诌!”李母白了李月灵一眼。“不过啊,要我说,你们几个孩子啊,我最稀罕的还是她大姐和小雪。少用我操心!”说完又瞪了李月灵一眼。
李月灵悻悻的耸了耸肩。
“我觉得大娘你也像我亲娘一样,我也和你亲!”林雨笑着道。
“可不敢胡说哟,我怎么有这福气像你亲娘。”李母笑道。
“有什么不行的?”林雨一下子坐了起来,“我就和大娘你亲,大娘要是不嫌弃我,我就认你当我干娘。到时候景皓要是娶了我,也要叫你一声‘干娘’!”
“这孩子,别胡咧咧!我这什么身份,还说这个!这人有多大福气都是有数的,我自个儿什么命,我也有数。现在这生活我都觉得上辈子积大德了,再可别说这话了!”说着,又忽然伤感起来,赶忙转移话题道,“我还是出去看看,这几个孩子别玩疯了,这衣裳都好着呢,可别造坏了!”然后就下了地,再没敢看林雨一眼。
林雨有些发愣,然后看看林雪、李有峰,又看看李月灵。
“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李月灵勾着嘴角,牵起一点笑容,“没事儿,娘她就是想起来过去了。大姐,娘说是不在意,到底还是在意的,娘她心里过不去这道坎儿。我知道你是真心对她,不过以后,咱都别提这事儿了,省的她又想起来那些。”
林雨点了点头。李母是个很知道感恩的人,也是一个很清楚自己身份的人。刚刚林雨确实不是一时冲动,她是真的把李母当成是至亲的人。可是再想想,她的过去是大家、起码是李家人、林雨和景皓都知道的。她自己觉得有这样一个干娘没什么,可是景皓,包括二奎他们,可能都是不会接受的。尤其是景皓,他不是现代人,又有着这么高的身份,让他忽然把李母这样一个出身有瑕疵,又有那样过去的人当作娘,他是肯定会有意见的。所以,林雨觉得李月灵说的对,以后这样的话还是不要再提了。亲不亲的,不是叫一声“娘”来体现的。就如现在,李家人也都是她最亲的人。
在炕上没呆一会儿,外面就来了客人,正是与林雨一起回到王城的信仁。
李家人在王府里的时候也是见过他的,只是连话都没说过,这会儿一见他来了,又不禁拘谨起来。
信仁拿了些礼物,让随从递给了****峰,然后微笑着看向众人道:“你们都不用拘谨,我和林姑娘是朋友,我今儿也只是以朋友的身份来拜访的。”说完,又用帕子捂嘴咳了一下,倒是不像原来说话那么说一句咳上半天了。
林雨也赶快道:“别看他现在也是王爷,其实他也没什么架子的,人很好的。”说着,又对信仁道,“我瞧着你回了王城,气色都好了不少。”
“是啊!这是不是叫‘热土难离’?”信仁笑着问道。
信仁的性格很是温和,同景皓总是皱眉与大家保持距离不同,信仁就像是一道和煦的风,吹得大家的心都软软的,也不禁都心疼起他来。甚至李母他们还都关心了几句他的身子,告诉他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信仁都一一应了,一点架子都没有,让李家人心里都舒服极了。
“要是不嫌弃,午间就在这儿吃饭吧。咱们吃的都是天哲农家的粗茶淡饭,就是怕你吃不惯。”李父热情道。
林雨冲着信仁眨眨眼,小声道:“我这大爷性格可闷了,轻易可不说话的,今儿第一次见你,就对你这么热情了,真有你的!”
信仁也笑了起来,“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还没吃过农家的饭菜呢!”
“那你可来着了,我大姐这才吃了两顿,顿顿都吃撑呢!”林雪也开始打趣起林雨来。她从林雨和信仁的互动中看出来,两个人的关系还是很亲切自然的,所以也放心在他面前调皮起来。
“是吗?”信仁看着林雨,一副研究的模样,“我还没见过那样的林雨呢。”
林雨也难得在信仁面前红起脸来,让信仁知道她其实是个吃货,她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
见林雨这个样子,也知道林雨确实如林雪说的那样,也不禁大笑起来。
“我还第一次见到你这么开怀的样子。”林雨中肯道。
“那是因为你的家人都很好!嗯,很温暖的感觉!”信仁道。
信仁、景皓、穆旦和青儿,他们四个虽然都是王府贵胄,可是自小就都没得过什么温暖,大抵上最幸福的就是景皓了,可还是那样扭曲,林雨也是打心眼儿里同情他们,更觉得要对他们真实一些,好一些。
午间仍旧是李母和李月灵亲自掌勺,做了小鸡炖蘑菇、排骨炖小土豆、锅塌豆腐、醋熘白菜、卤蛋、皮冻和牛肉丸子萝卜丝汤。主食做了白米饭和干豆角焖面。(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三章 研究
可依怕信仁吃不惯这些,特意又做了一些胡山的吃食,可是没想到到了餐桌,信仁竟然一口都没动。
“大娘,我觉得你偏心呢?这卤蛋和皮冻怎么昨儿晚上和今早上你都没端上来呢?”林雨一边吃一边“埋怨”李母。
“你这孩子,来了这劲儿比谁都能挑理!这不昨儿知道你要回来才熬的么,这顿正好能吃!”李母“教训”着林雨。她也很高兴,信仁作为王爷,一点架子都没有,还和他们一桌吃饭。不过话说回来,她所看到的科勒尔王室,似乎除了那个被处罚了的穆旦,都没什么架子。
这的确是信仁第一次吃农家菜,这有几道他都是吃过的,可就是没有李家人做的这种味道。不光是菜的味道,还有一种家的味道。
信仁也吃多了。
他身体不好,平日里吃得并不多。这会儿也跟林雨似的,吃得撑了。
林雨特别担心他,赶快让可依她们上了山楂水儿,就怕信仁这次暴饮暴食再吃坏了。
“这次我真觉得怪我了。前两顿我还不承认。唉,你说你,也不悠着点儿。”自省之后,她还不忘教训信仁。
信仁呵呵笑着,“我没事儿,今儿就是高兴。”
的确没什么事儿,让林雨悬着的心放下了不少。
“我真挺喜欢你们家的这个氛围的。搬出来住也对,在王府里可不能这么热闹。”信仁感叹道。
“你要是在王府里无聊,就多过来走走。”林雨道,“对了,穆旦他们怎么样了?”
“昨儿回去的时候没见着他。听说是挺晚回来的,喝了不少的酒。今儿早上出门倒是见到他了,还给我行了个礼。唉!说不出什么滋味儿。”信仁感慨道,“以前总觉得他应该是能封王之后去自己的封地,或者继续辅佐王爷的。结果现在——唉!”
“各人有各命。你不要太难过。”林雨道。
“我当初要是——”
“你这么说我也很难过。”林雨道。
“我没有那个意思——”信仁赶快解释道,“我很庆幸我能救了你,只是,我一直恨我自己,我要是不这么弱,我肯定能救他的!”
林雨看着信仁微笑了出来,“我知道,我一直都相信你。只是,作为朋友,我不想你一直活在内疚里。我是为你的内疚而难过。”
信仁看着林雨,目光说不出的清澈,“谢谢你。”
林雨一下笑了出来,“谢我做什么?明明是你救的我。”
“是谢谢你肯做我的朋友,也谢谢你相信我。”信仁温和的笑着,“我从小就这样,从来没想过能交到朋友。你和青儿,对我来说,都是特别的。”
“你们两个对我也是啊!”林雨道,“你不用自怨自艾。你虽然身体不好,但是你完全可以让自己更加快乐的。人活的就是个精气神,就像你说的穆旦,有个好的身体又能怎么样呢?遇到打击,就借酒消愁,这样的他,我一点都不同情。”
信仁目光灼灼的看着林雨,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大了起来。
太阳西斜的时候,景皓才回了王府。李家人也十分不舍的送了很远。
“这孩子,性格真好。可惜了——”李母感叹着。可惜是那样孱弱的身子,抑或可惜别的,就不得而知了。
晚间林雨终于没有吃很多,由着乌云和穆依伺候着,早早的就躺下了。
也不知道景皓怎么样了,昨儿天狼把她送回来就走了,一刻都没多呆,想来景皓是真的太忙了。
林雨这边想着景皓,而景皓这边也是同样。
这段时间,应该说从离开厉云开始,景皓已经习惯了每顿饭都有林雨陪伴,每天都见她好几面的日子。这忽然一下变成了自己,连吃饭都不香了。
晚上,景皓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只好找了当初林雨给自己洗的那套里衣,在怀里抱着,似乎这样,就能离林雨更近一些。
林雨很快适应了和李家人一起住的生活,虽然没有景皓,但是李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也让她觉得十分温暖。也因此,林雨很快投入到了和天宇他们一起的机械研究中。
天宇这一批让兵工厂制造出来了二十五台修鞋机,加上从天哲带过来的,一共就是二十六台。从旁边另收拾出来了一个院子,让一些军人的家属过来制作。有李有峰、李父、二奎和林雪这几位成手的指导,这个制鞋坊已经制造出了第一批鞋子了。不过样式都是最简单的,收在仓库里,正好换季,天启那边已然开始收拾铺子了,打算再过两天就能开业销售了。
受了景皓的特别叮嘱,这制鞋坊算是四方合资。林雨和李家人算是技术支撑,王府和兵工坊则负责材料和销售。这样下来,四方平均分成,很是省心。
林雨去旁边院子看了一下,基本上是延续了林雨在厉云的千里行制鞋坊的格局,员工们虽然都是刚接触机器不久,好在上手很快,做出的鞋子也是有模有样。
与官家合作最好的一点就是,即便是不起眼的制鞋行业,也有可能成为垄断性行业。天启对此很是看好。
天宇对机械十分执着,现在对于修鞋机,已经是完全掌握了,甚至比浸淫此道两年多的****峰还要熟练。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每天对着修鞋机摆弄个不停。
林雨看了他好久,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在这里面再研究出来个什么。
“天宇,这修鞋机就是修鞋机了,你还要怎么研究呢?”林雨问道。
“我就在想,这鞋子能做,衣服能不能做呢?如果说,在钢针这里加上一个案台,那么就可以把布料放在上面。但是要这样似乎要两个人操作才可以,一个手摇机器,另一个整理布料。毕竟衣服和鞋子不同,大、还软,总是不太方便。”天音嘟哝道。
原来天音也在想做衣服的事情了。
“如果能用机械做衣服,那这方面又会省下许多时间。多出来的时间,大家就可以再研究做点别的事情,提高一下生活质量和生产力,这样也是为科勒尔做贡献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四章 忘时
天宇说着,然后抬头看着林雨,不好意思道:“呵呵,我这样挺可笑的吧?可是打小儿就喜欢研究这个——”
出乎意料地,林雨并没有觉得无聊或者是不理解的样子,相反,林雨目光灼灼的,惊喜道:“天宇,这不可笑,你说的完全有可能的!你看,修鞋机能制作出来,那么同样的,做衣服的机器也应该能做出来啊!然后,纺线的机器有了,织布的机器有了,同样,织毡的机器也应该能做出来啊!只要敢想、敢尝试,许多东西都是可以用机器来替代人工的!”
“所以,天狼说你要回来和我一起研究机械,这是真的?”天宇本来不敢相信的,他以为这是林雨逃离伤心地的一个借口,没想到林雨竟然和他想得一样!诚然,他以前动过和林雨一起讨论机械的心思,可是通过一段时间对林雨的观察,他发现林雨更多的爱好是做菜。所以他一度怀疑这机器根本就不是林雨研究出来的,是她从哪儿看到的,或者根本就是李家人研究出来的。可是他与李有峰研究了许久,最后发现李有峰天分是有,可是理论上还不如他。万万没想到,林雨还真知道机械方面的事情,而且还真的来和他一起研究了!
“当然是真的了!不然我回来做什么!”林雨笑道,然后拿出了一个简单的缝纫机草图。
缝纫机太过复杂,并不像是修鞋机一样,从小就看着爷爷摆弄。当然,缝纫机的内部她也是见过的,只是时隔多年,她只能画一个大概,内里的细节,则需要同天宇一起慢慢研究。
缝纫机在现代林雨小时候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件儿,她父母那辈人,要是结婚的时候有台缝纫机做陪嫁,那就十分了不起了。当年,林雨的妈妈嫁进了城里,姥姥、姥爷一狠心,就给女儿陪嫁了这么一台。
姥爷会修鞋、做鞋,姥姥其实也有着很好的缝纫手艺,她一直都喜欢缝纫机,自己没用上,就给女儿陪嫁一台。
但是后来,条件慢慢好了,林雨的姥姥还是从别人家里买来了一台。
印象里,林雨自己家里的,总是盖着一块大方巾,妈妈很少用它来做衣服。可是姥姥就不一样了,一直到了林雨上初中,那台机器也总是擦得锃亮,机油上的很足,姥姥一边脚踩着下面的脚踏,一面用手拨动着上面的转轮,“塌塌、塌塌”地响着,好像不知疲倦一样。
小时候姥姥会给她做棉袄、棉裤,可是长大之后,就嫌弃那些东西臃肿、丑陋,再不肯穿了。现在想想,还真是怀念那段日子。
天宇看着林雨给她的草图,“林姑娘见过这样的机器?”
林雨轻轻笑了一下,“大概是我想得有些魔怔了,是在梦里见到有人用这个做衣服,又漂亮,针脚又细密。本来我是想着从修鞋机入手琢磨的,却没想到梦到了这个。醒来之后怕忘了,所以就画了这么一个。”
天宇的眼中有一瞬的失望,不过马上又亮了起来。
“这是冥冥中注定的吧?不过林姑娘说的也有道理,这的确是梦里才会出现的,比如这上面的形状,我觉得这块儿应该挺复杂的,可是画中体现不出来。”
林雨点了点头,缝纫机内部的构造她实在是不太清楚,大体上能知道个原理吧,剩下的主要还是靠天宇了,毕竟她专业不是学这个的。
“这里面的确很复杂,有转轴、有齿轮,不过都是带动左边的这根针的,我想,这应该和修鞋机大同小异吧。而比之修鞋机高级的地方,就是不用手摇了,而是用脚踩。”
“那怎么用脚踩了之后,上面就能转动?”天音问道。脚踩确实能解放双手,但是怎么能让脚代替手呢?
“我想,这就是上面机器的内部关键了吧。脚踏和机器之间有一条皮带相连。这个皮带应该是涩的,能拖动上面的这个机器里面的齿轮运转,从而让针迅速起落。”林雨解释道。
“这个方法好!”天宇兴奋道,“这个东西不小,咱们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出来的。所以我觉得咱们还是慢慢来,一点一点研究。先把原理弄明白,然后试探着画出草图,然后让兵工坊的人来做。多试几次,我觉得,总是能成功的!”
林雨也重重地点了点头。
有兵工坊在的好处就是制作铁器方便了许多。而且如果做的不合规格,可以回炉重新锻造,实在方便得很。
林雨有了精神寄托,也有了兴趣,就更加废寝忘食地和天宇一起研究起来。
转眼间,林雨回来也有十天了,与景皓的联系,几乎就是他那不间断的,隔天送来一次的玫瑰花。剩下的所有时间,除了吃饭,林雨就都和天宇在一起研究。机械内部的细节图两个人已经研究出来了两张了,可是还是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虽然在外人看来枯燥,但两人都觉得挺有意思。
“姑娘,信王来了。”乌云进来通禀。她就是不理解林雨爱好的那伙人。林雨以前喜欢研究吃的,她还能理解,可是现在——乌云不禁皱了皱鼻子。她现在每天都很无聊了,除了和别的女奴聊聊天,都不知道干什么好了。甚至林雨还给她了特权,她可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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