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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牌农女-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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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少爷”姓闻,名苏木,字药谨。人长得温文尔雅。说话也文绉绉的,“上次我到山中采药,不慎受伤,多亏你们出手相助。将我及时送回府中医治。苏木感激不尽,今日特来道谢。”

    不等吩咐,那个名唤高宝的少年就将两个包着缎皮的礼盒送了上来,“这是我家少爷备下的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请成老爷子和叶姑娘笑纳。”

    既是谢礼,叶知秋也不好拒绝,客套一番,便让阿福接过礼盒拿到后面去,“闻公子的腿伤已经好了吗?”

    “有劳叶姑娘关心。已经好了。”闻苏木含笑答了,语气一顿,又道,“本该早些过来跟诸位致谢的,可家母唯恐我落下残疾。直到今日才肯放我出门,实在是惭愧。”

    “其实我们也没做什么,闻公子言重了。”闲聊了几句,叶知秋愈发觉得这个人面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便问道,“闻公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闻苏木有些惊讶,“怎么,叶姑娘也有这种感觉吗?”

    叶知秋点头,“是啊,我总觉得以前见过你。”

    那天他处在昏迷之中,衣发凌乱。狼狈不堪,只觉似曾相识。如今看到活生生的人,尤其那双犹如婴儿般纯净的眼睛,让她脑海深处冒出一段影像来,呼之欲出。

    两人对视片刻。四只眼睛齐齐亮了起来,“紫箩根!”

    异口同声地说完,又不约而同地笑了。

    高宝被他们搞糊涂了,“少爷,叶姑娘,你们这是……”

    “你可还记得,我去年秋天调配的新药吗?”闻苏木笑容温和地看着高宝。

    “当然记得了,可那药不是已经……”高宝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觑了闻苏木一眼,便改了口风,“那药跟叶姑娘有什么关系吗?”

    闻苏木笑着摇头,“那药跟叶姑娘没有关系,只是我有一次去坊市搜罗药材的时候,碰巧遇见叶姑娘,有幸与她攀谈了几句。”

    当时她衣着粗陋,梳着妇人的发式。他当她已经嫁人了,心里还有些惋惜来着。此时再看,她的装扮整齐了很多,脸庞也比那时丰润不少,言行举止依然落落大方,明媚如初。

    高宝恍然大悟,唏嘘道:“原来少爷和叶姑娘还有这么一段缘分呢,真是太巧了。”

    “是啊,没想到时隔多日,还能再见到叶姑娘。”闻苏木感叹着,又对叶知秋拱了拱手,“苏木荣幸之至。”

    “闻公子能来,是我们的荣幸才对。”叶知秋回了句客气话,顺口邀请道,“我们今天刚搬的家,中午要请村里人吃‘烧炕饭’。你们两位难得来一趟,要是不嫌弃的话,就留下一起吃饭吧。

    高宝后知后觉地明白了,“难怪你们家这么多人,门外还有一堆炮仗皮,原来是搬家啊。早知道这样,我们该多带一份儿礼来,你说是不是,少爷?”

    “这‘烧炕饭’啊,吃的就是个热闹。人来比啥都强,不用带礼。”成老爹笑呵呵地接起话茬。

    许是因为之前的两次巧遇,闻苏木对叶知秋生出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有心跟她多作来往,便不推辞,“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少爷,这不好吧?”高宝小声地提醒,“今天可是秋元节……”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作为少爷的心腹可是一清二楚。事实上夫人直到今天也不肯放少爷出门,他们是趁府里忙着筹备宴会,浑水摸鱼偷偷溜出来的。

    一半个时辰也就算了,若在外面耽搁时间太长,以他们家夫人的性子,还不得找个天翻地覆啊?

    闻苏木被困在府里两个多月,早就闷坏了。这次出来不止是为了道谢,也想顺便散散心。是以出门前就给闻夫人留了条子,说要找朋友喝茶聊天,会晚些回去。

    料定她不知道他的准确去处,又忙着接待各府的夫人们,没有空闲寻他,因此并不像高宝那样担心。递上一个安抚的眼神,便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成老先生可是有眼疾?”

    他问得委婉,成老爹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你是问我眼睛吧?嗨,看不见啦。都瞎好几年了。”

    闻苏木表情微动,“敢问老先生,你这眼盲之症是如何患上的?”

    “从山上滚下来摔的。”成老爹故作轻松地答道。

    “可看过大夫?”闻苏木又问。

    成老爹被他戳中伤处,装不下去了。叹着气道:“看啦,秋丫头领着我看了好些个大夫呢,都说治不了了。”

    闻苏木嘴唇一动,正要说话,就被高宝抢了话头,“少爷,离吃午饭的时辰还早,咱们出去逛逛吧。上次来的时候,光记挂着少爷的伤势了,都没顾上细看。刚才来的时候。我瞧见这边有山有水,风景很不错。”

    “我现在不想……”

    “少爷,走吧。”闻苏木刚一开口,又被高宝打断了,“叶姑娘刚搬过来。要归置东西,还要张罗做饭。咱们坐在这儿,人家也不好意思撇下咱们去做事不是?”

    这话果然好使,闻苏木看了叶知秋一眼,便站起身来,“成老先生,叶姑娘。你们先忙,我和高宝出去看看风景。”

    叶知秋知道闻苏木会医术,也看得出来他想给成老爹看病,可高宝拦着不让。她不想勉强别人,而且正如高宝所说,她现在没有闲坐聊天的时间。于是装作不知情,喊了多寿进来,“你陪闻公子他们四处走走。”

    “哎。”多寿答应一声,引着主仆二人出门而去。

    等他们走远了,阿福才从侧门转出来。神秘兮兮地看着叶知秋,“知秋姐姐,你猜猜那‘少爷’给你送的是啥礼?”

    “送了什么?”叶知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该不会是活物吧?”

    “你来看看就知道了。”阿福笑嘻嘻地卖着关子。

    叶知秋被她搞得心痒,跟成老爹支会一声,便跟着她往后面走来。

    这堂屋的结构,是她融合了两个时代的建筑特色设计出来的。前面是客厅,中间隔着一条长方形的走廊,再往后是北面开窗的餐厅。经过走廊的东西门,可以通向两侧的厨房。

    九婶和几个婆子媳妇都聚在东边的厨房,围着那两个礼盒嘀嘀咕咕地议论着,“哎,你们说那小伙子到底是啥人呢?”

    “还能是啥人,城里的有钱呗。要没钱,能送这老贵的东西?”

    “谁说不是?我都瞧见了,人家是骑着大马来的,穿的衣服料子都流光水滑的。一个大小伙子,那脸儿白净的哟,比大姑娘都俊。”

    “我那会儿偷听了一耳朵,说是来跟成家道谢的呢。”

    “我瞧着不像是道谢,别是瞧上成家孙女儿了,来提亲的吧?”

    “瞎说,人家可是城里的阔少爷,能瞧上咱们乡下的丫头?”

    “这可难说,年前的时候,不是有个城里的少爷在成家住了好几天吗?后来那丫头被当差的抓了去,不也是那个少爷到牢里把人找回来的吗?”

    “是啊,依我看,这成家孙女儿就是个有能耐的,连城里的少爷都争着抢着要呢。”

    ……

    她们聊得投入,连叶知秋来到近前都没有发现。直到她轻咳一声,才惊觉闭嘴。虽然自觉没说什么坏话,可也有影射她“招男人”的嫌疑,因此表情都有些讪讪的。

    被人明里暗里议论得多了,叶知秋早就不在乎了,神色如常地跟她们打了招呼,便去查看礼盒。

    其中一盒是是双层的,上面放着四色点心,出在清阳府最有名的糕点铺子“百果斋”。下面一层放着两个锦盒,各装了一支根须俱全、保存极好的人参。

    当看到另外一盒的时候,她先是一愣,随即失笑,“这份谢礼还真是特别!”

    ——

第162章 豪华礼盒

    软藤编织的方形盒子,精细别致,里面巧妙地镶嵌着一大四小五个细瓷坛子。

    每个坛子上都贴着一张画着水果图案的商标,最大的一坛上面写着“什锦水果罐头”,其余四坛分别写着“黄桃罐头”,“金杏罐头”,“红李罐头”和“雪梨罐头”。

    正是罐头工坊新近推出的豪华礼盒。

    叶知秋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收到自家生产的礼品,好笑的同时,也倍感欣慰。

    要知道,这一个礼盒的出售价高达五百八十八文。闻公子能买来送礼,那就表示跟他同一消费水平的人也会买。见微知著,想来这豪华礼盒的反响不错。

    阿福促狭地眨了眨眼,“知秋姐姐,你说那位少爷要是知道了,会不会脸红啊?”

    叶知秋弯起唇角,“不一定会脸红,不过肯定会不好意思就是了。”

    罐头工坊轻易不许外人参观,九婶等人没见过,也不识字。只是见包装精致,推测这东西很贵而已,并不知道“特别”的真正含义。听两个人的话里又是“脸红”,又是“不好意思”,便会错了意,以为成家喜事将近,眼神都有些意味深长。

    叶知秋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心里在琢磨什么,却不想浪费口舌去解释。跟这些以家长里短、八卦新闻为乐的人解释,等于对牛弹琴,只会越描越黑罢了。

    算算时间,龚阳进城去接元妈和云罗也该回来了,便让九婶她们留在厨房收拾刚刚送过来的一篓子鱼,自己则带着阿福往菜地而来。

    吸收整整一个夏天的阳光雨露,此时的菜地已是硕果累累:圆胖深紫的茄子,翠绿鲜嫩的黄瓜,又细又长的豇豆,棵棵挺拔、顶花带帽的大葱,迫不及待冒出地面的白萝卜。垂坠如帘的丝瓜……

    然而叶知秋的目的地并非那里,而是池塘边这块重点培育的试验田。这里一共栽培了四种来自番国的蔬菜,南瓜,辣椒。土豆和西红柿。

    成熟的辣椒和西红柿已经分批摘下,或晾晒,或发酵,取种留用;土豆接近成熟,还需要在土壤之中孕育一段时间;南瓜却是新老不一,有表皮糙硬的老南瓜,也有刚结出没多久的嫩南瓜。

    阿福见她摘了一些还没有变红的辣椒,几个熟透的西红柿,又要去摘南瓜,吃惊不已。“知秋姐姐,你不会是想拿这些东西做菜吧?”

    这里的每一棵菜苗,每一朵花,每一个果实,都凝聚了她无数的心血。被她珍而重之。平日里要多小气就多小气,一个都舍不得摘来吃。

    今天居然这么大方,想要拿来做菜,这是太阳打哪边儿出来了?

    叶知秋明白阿福的心情,笑着道:“我们已经留了很多种子了,不差这几个。而且我选的都是不适合留种的,勉强留下。种出来也不会是好苗。元妈好久没来了,我想做几样新鲜的菜给她尝尝。”

    阿福笑嘻嘻地打趣,“我还以为你是为了那个少爷呢。”

    “这么说也没错。”叶知秋并不否认,“来者是客,总不能让他跟村里人一起吃大锅饭吧?”

    “也是,人家还送了那么重的礼呢。”阿福附和一句。眼睛瞄上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知秋姐姐,我能摘一个吃吗?”。

    叶知秋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忍不住笑,“瞧你这一副馋猫的样子。好像没吃过似的。”

    “那也算吃过?”阿福皱着鼻子控诉,“不是长得歪歪扭扭的,就是被风雨打落的,要么是你取完种子剩下的皮。”

    “是是是,我错了。”叶知秋也知道自己之前太苛刻了,语带妥协地道,“除了我做了特殊记号的那些,你看上哪个尽管摘来吃,想吃几个吃几个。我今天心情好,准你吃到饱。”

    阿福又喜又嗔地瞪了她一眼,“知秋姐姐又拿我当小孩子,我看起来像是那么不懂事的人吗?”

    叶知秋听了这话,看着她的眼神有些恍惚。她才十二岁,可不就是小孩子吗?只是她言行举止远比实际年龄成熟,让人很容易忽略这一点。

    “阿福,你跟我一起做事不觉得累吗?”

    “不累。”阿福正抱着一个西红柿大口地啃着,声音含含糊糊的,“知秋姐姐,你咋突然问起这个了?”

    叶知秋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我怕我把你害了。”

    “啊?”阿福怔住,“知秋姐姐,你这是啥……啥意思?”

    “我一直不愿意逼虎头做他不喜欢的事情,想让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仔细想想,你只比虎头大三岁而已,我却把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你,让你跑前跑后,做着大人该做的事情……”

    “知秋姐姐,你别说了。”阿福止住她的话茬,神情严肃地道,“我明白你啥意思,你是怕我将来后悔跟你学做买卖对不对?你放心吧,我一准儿不后悔。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打小就跟别人家的小孩儿不一样儿,他们光着屁股满地跑的时候,多寿哥也还拖着鼻涕调皮捣蛋呢,我都开始琢磨着以后咋挣钱了。

    我爹去城里赶脚,还是我给出的主意呢。要不是我爹娘拦着,说我是个姑娘家,不兴做这,不兴做那的,我早跑出去了。

    知秋姐姐,我愿意跟你一块儿做事,也喜欢做买卖。跟着你这大半年,我觉着比前面十好几年过得都踏实。你可千万别把我当成虎头那种的小屁孩儿,我四五岁的时候都比他现在懂事儿。”

    说完发狠一样咬了一口西红柿,口齿不清地嘀咕,“不就吃你一个果子吗?也值当得你扯出一串儿大道理来?”

    “是我想多了,对不起,我给你赔不是啦。”叶知秋煞有介事地抱拳,长揖到地。

    阿福把小脸绷了又绷,终于忍不住“哧哧”地笑了起来。

    叶知秋趁机卖好,“为了赔罪,今中午我给你做一道特别的菜。”

    “啥菜?”阿福赶忙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知秋学她迈了个关子。摘了一个老南瓜放进篮子里,又顺手掐了一把南瓜花。

    葫芦撒完鱼食,将船靠了岸,一路小跑过来。“知秋姐,阿福,你们来摘菜啊?”

    十五岁的少年,身量还没有完全长开。常年劳作,一张脸膛晒得黝黑泛红,眉眼之间还染着些许稚气,下巴却已经有了坚毅的棱角。因为刚刚干过活儿的关系,脑门和鼻尖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每次看到他,叶知秋的心情都很复杂,有怜惜。也有敬佩。这个世上能让她敬佩的人并不多,实在是因为这孩子勤恳坚强得让人心疼。

    “葫芦,待会儿到家里来吃饭。”她晃了晃手里的菜篮子,“我做几样新菜给你们尝尝。”

    葫芦见菜篮子很沉的样子,便伸手接了过来。“我不过去了,今天来的人多,得盯紧点儿,防着他们胡窜乱跑,糟蹋了咱们的鱼塘和菜地。”

    他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刚来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几只鸭鹅。虽然叶知秋并没有责怪他。可他总觉得对不起东家。自那之后,只要有外人来到山坳,他就寸步不离地守在这里。

    叶知秋了解他的脾气,也不勉强他,“我让人给你送一些饭菜过来吧。”

    “哎。”葫芦很想尝尝她做的新菜,笑呵呵地应了。提着菜篮子将她和阿福送到池塘另一侧。才掉头回去了。

    这边忙着准备烧炕饭的时候,闻苏木主仆在多寿的陪同下逛到了小山坳。

    高宝见那里只有两长一短三排房子,连个院子都没有,感觉甚是怪异,“那是谁家的房子。怎么盖成那个样子?”

    “那不是住的房子,是作坊。”多寿有些显摆地给他介绍,“刚才我带你们看的菜地和鱼塘,这个作坊,还有那一整片的山和山谷都是知秋姐的,开春的时候这儿还是一片荒地呢。”

    闻苏木没想到叶知秋一个女子,短短的时间内,竟开垦出这么大一片荒地,而且整治得井井有条,惊叹之余,又对她生出几分好感。

    高宝没这么多感慨,他头一次看见这样的作坊,满心好奇,“那个作坊是做什么的?”

    不等多寿回话,闻苏木便看见了路口竖起来的木牌字,将上面的字念了出来,“罐头工坊……秋……”

    多寿被他逗笑了,“闻公子,就是罐头工坊。那个‘秋’字是我们作坊的标识,你没看见字很小,还画着圈呢吗?”

    “这种地方也能做罐头?!”高宝惊讶地望着他。

    多寿感觉被他轻视了,有些忿然地道:“啥叫这种地方也能做啊?整个清阳府,不对,天底下就只有我们这儿的作坊能做罐头。不信你去城里打听打听,那个卖罐头咸喜,是不是从我们这儿进的货?”

    高宝眼睛都瞪圆了,愣了半晌,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急急地看向闻苏木,“少爷,咱们送的礼……”

    闻苏木有些窘迫地点了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了。最近一段时间,“罐头”风靡清阳府。他觉得是个稀罕东西,便买来当做谢礼。哪料到,自己送的正是人家最不缺的。

    这礼送得实在尴尬!

    略一思忖,便将高宝拉到一旁,附耳嘱咐了几句。

    高宝听完连连摇头,“不行不行,少爷,这要是让老太爷、老爷和夫人知道了……”

    “高宝。”闻苏木截断他的话茬,微笑地拍了拍他的肩头,“你放心,我不会鲁莽行事的。你只管回去拿了东西过来,祖父和父亲、母亲那边自有我来应付。”

    ——

第163章 流水饭

    叶知秋对这那主仆二人密谋“将功补过”的事情全然不知,这会儿正引着元妈参观新房。

    除去堂屋、餐厅和厨房,正房一共有四个房间。东西两头是套间,临近客厅的两个是单间。每个房间都参考了居住人的意见,做了特别的设计。

    成老爹眼睛不好,为了行动方便,房间结构自是越简单越好,因此选了东侧单间。这个房间有两道门,一道直接通向外面,一道通向客厅,便于他出去会客。

    东边的套间用镂雕木屏分成卧房和书房两部分,原本是给龚阳准备的,只是龚阳觉得自己并非成家子孙,住在正房有鸠占鹊巢的嫌疑,于是选了东厢房的一间。

    阿福也不愿意夹在成老爹和龚阳中间,住进了跟叶知秋的房间相邻的西侧单间,推让到最后,这里便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虎头的房间。

    叶知秋的房间布置最为精细,结构也最为复杂,分成了卧房、盥洗室和衣帽间三部分,还在临窗的地方建了一个封闭阳台。

    因为成老爹不喜欢床,所以特别为他搭建了一面宽阔的土炕。其余三个房间都安了床,在靠近北墙的地方建了一条土塌。严格说来,土塌也是炕,只是相对窄小,仅供一人躺卧。

    最具匠心的还是厨房,东西两个厨房都有固定的大锅灶和活动的小锅灶,还有叶知秋期盼已久的砖石烤炉。紧邻正房后墙,建了两个倒座小房,一个用作仓库,一个用作磨房,都与厨房直接连通。

    仓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上存粮储物,地下挖了暖窖,用来储存过冬的蔬菜。

    磨房里面一共有三台石磨:最大的一台是滚磨,需要用牲口来拉;最小的一台是手磨。一个人单手就可以磨东西;另外一台是最常见的双叶石磨,可以用牲口拉,也可以用人力来推。

    元妈看到这个样样俱全的厨房,忍不住唏嘘。“为了吃,你这丫头还真是下了不少的功夫。”

    “除了摆弄田地,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了,没有一个像样的厨房怎么行?”叶知秋有些自得地道,“元妈,你觉得我这个厨房怎么样?”

    元妈是个厨艺高手,也称得上美食家,跟她这个吃货一样,对厨房都有种特殊的感情,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整洁有序、方便得用的地方。只是不愿意把夸赞的字眼挂在嘴上罢了。

    嗔了她一眼,便转身去细细打量,见每一个锅灶下面都有两到三个灶膛,心下好奇,“丫头。你掏这么多灶洞做什么?”

    “上面的灶膛是为了调节火候的,最下面的一排灶膛,是出灰口和通风口。”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双灶膛的概念,叶知秋仔细地给她解释了这种灶膛的好处,“空气从下面进到灶膛,柴草燃烧得彻底,不容易倒烟。”

    元妈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旁边这两块铁板又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活动挡板。”叶知秋比划着给她解说,“每个灶台后面都有两个出烟口,上面一个直接连向烟囱,下面一个连向房间地下的烟道。

    天暖的时候堵住下面的出烟口,烧火产生的烟直接走烟囱;天冷的时候,堵住上面的出烟口。烟就会通过房间地面下的烟道,产生地热,屋子就会很暖和。

    烟道是回环式的,在地下走一圈,最后还是通过烟囱排出去。厢房那边也有地暖。道理是一样的。”

    这是一种比较老的地暖,也是她目前唯一能做到一种地暖。搬家之前她试过一次,效果虽然不如水管式地暖明显,可总比生炉子和炭盆、时刻防备一氧化碳中毒来得好。

    听她说完,元妈少见地露出惊讶之色,“你这丫头哪来这么多鬼点子?”

    叶知秋不好跟她解释这个问题,谦虚地笑道:“不全是我的功劳,我只提供了想法,是多禄大哥跟大家一块儿研究出来的。”

    说起来,多禄在建筑方面的确很有天赋,罐头作坊的自来水系统也好,新房的地暖也好,露台也好,她稍微一提,他便能心领神会,并且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如果没有他鼎力支持、灵活执行,她纵使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纸上谈兵罢了。

    元妈有些向往,“冬天的时候,我一定过来住上几天,试一试你的地暖。”

    “行啊,我巴不得你来住呢。”叶知秋笑眯眯地道,“元妈,以后你要是不开面馆了,就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这里风景好,空气也好,最适合颐养天年了。”

    元妈神情微微一滞,别开眼去,“我只怕没有那份福气。”

    叶知秋知道她割舍不下那个面馆,准确地说,是割舍不下对老邱的回忆,也不多劝,“元妈,走,我带你看看餐厅去。”

    餐厅比客厅稍微小一些,设计比较大胆。北边整面墙做成拉门式的落地窗,外面是一个木质的露台。上面搭了廊檐,与磨房和仓库错落交接。

    “等有了闲钱,我准备在那里挖一个荷塘,建几个亭子,再栽点花草树木。”她指着空荡荡的后院筹划着,到时候坐在露台上,一边闻着花香,一边看着山景,一定很惬意。

    元妈脸上有了淡淡的笑纹,“慢慢来吧。”

    她早就看出这丫头心思巧妙,是个志向大的人。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搞出不得了的名堂来。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只能慢慢来了,一口气盖了这么多房子,我已经负债累累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元妈目色幽沉地凝了她一眼,“怎么,你现在缺钱用吗?”

    “欠了娄掌柜将近一千两呢。”叶知秋实话跟她说了,又笑道,“元妈,你不用替我操心,娄掌柜不收我利息的。现在罐头工坊已经开始盈利,再过一半月,第一批果酒也能酿好了。

    过一阵子收了庄稼,池塘里的鱼和鸭鹅长成了,还能换一部分钱。再加上菜谱分利,年底之前差不多就能还清。”

    元妈点了点头,“那就好,要是缺钱急用就跟我说一声,我还能帮你筹措一些。”

    叶知秋明白她所说的“筹措”是指什么,笑着道:“元妈,你就别惦记当东西了,我自己来就行,上次花了你几十两银子都还没还上呢。”

    “我不着急。”元妈淡淡地哼道,“反正迟早要还的,欠的时间越长,收的利息越多,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好,到时候我还你三倍。”叶知秋笑眯眯承诺了,便来挽她的胳膊,“走,我再带你看看厢房去。”

    元妈推开她的手,“我还要在这儿住两天,晚些时候再看吧。时辰不早了,我帮你做饭去。你把灶房拾掇得那么好,搞得我心里痒痒,等不及想要露两手了。”

    叶知秋原本是不想劳动她的,可难得见她心情这么好,不忍拂了她的兴致,便和她一道返回厨房。

    九婶和几个留下帮厨的婆子媳妇,都是惯会做大锅饭的。硬柴猛火,大开大合,不出一个时辰,便将几十人份的饭菜做好了。不装盘,用盆和桶装了摆到院子里,再放上一摞碗筷,谁吃谁盛,吃完就走,村里管这叫“流水饭”。

    这“流水饭”跟叶知秋以前见过的“流水席”不太一样,有那么点自助餐的味道,着实省了不少接待和招呼的工夫。

    比起“流水饭”的随意和粗犷,餐厅这边就雅致多了。菜肴精致,人也大多风雅。

    闻苏木是大家子弟,自不必说;元妈和龚阳都出自书香门第,也不必说;叶知秋更是能俗能雅,转换自如;唯有成老爹看不见人,插不上话,拘谨得很。

    按理来说,男女不应同席而坐。不过元妈是长辈,叶知秋算得家中半个长子,闻苏木并不是那种刻板讲究的人,也想借机跟叶知秋多说几句话,于是客随主便,邀了她们一起坐。

    客人都不在意,叶知秋就更不在意了。总共这么几个人,再分成两桌麻烦不说,也显得矫情。

    桌上摆了八菜一汤,糖醋鱼,酒糟排骨,南瓜饼,凉拌响皮,炝土豆丝,辣子鸡块,蒸腊肠,酱肉酿南瓜花,汤就是最普通的西红柿鸡蛋汤。

    闻苏木将桌上的菜都尝了一遍,感觉与自己之前吃过的味道大不相同。且不说那几道认不出材料的,就连常吃的糖醋鱼和酒糟排骨都别有风味。

    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道辣子鸡块。一口吃下去,火辣灼烫,登时两眼流泪,出了一身的薄汗。最初的不适过后,竟有一种形容不出的畅快感,仿佛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一样。

    “叶姑娘,这绿色的是何物?”他有些急切地问道,“这种辣味,不似葱姜蒜,也不似芥子,我从来没有吃过。”

    “这叫辣椒,是从番国传过来的。”叶知秋微笑地答了,又指着其余几盘菜给他介绍,“这两道菜用的南瓜和南瓜花,这道菜用的土豆,还有这碗汤用的西红柿,都是来自番国的作物。”

    闻苏木有些惊讶,却没有深入追问,唏嘘了几句,便将目光转向凉拌响皮和腊肠,“那么这两道菜呢?我只知是肉,却品不出是什么肉,叶姑娘可否为在下解惑?”

    ——

第164章 你就是小医公?!

    叶知秋并没有认真考证过现在所处的朝代,不过据她观察,社会制度和人文背景跟她所知道的唐宋有六分相似,另外四分差别,出在地域分布和某些风俗上。

    至于文明程度,应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没有唐朝那般开放,也不像宋朝那样保守。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只能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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