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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芳菲-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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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公公正色道:“因为那些国家背叛了万花国,所以跟随他们的子民就自然而然的不再得到万花女神的庇佑,男人不能生育,反而由女人来生育,由爱着那些男人的女人来承受月事和生育的苦恼,什么时候等那里的女人受不了生育的苦恼,便会反抗男权统治,回归我们万花国。殿下,还有一点,你必须得知道,凡是背叛万花国的国家,上至皇帝下至平民,无论男女,都只能活到四十五岁!”
我不尽愕然!
这些事情是前几十次轮回穿越人生中,从未经历听说过的,乍听上去,男人生子,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但是听到林公公的一番解释,前后仔细一想,有根有据,不由得信服啊!
第一卷
第四章 此“侍寝”非彼“侍寝”(下)
严肃过后,便是轻松,哈!哈!
直到小星真正给我侍寝了,我才明白,原来他所说的“侍寝”,就是穿着内衣,与我躺在一张十米宽的大床上,给我讲故事,陪我聊天至清晨。
看来花忆冷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过什么糜烂的性生活,色情香艳,损害青少年!
我转念一想,听小星说,花忆冷半年前都是深居皇宫,极少与外界接触,这半年来她住进太子府,也从不外出,根本没有朋友,更别提心上人啦。
那么,夺花忆冷贞操的人,会是谁呢?是那个国师李冰吗?
哼哼!李冰那句:“日后若有事情,请殿下尽管吩咐,微臣愿为您赴汤蹈火……”我记忆犹新呢,看来,应该他是花忆冷的第一个男人!
靠!
好在我这个人经历了那么多次轮回转业,早已看透男女情的恩恩爱爱,没什么贞操观念。
不就是那层膜吗!这里是女尊国啊!没膜光荣!(作者:你够猛的!别误导看小说的年青妹妹们啊。)
小星上次提到的小月、小海、小林,他们都只是十一、二岁的孩子。容貌么,那就是各具特色了,反正再过个三、四载,都是那勾少女心魂的美少年!
我可事先声明,我这人虽然有性没爱,但绝对不耻对幼儿下手,我可不想害他们!
至于罗裳门,就是我们万花国国都花都最大的最奢华的男伶馆(青楼)。两个月前,府里有一个叫小凡的男孩子,因为给花忆冷“侍寝”时,早晨起来那玩艺生理反应竖起来,被花忆冷发现,将他送到了罗裳门。
我猜想,这个花忆冷一定是个极寂寞孤独的女孩,不然她不会每天晚上都要小男生陪她睡觉,给她讲故事。
有一点,我有些疑惑,那就是花忆冷她已经十五岁了,身为太子,怎会不知男女之事,见到小凡的生理反应,应该觉得正常才是,犯不着怒火冲天,非要将小凡这个自小的玩伴送到吃人不吐骨头的罗裳门去。她真的是个很古怪的女孩!
不过,这是我失忆前所做的事情,我总不好沙锅问到底,况且我知道一个真理:任何事情都会随着时间而水落石出的。
最后,至于小星为什么两个月拒食晚餐,我从他含蓄的话语中,得到答案是:“饱暖思淫欲!”
小星他已经十三岁了,如果每天吃的很好很饱,再睡在我这样一个貌若天仙的美女身边,万一哪天早晨起来,他也像小凡那样身体有了生理反应,被我送到罗裳门当男伶人,怎么办?
嘿嘿!
看来,我这个多世转世轮回人的人精还是蛮厉害的。短短三天,便知道了这么多事。
接下来,我开始实用权力,(有权不用白不用!)我对林公公下了第一个命令:立刻去罗裳门,把小凡接回来!
林公公立刻执行!
然后,我的第二个命令:以后本太子再不需要美少年来陪床“侍寝”了!(其实,我主要是不想再给小星讲故事了。这一连三天晚上,都是我在给小星讲故事,给他解闷!本来是他给我讲故事,可是他讲的故事那么小儿科,不适合我这个老妖精听啦!)
每夜都美丽青少年“侍寝”,听上去那么香艳,让外人怎么想我这个太子!
我此生的愿望是不要和任何男子有任何瓜葛!
还有,我不喜欢花忆冷原来的衣服,都是暗色调的唐朝时露胸、轻纱薄透、复杂繁琐的款式。
我喜欢阳光鲜亮简洁,便于练武骑马能随时做运动的衣服。
于是,我就自己设计了十款类似明朝男子穿的长衫,长裤,为了区别于万花男的男装,我分别在衣领的款式、袖口上、腰带上下了些功夫,加入了水果、花朵、小动物等可爱清新自然的女性化图案,衣服的颜色选择米黄、苹果绿、淡紫、粉红、鹅黄、湖绿、白色,质量以纯棉和丝绸为主,我还精心的为我母后设计了一套浅蓝色的,相信她穿上我专门为她设计的衣服,心里一定会乐翻的!我真的想让我的母亲笑口常开!
今天第二次上传!收藏和投票是最重要的。感谢天使紫、susi、95555及游客的留言。尤其是天使紫的号召投票,姐姐我在此多谢!
第一卷
第五章 法武双修(上)
我没有想到,我这具身体除了拥有法力外,还拥有近二十年的内功底子!
我曾以吕四娘的身份活过一世,看过武侠小说的人都知道,吕四娘是个绝顶的武林高手,不然她也没能力去行刺雍正皇帝。吕四娘所会的剑法和轻功,还有易容术(包括变声音),刺杀术(包括下毒、隐藏术、辟谷、潜水等),我现在都记得,并且每一世都会练习!
为了能保护自己的生命,不受男人欺侮,不被命运抛弃,我每一世复活之后,首要做的事情便是拣起这些高超的本领!
不过,花忆冷这具身体已经十五岁了,从未学过武,也未练习过舞蹈(在万花国,很少有女人学习舞蹈的),柔韧性很差,连个最简单的劈叉都做不了,那些高难度的武艺怎么能学会呢!
还好,我早在前几世有过转世后重新学武的经验,想要练习身体的柔韧性,最好的办法是练习瑜伽!
我要花一个月的时间,每天大量的练习才行吧!
现在,除了要重新修炼这些杂七杂八的防身救命的技能外,我还多了一本书要学习,那就是《神花仙术》!
由于我的那些防身技能早被我多次的转世练的熟的不能再熟,没有一点新鲜感,也没有一点成就感。
于是《神花仙术》,这本记载法术的神奇秘术,极大的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象着日后,我大法修成,上天入地,与神仙一样无所不能,心中美的比与十个男人谈恋爱还开心!
这本书,还真是仙家之宝。
按照万花国绿、黄、红、蓝、紫、银、金七种颜色的万花神迹级别,设定级别应有的采气方法、御花术、炼丹术等众多法术。级别越高,看到的内容越多。怕是要修炼的人循序渐进,不得贪多吧。
只有拥有万花神迹的女子才能看到这书中的内容。寻常人是什么都看不到的。我生性多疑,曾试过手拿着书,在美少年小星和林公公眼前晃来晃去,他们什么都看不到,以为我在寻他们开心。
不知道原来的花忆冷会不会《神花仙术》上面记载的法术。
我是要从《神花仙术》中最低级的绿色开始修炼!
…………………………………
我的太子府里有一个近两顷大的花园,里面种了几百个品种的鲜花,这就是我练习《神花仙术》中采气、炼丹的最佳地方。
按照《神花仙术》中记载的,每天夜晚身立于百花中修炼采气。
而在清晨时分,由百花花瓣中的露水,吸收天地太阳月亮之灵气,练成的丹药,功效是最佳最好的!当然,修炼女子万花神迹的颜色级别越高,丹药神效越高!
采气是练习御花术的基本功,类似于内功。非一朝一夕。
因此,我想要学会《神花仙术》,就得付出大量的时间,辛勤的汗水,耐的住寂寞,坚持修炼。
还好,我这人转世轮回了那么多次,从汉朝到现代二十一世纪,我哪个朝代都去过,早就以外面的世界没有什么探险精神和好奇心!不然,以我这个性格,还有太子的身份,真的很难拒绝万花国千山万水美景的诱惑啊!
我给自己定下了严格的日程表,白天练习瑜伽和武功防身技能,晚餐后休息片刻,在府里超大的天然温泉池里沐浴后,到花园里,上半夜修炼《神花仙术》中的御花术,下半夜炼气,清晨炼丹。
对了,我可不是铁人,一天到晚二十四小时练武修炼,不用睡觉,嘿嘿,所谓《神花仙术》中的采气,其实就是坐在百花丛中瞑想,说白了就是在睡觉!
第一卷
第五章 法武双修(下)
我看到《神花仙术》中记载,练习绿、黄、红、蓝的法术,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
可是我只用三天就将绿色卷的法术学会了。加上我练黄色卷的七天、红色卷的十天、蓝色卷的十五天,我一共用了三十五天,便将《神花仙术》的前四卷练完了!后面的法术,因为我的万花神迹级别不够,看不到了。
我好期待我的下一次晋级!
我现在一共会用一百五十种御花术(以后简称法术)。
炼制成功绿、黄、红、蓝四色万花神丹三十五颗,其中,绿色的三颗,黄色的七颗,红色的十颗,蓝色的十五颗。
没想到,才采了三十五天的花香灵气,便已令我身轻如燕,脱胎换骨般,皮肤更加的白里透红,气质多了些脱俗离尘的仙家之气,一双美眸如同耀眼星辰,能摄人心魂,偏偏眼睛里的眼白还没得半点杂质,单纯的像个婴孩,简直就是骗死人不偿命,根本看不出我曾经几十世为人的沧桑和复杂,我混身上下盈绕芳香的百花香,多走几步,便似要含笑飞上云霄,不再眷恋尘世。
连那已是太监的林公公见了我,都有些失神落魂,多次的答非所问。我有时取笑他,他却不觉得尴尬,总说,我能看到太子这般的仙子人物,就算下辈子做太监也值了!
在我练功的三十七天(其中有两天下雨,自己给自己放假了)里,我的母皇、国师李冰,还有我的姨母淑王爷花子淑及表姐玉郡爷花潇玉来看望过我。
其中我母皇来的次数是最多的,她一般会在傍晚前到,陪我吃晚饭,听我给她几个笑话,《红楼梦》、《西厢记》什么的,思我而来,开心而去。
我姨母淑王爷花子淑今年快四十岁了,是我母亲的姐姐,她容貌还不错,我想,一定是由于她的万花神迹是黄色的,不如我母亲厉害,她自然而然,没能成为万花国女皇。
她的王妃是兵部尚书林玉的弟弟林金,听说是个极虚荣奢华的中年男子。
她与我母亲不同,她生性风流,淑王府里光侧王妃就有十二个,美妾和少年侍者无数!
她唯一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姐玉郡爷花潇玉,今年十八岁,是她多年前过逝的侧夫所生。
花潇玉容貌妖艳,去年娶兵部尚书林玉正妻的儿子林兰焱。她额头之间的万花神迹也是黄色的。她继承了她母亲的好色,小小年纪,家里便有二十多位妾室,还有许多侍童,她还经常去罗裳门一类的男伶坊,一醉撒银,专门破男伶人的初夜,事后还四处炫耀。
我姨母只来过一次,算是象征性的看望一下。
我表姐也只来过两次,本来她只来一次的,但那次来时,正好见到了我身边亭亭玉立的美少年小星,她色眯眯的盯着小星好久,口水都流出来了,因那次她是与我姨母一起来的,不方便当着我姨母的面向我提出要人。
于是她第二次来时,居然厚颜无耻的当着我和小星的面,问我小星是不是处子,我直言是后,她立即喜悦万分,向我提出要我将小星转赠予她。
小星吓得当场便瘫倒在地,泪流满面,连哀求我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试想,他这样一个温柔可爱毫无心计的小孩子若是进了我那荒淫无度的表姐的府上,还不等于是羊入虎口!不说我表姐是否真心爱他,日后会不会宠爱他,便说我表姐那么多的夫妾,他们随便使出一个毒计就能让小星丧命!
我当然是一口回绝。
花潇玉先是不悦的生气,直说我小气,后再进言,要用她府上的两个少年跟我交换小星。
我见她目露凶光,怕她不能得逞,回头派杀手来毒害小星,便对她打哈哈说,我已习惯了每天听小星给我讲故事,以后有更美的少年,我定当在第一时间送到她府上去!
闻言,她这才眉头大展,摆手离去,回头“哈!哈!”大笑,说:“妹妹你仍是小孩心态,晚上还要听人讲故事才能睡觉!什么时候,你开窍了,给姐姐说一声,带你去罗裳门找乐子!保证让你觉得比听故事强!哈!哈!”
我面上欢笑送她,心里却鄙视之极!
我看她虽不像很有城府,但也绝非善类,为防万一,我吩咐林公公派宫里的大内高手跟踪她,有什么可疑之处,立刻回报我。
并让府上加强防备,嘱咐小星万万不得私自外出,要有急事想出去,也必须向林公公请示。
林公公得令后,日后对我更加必恭必敬。我想,他已经看出我并非原来的那个孤单寂寞寡言毫无心计的花忆冷了。
第一卷
第六章 国师李冰(上)
李冰来了也有七、八次,他一般会在下午来,每次均以“奉女皇旨意,前来看望太子身体。”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求见!
他头两次来,我的确是因为正在练剑法中最精妙的招式,练的正入迷,没有见他,结果他以为我是故意推辞不见,居然不折不挠,厚脸皮到极致,愣是将家搬到我太子府的隔壁,与我做了邻居!
看来,他已下定决心,日后,不但要见到我,还要随时随地的见到我,想与我再续“性缘”!(够一针见血吧!)
我从小星那里了解到,李冰是半年前当上国师的,他文韬武略样样精通,深得母皇喜爱信任。当然以他这般绝色人物,简直是万花国所有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除了我和我母亲噢)。不过,他深居简出,从来不单独约见女子。根本没什么绯闻。
还有一点,在我出事之前,他从未来到太子府,未和以前的花忆冷见过面。
难道,是那十日里,他在与昏迷中的我欢爱时,爱上了我?
切,那不就是说,他爱上的花忆冷的身体吗?
说白了,不就是性吗?
哼,男人啊,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于是我心中一笑而过,当作不知情,他既然要来,还把家搬过来了,那我找些事情让他做做吧。算是加深一下邻里之间的友谊。
嘿嘿!
我够黑的吧。这国师级别的人力资源,我不用白不用!
让他做我原先五个陪寝的美少年,小星、小月、小海、小林、小凡的老师,我叫林公公每天下午按时将五个孩子送到他府上(上午他要早期的),把你的时间排的满满的,这样你就没有时间对我胡思乱想了。
不过,我这样做,其实还另有一个难言之隐,就是那个叫小凡的少年!
小凡从罗裳门回府后,虽然听林公公说他还未破身接客,是个处男,但是他在那浊污之地待了两个月后,耳濡目染,加上他姿色不俗,罗裳门还派专门的迎客老师训练他。
于是,他回来后,每次见到我,眼神、说话、动作都是极尽勾引。
还搞点小计谋,只要是我独自一人时,他便会故意晕倒,让我抱他,嗅得他身上的蔷薇体味,引透我吻他!要不就给我端茶,一不小心的打翻茶杯,让茶水溅湿我胸前的衣服,然后,他含情带笑,声音千般妩媚,要来帮我擦!
天啊!
我居然被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调戏着。
常常弄的我尴尬加哭笑不得。
幸亏,我这个花忆冷不是原来的那个花忆冷,他虽然长得十分俊俏燎人,但他那点青楼的小把戏小道行,曾能入的我的法眼!别说他,就是把那传说中的万花国女人杀手……罗裳门头牌碧云公子亲自上阵,也不能迷惑我半分!
切!牛皮不是吹的,前几世的青楼花魁,偶也不是白当的!
我这边虽然不惧小凡,但是我不忍心这小少年为了我费尽心思,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能得到我的宠幸,哪怕只有一次,他这一辈子也就有了靠山,他也不用再出太子府,去受那外边那些猛女人欺侮。
可是他才十四岁。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个身份卑微,却又向往美好生活,努力追求的灵魂,太似了前几世的我啊。可惜我那几世,没有遇到我这样的好主人,一次次被抛弃,被伤害,最终在妓场、床上,心力衰竭而变成一具无泪、无爱、无心的行尸走肉。
唉,不感慨了!
我不能改变自己曾经的命运,但可以改变他的命运啊!
我不想让他在我这个不谈爱情的人身上浪费青春和精力,我给不了他幸福。
树挪死,人挪活。
希望他去了国师李冰的府上,能开启命运的幸福大门。
后来我想想,也可能我对下人们都太好了,这一个月时间里,我笑得太多,经常分给大家食物,还给大家讲故事,使小法术变个鲜花什么的,让大家开心。所以,他们内心一改以往对花忆冷的态度,都想靠近我。想待在我身边,不论是什么身份,只要和我在一起就好。小凡是不是在想,只要能留在我长留在我身边就好吧。
第一卷
第六章 国师李冰(下)
在国师李冰第三次来的时候,我出来见了他,三言两句客套话过后,我便提出请他当我那五个美少年的师傅,还有要将小凡送给他做侍从,让他把小凡当亲弟弟来看。
我遣开身边的人,直入主题,让他先做小凡的义兄,过一、两年给小凡找一个好归宿。
其实,要换做是别人,可不敢向李冰提出这样要求,他可是堂堂国师啊!学富五车,才貌双全,地位尊贵,连我母皇对他都十分的尊敬。
嘿嘿,我可不管,谁要他那天信誓旦旦呢!
这点事情他要是都办不好,以后就别再想见到我!(作者:你这个霸道的女人哦!)
听到我这个想法,李冰先是一怔,后扬起他俊美的眉毛,幽幽道,“殿下的吩咐,微臣一定办好。不过,小凡的事情,殿下以为让他嫁给了别人,就会获得幸福吗?他曾经在罗裳门呆过,怕是一般人家会嫌弃啊。”
我听出他弦外之音,也不躲避,笑道:“国师言下之意,是只有我不嫌弃他,只有我才给他幸福?”
怎么你想让小凡做我的暖床的小男孩吗?
我的直言令李冰大感意外,他抬起闪亮的凤眸,正要答复我的话,却正好看到我更胜娇花的笑脸,顿时像被我摄了魂般,眼睛一眨不眨,定在那里,直勾勾的望着我!
好玩,我以前做花魁时,也有那未经欢爱的少年郎初见我时会像这样会勾了魂魄。
但李冰是个有着小麦色皮肤,兰花体香,还与我有过肌肤之情的大帅哥,他这般如痴如醉的样子,真的令我好有成就感,自信心超级上涨啊!
不过,我不想让他过度失态,万一他控制不了,说出不该说的话,我是拒绝还是相迎呢?
我微微低下头,不去看他眼睛,轻声道:“国师考虑的周到,不过,凡事还是随缘,我们这些关心他的人,只要努力的给他创造好的条件和环境,其他的就看小凡他自己的命运和造化了。你今天答应我这件事,我心里高兴,感谢你的很。”
见他未接我的话,我轻咳一声,又说了一遍后,他才接话道:“殿下不用跟微臣客气。”顿首,轻轻道:“微臣愿意为殿下,做任何事情。”他语气平和,虽是一口一个“殿下”,“微臣”,但确实是真心流露。
我目光流转,看他脸色已是红了,小麦色的皮肤,如轻抹了一层胭脂,微微的红唇,真诚的样子,真令人喜爱。
接着,他又走到我身前,双手为我呈上一本书,显然是怕再失态,不敢看我的脸,必恭必敬的道:“殿下,这是微臣练习过的武功秘笈《逍遥游》,现在殿下已拥有了二十年的功力,习此秘笈中功夫,可用来防身。”
闻言,我有一丝疑惑,他怎么知道我体内有二十年的内功?我曾听府中人说,花忆冷原来是不会武功的。
难道,他那十日与我欢爱,真的是为我治疗,将他的功力传给我?那我真的是欠他不少了,我接过书,用极低的声音,试着问他,“你的内力现在都恢复了吗?”
他身子微微一怔,有些向后倒的样子,怕是又想起那十日与我欢爱的种种情景,他内心像是翻江倒海,身子都僵直了,过了十秒钟,他吸了一口气,才定住身子后,轻轻点头,柔声道:“谢谢。已全部恢复。”
完了!
看他的样子,那十日,他的确是通过与我双宿,将功力传给我了,没想到,我就这么欠了他一个大人情。
偏偏我今日又将小凡的事交给他处理,这样,我就欠他两个人情。
不对,不对!
他和我欢爱了十日啊。怎么也得免费为我做十件事情吧。我脸皮厚吧!嘿嘿,我是不是很会做生意啊!
我接过书,大方的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饭,他痛快的答应了。可能他没有想到我前面两次都拒绝见他,这一次却又是吩咐他做事,又是关心他身体,还留他吃晚饭吧。他面上喜悦之色,一览无疑。
嘿嘿,别激动哦,我只是留你吃个晚饭,又不是留你夜宿。
我与他再聊几句后,便令林公公带他到太子府四处转转,我下午的时间,可是要用来练功的。
美色当头,也不能误了练功的。何况他又拿了这本《逍遥游》。我好奇的很,想要赶紧练练,看与我前几十世练习的武功有什么不同。
晚餐前,因为练功出了些汗,我换了件宽松随意的粉色衣衫,只在腰间系一根粉色的飘带,将一头长发随意自由披散开来,洗了把脸,擦干脸上的清水,便来到餐厅。
一大桌丰富的佳肴前,李冰单手负于身后,面色从容,立在一旁,正等我入席。
我见他身高约有一米九,肩宽腰瘦,一袭蓝布长衫,蓝色腰带,长发用白玉簪子的扎起,高雅、利落、精神、清爽,很是耐看,他的体香又是兰花香,不由得想起“君子如兰”四个字。
我随意的请他就座,说了几句话,问他不介意,让他那五个学生和我们一起用餐,他很高兴的点头同意。
小星他们五个美少年都是孤儿,是被林公公在人贩子市场里千挑百选买回来侍候我的。因此,我在知道情况后,对他们像大姐姐一样。除了我母皇来,他们不能上桌外,平时他们是可以和我在一张桌子上用饭。
唉,菜做的那么多,我让御厨少做几个,都不行。有了他们五个人的加入,就不用那么浪费了。
于是我们七个人,坐到一起,我挨着李冰,小星挨着我,围坐在一桌。刚开始,他们六个人都有些放不开,后来听了我说了一个“鹦鹉学舌”的笑话后,气氛放松活跃起来。
我又像拉家常一般,并不扭头,边吃菜,边问李冰是哪个地方的人,今年多少岁,平时有什么业余生活爱好等等小问题。
李冰都一一回答,他今年十九岁,家乡在万花国海边一个小渔村,难怪他皮肤是小麦色的,小时候常晒日光浴吗。他平时喜欢看书,抚琴,下棋,练武。
恩,这顿饭,他笑了好多次,他的牙齿真的很好看,吃相也很斯文,根本不像是来自小渔村普通人家的。我猜想,一定是他那个送我《神花仙术》的师父将他训练的如此神情俊郎,大方得体,温文尔雅吧。
第一卷
第七章 雨夜(上)
我下午可是练过武流出汗的,连吃了两碗米饭,还吃了许多菜肴。在我的带动下,他们六个人也都胃口大开!
嘿嘿,我这个人就是特别有亲和力。
大概是在饭桌上,李冰从小凡看我的爱慕眼神中看出些许异端,他很善解人意的在离去时,向我提出将小凡带走。
小凡虽是不愿意,但他还是明白我的苦心,没有乞求留下,只是默默流泪,给我磕了三个响头。
唉,我还是心软了,笑说:“又不是叫你远走他乡,不就在隔壁吗?这里仍是你的家,你想我们了,随时欢迎你回来。”岂料,因为我这明智一举,日后倒真令小凡找到了好归宿!
李冰给我的《逍遥游》是集轻功与剑法的为合书的绝世武功秘笈,与我当吕四娘时习得的功夫相比,这本武功秘笈,轻功略胜一筹,要不叫“逍遥游”呢,但剑法舞起来过于潇酒飘逸,虽然唯美,要是遇上阴狠的武功高手,就有些吃亏。
我练武向来讲究实际,学的武功都是招招阴狠毒辣,与敌交手,剑一出鞘便要见血。
不过,技多不压人,这本《逍遥游》我自然要是勤奋练习的。
自从那次晚宴后,李冰就隔三岔五的,带着小凡到我府上蹭晚饭吃。当然,他不会没趣到,与我母亲碰上面。
他每次来穿的衣服都是干净整洁的,虽然不是华丽的料子,但是反而衬了他高雅脱俗的气质。我记得他只穿过一次白色的衣服,剩下时候,他来时都穿蓝色的衣服了。
原来他比较喜欢蓝色。奇怪,他好想不是那种爱幻想的人哦。
不过,不管他怎么穿,穿什么,他都是极俊美的,比我那五个美少年要成熟,英气,神色奕奕,风采翩翩。
有一次,我用过晚餐,在客厅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慵懒的靠在椅子上,手尖微抬,指着李冰的腰带,一字一句道:“那里装着软剑吧。”
他惊愕的点头,道:“太子,你眼光好尖!”
闻言,我仰头轻笑起来,眯着眼睛,不去回答他的话,心想:我的武功也快温习的差不多了,是不是应该寻觅一把女式的软剑?回头去皇宫里搜搜宝,看有没有合适的。
嘿嘿,想我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那一尺七的纤纤柳腰上,居然要缠着一把锋利弑血的软剑,是不是有点怪异?
女人应该是多面的。越神秘越好!我嘴角浮起玩味的笑容。
没想到,五日后,李冰便送给我一把极品的女式软剑。
我细看这柄女式软剑剑身轻巧无比,剑薄如蝉翼,剑刃削铁如泥!
我见他面色疲惫,风尘仆仆的样子,原来他这五日是去为我寻剑了。
唉。
我只是随口说了一句,李冰便知我心中所想,默默的去办,达我心愿。
这个男人做比说的多。很实在啊!
虽然他没有说出软剑的名字和来历,但我是识剑的行家,知道此剑绝非凡品,他费了好多心思才得到手的吧。
他一面的期待之色。
我便如也他心愿!
我软剑在手,内力注入剑身,“嗖!”软剑笔直抖立,剑光闪闪,那一刻,一种久违的江湖豪情涌上心头,我心花怒放,剑随意走,在那大厅里,当着他的面,如花蝶般翩翩起舞,挥剑旋飞,一套逍遥游剑法完整精湛潇洒的使完后,惊鸿仙子般闪落于他面前。
我踮起脚尖,本想吻他一下,但那一刻,我突然间有些心酸,如此优秀完美的男子在我眼前,我却能心中无动。
来到这里,我第一次为自己的无心而难过。
第一卷
第七章 雨夜(下)
我转念,换了个方式,小嘴靠近他耳边,吐气如兰,柔声道:“李冰哥哥,忆冷谢谢你。”
等李冰回过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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