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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女尊时代-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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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没有部落了!”史前酷哥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停顿了一下,才又道:“加上我,一共有五个人,一个老人一个女人,两个孩子。不需要猎物,只要能有食物让我们渡过冬天就行!”

    被留在墟市,不能去参加狩猎的阿土,心中憋着一团火,一上午脸色都不太好看。他知道安儿是个心软的,从对待那生病女人的一家三口,就可以看出来。听到这位原始酷哥的话,他凑了过来,口气很冲地道:“五个人里面,就你一个劳动力……你一个人能猎够你们家其他人吃的猎物吗?我们部落需要的是能干活的,不是吃闲饭的!!”

    “这样的话……就当我没来过!”史前酷哥黑曜石般的眼睛,暗淡了下来。他跟塔西部落的人。几乎是前脚后脚到达墟市的。泰雅部落买人的经过,他都看在了眼里。

    他躲在一边,观察泰雅部落很久了。发现。族长那个肤色雪白,纤瘦的女人,在部落里很受其他人尊敬和崇拜,她做出的决定,哪怕是用猎物换取一群做不了多少事情的小孩,那个族长也同意了,其他族人也没有提出异议。

    那些换回来的人口。她没有当牲口一样使唤,还亲手帮她们煮饭,让每个人吃了一顿热乎乎的饱饭。说实在的。自从他和他的家人,被族人赶出来以后,他很久没吃一顿饱饭了。

    本来,他以为凭着自己的身手。能够让家人吃饱穿暖。可惜。他想的太过天真了。一些大型的猎物,凭着他自己只有送死的份儿。有次,他为了猎杀一头野狼,差点把命给送掉了。那些体型小的猎物,速度很快,不容易捕捉。大半年过去,他和家人只能吃个半饱。

    眼看着秋天已经过去,寒风悄悄吹起。冬天已经来到。他却没有储存到一丁点儿的猎物,到了大雪封山。猎物销声匿迹的时候,只怕他和他的家人,会饿死在这个冬天里。无奈之下,他带着家人赶到了墟市,希望能有人看中他的狩猎技能,收容他和他的家人。

    他也知道,这谈何容易。每个参加墟市的部落,能够交换人口的,都是秋季收获不错的大部落。那样的部落,跟他原先所属的部落一样,即使愿意收容他的女人和孩子,那个已经失去狩猎能力的老人,是绝对不会有人愿意要的。许多部落中,自己年老的族人,到秋末冬初的时候,也会赶走一些,免得跟年轻力壮的族人争口粮!

    他选择了泰雅部落,是因为这个部落有人情味,那么多没多少劳动能力的孩子,他们都愿意接受了。还有那一家三口,女人病成那样,两个孩子都没成年,他们都同意交换了。那么,如果加上他这个狩猎好手的话,或许他们会同意收留他的家人吧!

    可是,或许是他想得太过简单,即使那个善良的小女人愿意,她的族人也会有意见的,不是吗?他本来充满希望的眼睛,蒙上了绝望的灰色,他垂下肩膀,迈着沉重的步子,离开了他最后的希望……

    “等等!”望着那被绝望笼罩的背影,安儿心中涌上一种悲伤的情绪。这绝对是个重情义的好男人,对于拖累他的家人,能够一直不离不弃。将来也一定能够对在危难中收留他的泰雅族,忠诚守护,用不背叛吧!从气势上看,这个男人绝对是一把狩猎好手,体格强壮,长得又帅(喂喂,这一点才是你叫住他的原因吧,色女!)……

    那位酷帅原始美男,听到安儿的叫声,停住了脚步,心中又升起一丝希望。

    在如此热烈的目光下,安儿差点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她对着那张帅得一塌糊涂的脸,呆滞了片刻,才想起自己要问的:“你……能带我看看你的家人吗?在完成交易之前,我们有权利验验货吧?”

    验货?是啊,他堂堂部落第一勇士,也有被当做活物一样交换的时候啊!他心中自嘲着,缓缓点了点头,朝着一个方向,迈开了长腿。

    安儿的小短腿,拼命地迈动着,才能勉强跟上那家伙。她的声音有些喘,却有情不自禁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的部落怎么了?怎么说自己没有部落了呢?”

    “我叫骆,是一个被部落遗弃的人!”酷哥就是酷哥,说话永远那么精炼简单。

    被部落遗弃?难道是做错事被赶出来的?那她可得再好好思量一下喽,收留一个品性不好的家伙,有可能做出对部落有妨害的事呢!

    骆,见安儿为了跟上他的脚步,累得气喘如牛,便体贴地放慢了脚步。一回头,看到安儿的表情。安儿是个单纯的妹纸,一般心里想什么,都写在脸上了。

    骆已经猜出她心中的顾虑,沉默片刻,道:“我不是因为做坏事被赶出来的。我爸爸年纪大了,部落要按照习俗,在冬天之前把他赶出去。我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是部落数一数二的勇士,养活了部落不少人。可老了。却要面临驱逐的境地。我坚决反对!我在部落里人缘不错,身手得到狩猎队一致认可,却是族长儿子竞争下一任族长的最有力的对手。所以……全家人都被赶了出来!”

    原来是权利下的牺牲品啊!安儿心中叹息着。不久,他们来到墟市的一个隐蔽角落,那里有个小土坡,能够遮蔽些西北风。小土坡下,一个干瘦的人影,像石雕一样,任寒风吹乱他花白的头发。他的旁边。一个脸色蜡黄的女人,和两个不超过五岁的孩子,裹着一块兽皮。依偎在一起取暖。

    “你的女人生病了,病了好久了吧!!”安儿从她沉重的呼吸声中,听出了她肺部的问题。在医疗条件低下的原始社会,即使是一场感冒。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也会要了人的命。如果这女人的肺病的话,只怕很难治好了。

    骆心中一紧,生怕她不愿意收留自己的女人,便道:“那次,我冒险去猎杀野狼,被野狼抓伤了腹部,差点没挺过来。是她一直在我身边照顾着,她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本来身体就不太好,又受了点寒……我求了几个巫医。他们都说治不好了。她一天没死,我就不会抛弃她!”

    听到声音,那个干瘦的老头,转过头来,望着骆和安儿,死灰般的脸孔上,涌上了一股希望的光彩:“骆,怎么样?有人愿意要我们吗?如果实在不行,就把我和果儿扔下吧,你带着孩子们,应该有部落愿意收留你们!”

    “咳咳咳咳……雷说的对,我是活不了几天了,你好好照顾孩子们,就别管我们这些老的病的了!”那女人剧烈地咳嗽着,她身边的两个孩子,很懂事地帮着妈妈捶背顺气。

    这一家人,果然是只为对方着想,有情有义的。部落发展,正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安儿心中已经认可了这家人,生病不要紧,她有一些古中医药方,那女人的肺病,估计是炎症引起的,治疗起来应该能够缓解。至于这老头儿嘛,老是老了点儿,不过精神头挺足,身体也不错,开春干点儿力所能及的农活,应该没问题!

    安儿对酷哥骆,道:“你们收拾收拾,我做主收下你们了!不过,我们部落不养闲人,到时候还是要参加劳动的!”

    “你放心,我会努力狩猎的,在原来的部落,我可是狩猎队数一数二的好手!”骆脸上的阴霾散去,棱角分明的轮廓,更有种吸引人的魔力。

    唉!好白菜已经被人拱了!!安儿有些惋惜地看了一眼旁边那个站都站不稳的女人。不过,当初这女人能够抛开部落安逸的生活,跟着男人过颠沛流离,前途未卜的日子,也算是个不错的人了!原始社会的女人,可没有从一而终的观念,否则哪里来的一女配n男呢?

    “我也会努力帮着采集……”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安儿的视线转过去时,又渐渐变小,最后消失在呼呼的西北风中了。

    安儿被吹得哆嗦了一下,看了一眼躲在女人身边,比达儿大不了多少,黑黑小小的身影,给他一个善意的微笑。小家伙挺可爱,达儿肯定会喜欢这个新来的小伙伴儿的!

    “安儿,这女人病这么种,你怎么还收下他们?若是传染其他人怎么办?”阿土见安儿领回的几个老弱妇孺,当即就跳起来了。

    安儿见那骆和那女人的脸一变,朝着阿土这家伙的脚踝给了他一脚,道:“传不传染,难道老娘不知道?还用你这个小破孩提醒我?”

    “老娘?安儿,你教过‘娘’就是麻麻,我的老娘在部落里呢,她当然不知道!”阿土龇牙咧嘴地抱着自己被踢疼的脚,在原地单脚乱蹦。

    安儿假装凶狠地瞪了他一眼,奴役他和小虎去搭兽皮帐篷,那个叫果儿的女人,可受不得半点风寒了。她自己则躲进自己的小帐篷内,取出折叠笔记本,查找着治疗肺病的药方,从中挑选了一个药材铭那儿都有的,亲手配制,煎出来给那女人喝。

    在墟市的这几天,那女人喝了药,伙食又不错,病渐渐好了起来。巫医铭的名气也在墟市渐渐打响了,附近的部落里有病人,也会带着猎物,求他帮着治病。铭开始忙碌起来,为部落赚到的猎物,墟市结束后,一计算居然有近千斤呢。能为部落作出些贡献,铭脸上的笑容渐渐多了起来,不再那么沉默。

    安儿和阿布,觉察到他的改变,心中感到很欣慰……(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烈马(三更求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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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更奉上……

    **

    当彩霞染红西天的时候,各个部落出去狩猎的勇士,陆续返回了墟市。安儿把熬好的药,倒入陶碗中,让骆的大孩子端去给他妈妈喝。又从自己的帐篷里,拿了几张厚厚的皮子给她铺盖。

    果儿蜡黄的脸上,涌上感激之色,挣扎着坐起来,谢了又谢道:“够了,这边的皮子够用的了!我听部落的那位小勇士说,安儿你挺怕冷的,把皮子都给我了,你受了凉怎么办?”

    安儿笑着摇头道:“我那边还有呢,这次出来,带了不少皮子,本来是用来交换海盐和陶罐的,现在陶罐和盐都换回来了,堆在我那儿闲着也是闲着。部落里一下子增加了那么多人口,这些皮子自然不会再交换出去了,留着大家御寒用呢!”

    把皮子盖在果儿的身上,安儿又道:“晚上这里可冷了,你的病可不能再受半点寒气了。我再帮你弄个火盆,晚上能暖和一些!”

    出了果儿的小帐篷,安儿差点撞进了一个宽阔结实的怀抱,还是那人扶了她的肩膀一下,才免于“投怀送抱”的尴尬境遇。一抬头,原来是“面瘫男”骆。

    他那双充满野性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安儿,显然听到了她跟自己女人的对话,脸上却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在安儿冲他笑了笑。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他轻轻地说了句:“谢谢……”

    当安儿回过头去,想要说不用的时候。却发现那人已经钻进了果儿的帐篷里,留个背影给她。安儿耸了耸肩,一个怪人!

    “安,安!!看,我们猎到了两头大家伙,其中一个还活着呢!!”达儿稚嫩尖细的嗓音,远远地传过来。安儿循声望去。发现泰雅部落的十位优秀的猎手,手中拿着骨矛和兽皮包裹的强弩,抬着两头很眼熟的猎物。远远地朝着这边走过来。

    墟市里其他部落的猎手,都眼馋地看着他们。每次墟市,参加交换的每个部落,也都会派出狩猎队去附近碰运气。时间长了。周围的猎物。被消灭得差不多了,要到更远的地方,才能见到猎物的影子。而且,那些猎物要么是非常凶猛,狩猎勇士们不敢轻易去碰的;要么是速度非常快,不容易捕捉的。

    泰雅部落的猎手,抬的猎物他们都见过,速度非常快。而且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一有动静马上撒开蹄子逃开。各部落的猎手也想过去捕猎。可惜石矛没沾到猎物的边儿呢,就只剩下一阵烟尘了。这些泰雅部落的猎手,一定撞了大运了,否则怎么可能弄到这些风一般的猎物?

    远远的,安儿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男人伟岸的身影,小小的达儿骑在他的脖子上,努力地朝着她这边挥着手,那得意的小模样,像一位凯旋的小将军。

    而阿布的右手上,牵着一只用麻绳拴着脖子的猎物,后腿一瘸一瘸的,还流着血呢!安儿定睛一看,眼中涌上喜悦的神色。马!好神骏的一匹马,虽然受了伤,脖子上又套了绳套,它的神情依然倨傲,不时地甩着脖子,想要挣脱束缚。

    “咴咴咴咴!”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长长地嘶鸣一声,阿布回头用铁锤般的拳头,在它脑袋上脖子上猛砸了一通,那匹马眼中闪过痛苦的神色,马上乖觉地不再挣扎。

    阿布拽了拽它脖子上的缰绳,快步朝着安儿走过来。他的眼中,同样有难以抑制的喜悦:“这家伙可难捉了,跑得跟风一样快。要不是伤了腿,还真抓不住它呢!安,你认识这家伙吗?先养着,等缺少食物的时候,再杀了吃!!”

    安儿冲到他面前,脸上眼中笑意纵横,可惜不是为了他,而是他手上牵的猎物。

    “小心,别被它咬了!这家伙野性十足,好在被我给揍服了。来,你牵着它,带它走几步……”阿布把手中的麻绳,慢慢地放在安儿的手中,自己在一旁戒备着,那匹可怜的枣红马,一有想要撒野的趋势,他的大拳头就上去了。

    枣红野马被揍怕了,老实地跟在安儿的后面,马屁股上的伤口,随着它的走动,不停地滴着血。安儿轻轻抚摸着它的脖子,有些担心地道:“它的伤口需要敷药,可我又担心敷药的时候,它尥蹶子!”

    “这好办,”阿布把达儿从自己的肩膀上托下来,招呼着阿桑和大山两个大力士,合伙把枣红马撂倒了,按头的按头,压腿的压腿,直到安儿把止血药糊在它的伤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开手让它站起来。

    “安儿,这家伙可真壮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阿土在大森林里长大,像这种草原上的生物,对他来说很陌生。

    安儿用手指梳理着枣红马的鬃毛,动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觉到人的善意。枣红马很老实地站在安儿面前,充满野性和傲气的眼睛,试探地打量着安儿。安儿扯了一把草,递到枣红马的嘴边,对阿土道:“这种动物,我们叫做‘马’,驯服了以后,可以当坐骑,也可以用来驮运重物。马奔跑起来速度快,如果骑上它的话,很远的距离很快就能到了!”

    “马?可以骑?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伤了,还踢伤了两位猎手呢!!”想起捕猎的过程,达儿心有余悸。

    安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蛋,道:“野马当然保留着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样,多凶,还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养的那只小羊,却很温顺听话。马儿也是一样,驯服了养久了,也会跟小羊一样听话的!”

    她把枣红马牵到自己的帐篷旁,拴在一个楔子上。又在附近捡着尚未完全枯黄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马儿的面前,口里嘟囔着:“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马儿喜欢吃豆饼混着草料呢!”这些常识,都是她看武侠或者古代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的。至于马这种生物,在末世后几乎看不到了。

    “这种动物叫‘马’?跑得很快,你们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鲨(海洋族的人,以海为名字的第一个字,就像大鹰族的鹰叶他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望着枣红马的眼中,充满了占有欲。

    安儿和阿布对视了一眼,阿布云淡风轻地道:“运气而已,我们隐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马经过,就投出了骨矛,杀死一只,捉到一只受伤的!”

    泰雅族手中的强弩,在部落壮大之前,是不轻易在别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们强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给部落带来灾祸。所以,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都拿着骨矛做掩饰,至于强弩嘛,用兽皮或其他东西遮掩着。

    鲨族长对于这个解释,似乎不太相信,他将信将疑地围着另一匹黑马的尸体转了几圈,发现猎物身上的伤口,比泰雅部落猎手手中的骨矛尖头处,要细小的多。他把视线转到了大块头阿桑手中一大卷兽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猎,身上或者手中都缠着鼓鼓的兽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儿眼珠转了转,来到海鲨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们泰雅族有一种很好用的捕猎方法,能够捕捉到野马,只不过需要的人手比较多,鲨族长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

    平原地带,少不了成群结队的马群,偏偏它们的速度太快,很难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够捕捉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们合作,不但能分到猎物,还能偷学到方法,不答应的是傻瓜!

    就这么敲定了,两个部落约定了两日后,前去发现马群的草原,一同捕猎野马。之所以定在两天后,是因为安儿还需要一些捕猎的工具。

    由于人手不足,安儿的捕猎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动,也不足以独立完成捕猎。选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面对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面这位鲨族长虽然跟炮筒似的一点就着,却不是唯利是图之辈。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过,既然跟一个强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备,强弩是绝对不能在他们面前露面儿的,所以,安儿想到了另一种围猎方法!

    她记得穿越前,曾经看过一本穿越原始社会的书,里面写着用网子捕猎的方法。就是把猎物,赶到设置渔网机关的地方,然后猛然间收起网子,猎物就成瓮中之鳖了。

    所以,她在这两天之间,要编制出一个足够大足够结实的网子。时间紧急,新加入的几个女人,安儿选了手巧的,把编制渔网的方法,教会了她们。

    在这之前,安儿也曾编织过捕鱼的网子,通过撒网收网的方法,来捕鱼。因为有了渔网,部落里每家每户的墙上,都悬挂着腌制好的咸鱼和鱼干,到了冬天用水泡泡,煮着吃比吃鲜鱼别有一种味道。

    不过,捕猎马群的网子,跟渔网不同。网眼要稀疏,最好马头能够钻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掉了。网子要结实,到时候马群奔跑起来,冲击力是十分惊人的。另外,就是要足够大,不说一次能捕捉到整群的马,至少得有个七八、十来匹,才够两个部落分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围猎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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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嘤嘤嘤嘤新书粉红榜快要掉出前三了……

    **

    “安儿!安儿!!”

    正在编网的安儿,从忙碌中抬起头来,朝着冻得冰凉的双手,哈了一口热气,站起身来,朝着那个依然穿着自己那件不合身的兽皮衣裤,扛着一头巨大猎物的桃子,迎了过去:“桃子,你终于来了。一路上还顺利吧?”

    桃子左右看了看,把肩上的猎物,往泰雅部落旁边的空地上一放,招呼后面五个族人,道:“我们就把营地扎这儿吧!泰雅族是我们鲁鲁部落的兄弟部落,如果不是泰雅族长和他女人救下我的话,只怕你们族长我就在碧清河喂鱼了。哦!碧清河是安儿给取的名字,好听吧!!安儿已经不止一次救过我了!!我们是好姐妹!!”

    说着,用她大而有力的巴掌,重重地拍在安儿的肩膀上。安儿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肩头,靠!这女人不知道自己的力道重吗?这是想要把她的肩膀拍碎吗?

    “哎呀!不好意思,忘记你的小身板儿,经不住我这一下子了。下次我会记得放轻点儿力道的!”桃子的笑容,比正午的阳光更加热力四射,那对深深的小酒窝,让她的笑容更加甜美。

    “对了!你送给我的这把骨刀。用起来可真顺手,不愧是用巨螳螂的钳子做出来的,果然够锋利!你不知道。途中遇到了猛犸象群,我追着一头成年猛犸象,踩着它的象牙上了它的头顶,用这个骨刀,一下子就穿透了它的头盖骨。如果是石斧的话,砸上几十下,也未必能够把猛犸象弄死!!”桃子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起来。

    安儿赶忙离她远一点,生怕她激动之下,又给自己一下子。她朝着鲁鲁部落的其他五个勇士望去。都属于那种块头够大,肌肉够结实的大力士类型,说白了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他们带来的猎物中,果然发现了猛犸象的残骸。看来。在途中。他们也消耗掉一部分猎物。

    桃子拿出骨刀来,兴致勃勃地比划着,口沫横飞地讲述着自己一路以来的丰功伟绩。譬如一路走了几天,带过来的猎物不减反增;再譬如,她们遇到了一个不怀好意的小部落,看到他们只有六个人,扛了那么多猎物,想要动手。却被她手中的骨刀,嚓嚓嚓砍倒几个。剩下的吓得连石矛都扔了,屁滚尿流的地逃走了……

    安儿见她说的兴起,不忍打断她,拉着她的手来到自己编织网子的地方,给她一块兽皮让她坐下,自己一边织网一边充当她忠实的听众。

    桃子却盯着安儿手中的麻绳和细藤,停止了自己的高谈阔论,疑惑地道:“安儿,你这是做什么?编这个有什么用?”

    当她听说要用网子去捕捉马群的时候,立刻又兴奋了起来:“野马?就是那种在草原上跑得飞快,长脸长尾巴的动物吗?安儿,你们不是森林部落吗?居然有方法捕捉野马?”

    安儿笑着解释道:“只是初步的想法而已,不知道管不管用!我们打算明天跟海洋族的勇士们一起,去试试看能不能成功!”

    “能带我一个吗?我也想去看看如何捕捉野马的!也曾经有马群经过我们鲁鲁部落的领地,可惜速度太快,只伤了一匹,却还是让它逃走了!!”鲁鲁部落的人口不多,如果一次捕猎到一匹马的话,也足够他们整个部落吃上一天的了。桃子打定主意,即使泰雅部落不允许他们的加入,她也要亲自去见识见识,如果能学到泰雅族的捕猎方法,以后就不会让族人饿肚子了。

    安儿想了想,点头道:“好啊,你们部落打算出几个人手?你们人少的话,分配到的猎物肯定不会太多的!”

    “我们去五个人吧!明天我们把带来的猎物跟泰雅族的放一块儿,你们看守的时候,也不在乎多上这么几头吧?”桃子打得好算盘,一双大眼睛笑得弯弯的。

    安儿推了推她的肩膀,横鼻子竖眼睛地道:“交保管费不?不交不让放!”可惜她那张细致秀美的脸蛋儿,再装也装不出凶狠的感觉,最后自己绷不住先笑了出来。

    “嗐!咱们谁跟谁啊,谈保管费多伤感情……这个怎么编,我来帮你!!”桃子把袖子往上捋了捋,一副准备大干一场的模样。

    安儿也不准备藏私,把编网的技巧也不难掌握。别看桃子一副孔武有力的模样,却也是个内秀的家伙。编网很快上了手,她知道安儿怕冷,就把她赶到一边烤火,自己跟其他女人配合着,编制着这张巨大的网。

    “得得得得——”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墟市里几乎所有部落的人,都抓起手边的石矛,伸长了脖子探看着。

    “安,安!!看,达儿会骑马了!!”原来是一大早就牵着枣红马出去的阿布父子。阿布骑在马上,达儿坐在他的怀中,虽然没有马鞍,却像一名优秀的骑士一般,屁股牢牢地黏在马身上。即使是极速奔跑中,也稳如泰山。

    那匹枣红马,经过一个上午,被阿布训得服服帖帖,虽然瘸着一条腿,跑得依然飞快。一句话的功夫,已经进入墟市。阿布拍了拍马脖子,轻轻扯了扯它的鬃毛。枣红马打了个响鼻,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踱着步子来到泰雅部落的营地,用鼻子蹭安儿的肩膀。

    “马儿的伤好了没?你们就这么折腾它!阿土,你牵着马儿去喝点水,然后再把草切细一点儿,把它喂饱喽!”安儿轻轻抚摸着枣红马的鼻子,对一旁羡慕地望着的阿土吩咐道。

    “哇!!安儿,你们居然捉到了活的野马!就是用这网子逮住的吗?这马儿居然还能驮人,跑得又那么快,如果捉得多的话,以后骑着来墟市,不是能节省很多时间和力气?”桃子一下子跳了起来,围着枣红马细细地打量着,还伸出手去想要摸摸它。可惜,枣红马的脾气不太好,冲着她不善地打着响鼻,一双马眼凶悍地瞪着桃子,亮出了雪亮亮的马牙齿。

    “好家伙!还挺凶的,姐喜欢!!安儿,明天咱们也捉活的吧?如果逮到的数量多的话,我们差不多也能分到一匹,骑着到处走,多拉风!!”桃子从安儿那现学现卖了不少词语,她的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不是一般得强悍。

    阿布皱着眉头望着吱吱喳喳的女人,心中还在记恨这家伙抢走了安儿送他的第一份礼物,自然对她没好脸色:“安,她是怎么回事?明天的狩猎,她也要参加?”

    见自家男人炸毛了,安儿忙安抚道:“明天的捕猎,我也只是初步设想了一下,能不能成功还不一定呢!围猎围猎,自然人越多越好。用熟不用生,咱们跟桃子族长也算是老交情了。阿布——我已经同意鲁鲁部落加入了,你不会让我没面子吧!”

    安儿那声“阿布”娇嗲地拉着强调,百转千回,听得阿布骨头都酥了,只有点头答应的份儿。

    捕猎用的网子,在傍晚之前终于编好了。安儿只不过把编制方法教给大家,自己就做甩手掌柜了。她帮着枣红马换了次药,发现它屁屁上的伤口已经结痂,没什么大碍了,便用麻绳做了个缰绳,用兽皮缝制了个简易的马鞍,让阿布把她举到马背上。她男人牵着马的缰绳,她坐在上面,在墟市附近遛弯儿。

    有时候,达儿小盆友也挤在她的前面,口中喊着“驾!驾!”一脸的兴奋。这一家三口得瑟的模样,引来了无数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不过,那些中小部落见泰雅跟强悍的海洋族交好,除了背后说几句算话,倒也没人敢明目张胆地找茬!

    第二天一早,安儿便被叫醒了。天刚蒙蒙亮,虽然她困得直打呵欠,为了能够见证自己又一项捕猎技术的成功,她揉揉酸涩的眼睛,硬撑着爬了起来。

    早晨的气温低至零度,呼出的气都变成了冷冰冰的白雾,安儿里三层外三层,把自己裹成个毛绒绒的球儿。桃子见了她,很是笑了她一阵子。

    鲨族长清点了五十位勇士,泰雅族出动了十五位猎手——其中包含骆和那一家三口中的少年星。再加上鲁鲁部落的五名勇士,正好凑齐了70人!

    出发前,阿布把枣红马牵了出来,扶着安儿骑在上面。桃子凑过去,把缰绳抢在手中,道:“阿布族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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