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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娘-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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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青自然不可能是不堪一击,那只能说他随手捡来的匕首居然将沅里镇无人不知的名剑给轻易斩断了?
“昱之,看来你这个毛头弟弟又发现了一样好东西。”清新的声音传来,如暖阳一般。
白昱之用手按在白鑫头顶,手下用力不断磨蹭,他俯头道:“这小子也就运气好。”
白鑫带着不服气,却没有反抗,任由大哥弄的他一头凌乱发丝。
方亦烜刚轻笑一声,就微微拧起鼻间,修长的手指握拳抵住唇,精致如画的俊脸尽显苍白,努力的想要忍住喉间传来的不适。
“怎么?”白昱之上前半步,微蹲下直视,脸上带着些许担忧。
白鑫更是用手将方大哥腿边的毛毯盖的严严实实,圆溜溜的两只大眼睛也是看着对面的人,视线没有离开一刻。
喉间的痒意已没,抿紧的双唇微口,方亦烜再次轻笑出生,道:“不过是一声咳嗽,瞧你们两兄弟吓得,我身子虽不好,但也没弱到那个地步。”
确定对方没事后,白昱之才松下心打趣道:“还说这个,认识你这些年,就连我身上都被招惹上药香。”
“就是,我只要闻到药味,就准知道是方大哥在附近。”白鑫又唏嘘感慨:“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身体,说不定我连方大嫂都有了。”
说完,白鑫就恨不得咬牙,他连忙摇手解释:“方大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说你的腿不能走。不不,不是这样,我。。。唉。”
慌张的解释,解释的不伦不类差点连他自个都给套了进去。
白鑫低着头,默默不语,周身冷飕飕一片,不用看就知道是自家大哥在放着冷气。
方亦烜将手放在白鑫头顶,顺着他的发际向下,他没有开口,脸上仍然带着的是充满暖意的笑容。
“行了,说说你手上这把刀。”白昱之换个话题问道。
可白鑫舒了口气,解释着。他并没有听清,思绪不由回到了几年前,初次见到方亦烜的那年。
那是严寒的冬天,天上细细的雪花,沅里镇的码头海面尽是寒冰,海面上虽还能通行船只,却危险。
除非没有必要,没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行船。
在那日,他来到码头查账,就看到远处行来的船只,随着寒风波澜起伏,也不知道经过多大的努力才安稳靠岸。
当时的方亦烜是被抬着下船。
第一次见面,白昱之心中就有些惊诧,居然还有如雪花白一样的男子,一张虽有稚气但不难看出俊秀,苍白的脸一丝的血色都没有。
而当那人视线转来时,白昱之又觉得他的笑容比雪花来的暖。
“大哥,不如拿出你的佩剑来试试。”
白昱之思绪虽不在白鑫的话上,却不代表他没听,只见他单手一挑,匕首就落在了他的手掌之中。
白鑫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如果他现在能打得过大哥,也不会打心底的害怕他了。
“亦烜,你来看看。”白昱之将匕首递过去,别看方亦烜身子羸弱,对于兵器却比他还要上手。
方亦烜也没客气,伸手接过,上手的重量很轻,他细细打量,双刃匕首,一种很少人能适应的样式。
双刃有利有弊,弊处很好理解,就如白鑫之前一般,用的不习惯伤不了别人,怕还会伤了自己。
而利处是它的伤害力更大,却没有多人少能掌控住,也正是因为如此,用这种匕首的人不多。
它需要手腕的灵活与身体的协调,稍有不慎便会停顿。
在战场上,稍许停顿就是一次自杀的机会。
方亦烜握住中间把柄,他不得不承认他看不出这把匕首的来历。
制作粗糙,刀刃看似不锋利,却能轻易将琉青砍折。
“怕是铁匠随手打造,只是这铁到不寻常。”方亦烜笑的诺有所思,他知道他的这位挚友有何打算。
第六十九章:乞丐
抬头仰望,是一潭清澈的近乎见底的蓝天,万里无云,金启武却是落魄的靠在门框都没有的墙壁上。
许久没有人来打理,墙壁上尽是苔藓,稍稍一碰衣裳上就会沾上一些。
金启武完全没有在意,靠了一晚上,背后尽是湿滑一片,烈日升起,他感到的却是片片寒意。
昨日赶到镇上,他第一时间就是去寻和他签约的商人,却不想碰了个空。
商人自称姓林,是安都人,路过沅里镇,偶然见到他手中的镀银钗子,才专门停下航行的商船,等待七日交货后再继续航行回安都。
明明那么大一艘商船,明明就是飘扬着‘林’姓的旗帜。
不过还不到半日时间,姓林的掌柜就不在,那艘商船虽还是停靠在码头,可上面飘扬的旗帜却不在是那一个姓。
金启武按捺着心中的不安,颠着脸四处打听,打听来的消息让他惊的一生冷汗。
这哪是什么会安都的林姓商船,而是沅里镇孙家的船只,只是前段时间远航,现在才回而已。
而恰巧他来码头来得迟,根本就不清楚。
而心中更慌乱的是,玲珑阁的家主便是孙家,许多点一连起,金启武再傻都知道,他怕是又闯了大祸。
寻不到人改契约,他便将希望放在了配方上面,只要再七天内按时制作出镀银钗子就能轻松交差。
当时的他心里藏了些心思,专门去了镇另头,就是想绕过孙家的商铺。
却不想,在药铺再次碰了个壁,小妹写配方里的材料有些药铺的人根本就不识得,要不就是山上遍地都是的野花野草,药铺的伙计时不时抬头看了他一样,眼神里充满了不解。
金启武虽然也有疑惑,但到底相信小妹不会拿这事开玩笑,先前还是站在谜团中,他只会沾沾自喜,而小妹就是看了眼契约便能发现不妥,她大概也是发现了自家又有了难处,又怎么随意写出配方让他白跑一趟。
这家配不了,他转身离去,准备去镇上最知名的药铺。
因走得急,金启武一路上碰撞了不少人,到了那家药铺后,他掏了掏衣兜,写着配方的那张宣纸不见了。
后头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了这处荒地,四周荒野一片,时不时能见到一两个乞讨的人穿着褴褛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而现在的金启武也像这些人一般,胡子拉碴,衣屡不堪,还有一张无神的面孔。
金启武两眼没有聚力,他仰着头,脑子里面一片空白。
“老哥,借个地方。”旁边一乞丐凑了过来,他坐在金启武旁边的门槛上,从破烂的衣袖里掏出一个半黑的馒头,也不嫌上面沾上的泥土,拍了拍张着大口咬下去。
乞丐赞叹一声:“还是白面的带劲,镇上的人可真不会过日子,白面馒头吃一半还扔一半。”
乞丐年纪虽不大,可看着旁边中年男子乱糟糟落魄的样,便知道他是受了什么打击。
这样的人他在这一片看到的不少,有的灰心丧气没有了斗志,日子过的庸庸碌碌;有的是死心复燃,爆发了更大的能力。
乞丐前几年就看到过一个,那时的他并不大,还是别人口中可怜的小乞丐。
当时他蹲坐在旁边,就看到一个老乞丐对着那人说了一句,那人双眼顿时来了神,气势汹汹的离开,也没过多久就成了镇上的大户人家,那人还想着将老乞丐接回去赡养。
可惜的是,老乞丐没有那个福分,在那人寻来之前,就已经升天离去。
想到这,乞丐来了兴致,他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总算想起了那时老乞丐说的一句话,他轻咳一声,装模作样道:“只要你不死,困难自然会死,既然这样,你还怕甚?”
说完,没等旁边的人反应,自个就沾沾自喜,颤抖着双肩笑个不停。
他没看到,旁边那个双眼无神的人,被他的这么一句话冲击,也不由紧绷了身子,无力的双手缓缓握拳。
金启武想到,在前不久不同样遇到了一个大坑,没有跨过去便会掉进万丈深渊,可还不是平安度过,那么这一次不同样是一个考验吗。
尽然都会被摔死,那他为何不再努力一次?说不定还是能安然跨过。
想通的金启武也不嫌乞丐身上的脏乱,他双手扶着他的肩,两眼瞪的大大,神智兮兮的道:“你说的没错,我怕他作甚,说不定死的那个还不是我。哈哈哈,对吧?”
乞丐被突然而来的人吓得不轻,双臂被捏的疼痛,却不敢反抗,他连连点头:“对对对,死的肯定不是你。”
得到想要的答复,金启武更是来劲,他连忙站起迈了几步,却被地面上的苔藓滑了一个趔趄,双手撑地后站起,也不管手心被地面上凸起的石块划伤,就急冲冲的向镇中跑去。
独留身后的乞丐拍了拍胸口,庆幸的小声道:“好在没事,小爷我还没活够了。”
说完,他不由浮想联翩,说不定他会有老乞丐的运气,等不了多少日子,这个中年男人指不定就发达,要来报答他呢。他可比老乞丐来得有福气,街头的瞎子神算可是给他算过,以后可是富贵命。
就为了这,他怎么也得活的久一些。乞丐想的呵呵傻笑一声,啃着手中的馒头满是念想。
乞丐不知道的是,在不久的以后,还真被他说中了。
再看这边,金启武跑的两腿发颤,终于跑出了荒野,昨日的他昏昏沉沉,自个都不知道怎么走到了这处。
来到街边,他四周打量,却无比陌生,只能向街边的人打听。
许是看到他衣屡不堪,满脸的胡茬,灰头土脸的样,路上都是挥着衣袖离他远远。
金启武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就向他打听了三弟所在的书塾,路人听到是家书塾,冷板着的脸才暖上一些,将地方指给了他。
金启武急着赶过去,匆匆道了声谢后,就快步行去,如果不是街头不能乱跑,他怕是要飞奔而去。
遇到这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三弟,先说他是个读书人,再来三弟在镇上待了许久,怎么也认识一些人,就望着他能不能打听出些什么,盼望着能渡过难关。
第七十章:商人
金启武赶到书塾时,金家几人就已经等到了那处。
他一进门就跪倒在地,对上座的老爹说道:“爹,我去边城,孙家在沅里镇家大业大,我们没法子,可我不相信他还能将手伸到边城,七天内,我必带着配方上的材料赶回来。”
写有配方的宣纸被丢,他到底还是记得其中几种材料,不料他刚走进其中一家药铺,还未张口就被赶了出来。
一家、两家、三家都是如此,金启武便知道,他手中哪怕拿的有银两也在镇上买不到。
金老爷子并没有说出责怪他的话语,而是道:“李达的驴车就在外面,我给你五天的时间。三郎,五天内你赶不回来,金家怕是得散了。”
来的路上,小女儿将契约的事说了一遍,金老爷子便知道不妥,看到三郎如此狼狈的样,不用他明说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金启武郑重点头,没有立马离开,而是转头问着小妹:“你将配方上的植物仔仔细细叙说一遍,描述的仔细一些。”
如果不是路途太远,金启武都动了将小妹带去的心思。
金芸却不懂:“为何舍近求远?后山上应有尽有,何须跑到外城?”
“傻妹子,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去后山,稍有不慎,这条命就得留在了山上。”他虽然没有经历过,却见过从后山上抬下的人,被猛兽咬的体无完肤,鲜血染满全身,行走的道路上更是洒了一条鲜血的血路。
那人并没有当场离去,腰间的血肉已不在,人却还是清醒,张着嘴不断的嚎叫。
那个惨烈的声音,金启武到现在还能记得,见到的那一眼,他就受不住的弯腰呕吐,连续几夜都没睡过安稳觉。
只要是收成不好,就有人冒着险上山一趟,为的就是希望能打到一些野物。
天公不作美,田地里的收成不好,后山的野兽自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上山打猎的人简直就是送上门的粮食。
不说一半,上山的人十个人中就有两个没能走出来,甚至连入土的机会都没有。
也正是如此,边上的几个村子谈到后山脸就开始变色。
在金家其他人看来,也是如此,比起后山,路程远的边城才是他们第一个选择。
金芸也不在多说,她将植物的特征说出,因为她知道,即使金启武去边城也是无用功,后山必须去一趟。
那株傍水而生的奇特药草,在摘下的三个时辰内,便会萎缩。
就算去了边城,带回来的那株药草也不能用。
可金芸并没有说出来,只因她一开口,就没法解释她为何知道。
甚至到现在,她都没有解释过第一次炼制的那些植物是如何而来,
金启武带着任务离开,并没有人让金家其他人放下心。
从来到这里,金启双就一直抱着双臂笔直站在边角,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光只是听,就能了解大概,他心中不由升起一丝的不耐,金家发生的难事一件件接踵而至,才停歇没多久又来另一件,他现在最怕的便是拖累。
“孙家来头不小,镇上有三大世家,孔、白、孙三家。孙家却是祖上发了横财,子孙个个都是能人,如果不是孔白两家朝廷上有人,恐怕就是孙家一家独大。”金启双将知道的一一诉说出来,他不想知道金家是如何得罪了孙家的人,他只想让爹知道这里面的厉害关系,可别拖累了一家人。
“杨香寒所在的施府大姑娘,嫁的便是孙家的二少爷。爹,如果不是难事,到可以让杨香寒搭个桥,引荐下孙家人,将事情说开的好,毕竟我们这样的乡下人,可不能和他们比。”
金老爷子又哪会不清楚,可就是看不上孙家的做派,更不愿意的是底下这个头。
如果他愿意低头,孙家又何以畏惧。
“再等等。”金老爷子望着门外,心中到底还是带着一丝的希望。
因为他知道,再不济也不过就是将配方交给孙家,只是他不想而已,金老爷子曾经以为他心中已不复野心,甘心一辈子活在田地里。
可小女儿带来的配方,就如一滴水落入了平静的水面上,引起了一丝涟漪。
到底还是不甘心啊。
“金兄,好消息,好消息啊。”外面刚传来声音,就见一穿深色儒袍的人迈步进来。
金启双见到来人,沉凝的一张脸才堆起一丝笑容,他迎上前,双手搭握:“赵兄。”
赵瑞见到屋内站有不少人,说道:“金兄,是否打扰了?”
金启双连连摆手:“都是自家人,怎是打扰。”
“那就好,金兄,你上次拖我打听的事,已有结果。”赵瑞还准备说,就被金启双抬手打断。
他道:“赵兄,咱们进里屋聊。”
说完,也没和金家人打过招呼,就急忙忙的将人迎进了里屋。
说是里屋,不过就是一门之隔,金启双两人在里面交谈的话,断断续续还是传了出来。
金芸耳力更好,即使没有刻意去注意,仍然将里面的话听的清清楚楚。
她的这个三个可真的图谋不小,却也算是个聪明人。
金启双年纪不小,已为童生,参加科举多次,却一直没能高中秀才,也许自知没有那个本事,这一年来托了不少关系去找关系,就希望能依附在哪个大家下为商。
这次赵瑞上门,也正是打听到了一门关系,专门上门来知会一声。
而金启双想要为商的想法,却是一次都没有想家里人提到过。
士农工商,金启双如果为商,就必须抛下童生这个称号,并终身不得科举。
更简单来说,他是放弃了金家这么多年的付出。
这也怕是他不敢开口的原因吧。
金芸却不是很理解,她能感觉到金老爷子渐渐僵硬了的身体,他握着太师椅上的把柄,手背上经络突起,显然是用了很大的力气去忍耐。
金家人,或者说是金老爷子想来也清楚他三儿子的能力有限,可心中却不愿意放弃,哪怕一次次的科举落榜,他仍然没有抱怨过,甚至是一直都是在支持。
这也是金芸所无法理解的,既然知道成功的可能性很小,为什么又要去坚持?
第七十一章:腿折
金启武的离开并没有引起金家其他人的注意,该如何过就如何过。
金蒋氏比以往更加的精神,时不时就串门出去,和村里的好相识一遍又一遍的夸着自己人。
舒氏更是拿出压箱底的布匹,悄悄躲在屋里给两个儿子缝了个布包,眼中带着的笑意是显而易见。
永新多次看到,都不忍心开口对家里人说,时间一天一天的过,了解内幕的金家人心中更加的紧张,如一只手抓握着心脏,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紧,越来越窒息。
而就在第三天,他们等待的人回来了。
横躺在驴车上,苍白着脸,无法动弹。
“金大叔,快搭把手,将启武抬进去。“李达从驴车上灵活的跳下来,身后跟着一个带着异味的年轻人。
金老爷子全身的血液像是要凝固般,他迈着步子向前,却重心不稳,差点摔倒在地,好在身后的金芸单手扶住,托住他的身体。
驴车空间本就不大,金启武横躺,两只腿都是外露出来,却无力的搭在上面,其中一条腿更是扭曲到了极致。
里面人听到声响,接连跑出来,舒氏看到更是被吓到,看着驴车上的人一动不动,还当出了什么大事,两眼一闭就向后倒。
而她没有金老爷子的运气,身后站的是吕氏,吕氏也顺手一扶,却不想直接被压倒在地。
“快快,扶我起来。”吕氏在下面伸着手,一时间也没法将身上昏迷过去的人推开。
可这时候,又哪来的人管她,有力气的去抬金启武,几个小的又是被惊吓的张嘴就哭,唯独金蒋氏还靠在门框边上,双手聚拢,不断的抬头祈祷。
好不容易将人抬进屋,李达就道:“我已经让我家大朗去请郎中,想来已经在来的路上。”
金老爷子身上有些无力,他依靠着墙,声音略沙哑的问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达摇头:“我也不清楚,刚就听到院子外面的驴叫,出门一看,也把我吓得不清。”
说完就指着外面不断张望,完全没有一点拘束的陌生人,再次开口:“当时和启武在一起的还有这人,金大叔认识此人吗?”
两家相交几十年,大部分的亲友,虽说不熟悉,但怎么也脸熟,唯独这人,身上穿戴的衣裳脏的看不清原先的颜色,刚一同过来金家,在驴车上,李达差点没让这人身上冒出的气味给熏晕过去。
外面的人看其他人一脸怀疑的样,伸出两只黑不溜秋的手连连摆动:“嘿,可不关我的事,如果不是我好心送他回来,这人早死在荒山野岭了。”
“郎中来了。”金蒋氏这时候不在乎原由,她看到快步进来的郎中,颤抖着双手伸起,可双脚无力,根本就抬不起步子迈出去,她心中急迫,见不到二儿子的她更是不安。
越急越恐慌,也正是这样的恐慌让她话话说不出,步子步子迈不出,只能不自主的颤抖着身躯,扭曲着一张脸靠在门框上。
金芸她一辈子见得最多得就是生离死别,从一开始的心酸到平静,心的触动已经习惯,根本引不起她的一点感触。
可这一刻,她再一次的伸起手,两手搭在金蒋氏的双肩上,慢慢带着她随着郎中身后过去。
胡郎中年逾半百,精神头却十足,两只眼睛更是明亮,他一进屋就一番打量,两手也没闲着,将金启武的衣物刨开,十指不断在他身上按揉。
半响,他点点头,上身除了一些青紫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胡郎中刚进来就看到金启武折断的右腿,一眼就能看出是摔下驴车所导致,就怕身上的骨骼也折断,伤到内脏。
他两手缓缓抬起床上人扭曲的腿,还没太大动作就听到昏迷人痛苦的呻吟。
而这一声,让金家人却感到希望。
金蒋氏连忙道:“胡郎中,二朗他。。。”
胡郎中并没有马上回答,双手一板,‘咔擦’一声,右腿被矫正。
他道:“没事,伤筋动骨一百天,好好歇着就是。让你家里来个人,去我那配些药,吃上一段时间就行。”
“好好好。”金蒋氏连连道,在身上掏了半响,才发觉身上没有银钱,想转身回屋去拿,又想到什么,马上道:“胡郎中,还有二朗媳妇,也拜托您去看看。”
胡郎中去瞧舒氏,李达便也不好多待,他宽慰几句后,便也带着儿子离去。
永新站在旁边,他低着头沉凝,心中自责不已,他道:“是孙家吧?是他们将三叔害成这样,如果不是我去了玲珑阁,如果不是我说了我手上有配方,二叔也不会如此。。。我。”
永新说的哽咽,他双手捂脸蹲下,满是悔意。
金老爷子上前,他拍着大孙子的肩膀,说道:“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不是你的问题。”
“敢情你们真得罪人,我还说呢,怎么将人撞了就跑。”那人说道,脸上却带着一丝得意,如果不是他,这人怕真只能死在外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说不定下辈子就不会如此的孤苦伶仃了。
金启文这才注意到屋里还有一人,他赶紧问道:“你可看清是何人?”
年轻人大大咧咧找个地方坐下,撩起腿抖啊抖,扯了个呵欠说道:“我哪知道,人家骑的可是马,一闪就过,怎么看得清。”
永新抬头问道:“你再想想,有没什么特殊的地方。”
他又偏头细细回想一下,呲牙说:“好像还真停下来过,当时我离得远,好像马上的人还对着他开口说过话。”
年轻人撸着嘴示意床上的人。
当时离得远,虽然没听清楚到底说的什么,可那人的表情他却记得清楚。
傲睨嘲笑,因为这个表情,他从小到大没少见到过,而陪同他最长久的便是这个表情。
金启文问道:“还没请教小兄弟如何称呼?这次多亏了你,不然我二弟还不知道如何是好。”
“好说,也多亏了那头驴,认得路,不然就凭你那昏死过去的二弟,还真回不了家。”年轻人话虽如此,面上怡然自得,他道:“称我为许二就好。”
第七十二章:野猪
等金启武醒过来,能说话,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天,还有两天的时间就要交货。
拿不出,就得赔偿对方六百两的银子。
这天晚上,用过晚膳后,金芸跟着金老爷子身后,等到周围没人后,她开口:“我明日想上山一趟。”
金芸再三提起后山,金老爷子就知道她是有打算,可这么一个闺女,又怎么可能放心她去那个吃人的地方,更何况家里已经躺了一个,他不想再多一个。
他严厉的道:“你最好打消这个想法,如果被我发现你去后山,我定打断你的腿,也省得你将命留在山里。”
金老爷子即使对小女儿恩宠万分,却一生都是板正着脸,就是儿女小时候他内心充满欣喜都很少去张开手抱一个。
也正是因为如此,家里儿孙虽然对他尊敬却不亲热,特别是现在,话才说完,金芸就低头转身离开,迈着步子离开,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金老爷子突然有些悔意,说话的语气过重,他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话。
而他不知道的,金芸又怎会是那么容易被说服的人,心中早就下了决定。
所以第二天,金芸悄悄离开,向着后山出发了。
而金家其他人没有发现,是因为在金芸刚出门没多久,家里就来了贵客。
这才让她得以轻松入山。
后山她来的次数不少,哪样植物在哪个方位,她大概也都清楚。
正是如此,刚进山没多久,背后的竹筐里面就塞的差不多。
来的路上她就有想过,甚至说是欲欲跃试。他们一直说后山的恐怖,遍地猛兽,可金芸去过多次,却一次都没见到,除了几只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的野鸡野兔之内的。
也许是经不起念叨,前方丛林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瞧着野草被拱的偏倒,想来是一个体型较大的生物。金芸双手扶住旁边的树干,两手用力,双脚一蹬,蹭蹭蹭爬上树杈。
才刚站稳脚,就看到前方轰出两头硕壮的野猪,其中一头更是凶悍无比,两只獠牙锋利,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直直望着金芸。
它却没有向前,而是率先停下,急躁的四肢不断拱着土地。
动物的本能却是很敏感,因为这时候的金芸确实是在打它的主意。
竹筐里除了摘的植物以外,还一把金芸专门带在身的菜刀,就是那把刀身变得光泽的菜刀,虽然刀刃不够锋利,对于粗皮糟肉的野猪来说,也许一刀砍下去,还磨不开一层皮。
即使这样也架不住,金芸身有异能以及力大无穷。
野猪有些急躁,本能想向后退,可身后的略小的那只却四肢蹄子飞奔过去,狠狠的撞在金芸所站的树干上。茂盛的大树很是挺拔,却也耗不住野猪用尽全身力气的撞击。
一下又一下。
之前那只却有些退缩,它张着嘴嚎叫,还是唤不回铜板,四肢缓缓向后,像是有什么不对就要立马撤退。
“真聪明。”金芸轻笑一声,她手握菜刀,将脚迈出一步,算准时机,身子急速下降,撑着野猪撞树那时,用手中的菜刀狠狠砍到它的头部。
刀直没头顶,野猪还想挣扎就被金芸用身上的力量将它压的死死,根本没法动弹。
而另外那只一直在警惕的野猪反应很是速度,却带着一丝迟疑,对于同伴的惨状它想要伸出援手,却无能为力,可就是这么一丝丝的犹豫,被金芸看到了机会。
身下的野猪有出气没进气,瘫软的身子趴窝在地,金芸双手抬起,旋转一甩,两百多斤的野猪甩出去,将另外那只准备掀起蹄子就要跑的野猪撞倒一旁。
撞到的野猪哀叫不停,金芸像是没有听到,她迈着步子。
一步两步,举手,刀起刀落,利落无比。
这才是像她以往生活的日子,充满了危机以及血腥。
可并不让她怀念。
两头野猪加一起大概有四百多斤,让她扛着回去当然能做到,可金芸不愿意,她现在就两身衣裳,而且都是被洗的发白,扛着野猪必然会弄的一身血腥,到时候洗不洗的掉还是问题。
如果洗不掉,那她以后就只有一身衣裳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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