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天娱女王-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独地转个不停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
优美的旋律,略带几分童稚的声音,立即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到同一个人身上,她清澈的眼神似乎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掠过,似乎在寻找一个答案。
“玉山白雪飘零燃烧少年的心
使真情熔化成音符倾诉遥远的祝福
唱出你的热情伸出你双手让我拥抱着你的梦让我拥有你真心的面孔
让我们的笑容充满着青春的骄傲为明天献出虔诚的祈祷……
“上帝!在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天使在祈祷……她的歌声让我久已经麻木的心灵再次感受到了悸动”一名记者激动的在采访本上写道。
“很惊讶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有如此的才情,但我们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她……”
“日出唤醒清晨大地光彩重生
让和风拂出的音响谱成生命的乐章
唱出你的热情伸出你双手让我拥抱着你的梦让我拥有你真心的面孔让我们的笑容充满着青春的骄傲让我们期待明天会更好……”
在重复了一遍之后,苏菲趁着音乐的间隙,凑近麦克风大声喊道:“大家跟我一起唱,好吗?”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
当歌声再次响起的时候,台下的听众们也轻声和唱,刚开始声音还很小,但声音渐渐地大了起来,连评委席和嘉宾席上都有人轻声相和,全场的气氛都被调动了起来。
“难以置信!”
门德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对芳妮。简说道:“我没想到苏菲在歌唱方面竟然有如此天赋,我觉得她不仅可以出华语唱片,也可以出英文唱片。”
芳妮。简自然是没有意见。
当苏菲唱完之后,台下欢声雷动,有不少人大声喊着要求‘再来一个’,苏菲连连鞠躬,好不容易才回到了后台。
“……二十七号选手的最后得分是……9。9分!让我们掌声鼓励!”主持人带头鼓掌,赛场地里立即一片掌声。
刚到后台,林丽虹便一个虎扑将她抱住,‘吧叽’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苏菲,太棒了,这首歌你一定要教我!”
“哎、哎、哎,别那么亲热,我可不是百合!”苏菲用力将她推开,用衣袖蹭去脸上的口水。
林丽虹一愣:“什么是百合?百合花吗?”
“不是啦,我说的是女女之爱!”苏菲敏捷地跳开,避开了林丽虹的爪子,“你要再动粗,我就逃给你看!”
“饶你一回!”
林丽虹气哼哼地瞪着她:“你现在就把歌谱给我写出来!”
“不用那么着急吧?”苏菲立即苦起了脸。
“苏菲,恭喜你!”
林子方竟然也在这里,苏菲有些愕然,但还是表示感谢。
林子方脸上露出一个微笑:“苏菲,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我们……认识吗?”苏菲疑惑地问道。
林子方摇摇头:“看来你是真的不记得了,小鸟哥……你这回记得了吧?”他放低声音问道。
“小鸟哥……你是林小鸟!真的是你!”
苏菲有些忘形地抓住了他的手:“小鸟哥,真的是你?!”
“当然是我,我可得清楚,你还欠我不少歌没唱呢!”
“切!你还欠我小鸟呢!”苏菲反唇相讥。
第四十二章 作客(一)
“你还说呢,那次我去公园为你捉鸽子,差点儿被警察抓住,回去之后被我妈打了一顿,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呢。”林子方笑道。
“那是你太笨了。小鸟哥,你那个时候也不叫这个名字,怎么回香港改名字了?”
苏菲想起那时候的事情也觉得好笑……林子方一家原是他们的邻居,四年前林父受伤之后在美国生活困难,便携家返回香港,也就是这时候断了音讯,只是没想到他的变化这么大,当年他才十三岁,仅四年的时间竟然变化得认不出来了,而且他当时的名字叫林豪,也不叫林子方。
“我妈嫌那个名字不好,回来硬让我爹给改过来了。”林子方说道。
“怪不得,若是在大街上遇到,我是真的认不出来了。小鸟哥,林伯、林婶和芳霞姐还好吗?”苏菲问道。
“还好啦,我爸开了个小食店,我妈还是那么爱唠叨,大姐正在忙着谈恋爱。回香港这边,亲戚都住在附近,相互也能够照应。你和茹姐过得还好吗?”
“还过得去啦,你现在上高中了吧?”
“……没有,我在工厂工作。”
谈起自己,林子方有些尴尬,原来他去年毕业之后因为没考上高中,就缀学去一家制衣工厂工作,晚上有时候去夜总会唱歌,贴补家用……至于家里的那个小食店,他是不耐烦打理的,而且有林伯、林婶照顾,根本不需要他帮忙。
“那一定很辛苦吧?”苏菲关切地问道。
“习惯也就好了,只是我喜欢唱歌,但不够出色,这一次恐怕很难取上名次了。”林子方遗憾地摇摇头,倒不是太沮丧。
苏菲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好将话题拉开。
“苏菲,你现在住哪里?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林子方问道。
“我住酒店里,但今天晚上已经有约了,看看明天有没有时间吧。”
苏菲没有把话说得太死,今天晚上要去金镛家拜访,明天是决赛,天晓得会有什么事情,还是不要答应得太早为好。
看得出,林子方有些不开心,但苏菲也没办法,再说了,她可是一个小女生,根本没有想过要注意别人的感受。五十名选手这一次要淘汰掉四十名,虽然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内幕,但评委和听众们的耳朵都是不容掺假的,而且来的媒体也多,所以尽管有人欢喜有人愁,倒也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件。
“喂,你们不能走!各位,外面的记者们都等着采访你们,别跟我说你们不在意。”一个中年胖子笑呵呵地说道。
苏菲本来想溜走的,可是想一想之后又留了下来,毕竟她这一次参加比赛,就是要扩大知名度的,如果这么一走,环球公司那边就交待不过去。比赛的结果毫无悬念,第一名和第二名被苏菲、林丽虹包揽,两个人比分是一样的,不知道评委们出于什么考虑,却将苏菲排在了第二,但她并没有跟评委们理论……无论是出于跟林丽虹的私谊,还是站在公事的角度上,她都没有必要较真。
“苏菲,我就知道你进入决赛没问题,这是陈莜,他是彭健欣,他是叶志强,这两个是兄弟俩陈柏祥、陈柏燊。”谭永林带着乐队的几个兄弟过来打招呼。
“谢谢这两次比赛你们所表现出来的精湛技艺!”苏菲很认真的向他们道谢。
“是你的歌写得好,唱得也好。”
陈柏祥笑道:“明天决赛你准备唱什么歌,准备好了没有?如果现在有歌谱的话,我们可以回去好好排练一下。”
“可以啊。”
苏菲取出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张歌谱:“谢谢你们了。”
对于这几个人的个人品质,她还是相信的,绝对不会为了一首歌就将自己卖了……很可惜,他们这个乐队暂时要解散了,否则倒是可以考虑合作一下。
在当时的香港、台湾,完全专业的乐队很少,大多数乐队的组成成员都是各有各的工作,业余时间演奏,谭永林他们也同样如此,而苏菲也不认为自己是救世主,能够改变什么。
“这首歌对于我来说,是很特别的,拜托你们一定要排练好。”苏菲很认真的说道。
“放心,我们会的!”谭永林拍着胸脯保证。
“什么歌……算了,我不问。”林丽虹倒是很好奇那张歌谱上是什么歌,但听到那是一首很特别的歌,她立即不问了。
从第二场比赛开始,电视台都是要转播的,例行官方新闻发布会也就是让与加决赛的十名选手亮亮相,拍个照片和一些例行公事的提问。作为这次半决赛的一、二名,苏菲和林丽虹都受到了重点照顾,但两个人都非常谨慎,让那些提问的记者很不甘心。
林丽虹有事,先走一步,苏菲刚要离开,一名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来到她跟前:“苏菲小姐,我是艺声唱片公司的关楚雄,我想跟你的监护人谈一下关于合作的事情可以吗?”
苏菲接过名片看了一下,道:“不好意思,关先生,我的监护人不在这里,而且我已经有合作对象了。”
说完,她向关楚雄微微一点头,从他身旁走过去闻。
“还真是手快有,手慢无啊!”关楚雄倒是想招呼,可跟一个小女孩有什么可说的,他匆匆忙忙地先去找林丽虹了,其它的事情慢慢再说。
在这种歌唱比赛之后,类似的事情会有很多,一些唱片公司甚至在预赛的时候就已经出手了,林丽虹在赛后就有不少人希望找她签约,这些搞音乐的人,一个个耳朵和眼睛都毒着呢,虽然只是在初赛阶段,却已经大致上判断出某个人的发展潜力了,倒是当时的苏菲没有引起特别的注意,只是成为报纸上的一个噱头而已,却无意中为她做了个很有力的宣传,已经有不少人再谈论她和她的歌。
在打发走了几个唱片公司的人之后,苏菲来到外面和门德斯等人会合,搭乘计程车返回酒店。
“苏菲,唱得非常不错!”门德斯向她竖着大拇指。
“门德斯,你能听得懂吗?”苏菲笑问。
“音乐是无国界的,心领神会。”门德斯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
“我有翻译给门德斯先生听,他觉得音乐好,歌词也好,很激励人心的一首歌,他看好你!”旁边芳妮。简说道。
时差的影响虽然不严重,但折腾了大半天,苏菲也觉得有些疲劳,而且晚上还要去作客,所以她回到酒店就倒头大睡。
傍晚的时候,苏菲被芳妮叫了起来,哈欠连天的洗漱,“简,我得去吃点儿东西,不然的话,在人家作客会在饭桌上失礼的。”
也别说,她自从开始练习基础健身操之后,饭量大增,而且无论怎么吃也不见胖,这一点连跟她生活了一段时间的闵柔都羡慕不已。先到餐厅吃了一些东西之后,苏菲这才带上自己的古琴前往金镛家……别说,带着这个家伙无论是打车还是坐公车,都挺麻烦的,尤其是还要小心,避免磕碰。
门德斯其实也是第一次来金镛现在在的家,他和金镛夫妇都很熟悉,却没去过金镛现在的家,计程车按照他给的地址直接来到金家,三人下车后,门德斯上前按响了门铃。
开门出来的是一名三十来岁的妇女,长得相当漂亮,也很有气质,穿着一身旗袍,很有几分知性美,一看到是门德斯,便热情地打招呼。
门德斯向她介绍了苏菲和芳妮,又将她介绍给苏菲二人,原来这位就是金镛的夫人朱梅。
“你就是苏菲?良镛回来还跟我说你是个小才女呢。”朱梅显然很喜欢苏菲,一边招呼客人们进去,一边拉着她的手说话。
“查先生过奖了,您才是我学习的榜样呢。”苏菲可是通过小薇了解过这个女人呢。
朱梅是位职业女性,和金镛结婚后,生有二子二女,可惜的是,当初在艰难的时候,他们相濡以沫,艰苦创业,却在事业有成的时候分手了……其中固然有金某人移情别恋的原因,但朱梅极具个性也不是没有关系。
听了苏菲的话之后,朱梅非常的欢喜,更是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拉着她进了客厅。
“妈妈,她是谁?”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站在那儿,好奇地打量着苏菲。
“传诗,叫苏菲姐姐。”朱梅松开苏菲的手,满脸溺爱地看着那个女孩向客人们介绍,“这是我的小女儿传诗,你们先坐,良镛在书房里,正好有几位客人过来,你们稍等一下。”说完便向另外一个房间走过去。
“你是苏菲姐姐?”查传诗站在苏菲面前,背着手小大人似的问道:“你今年几岁了?”
“问别人几岁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先介绍一下自己?”苏菲反问道。
“嗯,我今年八岁了。”小姑娘眨了眨眼睛,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十二岁,再过两个月就十三岁,你叫我姐姐不会错的。”苏菲笑着说道。
这时,金镛和朱梅从书房里出来,热情地和门德斯打招呼,在他们身后还有三个男人,含笑望着她们。
第四十三章 作客(二)
金镛和门德斯这两位老朋友寒暄之后,便为众人介绍,那位身体瘦削的男人叫邹文淮,是嘉禾公司的主席,还有一位叫胡仁轩,是香港碧玺集团的主席,看上去不像是个生意人,倒更像是个学者,最后一位却是苏菲闻名已久的人物——比金镛还要早一些的武侠小说大宗师,梁羽生。
几个人落座之后,朱梅去厨房张罗饭菜,几个大人也开始‘神侃’……这个词是小薇说的,苏菲倒是觉得非常形象。门德斯对于文学、尤其是中国的文学,也有很深的造诣,而芳妮。简虽然对中国文学的造诣并不深,但她却是专修过中国话,而且很了解电影,跟邹文淮倒是很有共同语言。至于苏菲……没人不把她当回事,可她的年龄太小,如果主动加入谈话当中,就会显得不够礼貌,所以她跟查传诗两个女孩眉来眼去一番之后,又拉着手去厨房给朱梅帮忙,这倒是符合她的年龄,不显得怪异。
“哎呀,快出去,厨房脏兮兮的,又是火又是刀的,快出去。”朱梅看到两个小女孩进来,连忙往外赶。
大体上做大人的似乎都是这样,总觉得小孩子就应应该远离这些被他们定义为‘危险’的地方,孰不知这世界又能有什么地方是真正安全的?
“朱阿姨,我在家有时候也做饭,今天我没有带礼物,就做一道菜作为礼物吧。”苏菲说道。
“你一个小孩子会做什么菜?你爸爸妈妈也舍得让你进厨房做饭?”朱梅讶然问道。
“我妈是开餐馆的,有时候她们忙,我就自己在家里做,时间一长,也就慢慢地会了。”苏菲很是淡然。
“好孩子,好,你想做什么菜?”
朱梅却是从苏菲的几句话中听出了几许的辛酸,她轻轻叹了口气,不想再拒绝。
“我先看看有什么材料。”苏菲像模像样地找了一下材料,“马马虎虎,做个花雕熏鱼吧。”
她向旁边的那个女佣道:“帮我准备花雕、草鱼和白糖,我去洗个手。”
“这个……”女佣明显有些不知所措了。
朱梅倒是想看看这个小人儿是不是真的会做菜,便点点头:“你帮着准备一下。”
金家的厨房不小,器具也全,苏菲的刀具那可是练过的,三下五除二将鱼刮鳞、去腥、片肉,然后腌制……“再过十分钟就可以下锅。”苏菲笑嘻嘻地说道。
“这孩子干活真是够麻利的。”朱梅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女孩了,连忙拉着她去洗手。
行家一出手,便知道有没有,从苏菲的动作可以看出,她确实是懂得做饭,就凭那手刀功,不磨合期练习是不可能掌握的,朱梅从她身上不由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好了,先去大厅坐一会,等时间到了再过来。”
看着苏菲还要帮着干其它的活,朱梅连忙将她撵出厨房。
“查兄,听说台湾的出版社又有一批倒了,看来出版业不容乐观啊。”
苏菲出来时,正好听到梁羽生说了这么一句。
“难怪他们会倒,现在的作者写作水平暂且不说,一窝蜂的跟进武侠小说,又都是新瓶装老酒,有些干脆连瓶子也不换,这样下去焉能不败,现在的武侠小说也就是你们几个顶着。”胡仁轩摇着头说道。
“文学和电影一样,不是靠着几个人或者几家公司就能顶起来的。说直白了,就是能不能吸引读者和观众,没有他们,谁也顶不起来。”邹文淮说道。
“邹兄这话说得对,嘉禾最近两部片子就是很好地抓住了观众的眼球,估计老邵要坐不住了。”金镛笑着说道。
“查兄说笑了,以老邵的底气,还远远达不到那一步。”邹文淮虽然嘴上这么说,脸上却是有几分得色。
1970年,他带着几个老部下从邵氏公司出来组建嘉禾,刚开始时被邵氏打压得很惨,但今年签了李小龙,拍摄的《唐山大兄》挣得了210万的票房,一举提升了嘉禾的名气,这件事情他也是很得意。
“邹兄就不必谦虚了,现在武打片开始流行,邹兄一定可以大展拳脚的。不过,”
金镛看到苏菲从厨房出来,示意她在旁边坐下:“我听一位小朋友说,武侠小说之所以没落,是因为市场要求武侠小说进行革新,由传统的武侠小说向新武侠小说改变。”
“这话说得有理啊!”
梁羽生立即响应,“传统武侠小说虽然在我们手里发扬光大,但这就像甘蔗一样,嚼得久了就变得索然无味,但该怎么改,那就需要年轻一代的作家们去探索了。查兄,你说的那位小朋友是谁啊?”
“就是这位了。”
金镛一指苏菲:“苏菲是美国华人,她今年虽然十二岁,可已经在日本重要刊物上发表了一部漫画,在美车写了两部小说,两部剧本,其中一个剧本已经拍成电影,由她亲自主演。老邵,你知道她那部电影首映票房是多少吗?”
听说苏菲竟然是自编自演,邹文淮大感兴趣,连忙问道:“多少?”
“24万。”
金镛做了个手势:“邵兄,是美元可不是港元或者台币。”
邹文淮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苏菲……这仅仅是一个首映,就快抵得上《唐山大兄》的全部票房子,可以想见,当那部片子最终下线之后,能够获得的票房会是如何可观。
“苏菲小姐,想不想回香港拍电影?”邹文淮忽然问道。
“啊?”苏菲一愣,这也太直接了吧?
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求助似的望向门德斯。
门德斯其实听得懂中文,只是说得不太好,闻言干咳了一声道:“邹先生,请原谅我打断一下。”
“请说。”邹文淮有些狐疑地看着他。
“我是苏菲小姐的经纪人,苏菲小姐已经是环球公司的签约演员,恐怕不能在香港拍电影。”门德斯说道。
苏菲在旁边点点头,证明这件事情的真实。
第四十四章 作客(三)
“那可真是遗憾,不过以后我们还是有机会的嘛。”邹文淮不以为意地笑道。
苏菲的年龄毕竟还小,先不说是否有天赋,这个年龄本身就暂时的限制了她在戏路上的发展,除非是像美国的秀兰。邓波儿那样量身定做一些剧本,否则很难演上女一号。
“没错,苏菲的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门德斯似乎也很认同,但他的潜台词众人听清楚了……真到了她潜力发挥出来的时候,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苏菲,你之前说的新武侠小说有什么新奇的构想吗?”梁羽生微笑着问道。
苏菲想了一下慢慢地说道:“小说不等于历史,就像电视剧中经常写的‘本故事纯属虚构,如同雷同实属巧合’一样,我们可以在正使里面加上一些神话元素,而在神话当中再加以一些颠覆性的情节。譬如大家所熟悉的《封神演义》,武王是不是那么仁厚、正统?纣王是不是那么荒淫无道?或许一个带着未来科技的人穿越到了商代,会给这个时代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变化?”
“这还真是天马行空,别说,到底是小孩子,想法确实有新奇之外。”
梁羽生笑道:“有没有兴趣往《明报》投稿?查兄在稿费方面肯定不会吝啬的,是不是?”
“那是当然了。而且我已经向苏菲约稿了。”金镛笑道。
说话间,苏菲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告退去厨房帮忙,当最后盛盘的时候,香气扑鼻,朱梅和女佣都是赞不绝口。
“苏菲,你这做菜的手艺比我都强了。”朱梅看着苏菲越看越喜欢,心里不由萌生了一个念头。
“朱阿姨,如果你喜欢吃,以后我来香港就多做几次给你吃,你可不要嫌烦。”苏菲笑嘻嘻地说道。
门外传来一片欢声笑语和问候声,女佣探头往厅里看了一眼道:“夫人,少爷和小姐们回来了。”
“不嫌,不嫌,阿姨高兴还来不及呢。”朱梅眼睛里满是笑意,转头向女佣吩咐:“心姐,可以上菜了。”
金镛和朱梅一共生了四个儿女,长子查传侠,次子查传侗,长女查传讷,次女就是刚才见过的查传诗。不过此时最大的查传侠也不过比苏菲大两岁,其他三个在她看来,都是小屁孩……两个男孩都是一付故作老成的模样,女孩们则注意她的衣着。
饭桌上,女人最大,一声‘开饭’了,男人们立即从命,停止了话题……八菜一汤,多是粤菜,只有苏菲做的花雕熏鱼是浙菜,获得了一致的好评,于是饭桌上又出现了一轮关于苏菲将来是成为一位名厨好,还是一名演员好的争论。
“我将来是要当导演的!而且是好莱坞著名的导演!”苏菲霸气十足地声明。
“哈哈哈……”众人都笑了起来。
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无形之中,苏菲已经在香港这边积累了一些人脉,听说苏菲第二天要参加歌唱比赛,众人都有几分兴趣,朱梅更是第一个表示要去现场捧场。
“嫂子既然要去,小弟当然也要奉陪了。”邹文淮笑道。
虽然这场歌词唱比赛是邵逸夫主政的无线电视台主办的,但他知道苏菲是不会与邵氏签约的,所以也想去看看她的表现如何。
“可惜,明天我有一个重要活动去台湾。”梁羽生有些遗憾地说道。
“没关系,人就在这里,你还愁没有音乐可听?”
金镛看向苏菲,“苏菲,我看你连琴都拿来了,就弹一曲吧。”
“好啊。不过,”
苏菲看了大厅一圈,最后选了那张茶几……弹琴是需要有专门的琴案的,苏菲家里的是自制的,现在只好就简了,简单布置一下,就可以弹奏,只是众人的茶杯都要放在手里端着了。
“古琴可是不易弹,没想到小苏菲竟然会弹古琴,难得啊!”梁羽生叹道。
“没错,现在的家长都让小孩子学钢琴、小提琴,这种国粹很少有人学了。”邵逸夫点点头。
“今天就弹一首《渔舟唱晚》。”苏菲答道。
弹那些名曲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不说,耗时也多,《渔舟唱晚》这首曲子改编自古曲《归去来兮》,也是一首音乐爱好者耳熟能详的曲子,而且越是这样的曲子就越能够看出一个人的造诣。
随着苏菲的十指像是精灵般的在琴弦上跳跃着,一个个悦耳的音符飘出,回荡在房间的每个角落,一时之间,众人仿佛听到了河水轻轻摩擦着堤岸的声响,船桨拨开水面的哗哗声,以及渔人的歌声。
此时的众人,仿佛已经置身于江南水乡,夕阳残照,一叶叶小舟披着晚霞回港,船儿如同跳跃的精灵,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行驶,耳边一片水声,美妙的旋律将众人带入了诗一般的音乐世界,落日、晚霞、水光、山色,在这曲带给人无限遐想的音乐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当最后一个余音徐徐消失的时候,众人犹自沉浸在那美妙的旋律中难以自拔……
‘啪、啪……’
朱梅最先鼓起掌来,清脆的掌声将另外几个人从刚才的意境中惊醒,于是掌声更响了。
“妈咪,刚才是苏菲姐姐弹的琴吗?真好听。”查传诗稚气地看着苏菲,另外三个孩子这回看着她的目光也有几分崇拜。
“好!好!”
梁羽生一连赞了两个字,然后问道:“苏菲,你学琴多长时间了?”
“我从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学弹琴了。”苏菲答道。
学古琴是六岁,但现在她在小薇的督促下也开始学习其它乐器,只不过学习的地方是在虚拟空间里罢了,而且累积的时间也是相当的可观。
门德斯和芳妮。简对视一眼,也都发现了彼此眼中的惊讶,音乐是无国界的,虽然他们对中国乐器不是很清楚,但刚才苏菲的演奏直接将他们带入了一个奇妙的音乐世界,这种共鸣是不需要用乐理来阐述的,二人都知道苏菲至少在古琴一道上,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的境界。
“苏菲,你还会弹奏其它曲子吗?”朱梅意犹未尽地问道。
“会。”
苏菲沉吟了一下,道:“我给大家献上一曲,大家一定很熟悉的。”
说罢,她重新落座,微一沉吟,双手一挥,空灵翔动的乐声蓦然响起,将众人带入一片似梦似幻的空间。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苏菲展开歌喉,歌声如缕,绕梁缠绵。
“这是……《红楼梦》,是《红楼梦》!”
胡仁轩轻轻一拍桌子:“唱得好!怎么这首歌我从来没有听过,难道是……苏菲,这是你第一个唱的?”
“是。”苏菲站起身,余音犹自缭绕,回响在众人耳际。
“我想起来了。”
邹文淮忽然说道:“昨天还有朋友跟我说,老邵旗下的无线举办的那个歌唱比赛很有一些看点,里面有个小女孩才十二岁,就能够自己写歌谱曲,说的就是你吧?”
胡仁轩笑道:“苏菲琴弹的好,歌也唱得好,如果《红楼梦》里的歌你都能唱下来,完全可以开个音乐会嘛……你不会是真的将里面的词都谱上曲了吧?”
“我现在还在学习,发行唱片是已经签了合约的,要是开演唱会的话,牵扯的精力太多。”苏菲摇摇头。
“也可以利用假期来安排的嘛。”
胡仁轩顿了一下,忽然看向门德斯,笑道:“这倒是我多事了,门德斯先生一定对这件事情早有安排了。”
门德斯笑了笑,没有说话。
因为第二天就是决赛,苏菲等人八点钟便告辞回酒店,准备早点儿休息。
等苏菲等人离开之后,梁羽生等人却继续留在金家坐到了十点多钟才相继离开,送走最后离开的胡仁轩之后,朱梅忽然问金镛:“良镛,你觉得苏菲这孩子怎么样?”
“很好啊,多才多艺,你我像她这么大可没有这么厉害。”金镛笑道。
“你说我们认她当干女儿怎么样?”朱梅问道。
“你……”
金镛愣了一下,旋即苦笑道:“人家有母亲呢。”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