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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歌坛之蒋神流-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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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一愣,问:“你在冬爱市有亲戚?”

    臧静直接无视掉中间的灵,看向夏月香,问:“月香姐,今晚可以让我在你家住一晚吗?”

    夏月香微微一笑:“欢迎!”

    灵一阵无语,说道:“喂,月香,你跟着捣什么乱,快点拒绝她呀。”

    夏月香却是站在臧静那边,说:“小灵,不能这样,小静好不容易来这边玩,你怎么能赶人家走呢!”

    灵:我怎么变坏人了呢?

    “太谢谢你了,月香姐”,臧静直接挤到灵与夏月香之间,分开了两人牵着的手,一边阿谀奉承、感谢着夏月香,一边向灵投去得意洋洋的眼神。

    灵气得牙痒痒,也不再藏着掖着,直言不讳道:“可是,她们跟着,我们还要怎么约会呀?

    再怎么说,五个人一起约会也太奇怪了吧!而且我们的目标是去最佳情侣场,到时总不可能把她们也一起……带…上去……呃。”

    灵突然间修复了自己的意识短路,自己根本没有必要去考虑这些问题,只要在接下来晋升贵宾场的比赛活动中,甩掉这些人,不就行了。

    女生跟女生总不可能也叫情侣吧。虽然地球那边有这种说法,但这边可不会在公开场合认可百合、拉拉。

    所以,只要自己和夏月香组成情侣组,拿得优胜晋入贵宾区,臧静、千月薇也就没什么办法跟上来。

    至于千月花间只是个空气般的存在,完全可以无视。要不是千月薇要缠在自己身边,她也不会跟着。

    “灵哥哥,我要跟你一起玩。”千月薇跑上来拉住灵的手臂撒娇,听到【约会】两个字,让她的【妨碍心理】更严重了。

    必须要阻止灵哥哥和那个女人约会,这是千月薇此时的想法。

    想清楚了刚才那些事,灵非常爽快的答应道:“好,一起玩。”

    见灵对千月薇说话的态度,与对自己说话的态度,完全不同,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臧静有些闹小脾气的说道:“喂,你是不是偏心了。”

    灵鄙视道:“多大的人了,跟一个小孩子争什么宠?”

    “我记得你前不久还说过,我跟小丫头是同一个年龄阶段的人吧!”臧静拿出灵说过的话,来说事。

    灵平淡应道:“那是之前,现在你长大了。”

    “我这也长的太快了吧。”臧静有些炸毛。

    “女大十八变,这个道理你不知道吗?据说,大部分女生在十三岁到十八岁之间,相貌每天都在发生细微变化。”灵用科学理论来应付。

    “长没长大,关相貌毛事啊,重点是年龄好不?”臧静指着灵大吼道,已经不记得上次被气到是多久了,总之,眼前这个面相平凡的男人真让人怄气。

    “那就说年龄好了。从昨天下午到现在,你年龄又长了一天。”灵瞎扯道。

    臧静拳头攥得发抖:“你怎么不说,从一年前的今天到现在,我年龄又长了一年。”

    “……”,灵沉默半晌,低下头自愧不如说道:“不仅抢了我的吐槽设定,还超越了我的吐槽能力,可恶!”(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证明我们是情侣与【最受欢迎的情侣】

    下午六点钟的天色渐愈暗下,街道上的路灯如同天空中的繁星,一颗一颗点亮。

    偶有些店铺,提前打开了店面牌匾上的弥红灯,寂静的白昼,即将进入夜幕的繁华。

    会场聚集的人越来越多,有富家子弟,有工作的人,占比例最大的是学生。

    即使在这校外的活动,也有些人愿意穿着校服来参加,因为那样会让自己显得年轻,在学生占大比例的参加派对人员中,无疑更好找到青睐的对象。

    一些根本不是学生的人,也会想着试穿校服,体验一下与年轻女生聊天的感觉。

    比起在地球那边的万年不变运动服,异世界的校服则能很完美地衬托出学生的气质,让校服不再是【逼着学生穿】。

    七夕派对,不愧是由冬爱市几乎所有商业联合举办的派对,传播度很广泛,有很多外省人都慕名而来。

    不过,这却苦了灵,本想好好的进行一场约会,没想到碰到这么多熟人。

    停在真心话区域前,灵提醒道:“前面就是真心话场,你们千万不要说假话,要是牵连到我和月香,别怪我不认人。”

    臧静很有自信的说道:“我向来就是有什么话直说。”

    灵无视臧静,看着夏月香轻声说道:“我们就进去吧!”

    “嗯。”夏月香颌首。

    千月薇神插入两人之间,天真无邪的笑着说道:“灵哥哥,我也不会说谎的。”

    “嗯,小微最乖!”灵表扬了句,牵着千月薇走进真心话场。

    臧静不悦道:“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明显的区别对待。”

    “提问”,在臧静走进真心话场第一步,灵立马停下问道:“请问,你跟在我和月香身边,有什么目的?”

    臧静闻言一愣,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偏开头,如实回答道:“破坏你们两个的约会。”

    “哼,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灵给了臧静一记白眼:“既然你都想来破坏我的约会,还想我对你态度好点吗?有没有这么天真!”

    “你……”,臧静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于是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提问!”

    灵很绅士的接下挑战:“问。”

    “你约会的目的是什么?”臧静阴沉沉的笑着,等着看灵出丑。男方找女方约会,目的无非只有一个满足生理需求!

    天下没有对自己女朋友身体不动心的男人,如果有,那一定是基。

    所谓正经的男人,只不过是能完美控制自己的生理需求。而那些控制不住自己的人,就成了世人眼中的流氓、变态。

    灵再怎么看也是个普通人,自己女朋友长那么漂亮,不可能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这是臧静的想法。

    这点臧静猜得没错,灵的确是一个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人,稍微与异性有一点亲密接触,就会起反应,脸红不已。也不止一次对夏月香有过非分之想。

    换作正常的情况,灵现在早已经不是处男了。

    但是,灵的情况不正常。他是从地球神穿到这未知世界,在未知和责任感的双重压迫下,感情上更不容许犯错。

    灵有预感,自己和夏月香之间的关系终将会经一场大考验,而考验过后,才能再决定自己感情上的出路。

    所以,他这次邀请夏月香来约会的目的,只是单纯的为了迎接提前那场考验。

    臧静的问题根本不算问题!

    灵很是自然的回答道:“这次约会,只是想证明我和月香的情侣关系。”

    灵的回答,臧静当然不信,四处张望着,希望随便来个人戳破灵的“谎言”。

    然而,等了半晌,都没有外人向自己这边接近。

    灵在这期间都已经决定好玩什么游戏了,那是一款情侣之间才能玩的游戏,只要获得优胜,就能晋级贵宾场。

    不过,灵没能如愿,一直吃瘪的臧静坚决持反对意见,甚至怂恿千月薇一起,称【情侣游戏只有你们两个才能玩,我们要玩大家能一起玩的游戏】。

    灵好几次都差点想把捣乱的臧静绑到会场的柱子上,让这家伙好好看一下,会场内的情侣都在干什么。

    有哪对情侣会带着一群累赘来玩的?

    情侣之间就是要玩两个人的游戏,鬼才会迎合你们这群单身男女,去玩几个人玩的游戏。

    参加这场七夕派对,灵是悲哀的,夏月香总会很自然而然的投敌。

    这次也不例外,掌握着决定权的夏月香又投敌了,同意去玩大家能一起玩的游戏,还负责劝导灵一起玩。

    灵能说什么呢,只能无条件的跟着一起玩。

    于是,在臧静的引导下,几人决定去玩【最受欢迎的情侣】这种听起来像是情侣之间才能玩的单身者游戏。

    游戏规则是这样的:活动举办方会从准备好的剧本中挑一部出来给参赛者演绎。演完之后再由观众投票,决出最适合做情侣的男女,作为【初体验情侣】嘉宾晋升贵宾场。

    剧本中的角色,参赛嘉宾可以自己任意分配、挑选。

    总之,最后的决定权在群众手中,就像地球那边的cp争论一样,决定出最适合当cp的男女。

    每场表演人数不得低于二十人,不限制参赛者是否情侣和单身男女,每个人只能参赛两次。

    这种淘汰赛充满了不确定性,谁知道观众会对你表演的剧本有什么想法。

    群众的脑补力量是强大的,撮合出的情侣往往是不着边际的,越像是官配,支持的人就越少,总有人气女配被群众逼迫着当小三。

    在地球那边的二次元里,这是一种正常现象。

    臧静选择玩这个游戏的因素,以上占了绝大部分。她认为这样就是公平竞争了,谁都有机会与灵一起晋升贵宾场。

    因为和夏月香关系不错,所以不想公然与夏月香抢男朋友,毕竟今晚上还要住在别人家里,而且没有胜算!

    对于臧静选择的这个游戏,灵也是很无奈,但不代表无计可施。

    就像地球那边二次元某部动漫男主说过的那句话这世上不存在靠运气获得胜利的游戏,只要在游戏开始做好充分准备,游戏途中认真观察细节,就能改变胜负之局。(未完待续。。)

第三一章 写手与助理,爻艾的恶作剧

    七夕派对,贵宾场。

    大门右侧一个安静的角落,一位面相妖异、表情轻佻浮夸的男子坐在那边的桌子旁,桌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男子耳朵上戴着耳机,手指飞速地敲动着键盘,电脑屏幕上出现一行又一行的字,打字速度让人为之惊叹。

    一般人就算盲打,打字也不可能打出这么快的速度,除非这个人在乱打字。

    然而,男子打出的字却是一篇没有任何错字、完全读得通顺的文章,非常具有故事性,类似网络小说一般的文章。

    这简直快逆天了,打字快的同时还能写出一篇具有故事性的文章,难道打字的同时不用构思剧情吗?

    就算是提前构思好了剧情,在语法、描述运用上,也应该要花一点点时间吧!?

    “有时候还真的想不通,你打字速度这么快,还能写出那么完美的故事,打字途中就不用构思一下剧情吗?”

    男子身后突然出现一名绝色女子,背靠着墙壁,双手交叉在胸前,问出了所有人都想知道的问题。

    男子头也不回地回答道:“写标题时任意妄为,刻画人物丧心病狂,大纲都在脑子里呢,拖稿纯属正常现象,写自己喜欢的故事,我就是这样的写手。”

    “少把你小说里的标题拿来敷衍我”,女子一拳把石板桌砸的嗡嗡响:“我没问你是一个怎样的写手,我是问你打字速度为什么这么快?”

    男子抬起笔记本电脑,刚才还以为这个女人又要把自己电脑给,所幸,砸的是桌子。要不然,又白写这么多字。

    “身为一个助手,做好自己的本分就行了,不要管得太宽”,男子轻轻把电脑放回桌上:

    “还有,这石板桌是比大理石还贵重的石材,首先你是砸不碎的。

    其次,这个很贵的,砸碎了我可不负责帮你赔。”

    女子全然把男子的话当做耳旁风,强行掰开男子盖住关机键的手,为其关了机。

    见没有挽回的余地,男子浑身放松下来,无可奈何的挠了挠头。

    “爻艾,你还是不是人,把本姑娘约到这里来,自己却一个人坐在这里写字。”女子咬牙切齿说道。

    爻艾,是一名网络作家,近些年来,凭借优秀的文风和吐槽的风格文,闻名于网文界。不过,本人一向低调,很少出现在大众眼前。

    同样,也是之前对灵《孤独的皮特张》感兴趣那人,至于感兴趣的原因是……听出了歌曲来源是地球那边的。

    所以有丝微【老乡见老乡】的情怀,那之后就一直在听灵的歌,研究灵的声线,准备找出这个人。

    调查这件事,爻艾没有对任何人说,包括眼前的这位女助理!

    爻艾听了女助理的抱怨,懒洋洋地摊手说:“我可不记得我有邀请过你来,我只记得某人耍手段,联合编辑部的众人,把我骗到这里来。”

    女子听了,眼神不自然地挪开了,她自然明白爻艾口中的这个【某人】是谁:“不管怎么说,既然来都来了,你就要好好陪我玩。”

    爻艾邪魅一笑:“嘿嘿嘿,只不过是编辑部出版社的一名社员,用这种语气对我说话真的好吗?”

    “对不起,用这种口气对你说话的我错了”,女子先是露出甜甜的微笑道歉,然后勐然出手抓住爻艾的衣领,话锋一转:

    “用刚才那种温和的语气对你说话,我错了。本姑娘就换一种语气对你说话吧!

    你这个恶心肮脏变态无耻下流性无能自大轻狂自恋蠢货手无缚鸡之力,三天洗一次澡五天洗一次头,进化不完全的生命体,幼稚园程度的大叔,生命力腐烂的半植物,唾弃名词的源头,人类史上最强的废材,能思考的无脑袋生物……”

    “等等。”爻艾一年享受的猥琐表情打断女子的话。

    “嗯?”

    “【性无能】,这三个字我不认可。有时候没对异性下手,并不一定是性无能,也有可能是对那位异性不感兴趣。其他的我都可以认可,好了,你接着骂!”芽幺伸手示意【你继续】。

    “滚…”女子大吼一声:“本姑娘说了这么多,你注意到的只有三个字。还有,你说对谁没性趣,本姑娘……”

    “好了,别说了,大家都往这边看呢,好丢人的。”爻艾拉住女子的手,用力一拉,便把女子拉进了自己的怀中。

    女子坐在爻艾腿上,满脸通红的怒斥道:“流氓。”

    “觉得我是流氓,那就自己起来,不要坐在我腿上。”爻艾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女子双手紧紧按在爻艾脸上:“你这个混蛋,本姑娘最近几天一直在修改你小说中那些语法通病,为了让你小说实体出版为吸引大众,费了多少精力吗?

    你却整天在那里玩游戏,看少女漫画,睡觉,看视频,最可恶的是,你还是断更玩这些,有时间也不带我出去放松一下,整天让我闷在家里工作。”

    爻艾似乎没有怜香惜玉这个观念,缓缓移开脸上的手,淡淡说道:“没办法,谁让你是助理呢!小说就是那样,语法是为了来活跃气氛搞笑的,想要正规发行实体书,就得由你们这些工作人员来修改。

    你们出版社强走了大部分利润,我拿到的只有一点,你辛苦工作是应该的,我似乎没理由给你慰籍。

    而且,你这算是自作自受吧,之前明明来了一个编辑部出版社的成员,你却把人家赶走了,还拍着胸脯说【我一个人就能完成内容修改】……”

    “好,那我明天就去出版社辞职。”女子负气起身就欲离开。

    爻艾连忙起身拦住女子,笑眯眯地说:“辞职还是不要了吧,我都已经习惯你这名助理了,换成其他人我也很为难。

    其实啊,我也觉得你整天闷在家里工作,完全不搭理我这个正主,不太合适呀!

    今晚回去,我们得调整一下工作时间,毕竟我一个人在家玩也很无聊啊!”

    “你这是在对我告白?”女子不确定的问道,爻艾说话总是这样,一句话能有不同的意思,让她总是不知道该理解成哪一个意思。

    “谁知道”,爻艾邪笑着耸耸肩,说:“不过,你可以试着跟我告白,我也许会接受,嗯,会接受……吧!”

    女子羞红着脸偏开头:“不要用不确定的语气说着无耻的话,谁会跟你告白!”

    “呀呀,修改文体的时候受到我文风的影响了吗,吐槽能力日益见长呀。”爻艾调笑了句,说:“走吧,去看看有什么好玩的。”

    “你的工作完成了吗?”女子问。

    爻艾点头:“嗯,完成了,普通区的表演剧本我都写好了,稍微恶作剧了一下。”

    “恶作剧?”(未完待续。。)

第三二章 七夕节表演后宫漫,编剧脑残

    普通区。

    真心话场,活动【最受欢迎的情侣】后台。

    当看完举办方发给的演绎剧本后,灵傻眼了。

    这剧本怎么会觉得这么眼熟?

    是我的先入为主观念吗?

    灵突然发觉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是不够了解。

    家里书房放的少女漫画书,全部都是走单一路线的纯情男女爱情故事,所以就下意识认为这世界上没有那种类型的少女漫画书。

    结果,现在手里的这个剧本证实了,这世界还是有那种类型的少女漫画。

    表演的剧本,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主要描述一个非常普通平凡的男主,却有很多女生喜欢他的故事,其中还穿插了其他老师和其他学生的恋爱故事。

    故事从七年前开始讲述,七年前风早(男主)因为家庭遭遇变故,不得不离开居住了十年的家,与妹妹风沼一起搬到外省的叔叔家里居住。

    离开的前一天,风早去见了从小玩到大的玩伴鸦一面,并告知自己要离开的消息。

    鸦(风早的儿时玩伴,十岁以前的青梅竹马,是个女生)当时听了非常伤心,哭了好久,并与风早定下承诺【若以后再遇见,就结为夫妇】。

    带着一桩承诺,风早与妹妹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了。

    刚开始来到叔叔家,还不太习惯,但为了妹妹,风早一直都表现得很听话,成为了一个被标榜上【好孩子】称唿的人。

    叔叔家还有一儿一女,女儿念高二(风早念高一的时候),儿子念初三,两人开始都很排斥风早兄妹中途插入自己的家庭。

    不过后来,在风早帮助叔叔的女儿追到心仪的对象,又帮叔叔的儿子熬夜补习,用自己精心研制很久了简单记忆方法,传授考试的技巧和知识点的记法。

    成功帮助叔叔成绩偏差的儿子,顺利考上不错的高中。

    经这两件事以后,叔叔的儿子和女儿就不再排斥风早兄弟到来,开始接纳,成为真正的一家人。

    不过好景不长,几人融洽相处才一年时间,风早兄妹就接到来信,让他们回到原来的家里,由外婆负责接管照顾他们。

    尽管叔叔家百般挽留,风早却是一直觉得呆在别人家,非常不习惯。于是委婉的拒绝了叔叔家的好意,回到了十年前住的地方。

    出世与外婆见面,两人互相打了个招唿就说不上话了。

    毕竟外婆不是十年前就提出接管他们兄妹,而是在十年后,兄妹两渐渐长大懂事了,才马后炮就提出接管两人的要求。

    风早对此心生芥蒂,不过,也只是说话时感到不舒服而已。毕竟外婆没有必须要抚养他责任,而且年事已高,所以也谈不上恨意。

    第二天,兄妹俩陆续办理了入学手续。风早念高二,风沼越级直接上高一课程。

    很巧的是,风早即将就读的班级,那天转学的不止他一个,还有另外一个女生,两人无意外地成为了同桌。

    女生叫丁玲(女主),是个少言寡语的可爱少女,在之后逐渐对同桌风早产生感情。

    转学过来没多久就拥有超高人气的男主风早,也对同桌这个沉默的女孩渐渐产生了感情。

    就在两人互相确定心意的时刻,风早之前就读的学校,有一个疯狂追他的女生,而女生也转学到这个班级。

    这个女生名叫何幽,她的到来,不加掩饰的对风早示爱,彻底打乱了男女主的情感。

    这还没算完,就在这时,班里一个暗恋风早很久的女生,突然对男主风早坦言【我就是你十岁以前的玩伴,鸦!当初的承诺还算数吧,再见面时就结为夫妇!】

    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重逢,风早被打得措手不及。

    七年时间,隐藏真实的自己,装出好孩子、优等生的风早,自己的情感早已抛却,也早已渐渐忘却这份承诺,若没有被提起,就会沉默在史的长河中。

    男主风早必须在高中毕业前从丁玲(女主)、何幽(痴女)、夜鸦(青梅竹马)三人中作出选择。

    同时妹妹风沼也在暗中捣乱,她不要任何人抢走哥哥,希望哥哥一直陪在自己身边。

    呐……除去支线人物的恋情,全文总结起来就是以上的故事!

    所以灵才觉得无语。

    这满满的后宫气息是闹哪样?在情人节整出一群小三小四,真的合适吗?

    异世界发展的纯情恋爱走势呢?怎么有后宫漫混入?

    还有这似曾相识的剧本,总感觉和地球那边某部后宫动漫很像。

    灵真的不想出演这种剧本,真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编剧写出来。

    ……

    “啊…”,四楼贵宾场的爻艾突然打了个喷嚏,直接把口中的饮料喷了出去。

    坐在对面的女子险险避过:“找死啊,爻艾。”

    爻艾扯出一两张纸巾擦了擦鼻子,带着鼻音说:“我想我可能是感冒了,请你对病人说话尊重一点。”

    “真的?”女子怀疑问道。

    “可能……会是真的”,爻艾点点头,认真说道:“前提是今晚你又把我关在门外。”

    “去死……”

    ……

    三楼普通区,在灵失神期间,其他人就已经挑好了扮演角色。

    果然,这个异世界后宫漫,并没有被大众接受。就算是主角和重要角色,其他扮演者都避而不及。

    恰好把这五个角色留给了灵一行人。

    唯一的男性角色风早,由灵扮演。

    灵心里是拒绝的,虽然剧本中没有具体说明男主的父母到底怎么样了,但从【叔叔接管】到【外婆接管】的剧情中,可以探知一二。

    这分明就tmd是死了嘛。

    在地球时,父母和妹妹全都因事故而亡,自己一人孤身生活。穿越到这边,母亲死了,父亲外逃,自己还是孤身一人生活。

    没想到好不容易演个戏,扮演的角色还是父母双亡,虽然有个妹妹,但【父母双亡】这个梗能不能不要再用了?

    灵心累。

    女主丁玲的角色,很自然的落到夏月香身上。

    臧静则扮演疯狂追求者何幽,说是这个角色比较适合她。

    千月两姐妹,姐姐扮演暗恋者夜鸦。妹妹还是扮演妹妹,男主妹妹风沼。(未完待续。。)

第三三章 头疼的举办方与玦灵的首秀舞台剧

    舞台,幕布上升,灯光骤亮。

    随着一段背景音乐响起,聚光灯定格在台上的两个小孩身上。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两人年纪大概在十岁左右,他们分别饰演孩童时代的风早与夜鸦。

    旁白配合背景音乐表现出悲伤的气氛:七年前,在入间市的某个小学里,有两个感情非常好的人,他们互相珍视着对方,不出意外,他们会在长大后组成一个家庭。

    然而,在两人十岁那年,两人面临分别。

    那一天下午,因家庭变故不得不离开家乡去外地生活的风早,来到学校与玩伴道别……

    旁白说的差不多了,两位小主角也把握住时间对台词。

    两人的神情和演技显得有些生疏。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是活动举办方临时花钱找来的两个小孩,不是专业的。

    其实,表演需要用到小孩,这是举办方也没想到过的事情,明明是给参赛者用的剧本,为什么会有小孩的角色?小孩不可能会参加这种活动吧?

    举办方默默在心里“问候”了一下编剧,然后匆匆找来了两个喜欢演戏且不怯场的小孩。

    临时换剧本不太实际,毕竟剧本已经给参赛者看了,角色也挑选好了,这时候扫人家的兴,难免会有一些有心人拿此事说事。

    最重要的是,这些剧本不是免费得来的,而是花钱请一位当红网络作家撰写的。就算废弃掉这个剧本,对方肯定不会退钱的。

    所以只能继续采用这个剧本,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在一场明明该表现出泪点,却表现出了笑点的道别结束后,时间线一下跳到六年后,主角风早与妹妹在叔叔家住了六年后的剧情,风早此时念高一。

    后台的灵知道自己该出场了,整理了下衣衫,等着旁白结束走上舞台。

    旁白:六年后,风早以优越的成绩考入高中,入学两周便成为了全校优等生风云人物。

    但他却一直没有活出自我,在叔叔家借住的他,深知道自己表现的太差会人家被赶出去。

    为了妹妹,风早抛弃了本我,极力的展现出一个好孩子的形象,成绩优异,热爱劳动,勤劳,运动全能……

    好孩子形象果然受欢迎,叔叔、阿姨最开始的排斥行为渐渐消失,他和妹妹被叔叔当做亲生孩子般对待。

    却也引发了叔叔孩子的嫉妒,尤其是叔叔的女儿,和他一个学校,念高二。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故意给他和妹妹难堪。

    风早没有选择,只能隐忍。他连带着妹妹那份刁难一起承受。

    今天是入学第三周,风早和往常一样平凡的走在上学路上。

    时机到,灵穿着学生制服走上舞台,挎着单肩包,表情神还原剧本中的麻木脸,低头边着书边走路。

    旁白:长年累月的伪装自己,让风早封印了自己的感情,在没人的时候,他平时让张微笑着的脸就会消失,变得麻木不仁。

    他已经不知道自自己身体里还存不存在【感情】这个东西,日常的【喜怒哀乐】都是伪装出来的。

    上学这段偏僻的路,是他每天最享受的时段,可以完全释放自己。

    嘛,本来应该是这样的。但就在三天前,在这条路上救下一名同龄女生后,这份安宁的时光也被破坏了……

    旁白结束,臧静扮演的青春活力少女何幽从台后小跑着来到舞台,背着手倒退着走路与风早说话:“早~上好!”

    “早上好,何幽同学”,风早瞬间恢复他那接待外人的微笑,对于何幽的出现没有太过惊讶。

    因为三天前救下这个女生,之后的每一天,这个女生都会在这里堵他。

    “都说了叫我幽就可以了”,何幽毫不掩饰的把目光随时放在风早身上:“还有,你这笑容太假了,不想笑可以不用勉强自己。我不会介意的。”

    不管何幽怎么说,风早还是那副和善待人的表情,客套的问道:“何幽同学,你住在附近吗?这几天一直都见你走这条路。”

    何幽笑着摇头说道:“不啊,我的家,还要再更前面的地方。”

    “原来如此”,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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