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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高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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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S1。E1。未婚夫

    1,

    2026年,仲夏。

    李维斯开着他的二手吉利熊猫下了高速,拐入一段林荫小道。

    “石湖镇……二十公里……”李维斯费力地辨认着路边锈迹斑斑的铁皮路标,一脚油门继续向前。

    道路两旁的树木越来越浓密,路面上开始出现各种奇怪的小动物,松鼠、刺猬,甚至还有花花绿绿的蛇,大家仿佛完全没有文明交通的自觉,就那么大喇喇地横在路中间,一副“不服你插个窜天猴飞过去呀”的架势。

    李维斯小心翼翼绕开这些好客的“乡亲们”,不知怎的,原本低落的心情忽然变得轻松起来,看着车窗外斑驳的树影,不由自主哼起了荒腔走板的农村重金属小调。

    临近黄昏的时候,路边终于出现了一块饱经风霜的石碑——石湖农场。

    李维斯将车子拐进仅容一车通行的石子路,两分钟后到达自己此行的目的地。

    这是一栋托斯卡纳风格的老式建筑,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怕是比他外婆的年纪还大些,灰墙红顶,古朴雅拙。

    荒山野岭的陡然出现这么一栋洋气的建筑,让人有一种奇妙的惊悚感,李维斯站在那儿感受了半分钟中西合璧的视觉冲击,按响了门铃。

    没人应。

    “宗先生?”李维斯退后两步,冲着院内喊道,“请问宗铭先生在家吗?”

    一分钟后,里面忽然响起粗重的鼻息,不像是人,倒像是某种野兽,李维斯警惕地后退了几步,正犹豫要不要去车里拿个扳手什么的,院门开了,一只巨大的毛球欢快地冲了出来,差点把他扑了个倒仰。

    “what the fu……”李维斯连退好几步稳住身影,发现扑上来的是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犬,立起来足有一人高,像打了鸡血似的,星星眼吐着舌头直往他脸上舔。

    于是他被迫洗了一把口水脸。

    “……”李维斯抓着它的项圈死命将它推开,手指摸到皮带的时候发现上面刻着一行小字:patton。

    二战名将啊,怪不得战斗力这么强劲!李维斯摸了摸它的头,发现它项圈上坠着一把钥匙,摘下来看看,仿佛不是装饰品,而是真的能开门的那种钥匙。

    它是来送钥匙的?主人不在家?李维斯有点意外,取下钥匙,推开虚掩的大门走进了前院。

    院子里杂草丛生,主路两侧的草坪估计得有几个月没修了,野草长了足有半人高,倒是几颗桂树生得枝繁叶茂。树下架着个生锈的秋千架,上面积着厚厚的泥土,还长了几个蘑菇。

    李维斯于是考虑改天做个菌汤锅涮羊肉吃吃。

    用钥匙打开主屋大门,客厅出乎意料地敞亮,玄关对面是一排巨大的落地窗,白色纱帘全部打开,夕阳的余光肆无忌惮地照进来,榉木地板仿佛涂了蜡一般油光水亮。落地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林场,阔叶乔木层层叠叠,西堰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样的美景看在眼里,让人心胸豁然开朗,什么失业啦,暗恋啦,居留到期啦……全都不翼而飞,李维斯拄着窗户感叹一番,还想给自己再灌点儿心灵鸡汤,忽觉右腿一沉,那只名为“巴顿”的阿拉斯加犬咬住了他的裤腿,将他往茶几边带。

    茶几上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写着一行字——“to reeves”。

    留给我的吗?李维斯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撕下来的便签纸:“客房在二楼东头,已经收拾妥当,请随意安置。结婚授权文件在你房间露台的桌子上,我已签字,请查阅签名,明天下午六点前山下的快递会来取件,发给我的律师。因为我的职业需要政治审核,预计得三到四个月才能去民政局注册,期间你尽可以住在这里,不必拘束。”

    “宗佳玉女士的意思我已知悉,感谢你对他儿子的照顾,为表达我的谢意,你不必付给我任何结婚方面的报酬,帮我照顾一下这只可怕的狗就可以了——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它应该已经把钥匙交给你了吧?”

    “因有一桩紧急公务需要处理,我最近可能很少回家,此处僻静偏远,民风彪悍,入夜后请务必关严门窗,注意安全。”

    “ps,三楼是我的办公室,涉及一些机密,非请莫入,切切。”

    短短一封留言,字迹虽略显潦草,但飞扬洒脱,极有风骨。最下面,是刚劲有力的签名:宗铭。

    宗铭,石湖农场的主人,也是李维斯即将注册结婚的合法丈夫。

    大老远来见不着“未婚夫”本尊,李维斯不禁有些惴惴,正在出神,大腿一沉,一对热乎乎的毛爪子抱住了他,巴顿出于某些十分不和谐的原因,居然薅住他的牛仔裤孜孜不倦摩擦了起来……

    “……**!”李维斯没想到“日了狗”这个词儿居然在自己身上具象化了,不禁十分蛋疼,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它弄到院子里桂树下的狗窝里待着,才腾出工夫出去泊车入库,收拾行李。

    车库很大,但四个车位都是空的,正对门的位置有两道车辙印,显然车子被宗铭开走了。李维斯大致目测了一下,发现他开的是越野,车型很大。

    李维斯行李不多,辞职之后大件家具都被他挂在闲鱼上卖掉了,手头剩下的只有一些书籍和衣服,而作为一个贫穷的死宅,他全部的衣服加起来也只装满了半个中号旅行箱而已。

    于是当他拉开客房衣橱的时候,发现自己连最小的一个角落都有点填不满。

    “嫁”入豪门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李维斯唏嘘着收拾了自己可怜的行李。这间位于二楼东侧的客房十分宽大,有独立的卫生间,还带着一个半圆形的露台,可见宗铭这个“未婚夫”对他还是很客气的,大概是看在他帮过宗佳玉的面子上吧。

    是的,李维斯是来这里和宗先生结婚的,当然,他不是基佬,宗铭也不是,他们只是需要走这么一个形式,让民政局认可他们的婚姻关系而已。这样李维斯就能在签证到期的情况下继续待在中国了。

    李维斯是个美籍华侨,五十年前他的外公从温州移民到德克萨斯,在当地成家立业,又把女儿嫁给当地侨民,于是他算是个标准的abc。

    五岁那年,他的混血老爹劈腿离婚,带着小三跑了,留下他和老妈相依为命。后来外公去世,老妈带着他搬回娘家照顾外婆,三口人守着一间不大的中国餐馆过日子。

    外婆为了补贴家用,在家里开了个托儿班,李维斯小小年纪就整天跟着外婆带各种熊孩子,一来二去带出了奇葩的人生理想,高中毕业考了个幼师学校,二十岁就拿到了幼教执业证书,俗称“奶爸证”。

    两年前,餐馆招了一名来自中国的工读生妹纸,李维斯对妹纸一见钟情,暗恋大半年,人家回国了。他一时心血来潮,于是也来到了中国,寻根访亲,顺便继续自己的暗恋。

    因为有美帝的奶爸证,他很顺利就找到了一个薪水不错的工作,但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在这个结婚必须买房买车送聘礼的国家,他这样的穷逼想要追上像女神那样家境中产、肤白貌美的海归博士,基本是不可能的。

    没等他攒够买厕所的钱,女神就开始和一个富二代相亲了,雪上加霜的是,原本他供职的那家幼教学校也因为经济纠纷关停。拖了他两个月的薪水不说,还扣押了他的奶爸证!

    没有证书,他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没有工作,签证到期后他就必须返回美国,而如果就这样回国,他就拿不回自己的奶爸证了,回美国也不能重新考——这事儿简直就是个死循环!

    失恋又失业,李维斯愁得头发都要掉光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位学生家长主动向他伸出了援手,提出帮他解决居留许可的问题。

    宗佳玉女士是个热情乐观的单亲妈妈,自从李维斯帮她矫正了儿子的专注力问题之后,就和他成为了好闺蜜,并发誓有生之年一定要帮他办成一件大事作为报答。

    现在机会来了,为了帮李维斯留在中国,宗佳玉建议他和自己的堂兄宗铭假结婚。感谢中国婚姻法改革,现在同性婚姻也合法化了,否则她还得亲自上阵,那样的话作为闺蜜还怪尴尬的。

    李维斯一开始是拒绝的,但后来不知道是宗佳玉太诚恳,还是他脑子抽了,居然就这么答应了下来。然后,他就退掉了公寓,卖掉了家具,来到了石湖农场。

    此时此刻,站在石湖农场的露台上,李维斯还感觉头有点晕,整个人像做梦似的——作为一个直男,他竟然要和另一个直男结婚了!

    这么大胆的决定真的是他这个暗恋两年不敢表白的怂货能做出来的吗?

    一阵风吹来,露台圆桌上的纸张发出轻微的哗哗声,将李维斯从丧心病狂的回忆中叫醒。他拿起纸张仔细翻阅了一下,发现那是明天要寄出去的结婚文件,凡是需要签名的地方,宗铭都已经签过了大名,只留下了属于他的那部分空挡。

    签,还是不签?

    李维斯脑海里闪过女神柔美的面孔,闪过自己的奶爸证,随即又闪过宗铭飞扬的字迹……

    然后他梦游似的在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嗷呜——”似乎预知了自己即将拥有另一个主人,院子里桂树下的阿拉斯加犬忽然发出一声欢快而略带讨好的长嗥。

    多年以后,每每回想起这一刻,李维斯都怀疑当时自己是不是被鬼摸了头了,居然稀里糊涂就签了卖身契,完全不知道自己作出了多么恐怖的决定。

    当然,人生难得几回蠢,像他这样的呆逼,大概早蠢晚蠢都得蠢。

2、S1。E2。玩儿蛋

    2,

    夜幕降临,山间气温骤降。

    李维斯大致弄清了这座“婚房”的格局——一层是客厅、餐厅、厨房和洗衣房,二层除了他所住的大客房,还有两个小房间,以及一间小小的会客厅。

    再往上,就是三层了,宗铭的办公室,楼梯尽头的橡木门紧锁着,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机密”。

    对于宗铭,李维斯知之甚少。宗佳玉在某些方面总是充满奇思妙想,当李维斯向她打听宗铭的详细情况的时候,这位侠肝义胆的单亲妈妈表示无可奉告,为了让他们之间的相处能够“自然、和谐、有趣”,她郑重建议李维斯自行发掘想要了解的一切。

    所以迄今为止,李维斯只知道宗铭34岁,正好比自己大一轮,就职于某个讳莫如深的非盈利机构,目前为了处理一桩公务而暂住石湖农场。

    作为一个不差钱的土豪,宗铭房产众多,石湖农场只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一处别业。除此之外,他还拥有山下一个颇有名气的马场,并继承了家族一些价值不菲的债权和股票。总的来说,他是个十足十的富二代,就算瘫在沙发上啥也不干,一周的进项也够李维斯辛苦一整年。

    至于宗铭的相貌、性格、品行,以及过往感情史什么的,李维斯就不得而知了,照宗佳玉的话说,他得自己去发掘。

    熟悉了一遍居住环境以后,李维斯去厨房弄晚饭。橱柜里存货颇多,且都是些价格高昂的有机食品,显然宗铭在饮食方面是个讲究人儿。

    李维斯正在翻检食材。巴顿跑了进来,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面前,星星眼摇尾巴。

    冰箱上贴着一个“朕就是这样汉子”的故宫冰箱贴,下头压着一张超市凭条打印纸,上面写着两个字:喂狗。

    看来宗铭对这只狗是真爱啊,信里提一遍不说,还专门在厨房里留了字条提醒他。

    巴顿见李维斯愣在那里,立起前爪拍了拍字条,示意他注意看。

    “你还会敲黑板……”宗铭哭笑不得,打开冰箱取了一只土鸡,切了三分之二给它煮了一锅狗饭,把剩下的炒了个熘鸡片,又配了扬州炒饭作为晚餐。

    做好饭已经快八点了,宗铭还没回来,李维斯留了一半在保鲜盒里,放进冰箱,自己坐在餐台上吃剩下那一半,一边吃,一边对趴在对面啃狗饭的巴顿说:“你主子真是日理万机啊,这么晚都不回家。”

    巴顿舔了舔嘴巴,竟然点了点头。

    可见宗铭真的是个大忙人儿,怪不得这狗见着个活人就疯狂摩擦。

    饭后李维斯清洗碗盘,出去倒了个垃圾,回来的时候巴顿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前,敲黑板again。

    李维斯发现留言条上多了一行字:遛狗。

    宗铭回来了?

    没听见车进来啊!

    李维斯跑出去看了看三楼的窗户,灯是黑的,喊了一声“宗先生”,没人回答,显然楼上根本没人。

    见鬼了!李维斯目瞪口呆了三秒钟,真诚地问巴顿:“这不会是你写的吧?其实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宗铭就是你,你就是宗铭吧?”

    巴顿:“……”

    “亲,你会变身吗?要等月亮出来吗?”

    巴顿痴汉脸看了他三秒,冲上来抱住了他的腿。

    “what the fu……”

    吐槽归吐槽,“未婚夫”大人交代下来的事情还得好好办,李维斯加了件厚外套,给狗拴上牵引绳出了门。

    时逢月中,一轮满月挂在天上,将幽深的山林照得朦胧一片,李维斯拉着狗沿小道穿行,一开始是他拖着狗,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狗拖着他——发|情期的阿拉斯加犬简直就是一台四驱播种机,力大无穷,热情奔放,看见树要过去蹭一下,看见石头要过去蹭一下,连看见野兔都要试图过去蹭一下……李维斯跟着它跑了半座山,感觉明天连这里的土地公公都要怀孕了!

    “你够了!”走到一处小溪边,李维斯气喘吁吁拽住了巴顿,将它绑在一棵树下,自己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喘气儿。

    还是建议宗铭给狗做个绝育吧,这样对狗不好,对人更不好啊!

    背后忽然吹过一阵凉风,李维斯倏然回头,依稀看见右后方闪过一个黑影。

    “谁?”

    风吹树枝,疏影摇曳,没有人回答。

    李维斯天生胆大,仗着练过几年功夫,往那边走了两步,提高声音道:“谁啊?出来!”

    五米外的大树下站着个人,身形非常高大壮硕,因为天黑看不见脸,只看到两只泛着冷光的眼睛。

    “你干什么?为什么跟着我?”李维斯从地上捡了一根木棍,双手握着慢慢往前走,呵斥道,“不出来我动手了啊!”

    那人像是被他吓住了,往后退了两步,转身跑了,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里。

    不会是野人吧?李维斯追了两步,放弃了,随即觉得自己的猜测有点可笑——这里虽然是山区,但离大城市很近,往前再走不远就是一个叫鸡架寨的村子,哪里会有什么野人。

    丢下木棍,李维斯拖着巴顿往回走,走到一半,远远听到省道上传来车声,站在崖边看了一眼,看见一辆蓝绿色的越野车开得飞快,往鸡架寨那边去了,暗夜中留下两道明亮的车灯。

    遛狗一小时,脱臼五分钟,李维斯回到石湖农场的时候,感觉两条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想了半天,在“朕就是这样汉子”留言纸上添了一行字:“把狗阉了吧。”

    然后他将巴顿拖过来:“你看怎么样?”

    巴顿高高兴兴地绕着他转了一圈,站起来扒在冰箱门上敲黑板。

    “看来你不是宗铭。”李维斯失望地摇了摇头,在留言纸上加了一句“宵夜在冰箱里,自便”,便回到房间去睡觉了。

    不知睡了多久,静夜里忽然传来一丝轻微的响动,李维斯恍惚醒了一下,听到仿佛有车进来,隔了片刻,一个略显蹒跚的脚步从客厅传来,似乎还拄着拐杖。

    宗铭回来了?他腿不方便?出于对残疾人的普世关爱,李维斯想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但仿佛被一种古怪的力量魇住了,根本无法彻底醒来。

    楼下传来一阵欢快的狗爪挠地的声音——巴顿也醒了,李维斯模糊听见它讨好的呜呜声,夹杂着一个男人低沉的呵斥声,最后似乎有重物落地,发出“嗵”一声闷响。

    别是摔了吧……李维斯有点担心,但梦魇的感觉更加严重了,他连眼皮都抬不起来,挣扎了几秒钟便再次沉入黑甜的睡眠。

    次日一觉睡到自然醒,李维斯睁眼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晨风吹起露台的纱帘,纯白色的轻纱在阳光下仿佛镀了金一般。

    李维斯懵懵懂懂地坐起来,房门忽然被“嗵”一声撞开,一个巨大的毛球一跃而起跳到他怀里。

    “**!巴顿你给我滚开!”

    阿拉斯加犬仍旧热情似火,大清早像打了鸡血一样把他推倒舔了一番。李维斯好不容易把它推开,洗漱下楼,第一时间跑到冰箱前看留言条。

    “附议。”

    李维斯松了口气,于是经过昨天晚上的“战斗”,宗铭终于也受不了他仿佛得了热情癌的狗了吗?

    当巴顿再次抱着他的腿各种戳的时候,李维斯出于雄性动物之间微妙的同情感,没有拒绝:“戳吧,过了今天你就再也没有这种嗜好了。”

    车库里没车,宗铭已经走了。李维斯看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半,便早饭午饭合一顿,给自己煮了一大碗肉酱意大利面,端到院子里去吃。

    花木清新,山风徐徐,不时有松鼠从树梢跑过,完全不怕人。巴顿因为下午要做手术,所以早上没饭吃,一气之下不知道从哪里叼来一只墨绿色的格子拖鞋,在桂树下兢兢业业挖了个坑埋了,还在上面撒了泡尿。

    乡间生活别有野趣,李维斯心情大好。

    饭后李维斯开车带巴顿去石湖镇做绝育手术,谁知到了地方才发现镇上唯一的宠物医院没开门,门上贴着院长的条子:家中有事,歇业两周。

    两周?开什么玩笑!

    发情的公犬战斗力堪比海豹突击队,李维斯怀疑两周后自己所有的裤子都要被它给磨穿了!

    在医院门口踌躇了五分钟,李维斯决定自己解决问题——上幼教学校的时候他曾经在宠物医院打过一年多的工,偶尔院里护士不够用,医生做手术会让他打个下手。后来有一次去农村同学家玩,他还帮同学爸爸给牧场的牧羊犬做过绝育手术。

    阿拉斯加和牧羊犬应该差不多吧?长的都是狗蛋嘛!

    李维斯上网查了一下手术必需用品,去超市和药店采购了一圈,然后拉着巴顿又回到了石湖农场。

    “well,不要紧张。”李维斯将阿拉斯加犬连哄带骗地弄到洗衣房里,试图用皮铐将它的四肢固定在桌子上……好吧,超市和药店都没有皮铐卖,他是在情趣商店买的。

    这伟大的想象力也是醉了。

    然而事实证明情趣用品都是样子货,单薄的人造革根本无法禁锢强壮的阿拉斯加犬,他才绑定了巴顿的两只前爪,这货就无比鸡贼地看透了他的企图,挣脱了皮铐一路狂奔到了院子里。

3、S1。E3。反科学

    3,

    李维斯穿着围裙,戴着橡胶手套,捏着手术刀,像个变态杀手一样围追堵截,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巴顿堵到了院墙的死角。

    “往哪儿逃?”李维斯像大反派一样睥睨着它,“你再跑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呜呜……”巴顿看着他杀气腾腾的脸,似乎对自己的命运有所洞悉,缩在角落里绝望地“呜呜”着,一边眷恋无比地看着院子里的桂树。

    李维斯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心中不禁一动——莫非它是想再日一次那棵大树?

    怪可怜的,就当临终关怀吧……李维斯恻隐之心发作,将它拖到树底下:“去吧,亲,以后你再也不会有这爱好了。”

    巴顿欢呼一声,却不日树,而是飞快地在地上刨起土来。

    这是唱的哪一出?李维斯莫名其妙,用脚尖蹭了蹭树下的泥土,发现这里的地面异常松软,似乎被人挖开又填上过。

    ohgod!不会是埋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李维斯汗毛一炸,脑海中立刻浮现出经典悬疑剧的桥段——荒僻的别墅、人迹罕至的树林、潮湿阴冷的湖畔……那可都是杀人埋尸的绝佳场所啊!

    宗铭该不会是把什么人杀了埋在这里了吧?弑父的仇人?背叛的同伙?劈腿的前妻?

    “呜呜!”巴顿刨了半天,咬着他的裤脚叫他看。李维斯一低头,只见疏松的泥土里露着半只脚,显然这恐怖的院子里真的埋着死人!

    天呢噜!打911吗?不对,这地方得打110!

    李维斯整个人都凌乱了,一边想掏出手机赶紧报警,一边又想去楼上房间拿车钥匙赶紧跑路,左脚拌右脚差点摔了个跟头,一趔趄的工夫发现不对——这好像不是脚,而是一只拖鞋……

    想起早上巴顿埋掉的那只墨绿色格子拖鞋,李维斯依稀明白了什么,找了个铁锹挖了挖,赫然发现这棵树地下方圆两米的范围内竟然埋了二十多只一模一样的拖鞋!

    “啊哈哈哈哈!”李维斯仰天长笑,指着一脸谄媚的巴顿道:“你挺贼啊亲,你以为把偷走的拖鞋交出来我就会放过你吗?”

    “呜呜!”巴顿痴汉脸摇尾巴,表示正是这样。

    李维斯有点明白宗铭为什么会买这么多一模一样的拖鞋了——被狗拖走一只还能续上一只,不至于因为花色不同而丢掉一整双!

    有钱人也是很节俭的啊!

    李维斯笑够了,还是把可怜的巴顿拖进洗衣房,咔嚓一下切掉了它日遍群山无敌手的蛋。

    失去蛋蛋的阿拉斯加犬分外忧郁,虽然并不怎么疼,但似乎很明白自己失去了相当一部分的狗生乐趣,戴着脖套趴在狗窝里一动不动,对李维斯的柔声安慰毫不理会。

    “你会面对这一切的。”李维斯摸了摸巴顿的头,用脏衣篮将那埋了不知道多久的二十多只拖鞋捡起来,丢进洗衣机统统洗了一遍。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在石湖农场美丽的庭院里,以及一排排墨绿色的格子拖鞋上。李维斯抱着冰激凌桶在桂树下欣赏美景,感觉自己这一天过得分外充实!

    天黑后下了一点小雨,李维斯吃过晚饭,照旧将宗铭的那份用保鲜盒装好,放在冰箱里,又煮了病号饭喂狗。

    一切搞定不过八点半,山间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唯一的投影仪还罢工了,李维斯捣鼓了一会儿无线路由,好歹把手机和笔记本连上了网,便回到自己房间去刷剧。

    看完一集两毛特效的仙侠网剧,又看了两集蒸汽朋克风抗日神剧,李维斯的猎奇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觉亲爱的母国充满不可思议的魅力,简直应该每天晚上睡觉前跪下唱赞歌!

    洗完澡躺下,堪堪沉入梦境,李维斯忽然被一阵轻微的震动声惊醒了,爬起身去露台上看了看,依稀看见大门外的十字路上有一个大大的黑影,在门口逡巡了一会儿,闪进了旁边的树林。

    大半夜的,不会是等着袭击宗铭的吧?李维斯感觉那身影和自己昨晚遇上的“野人”有点像,不禁有些警惕,犹豫了一下,穿上衣服下了楼。

    院子里静悄悄的,月亮被云挡住了一半,风不时吹过,树叶哗哗作响,李维斯握着一根高尔夫球杆,将大门轻轻开了一道缝,闪身出去,沿着墙角走了几米,进入旁边的树林。

    林子里光线极暗,什么都看不清,李维斯小心翼翼往前走了五分钟,没看到那个“野人”的踪影,正想着要不要回去门口等着,忽觉耳后风声一响,倏然转身,只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往自己扑来!

    李维斯身体反应极快,就地一滚躲开那人的袭击,站起身后立刻挥舞高尔夫球杆往他攻去:“你是谁!?”

    那人不答,口中发出野兽般凶狠的“唬”声,动作虽然不快,但因为体型太过彪悍,一拳一脚都带着骇人的风声。

    李维斯现在真的怀疑他是野人了——正常人哪有这样的体力啊?自己好歹也是练家子,在这家伙毫无章法的攻击之下居然有些左右支拙!

    “嗵”的一声,李维斯不留神被踹了一脚,倒飞出去撞在一棵大树上,刚要爬起来,那人蹂身而上,像个巨大的黑熊一样一跃而起扑了来。

    李维斯暗叫糟糕,正运气准备抵挡雷霆一压,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猛地颤动了一下,然后整个世界像是被静止了。

    没错,就是静止了,仿佛电影被按了暂停键,袭击者在原地顿住,头顶的树叶不再摇晃,连呜呜的风声都像是消失了!

    怎、怎么回事?李维斯想要眨眨眼,但惊恐地发现动不了,和周围所有的事物一样,他就像是被特制的胶水粘在了这一刻,完全凝固。

    只一瞬,或许只有一秒,零点五秒,或者更短,时间再次流动,树叶开始响动,那人嘶吼着向他扑来……李维斯只觉眼前一花,一个高大的身影倏然出现在他身前,仿佛一道鬼影一般,一把扯住“野人”,将他丢得飞了出去!

    是的,他就这么飞了出去,超过两百五十斤的身躯瞬间摆脱了重力的束缚,像树叶一样飘了足有五米远,砰一声砸在泥地上,昏了过去。

    什么情况?李维斯被这反科学的一幕惊呆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男人。

    幽暗的天光下,他仿佛一尊神o一样立在那里,身材高大而消瘦,看不清脸,只看到身上皱巴巴脏兮兮的t恤衫,以及全是破洞的牛仔裤,一双高帮军靴沾满泥土,仿佛刚和狮子老虎搏斗过,才从深山老林里出来。

    他看了一眼昏厥的“野人”,回身走向李维斯,声音沙哑而低沉:“没事吧?”

    李维斯仰躺在地,略有点呆滞地看着他,顿了两秒才道:“没、没事。”

    “起来。”男人伸出右手,“还能走吗?”

    “能。”李维斯回过神来,没敢握他的手,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同时注意到他右腿上箍着一个金属支架,走路略有些蹒跚。

    李维斯脑中灵光一闪——他不会就是宗铭吧?

    没等他开口问,男人忽然转身,往之前“野人”摔倒的地方跑去,同时厉声斥道:“站住!”

    灌木丛里传来凌乱的脚步声,“野人”飞快地往远处逃窜。男人想要追过去,然而腿脚不方便,只追了几步就停下了,从兜里摸出一个什么东西,向对方逃窜的方向瞄准。

    李维斯注意到那是一把小巧的格洛克□□。

    □□!中国可是禁枪的,什么人会随身带着把格洛克?!李维斯都惊悚了,目瞪口呆看着男人。

    男人瞄准了半天,却没开枪,慢慢将枪口垂了下来。

    隔了了少顷,他一瘸一拐地走了回来,对李维斯说:“跟我来。”

4、S1。E4。逮捕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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