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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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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此乃邹凤炽一番心思所为。此时唐朝大多数有名的诗人都尚未出世,寒门文士也尚未露头角。初唐的诗歌创作,主要是以太宗以及其群臣为中心展开的,风格趣味方面也颇为贵族化和宫廷化。此时的文坛大家,大多都在朝做官。因此,邹凤炽也把此吟诗会办得颇为尊贵,恐拂了一些达官贵族之颜面。

长孙兄弟的出现,吸引来不少目光注视,有羡慕、嫉妒、憎恨、鄙视,无所不有。两兄弟的相貌皆承自母亲居多,往这大厅上一站,一袭儒杉的两人更是风度翩翩,再加上兄弟俩出自长安第一世家,引来不少人侧目。长孙况尚还好,他在国子学府里以博览群书,学识甚广出名,颇有其父之风。而长孙凛就不行了,长安城人人皆知这国舅府三郎乃一草包霸王,可他却生得一副好模样,自幼与山东第一世家崔家之女定下亲事,之后还要娶方侯爷家才貌双全的独女为妾。如此多的好事,却落在一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纨绔子弟身上,怎能让众人心服?

然而不管怎么,此吟诗会虽为民间盛事,却带有官家背景。众人再有不服,也不敢做得太过分,这也是窦凤放心两兄弟单独赴会的原因。此时上官仪正应酬他人,见这二人来了,也不敢怠慢,连忙上前应会。他相貌白皙,一副书生模样。他在朝中迁秘书郎,唐太宗每属文,遣仪视稿,私宴未尝不预。若是大家对上官仪不熟悉,也必然对其孙女熟悉,她就是后来在武则天宫中得势的上官婉儿。

三人行了主宾之礼,长孙况与上官仪畅谈颇欢。长孙凛无聊,便四处散游,东观西看,甚是好奇。

初到大唐 19。情敌

长孙凛看这歌舞升平的景象,倒也觉得十分有趣。尤其是那娇小柔弱的女伶在台上软语低唱,说不尽的古典韵味。这些到了现在也有,那些号称古代文明遗迹的风景点,那些哗众取宠的祭奠仪式,怎能放过这些吸引顾客的招数。只是做得粗枝大叶,穿着龙袍不像太子。他看得是津津有味,却没有留意到身边有几双仇恨的眼睛紧盯着自己。

自长孙兄弟进来以后,王仲越便是一脸愤恨地盯着长孙凛。他双手紧抓,手上青筋尽突,费尽全身力气才强压住上前把对方恨揍一顿的yu望。他乃是长安权贵世家的长房二子,虽不像大哥那样能世袭爵位,但自幼受到高人指点的他武艺高强,十七岁参军以来,如今已任正六品的怀化司阶,连大将军李靖也都称其此子文武双全,不可限量,前程是一片光明。

参军的第一年回家省亲,他的母亲笑嘻嘻地把他拉到一边,然后告诉他给他找了门亲事,对家是方侯爷的孙女,闺号善婷。在元宵节赏花灯时,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妻,她美丽的容颜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的贤淑雅静是那么的令人向往。王仲越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美妙,若不是母亲找大师算过这两年家中不宜兴办喜事,他早就与心爱的女子成为结发夫妻。(按照史料:唐朝人适婚年龄都特别小,小到诸如新阳公主十岁便嫁人,长孙皇后和长乐都是十三岁嫁人。难以接受,只能乱编。)

正当王仲越人生如意顺畅之时,老天却像是给他开了个玩笑般。那日他在军中休息,正思着此次回家便可商量婚事操办,心中美滋滋的。家中捎来一封书信,告知已与方家退婚,另寻一户人家结亲。这事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天打雷劈,思念许久的美丽佳人,他已经认定她就是陪伴自己一生的妻子。不加思索,他向长官请了假便急匆匆归家。归家后更是得知了让他怒发冲冠的事实,他欲复夺妻之仇而那造孽者却是比自家更为权贵之人。得知这厮已昏迷在床,他是既高兴又难过,谁也难以想象他那时的心情。只是母亲已经决定,他此生将与那位美丽的佳人无缘。他便悻悻回到军中,想到那个美丽的女子,黯然神伤。

这上天真是无眼。数月之后再次回到长安,事情却是大转弯,那淫贼不仅清醒了过来,长孙家还与方家订下亲事。想到自己心爱的美人竟然插到了牛粪上,他是痛哭无泪,心痛不已。

“二哥,别太冲动,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边的王季越感觉到自己二哥的愤怒,便出言相劝。二哥的痛苦,身为亲弟弟的他是最清楚不过,可惜是天意弄人,让一个泼赖生生拆散这对天造之合。

“季越兄,这话也不能这么说,咱们虽然不能打那淫贼,却可在别的地方让那淫贼过不去。”跟王家兄弟一起长大的周士安在一旁开口说道。王家兄弟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他便得意洋洋地说道:“这草包平日来不学无术,以往也不会往这高雅诗会凑热闹,今日前来,想必是为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他曾经在怡情院大肆破坏,只因怜卿姑娘给他吃了顿闭门羹。那怡情院身后乃有当今太子扶契,岂是他耍无赖之地。想必那日吃了大亏,他之后也不敢出现在怡情院。今日来此,怕是听闻怜卿姑娘会出现于此。”

“那与我们何干?”王家兄弟想不出个所以然。

“这吟诗会怎能无诗呢?我们只须用怜卿姑娘激他出来作诗,怕是这厮肚中草包,到时想不出丑都难。”周士安得意地说道。

“若是如此倒是好,可是此贼近几年虽然没有什么表现,但年少却是长安城闻名的神童,据说其五月能言,五岁成诗,乃是天纵之才,若是……”,王季越犹豫地说道。

“哼,如今怕是才思枯竭,俗不可耐。”

长孙凛看了约一炷香的功夫,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他正欲换个地方走走,发现有三个倜傥男子向自己走来。

“没想到长孙府上三郎有此等雅兴,怕是为怜卿姑娘而来吧,”周士安笑着说道。

长孙凛对这三人是不认识的,只是旁边两人皆怒目瞪视自己,而开腔说话的男子虽然面带微笑,也是假笑,怕是来者不善。要是常人怕是假意迎逢或者借口离开,可长孙凛却是常居强势之人,他两眼深沉地盯着眼前三人,却是不声不语。

一个人之所以产生恐惧心理,其中一个原因无非是对方过于神秘无常,摸不清其底细。这三人本是挑事而来,却被长孙凛冷冷的眼神看得是心里发毛。当然,若是现代人会一阵鄙视,这X又在装Banana。

“你这人怎生这般没礼貌呢?”年轻气盛的王季越先是忍不住出言讽刺。

“说下去。”长孙凛看了王季越一眼,便眼睛盯着刚才向自己搭讪的周士安,没有回应的原因是他已经感觉到这三人不太喜欢自己,因此他也不想和对方做假意的客套,直来直去多好啊。

“啊哈,我周某人其实只是想说今日这吟诗会,怜卿姑娘除却来此表演她拿手的琵琶演奏,更想从诸位才子的诗中选取一首最佳的,配上曲目作为明年元宵选花魁的表演……”周士安有些尴尬,但还是继续谈话。

长孙凛眼睛乜斜地看着对方,样子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拽不拉讥。听到一半他就知道对方来意,笑话,活了三十多年怎么听不出来对方是在激自己出头。

“关我啥事。”他甩甩手准备离开。

“素闻长孙三郎对怜卿姑娘向往已久,难道会错过如此博得美人儿芳心的良机?”

“你好歹是学识闻名天下的长孙公之子,难道甘做退缩之人?”周士安连番追问。

“士安,别再劝了,长孙阁老有这一儿子,怕是要丢他的颜面了。”王季越开口嘲笑道,而在一旁的王仲越是无法说话,因为他正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

“谁说长孙家会退缩,之所以来这一吟诗会,自然是吟诗来。”走过来的长孙况朗声说道。

长孙凛有些无奈,这二哥真是经不起别人一激。长孙况的诗歌造诣他是了解的,若是谈古论今,这二哥现在也颇有父亲之风,略有大家的风度。但若论诗歌方面,长孙况恐怕也是半桶水而已。

正在这几人相持之际,外面则是一阵喧哗。主人家上官仪正陪同一美丽女子进入正堂,只见那女子微亸香鬟,脸滢红莲,眉云翠柳,明眸闪闪,风姿绰绰。那纤纤的脚,袅袅的腰,饱满的乳,含春的面,无不秀色可餐,媚态如春。

说实在话,长孙凛所见的美女也有许多,能与此女在相貌五官上媲美的怕只有长乐公主,而这一女子更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她的媚。明明是一身罗衫长裙,身上能遮的地方都已遮住,可长孙凛却是听到在场的大老爷们一阵吸气惊叹之声。也难怪上官仪这位刚烈正直,后来因为出言冒犯阿武称帝而遭到迫害的人也会亲自去迎接,男人嘛,大家都知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不用说也知道这位姑娘便是长安城第一青楼的名妓怜卿。古代的名妓是很特别的,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她们就是现在的天后明星。她们个个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品评人物,答对有度。住处可见品位,其起居为宽静房宇,三四厅堂;其庭院有花卉假山,怪石盆池;其小室皆帷幕茵塌,左经右史。门前仆马繁多,豪少来游;屋内,进士不绝,崇侈布席……说实在的,拿她们跟现在的明星比较,还作践了她们,最起码人家是真真切切的卖艺不卖身。

那怜卿姑娘自进入正堂以来便微笑着和各位人士应声招呼,极为大方得体。正所谓才子佳人,这倾城佳人身边固然也陪伴着两位才子,似乎也是有名之士。后来长孙凛得知,这两人一个是名画大家展子虔之高徒李卓年,另一个是骆观光。骆观光是谁?你不知道?那咏鹅的骆宾王总该知道了吧。原来这骆宾王年少成名,年前来到长安欲入仕。没想遇上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对其是一见倾心。怜卿姑娘的姿色在长安已是闻名许久,自然有许多追求者,这李卓年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李卓年除了是展子虔的徒弟,还是高祖李渊的族人,按照辈分他应该称呼李渊为叔爷爷。两位才子虽为情敌,但也表面上却是风度翩翩,谈笑自如。只是常伴于怜卿姑娘左右,怕是暗中较量吧。

在场的男子注意力放到怜卿姑娘身上的居多,可长孙凛却感觉到有一双眼睛还是一直怒视着自己。原来是刚才凑过来搭讪的那三人其中最为英俊魁梧的男子,长孙凛倒是奇怪了,这人貌似有跟自己有天大的仇恨。他看了看二哥,这长孙况却不争气,看那美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长孙凛摇了摇头,年轻人真是没见过世面。

这时一个下人打扮的小厮匆匆进入,走到上官仪身边,与他轻声低语几句便离开了。上官仪也不再等待,他走入正中,朗声说道:“今日我上官某人能够再次在此迎接八方宾客,真是三生荣幸。本来这丹青大家阎家兄弟将亲临此地为吟诗会献上其丹青佳作,然当今圣上爱其才,今日宣阎家兄弟入宫,鄙人遗憾之极。然今日此盛会也是人才济济,我上官某人望诸位能够争相献艺,一展我大唐之文风……”。

长孙凛听到这官腔便打起哈欠来,这明明是一个吟诗作对的地方那个,何必要赋予过多的责任。他看到从厅堂西面走过来两个漂亮的女子,不禁感叹,谁说古代人丑了,那些说的人都是不负责任的。其中身着鹅黄色丝质连裙的是一出落得纯净姣美,漂漂亮亮的五官,剪水双瞳,眉目如画,也许是身体的原因使她原本就白皙过人的肌肤益加透明,也因此更惹人怜惜;另一位则是另一种美丽,同样的明眸皓齿,肤质却是略为深色,身材健美,尤其一双长腿相当迷人。

“长孙哥哥,你也来了?”那两位女子行近长孙兄弟身边,鹅黄衫女子开口说道。

“恩,雪雁妹妹,这吟诗会怕是年年都少不了你们长安三位才女。”长孙况微笑着说道。

“今年怕是因为某些无耻之人,善婷姐姐怕是不会出现在此了。”那黑美人用一种很不爽的眼神斜了一眼长孙凛,语气又冲又难听。

长孙凛苦笑不得,听到善婷二字他便知道对方为何如此不爽,也无法出言反驳,总不能得了便宜又卖乖吧。

“长孙哥哥,你今日是否会把《忆江南》的其它诗句全都朗诵出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多美的江南,多美的诗……”,这雪雁妹妹是一脸痴然,看来跟长孙况差不多,是个书卷气美人。

长孙况在三弟眼睛的逼视之下,闪闪烁烁,最后不得不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这忆江南乃是三弟所作,我只是想到这吟诗会来看看,所以才诵与先生。”长孙凛满头黑线,他盯着长孙况是为了让他把诗歌的版权归还给乐天兄,现在还不如不说呢。

“他?!呸,我不信,况表哥,你可别是为了做个好哥哥,而把自己的惊世佳作给白白送人。”这黑美人怎么看长孙凛都极为不爽。常言道木有蠹,虫生之。人若心中一有爱憎,受者便十分倾轧。

长孙况见弟弟左看右看,一脸扮酷。他也知道三弟秉性,便凑过头低语道:“三弟,别怪二哥,二哥不过是想借用一下,到此开开眼界。”

“可这也不是我写的,我都说了是白乐天写的。”

“三弟,二哥虽总被娘说成是书呆子,可二哥不傻,这些日子和弟弟相谈甚欢,二哥甚是佩服三弟张口便出佳句,其实二哥心里明白,这白乐天便是三弟凭空造出的化名,弟弟总不能让哥哥再去承认是哥哥厚颜借用了乐天兄的诗句吧?“

长孙凛不禁翻白眼,这中国人向来说话喜欢引用名言佳句,他也是习惯了,张口就来,这不,惹出麻烦来了。

“你们嘀咕什么,别是没法掩饰了吧,况表哥,你就不要这般婆婆妈妈,赶紧把整首诗都念出来吧。你看雪雁姐姐都在等着呢。”黑美人是等得不耐烦了,看来她的性子比较急。

“长孙哥哥……?”

长孙况最看不得雪雁妹妹这般楚楚动人地看着自己,他便转嫁到自己弟弟身上,也是“楚楚动人”地望着自己弟弟,仿佛在道:凛弟弟……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长孙凛实在是受不了了,撇下白居易的诗,然后尿偱。

初到大唐 20。情意

原来这两个美丽的少女乃是长安的三才女之中的两位,所谓三才女,就是好事人把长安城内三位家世显贵,容貌秀丽,才华出众的三个待字闺中少女的统称。身穿淡鹅黄色的少女名叫李雪雁,是李世民的宗室女儿。虽然此时她还只是个普通的少女,可她却是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文成公主。如同历史所记载的那样,李雪雁自幼受家庭的熏陶,熟读经史,知书达理,尤其酷爱诗歌佳对。那位黑美人名叫窦旖,乃是窦抗的长房幼孙女。窦抗是隋文帝的外甥;入唐后;官将作大将兼纳言(宰相);高祖直接呼他为兄;宫中人也都称他为国舅。窦抗与窦轨是从兄弟,所以窦旖与长孙兄弟也算是表兄妹的关系。窦旖也许没有其它两位的才华,而出身于武将世家的她却是京城难得的文武双全的女子。最后的一位才女,便是方侯爷家的独女方善婷。

庭院里彩灯纷繁光焰映照,桂院的光华流溢于屋瓦。红漆栏杆曲折回环,翠绿的琉璃楼檐凌空飞耸。淡淡的云缕消散,天宇空明,看腻了珠光宝气的华丽歌舞,长孙凛走出这庭院来呼吸新鲜的空气,月光似银洗涤着高高的梧桐,幽茂的草丛之上露珠儿圆润。

来到这个朝代已有两月余,长孙凛从刚开始的晃晃空空,现在心中已经开始接受安定下来。可是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种接受是挺无奈的。那类似于靡靡之音的古典音乐始终不如现代通俗悦耳的流行音乐,那些价值万贯的古董珍宝怎么也不如家用电器那么实用。长孙凛的人生中可是从未遇到这种情况,这让他毫不郁闷。

“这位可是长孙家的三少爷,我们家小姐想请您过去一趟。”正在长孙凛长吁短叹之际,一位丫鬟打扮的少女走过来。

“你家小姐?”长孙凛在这个朝代最大的麻烦就是他睁眼却是瞎。那些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他闭上眼睛都能对对方的辉煌事迹倒背如流,甚至有可能连对方平常爱吃什么,家中有几房小妾,从后世繁杂的史料都能了解到。可要是此人赫赫出现在他面前,他却不认识,更何况平常这些与历史无关的生活人物。如若是你处于一个完全陌生人的环境,想必你也会感到一丝惶恐,这在后世的心理学上还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文化冲突”。

长孙凛便是跟随丫鬟后边,来到了一个姹紫嫣红,芳香扑鼻的小花园。据那位小丫鬟所说,她家小姐便是这湘月院的主人邹家小姐。小丫鬟似乎不太习惯身边俊逸男子地问话,她把长孙凛带到后花园,便是一声不响地匆匆离开了。长孙凛还在纳闷着到底邹家小姐找自己过来干什么,他倒挺害怕若她是长孙凛以前的旧情人,那就挺尴尬的。

花园里倒是站着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长孙凛正欲张口询问却看清楚了对方那张倾城的容颜。他没有开口,有些不知所措。她柔和的眼睛脉脉地望着长孙凛,只觉得如玉树与琼枝依倚委婉,像暖日与明霞光辉灿烂,水灵灵的眼睛幽兰一样花芳的情感。

“真巧,你也是来参加吟诗会的吗?”长孙凛觉得气氛有些尴尬,打破沉静开口问道。对于眼前的女子,他一直不知道处于什么心态,若是以旁观者来看,他必然认为长孙凛作为一个男人必然对对方负责,可他却偏偏穿越成为了事发之后的当事人。虽然两人只是见过一次面,但从间接了解,或者是母亲告知的一些情况,或者那日少女面对暴力时的话语,都让他对于这个蕙质兰心、坚贞孝顺的女子有着非常好的印象。他不曾见过自己那位自幼订下的未婚妻,但是若是真的一直留在唐朝,那么这个女子确实是自己最佳的妻子之选。一是因为他的确也喜欢这样性格的女子,二是这个少女和自己在现代的妻子有许多相似之处。

“不是。”方善婷摇了摇头,她水滢的眼睛里有些迟疑,然后问道:“过了端午,你是不是要到军队去报道?”虽然此事目前尚未公开,但作为受害者的她自然能听到些风声。

“恩,是的,端午节后一日动身。”

“那日魏阁老到家问话时,爷爷的确跟他说定亲是自愿的,我们没有要责难你的意思……”少女有些慌乱,说话声音带着颤抖,语气里有些许内疚。

感觉到少女语气里的隐隐情意,他有些感动,甚至觉得长孙凛这家伙真不是东西,这般无耻地伤害这样的好女孩。“没事,参军是我提出的,我已是束发之年纪,总不能一直呆在家里做个无所事事的二世祖吧。”

“你也知道自己以前是二世祖啊?!”少女扑哧一声笑道,声音如莺声般婉转,可能是长孙凛有些孩子气的话语消除了她的紧张。对于眼前的这个男人,或者更应该说是男孩,她总是有着道不清的情绪。刚开始的恨意是没有了,自从与他定亲后,一种认命却促使了她与这个夺取自己身子的男子有了一层联系。直到后来他救了她,在那惊惶不定的美丽的夜晚,她心里对他那份畸形的认同转换成了情感上的认同,如此以来,本来总日郁郁的她心中的梗塞便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生活的那种隐约的期待,毕竟每个豆蔻年华的少女都有着自己美丽的梦。

“我……”,长孙凛可苦了脸了,他本来不是说自己的,但是别人肯定是不知道此长孙凛非彼长孙凛。他只是讪讪笑道:“人总是会变的嘛,若是一直这般浪荡,以后怎么为人父母啊。”他的成熟也是在第一个孩子出世的时候,握着孩子的小手那一刻,他的心得到了一种责任的升华。

“什么为人父母……,你这个坏蛋。”少女却是误会他的意思了,跺着玉足害羞极了,粉脸扑红扑红的,在月光的照耀下甚是美丽。她咬着牙,像是鼓足很大的勇气似的,对那俊逸的男子说道:“你要小心点……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说完,便羞红着脸转身跑掉了。

初到大唐 21。苍蝇

长孙凛眼睛愣愣地看着那窈窕的身影,他便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娘亲以外,又多了个牵挂自己的人,他也就多了一份责任。

“你怎么去个茅厕去了这么久时间?”回到大堂的时候,长孙况等不及地问道,他刚才被两个少女缠着问来问去。“三弟,我跟你说,你可不要再把那个什么乐天兄再拿出来当挡箭牌。我三弟本来就是长孙家百年难得的文曲星在世,对得起天地良心,何必遮遮掩掩的。”

长孙凛摇了摇头,这诗根本就不是他的智慧所做,虽然在这个世界上他是第一个使用的人。不过骑虎难下,他也没说什么就厚颜接受了。此时已有一书生正摇头晃脑地吟诵着他所作的诗歌。这倒吸引不了长孙凛,吸引他的是坐在一侧演奏琵琶的怜卿姑娘。她云鬟雾鬓,剪水双瞳配着白里透红的肌肤,那雪藕般的皓腕,纤纤玉手轻弹琵琶,秋波流盼,娇羞满面,真乃颠倒众生的人间尤物。铮铮然的琵琶弦音,虽是作为伴奏,却有喧宾夺主之势。

那柔和的声音甚是柔美,长孙凛便不自主地坐下静静聆听。琵琶音充满了情感。每一弦都在叹息,每一声都在沉思,好像在诉说不得意的身世,低着眉随着手继续地弹啊,弹,说尽那无限伤心的事件。轻轻地拢,慢慢地捻、又抹又挑。

长孙凛望着随着音乐陷入悲伤情绪的那张沉鱼落雁般美丽的怜卿,与他初次所见的落落大方,善于交际的形象有所不同,此时的她更是如同卿人芳名——瘦影自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事实上,哪位沦入青楼的女子身后没有伤心事?

“风光翻露文,雪华上空碧。”长孙况正低声念着诗句,他转头兴奋地对长孙凛说道:“三弟,上官大人不愧乃是当代的诗坛大家,这首《早春桂林殿应诏》真乃绝世之佳作。”长孙凛看着二哥摇头晃脑的兴奋样,不禁为这一时期的文人感到遗憾。

在这些人的百年之后,唐诗,这一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将达到一个鼎盛的时期。到了那时的诗人,象满天的星斗一般,群星璀璨,照耀着整个唐代的文坛,直至千百年后的现代,都不曾熄灭。诸如李白,杜甫,白居易……等,这些足以称圣称仙的诗坛大家,为他们的后代子孙,留下了熠熠生辉、千古不朽的绝世佳作。

其实也并非是初唐的诗人水平都差,事实上像上官仪的佳作,包括之前李卓年所作的《柳苑行》也都是文学造诣极高的佳作。只是长孙凛阅尽了数千年中国诗歌之精华,自然欣赏的品味比较高,他觉得此类诗句相对柔靡纤弱。毕竟,在唐代以前,中国的诗歌都是深受乐府诗歌的影响,沿着南朝诗歌的惯性发展。若非后来出现了李白这些诗中奇才,也带动不起唐诗的盛世。也许,自己的剽窃行为,能给这个时代带来一些变化?也许能给这些才子文人一些灵感?再不然,也能让他们欣赏到那些绝美的诗句也是一大享受。想到这里,长孙凛也就没有那么耿耿于怀了。

骆宾王的一首《咏美人》引起了满堂喝彩,正在演奏琵琶的怜卿也因为对方借花献佛而微微点头致谢,在坐的李卓年似乎有些不高兴,却又很快恢复正常。长孙凛摇了摇头,这骆宾王此时还是热血青年,似乎沉溺于消磨心志的爱情漩涡中,也许要等到他遭遇挫折之时,才能写出《送郑少府入辽》那表达立功报国的乐观战斗精神的佳句。

“骆兄果然乃是诗中之大才,周某佩服佩服。只是似乎在座的长孙家三郎似乎对此有些异议,曾闻长孙兄对于怜卿姑娘也有一番情意,曾为其大闹怡情院。不知早年曾被国子里的先生赞为文曲星再世的长孙兄,是否也能像骆兄一样,为怜卿姑娘献上其绝学?有道是虎父无犬子,想必以长孙阁老的博学,必然能教出位惊世之才。”说这话的正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周士安。

正所谓“好狗不咬人,咬人非好狗。”周士安此时跳出来,一番言语,把长孙凛踹入本来关系就复杂的“怜卿三人行”中,更是抬出了长孙无忌的名字,用长孙凛幼年时所博得的赞名,把他捧到一个高度,然后……

在场的都是长安城里的名流文士、世家子弟,对于这位国舅府上的三少爷自是有所知道。此时看热闹的、幸灾乐祸的、紧张的、担心的、兴奋的、期待的目光,各种各样的眼神都齐齐望向了长孙凛。兴奋的自然是期许弟弟再作佳句的长孙况,担心的是唯恐上头责怪的上官仪,期待的是酷好诗歌的李雪雁,而骆宾王却是若有所思地也望了过来。

长孙凛正在为骆宾王感到可惜,他抬起头来,恰好碰到了还在演奏的怜卿姑娘自琵琶琴后传来的嘲讽、冷漠的目光,而周士安和王季越那难掩的幸灾乐祸的目光,让他本来平静的心喷出一阵怒火。没有人告诉过他这几个人和自己以前到底有什么过节,但一直老是有人如跳梁小丑般在你旁边闹来闹去,你自然也会感到心烦。

整个富丽堂皇的大厅此时是一片安静,唯独那优美哀伤的琵琶乐声还在流淌在空气中。大家都在等待着长孙凛的回应。长孙凛却是冷冷地望着那自以为是的周士安,他不会把这些苍蝇放在心上,但是也不会容忍对方在自己耳边乱叫。

长孙凛的眼睛如同寒风凛冽般,把整个大厅的气氛都冷却下来。他是久居高位的权威,气势自然是在场的喜好风月的文人无法比拟的,现在唯一能与他怒视的只有那心中愤懑的王仲越。长孙况伸手拍了拍三弟的肩膀,怜卿略微疑惑地望着他,上官仪觉得气氛不对站起来打圆场的时候,长孙凛厉声说道:“笔!纸!”

大唐元年;太原人白乐天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琶琵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其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意。

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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