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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志-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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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的诚意,平民百姓的良好愿望只能落空了。
虾夷城码头,满眼都是欢乐的人群和娇艳的鲜花,小町女王亲自前来迎接明媚帝姬,两女相见,明媚由衷地赞道:“女王真美!”
小町喜滋滋地回道:“明媚帝姬才美呢!”
不管是多么了不起的女人,最在意还是容貌,与小町女王肩并肩站在一起,明媚帝姬似乎根本就不像两个大男人的母亲,三十八岁的妇人,倒更像小町的姐姐,与妹妹一样美丽一样迷人的姐姐。从宴会上下来,明媚留在小町的王宫休息,屋内一盆盛开的牡丹花吸引了帝姬的目光,牡丹中的极品姚黄,朝思暮想的姚黄啊!看着这盆花,逝去的记忆再度鲜活起来,想起了很多很多,美丽的回忆,心酸的过往,比梦还真实,比真实还梦幻。当天晚上,明媚做了一个最美的梦,稍感意外的是,她身边站着两个男人,一个是曾经的梦幻——京城文璧朱孝庄,一个是拥有的现实——大金国太宗皇帝完颜晟。她被两个男人呵护着,没有选择的痛苦,她想怎样就怎样,她们过着比神仙还要逍遥的生活。
经过连续不断的航行,今天辰时左右就可以到达通州。明媚独自呆在船舱内,望着盛开的姚黄,发呆。近乡情怯,当船儿靠岸,她该如何面对国人?明天,她该如何面对京城,面对陛下?如果可能,明媚更愿意找一个僻静的地方躲起来,她还没有勇气去面对。
女使进来禀报:“启禀帝姬,船马上就要靠岸了。”
“知道了!”
过了半个时辰,女使进来催促:“船已经靠岸!太子殿下和张执政代表陛下前来迎接帝姬!”
太子,是谌儿吗?当年离京的时候,赵谌只有十岁,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张执政,应该就是尚书左丞张浚吧?他没有来,唉,没来也好!
明媚起身,由卿儿搀扶着走出船舱。
仪仗鲜明,锣鼓喧天,中央的位置站着一人,三哥,难道是三哥来了?不是说谌儿吗?
明媚悄声道:“卿儿,你看看,那个人是不是陛下?”
卿儿低声笑道:“不是,应该是太子殿下。我们离京的时候,陛下比现在的太子还年轻,不过真的很像啊!”
缓缓上前,赵谌看到盛装的明媚帝姬,紧赶几步,上前跪倒:“谌儿参见姑母,姑母受苦了!”
短短的一句话,姑侄二人抱头痛哭。明媚虽然不是赵桓的亲妹妹,却比亲妹妹更亲;赵谌自小常赖着明媚要这儿要那儿,感情极好,长别二十三年,今日相见唯有痛哭。
哭够了,明媚仔细打量着赵谌,嗯,长的是有些橡,难怪刚才看错了。
按照仪式安排,张浚率领淮南东路大小官员,上前参见帝姬。然后换乘皇帝陛下的龙舟,沿着长江水道向西北航行。明媚拉着赵谌,有说不完的话,在扬州停靠的时候,明媚都没有心情下船,真想立即回到汴梁!
大宋靖康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龙舟在汴梁城外七里的虹桥码头靠岸,刚从船舱出来,顿时泪如雨下。码头上人山人海,陛下的金根车就停在不远处,队伍的中央不正是当今天子,她的三哥吗?
码头变成了花的海洋,浓郁的香气弥漫在四周,最美的还是姚黄;虹桥依旧,码头依旧,只是人已老。为什么,她魂牵梦绕的家乡,东京汴梁城却变得更加年轻了?
由两个儿子搀扶着,赵谌、张浚陪在左右,顺着木板,踏上故乡的土地。
忽然,现场静了下来,似乎每一个人都在屏住呼吸,睁大了眼睛,聚精会神地看着这留芳千古的时刻!
赵桓稍微顿了顿,大步上前,明媚纳头便拜:“臣妾赵明媚,参见皇帝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赵桓连忙扶住,螓首仿佛山岳一般缓缓抬起,一张熟悉的面容映入眼帘。明媚没有老,很年轻很漂亮,就是有点模糊,怎么看不清爽呢?待到一滴泪水悠然滑落,赵桓恍然大悟,原来是眼泪的缘故。
嘴唇哆嗦了很久很久,赵桓喃喃道:“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恭迎明媚帝姬回国!”
“恭迎明媚帝姬回家!”
人们的喊声惊天动地,明媚与陛下并肩而立,接受百官万民的欢呼。赵桓拉着明媚的手,心中不曾有一点喜悦,脑海中尽是当年明媚离京的情景,此时此刻,只是长长出一口气,他完成了一件必须完成的事情,如果不能与明媚团聚,即使富有四海,一统天下又有何乐趣可言?
与三哥同乘金根车,百官在后面紧紧相随,两旁的街道上挤满了人,有的哭有的笑有的叫,宽敞的街道被花瓣覆盖,家乡的人用最隆重的礼节,欢迎她归来。九成宫和上清宝篆神霄殿的十八尊金鼎,发出仙乐梵音,她享受着只有帝王才有的特殊礼遇。老人们在落泪,他们许是当年送她走的人群中的一员;孩子们在欢笑,他们不明白什么,只要有热闹看,当然要高兴喽!
“朕一直在等这一天,有时朕都怀疑,还能不能在有生之年,实践当年的许下的诺言——明媚,三哥一定接你回来!今天你终于回来了,三哥好生欢喜。”赵桓一边说,一边流泪,百姓们看到了一个大慈大悲的陛下,他们不会认为陛下软弱多情,只会感到陛下可亲可敬。明媚也是一样的感动,兄妹二人的手连得更紧了。
赵桓平复一下心情,自失地一笑:“谢谢你,如果没有今天,三哥将变成大宋最无能的皇帝,会成为千古笑柄的!”
明媚神情地说:“不,你是大宋最伟大的皇帝,也是我们中国最伟大的皇帝。”
“是吗?”赵桓哈哈大笑,三哥的笑声好张狂啊,明媚都有些害羞了。[奇+書*网QISuu。cOm]
回到皇宫大内,赵桓升文德殿,封明媚帝姬为——护国永福帝姬,封宗炜为燕王,宗强为庄王,而后大宴群臣。
两兄弟坐了一桌,宗强兴致勃勃地观看着歌舞表演,听着好听的音乐,吃着美味佳肴。寻一个空挡,宗强小声说道:“八哥,你发现没有!这里的女人更美,这里的男人更有教养,百姓们生活更富足,吃的东西味道简直是想象不到的美味,难怪我国许多人一直梦想着要征服大宋,他们是不是想把这些东西据为己有?”
宗强凝神道:“他们的国土是我们的三倍,他们的人口是我们的十倍,他们创造的财富是我们的百倍,得想个什么办法才能彻底打败他们呢?”
哇,原来做梦的人不止一个,还要再加上一个八哥啊!宗强还小,他要享受现在的生活,懒得去想那些太过高深的问题呢!
第十二卷 万斯年 第七章 弄月(一)
“姑姑你看,‘阎家胭脂铺’新到的腌制,色彩特正,似乎比贡品还要强些呢!”
明媚从兰若手中接过研制盒,先闻一下味道,再用手指蘸了一点,细细捻着,仔细观察一下色泽,这才赞道:“是很不错。想不到阎家胭脂铺还在,二十多年了,还是没有变啊!”
兰若诧异地问道:“您原来也用过他们铺子里的胭脂?”
明媚笑道:“当然!二十年前,阎家胭脂铺只怕比现在还有名气,李太妃、贵妃娘子还有我都喜欢用,京城里的女子纷纷效仿,也不讲究一个适合不适合。为了拉拢我们,东家不止一次地往卿儿手里塞钱,卿儿有没有这回事?”
卿儿扮一个鬼脸道:“钱没有多少,我的胭脂却不用花钱咧!”
兰若扯过一块绸缎,说:“这块缎子是太子妃给我的,颜色不是很喜欢,姑姑穿倒是蛮合适的。”
明媚扫了一眼,靠在床上,懒懒地说:“是不是颜色太艳了?”
兰若撅起小嘴说道:“哪有!李太妃比您大很多,再艳一些都穿的,为何姑姑不行?贵妃娘子比您小不了几岁,想尽了法子打扮自己,姑姑得努力了,否则岂不要辱没了东京三大美人的名头?”
明媚自嘲道:“还三大美人,都老喽,三大老太婆还差不多!”
兰若道:“哪里老?我们一起上街,不认识或许要把您当成我的姐姐。您若是不信,咱们就打扮一番,上街试一试!”
这孩子说话真中听,明媚点着兰若的鼻尖,爱怜地说道:“瞧瞧你这伶牙俐齿,将来公婆怎么吃得消?”
活泼地兰若忽然羞红了脸,低头不语,卿儿若有所思地说:“听说想娶帝姬的男子从东京排到了交趾,如何一个都瞧不上?”
兰若却道:“哪有那么夸张,卿儿姑姑才是伶牙俐齿呢!再来取笑,人家就不来了!”
明媚朝卿儿说道:“给我们拿点东西喝吧,也没说多少话,口渴的厉害呢!”
卿儿笑着出去了,明媚越看兰若越喜欢,拉起嫩白的小手,道:“难道就真没有中意的?”
中意的不是没有,要人家如何说得出口?
兰若嗔怪道:“就不能说点别的?谁见到了人家都要说上一气,活活烦死人了!”
“好好,说点别的,免得兰若烦。”
圣上赐下的宅邸华丽气派,比赵谌的太子府还要讲究,吃的穿的用的一应具全,贵妃、宸妃两位娘子时不时地过来说说话,看看缺什么短什么没有,亲热殷勤几乎做到了家。宰相执政轮番上门拜谒,明媚也见到了朱孝庄。朱孝庄还是那样儒雅潇洒,身上少了些年少轻狂,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变。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说话,如同多年的朋友,对方眼神中流露出的真诚,看了就觉得心中暖融融的。从别人的口中,明媚知道了朱孝庄大概的情况,她曾经深深地伤害了他,他没有埋怨没有忧伤,能再看到他,能说说话,明媚也就知足了。
卿儿端着木瓜汁回来,宗炜兄弟也随了进来。
宗炜克制着心中的激动,淡淡地说:“兰若表姐也在?”
宗强则道:“姐姐,帮我找一个马球高手,我要好好修炼一番,今天被赵诩侥幸赢了两个球,瞧把他得意的。”
兰若朝宗炜矜持地回礼,扭头对上宗强,神采飞扬地说道:“马球高手?”
“正是!”
“呵呵,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今后就跟着姐姐混吧!”
宗强大叫道:“汉人能吹牛我早就领教过了,哪想到姐姐也……”
兰若大急:“喂,小子,说话客气点!若是不服,撒马来战!”
“一言为定?”
“快马一鞭!”
明媚笑问道:“兰若也会马球?”
兰若仿佛换了一个人,立即转成了大家闺秀的模样:“就会那么一点一点点而已!”
卿儿当即出来揭短:“我可是听贵妃娘子说过,兰若帝姬的马球在京城女子中自认第二那就没有第一了!”
宗强当然不服气:“女孩子打马球,水平高也高不到哪去!”
兰若一跳老高,叉腰怒道:“小子,竟敢瞧不起女人?看我明天不狠狠地教训你,我父皇说女人能顶半边天,女人也不是你能欺负的?”
“好了,好了!”明媚出面劝架,一场争执才算罢休。
宗炜喝茶,宗强跟着女人喝梨汁,宗炜放下茶杯,道:“母亲,儿子想先到东京大学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再出来做事!”
赵桓和明媚提过,宗炜兄弟可以读书,也可以当差做事,主要看孩子们自己的意思吧!
明媚道:“这样也好!强儿,你有什么打算?”
宗强低头说道:“我还没想好,过几天再来回禀母亲可好?”
宗炜干脆地说:“想什么想?跟我一起读书吧!”
瞧着母亲也是一样的意思,宗强只能无奈地答应下来。宗炜要去东京大学转转,兰若是最合适的向导,宗强想跟着,兰若却道:“不想输得太惨,就老老实实地在家练习。你可要记住,姐姐也是女人,如果你输了,就是姐姐的徒弟了,到了那时,庄王殿下的面子可怎么好啊!”
年幼的宗强中了狡猾敌人的圈套,留在家中摩拳擦掌,为即将到来的大战做准备。望着兰若欢快的背影,卿儿偷偷地笑了。
兰若与宗炜并辔而行,文鸯和一名小厮缀在后面五六丈的地方,缓缓跟随。
兰若是一个主动的姑娘,主动说道:“今天天气不错!”
“是啊,真不错!”
“黄龙府要冷一些吧?”
“当然!”
宗炜有一句答一句,显得非常被动,他自己可能都没认识到这一点,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和女孩子打交道,没人教过他也没有相关的经验,不被动才怪!
兰若“噗嗤”一笑:“宗炜表弟也是的,和我说话还脸红?不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倒象一个羞答答的小丫头呢!”
兰若这么一说,宗炜越发不自在了。怎么也要表现的自然一些,怎么都不能输给一个女人不是?
宗炜道:“原来以为,大宋的女子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道描龙画凤,做爹娘的乖女儿,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嘛!”
兰若道:“这就叫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学问还在书外啊!”
“学问还在书外?”宗炜反复念叨了两遍,郑重地说:“多谢表姐教诲!”
兰若促狭道:“我又教你什么了?”
“就这样一句话,足够受用终生了。”
一时间,谈话似乎进入了死胡同,两人都知道再说些什么,只是闷头向前。
汴梁城四水穿城,流水小桥随处可见,河面上船儿悠悠荡荡,间或可见浓妆艳抹的女子,穿着华丽的衣裳,停在船头,从身边滑过,令人凭生恁多的遐思。
宗炜由衷地赞道:“汴梁城妩媚多姿,实乃形胜之地也!”
兰若骄傲地回道:“我去过长安、洛阳、大名府、燕京城、兴州城,它们都没有汴梁妩媚;还去过江宁府、杭州府、扬州,它们都没有汴梁大气。走过很多地方,还是最喜欢汴梁,也许是家乡的缘故,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吧!”
宗炜诧异地问道:“你如何去过这么多地方?”
潜台词就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实在是够疯的!
兰若从来不把人往坏处想,父皇称赞她善良,大哥赵谌训斥她心无城府,反正不管别人怎么说,兰若就是兰若,只要自己开心快乐就好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父皇几乎每年都要出巡,我只要一抱住父皇的胳膊,这么摇上一摇,无论什么要求父皇都会答应的。”
大宋人口九千万,宗炜最感兴趣的就是当今天子赵桓,他很想多了解一些赵桓的事情,不由得问道:“这样做不担心劳民伤财吗?”
“御史也这么说,不过,父皇一心要做的事情,谁都没办法阻拦的。也就是将随行的官员数量减一减,护驾的虎贲压缩到最少,为了让我们增长见识,皇子帝姬只要想去就没问题喽!”
宗炜得出的第一个结论就是慈父,从赵桓对待母亲的许多做法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赵桓是一个非常重视感情的人。这不同于一般的帝王,他的父亲就不是这样的。父皇带他第一次打猎,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男人成大事必须心狠手辣,不管使用什么手段,重要的是结果。
如果不是母亲,也许他会变得比宗磐、宗弼等人还要冷酷,站在现在的立场上来说,他要感谢母亲,因为现在他知道了一件事:每一个人的脾气禀性千差万别,别人尽可以冷酷无情,他却做不到。望着眼前美如天仙的女子,宗炜暗暗发誓,不管将来形势如何发展,他都不能利用兰若来对付赵桓,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千万不能把人做小了。
第十二卷 万斯年 第七章 弄月(二)
街道两边都是做生意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非常热闹。
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牵着一匹骏马,高声叫道:“行家过来看看我的马,纯血大宛宝马!”
一人上前,搭搭马的鬃毛,看看马的牙齿,问道:“多少钱?”
少年道:“三十贯!”
“太贵了,十五贯!”
少年干脆地回绝:“不卖!”
宗炜爱马懂马,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马:确实是产自大宛的宝马,年龄在三四岁左右,通体火红,一根杂毛都没有。这样的马,在上京也要卖到这个价格,在汴梁城不是应该贵一些?
宗炜道:“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兰若陪着宗炜过来,宗炜仔细观察了一遍,道:“这马叫什么名字?”
“火凤!”
“好,我买下了!”宗炜摸摸身上,没带钱,挥手叫身后的小厮,鬼东西早被文鸯把魂勾走了,也忘了带钱。宗炜憋个大红脸,好不尴尬啊!
兰若给文鸯使了一个脸色,文鸯掏出一把纸币,宗炜大喜道:“给我五十贯!”
明明是三十贯,为何要五十贯?
和这位帝姬娘子的意中人还不是很熟,文鸯不好询问,直接点了五十贯交给宗炜。
宗炜把钱递给少年,道:“点一点!”
“多了!”少年将多余的二十贯送了回来。
宗炜笑道:“火凤至少值五十贯,我不能占你便宜!”
少年也不含糊:“说好三十贯的,我也不能站你便宜!”
宗炜收回钱,问道:“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要急着卖火凤吗?”
“阿爹病了,看病的大夫说需要很多钱,我也舍不得火凤,不过,火凤会明白的!”少年将脸紧紧地贴在马儿身上,确实舍不得啊!
宗炜又将钱递过去,爽快地说:“我想交你这个朋友,你需要这些钱,先拿去用吧!需要帮忙的时候再来找我,我住在护国永福宫,我叫完颜宗炜。”
少年非常诧异,转瞬之间,也不客气接过钱,揣进怀里,抱拳拱手道:“好,多谢了!我叫夹谷冲,我认你这个朋友!”
夹谷冲留下马,急匆匆地去了,路人指指点点,真是看不明白这两个怪人呢!兰若饶有兴致地看着,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瞧着大家都高兴,文鸯嘟囔了一句:“殿下也是的!我只听说买东西的人都会极力将价格压下来,从来没看过殿下这样的好买主,不但一分不少,还给人家加钱。”
宗炜轻笑着也不解释,兰若道:“不懂了吧?这叫‘豁达可交天下客,豪情能致八面风’!”
宗炜频频点头,如同遇到了知音一般。
小厮上前牵马,四人正要离开,只听身后一人叫道:“且慢!”
一名老者,手里拎着一个酒坛子,看起来有些分量,应该是刚刚买了酒回来。戴幞头,穿青衣,平常打扮,再普通不过的一位老人。
“某刚才若是没有听错,这位大官人可是完颜宗炜?”
“正是在下!不知老人家何事相呼?”
老人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过去很久了……”
往前挪动了两步,手里的酒坛子直接抛向宗炜,而后合身扑上,骂道:“我恨不得吃你肉喝你的血,纳命来!”
宗炜一身武功,自然不会在老人身上吃亏,滑步侧身避过酒坛子,迎着老者的来势,轻轻一送。酒坛子“哗地”碎了一地,酒的香气笼罩了长街,老者“咚咚”连退几步,坐在地上,兀自不依,起身再战。宗炜在老人的逼迫之下,连连后退,嘴里不停地解释着:“老人家住手,有事好说!”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怪异的声响,宗炜暗叫不好,左手一带,与老人同时跳开,一瓢滚烫的热水落在地上,呼呼冒着热气。身后一名卖馄饨的小贩,居然也加入了战斗!
小贩见热水不管用,索性抄起菜刀,拧身扑过来。
“宗炜恶贼,哪里走!”
这个仗打得郁闷,宗炜不好对老人动手,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教训一下嚣张的小贩。上身一晃,躲过菜刀,右手闪电般扣住握刀的腕子,向后一带,脚下一个绊子,胖乎乎的家伙摔在地上,着实不轻,疼得“嗷嗷”怪叫,却不罢手,骨碌起来再打。
对面两名豁出性命的普通人,甚是棘手,不料身后又有一人冲过来,听声辨位,可能是大棍一类的武器。宗炜心头火气,转身迎向来敌。
只听“砰砰”两枪,使棍的大汉倒在地上,棍子也不要了,双手摁住大腿,殷红的鲜血“滴滴答答”向下流!
兰若端着金色的手枪,喝道:“都给我住手!”
使棍的汉子吼道:“你是什么人,出来管咱的闲事!”
路边一名书生模样的小子道:“瞎了你的狗眼,兰若帝姬你都不识得?”
老人、小贩连同中枪的汉子,慌忙跪倒叩头,兰若扶起老人,愕然发现,老人的额头都磕破了。
“老人家,为何要袭击我的表弟?”兰若问道。
“启禀帝姬,臣叫曾十一,家兄曾阿九至今下落不明,听衙门里的人说,许是被这个叫完颜宗炜的人给抓到金国去了。自从哥哥走了之后,老娘念儿心切,撒手人寰;嫂嫂瘫在床上,活着比死了还难受。一个好好的家就这么败了,我和他有血海深仇,帝姬,你可要为臣做主啊!”曾十一跪在冰冷的石头地上,怎么拉都不起来,没完没了地叩头。
稍微一打听,小贩是曾十一的儿子,而中枪的汉子是温长风的儿子。当年温长风负责火药的生产,被逼不过,出卖了火药制造的相关资料,悔恨交加,自杀了。他死了还不算完,家人跟着倒霉,抬不起头来。原来过的是多么风光的日子,现在简直就是猪狗不如,温长风的儿子天天担着炊饼沿街叫卖,每天不知要骂多少遍禽兽不如的完颜宗炜,今天遇到了仇人,能不拼命吗?
明媚抬头望一眼宗炜,只见他镇定自若,仿佛没事人似的。不过细心的兰若还是发现,他有一次在用舌尖舔舔嘴唇,这是他个一个习惯性动作,表示内心很不平静!虽然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兰若还是摸清了宗炜性格上的一些特点:诸如死硬到底,决不会投降认输,有那么一点打落门牙活血吞的英雄气概。
他一定也很难受吧?
瞧着跪倒在地的三人,再看看宗炜,兰若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时,开封府的衙役又出现了,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总是在事发之后到场,而且大多是在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兰若将事情简单交代了两句,拉着宗炜挤出了人群,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坐落在外城国子监旁边的东京大学,熟的不能再熟了,兰若带着宗炜直接找校长。以宗炜的身份,即使没有兰若,入学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校长得到了巴结帝姬的机会,况且还是圣上最宠爱的帝姬,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小半个时辰办妥了一切手续。还想多陪着走几步,多说几句话,兰若不客气地说:“你忙吧,我们有事先走了!”
“恭送帝姬,恭送大王!”
兰若的身影出现在校园内,早就等在外面的苍蝇,忽地扑上来,兰若矜持而且大方地周旋其中,如鱼得水。临了,人群散去,兰若小手放在胸口,小脸潮红,小嘴不停地抱怨:“到哪都这样,烦都烦死了!”
心情早已恢复的宗炜仔细观察着兰若的表现,怎么就看不出一点“烦”的意思呢?不但不烦,似乎还是乐在其中啊!
宗炜轻声问道:“真的很烦?不是喜欢?”
兰若扬起粉拳,作势欲打:“讨厌!”
文鸯在一边笑开了花,终于有愣头青替她说出了憋在心中很久的话,简直开心死了!
“死丫头,再笑!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
文鸯笑着躲开,嚷道:“帝姬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人家又没说什么,你应该恼他,干嘛对我来呀!好了好了,不说就是!”
宗炜更是糊涂了:兰若恼我了吗?若是恼了,为什么不说出来?若是没恼,为何追着文鸯不放呢?
闹够了,肚子饿了,找地吃饭。哦,表达的不够确切,应该说用膳。
云骑桥之东,有一处南食店,店里的“桐皮熟脍面”最是有名,按照兰若的说法,应该是汴梁一绝。酒到对面的“蛮王园子正店”,买两坛享誉京城的“玉浆”,下酒菜拣店里拿手的上来,酒店虽小,吃客盈门,生意非常红火。
等酒菜的当口,兰若说道:“东京城正店很多,不管大小,好像只要挂上一块正店的招牌就可以日进斗金了。要想吃的舒服,不是有钱就可以做到的……”
宗炜实在看不出这么局促的一间小店有什么好的,也许是吃惯了珍馐美味,需要换换口味吧?
不大的功夫,酒菜齐了,宗炜还没吃,立即被浓郁的香气勾起了馋虫,立即推翻了刚才的推断,兰若表姐应该不只是说一说,肯定有极深的道理在里面呢!脍面口感绝佳,下酒菜也可好,玉浆酒更是难以想象的好。吃的兴起,都没功夫说话了。
“老哥听说没有,九月初一,要举行什么运动会?”
“可不是吗!运动场都建好了,好家伙能装两万人,就在我浑家的妹子的外甥家旁边,哎呦,老大发了!”
“我家小三,练了一个月,就想参加运动会,你说他成吗?”
“怎么不成?还记得不,他七岁那年偷了你的打酒钱买吃喝,被你满大街追打,小家伙不慌不忙溜溜达达就跑到汴河边上的姥姥家,你不是就没追上吗?”
“呵呵,也是啊!没准这小子能行!”
运动会又是什么?
来到汴梁,宗炜不明白的东西很多,听着都新鲜!
巧嘴文鸯解释道:“运动会就是把全国能跑的能跳的,射箭准的,力气大的等等,总之就是把这些有特殊本事的人集中到一起比赛,看看谁的本领最强。赢得头名,奖赏很丰厚,而且还有机会直接进入东京大学。”
宗炜沉吟良久,道:“增强全民素质,提倡尚武精神,好法子,佩服!”
那边的老哥赞道:“还是这位官人有学问,好像就是这么个意思!”
“不是好像,就是!”另一位这么一强调,也显得自己有学问了。
兰若压低了声音道:“这是父皇的主意,其实早在二十年前,有一些比赛项目就开始在捧日军官学校开始进行了。听说,今年还有女子项目。我想报名参赛,父皇没说什么,大哥却坚决反对,说什么皇家体面,帝姬风范之类的,哼,做哥哥的比父皇管的还宽!”
文鸯插嘴道:“官家是溺爱,太子是慈爱,不能混为一谈!”
“要你说?”兰若一瞪眼睛,文鸯吓得直笑啊!对待女使就像姐妹一样,由此可见兰若的心地,宗炜对兰若的了解在加深,了解得越多,似乎就越……
“真是了不起的圣上!”宗炜又赞了一句!
兰若一个劲地点头:“当然喽,父皇最了不起了,天底下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父皇是大宋最有学问的人!”
啊?一个学富五车的帝王?是不是很离谱?
正在吃惊的宗炜,忽然感觉店里静了下来,抬头一看,所有的吃客都在看着他们,显然刚才兰若的声音太大了,一下子暴露了身份。好在他们也吃完了,留在这里被人家当稀有动物欣赏,不自在啊!
酒店东家说什么都不收兰若帝姬的钱,最后,兰若说了一句话,东家乖乖就范!
“如果你收钱,我再带一份‘桐皮熟脍面’回去,让父皇也尝尝你的手艺,好不好?”
东家激动得要哭了:“您是说,圣上他老人家也能吃我做的桐皮熟脍面?”
兰若毫不犹豫地点头,尽管她并不认可东家所谓的“他老人家”的修饰词!
东家亲自下厨,做好了装在刚买回来的食盒里面,小心翼翼地交到文鸯的手上。东家怎么都不相信,圣上能吃他做的东西!
半月在天,一天很快就过去了。一层层涟漪在兰若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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