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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警探-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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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番话,管家独自走了出去,临关门又道:“吴大公子交代过,马厩里那匹独角沧月也一并借给您。”
第三九八章 无双谱(6)
九江郡,官道。
一匹西域快马跑得比春风还要快上几分。
马通体乌黑,唯有额头处一撮月牙形的白毛,左耳后还长着一只小小的犄角。
马刚出生时,马场老板说它是个畸形,不祥之兆,欲用绳子将它勒死。恰逢做马匹生意的白大公子前去选马。
她却看着喜欢,请来了懂得相马的名仕,搭眼一瞧,那名仕连呼三声“奇”,白大公子自然十分欢喜。
马场老板见此情形,也不提勒死马的事了,坐地起价。
白家那时远不像现在这般富庶,白大公子却少有地一掷千金。
之后,有传闻称,马场老板与那相马的一同做局,坑了白大公子的银子。
白大公子成了江南商界的笑话。
那年朝廷征兵打仗,各个马场都砸锅卖铁地屯马,等仗打起来了卖个好价钱,谁成想,敌国皇帝突然驾崩,主少国疑,朝堂不稳,匆匆忙忙派了使臣前来求和,还进献了金银财宝。
没了官府的需求,马价大跌,马场陆续破产关张,白大公子趁此机会大量收购马匹,几乎用尽家财。
不久,敌国新帝扫清了朝堂内的障碍,开始寻求扩张。
仗,终究还是打起来了。
马价回涨,白大公子做为最大的马商,赚得钵满体满,从此垄断了马场行当,还一举成了江南首屈一指的富豪。
据传闻,这次马价跌涨全是白大公子做局。
她算准了敌国老皇帝时日无多,已没了雄途霸气,也算准了那位头脑过人的新帝一定会行缓兵之计委屈求和,因此在老皇帝尚未驾崩时候散布两国准备交战的传闻,使得马场拼命屯马,待到马市崩盘再低价入手。
没人知道传闻的真假,若是真的,这位白大公子何止懂得经商,她简直已有了治国之才。
就连皇帝听闻此事,都曾说过:“天下真有此等奇人?朕倒要见见。”
日理万机的皇帝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真要见她的意思,可这已经是无可比拟的荣耀。
一个商人,哪怕比白大公子还要家大业大,却也没有被皇帝夸赞的殊荣。
因此,无论白家的生意是不是真的江南第一,这“江南第一”的头衔却是没人敢跟白大公子抢的。
那匹使白大公子沦为笑柄的独角沧月,因为与这档子事儿有着一丢丢联系,也就被好事者吹捧为能招来财运的吉祥物儿。
有人想花万金买下这匹马,被白大公子拒绝。
如今,主人已死,马借给了闫儒玉。
马通人性,感知到主人的焦灼,已经不吃不喝地跑了一天两夜,速度却丝毫不减,当真是千里良驹。
这一天两夜的奔驰闫儒玉不敢马虎,他手中始终捧着一只木匣,纵然马跑得比八抬大轿还要平稳,他还是不放心,生怕有一丁点颠簸让匣子里的吴大公子受了委屈。
傍晚,客栈。
闫儒玉给马租了最好的马厩,又买了最贵的草料,而自己只住在最普通的客房。
坐在桌边,他叫过客栈掌柜,掏出一锭银子,问道:“你们这里有冰窖吗?”
“小店简陋,哪儿修得起冰窖,”掌柜看着银子,恨不得眼中生出钩子直接将银子勾走,“不过,客官要是再加点钱,我倒是可以打发伙计去城里最大的酒楼给您买些冰。”
闫儒玉又掏出一锭银子,掌柜揽过银子,眉开眼笑地冲小伙计喊道:“王四!骑上咱们那头笨驴,去芙蓉斋买一篮子冰,一个时辰要是回不来,我就打断你的腿!”
王四丢下抹布,脚打后脑勺地往客栈后院拴驴的地方跑。
闫儒玉多看了那个王四两眼,最终还是打消了将独角沧月借给他的念头。
掌柜的亲自为他端上来五个馒头。
离开白府时,老管家为他准备了纹银五百两,可他还是决定只吃白馒头,只住最便宜的客房。
就像是某种惩罚仪式,只有过着苦行僧的生活,闫儒玉心里才会好受些。
掌柜凑上来低声道:“小店的酱肉颇受欢迎,配上自家酿的小米酒更是有滋有味,客官来点尝尝?”
闫儒玉没答腔,他好像压根没听到掌柜的说话,拿起一个馒头开始吃。
他用一只手拿着馒头,另一只手按住放在桌上的木匣,这还不够,眼睛还要紧盯着木匣,连眨眼的频率都比平常低一些。
掌柜还想再说点什么的时候,进来了一个彪蟒大汉。
大汉环眼,虬髯,国字脸,两道浓眉直飞入鬓角,站在门口比掌柜高出一头有余,宽出一倍,他打着赤膊,露出一身丘陵般的肌肉,手上提着一把鬼头刀。明明壮得像头牛,可他走起路来,嘎吱作响的木地板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走路时无论抬脚、落脚,手中的鬼头刀始终离地三寸。
“客官这边请,远道而来,辛苦……”
掌柜的话还没说完,大汉已经一屁股坐在闫儒玉对面。
闫儒玉的眼睛依旧盯着桌上的木匣,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刚才说什么?这里的牛肉和小米酒不错?”大汉拍出一块碎银子,指着闫儒玉对掌柜道:“给他来三斤牛肉,一坛小米酒,我请。”
“得嘞!”掌柜的掂量着手中的银子,脚下生风,跑进了后堂。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他要给后堂供的财神多上三炷香。
酒肉端上来,大汉先夹起一块牛肉放进嘴里,又咕噜噜地喝了一回酒。
“哈哈哈,痛快!”喝了酒,大汉的脸开始泛红,声音也高了几分,“你也应该吃些肉喝点酒,最后一顿饭能吃到这样的美味,死在我鬼见愁手中也值了。”
“可我现在还不能死。”闫儒玉按在木匣上的手加重了力气。
大汉盯着木匣道:“从你害死吴大公子的那一刻起,是死是活就由不得你了。”
“我知道。”闫儒玉又吃了一口馍馍,沉声道:“给我一个月,一个月后你要杀我,我让你杀。”
“我肯给你一个月,恐怕别人不肯。”
鬼见愁的话音刚落,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悠然迈步进了客栈。
老者身穿灰色道袍,白发挽成道士髻,发上一枚青翠的玉簪,手持拂尘,仙风道骨。
老者笑呵呵地对大汉作了个揖,“在下无忧真人,吴大公子曾对我有救命之恩,还请鬼老弟将仇人这条命让给我。”
鬼见愁一拍桌子,“吴大公子对我的救命之恩难道不该报答?你当我鬼见愁是忘恩负义之人?”
“这可就难办了,他只有一条命,我们两人可怎么分?”说着话,无忧真人也坐到了桌旁。
“我有个主意。”鬼见愁凑到无忧真人耳旁嘀咕了一番。
无忧真人拍手笑道:“好主意!很公平!就这么办!”
话音未落,拂尘已经出手,直卷向桌上的木匣。
鬼见愁手中的鬼头刀也不甘示弱,举重若轻地划向无忧真人执浮尘的手。
眼看拂尘就要卷上木匣,眼看鬼头刀就要劈中无忧真人的手腕,闫儒玉却还是盯着木匣,不紧不慢地吃着白馍馍。
火红的暗器破空而出!
只有一枚暗器,却打中了两个人。
鬼见愁和无忧真人同时松手,拂尘和鬼头刀掉在了地上,拂尘还咕噜噜地滚了两圈。
两人手背上靠近虎口的位置均出现了两个小小的圆形伤口,伤口不深,流出的血却是黑色的。
“不好!有毒!”
无忧真人迅速点中了胳膊上的几处穴道,扭着头四处张望。
鬼见愁运起内门功夫,伤口处的毒血被逼出,很快他脚下淌了一滩黑血。
“谁暗算我?”鬼见愁怒道。
“还请阁下现身,有什么误会咱们当面说清。”无忧真人的声音还能强作镇定,眼角却已开始微微抽搐。
他已经猜到了对方的身份,江湖上有如此手段的不外乎一人,这个人的狠毒无人不知。据说她每天都要吃一个活人,而且只吃心尖上的一点肉,配上肝脏正中间的一点肉筋,其余的部位则大方地赏给她的手下。
她的手下不过是一只蝎子,一条毒蛇,一条比狗熊小不了多少的白狼,饭量也不算太大,吃一个人刚刚好。
貂如意。
无双谱上排名第八的高手。
她虽然只排在第八,但排在她前头的没有一个愿意招惹她,闫儒玉见了她恨不得绕着走。
这是个相当难缠相当要命的对手,偏偏这个对手自己找上门来了,闫儒玉搭在木匣上的手开始出汗,他不得不提着双倍的小心。
貂如意一袭粉绿的罗裙,莲步轻移,坐在四方桌仅剩的一个空位,四人恰好将桌子围住。
一只火红的小蝎子从无忧真人衣襟上爬了出来,看到蝎子,无忧真人后背的衣服整个湿透了。
小蝎子翘着毒尾举着螯,趾高气昂地爬上貂如意的手,顺着她的胳膊躲进了衣袖。
那真是一节白生生的胳膊,比洗干净的莲藕还要白,白得似乎能发出上等瓷器才有的光泽。
可你若是敢摸一模她的胳膊,只要一下,就能让你身中几十种剧毒,当场毙命。
貂如意冲闫儒玉甜甜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一只小酒窝,轻声细语地问道:“是你害死了吴大公子?”
“是我。”
“这可难办了,我原本想嫁给他的。”貂如意皱起眉来,那苦恼模样是个男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心里一酥。
她的两只大眼睛也会说话,她想笑的时候,笑意总是最先出现在瞳孔中。
此时,她的瞳孔就带了笑,机灵鬼似的笑。
“不过,一见到你我就不愁了,我现在又想嫁给你了。”
这实在是个好消息,对闫儒玉来说,只要对方不是来要他命的,那就是好消息,偏偏此刻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娶这么一个浑身是毒的老婆,还不如去当和尚。他宁愿貂如意是来要他命的。
“小丫头休得胡闹!你若速速离去,今日暗算我们就一笔勾销,我鬼见愁不与你计较!”伤口的毒血已经放干净,鬼头刀又回到了鬼见愁手中。
无忧真人看看鬼见愁,又看看貂如意,干脆眼观鼻鼻观心。他已打定主意老僧入定,最好谁都看不见他。
貂如意笑嘻嘻地对鬼见愁道:“咦?你已经能动了,比旁边这位老道强一点嘛。若是闫公子答应娶我,我心情一好,兴许还能饶你一命。”
鬼见愁大怒,抡圆了鬼头刀,直冲貂如意的脑袋砍去。
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若是被这么一把刀砍中,别说脑袋,整个人都能破成两半。
貂如意脸上仍带着笑,只抬了抬手。
一条乌黑的影子从她袖口飞出,直扑鬼见愁面门。
那黑影正从闫儒玉放在木匣上的手的上方飞过,他只感到一股劲风裹挟着凉意,竟有几分透骨。
“不好!”
闫儒玉用另一只手拔剑,斩向那黑影。
黑影诡异地在空中扭动了一下身子,躲过了。
闫儒玉反手再劈。
晚了。
一个不可置信的表情在鬼见愁脸上凝结,他的下巴正中间出现了两个浅浅的小洞,紫黑色从小洞开始蔓延,覆盖了他的皮肤,最后整张脸变成了一个歪把茄子。
他仍僵硬地坐着,人却已经死透了。
一条黑色的小蛇盘在他的脖子上,两只乌溜溜的小眼睛警惕地盯着闫儒玉,似乎对他刚刚的拔剑攻击怀恨在心。
除了时不时吐一下鲜红的蛇芯子,那小蛇几乎一动不动。
貂如意叹了口气,“你的确比旁边这位老道强一点,可他却比你聪明太多。”
无忧真人身下一滩水,已吓得尿湿了裤裆,此刻才缓过神来,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多谢姑娘夸奖。”
“可惜,我不喜欢太聪明的人。”
黑影又是一闪,无忧真人下巴上也添了两个小洞。
这一下真是出人意料,闫儒玉甚至忘了出剑替道士挡一挡。
“你杀了吴大公子的朋友。”闫儒玉道。
“谁让他们要取你性命?我是在救你。”说话时,貂如意就像等着大人奖励糖果的小姑娘。
闫儒玉脱下无忧真人的道袍,折成双层将木匣包在其中,打结,用力拽了拽打成的结,确定结实,才将装着木匣的包袱提在左手。
右手是吴错的剑,剑已出鞘。
“吴大公子一定不想看见他的朋友惨死,我杀了你,也算为他做点事。”
貂如意不可置信地看着闫儒玉,眼中涟漪波动,“人家特地来救你,你却……你这人好没良心!我……我不理你……”
抬手擦泪的瞬间,一道黑影突然从貂如意的袖口飞出。
这道黑影闫儒玉已见过两次,他已经想好了一连串斩杀毒蛇的招数。
当他使完这一系列招数,毒蛇果然断成两截落在地上,腥臭的蛇血溅在桌腿上,令人作呕。
“小没良心,姐姐先走了,下次再来找你玩。”
抬头一看,哪儿还有貂如意的影子。
再仔细看地上的断蛇,竟是一条惟妙惟肖的假蛇,蛇身里甚至还填了好几个血囊。
“杀人啦!救命啊!”
掌柜拜完财神从里间出来,第一眼就瞧见两个死人,然后他就闭了嘴惊恐地看着手中提剑的闫儒玉。
他一定以为是闫儒玉杀了人。
闫儒玉打消了解释的念头,牵出独角沧月,翻身上马,去买冰块的伙计恰好回来。
闫儒玉一俯身,抄起绑在笨驴身上装了冰块的篮子,一磕马肚子,一骑绝尘而去。
第三九九章 无双谱(7)
“你回来了?”
“回来了。”
这次,百里十步终于让闫儒玉进了山庄。
北方的春天比猫脖子还短,山脚的植被争先恐后地抽枝长叶,已有了几分盛夏的意思,百里山庄反倒更加萧瑟,去年的落叶还堆在院子里,风一带,呼啦啦地满院子跑。
百里十步伸手想要接过闫儒玉手中的包袱,闫儒玉却没递给他。
他走到院里的石桌前,仔细地用袖子擦干净石桌上的灰尘,轻轻将包袱放在桌上,解开包袱,打开第一层木匣。
两层木匣中间的冰块还是新鲜的,坚硬透彻。
闫儒玉伸了伸手,却又将手缩回来,没去打开那第二层木匣。
他拣出三块冰,放在手里搓揉着,直到冰全化了,手也洗得干干净净。
将手在袖子里层擦了擦,这才打开第二层木匣。
连日颠簸并没有让吴大公子露出一丝疲态,她的表情依旧安详,许是过了尸体的僵硬期,皮肉软化后脸上的表情更生动了几分,好似随时都可能睁开眼对人笑。
闫儒玉看得痴了。
一旁的百里十步看得更痴,他甚至想伸手摸摸,以确认这是不是他要杀的人。
闫儒玉伸手拦住了他,那只拦住他的手力道奇大。
“我答应过别人,善待吴大公子,送他回去安葬。”
说话的时候闫儒玉手上的力道始终不减,这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百里十步又深深看了一眼木匣中的脑袋,终于收回目光道:“你这一路想必遇到不少吴大公子的朋友。”
闫儒玉道:“总共三十六个。”
“这些朋友在哪儿?”
“死了。”
“死了?”百里十步捋了捋胡子,眼中露出些许赞许,“你杀了他们?”
“貂如意杀了他们。”
疑惑代替了赞许,“貂如意为何杀他们?”
“因为那些人都想要我的命,而貂如意……”这还是闫儒玉第一次感到难以启齿,“她……她想嫁给我。”
闫儒玉的声音小得如同蚊子哼哼,百里十步却还是听见了。
“哈,哈哈哈……你小子桃花运倒还不错,”一笑起来,百里十步的脸色终于回暖了些,可是转瞬他的脸上又覆了一层霜,“你既然知道死的是吴大公子,就应该也知道他是吴错的哥哥。”
“我知道。”
“等你把吴错救出来,他会如何对你,想过吗?”
“无论他如何对我,我都要去救他。”
“哪怕他要杀你?”百里十步走上前,逼视着闫儒玉的眼睛。
“他要杀,就让他杀。”闫儒玉直视着百里十步,毫不闪躲。
“明天早起练功。”
丢下最后一句话,百里十步转身进屋了。
没有人招呼闫儒玉,百里山庄的老奴来来回回从他身边过了三趟,却压根没瞧他一眼。
一个粉绿的身影自院外一跃而起,轻盈地坐在了院墙上,晃着穿云头锦履的脚。
还未开口,先传来了笑声,“小没良心的,姐姐又来找你玩了。”
闫儒玉已经习惯了她突然出现,除了喜欢杀人,她也不算太坏。
“你还敢来?不怕我杀你?”
听闻闫儒玉答话,院中老奴不动声色地移开了摸上腰间砍柴刀的手。看来,他们总是用砍柴刀招待百里山庄的不速之客。
“你不舍得杀我,因为除了我,没人能把吴大公子送回去。”
貂如意毫无防备地跃下院墙,走到闫儒玉身边,娇笑道:“你自己说,若是娶了我这样一个善解人意夫人,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你?”闫儒玉其实有些心动,他确实急需一个可靠的人护送吴大公子回家。
“你不相信我?”
“不太相信。”
貂如意皱起了眉,叉着腰嗔道:“我有没有说过要宰了所有想取你性命的人?”
“你说过。”
“我是不是把他们都杀干净了,一个都没漏?”
“的确。”
“那你就该信我,因为我言而有信。”
闫儒玉突然觉得,只要一遇上女人,他就成了世界第一的笨蛋。
“况且,遇见你之前我的确是想嫁给吴大公子的,送他回去,也算最后为他做一件事。”貂如意狡黠地一笑,继续道:“小没良心的,你不必吃醋,倘若有朝一日你也这般身首异处,我同样会想办法把你的脑袋送回去,让你有个全尸。”
“我谢了你这份心意,”闫儒玉叹了口气,“只可惜,你一定会忍不住打开匣子瞧瞧,等你发现自己想嫁的原来是个女人,免不了撒泼打滚耍起疯来,到时万一伤了吴大公子……”
貂如意笑弯了腰,“你见过我耍疯?”
“女人耍起疯来总是差不多的。”
“原来吴大公子是个女人。”貂如意既没有撒泼,也没有耍疯,反倒盯着闫儒玉手中的包袱认真思索起来,“她可真不简单……哈哈,能让我牵肠挂肚的女人……我更应该送她一程。”
闫儒玉提起包袱,递到貂如意面前,他终于决定将这个一路上都不离手的包袱交出去。
对貂如意,他当然不是百分百信任。
但他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吴错已经受了整整十五天罪。
接下来他要心无旁骛地营救吴错,哪怕是吴大公子也不能成为这一战的负担。
递上包裹,他低声对貂如意道:“我欠你一个人情,若你以后……”
“若你以后娶了我,就算你还了人情,一言为定。”
又是轻盈的一跃,粉绿色的身影消失在墙头。
百里山庄没有为闫儒玉安排住处,他也觉得自己压根不配拥有住处。
困了,缩在柴房门口打个盹,醒了,掬一捧井水喝下,继续练功。他的朋友还在受苦,而他又害死了朋友的姐姐,他受的罪实在太少了。
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一时辰约等于2小时),闫儒玉已经在院里蹲了大半夜马步,又练了一趟剑。
“你太慢了。”
不知何时,百里十步已经站在闫儒玉身后,闫儒玉诧异地转身,他怎么会没发现?
“你已经死了一回。”百里十步抬手,手中赫然是吴错的剑穗。
那条始终与他的剑相伴的剑穗,剑是银白的,剑穗却是张扬的降红色。
闫儒玉还曾经调侃过他。
“又不是文剑(文士所佩的剑,多用于装饰、礼仪,挂剑穗。),挂个剑穗还当你多有学问,也不害臊?”
“挂着它,叫那些找我打架的人知道,我不想动手。”
如今,剑在闫儒玉手上,剑穗却已不在。
“这,这不可能,你怎么会……”闫儒玉不信,要不是使了花招,天下怎会有人在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拿走他的剑穗?
可他又记得很清楚,就在他开始练剑的时候,剑穗明明还挂在剑上。
“出招。”
简短的一声招呼,百里十步的剑已经出鞘。
很快!
闫儒玉还没看清,他已经收了剑。
清风徐来,吹动了闫儒玉有些凌乱的头发,也吹掉了他的一圈衣领,衣领的断口处十分平整,连一根线头都没有。
还是那件青布长衫,没了衣领,显得不伦不类。
割掉一个人的衣领可比割掉他的脑袋难多了,用剑割一块软塌塌的布料,就像用拳头打一团棉花。
拳头能把棉花打烂吗?当然不能。
况且,还要不伤及那人的脖颈。
偏偏百里十步出手精准得鬼斧神工,不仅割下了他的衣领,还一丝都没有伤到他。
闫儒玉终于信了,百里十步的确有这个实力,与他一比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什么双谱上排名第四,笑话!
这是一个真正的世外高人。
百里十步已经将剑穗系在了自己的剑上。
“把它拿回去,你就可以出师了。”
第四百章 无双谱(8)
这是闫儒玉拜师的第五天。
这一天,吴错的身上又要多一道伤痕,整整二十道伤。
对江湖客来说,添一道伤就像吃一顿饭那么稀松平常,他们甚至会露出伤疤跟女人炫耀。
可吴错不是这样的人,他白衣如雪,长身玉立,只穿质地最柔软的衣裳。这样一个讲究的人,一定恨死丑陋的伤疤了。
头一天,闫儒玉按捺下焦急,全神贯注地练剑,凭他的资质,明天就能拿回剑穗了吧?
第二天,他没能拿回剑穗,于是他想:再努努力,明天一定行。
第三天他当然也没拿到剑穗。他不由问自己:百里十步那么强,猴年马月才能学会他的剑法?
到了第四天,闫儒玉恨然想道:或许百里十步根本没想好好教我……
现在,他已经不想练剑了,他决定立即动身去救吴错,至少已经跟百里十步学了5天,总是有些长进的,如果运气够好,说不定他已经能打败熊五爷。
“你究竟是去救人,还是去送命?”
问话的并不是百里十步,事实上,除了每天早上两人交手切磋的一个时辰,其它时间闫儒玉根本见不到百里十步。
问话的是百里一如,这是他出门学习铸剑以来第一次回家。
百里一如晒黑了,少年的稚嫩正在退去,就连眉眼都变得浓重清晰了。
他穿着精干的短打,束了腿,一看就是个手艺人。
闫儒玉很尴尬,他只好躲着百里一如,好在百里一如也没有主动寒暄的意思。
偏偏在他要去救人的时候,百里一如问出了这句话。
“你究竟是去救人,还是去送命?”
要是别人问的,闫儒玉可以不理,但对百里一如,他有歉意。
他只好硬着头皮答道:“当然是去救人。”
“这么说来,你已经能打败熊五爷了?”
闫儒玉不吭声了,当他意识到自己一点胜算都没有,他的肺都要气炸了,恨不得拿头撞墙。
百里一如终于可以嘲笑闫儒玉了。
可他没有这么干。
他只是笑了笑,问道:“我爹的剑法是不是特别难学?”
闫儒玉点头。
百里一如叹了口气,又道:“我也这么觉得,不然怎么会学了十几年还是没长进”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百里一如凑过来,低声道:“我爹根本不懂剑法。”
“什么?!”
闫儒玉真怀疑百里一如在故意奚落自己。
“我爹的剑法只有一个字:快。只要你够快,哪怕不懂剑法,也能胜过比你慢的人。”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这道理闫儒玉习武的头一天就懂,但他从没见过将这个道理彻彻底底付诸于实践的人。
道理与招法不同。
你每学会一招,都能实打实地用出来,可哪怕男人明明懂得“女人不是省油的灯”这个道理,还是有无数男人暗戳戳惦记着女人。
毫无疑问,百里十步是特别的,与那些只懂得招法的高手不同,他有自己的“道”。
“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闫儒玉问道。
“你不是也帮过我吗?”百里一如笑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要不是你,我怎能知道原来做铁匠才是世上最快乐的事。”
这是二十天来闫儒玉听到的唯一一个好消息,他不禁动容道:“你觉得我那天的做法是对的?”
“太对了,我真庆幸能有你这样一位师傅。”
“可我不是你师傅。”闫儒玉低下了头,听到百里一如称呼自己“师傅”,他有些别扭。
“你当然是,你虽然没有教过我一招一式,却比任何人教会我的东西都重要,即使你不承认我这个弟子,我还要认你这个师傅。”
闫儒玉想到了小白。
小白曾经预言,百里一如是闫儒玉最满意的弟子。
现在,他信了,小白真是个活神仙!
闫儒玉终于安下心来练剑,因为百里一如说:“你比我强多了,至少能练成我父亲的程度,我相信你一定能救出白公子。”
从这天起,闫儒玉再没睡过柴房门口。百里一如搬进了客房,将自己的房间让给了他。
当百里一如在一旁看着闫儒玉练剑,他总能给出最实用的建议。
“不要花心思预测对手的招式,集中精神你手上的剑才快得起来。”
“今天风可真大,或许你该去追这大风,看是你快还是风快。”
“别急着出手,你要先看清我父亲的剑。”
……
旁人若是见了,一定会以为百里一如是师傅,闫儒玉是弟子,谁说弟子就不能教师傅呢?
第13天的时候,闫儒玉终于看清了百里十步手中的剑。
那把剑一旦在百里十步手中动起来,总是化成一道残影,而这一次,闫儒玉却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这把剑。
依然没有出手的机会,可他却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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