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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捞尸人-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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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亚磊大吃一惊,情不得已之下,只得放弃牛骨战斧,撤手向后纵跃开去。
“暴——雪——之——刃——”
七七的瞳孔中飞扬起了闪亮的冰花,她的水蓝色长裙激荡起来。
就听砰的一声爆响,那把牛骨战斧竟然瞬间爆裂。
坚硬的牛骨战斧居然在暴雪之刃的破坏力之下,变成碎片四散飞溅。
而这飞溅的碎片又毫不留情地射入了孙亚磊自己体内。
孙亚磊身在半空之中,连连发出惨叫。
碎片射入他的身体,将他切割得支离破碎,就像浑身带刺的血刺猬,全身上下都在飙血。
在爆裂的血萎中,孙亚磊重重地跌落在地上。
掉下来的时候,孙亚磊已经停止了惨叫。
孙亚磊浑身上下都插着牛骨战斧的碎片,就像破碎了之后又粘贴在一起的瓷娃娃。其中有两块碎片切入孙亚磊的颈部大动脉,鲜血就像喷泉一样往外射。孙亚磊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最终竟会死在自己的兵器下面,他魁梧的身躯在冰地上狠狠抽搐了两下,双腿缓缓蹬直,终于没了声息。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在三大长老的围攻之下,七七不仅全身而退,而且在极短时间之内,令三大长老一死两伤。诚如古枚笛所说,以七七的战力,最少已经进入半神的境界。
“还要战斗吗?”七七冷冷地扫了一眼孙亚磊的尸体,又瞟了一眼罗云波和曹云霁,眼神中杀意甚浓,寒霜让她的眼瞳看上去是白色的,非常惊艳,也非常骇人。
“还要战斗吗?”七七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一声暴喝打碎华山之巅的宁静,直冲上九天苍穹,远处山峦中的群鸟扑棱飞起,惊得四处逃散。
七七翻转手腕,古筝砰地伫立在地上,乌黑的长发旋转飞舞,宛如童话中的仙子。
罗云波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后退去。
曹云霁也满身是血的站了起来。
两人什么都没说,神色颓然,迅速退下通天栈道。
华山之巅静悄悄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不多时候,一缕金光穿破黑暗,斜照在华山之巅。
云海里渐渐燃烧起一簇簇火焰,最后那些火焰汇聚成耀眼的火海。
光明重新驱走黑暗,新的一天到来了。
这一场华山激战,竟然整整战斗了一个晚上。
九黎族败了吗?
六扇门胜了吗?
好像平分秋色吧,九黎族未能如愿攻陷六扇门,六扇门也无法消灭九黎族。
只不过对持的局面很快就结束了,在黎明升起的时候,九黎大军传来鸣金收兵的号角声,声音远远飘荡出去,在群山之巅来回萦绕。
盘踞在山道上的九黎大军如同潮水般,哗啦啦向后退去,很快就退得干干净净,山道上只留下重重迭迭的尸体。
金色的晨曦中,数只苍鹰在空中盘旋,然后扑楞着翅膀飞离华山,消失在火红色的云海之中。
九黎族撤军了?!
战斗结束了吗?
看着九黎大军的踪影彻底消失在山道上,我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战斗真的结束了!
在我们六扇门人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的奋战之下,我们用生命和鲜血守护了六扇门总部,避免这个存在数百年的正义组织毁于一旦。
我在这场战争中学会了正义,学会了勇敢,也学会担当和牺牲。
我想,我的成长是巨大的。
望着天边渐渐升起的朝阳,我第一次发现华山的日出原来竟也如此美丽。
我情不自禁地松开双手,天邪枪咣然落地,我感觉整个人就像被挤干水分的海绵,完全虚脱了一样,双膝一软,咚地一下跪倒在地上。我双臂撑地,肩膀在剧烈地颤抖着,激动得热泪盈眶。
蒙恬扬起斩马刀,斜指着那轮初升的红日,威风凛凛。
我再看向七七,她的背影在晨曦中渐渐拉长,变得无比高大,竟然遮住了太阳。
从这个角度看出去,那轮红日仿佛倒悬在七七的头上,阳光普照中,七七整个人都被一个圣洁的光圈笼罩中,飘飘如仙。
第四百一十章兄弟,我们回家!
噗!
一团血雾突然自七七的口中喷出,在七七身前挂起一条血色彩虹。
阳光下面,那条血色彩虹异常夺目。
七七突然喷出一大口鲜血。娇躯猛地颤了颤,眼看着就要倒下。
“总捕头!七七!”我一个箭步抢了过去,心中泛起一丝悲苦,伸臂揽住七七。
七七顺势倒在我的怀里,我发誓,我对七七绝对没有半点邪念,她在我心目中,就像神一样的存在,我对她只有敬仰。绝无其他非分之想。
只见七七脸色惨白,就像笼罩着一层冰霜,她的身躯异常冰冷,就像失去体温一样。她微闭着双眼,嘴角还有一丝血迹在往外流,胸口上落满点点血斑,如同盛开的樱花,有种血腥的美艳之感。
刚才见七七举手投足行云流水,潇洒如风,心里只是一个劲地为七七喝彩,完全没有想到七七竟然身负重伤。
我伸手擦了擦七七嘴角的血迹,刚一擦干,血水紧跟着又流出来。刚一擦干,血水又流了出来,怎么止都止不住。
我的心开始疯狂地战栗起来,搂着七七不停地问:“七七。你怎么样?七七,你……你究竟怎么了?不要吓我!不要吓我们呀!六扇门没你可不行呀!”
七七疲惫地撑开眼皮,冰冷的脸上露出少见的笑容:“老娘还没死呢!”
看见七七还能说笑,我悬着的心登时放下一半:“太好了!你还没死!太好了!你倒是没死,不过却差点把我吓死了!在这种时候,六扇门要是没了你,那该怎么办呀!”
“不是还有你吗?”七七舔了舔嘴角的血迹,勉力微笑着说。
“还有我?!我哪里能够承担如此重任,总捕头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的脑袋摇晃得就像拨浪鼓。
七七道:“如果我真死了,这个总捕头的位置我还真要让你来做。虽然你的身手还有待提高,不过你天赋异斌拥有黄帝血脉,成神不过是时间问题重要的是,我欣赏你的勇气和你的担当!真的,昨晚我看见了,你让其他人退入总部,毅然决然自己留守大门。那一种舍生忘死的气魄,还真没有人能够赶得上你!”
“哈哈哈!能够得到总捕头如此赞誉,我还是非常高兴的!不过总捕头这个位置,我想除了七七你之外,没有人能够坐得稳!好了,看你伤得也不轻,我先扶你下去休息吧!”我拉过七七的胳膊,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准备把七七搀扶回去:“话又说回来。你怎么会受到这么严重的内伤?”
七七说:“自伤的!”
“自伤?!”我微微一怔:“什么意思?”
七七道:“刚才我耗费体内足足十成的灵力,来冰封整个华山之巅,对身体本来就是极大的损害。而后又没有得到充裕的时间恢复,立即又跟九黎族三大长老来了一战,搞得我气血翻涌,心脉受损!说实话,刚刚也真是惊险,我也是憋着残存的一口内息在战斗,最后我是把他们吓唬回去的。哈哈,如果他们不胆怯,继续进攻的话,我们还真是凶多吉少了!”
“吓唬回去的?!”我蓦然一惊,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厉害!居然用气场退敌,这得要有超脱凡人的胆识和勇气才行啊!”
七七眨了眨眼睛。露出一抹自信的微笑。
这个笑容让我突然想起了一句歌词:“你微笑时好美!”
我正准备搀扶七七回总部休息,这个时候,就听一个熟悉的粗犷声音在身后响起:“参见总捕头,我们回来了!”
能够发出如此粗犷声音的男人,除了厉亦风就不会有其他人了。
风哥?!
我蓦地停下脚步,惊喜地转过身去,然后我看见了厉亦风,看见了苏堇夏,看见了宇文槿,还看见了影影绰绰数十个六扇门人。他们风尘仆仆,满脸倦容,但是双眼都是炯炯有神,他们有的身上还带着伤痕,显然是经过了激烈的厮杀和战斗。
“参见总捕头!”所有人跟着抱拳行礼。
“对不起,我们回来晚了!”苏堇夏说。
宇文槿接着说道:“不过我们没有轻易放过九黎族大军,刚才在山脚下碰见溃败的九黎大军,又跟他们激战了一番!”
七七抹了一把嘴角血渍,努力提高声音:“好!非常好!战斗结束了,我们六扇门——胜利了!”
“胜利了!”众人齐声高呼,声音中透露出深深的喜悦,这两个多月以来,每个人的心中都压着一块大石头,兄弟们实在是太憋屈了,而今时今日,大家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了恶多端的九黎族终于全面溃败,而且六扇门也成功得以保存,怎能不教人激动呢?
可是我刚跟着喊了两声嗓子,喉咙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如梗在咽,愣愣地张着嘴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金色的晨曦照耀下,我看见厉亦风的肩膀上扛着一个人。
虽然看不见那个人的面容,但是从衣着装束来看,很熟悉。
因为他是,乌鸦。
乌鸦无力地靠在厉亦风的肩膀上,厉亦风衣襟敞开,胸前沾满血迹。
我的心猛地一沉,仿佛有一根刺,一根无形的刺,一下子戳穿了我的心窝子,疼得我快要流下泪来,我的眼眶倏然红了。
古枚笛之前曾说过,一线天被攻陷,乌鸦他们没有回来,所以……
不!
这不是真的!
这绝对不可能是真的!
我猛地发一声喊,踉跄着冲向厉亦风。
山风吹动厉亦风的衣衫,猎猎作响。
厉亦风的长发飞扬起来,阳光之下,两行晶莹的泪水正顺着他的脸颊潺潺滚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究竟是什么,竟能让厉亦风这个刚强勇猛的汉子流下眼泪?
就算天塌下来都不会皱下眉头的厉亦风,此时此刻,他竟然在哭!
厉亦风在哭,眼圈红得吓人,他每走一步,都显得非常沉重。
一步,一步,终于走到六扇门大门口。
厉亦风停下脚步,将肩膀上的乌鸦平放在地上:“兄弟,我带你回家!
我怔怔地站在乌鸦面前,是的,我只是站在乌鸦面前,而不是站在乌鸦的尸身面前。虽然乌鸦不动也不说话,甚至连眼皮都没有睁开,但我仍然不愿意相信,厉亦风扛回来的,只是乌鸦冰冷的尸体。
最先认识六扇门的时候,我对乌鸦最有芥蒂,但是经过后来的生死与共,我和乌鸦建立了深厚的兄弟情义。尤其是乌鸦壮士断臂之后,我对乌鸦更加充满了敬重,觉得他是一条顶天立地的铮铮铁汉。
然而,这条铁汉竟然倒下了!呆夹序技。
我做梦都不曾想到,有一天,乌鸦竟然会倒下!
我觉得即使是我倒下了,乌鸦这样的汉子也不会倒下!
扑通!
我双膝发软,竟然硬生生在乌鸦面前跪了下来。
我的心就像拧干的布条,死死地扭成一股,压迫得我几乎不能呼吸。
我瞪大眼睛,颤巍巍伸出双手,想要触碰乌鸦,却又不敢触碰。
我怕,我怕他身体的冰冷之感。
我怕,我怕惊扰他的美梦。
泪水就像断线的珠子,扑簌簌地往下掉,瞬间模糊了我的双眼。
我的十指生生插入地下,整个身体疯狂地战栗着。
“兄弟,你没死对不对?你绝对没死!你只是睡着了!你太累了,所以困了,想睡觉了对不对?现在已经到家了,你快睁开眼睛看一看,看一看呀,到家了!兄弟,到家了!”我把头深深地埋在双手掌心,任由眼泪从指缝里喷薄而出。
我仰天长啸:“兄弟,你醒醒呀!你他妈的醒醒呀!你这个大懒虫!太阳都照屁股了,你他妈还在睡呢?别睡啦!兄弟,真的,别睡啦!”
山风吹过,扬起我的眼泪。
我真是害臊呀,光天化日之下,我一个大男人,竟然哭得像个泪人!
我深吸一口气,紧咬着嘴唇,指尖终于触碰到乌鸦的脸颊。
乌鸦的脸颊一片冰凉,已经没有一点余温。
虽然我不想去相信,但是残酷的事实摆在面前,乌鸦走了!那个经常带着微笑的乌鸦飞走了!这次飞的很远很远,再也回不来了!
我鼓起勇气,睁大眼睛仔细看着乌鸦,看着这个曾与我并肩的兄弟。
乌鸦浑身上下少说有近百条伤口,体内的鲜血都已经流干了,整个身体支离破碎,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裂。
一颗泪珠滑过我的唇角,滴落在乌鸦的脸上,摔得粉碎。
睡吧!
兄弟,如果你真的累了,那就闭上眼睛好好休息吧!
睡吧!
兄弟,当你睡着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来惊扰你的美梦!
睡吧!
兄弟,你沉睡的地方春暖花开,姹紫嫣红,还有蝴蝶翩翩起舞!
岁月可变。
世界可变。
但是请你记得,天涯的尽头,你我从不曾说出再见!
我抬头望着那轮火红的骄阳,嘴角扬起一丝微笑。
来世我们还会做兄弟的,对吗?
我双手抱起乌鸦冰冷的尸体,横抱在胸前,含着热泪,大声说道:“走吧兄弟,我们回家!”
然后,我大踏步走进六扇门大门。
第四百一十一章伊人去
刀戟声共丝竹沙哑
谁带你看城外厮杀
七重纱衣血溅了白纱
兵临城下六军不发
谁知再见已是生死无话
……
英雄崖上。
一片肃杀。
所有六扇门兄弟身穿素白长袍,面容肃然。
山风吹动长袍,长袍飘飞。猎猎声响。
七七长发如流云瀑布,同样是一袭白衣,盘膝坐在前面,面对翻涌的浩瀚云海,十指在古筝之上灵巧地游走,弹奏起一曲《倾尽天下》。
琴弦声声,满载着我们的哀思飞向九霄云外。
英雄崖上,又多了数座新坟,那一块块墓碑。就像一把把倒插的宝剑。直指苍穹。
墓碑上面,是一个个英雄的名字,乌鸦、刘喜林、罗海欢……
在幽幽琴声之中,一曲《倾尽天下》袅袅飘荡,飘向群山之巅。
晨曦染红了华山之巅,仿若给华山之巅披上了一件血色纱衣。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七七缓缓站起身来,当先单膝跪拜在地上。
所有兄弟都跟着跪拜下去,埋下脑袋,凝望着那一座座不朽的丰碑,沉默不语。
“兄弟们,好!”七七说。
“兄弟们,走好!”所有兄弟齐声说道,声震九天。
然后,七七对着那些墓碑恭敬地拜了三拜,我们也跟着七七拜了三拜。
陈启聪大手一挥,抛洒出漫天黄符,那些黄符在空中哗啦啦作响,就像飞舞的蝴蝶,随风萦绕着那些墓碑左右翻飞。一只只轻轻落在墓碑上面,继而又被山风吹向远方。
我没有哭泣,只是把眼泪吞进了肚里。
再见了。乌鸦!
再见了,兄弟!
呱——呱——呱——
天空中出现一个黑点,那是小莫。
小莫发出凄厉的悲鸣,仿佛快把人的心都给叫碎了。
小莫在空中盘旋三圈,每飞一圈就发出一声悲鸣。
三声悲鸣过后,小莫突然从半空中俯冲而下。
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中,小莫一头撞在乌鸦的墓碑上面,脑浆迸裂而亡。
吧嗒!
小莫的啼叫声戛然而止,它的尸身紧贴着乌鸦的墓碑滑落,掉在乌鸦的坟头上面。
墓碑上面流下一缕鲜血,缓缓流过“乌鸦之墓”四个大字,看上去更加血红夺目。
小莫这只勇敢的乌鸦,没想到最后竟然用如此决然的方式,跟随自己的主人而去。
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七七总捕头亲手在乌鸦的坟头旁边挖了一个坑,然后轻轻合上小莫的眼睛,将小莫的尸体放入坑中,小心翼翼地用黄土覆盖,让小莫永远都陪伴在它的主人身边。
不管你到哪里,我都会追随你而去。
因为在我的心里,你是我的整个世界和全部信仰——
小莫
七七站起身来,面对金光灿烂的太阳,振臂高呼:“六扇门,必将为了华夏大地的正义而永不停止地奋战下去!”
“奋战下去!奋战下去!奋战下去!”
所有兄弟跟着振臂高呼,心中满载着无限豪情。
从英雄崖归来,兄弟们各自回到厢房休息。
一觉醒来已是皓月当空,繁星点点。
肚子叽里咕噜的叫唤着,我感到饥肠辘辘,收拾妥当爬起来,想找古枚笛一块儿去吃晚饭。
谁知敲了半天房门也没人回应,古枚笛不在厢房里面。
我想了想,转身往望月台而去。
望月台是我和古枚笛常来的约会地点,就在六扇门后面,距离英雄崖不远。
站在望月台上,能够欣赏到绝美的星空,也能俯瞰英雄崖上的那一片碑林。
我和古枚笛常常来到这里,并肩看月亮,看星星,有时候她感觉到累了,还会把脑袋枕在我的肩膀上。夜风习习,拂动她的长发,一丝一离划过我的脸颊,我就感觉很宁静,很幸福。
来到望月台,果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
我心中一喜,三步并作两步跑了上去:“小笛,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古枚笛转过身来,冲我微微笑了笑,星光仿佛融在她的眼眸里,格外漂亮。
“我很早就醒了,睡不着,也不想吵醒你,所以一个人来这里吹吹风!”古枚笛双手撑着围栏,夜风撩起她的长发,月光华华,佳人如梦。
我走过去,第一次放开胆子,伸出双臂,从古枚笛的背后,贴着她的腰肢环抱过去,胸膛紧紧贴着古枚笛的后背,入手处一片温香软玉,缕缕发香钻入我的鼻子,我有种想要沉醉的感觉。
古枚笛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任由我将她拥在怀里。
我把脑袋埋入古枚笛的发丝之中,将她搂抱得更紧一些。
仿佛只有跟古枚笛在一起,我的心才会无比的宁静和恬淡。
我们就这样相拥了好一会儿,谁也没有说话,彼此静静地享受这种幸福。
咕噜!
我的肚子在这种浪漫的时候,不争气地叫唤了一声。呆他扔才。
并且一叫唤就收不住了,接连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搞得我面红耳赤,一点都不好意思。
古枚笛微笑着回头问我:“你饿了?”
“不饿!不饿!”为了能够多抱她一会儿,吃不吃饭又算得了什么呢!
“还说没饿呢,两三天都没吃东西了,不饿才怪,走吧!”古枚笛转过头来,轻轻蹭了一下我的鼻子,就像一只娇柔的猫咪。
我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股鼻血差点没有飞出来。
走下望月台的时候,古枚笛突然幽幽说道:“小孤,你说有一天,我们会不会分离呢?”
“傻瓜!”我冲着古枚笛微微一笑,握紧她光滑的小手,正色道:“你若不离,我便不弃!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生死交替,这个世界再没有任何事情能将我们分离!无论上天入地,我都会陪着你,一直一直的走下去!直到天涯荒芜,直到风霜染白发梢!”
古枚笛目光炯炯地看着我,眼眸里柔情似水,仿佛有泪光在闪烁。
吧唧!
古枚笛突然在我的脸上吻了一口,转身跑下望月台,她的声音遥遥传来:“小孤,记住,我爱你!”
我摸着被亲吻的脸颊,一颗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不已。
看着古枚笛飞奔而去的背影,我的双手卷成喇叭状,冲着她大声喊道:“小笛,我也爱你!”
我发誓,这绝对是迄今为止,我人生中度过最为美好的夜晚。
这一晚,我美滋滋地做了个梦,梦中和古枚笛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柔情缠绵,天为被,地为席,月光之下的古枚笛格外美艳动人,她一件件脱掉外衣,露出雪白的身躯……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被窝里一片潮湿,忍不住一阵脸红。
看来昨晚实在是太过激动了,古枚笛那主动的一吻竟然让我做春梦了。
起床洗了个澡,一想到古枚笛,就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她。
我吹了个自认为很帅的发型,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像要去约会的绅士。
吱呀!
我刚刚打开房门,乍然见到门口站着一条人影。
我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一步,定睛一看,门口竟然站着小果果。
“靠!你怎么跟幽魂似的,站在门口吓人呀!”我拍了拍胸口,赶紧理了理自己的发型:“哎,果果,你帮我看一看,我今天的造型怎么样?够不够帅气?”
小果果看了我一眼:“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什么信呀?”我这才发现小果果的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小果果说:“这是主人给你的!”
古枚笛就住在隔壁,她给我写信做什么?
我的小心肝轰隆隆地蹦跶起来,哇咔咔,难道是古枚笛给我写的情书吗?
“信里写的什么内容?”我接过信封。
小果果说:“我怎么知道,主人叮嘱我要亲手交给你!”
“嘿嘿!”我高兴地拆开信封:“是小笛写给我的情书吗?我拓跋孤从小到大都没收到过情书呢,小笛真是有心了!”
信封上面写着“小孤亲启”四个娟秀的小楷,古枚笛的字体还真是写得漂亮。
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屏息凝神,从信封里小心翼翼抽出一张信纸。
信的内容如下:
小孤:
见信如见人!
请原谅我的又一次不辞而别!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在成长。
很欣慰,我看见了你的成长,总有一天,你会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男人,勇敢,大义,肩负天下苍生。
而我,也在成长着。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冥冥中很多东西都已是命中注定,无论我们怎样努力改变,都无法改变既定的宿命。
九黎一出,生灵涂炭,我的心每日每夜都在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对于这场杀戮,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一个罪人,我需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赎罪。现在九老会名存实亡,九黎族形同一盘散沙,如果让九黎族人流散于世,华夏大地又将是一片腥风血雨。
我也是九黎族人,身体里也流淌着九黎人的血液。我不想看见自己的族人被杀害,也不希望自己的族人出来荼毒生灵。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国泰民安,我决定回去!我相信,在我的统领之下,九黎族绝不会再出世害人!
我知道,为了大义会牺牲很多东西,包括感情。
小孤,谢谢你!谢谢你曾那么的爱我!同时也谢谢你给了我这一段人生中最难忘的回忆!我会把这段回忆珍藏在心底,永远!永远!
如果有轮回,我希望来生和你都只是普通人,那样就能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小孤,保重,我爱你!——
古枚笛绝笔
第四百一十二章我们说好不分离!
不!
不——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
小笛,你出来呀!
你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可是,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呢?
我傻傻地愣在那里,就像一根没有灵魂,没有意识的木头桩子。
轰隆隆!
仿若一记惊雷在我的耳畔炸响,将我所有美好的愿望都击成粉碎。
我的心狠狠一颤,踉跄着向后退了一步,膝盖一软,险些摔倒。
“小孤哥哥!”小果果迎前一步。想要伸手来扶我。
我摆摆手。面色铁青,喉头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我……我没事……真的没事……”
然后我的眼泪唰唰唰就滚落下来,我特么又哭了!
我的心好疼,好疼,疼得我几乎快要不能呼吸。
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心脏碎裂的声音,如同玻璃落地,摔得支离破碎。
在短短两天时间里,我接连遭遇兄弟死去,爱人离开这样的双重打击,我他妈就是天下第一的倒霉蛋!
我从来就不曾想过,古枚笛竟然还会离开我。
我原本以为。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我和她一定能够生死相依的走下去,没有任何事情能将我们分开。
可是,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呢?
我的眼泪无声滑落,手臂也无力地垂下,手指松开,那张信纸飘然落在地上。
“小笛!小笛——”我突然就跟发了狂似的,一个箭步冲出厢房,旋风般往门外跑去。
“哎!小孤哥哥。你要去哪里?”小果果急急忙忙跟了出来。
“我要去找小笛!我要去找小笛!”我头也不回地往六扇门外面跑,脑子就像被火烧一样,一团乱糟糟的。巨疼欲裂。
六扇门口,一条人影傲然而立:“站住!”
我抬头一看,赫然是七七总捕头。
“小笛走了!我要去找小笛!小笛走了!”我的语言一片混乱,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七七微微颔首道。
“什么?你知道?”我猛地一怔,不敢置信地看着七七:“你怎么知道?”
七七背负着双手,淡然说道:“古枚笛昨夜来找过我,我和她谈了整整一夜!”
“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们都在骗我!”我生气地嘶吼起来。
“小笛本想托我来告诉你的,但是这种事情,我还是劝她自己告诉你为好!我知道你对小笛的感情,就怕你一时半会儿想不开,所以我一早就在这里恭候你了!”七七说。
“小笛为什么要离开?七七,你告诉我,小笛为什么要离开啊?”我的眼泪不争气地往外涌,怎么止都止不住。
上一次小笛的离去我都没有这样痛苦,因为不知道她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而且那时候直觉告诉我,我一定还能够跟她相遇。可是这一次,一点狗屁直觉都没有,心里空落落的,我想这次离别,我是真的再也见不到小笛了。
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我不知道如果我的世界没有小笛,我该怎样勇敢地活下去?
七七叹了口气:“这原本就是宿命,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现在九老会分崩离析,鹿族和鱼族联手策反,暂时控制了其他族人,但是群龙无首,他们需要一个有威望有实力的人来重新掌控局面,古枚笛自然是不二人选。如果现在的混乱局面不能控制,九黎族崩乱,世间又将生灵涂炭,所以古枚笛是为了大义,为了天下苍生而离开你!在她掌控下的九黎族,一定会恢复平静,不再出世害人。
古枚笛一介女流,尚且如此明白民族大义,难道你还想不透彻吗?古枚笛牺牲她和你的感情,来换取华夏大地的安宁和平!你不应该怪罪她,而是应该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爱错人,庆幸自己爱上如此伟大的一个女人!
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可是这也是你的宿命啊,人生在世,原本就要舍弃很多东西。就像我们六扇门人,为了国泰民安,不惜舍弃亲情、爱情、甚至是性命!小孤,希望你能好好想明白!
还有,你也不要试图寻找古枚笛,九黎总部也许不会继续存在于神农架,古枚笛会带着她的族民重新迁徙,隐没在这个国家的某个角落。只怕你踏遍华夏大地,也很难找到她的踪影!”
我神色颓然,木然站在原地,任由山风如同鞭子一样抽打在我的身上。
这一刻,我明白了,我真的明白了。
古枚笛爱护族民,同时也为了族民不再出世害人,所以毅然决然选择重新回归九黎族,执掌九黎族大旗,在她的管理下,九黎族必定不会再外出害人。她是牺牲自己,来换取整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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