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知道点世界名人-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马基雅维利抛弃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和教条式的推理方法,不再从《圣经》和上帝出发,而是从人性出发,以历史事实和个人经验为依据来研究社会政治问题。他把政治学当作一门实践学科,将政治和伦理区分开,把国家看作纯粹的权力组织。他暗示重要的问题不在于人们应该怎样表现,而在于实际上他们怎样表现;不在于谁应该掌握政权,而在于实际上人们怎样取得政权。今天讨论政治学说的方式比从前现实得多,这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由于马基维利亚的影响。他是名符其实的现代政治思想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恩格斯称赞马基雅维利为“巨人”,马克思推崇马基雅维利为近代政治学的先驱。
不列颠的百科全书培根
“知识就是力量”,“真理是时间的女儿,不是权威的女儿”。这是17世纪英国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科学家弗兰西斯·培根的两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他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中被尊称为哲学史和科学史上划时代的人物。马克思称他是“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培根于1561年1月22日出生于伦敦一个官宦世家。父亲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曾在剑桥大学攻读法律,他思想倾向进步,反对教皇干涉英国内部事物。母亲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才女,她娴熟地掌握希腊文和拉丁文,是加尔文教派的信徒。良好的家庭教育使培根成熟较早,各方面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才智。12岁时,培根被送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深造。
在剑桥大学学习3年后,培根作为英国驻法大使埃米阿斯·鲍莱爵士的随员来到了法国。在旅居巴黎两年半的时间里,他几乎走遍了整个法国,接触到不少的新鲜事物,汲取了许多新的思想,这对他的世界观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579年,培根的父亲突然病逝,培根的生活开始陷入贫困。这以后,他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四处奔波,却始终不得志。这一时期,培根在思想上更为成熟了,他决心要把脱离实际,脱离自然的一切知识加以改革,把经验观察、事实依据、实践效果引入认识论。这一伟大抱负是他的科学的“伟大复兴”的主要目标,是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志向。
1602年,伊丽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继位。由于培根曾力主苏格兰与英格兰的合并,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赞赏,培根因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1602年受封为爵士,1604年被任命为詹姆士的顾问,1607年被任命为副检察长,1613年被委任为首席检察官,1616年被任命为枢密院顾问,1617年提升为掌玺大臣,1618年晋升为英格兰的大陆官,授封为维鲁兰男爵,1621年又授封为奥尔本斯子爵。但培根的才能不在国务活动上,而存在于对科学真理的探求上。这一时期,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并出版了多部著作。
1621年,培根被国会指控贪污受贿,被高级法庭判处罚金4万磅,监禁于伦敦塔内,终生逐出宫廷,不得任议员和官职。虽然后来罚金和监禁皆被豁免,但培根却因此而身败名裂。从此培根不理政事,开始专心从事理论著述。
培根终年致力于著《学术的伟大复兴》,其中第二部分《新工具论》发表于1620年,这是一部在科学哲学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著作。
培根在科学史上是一位有争议的重要人物。但作为一个科学哲学家,培根在历史上所作出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他是以新唯物主义哲学指导科学发展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最早认识到科学的历史意义以及它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的人。
弗兰西斯·培根是个唯物主义的哲学家。在科学事业上他没有从事某一项具体的研究,用他自己的话讲,他要作一个科学上的哥伦布。他在1605年出版的《学术的进展》一书中,主要阐述了这种观点。在这一观点的主导下,培根从哲学原理出发,深入地研究和论述了科学的方法问题。首先他明确指出,科学的目标是用新发现和新发明来改善人类的生活。这是他的哲学的突出特点之一。为此他提出了著名的口号“知识就是力量”。
在巨著《学术的伟大复兴》中,培根阐述了他一系列的有关科学的认识论。其中第二部分《新工具论》,是这一著作的核心。
培根认为,当时的学术传统是贫乏的,原因在于学术与经验失去接触。他主张科学理论与科学技术应相辅相成。他曾列出一张他认为值得研究的130个课题和操作方法的表,请求詹姆斯一世颁布命令搜集这些知识。实际上他只得到很有限的一些资料。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关于科学的一系列看法和主张,如他提出热的本质是运动,因为有热的情况出现时总有运动存在。他还认为,产生可感觉到的热效应的原因是现象下面的物体微粒的运动,这种运动具有原子的特性等。
弗兰西斯·培根的哲学思想是唯物主义的。他反对经院哲学和唯心主义。他极力批判经院哲学,主张打破“偶像”,铲除各种偏见和幻想。他主张双重真理说,强调发展自然科学在人类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他认为自然是物质的,物质是多种多样的、能动的,人类掌握知识是为了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他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感觉是可靠的。
培根的科学方法是以实验定性和归纳为主的。其思想的进步一面,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在上升时期对发展科学的要求。但他的学说中也充满了神学的不彻底性,如认为有“理性灵魂”的存在等。他不同意在科学方法上使用数学和演绎法,他的这些观点对机械唯物论有很大影响。
弗兰西斯·培根是近代哲学史上首先提出经验论原则的哲学家。他重视感觉经验和归纳逻辑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开创了以经验为手段,研究感性自然的经验哲学的新时代,对近代科学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人类哲学史、科学史都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为此,罗素尊称培根为“给科学研究程序进行逻辑组织化的先驱”。
弗兰西斯·培根的著作长期吸引着历史学家们的兴趣。作为英国的大法官,他在1623年被发现有受贿行为之前,一直是詹姆士一世议会纲领的主要政治设计师。他因为其《论说文集》和历史剧而一直受到文学评论家的高度敬重,但他却主要致力于自然知识的革新。的确,他未完成的《伟大的复兴》在该世纪下半叶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以至于人们可以有把握地认为在当时刚出现的科学学会和科学院中进行的许多工作都受到了“培根”的启示。
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尔
笛卡尔,法国数学家、科学家和哲学家。他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奠基人之一。他的哲学与数学思想对历史的影响是深远的。人们在他的墓碑上刻下了这样一句话:“笛卡尔,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第一个为人类争取并保证理性权利的人。”
笛卡尔出生于法国,父亲是法国一个地方法院的评议员,相当于现在的律师和法官。1岁时母亲去世,给笛卡尔留下了一笔遗产,为日后他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经济保障。8岁时他进入一所耶稣会学校,在校学习8年,接受了传统的文化教育,读了古典文学、历史、神学、哲学、法学、医学、数学及其他自然科学。但他对所学的东西颇感失望,因为在他看来教科书中那些微妙的论证,其实不过是模棱两可甚至前后矛盾的理论,只能使他顿生怀疑而无从得到确凿的知识,惟一给他安慰的是数学。在结束学业时他暗下决心:不再死钻书本学问,而要向“世界这本大书”讨教,于是他决定避开战争,远离社交活动频繁的都市,寻找一处适于研究的环境。1628年,他从巴黎移居荷兰,开始了长达20年的潜心研究和写作生涯,先后发表了许多在数学和哲学上有重大影响的论著。在荷兰长达20年的时间里,他集中精力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在1634年写了《论世界》,书中总结了他在哲学、数学和许多自然科学问题上的看法。1641年出版了《行而上学的沉思》,1644年又出版了《哲学原理》等。他的著作在生前就遭到教会指责,死后又被梵蒂冈教皇列为禁书,但这并没有阻止他的思想的传播。
也许笛卡尔哲学的最大有趣之处来自他的方法。笛卡尔十分留心被普遍接受的大量错误的概念,决定要达到恢复真理的目的,就须得从零开始做起。因此他开始怀疑一切——老师教给他的一切,他的所有最崇高的信仰,所有的常识观念,甚至外部世界的存在,连同他自己的存在——总之是一切的一切。
这自然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怎样才能消除如此普遍的怀疑来获得一切事物的可靠知识呢?笛卡尔用形而上学观点进行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推论,证明出使自己满意的结果:由于他自己的存在(我思我在),上帝才存在,外部世界才存在,这就是笛卡尔学说的起点。
笛卡尔方法具有双重意义。第一,他把“什么是知识”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置于他的哲学体系的中心。早期的哲学家力图描写世界的本质,但是笛卡尔教导我们这样的问题若不和“我怎么能知道?”联系在一起,就得不出满意的回答。第二,笛卡尔认为,我们不应该从信仰开始而是从怀疑开始(这恰好与圣奥古斯丁及大多数中世纪神学家的看法相反,他们认为信仰第一)。这样笛卡尔确实得出了正统神学的结论。但是他的读者对他的倡导方法远比对他得出的结论还要更为重视(教会担心他的著作会起破坏性作用不是没有理由的)。
笛卡尔在他的哲学中强调精神和物质之间的区别,在这方面他提倡彻底的二元论。这个区别以前就有人提出过,但是笛卡尔的论著引起了对该问题的哲学讨论。他所提出的问题从那时以来就引起了哲学家的兴趣,但是尚未得到解决。
笛卡尔的物质宇宙观也很有影响。他认为整个世界——除了上帝和人的心灵之外——都是机械运动的,因此所育的自然事物都可以用机械原因来解释。他否认占星术、魔法以及其他迷信形式,同样否认了对事物所做的一切目的论的解释(也就是他寻找直接的机械原因,否定事物的发生是为了某种遥远的终极目的的认识)。由笛卡尔的观点可以看出,动物从本质上讲就是复杂的机械,人体也受通常的力学定律所支配。从那时起,这就成了现代生理学的基本观点之一。
笛卡尔提倡科学研究,认为把它应用于实践会有益于社会。他觉得科学家应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概念,应该努力用数学方程来描述世界。所有这些听起来倒很合乎现代要求,但是笛卡尔虽然自己也亲自做观察实验,但是却从未强调过实验在科学方法中的极其重要性。
笛卡尔不仅在哲学领域里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同时笛卡尔又是一个勇于探索的科学家,在物理学、生理学等领域都有值得称道的创见,特别是在数学上他创立了解析几何,从而打开了近代数学的大门,在科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笛卡尔的著作清楚地表明了他是上帝虔诚的信徒。他认为自己是一个良好的天主教徒,但是教会的权威不喜欢他的观点,他的著作被列入天主教的禁书之列。即使在信奉新教的荷兰(当时也许是欧洲最宽容的国家),笛卡尔也被指控为无神论者,他同教会的权威发生了矛盾,不胜烦恼。
1649年,笛卡尔接受了瑞典女王克里斯蒂的慷慨之邀,来到斯德哥尔摩做她的私人教师。笛卡尔喜欢温暖的卧室,总是习惯晚些起床。当得知女王让他清早5点钟去上课,他深感焦虑不安。笛卡尔担心早上5点钟那刺骨的寒风会要了他的命。果不出所料,他很快就患了肺炎,1650年2月,在他到达瑞典仅4个月后,便被病魔夺去了生命。
自由主义鼻祖约翰·洛克
约翰·洛克是培根、霍布斯之后,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的主要继承者。他的哲学、政治思想反映了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要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约翰·洛克1632年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父亲曾参加过克伦威尔的军队,这使洛克从小就受到了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影响。大学期间,他与波义耳、牛顿等科学家建立了交往关系,对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潜心攻读经验科学,广泛地阅读了培根、笛卡尔等人的著作。大学毕业后,他当过教师,不久又作了辉格党领袖艾希利勋爵的秘书、顾问和私人代表,深受其政治思想的影响。1683年,因逃避斯图亚特王朝的迫害,洛克随艾希利避居荷兰。1688年“光荣革命”后,返回英国并在新政府中担任职务。
这种不平常的经历和社会关系,对洛克的世界观和政治态度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也促使他成为新兴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家。他的法律思想是为立宪君主制和相应的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根据的。其主要著作有《论宽容异教的通信》、《政府论》上下篇和《人类理解论》等。
洛克集中研究了人类的知识起源和认识能力。他尖锐地批判了“天赋”观念,认为人的一切知识和观念都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得来的,并不是早就存在于人的头脑中。他提出了著名的“人心白纸说”,认为人心就像一张白纸,上面本没有什么,要通过各种学习和有了各种经历后,才形成知识和观念。洛克又把经验分成外部经验和内部经验两种。认为外部经验是客观物质世界对人的感官作用的结果,内部经验则是人的心灵本身的活动,比如意愿、爱憎等等。外部经验论反映了洛克哲学的唯物成份,内部经验论则体现了洛克哲学的唯心论色彩。
作为一个在历史上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思想家,洛克最重要的成果在政治思想方面,它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系主要体现在他的《政府论》一书中。在这本书中,它系统阐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在洛克看来,在法律产生之前,人类处在一种自由状态和平等状态之中。在这一状态中,虽然人具有处理他的人身或财产的无限自由,但是他并没有毁灭自身或他占有的任何生物的自由,也没有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的自由。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循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这就是理性,也就是自然法。自然法所规定的权利,就是所谓“自然权利”,包括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和财产权。自然法是人定法的基础,法律只有以自然法为根据时才是公正的,它们的规定和解释必须以自然法为根据。
在谁论证自然法的基础上,洛克便推出了他的社会契约论。由于自然状态缺少一种明文规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公正的裁判者,人们在自然状态中虽享有种种自然权利,但这种享有很不安全,随时都会遭到破坏。这一情况促使人们互相协议,自愿放弃为了保护自己和别人的自然权利而单独执行自然法的权利,而把这部分权利交给社会,由社会委托经立法机关或指定的专门人员按照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来行使。在订立“社会契约”的基础上,人们摆脱了尽管是自由却是充满着恐惧和危险的自然状态,进入了政治社会,成立了国家,设立了政府,产生了公共权力和法律。这就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力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
洛克以近代资产阶级法治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统治,反复强调君主和政府决没有实行专制统治的权力,而只能按照法律来进行统治,否则就违背了人们最初订立社会契约的目的。与法治原则相联系,洛克主张根据这样的准则来处理法律和自由的关系:一方面,自由要受法律的约束,人的自由和依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理性能教导他了解用以支配自己行动的法律,并使他知道他对自己的自由意志听从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它并不在受这法律约束的人们的一般福利范围之外作出规定。
同强调法治相联系,洛克还提出了权力划分原则。他认为国家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三种。这三种权力不是平行的,立法权高于其他两权,但立法权仍要受到限制和约束,即它对于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能是绝对的专断的,立法者的权力,在最大范围内,以社会的公共福利为限。最高权力不能侵犯财产权,立法机关不能把制定法律的权力转让给他人。立法、行政和对外这三种权力应由不同的机关分别掌握,否则就会产生许多弊病。洛克主张行政权由国王行使,但要根据议会的决定;立法权应由民选的座谈会来行使;对外权与行政权联合在一起,都要由武力作后盾,所以对外权也应由国王来行使。因此,洛克所说的权力分立实际上是“两权分立”,与后来的“三权分立”学说相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政府论》出版后,曾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其中所包含的政治法律思想不仅在当时的英国发挥过重大作用,直至19世纪末,英国的宪法还以里面的学说作为基础,而且给整个世界的资产阶级革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美国的杰弗逊在起草《独立宣言》时,就努力从《政府论》中寻找理论根据;法国大革命后曾遵循其中的分权原则制定了宪法。该书对于资产阶级法律思想体系的形成,起了更为显著的作用,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唯理论哲学家斯宾诺莎
1656年,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公会永久性地革除了斯宾诺莎的教籍,理由是他发布异端学说,公开地对《圣经》中记述的历史表示质疑。斯宾诺莎富庶的家庭随后也因此宣布剥夺了他的继承权,这时,斯宾诺莎只有24岁。
斯宾诺莎是17世纪欧洲著名的哲学家。他信奉按照自己的天性生活,从不顾别人的议论和想法,也从不把自古以来的真理放在心上!因此,许多哲学家就说,“谈论斯宾诺莎就像谈论一条死狗!”
斯宾诺莎是犹太人。不过那时的犹太人还没有受过犹太隔离区的侮辱。他们的祖先在西班牙半岛定居的时候,那里还是摩尔人居住的一个省。西班牙征服以后,引进了“西班牙属于西班牙人”的政策,最后使国家陷入崩溃,斯宾诺莎一家被迫离开了老家,他们走水路来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幢房子,辛勤工作,积攒钱财,很快就大名鼎鼎,成为移民中最受尊敬的家族中的一员。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莱文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恩德教小斯宾诺莎拉丁文,但他热情追求科学领域的最新发现,对乔达诺·布鲁诺崇拜得五体投地,因此毫无疑问教给了这孩子一些正统犹太家庭一般不应提及的事情。
小斯宾诺莎一反当时的习惯,没有和其他学生同住,而是住在家里。他的学识很深,颇使家人惊奇,亲戚们都自豪地叫他小先生,毫不吝啬地给他零用钱。他没把这钱浪费在烟草上,而是买了哲学书,并狂热地喜欢上了笛卡尔。这直接导致了前面所说的革除教籍事情的发生。
被革除教籍后,斯宾诺莎不得不离开故乡,到外地过着半隐居式的生活,靠磨镜片维持生计。这样的遭遇反而使他可以潜心思考哲学问题。1660至1675年,斯宾诺莎用近15年的时间完成了他的《伦理学》和《神学政治论》、《政治论》等代表性的著作,并和笛卡尔一样,于两年后因肺病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斯宾诺莎是第一个对《圣经》进行历史性批判的人物,从许多方面来看,他都称得上是笛卡尔的学生。年轻的斯宾诺莎仔细研究了笛卡尔的理论,结合自己的心得重新建立了自己的思想体系。
斯宾诺莎与笛卡尔的观点的最大区别就是对上帝的态度截然相反。对笛卡尔而言,上帝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而在斯宾诺莎那里,上帝被整个自然所取代。这就是斯宾诺莎著名的自然神论,又叫泛神论。
斯宾诺莎认为,实体不能由其它东西产生,存在必然是它自身。他继承笛卡尔的观念,认为实体有无限多的属性,人们只知道两种,即思维和广延。这两种属性构成了我们所知道的自然界的一切。任何事物都是由这两种属性构成,大自然才是创造一切的神,是真实的上帝,而圣经中所说的上帝是不存在的,是人们幻想和虚构的事物。他明确地说,上帝不是一切,一切均在上帝之中,大自然本身就是上帝,而实体就是神。所有独立的实体都是有生命的,每一个有形体的事物的观念就是它的灵魂。所有的精神活动,所有的物质活动都是自然的一部分,都是神的一部分。自然法则是所有事物的内在原因,也是支配世界的真正的上帝。
斯宾诺莎和笛卡尔一样,对数学方法在哲学方面的应用非常感兴趣,对演绎法有很深的造诣。他《伦理学》就像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一样,充满了许多的定义、公理、定理,当然这些非同寻常的写作方法未必会得到其它人的理解和赞同,因为没有多少人会对这些深奥的哲学命题来作数学式的解答,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斯宾诺莎几乎被湮没了,直到17世纪末,法国人贝勒在其名作《历史批判辞典》中对斯宾诺莎作出了较高评介之后,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到他的价值。
《伦理学》一书中的伦理学部分独树一帜,充分展示了斯宾诺莎哲学最有价值的部分。
他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自然本质决定了人的本性就是要自我保存。因此,追求个人利益乃是人的最高自然权利,是人性的普遍规律和惟一的道德基础。这是他的伦理学的出发点。由此出发,他认为,善与恶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自我的保存。人的自我保存的意图与身心联系时就产生情感,痛苦、快乐、欲望是人的三大情感。人的最大快乐是获得至善,而获得至善就意味着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获得完全的一致。他在《伦理学》结尾写道,“贤达者,只要他被认为是贤达者,其灵魂绝少扰动,他按照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认识自身,认识神,认识物,决不停止存在,而永远保持灵魂的真正的恬淡自足”。这样的思想同中国古代的道家思想如出一辙。
斯宾诺莎的哲学理论基本上从神学的桎梏之中摆脱出来了,使人们从自然的角度重新认识这个世界。
虽然斯宾诺莎的思想对于人们认识物质世界本身有莫大的益处,但是他的认识是表面的,他的辩证法是机械决定论的。尽管如此,斯宾诺莎仍然称得上是一位开拓性的人物,特别是后来的唯物论学者,包括谢林、费尔巴哈、马克思等人都从他的理论中获得过灵感。
启蒙运动的领袖伏尔泰
“启蒙”,就是开启智慧,通过教育和宣传,把人们从愚昧、落后、黑暗的封建社会中解放出来,使人们摆脱教会散布的迷信和偏见,从而为争取自由和平等去斗争。启蒙运动是发生在18世纪欧洲的一场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革命运动,它为资产阶级革命作了思想准备和舆论宣传。
启蒙运动的中心在法国。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则是伏尔泰。他的思想对18世纪的欧洲产生了巨大影响,所以,后来的人曾这样说:“18世纪是伏尔泰的世纪。”
伏尔泰在文学、史学、哲学、自然科学和政治等方面写了大量著作,有近百卷之多。法国启蒙运动的著名人物如狄德罗、卢梭、孔狄亚克、布封等人,无不是他的后辈,对他推崇备至,公认他是他们的导师。正如维克多·雨果所指出的,伏尔泰的名字所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整一个时代。
伏尔泰原名弗朗索瓦·阿鲁埃,为了避免封建专制势力的迫害,曾先后以100多个笔名发表反封建作品,“伏尔泰”只是人们最熟悉的一个笔名。
伏尔泰于1694年出生在巴黎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律师。伏尔泰少年时期就读于耶稣会创办的大路易学院,以后一段时期攻读法律,但不久就放弃了。作为一个巴黎年轻人,他很快便闻名遐迩:他才思敏捷,妙趣横生,嘻笑怒骂皆成诗文。但是在法国旧制度下,有这样的才华会很危险的。伏尔泰由于写了一些政治诗文,被投入巴士底监狱。1718年伏尔泰被释放不久,他的戏剧《俄狄浦斯》在巴黎上演,获得巨大成功。伏尔泰24岁就已闻名于世,在余生的60年间,他是法国文学的主要人物。
作为当时最机敏、最著名的演说家,伏尔泰被一些法国贵族人士认为缺少一个平民所应具有的谦逊。这导致了伏尔泰和一个贵族罗昂骑士之间的一场公开的论战,继而这个骑士唆使一帮恶棍突然殴打了伏尔泰,并把他投入巴士底监狱。在伏尔泰答应离开法国的条件下,他被释放了,去了英国。
伏尔泰在英国的生活是他一生中的一个主要转折点。他通读了洛克、培根、牛顿和莎士比亚这样一些著名英国人的著作,结识了当时英国主要思想家。莎士比亚以及英国科学和经验论都给伏尔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他印象最深的是英国的政治制度。
伏尔泰回到法国,写出了他的第一部主要哲学著作《哲学通信》。该书的发表标志着法国启蒙运动的真正开始。在《哲学通信》一书中,伏尔泰对英国的政治制度以及洛克和其他英国思想家做了一番大体上赞许的描述。该书的问世引起了法国当局的愤怒,伏尔泰又被迫离开了巴黎。
在随后15年的大部分时光里,伏尔泰是在法国东部的西雷度过的。在那里他成了一个侯爵聪慧文雅的妻子夏特莉女士的情夫。1750年,普鲁士王太子腓特烈为沽名钓誉,写信给伏尔泰表示对他的崇拜,伏尔泰应他邀请前往德国。伏尔泰在波茨坦腓特烈的王宫里度过了3年的时光。起初他与才华卓越、智慧超群的腓特烈交往甚密,但是两人最终发生了口角。1753年伏尔泰离开了德国。
作为哲学家,伏尔泰远不如其他同行具有创新精神。他在很大程度上是吸取了如约翰·洛克和弗朗西斯·培根等其他人的思想,加以重新叙述,使其大众化。就是通过伏尔泰的作品(比通过任何其他人的都多),民主政治、宗教自由和思想自由等观念才传遍了整个法国,以及欧洲许多其他地区。
伏尔泰是天主教会不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