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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笔肤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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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明乎此者,虽未合战,而胜之形已在于目中。不明乎此,而强以战,徒多杀兵耳。
[原注]“此”字,指上六事,皆制胜之术。故明则胜可先知,不明则败可立待。有阃外责者,其图之哉!
方术第十
[题解]方术,多方之巧法也。幻术,妖妄之邪行也。二者能之,斯可以佐吾之胜;知之,斯可以免士之灾。故于《战形》之后,而以《方术》为第十篇。欲将之究心于所用,亦能应夫卒也。
80.兵也者,以巧取胜者也。故通小术者,可以集大事;精小艺者,可以成大功。术不厌卑陋,艺不厌微贱,惟兵为然也。
[批评]“巧”字,一篇大意。
[原注]此言兵不可泥于常法,当变通诡道以愚惑之。故凡小术小艺,堪以佐胜者,军中亦所必资。此举其大意,下详列之。
81.彼刻木为鸟,束藁为人,树栅为城,结草为阵者,所以形敌而使疑也。
[批评]此后俱言方术。
[原注]此是伪设以愚敌人之目。
82.川流可引,山陵可通,丘阜可移,桥梁可易者,所以违害而邀利也。
[原注]此是变通以为吾军之利。
83.发机转车,激轮行舟,裂布悬幢,燃火飞枪者,所以利吾之用也。
[原注]此是功制以便吾之用。
84.连鸡纵火,封鸽代谍,驯猕劫营,驱兽突重者,所以因物之利也。
[原注]猕,猴也。此是因物以用吾之谋。
85.洒水冻涂,浮尘蔽淖,机桥陷马,阙地罗兵者,所以设阱害敌也。
[原注]此是设阱以为敌之害。
86.火焚舟楫,水灌都城,飞石撞垣,掷钩取物者,所以达兵之不及也。
[原注]此是借势以达兵之用。
87.联牛以导水,拜井以求泉,积冰以成垣,列桩以缓浪,所以济兵之穷也。
[原注]此是用权以济兵之穷。
88.火可以动机,水可以运轴,物可以变迁,人可以出没者,所以愚敌而使之不测也。
[原注]此是隐伏以误敌之心。
89.故兵可为妖,可为怪,可为神灵,可为鬼魅。
[原注]此又总言大意以起下。
90.是以狐鸟吉祥,鬼灾告异,神甲昼见,魔兵夜出,所以骇其耳目,乱其心志,使之奔走惶惑,而不能与我战也。
[原注]此是上节所言妖怪鬼魅,乃皆人之假作也。
91.甚至风可以祭而得,雨可以祷而求,云雾雷电可以术而致。千变万化无穷者,莫非所以佐吾之胜也。
[原注]此是上所云神灵之事,乃术之使然也。“千变万化”二句,恐前所列未尽,故复总言以该其余。
92.若夫幻妄之术,亦世之不能无者。敌或借之以为用,而我犹不可以不知。故谍之所告,心当预明。
[批评]此后俱言幻术。
[原注]此又举敌每用幻术惑我,不知之明,则必惊惧无措。故将亦宜悉谙于平日,然后仓卒应之无难也。
93.彼百步之外,数里之内,忽焉而有营屯之壮丽,兵马之浩,近听不闻镳甲之声,远听不闻钲鼓之震者,幻也。
[原注]此是有形无声之幻,俗云金遁似之。
94.壁垒之上,鸟爵不飞,甲兵之覆,众且骇窜,突然而有猛兽毒蛇,入我营阵,能狂奔踉跳,不能搏击吞噬者,幻也。
[原注]此是有形无伤之幻。
95.山陵川原,自有定位,忽焉高山峻岭,塞阻路岐;巨浪洪涛,望洋无际;林木森布,火焰四张,土人所不及知,乡导所不能辨者,幻也。
[原注]此是山水树火忽见之幻,俗云水土木火遁似之。
96.至驾芦为云,剪纸为马,抛石扬沙,驱雷走电,乘草龙以入阵,飞宝剑以击人者,幻也。
[原注]此奇而又奇之幻,可见之实用者,最当防之。
97.夫方术之术,实理也;幻妄之术,妖邪也。御方术者以机权,破幻妄者以刚正,则我有以胜敌,而敌无以胜我矣。
[批评]以机权、刚正为应破之具,至当之论!
[原注]此通结上所列而言。方术、幻术,在我能之,固可以佐胜;若敌以之愚我误我,则用机权以御方术,用刚正以破幻术,此不易之理也。机权者,谓随机而用权以应之;刚正者,谓出我之刚直正大以镇之,见其不能为害也。
物略第十一
[题解]物略者,凡飞潜动植,有形之物之大略也。上篇言方术幻术当知,此篇言天下之物,凡可资于军中之用者,亦所当知。庶明于心者利于行,有胜而无败也。故以《物略》为第十一。
98.天下之物理,有相生者,有相克者,有相感者,有相成者,有相制者,有相胜者;有言其性体者,有言其声气者,有言其形势者,有言其作用者。杂然并撰,分类别行,凡有利于兵之事者,不可胜穷也,姑举大略言之。
[批评]此篇所载虽云物略,实巨细精粗咸备。将能由此而推极之,则用无不利矣。
[原注]此总明万物无穷,惟举大略。撰,具也。类,相同也,行,等列也。
99.圆者易转,方者易置,欹者易仆,直者易植,窍者易浮,锐者易刺,牝者易变,牡者易入,刚者易折,柔者易曲。此皆物理之常,无足为异。
[原注]此先举理之常,人所能知者,后则言相生等类也。
100.金火相守则流。
[原注]金流者,火克之也。
101.火木相得则炎。
[原注]木能生火,故火得木,则必相成而炎烧也。
102.以金击石则火,以木钻木则燃。
[原注]击则势猛,故火生。钻则薰灼,故火燃。
103.又若火遇风则炽,遇水则灭。水遇寒则结,遇火则竭。
[原注]火炽因风者,相成也;灭因水者,相克也。水结因寒者,相成也;竭因火者,火多胜水之少也。
104.火虚则不燃,实则易烬。水流则不腐,止则易温。
[原注]火虚不燃,即穴不燎毛,吹不烧烛也。烬,焚尽之余也。水流则动,故不腐臭,止则停滞,故易于温暖。又传弱者不能行舟载物。
105.下火既炎,则上火益焰。下流既远,则上流自缓。
[原注]火性炎上,故下炎者上益盛,水性润下,故下流者上自缓。
106.此五行之本体然也。
[原注]结言上所论者,皆金木水火本体自然。
107.故以火焚石者,激之而后裂。以水灌城者,决之而后倾。
[原注]此言用水火者,虽能伤害,然必借势行之,方可成功。不激则石未崩裂,不决则城不倾颓也。
108.是以备水攻者,当防其上流。御火攻者,当断其上风。
[原注]防上流者,惧敌之决水也。断上风者,惧敌之乘风也。然防之,犹不若先居上流者之为得。断之,犹不若不近草莽之为安。不得已而一时遇敌,防之断之可也。
109.盖火可扑也,亦可煽也。水可壅也,亦可导也。此水火者所以济攻而非专攻,所以攻人而亦虑人之反攻也。
[原注]火可煽起,水可壅至,故能济吾之攻;亦可扑灭,可导流,则不当专恃以攻也。虑人之反攻者,盖风候无常,彼我之地势相似也。如刘元进攻王世充,因风纵火,俄而风回,反被烧死。智伯约韩、魏决水灌晋阳,既而赵杀守堤吏,反受灌以亡。故当虑也。
110.天下之物,犹有入火不焚者,入水则沉;入水不溺者,入火则化。欲制其用者,亦不可不利导之也。
[原注]此言物之利于水火不同,因势而用者,方得其利,故亦附于水火之末。
111.向月窥林者暗,背月窥林者明,此光影之相乘也。故备夜战者,以火烛敌,常使我隐而敌见也。
[原注]以火烛敌,即《虎韬·必出章》云:“设云火远候,必依草木、丘墓、险阻”意。盖我隐而伏,则敌莫测;敌形外见,我可击之也。
112.顺风而飞则翼张,逆风而行则肩竦,此顺逆之相反也。故惊尘突烟,借施之,虽百万之众可奔也。
[原注]此与上“御火攻当断上风”意互相发。盖惊尘突烟,人之所苦。顺风固可以迷敌,而我值逆风亦当知防也。
113.甓口藏声,室隙传响,此声闻之相通也。故谷口语如附耳,山头语如对面。而山谷之应声,亦可资之以助兵威也。
[原注]即山谷之应声,可助兵威,则军中之钲鼓当多设,亦可推矣。
114.螩见谶旱,鹊呼多晴,鸠暮鸣则雨,鸢朝戾则风;半体之鱼虽死,悬其波可以知海潮之信者,此气之相感也。
[原注]此言天之旱晴风雨,地之海潮消长,不但考于阴阳等书,可以预卜,物类亦有先知也。螩,庸,状如黄蛇,鱼翼,出入有光,见则大旱,出《山海经》。
115.磁石引针,汞汁熔锡,鼋脂得火则销铁,柏膏遇焰则烁石,桦木燃灯遇风不灭,樟脑髜火近衣不焚者,此性之自然也。
[原注]汞汁,即今之水银。樟脑,一云韶脑。
116.火晶向日则燃艾,煅石入井则起雷,火焚鸡羽而风飙生,铁入蛟潭而雷雨至。此形之相击,而理亦相通者也。
117.金杯注酒,遇鸩则焰生。银箸尝食,遇毒则色变。饮酒入瘴乡,则烟岚不染。列炬过深涧,则阴气不侵。此物相胜也。
[原注]鸩,毒鸟,食蛇,以羽画酒,饮之即死。瘴乡,如今之两广也。烟岚,山之毒气,饮酒则血行气盛,故不染。炬,火燎也。火属阳明,故阴湿之气不能侵及。
118.角烟弥山,可怖山兽。蘜烟覆水,可制水蛩。野葛之毒,解于蕹菜。鸩羽之毒,解于犀角。此物之相制也。
[原注]蘜,《尔雅》注云:即秋华菊也。蛩蛩,巨虚,兽名,一曰蝉蜕也。野葛,蔓草,根有毒;菜叶作汁,可制治之。鸩,解见上。犀,兽名,毛如豕,蹄有甲,头如马,有三角,鼻上食角短,头上额上角长,角上白缕直至端者,曰“通天犀”,食之可治鸩毒。
119.肉可晒之以作糗,谷可庾之以为粮,鱼可干之以备羹,乳可取之以供酪。在山有榛栗之实,在水有菱芡之米,皆可采之以济饥者。此物之有用也。
[原注]糗,干也。谷,五谷也。庾,在野小仓名。乳,诸畜之乳也。酪,夷虏之酒名,用畜乳为之者。
120.社狸之足,可制鞗革。牦牛之尾,可著旌竿。牛马之胞,可作浮具。狼、驼之粪,可备烽烟。此以无用为有用也。
[原注]社狸,野猫也。鞗革,其皮可饰辔也。狼、驼粪,烧烟不散,直上甚高,故边堠用之以传警息。
121.妖狐巨狸之迹,踵之可以渡河冰。野马黄羊之踪,循之可以得水道。以至驼足之所据,蚁垤之所筑者,可即之而知伏泉。此因物之灵以为用也。
[原注]狐狸性多疑,遇冰则贴耳听之,无声方过,故有其迹者,冰必坚厚而可渡。水道伏泉亦此类。大抵蠢动含灵,无非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122.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总括其利,不遗微小,则虽百万之众无所穷,千里之远无所困。
[原注]此通前而言。物之无穷如此,能察理用之,则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统众而远征。不知兵者,厌为微小而昧之,安足以济其用哉?
地纪第十二
[题解]地纪者,地之大要,犹云纲纪也。上篇言为将者当知物略,此篇言地利乃兵之助,尤不可不知。而知之能极其详,然后用之无不胜也。故曰《地纪》,特列于第十二。
123.凡地之大势有六:一曰要地,二曰营地,三曰战地,四曰守地,五曰伏地,六曰邀地。
[批评]此篇论地,模写详明,转移有法,读之再三,利害真在目中。且末“警”、“激”二字,极为见大。
[原注]地本无六者之名,自人视之,乃有此六等,故首揭之。详见于下。
124.要地者,山川之上游,水陆之都会,可以跨据控引者也。
[原注]此下释六地之义。要地,如孔明谓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益州沃野千里,天府之地。若跨有之,汉室可兴之类。
125.营地者,背高而面下,进阔而退平,利水草,可依傍者也。
[原注]如孔明伐魏,六出必于祁山,后驻师五丈原,与民杂耕渭滨之类。
126.战地者,平原广野之冲,草浅土坚之处,可驰骋突击者也。
[原注]如周德威劝庄宗退军邑,用骑兵大破梁将王景仁之类。
127.守地者,川流环抱之区,山坂峻险之塞,相为联络而不断者也。
[原注]如张良谓关中之地,披山带河,四塞为固,阻三面而自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之类。
128.伏地者,层山广谷之中,茂林蓊之所,可以藏匿诱引者也。
[原注]如孙膑谓马陵道狭,而旁多险阻,乃令万弩夹道而伏,射死庞涓之类。
129.邀地者,间道歧路之乡,关塞要津之扼,可阻绝而横击之者也。
[原注]如李左车谓井陉之道,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从间道绝之,则进不得斗,退不得还之类。
130.此六者,兵家之善地也。得之者胜,失之者败。得失之机,将当先知也,而地之利害不与焉。
[批评]总结上起下,极为有力。
[原注]此承上言,六地虽善,然必得之斯可胜,失之则无所借,宁能免于败乎?故将当先知其机也。利害不与,谓先止论地势,而或利或害,未之及也,观下文自见。
131.故山陵川泽者,地之所有也。广、隘、夷、险、易、阻者,地之自然之形也。趋、避、向、背者,人之用地之利也。凿山、穿陵、引川、涸泽者,变地之形以为之利也。
[原注]此言地有自然之利,人当变通因之。
132.故苟得其利,则虽彼强而我弱,彼众而我寡,轻重之势,若不可支,足以抗之而取捷也;彼佚而我劳,彼饱而我饥,虚实之势,若不可变,足以狃之而无损也;彼车而我骑,彼骑而我徒,侵轶之势,如山如风,足以当之而莫毒也。
[原注]此言得其地利,则为吾兵之助,故其效如此。
133.是以知兵之士,按舆图之纪,采乡导之言,察去取之实,以为临敌之用,则地之利害可尽知矣。
[原注]此承上言得地利,则我军虽不如敌,亦能胜而不败。故知兵之士,每究心于地,而利害自悉知也。
134.故建城邑者,择沃塞。襟江河者,占上流。处林麓者,求水泉。屯洲渚者,备樵采。近草楚者,防火攻。依谷口者,忌水激。居下者,警决灌。傍冈阜者,虞窃窥。战平易者,设险于其间。值迂隘者,陈兵于其外。
[原注]此言地之利害,将当预图预防。沃,膏腴也;塞,险固也;非沃塞,则众难以聚。襟江河,凭天堑也;非上流,则敌易于侵。林麓多无水,故先宜求之。洲渚每乏樵,故先宜备之。近草虽可以布疑,然风起则易焚。依谷虽可以拒众,然水发则易漂。下者,水之所聚,警戒之,庶免其灌。冈阜者,登之可望,虞度之,庶绝其窥。平易之地,利于战,不设险则何以御敌而自保?迂隘之途,利于守,不外陈则何以展布而张威?故为将者,于此等诸地,既当图其利,尤当防其害也。
135.然犹有一定者。山围水绕,不败之规也。居高视下,可胜之基也。绝涧峭峰,必危之方也。卑湿沮淖,丧生之域也。
[原注]此言地之利害有一定,而非人所为者。
136.盖彼利则我害,我利则彼害,利害相悬,固难与敌。然彼利而致之,则其险可夺。彼害而促之,则其众可歼。我利而守之,则彼不得逞。我害而反喝之,则彼亦疑而不敢逼也。
[原注]此又总言以足上意。夫利害本不相并,值其害者,固难与利者为敌,而转移默夺之机,实存乎人。致之者,因彼得地利而引去之也,彼去则为我所得。促之者,因彼在害地而迫促之也,受促则彼必危,若缓之,宁不生计乎?守之者,我守其利而不动也,不动则彼无由以逞志。反喝者,我在害地而反虚张声势以喝之,则彼疑其或援至或突出,而不敢逼近也;若不喝而示之危,宁不使敌来攻乎?故惟致之,斯利可夺;惟喝之,斯害可脱也。然亦为一时适然者言。究其极,必如赵充国之远斥候,卫青之用张骞,庶不陷于害地,而常得其利,胜敌何有哉!
137.夫得利者,不可怠其心;失利者,不可挫其气。不怠其心,警师是也;不挫其气,激众是也。警吾师,则敌不得以乘其隙;激吾众,则士知必死,而皆毕力以奋争矣。
[批评]能警能激,必胜而无败矣。将兵者最宜先务。
[原注]此结言地虽有利害,处之皆当有道。警师者,警戒军中,不可因得地利而怠忽于守,反为敌乘也,必如程不识夜击刁斗。激众者,激励军中,不可因失地利而惧害挫气,不能图出也,必如班超激怒从士。警与激,胜道无余蕴矣!
天经第十三
[题解]天经者,天之运行,犹云经纬也。上言地之利害,此言天之象数。见知地者亦当知天。惟知之,可假以取胜;不知则无变通,适重三军之疑畏也。故以为第十三。然列之于终者何也?盖天道无形,泥之者多败,欲人先修人事,如《本谋》、《家计》篇所言,而不可专恃之意也。不然,何以孟夫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法曰:“上不制于天”,又曰:“天官时日,明将不法”?
138.寒暑推迁者,运也。日月星辰者,象也。风云雨雪、阴雾雷电者,化也。孤虚旺相者,数也。
[批评]此篇先言天时不足凭,将当专修人事转移之,故假之以克敌,亦可诡之以自免。末则直言天命果有,惟当听之也。见大词正,足破群疑。
[原注]此先举其目,下详之。
139.推步、测候、风角、鸟占者,皆能稽考之,以为惑世诬民之术。故天文可以佐吾之用兵,而非可恃以为必胜也。
[原注]此言术家专稽天以验吉凶之应,而实无必应之理。用兵者借以激发人心可耳,安得恃之?恃之,则郭京之六甲矣。
140.夫运有通塞,象有盈亏,化有盛衰,数有休咎。或以为灾,或以为祥,或以利我,或以害敌,皆以达其用也。
[原注]运象化数不同,灾祥利害亦异,将当通达而用之,不可执于一也。
141.彼可以疲耗人之气者,寒暑也。可以挫奋人之志者,星辰也。可以劳毙人之力者,雨雪也。可以骇乱人之心者,雷电也。可以迷障人之目者,阴雾也。
[原注]此乃天之害处,将能僭之以破敌,亦未必无利。疲耗寒暑,如马援征武陵五溪蛮,由壶头,会暑甚,遂穿岸为室以避炎,而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耿恭守疏勒,回道遇大寒,军士冻死将尽之类。挫奋星辰,如李晟屯渭桥,谓五纬盈缩不常,惧复守岁,则我军不战自屈,故虽退舍而不贺;奋,如楚公子心倒彗柄而胜齐之类。疲毙雨雪,如郭元振因乌质勒强而愿和,乃即牙帐议事,会大雨雪,元振故立不动,乌质勒年老,数拜伏,不胜寒死之类。骇乱雷电,如刘守顺昌,募百人折竹为以为号,直犯金营,电烛则击,电止则匿,敌不能测,遂终夜自战,而积盈野之类。迷障阴雾,如苏定方从李靖袭突厥颉利,率彀马二百为前锋,乘雾而行,去贼一里许,雾霁见牙帐,遂驰杀数百人之类。
142.又如,雨可以资水攻,风可以助火势。月夜阴夜,大雾大雪,时日之孤虚,支干之旺相,皆可以乘人,而以防人之乘我也。此实将之当熟谙者。
[原注]此言遇此天时,虽可乘人,尤当防人之乘。雨资水攻,如关羽度秋月大霖,汉水必溢,遂乘船以攻于禁,而没其七军。风助火势,如黄盖知曹操连船可烧而走,乃遗书诈降,乘风发火,火烈风猛,大胜于赤壁。此亦于禁、曹操不能防所致也。故将当熟识之,余可例见。
143.凡将三军,不可使人心疑畏。将三军而重其疑畏,未有能济者也。
[原注]此与下节,又以处己之三军言。疑畏者,致败之端,将当先去之也。
144.故瞽惑于偶然之变,震惊于卒然之异者,惟当决之以理。可使吾民知其祥,而不可使知其灾;可使吾民见其利,而不可使见其害。夫不使知、不使见者,非能塞人之耳目也,诡之而已矣。
[原注]此言天虽有变异之见,不可疑畏,惟以理决之。若欲鼓舞人心,则但示之以祥利,而泯其灾害。盖非诡为形说,不能误人之耳目,使之无疑畏故也。
145.故祥而归之我,灾当归之敌;利而归之我,害当归之敌。任其运之通塞,象之盈亏,化之盛衰,数之休咎,而皆有变通之方。
[原注]此承上诡之言。既以祥利示三军,又以灾害加之敌,且任天之所显者,不泥一定,而皆能变通之。故诡吾军者,亦可以诡敌人,而己终无伤也。
146.故虽斗蚀彗孛,不能为吾妖。疾雷走电,不能为吾惧。凄风苦雨,不能为吾忧。寒暑雾雪之异常,甲子往亡之忌日,不能为吾阻。若此者,所以反其灾害而为祥利,定民之疑,顺事之机,以制吾之胜者也。
[原注]此承上惟能变通,故无灾害也。彗孛不能为妖,如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雷电不能为惧,如太公佐武王伐纣,雷雨暴至,毁折旗鼓,群公尽惧,大公强之乃行,卒破纣如林之师,而定周鼎。风雨不能为忧,如司马宣王讨公孙文懿,诸将因雨久,平地水深,欲移营解围,司马斩犯令者而止,卒擒文懿以定辽东。寒暑雾雪,甲子往亡,不能为阻,如孔明五月渡泸,七擒孟获;李愬雪夜入蔡,元济就擒;魏王攻慕容麟,太史崇以甲子为纣亡日不吉,曰:“纣以甲子亡,武王不以甲子兴乎?”果大破麟;宋武帝以往亡日起兵,军吏以为不可,帝曰:“我往彼亡。”果遂克燕。若此之类,皆能不以灾害动其心,而惟以祥利为主,民无疑而事机顺,故战则必胜。否则,几何而不惑于天时,以自丧其功哉?
147.虽然,此乃人谋也,亦有自然之天命焉。战于睢水而风大起,渡于滹沱而冰乍合,马涉混同而水及腹,兵驻江沙而潮不至。则又天命之不可违,而非人谋之所能为也。善兵者,尽吾人谋之可为,以听天命之不可违而已。至于成败利钝,有所不计也。
[批评]义论至此,微哉,微哉!
[原注]已前俱论天道,及吾人因天变通之方,此则言自然之天也。昔汉高被项羽败于睢水,围已三匝,若非大风之起,窈冥昼晦,安得遁去而王关中?光武被王郎追及滹沱,无船可济,若非河冰之合,王霸护渡,安能复振而兴汉业?金主伐辽,次混同江,无舟以渡,使人导前,乘赭白马经涉,诸军随之,水及马腹,既济而测,不得其底;若非水及马腹,则不得速过,安能灭辽耶?元伯颜伐宋,兵入临安,分驻钱塘江沙之上,杭人方幸之,潮汐三日不至,若应期至,则皆漂去,宋安至灭耶?此兴亡之大数,乃天意所在,诚非人谋所及也。知天达士,亦尽其可为而听之耳,成败利钝,何庸心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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