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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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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哥:“你还想这个?别想啦!明天有你好受的……那些女生肯定会鄙视你。”
这次,我笑得很自然。
我觉得,那些女生纵然暂时不理我(所谓的同一阵线),也未必会鄙视我。
第一,我并没有做得太出格。(心兰太机警,我还没来得及做……)
第二,或许我确实有点冲动,不过日后肯定会有人佩服我。如此一来,班上的男生要追求心兰,除非比我做得更出格,否则不会轻易出手,除非心兰自投罗网。
第三,请原谅我的龌龊心理。既然我不成功,当时竟也不愿意同班的男生得手,在我可以彻底忘记她之前。如果每天瞧着他们出双入对,我怕会控制不住自己。
我非但要把自己的路堵死,还要把大家的路堵塞,好拉一些人陪葬。
由此可见,在处理感情问题方面,我非但是个混蛋,还是个卑鄙无耻的家伙。
直至后来遇到苏樱,我才明白心兰当时跟我说的那些话,终于可以坦然面对。
此时,隔壁宿舍的白哥,叫我过去谈心。
他、雄爷和康哥都是我的同乡,怕我干傻事,因而想要分散我的注意力。
那一夜,我在他们宿舍看完动画《小兵的故事》才回去,心里舒服多了。
谢谢这些好朋友,在我最心烦的日子,帮助我度过难关。
看到动画中小兵和小蕾走在一起,我叹息一声,喃喃苦笑:“祝福他们……我江小鱼和铁心兰之间的故事,也该告一段落了。”
番薯很晚才回来,不知是在提醒我,还是喃喃自语:“她在校道上,哭得很伤心……”
我:“……哭出来,或许会好些。”
那一夜,我再次失眠。或许,我得再干一些事,补救一下。
第二天恰好是星期日,不用上课。
我早早的起来,飞快的码出一封长长的道歉信,并且在后面注明,我不会再继续纠缠她,并且祝愿她能得到幸福。
如果由我来送这封信,肯定会吃闭门羹的,华哥也不想冒这个险。
因此,我决定借助聪哥的力量。
一来他和那些女生比较投缘,二来昨晚他追了出去,清楚心兰的现状。
我将道歉信打印出来,立即找到聪哥,长谈了一阵,大意是:我要向心兰道歉,免得日后大家都尴尬。道歉信先让他过目,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可以修改。
聪哥看了一遍,爽快的答应了。
然后,我又问了一句:“昨天晚上,心兰没事吧?我听番薯说,她哭得很厉害……”
聪哥笑笑:“女生都这样,哭完就没事了……你不要太宝贝她们……”
我心里一动:或许,情况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
这天晚上,我第一次睡得很安稳。久违的睡眠,终于回来了。
第二天,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教室。
心兰已经来了,表现得很平静,似乎还有笑容。
我不安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没事就好。
果然,那一段时间,不少女生都避开我。但在一个星期之后,她们反而主动的跟我打招呼,竟比过去热情许多。
我抛开心中的包袱,将那根刺拔了出来,因而和她们也相处得比较融洽。
在上大学以前,我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女生,以为那样我可以不被感情所困,安心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其实,那时我经常会想起某些漂亮的女生,在梦里要多龌龊有多龌龊,尽管并不认识。
经过那件事之后,我敞开胸怀,安心和那些女生交往,反而不会胡思乱想,得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感情问题,没有到处放电(逮住谁就电谁),竟过得很开心。
从那以后,我没再因为感情问题而失眠,尽管偶尔会心烦。
就算是曾经对我怒目而视(如果目光可以杀死人,我已经死掉至少一百次)的张菁,也对我客客气气的,没再‘横眉冷对江小鱼,俯首就要捡石头’。
往后的日子,过得很平淡。尽管没怎么和心兰打招呼,但偶尔对视时,也会笑上一笑。
还好,我以退为进的策略,总算没枉费。
大一结束,挂了概率论和线性代数,暑假后期要回来补考。
只不过,我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好歹也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暑假刚到,五叔江飞买了一部手机给我:“现在你年纪也不小了,看到有合适的女孩,尽管去追吧。有部手机在身边,会方便很多。”
我笑笑,心想:好像也没什么用……对了,我不是有心兰的电话么!
马上发了一条信息给她,向她打声招呼。只要她肯慢慢的接受我,以后还是有机会!
她只回复了五个字:“你好自为之!”
以后再发信息过去,便没有任何回复了。(好像我也没再发吧?不记得了……)
如果苏樱没有出现,或许我会继续追求铁心兰,或者在江湖大学找一个女朋友,度过剩下的大学生涯。顺利的话,现在已经生娃了。
可是,没过几天,我便认识了苏樱,使得我日后的生活发生重大的变化。
而将她介绍给我认识的,是我的好兄弟胡不愁。
在介绍苏樱之前,先介绍一下这位胡不愁。他在我的生命之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认识胡不愁,是在初一。
那时刚上学,突然有个人喊我的名字:“江小鱼!”
我觉得挺奇怪,循声望去,是一位我不认识的少年,笑得很亲切。
我走过去,微笑:“你好……你是谁?我好像不认识你……”
他得意的笑笑:“现在不就认识啦!你的名字挺奇特,所以我忍不住叫了一声。我叫胡不愁,胡思乱想的胡,不三不四的不,永不发愁的愁。”
我和他握了握手:“很高兴认识你。”心想:这人挺有意思的,就是有点莫名其妙。
夜里睡觉,突然有个人推了推我。——有贼?!!
我猛然打个激灵,拿着电筒一照,原来是胡不愁。
我很疑惑:“有事么?”(这家伙怎么看也不像小偷呀!)
胡不愁讪笑:“你果然有电筒。能借我用一下么?我要去小便。”
我们的学校在半山上,比较新,要去公共场所方便,还比较远。而且,据说这座山以前是用来行刑的地方,鬼故事特别多。
刚好我也有点尿意,便打着电筒,陪着他一起去。
后来,我们一直走得比较近,也比较投缘,感情还不错。
高中之后,我们又在同一个学校,感情更加好了。
不过,确定兄弟关系的,还是因为后来的一件事。
高二寒假,胡不愁决定把东西放我家里。那时我已经搬到城里,他还在农村。
他骑着我的自行车,载着我,我则抱着他和我的行李。由于东西太多,我根本看不见前面的路。他想抄近路,以致我的脚把人家停在路边的摩托给碰倒了。
我俩还没反应过来,对面的店里突然蹦出一个大汉,迅速将摩托扶起来,问我俩要两千块。
事后我们才搞明白,这根本是一个圈套。
哪里只是轻轻碰一下,摩托就会倒下来?而且,当时他根本不应该动摩托,而是维持现场。
油箱上的那条凹陷的碰痕,分明是旧的!
这家伙不跟我们谈,要我俩留下一个,另外一个去找大人拿钱。
胡不愁:“你留下吧,我有个表姐在附近,可以找她帮忙。”
我点点头,先把行李和自行车放回家里(快到我家门口了,我老爸江枫白天在建筑工地管理),便跟随那个家伙来到他的眼镜店。
那个家伙是个小老板,让我打电话给我老爸,然后就出去招呼客人了,让他的小舅子跟我谈。
那个小舅子挺年轻,看起来蛮和蔼的,眼神却透着凶狠,居然是个混黑道的!
那个小舅子笑笑:“放心,只要你肯交钱,不会有事的。”
我心里一个咯噔:这回完了……遇上贼喽!
那时两千块可不是小数目,如果胡不愁不肯分摊,我还是挺吃力的。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胡不愁还没回来。
那个小舅子逗我:“他可能不回来啦!”
我淡笑:“不可能!他是我的好朋友……”心里却有点忐忑。
那个小舅子大概挺无聊,又问我是哪里人。
我:“我来自恶人谷,目前在城里住,过年才回去。”
他微微一愣:“恶人谷里有个叫江飞的,你认识么?”
我:“当然认识。他是我的叔叔。”
他:“叔叔……是亲的么?”
我:“当然是亲的。我叫江小鱼,我爸叫江枫,江飞是我的五叔。”
他有点慌了,急忙给我倒茶,赔着笑脸:“不好意思,原来是自家人。我也认识你叔叔呀,以前还跟他闯荡过江湖呢!”
我暗吁一口气。我叔叔江飞在做建筑之前,也混过黑道,认识很多人,因为他很讲义气。后来结了婚,他觉得这样下去只会拖累妻儿,因而改行做建筑,认识更多人。
没过多久,我老爸赶到,胡不愁也带着他的表姐夫来了。
胡不愁的表姐夫在车站工作,和那个小舅子居然也认识。
因此,赔了一点点钱,意思一下,便散了。
多年以后,我把当时的心情告诉胡不愁,很认真的:“如果当时你不回来,我就不认你这个朋友了。不过呢,你回来了,我们从此是兄弟。”
胡不愁笑得很开心:“怎么可能不回来呢!当时我好不容易才找到我的表姐夫……”
我和胡不愁之间的兄弟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
我能够认识苏樱,也是他介绍的。只不过,起初是他对苏樱有意思。
我发誓,我没有撬兄弟的墙脚。
我和苏樱只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尽管联系得不多。
2008年1月她嫁了,新郎是她青梅竹马的好友,生的女儿也挺可爱。
我和苏樱虽然见面不多(学校相隔很远,她还比我早毕业一年。她大专,我本科),她却让我从铁心兰的阴影中走出,慢慢学着去爱,学着接受别人的爱。
原来,学会接受别人,对于我来说,竟然那么困难。当年我还差点怀疑自己有恐女症……
先为大家送上这首梁静茹的《勇气》:“……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
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放在我手心里,你的真心。
如果我的坚强任性,会不小心伤害了你,你能不能温柔提醒我?
虽然心太急,更害怕错过你……”
第十二章 浪花一朵朵
认识苏樱,是在一个中午,天气有点闷热,我和老妈花月奴都在睡午觉。
朦胧之中,突然接到胡不愁的电话:“小鱼儿,我带个朋友上你那里坐坐,记得招呼一下。”
我有点不耐烦:“什么朋友呀?”(好不容易才睡着呢!)
胡不愁:“是个美女……”
“美……美女?!!”我登时清醒了,“好呀,我马上泡茶!”
胡不愁:“嘻嘻,就知道你好这口。我们很快就到。”
一个鲤鱼打挺,我挺不起来。只得一个懒驴打滚,翻到床下,迅速跑到厅里煲水。
约莫过去半个小时,胡不愁领着一个女孩进来,让我眼前一亮。
她比我还高出几厘米,超过一米七二,让我有点自惭形秽。只不过,她亲切的笑容,大方得体的言行举止,让我们很快熟识了。
闲聊一阵,我打探到她的一些信息。
她叫苏樱,在广州的一家大专学校,外贸专业。由于她的身体曾经很差,因而没上过高中,只学习过绘画,自学几个星期的文化课,居然考上大学了。
这让我很惊讶,也很惭愧。我辛苦这么多年,还重考了一次,高考成绩也没比她好多少。
难怪她的眼角眉梢,言行举止,都透着一股灵气。
片刻之后,我老妈醒了,干脆一起打牌。
我和老妈一伙,胡不愁和苏樱联手。我以为自己的牌技已经够烂了,没想到苏樱的比我还烂,因而双方都有输有赢,僵持不下。
将近傍晚,苏樱便告辞了,胡不愁送她。
我想:如果认识这样一个朋友,应该很不错。但胡不愁分明是想追求她,我还是别搀和进去,免得以后做不成兄弟。
夜里,胡不愁来我家睡,很兴奋的谈起苏樱。
听着听着,我无端蹦出一句:“你真的确定,她对你有意思?你的女朋友呢?”
我和胡不愁经常保持联系,因而知道他的近况。
这家伙长得挺帅,脸皮又厚,油嘴滑舌,从小就很有女人缘,换女朋友就跟换衣服一样。奇怪的是,那些女生一直对他很好,直到结了婚。
胡不愁:“早甩了!她太唠叨,又爱吃醋,我受不了。这个苏樱真的很不错,我一定要追到她。对了,过几天有些高中同学想去海滩玩,你也一起去吧。”
我心里一动,笑笑:“谁去?”
胡不愁:“好几个男生,都是我们班的。我已经约了苏樱。这是一个好机会。”
我:“……那我也去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再次看到苏樱。和她闲聊,我觉得很开心。
三天之后,我、谋哥和辉哥,在车站集合。
等了大半个小时,胡不愁才和苏樱坐着摩托过来。
辉哥挺不耐烦:“女人可真麻烦!”
谋哥瞧见苏樱,小声笑着:“姓胡的这次吃得可真肥腻。”
苏樱的身体不太好,因而显得有点浮肿。幸好她够高,样子很甜,才不觉得难看。这都是童年遗留下来的毛病,后来我才知道。
我却感到很高兴,马上跟苏樱打招呼。她冲我一笑,笑得很甜。
女人如果多笑笑,就算长得并不出色,也是挺吸引人的。
如果本身还挺优秀,那就更吸引人了。
坐车来到海边,大家都很高兴。
谋哥和辉哥立即去踏浪,又唱又跳,还互相泼水,玩得很高兴。
我看了苏樱一眼。她和胡不愁慢慢在海边走着,聊得挺开心。
我不敢去打搅他俩,立即冲向谋哥和辉哥,一起打闹。
尽管我觉得,和苏樱说话很开心,很自在,可以很放松,但如果我现在跑过去,弄不好日后胡不愁会把我狂揍一顿,怪我不识趣。
晚上,大家没回去,在海边烧烤,聊天。
住在海边的一些同学,有男有女,也加入我们的行列。
胡不愁是个很能玩的家伙,跟大伙打声招呼,立即跑到海里游泳。
谋哥和辉哥也冲下去。我瞧见苏樱还在海边,便没跟下去,和她天南海北的闲聊。
说着说着,居然把我之前追求铁心兰的糗事也说出来,自然而然。
或许因为我俩都是天秤座吧,居然有很多共同的语言。
我将心里的郁闷统统发泄出来,觉得舒服多了。
这些心事,我没跟父母讲过,也没跟好友谈过。
但是,我竟然跟苏樱说了。我觉得她可以信任,而且不会不耐烦。
苏樱静静的听着,只是微笑,偶尔会说上一句。
胡不愁游泳回来,见我俩聊得正欢,微微一愣,也听了一会,挺不耐烦的:“你说这些干嘛,苏樱不爱听的……”
他的神经有点大条,而我在感情方面却比较敏感。因此,即使胡不愁是我的兄弟,我极少跟他说起这些琐碎事。
只要不涉及男女之情,做任何事我都不会乱了阵脚;但如果动了情,那就麻烦了。幸好,经过这几年的磨练,我已经进步许多,不会轻易感情用事。
当时苏樱笑笑:“说吧,我听着呢。只有将那些不开心的东西倒出来,你才可以重新开始。”
胡不愁嘀咕几句,又跑去冲浪了。晚上,在海边的野鸳鸯特别多。
不知不觉,竟然快天亮了。当时天气比较热,我也跑到海里游泳。
一夜长谈,心中的阴霾尽扫一空,浸泡在冰凉的海水里,很舒服。
我和苏樱互相留了手机号码,方便日后联系。
我觉得,苏樱虽然对胡不愁有好感,但并不是爱情,只是比较合得来。
胡不愁是水瓶座,很够哥们,也很吸引女生,却容易让人觉得他花心。
当时,已经有很多男人追求苏樱,而且有些还很优秀,又是富家子弟。
以前苏樱曾经在广州学过绘画,还做过模特,因而认识很多公子哥儿。
她的经历,比我和胡不愁都要丰富很多,眼界也开阔很多。如果她是个男生,身体又比较好的话,肯定是个娱乐圈的风云人物。
我不敢奢望太多,只是偶尔和她发一下信息,谈一下彼此的糗事,感觉挺开心的。
某天,我心血来潮:“我想写一部小说,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第一个读者?”(后来我经常用这一招,竟然也吸引不少美眉……变质喽!!)
苏樱:“好呀!什么题材?我一定支持你!”
原本我只是说说而已,既然她这么说了,我总不能反悔吧。
因此,我再次拿起钢笔,在稿纸上涂鸦。那时还不能直接用键盘写作,写得很慢。
但是,苏樱一直支持着我,并时不时发来一些鼓励的言语。
当我全身心沉浸在写作中,不带任何功利的色彩,只想兑现我的诺言,竟是那样充实。
海滩之旅后,我和苏樱没见过面,也没打过电话,仅仅是以信息交流。但是,我仿佛感到她就在我的身边,鼓励着我,让我不敢放弃。
即将开学,我要返回学校补考了。其实苏樱就住在我家附近,我却一直没约过她。
不知为什么,我有点害怕见到她,我怕自己会再次沦陷。一是胡不愁似乎还在追求苏樱,二是我觉得自己和她不可能发展的。
第一,大二之后她要去湖北读书(分校在广州),而我在广东,相隔更远了。
第二,胡不愁是我的兄弟,我如果追求苏樱,似乎有点对不起他。而且我觉得,我和苏樱这种纯纯的感情很好,就像兄弟一样,互相支持,互相鼓励,我不想破坏它。
第三,虽然我已经从铁心兰的阴影中走出来,但我对她始终还是有感觉的。让我现在就去追求苏樱,我真的做不到。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苏樱身边的优秀男人太多,让我自惭形秽。
不知道为什么,在许多方面,我都很有自信,即使跌得很重,也能很快的爬起来。
惟独面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却老觉得没有能力照顾她,无法让她幸福。
这种感觉,让我感到很糟糕。
或许,是从小和女生接触得太少的缘故吧。
其实,在上小学以前,我和同村的女孩玩得很疯,很多玩意都试过,例如:跳绳子、跳飞机、捉迷藏、丢沙包、过家家……
直到后来当上班长,学校又管得很严,我总不能带头早恋吧,因而和女生划清界线,为后来埋下祸根。在初中和高中,我在许多女生的心目中,都是那种冷酷得很臭屁的人。
如今想想,那只是我将自己囚禁在笼子中,既不让人亲近,更不让人走进。
小时候,家人老是提醒我,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要早恋。学校的老师做得更出格,如果发现男女之间有一丁点的好感,立即口头警告,甚至公开批评,或者告诉家长。
通情达理的家长还好一点,要是遇到那种信奉‘棍棒出孝子’的人,肯定将自己的孩子一顿好揍。如此一来,男女之间的正常交往,也因而夭折了。
从小学到大学毕业,遇到不少好老师,但只有一位女老师,最值得我敬爱,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她姓谭,语文老师,是我四年级时的班主任。
她并不反对男女交往,同时引导大家要将目光放长远,尊重大家的意愿。
四年级的时候,男生和女生都相处得很融洽,也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一年。
那时四年级要上自习,某天晚上电闪雷鸣,下着大暴雨。
谭老师让我们别回家,都留在教室里睡觉,她陪着大家。
那个晚上,我感到特别温馨,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又有一次,我从一本漫画书上临摹一副跳棋,和同班的好友在课间玩耍,结果被她发现了。
但她并没有收掉,只是让我俩别在课堂上玩。
她常常以朋友的身份和我们相处,而不是板着一张脸。这让我们感到很贴心。
还有一件事,让我在往后的日子里,偶尔想起,总会感到很温暖,重拾信心。
四年级的第二学期,谭老师还是让我当班长。有个同学很不服气,说她偏心。
谭老师挺气愤,因而搞了一次班长竞选,结果只有几个同学没投票给我。
直到我升上五年级、六年级、初中,谭老师还会找到那些班主任,让他们好好照顾我。
她对我的关爱,对我的信任,同时培养我在文学方面的兴趣,因而使我一直不敢放弃。
刚考上城里的一级高中,我立即回去看望谭老师。
她很高兴,谢谢我还记得她。其实,应该我感谢她,一直没忘记我这个不成材的学生。
我希望,在我获得成功时,能与她分享,让她知道我没辜负她的期望。
我一直没去看她,并不是已忘记她,而是不想让她看见我落魄的样子。
后来,谭老师因为成绩突出,屡次调换学校,至今没联系上,很遗憾。
每次看《五亿探长雷洛传》,看到雷洛对那个老探长说“或许,你这辈子最得意的,就是磨出我这把利剑”,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起谭老师。
在你的生命之中,总有一些人让你感动。一个好的女人,就像一个好的老师,将你的潜力和信心激发出来,让你有勇气在跌倒后立即爬起,继续前进。
虽然苏樱最终没有成为我的女人,但她给过我的那些鼓励,那段超越爱情的深情厚谊,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这首任贤齐的《浪花一朵朵》,送给大家:“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地爬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
你不要害怕,你不会寂寞,我会一直陪在你的左右,让你乐悠悠。
日子一天一天过,我们会慢慢长大,我不管你懂不懂我在唱什么……喔喔……
我知道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因为我觉得我真的很不错……喔喔……
时光匆匆匆匆溜走,也也也不回头,美女变成老太婆……哎哟……
那么那个时候,我我我我也也已经是个糟老头……啦啦……数着浪花一朵朵……”
第十三章 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大二开学没多久,公布补考结果。
情况一如我所料,果然……挂了。
因此,要重修概率论和线性代数,因为这是必修课程。
真是头疼呀!这两门课程对于我来说已经非常难,偏偏接下来还要修中级会计学和统计学!这不是要我的命么!
我的大二,恐怕会过得很艰苦。概率论三个学分,线性代数两个学分。必修课程如果超过六个学分要重修(又好像是九个,我不记得了),就拿不到学士学位。
我的大二,无论如何也要摆平这些可恶的数学!听说大三还要修运筹学呢!
泡妞是不敢了,不时和远在湖北的苏樱联系一下,让她给点鼓励就成。
平时上课看到铁心兰,我的心情似乎也很平静。看到她和别的男生走在一起(尤其是不认识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关系),似乎也可以坦然面对了,就好像看不见一般。
我把头缩起来,或者把头埋进沙子里,同时奉行乌龟策略和鸵鸟策略。
从那以后,坐在我身边的女生,有些认识,有些不认识,也越来越多。
隔壁宿舍的文哥在武术协会,要排练一系列跆拳道的基本套路和劈板动作,便把我拉了进去。(大概是因为我长得太帅吧,那样可以吸引更多美眉加入。)
只要有了美眉加入,还怕没有狼群么?
因此,大二我主攻三个方面:
第一,一定要通过概率论和线性代数,这个难度非常大。
第二,完成一部小说,兑现我对苏樱的承诺。
第三,积极参加跆拳道训练,吸引更多美眉,把江湖大学的跆拳道训练班打出名堂。
要完成第一条,惟有多点去图书馆的自习室,多点和我头疼的数学打交道。
在宿舍是肯定不行的,舍友要么是聊电话,要么是看影碟(还是哼哼嘿咻的那种),要么是对抽《拳王系列》,或者是以局域网来玩《魔兽争霸之冰封王座》。
我们宿舍的华哥搞来一台电脑,装上《拳王》98至2002系列。如果没有课程,马上吆喝隔壁的同学过来对抽。输的换人,赢的继续。输得太多的,要去买夜宵回来请客。
赢的继续嚣张,得意洋洋的吃着别人的夜宵;输的继续努力,誓要把夜宵钱赢回来。
其中瘾头挺大的,是华哥、雄爷、康哥、汉哥、聪哥、嘉哥、勤哥、彬哥……
汉哥最拽,老是说要秒杀谁谁,偏偏技术非常好,经常出必杀,把大伙恨得痒痒的。
那段时间,我们宿舍总是充满笑声,大伙儿很晚才各就各位(床位)。
番薯依然在外面游荡,很晚才回来。大概是之前被我吓怕了,又或者在窥视美眉吧!
大一我们在北区居住,除了星期六晚上,每晚都是十一点准时停电,偶尔还有学生会的人来查房。不过那些人被我们黑过几次,又查不出是谁(团结力量大),就不敢再来了。
大二之后,我们搬到南区,和女生隔开,免得每晚都听到有人砸酒瓶,有人学狼叫。后来,晚上不再停电,而我们的生活也更加糜烂。
直到大三,我开始直接用键盘写作,需要一个比较安静的环境,华哥他们才把战斗的阵地转移到隔壁宿舍。非常感谢他们的体谅,毕竟宿舍不是我一个人的。
要完成第二个目标,还是得经常泡图书馆。
由于从小就很喜欢看故事、童话、武侠小说,因而我比较擅长的(相对而言),也是编故事。因此,在大学看得最多的,还是《白话聊斋》、《白话情史》、《白话史记》、《白话子不语》、《白话太平广记》、《阅微草堂笔记》之类的书。
如果不是数学课,导师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那种,我通常都会坐在后排,让华哥和成哥给我掩护,然后开始在稿纸上涂鸦。
或者是为了节省资源吧,很多课程都是几个班一起上,阶梯教室很大。等那些导师走过来时,我们已经纷纷伪装好,给他们一个亲切的笑容。
能够专心听课的,通常都是那些早早就坐在前排的女生。就算来得很早,也马上跑到后排的家伙,不是要看小说,就是要听mp3和玩手机,或者准备找周公,甚至打情骂俏。
我坐得很后,特专心的样子(涂鸦或看书),极少接触导师的眼睛,居然很少被他们揪出来,日子过得挺滋润。而我涂鸦的草稿,也在不断完善。
如果碰上那种喜欢随机点名的导师,得小心点。
不管你身在何方,某天他们一样会叫你的名字,让你回答问题。
幸好,坐在我身边的华哥和成哥,都是挺爱学习的(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一旦我有难,他们会立即为我解围。
如果是上证券学,我就会坐到康哥身边,请求他帮忙。这家伙从小就喜欢炒股,因而对政权学特别热心。如今他在一家跨国证券公司上班,过得挺滋润的。
只要有他在,每次证券学我都能安然度过,有惊无险。就怕他哪天突然睡过了头,甚至溜到外面找寻美食,害我不得不专心听课,还得忍受瞌睡虫的骚扰。
刚开学,大家都去得很齐,因为还没摸清导师的脾性,而且他们都喜欢点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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