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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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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辰阳光的地盘,我和其他妖怪打了一年多的架,断过骨头,伤过眼角,至今还留了点后遗症,每个日日夜夜,想起都毛骨悚然。蚩离君呆在里面那么多年,居然没死,简直奇迹。
黑狱极大,划分多个区域,蚩离君在天字号区域,我在地字号,就算不知道我也很正常,他的语速略微停顿了一下,含笑问:“你素来狡猾,对天界规则总是留三分余地,做事喜欢钻空子。怎会做罪大恶极之事?判的是何刑,几号牢房,呆了多久?”
我坦白道:“原本判的是无期,只呆了五百年,被保释出去了。”
蚩离君歪歪脑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保释必须是上位仙人作保,你的姿色还不足以勾搭天界上位仙人。”
现在和我说话的是夜晚的蚩离君,什么事都能想到潜规则去。我忍住阵阵吐血的冲动,和他解释:“抓我进黑狱的家伙是毕方神鸟,那只叫红羽的女人,她是真虚天君的门徒,替我找她师父求情作保,又找了蓝凌这蠢货负责监察,以出去帮忙收拾厉害妖怪做条件,放了出去。”
貂妖闻言,叫了起来:“十年前入狱的那只厉害狮妖,不是说自己被只猫打了进去的吗?”然后鄙夷道,“原来你这家伙是天界的走狗!”
“明明是走猫!”我急了,指着地上还在打滚挣扎的威廉,力证清白,“猫和狗的区别大着呢!”
我现在和红羽住在一起,关系亲密,红羽是神鸟,从小就亲天界,我没有撒谎,蚩离君也没有在我的话里挑出什么破绽,依旧淡淡地问:“终生监禁的犯人,属穷凶极恶,不是毕方神鸟说话就能放出来吧?”
我支支吾吾道:“大概是师父喜欢捏我的肉垫玩,可惜没猫要他,所以收了我做徒弟吧。”
我师父真虚天君看起来很正派冷酷,内心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有喜欢摸小动物的怪癖,奈何他长得凶,还天生有极其严重的不受动物欢迎气场,无论是兔子、狗还是猫,只要他往东边来,飞禽走兽们就往西边逃,再逼近点就四肢抽搐,口吐白沬。那时鹦哥和威廉这两个好欺负的没入门,他唯一的徒弟红羽是只脾气大,还摸不得的毕方鸟,怨念已深。机缘巧合,红羽去求他,他见我这猫皮毛长得油光水滑漂亮,前爪肉垫粉嫩柔软,就答应了。后来我才发现呆在他身边不比在黑狱幸福,花费了好多气力,耍了好多手段才从这气场讨厌的小动物控手上逃脱,去人间居住的……
蚩离君笑了,笑声却有点冷:“你做了什么坏事?能把天界逼成这样?”
我扭过头:“小小问题,不足挂齿,不要问那么深了。”
“让我猜猜;”蚩离君轻轻托着下巴,原本就很雌雄莫辩的容貌,如今嘴角的笑容越发妩媚诡异,让人心里阵阵发寒,他踢了脚威廉,踩在他金色的脑袋上,“该不是为了这个家伙吧?”
威廉的妖力甚微,基本没抵抗力,被踢得呜咽一声。
我不好贸贸然动手,因为蚩离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里,处处都是引人上当的破绽,只能委屈他先忍忍。幸好我平时揍威廉揍得比蚩离君狠得多;而且身为妖怪,比人类忍痛能力强得多,这点小小的挨打,我相信久经锻炼的他也熬得住,所以不是很急。我最困惑的是蚩离君的话中含义,不由反问:“你坐牢坐傻了吗?他成妖才一年呢。”
蚩离君抚掌大笑:“你不知道?”
我不解:“知道什么?”
蚩离君再问:“红羽没说?”
我迷惘:“说什么?”
我和地上的威廉,都一起傻愣愣地看著眼前这坐牢坐疯了的家伙。
蚩离君轻声问:“那么,苏仲景你总该知道了吧?”
声音虽轻,名字却重,就像―道惊雷劈下,我整只猫都焦了。
我给砸开窍了,顿悟,伸出爪子,咬牙切齿地问:〃原来我的事,你都知道,还装疯卖傻逗我玩?”
蚩离君笑道:“小夜瞳,逗逗你而己,别生气,我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和想杀的仇人,素来上心。”
我厉声问:“苏仲景是苏仲景,威廉是威廉,狗和人能有什么关系?”
蚩离君叹息:“你果然什么都不懂。”
隐隐不安再次传来,我底气不足地喝问:“我需要懂什么?”
蚩离君抬头,看了眼黑漆漆没有星星的天空,说道:“最初,我以为你天生无情,永远不会动心,就算被送进黑狱,也只能是自己不长眼,认栽。万万没想到,你也有为男人落入黑狱的那天……你说,这让我如何甘心?同样的死缠烂打,同样的迁就你脾气,同样的包容,同样为你任何事都做,同样的跨越种族,他没有品貌,没有权势,没有妖力,甚至伤你至深,你却为他赴汤蹈火,甘冒天条,擅改天命。在黑狱知道此事后,我就一直想出来问你,为何我不如他?!”
他脚尖用力,威廉的骨头断裂声传来,他没叫痛,只呆呆地看着我,不明白蚩离君说的意思。
我猜测过很多红羽收狗做师弟背后的阴谋。
我猜测过很多威廉和我是孽缘的推断。
可是真相渐渐浮出水面的时候,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整只猫都傻了。
那段不愿回忆的往事,渐渐涌上心头。
逆转时光的幸福
1
人类世界的新鲜事真多,今天是个男皇帝,明儿居然冒出个女皇帝来。
妖类世界可没什么新鲜事,顶多是东边的蛇妖群灭了,西边又生出了个妩媚漂亮的小花妖。
蚩离君不在,我夜瞳猫妖,横扫五山无敌手!所有妖怪见了掉头跑,每天窝在家里闲得蛋疼,总想找点事做。听说南山有神鸟毕方名红羽,身手了得,砍了和我喝过酒的白山兄弟。大伙儿回来这般那般一说,言词里皆是鸟比猫强,便打包鱼干,千里迢迢跑去南山,找毕方鸟单挑去了。
毕方鸟还会喷火,就像网游里的法师,发怒起来烧几个山头都不带眨眼,比范围法术还广。
我作为类似刺客的近战职业,皮薄敏高,越近越能发挥威力,给克制得死死的。
再扣掉神鸟隐藏职业,高级门派发放神装的属性加成,操作者因失恋被打扰,超水准爆发怒火等原因,加加减减算下来……这一战,我输得很惨。
尾巴冒着烟,全身的毛给烧焦了大半,耳朵糊了,骨头断了七八根,爪子折了,拼着最后的气力,从火海逃生,打回原形,倒在路边再也动弹不了。妖力一时半会没法复原,别说偷鸡摸狗了,就连老鼠都没法抓。
“肚子好饿……”我饿得有点弥留的幻觉,脑海里浮现的都是烤鸡、烧鱼、羊肉片还有熏肉干。对所有妖族而言,饥饿的痛苦远比礼义廉耻高。我左右回望,发现周围没认识的妖怪,不怕被大家看到丢脸,就狠下心肠,丢下自尊,效仿普通的小猫,忍着断骨火烧疼痛,挣扎着起身,往前走了两步,睁大水汪汪的大眼睛,对着周围提着鱼干跑过的人群,尽可能娇嗲嗲地叫了声:“喵——”
“哪来的赖皮猫?”路过的光鲜公子,嫌恶的用扇掩鼻,往后退了两步。
提着咸鱼经过的大娘,往旁边闪了闪,嘀咕:“什么丑八怪?”
不懂事的孩童拎着石块,尖叫着围上来:“看!有好玩的!”
他们的母亲在后面提醒:“别弄脏了手,待会要用饭的。”
我不管人身还是猫身,都长得漂亮,几时见过这阵势?幸好身手虽迟钝,本能犹在,忍痛转身跑了几步,钻去墙角狗洞里,直到天黑才敢出来。明亮的月光下,我舔了半天皮毛,去平静的湖边,临水对镜一照,差点把自己吓了一跳,水里那个大小眼歪耳朵没皮毛的丑八怪是谁啊?!
人情冷暖,没毛的猫是没人养的。
叽叽喳喳的老鼠,结队从我面前穿过。
我有心要抓,奈何身子痛得没法去追。
老鼠们也不肯乖乖洗干净跳到我嘴边来。
我饿得大概快死了……
迷迷糊糊中,湖边起了阵阵涟漪,草丛里有阵阵窸窣声,一根棍子往我头上戳了戳,见我没动,又用力戳了戳,我不耐烦地抖抖耳朵,抬头望去。月色里站着个衣着褴褛,脚踏破鞋,背着背篓,脸上缠着大块灰布的乞丐,浑身都破旧得不成样子了,只有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明晃晃的漂亮。
他见我还活着,便放下棍子,走过来,拾起丢进背篓。又用葫芦装了点水,一瘸一拐地走进深山的破庙里,生了堆火,架上个破口的瓦罐,烧起水来。
我听说中原南边,有吃猫的坏人。但我现在所处的洛阳,地处中原,除饥荒年分外,还没有这种混蛋。这乞丐八成是饿疯了,见肉就想吃。结果堂堂黑山之主,没死在毕方鸟手上,倒死在乞丐腹中,简直荒唐笑话!早知如此,我就不应该脑残,随便去找毕方这种克我的神鸟挑战!
天下没有后悔药。
猫死前都要离开故里,不让熟人看见。洛阳风景秀丽,也算是好归属。
只是天下好鱼还没吃遍,让我死得有些懊悔。
乞丐烧开了水,从贴身小布包里找出些花椒和盐,放进去调味,待沸腾后,盛出半碗,尝尝味道,然后丢了几块千净的破布进去洗,我看得莫名其妙,猫煮破布的味道好吃吗?
“乖乖的,不要动。”他绑住我四肢,找出把小剃刀,三下五除二,把我身上烧焦的毛统统剃掉,用放至半温的盐水清洗伤口,盐入伤口,痛得我声声惨叫,要不是没妖力,四肢被绑,非得挠他个满头花不可。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后,他总算放开我的爪子,从背篓里拿出点草药,捣碎后涂上我的患处,清凉的感觉,压住火燎的痛楚,让我心里舒服了许多。他再用布条把伤口绑上,然后拍拍我的脑袋说:“小猫咪,坚强点。”
肉到手不吃,倒给肉治伤?此人定是个傻的。
我悬着的心瞬间松了下来,好奇地打量这个傻瓜乞丐。
他见我精神好转,拿出水和窝头,分了一小半给我吃,窝头的味道比肉差远了,粗糙难以下咽,为了活命,我硬着头皮啃,死命往肚子里塞。可惜作为妖怪,我的食量比普通猫大多了,吃完小半个窝头,我就咽着口水,死死盯着他手上细嚼慢咽才吃了两口的窝头,用睁不开的右眼给他抛媚眼,做暗示。
傻瓜乞丐读懂了我的暗示,乖乖地把剩下的窝头送上门来,自己的肚子倒是叫了两声。
我对他的识情知趣很满意,决定留在他身边养伤。
至于报恩?有我这种貌美如花,强大彪悍的妖怪呆在他身边,将来还不一口吃了他,就是报恩!还想要什么好处?
2
人类很畏惧妖怪,发现妖怪出没,懦弱的掉头就跑,厉害的上前砍杀。
我不确定傻瓜乞丐的精神承受能力,在养伤期间,没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坐在他的竹篓里,悄悄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傻瓜名叫苏仲景,瘦弱文静,他每天早上都在辰时起床,用树枝在沙盘上写写画画。我那时还不识字,看不太懂,只觉得他嘴里念叨着些莫名其妙的经文,有些神叨。约莫写了大半个时辰,市集开门,傻瓜乞丐就会拄着拐杖,带上斗笠,带上我,磕磕绊绊地走去北市的角落,支个小摊子,摆上笔纸,替人读书信写书信。
苏仲景的声音很好听,丝丝柔柔,就好像最动听的摇篮曲。我喜欢在他的读书声中入睡,可是这样的机会很少。因为在北市摆摊写信的读书人不少,竞争很激烈,虽然他的字写得挺端正,态度也很温和,可是找他写信的人很少,对他丢石头的小孩却很多,大闺女小媳妇见了他更是调头走。毎天下来只有实在给不起钱的人家,吝啬地给几个铜板,让他帮忙读读家书或是写几个字,他也不在意。唯独写字摊旁边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善良,如果见他一天下来接不到生意,总是会塞个窝头给他回家填肚子。他则免费帮大娘三年前派去守边关的儿子写信念信。
人类是贪小便宜的种族。明明价格便宜,服务态度好;为什么生意不好?
我琢磨了许久,觉得问题出在他的容貌上。
常年吃不饱饭,苏仲景很瘦,我晚上趴在他身上睡觉取暖的时候都能感到条条触感分明的肋骨;他有条腿有些瘸,走路的姿势不太好看;更重要的是他全身上下都有火烧过的痕迹,包括脸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鼻子歪了,嘴角也斜了,就剩下那对漂亮的眼睛还保持了原来的风貌,整体上比我被烧糊了的时候还丑。要知道人类喜欢欺负弱者,连被烧焦的猫都嫌弃,何况丑八怪同类?苏仲景的长相在他们的眼里,非常骇人,就算他永远戴着斗笠,脸上蒙着破布,依旧会被强大的人欺负嘲笑。
我倒不会因此嫌弃他,毕竟妖族个个貌美,区区渺小人类,身上连根猫毛都没有,不管是翩翩贵公子还是路边丑八怪,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反而两人都经过火烧之苦,让我对他有点同病相怜的感情,可怜他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决意等伤好后就帮上一把,让他吃饱肚子。
妖族痊愈速度很快,我忍耐了半个月窝窝头,虽然妖力还没恢复,但外伤大部分好了。我趁苏仲景认真摆摊的时候,偷偷离开竹篓,跑去附近的烧鸡店,指使几只小老鼠在店内逃窜,趁老板娘尖叫一声,离开摊位,找东西去打老鼠之际,叼起一只最肥大的烧鸡,掉头就跑。趁没人发现,塞进苏仲景的竹篓里,埋在他给我做窝的稻草里,只等回去给他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热闹很精彩。
小气的烧鸡店老板发现烧鸡不见了,骂骂咧咧,抽了老板娘一个耳光,说是馋嘴的婆娘在偷吃。
老板娘跳着脚,指天发誓说自己是清白的,然后又骂对方吝啬成性,她嫁进烧鸡店都没吃过几次鸡什么的。两个人扯皮不清,越争越凶,最后当街打架,打得衣襟凌乱,钗环乱散,老板气势汹汹要休妻,老板娘哭哭啼啼要上吊,整条街都沸沸扬扬的,无数人挤着看热闹,我趴在竹篓上,看得开心死了,只恨不得变成人去鼓两下掌。
苏仲景似乎对热闹不感兴趣,他见生意没法做了,叹了口气,用赚的两个铜板,和隔壁大娘买了两个窝头,然后收拾东西,想早点回去。
多了一只鸡,竹篓的分量重了好几斤,是瞒不下去的。
我用爪子将稻草扒开一角,让他看看肥厚的鸡腿。
苏仲景看见好吃的,整个人都愣了。
我自认偷吃神技天下无双,对他得意地叫了一声,以示炫耀。
“是你偷的?”苏仲景可能高兴坏了,他没有笑,傻愣愣地问我。
我得意地竖起尾巴,再次叫了一声,暗示他可以晚点再崇拜本猫,快点撒丫子跑人,把竹篓搬回去开吃才是正经。
可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怪事发生了。
苏仲景一手抱着我,一手从竹篓里将烧鸡拿出,在众人因嫌弃而让出的道中,来到还在吵闹哭啼的烧鸡店两口子面前,将烧鸡递上,用他永远波澜不变的声音,轻轻解释:“对不起,让您夫妻失和了。鸡是我家猫偷的,多少钱,我会赔你们。”
“喵呜!笨蛋!找死!”我气急败坏,狠狠咬了他一口发泄。
烧鸡足有四五斤重,我猫型体重不过七八斤,按正常猫的力气来算,怎可能叼得起那么重的鸡?
谁信是我偷的,谁就是傻子。
果不其然,老板一巴掌甩去苏仲景的脸上,骂骂咧咧道:“你哄小孩呢!就你带着的这只癞皮猫,能叼得动鸡?明明是你偷了,还想嫁祸给猫!”
老板娘一口唾沫吐出,指着他鼻子骂:“比鬼还丑的混账,看你就不是好东西!果然手脚不干净!差点害得老娘被休出门!”
苏仲景被打得脸色发白,一边退一边道歉:“对不起,我会赔,一定赔。”
“你有个屁的钱!”老板越骂越凶,卷袖子,抄擀面棍上前,狠狠痛揍,“就你这不要脸的乞丐,哪来的钱?”
老板娘在旁边助阵:“把那丑猫砍了!把人送官府!”
群众跟着起哄,纷纷支持把他送官,让青天大老爷好好治理这扒手。
苏仲景无从辩驳,体弱力薄,很快身上就挨了好几下,他没有还手,试图辩解,偏偏这事来得玄妙,道歉无从说起,怎么解释都很苍白,于是很快被打得翻倒在地,浑身青肿交加,血迹斑斑,却咬着牙把我这罪魁祸首护在怀里,牢牢护住,不让棍子落在我身上来。
“猫儿不懂事;我没看好它;对不起……”他抱得很紧,把我勒得有些疼。
偷吃多年,我从未经历这么大的失败,全身血都往脑袋上涌,脸皮阵阵滚烫,心里对苏仲景恨其不争,连个烧鸡都护不住,也恨嘲笑的围观群众,一个个眼珠子都不知道长在哪里去了,更恨那对不明是非乱揍好人的夫妻,若不是妖力不足,非变回妖身,给这没用的家伙一巴掌,再狠狠抓死这群不要脸污蔑人的王八蛋。
还是卖窝头的大娘心地好,见势不妙,上前劝了两句:“大家别急,有话好好说,这孩子心眼不坏,大概是被嫁祸了。”
她算什么身份的玩意?自是说不上话。众人不依不饶,非要送官查办,大娘纵使同情想帮忙,奈何她不但没钱,听说家里还有三个孙子,比起远近亲疏,还是孙子要紧,只好偷偷缩了缩头。
苏仲景这没用的窝囊废,被打得鼻青面肿,差点晕厥过去。我看不过眼,从他怀里跳出,一爪子挠向不依不饶还在打人的烧鸡老板身上,挠得他尖叫一声,抱着小腿跳起,上面是三道长长血痕,他捂着伤口,骂得更凶了:“偷鸡不成!还纵猫伤人!”
天底下哪有能指示猫干活的笨蛋?这话把大伙都逗乐了,就连彪悍老板娘都停住骂声,揪了把老板的耳朵,不准他乱说话丢人,然后自个儿上前,提着擀面棍道:“我也不为难你,烧鸡二十文钱,猫挠伤人,这伤势……再赔个半吊钱好了,再加上我们夫妻因你吵架,也得赔上些许钱,你今天拿出一吊钱就让你走,否则就见官去!”
我在黑山坐拥金山银山,哪将这区区一吊铜钱放在眼里?可惜黑山离洛阳甚远,我现在跑不动路,没法取而已。眼看好不容易抓住的仆人要入狱,以后没人照顾,不由暗暗担忧。
苏仲景犹豫了许久,终于从怀里取出块小小的温润玉扣,依依不舍道:“我用此物抵价,日后赎回。”
“就你这穷鬼还有好东西?”老板半信半疑接过,忽而尖叫起来,“这么好的玉扣,你该不是偷来的吧?上面还有字,是‘苏’家的东西,该不会是城南苏家?可是,苏家,苏家……”
苏仲景尴尬极了,低头道:“在下姓苏。”
我不知苏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暗暗疑惑中,却见满街目光变了,有些是同情,有些是憎恨,有当铺掌柜急忙走出,厚道主持公道:“算了,苏家也挺可怜的,苏家老太爷当年也是好人,发生那样的亊,谁都不想。这孩子八成是饿极了才会沦落至此。这玉扣做工不错,死当也值得三四吊铜钱,我取一吊铜钱与你,再给三吊铜钱苏公子,吃顿饱饭,留待日后生计吧。”
我在人间也呆过些时间,见识不少,这样的美玉,这样的雕工,死当至少值五两银子。
可惜北街住着的人都是平民百姓,只对铜钱银子敏感,对古玩玉器一窍不通,见此情景,纷纷夸当铺掌柜往日刻薄,今日难得疏财仗义,可见天良未泯。
苏仲景得钱,逃出生天,他面如死灰,不愿相争,默默抱起我,装起背篓,转身离去。
我见事情已了,赶紧从背篓跳出,叼起地上那只烧鸡,顶着所有人睁得比铜铃大的眼睹,敏捷地跳回背篓,然后死死抱着烧鸡不松爪。苏仲景与我对峙半刻,经过我猫爪子挠人的暗示,那呆板的木头脑子猛然开窍,想明白赔了钱的烧鸡应该属干我们,终于没再犯傻,乖乖地将鸡装上,走了。我们渐行渐远,背后犹有声声议论。
“妈呀,还真是猫叼的。”
“这猫是神猫吧?哪来那么大气力?”
“冤枉了苏公子。”
“原本富家子弟,落到这地步,真是可叹……”
3
回去破庙的路途很遥远,我抱着烧鸡,越闻越饿,终于撑不住,撕下―块肉,抢先开吃。香喷喷的鸡肉入肚,越吃越饿,越饿越吃,我吃了一块又一块,吃到回去,苏仲景将我从竹篓里拿出时,肥大的烧鸡只剩下鸡头、鸡屁股和一只鸡翅膀了。面对仆人挨打挨骂,还卖了心爱之物换来的食物,就留下这点残渣,饶是脸皮厚似我,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用爪子洗洗脸,深深埋下头去,琢磨着找点什么回来代替。
“这猫……胃口可真好啊,”所幸;苏仲景注意的地方和我想的不一样,他抱起我,戳戳肚子;极其惊讶,“肚子居然还没撑坏?”然后忧郁地对我说,“小黑,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猫吧?这么能吃……现在的我可不好养你,只
能尽力而为了。”
小黑?小黑是什么?莫非是黑山山脚猎户养的那头大黑狗?
我迟疑了约莫半刻钟,终于发现他在说自己,当场暴走,跳起来就给他手背两爪子,粗鲁地口吐人言,骂道:“你才小黑!黑你个熊!”
“猫……猫会说话?!”苏仲景抱着被抓伤的手背,用痴呆的目光看着我。
我气急败坏,脑子犯抽,一时觉得对笨蛋掩饰身份很累,而且对他的行为处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决意好好教导。也不管他要还是不要,就从各类偷抢拐骗的高超技术和险恶人间生存要领开始讲课,整整说了大半个时辰,看他还是不太开窍的样子,干脆竖着尾巴,宣布自己九千年来第一次大发慈悲,忽略他卑微的人类身份,允许他留在身边,被我罩住,学习生存技巧,以报烧鸡之恩。
苏仲景依旧解释:“可是……”
我怒毛冲冠:“可是什么?本猫是黑山之主,身份高贵还不配做你主人吗?”
苏仲景依旧啰嗦:“我不要偷东……”
我弹出爪子,耀武扬威:“再废话就把你吃掉!”
苏仲景乖了。
我骂了半天,肚子又饿了,气焰稍息,拿出在黑山指点手下的气势,让他去镇上买些白米油盐,买个好锅,再把鸡骨头和鸡翅膀放进去,熬一锅鸡粥,填满肚子。等他连滚带爬跑了很久后,我忽然想起,他知道我是妖怪,若一去不复返怎么办?要是更狠心点的家伙,被妖怪欺负后直接找法师道士,趁我虚弱,集体来杀,弄点妖骨妖皮拿去卖钱,也不是笔小数目。
太阳渐渐西斜,月亮缓缓东升。我占据黑山为众妖之首,嚣张跋扈惯了,总是忘记现在的处境,容易冲动行事。如今心里各种担心害怕,偏偏苏仲景还没有回来。破庙外面蟋蟀齐鸣,开始孤单几声,后来此起彼伏,吵闹得猫无法静静思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在惨淡月色下,树林里处处都是阴谋的气息。
我爬起身,用所剩无几的妖力,准备在庙里布个鬼打墙阵法,牵制住敌人的行动,然后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这种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忆阵法怎么画,苏仲景回来了。他脸上挂着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脚趾上挂着几滴被草丛划出的血珠,左手拿着一包米,右手提着一块肉,背上的竹篓里还传来阵阵腥气,里面装的是一条大鱼。我愣愣地看着他,他麻利地将东西统统放下,生火做饭。两个火堆,一个烤肉,一个熬鱼粥。然后他拿出更好的伤药和白布,替我换去身上的绷带,道歉道:“那个玉扣是家母的遗物,犹犹豫豫,一直舍不得卖掉,害你跟我受苦了。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好吃的都给你,你不要偷东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亊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苟责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者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剝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而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面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是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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