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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枷锁-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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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感到惊讶。课间,孩子们被放到教室外面去休息十分钟。

全校学生一下子吵吵嚷嚷地涌到操场上。新来的学生被吩咐站在操场中央,其他学生沿墙分立在左右两侧。他们开始玩起“逮清的游戏。老同学从这一堵墙跑到另一堵墙,中间的新同学这时便设法上去拦截,如果逮住一个,就念声咒语:“一、二、三,猪归咱。”于是,那个被逮住的孩子便成了俘虏,反过来帮新同学去捉那些还在逍遥奔跑的人。菲利普看见一个男孩打身边跑过,想上前将他抓住,可他一瘸一拐,眼睁睁让他溜了;这一下,奔跑着的孩子趁机全朝他管辖的地盘跑来。其中有个男孩灵机一动,模仿起菲利普奔跑的怪样子。其他孩子见状都咧嘴大笑,接着他们也学那男孩的样,在菲利普周围怪模怪样地拐着腿奔跑,尖着嗓门又是叫又是笑。他们陶醉在这种新玩意儿的欢快之中,乐得透不过气来。有一个孩子上前绊了菲利普一交,而菲利普就像平常摔倒时那样,实实地摔个正着,膝盖也跌破了。菲利普挣扎着从地上爬起,孩子们笑得更欢了。一个男孩从背后猛推了菲利普一把,要不是另一个男孩顺手将他拉住,他保准又是扑地一交。大伙儿光顾拿菲利普的残疾取乐,连做游戏也给忘了。其中一个孩子更是别出心裁,做了个怪里怪气的一摇三摆的痛步模样,让人觉得特别滑稽可笑,好几个孩子乐不可支,笑得直在地上打滚:菲利普吓得U瞪口呆,他实在不明白大伙儿干吗要这般嘲弄他。他的心怦怦乱跳,几乎连气也透不过来。菲利普出娘胎以来,还从未受到过这么大的惊吓。他呆若木鸡似地站在那儿,任凭孩子们在他周围大声哄笑,模仿他的步态,奔来跑去。他们冲着他大声喊叫,逗他去抓他们,但是菲利普纹丝不动。菲利普不愿让他们再看到自己奔跑。他使出全身气力,强忍着不哭出来。

突然铃声响了,学生们纷纷涌回讲堂。菲利普的膝盖在淌血,他头发提散,衣衫凌乱,满身是上。有好几分钟,赖斯先生没法控制班上的秩序。刚才那套新奇的玩意儿使孩子们兴奋不已;菲利普看到有一两个同学还在偷偷打量自己的下肢,赶紧把脚缩到板凳下面。

下午,孩子们准备去球场踢足球。菲利普吃过午饭,正往外走,沃森先生把他叫住。

“我想,你不会踢足球吧,凯里?”沃森先生问菲利普。

菲利普窘得涨红了脸。

“不会,先生。”

“那就别踢了。你最好也到场地上去。这点路你总能走吧?”

菲利普并不知道足球场在哪儿,但他还是照先前那样回答了一句:

“能的,先生。”

孩子们在赖斯先生的带领下出发了,他一眼瞥见菲利普没换衣服,便问他为什么不准备去踢球。

“沃森先生说我不必踢了,先生,”菲利普说。

“为什么?”

许多孩子围着菲利普,好奇地望着他。菲利普感到一阵羞愧,垂下眼皮不吭声。别的孩子替他回答了。

“他是个瘸子,先生。”

“噢,我明白了。”

赖斯先生很年轻,一年前刚取得学位。他这时突然感到很困窘。他本能地想对菲利普表示歉意,可又不好意思开口。他粗着嗓子冲着其他孩子嚷了一句:

“喂,孩子们,你们还在等什么呀?还不快走!”

有些学生早已出发,留下来的人也三三两两地走了。

“你最好跟我一块儿走,凯里,”老师说,“你不认得路,是吧?”

菲利普猜到了老师的好意,喉咙口抽噎了一声。

“我走不快的,先生。”

“那我就走慢点,”老师微笑着说。

这位红脸膛的普普通通的年轻人说了句体贴的话,一下子赢得了菲利普的好感。他顿时不再感到那么难过了。

可是晚上孩子们上楼脱衣睡觉的时候,那个叫辛格的男孩却从自己的小卧室里跑出来,把脑袋瓜伸进菲利普的卧室。

“嘿,把你的脚伸出来让我们瞧瞧,”他说。

“不,”菲利普回答道。

他赶紧跳上床钻进毯子。

“别对我说‘不,字,”辛格说。“快来,梅森。”

隔壁卧室里的孩子正在门角处探头探脑,一听到叫唤,立即溜了进来。他们朝菲利普走来,伸手想去掀他身上的毯子,但菲利普紧紧揪住不放。

“你们干吗死乞白赖地缠着我?”菲利普叫喊道。

辛格抓起一把刷子,用刷子背敲打菲利普那只紧抓着毛毯的手。菲利普大叫起来。

“你干吗不把脚乖乖地伸出来让咱们看?”

“就不让你们看。”

绝望之余,菲利普捏紧拳头,对准那个折腾自己的孩子揍了一拳,但是,他势孤力单,辛格一把抓住菲利普的胳臂,死劲反扭着。

“哦,别扭别扭,”菲利普说,“胳臂要断的。”

“那么你老老实实躺着别动,把脚伸出来。”

菲利普抽搭一声,吁了口气。辛格又把手臂扭了一下。菲利普疼得没法忍受。

“好吧,我伸,我伸,”菲利普说。

菲利普伸出了脚。辛格仍旧抓住菲利普的手腕不放。他好奇地打量着那只跛足。

“真恶心!”梅森说。

这时又进来一个孩子,也来凑趣看热闹。

“呸,呸,”他不胜厌恶地说。

“哎哟,模样儿真怪,”辛格说着做了个鬼脸。“它硬不硬?”

他心环戒惧地用食指尖碰碰那只脚,好像它是个有生命意识的怪物似的。突然,他们听到楼梯上传来沃森先生沉重的脚步声。他们赶紧把毯子扔还给菲利普,像兔子似地一溜烟钻回自己的卧室。沃森先生走进学生宿舍。他只须踮起脚跟,就可以从挂着绿色帘子的竿子上方看到里面的动静。他察看了两三间学生卧室。孩子们都已安然人睡,他熄了灯,回身出去。

辛格叫唤菲利普,但菲利普没有理会。他用牙紧紧咬着枕头,怕让人听到自己在啜泣。此刻他暗自流泪,倒不是因为挨了揍,身子疼痛,也不是因为让他们看了自己的残足,蒙受了羞屏,而是恼恨自己懦弱,这么经不起折磨,最后竟乖乖地把脚伸了出去。

此时,他感受到了生活道路上的凄风苦雨。在他这个人生才刚开始的小孩看来,今后准是苦海无边的了。不知怎么地,他忽然想起那个寒冷的早晨,埃玛怎么将他从床上抱到妈妈身边。打那以后,他再未回想过那番情景;叶是此刻,他似乎又感受到偎依在母亲怀里的那股暖意。他顿时觉得,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他母亲的溘然辞世,牧师公馆里的生活,还有这两天在学校的不幸遭遇,恍若一场幻梦;而明天一早醒来,自己又在家里了。菲利普想着想着,眼泪渐渐干了。他委实太不幸了,这一切想必是场幻梦;他母亲还活着,埃玛一会儿就会上楼来睡觉的。他睡着了。

然而第二天早晨,他依旧在丁丁当当的铃声中愕然醒来,首先跃入眼帘的还是他小卧室里的那幅绿色门帘。

12

日子一久,菲利普的残疾不再使孩子们感兴趣,而是像某个孩子的红头发,或者像某个孩子的过度肥胖那样,终于也为大家所认可。然而在这段时间里,菲利普却变得极度敏感。只要能不跑,他就尽量避免奔跑,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奔跑就越发病得厉害,即使平时走路,也扭。泥作态,步履奇特。在人前,他尽可能伫立不动,把跛足藏在另一只脚后边,以免惹人注目。他每时每刻都在留神别人是否牵扯到自己的跛足。其他孩子玩的游戏,他没法参加,所以对于他们的生活始终很生疏。他们的各种活动也没有他的份,他只能自个儿站在一边观看。他觉得自己同别的孩子之间,似乎横着一道无形的壁障。有时候,孩子们似乎也认为,菲利普不会踢足球那全该怪他自己,而菲利普自己又无法取得孩子们的谅解。他经常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他一向饶舌多话,现在却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他开始思索起自己跟别的孩子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来了。

宿舍里最大的孩子辛格不喜欢菲利普。就年龄来说,菲利普的个儿算是矮小的,他得经常忍受各种虐待。大约过了半个学期,学校里出现一股玩“笔尖”游戏的热潮。这是种双人游戏,用钢笔尖在桌子或长凳上斗着玩。玩的人须用指甲推动自己的一只笔尖,设法让它迎着对手的笔尖头爬上去;而对手一面招架防备,一面也竭力设法使自己的笔尖迎头爬上对方的笔尖背。谁成功了,就在自己拇指向球上呵口气,然后用力按这两只笔尖,假如能把它们粘住,同时提起来,那么,这两只笔尖就属于赢者的了。没多久,学校里净看见学生们在玩这种游戏,那些心灵手巧的孩子赢得了大量笔尖。过了一阵子,沃森先生认定这是一种赌博,断然禁止这种游戏,并把学生手里的笔尖全部充公。这种游戏菲利普玩得挺得心应手,结果也只好忍痛割爱,交出全部战利品。但是,他手指痒痒的,总想再过过痛。几天以后,他在去足球场途中,跑进一家商店,花了一个便士,买了几枚丁字形钢笔尖。他把这些笔尖散放在口袋里,摸着过瘾。辛格很快发现菲利普手头有这些笔尖。辛格的笔尖也上缴了,但是他偷偷留下一只封号叫“大象”的特大笔尖,这只笔尖几乎是常胜将军。这会儿,他怎么也不愿坐失良机,非要把菲利普的丁字形笔尖赢到手不可。菲利普尽管明明知道用自己的小笔尖和他对阵,无异是以卵击石,但他生性爱冒险,所以还是愿意背水一战。再说他也明白,要是自己拒绝比赛,辛格决不肯善罢甘休。他已经歇手了一个星期,现在坐下来重新挥戈上阵,心头止不住一阵兴奋。菲利普一下子就输掉了两只小笔尖,辛格乐得眉开眼笑。可是第三次交锋时,辛格的“大象”不知怎么地突然一个滑转,菲利普乘机把他的丁字形笔尖推上了“大象”脊背。他由于得胜而欢呼起来。就在这时,沃森先生一脚跨了进来。

“你们在干什么?”他问。

他望望辛格,又望望菲利普,他俩谁也不吱声。

“难道你们不知道,我禁止你们玩这种愚蠢的游戏?”

菲利普的心怦怦直跳。他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吓得魂不附体,但恐惧之中又掺杂着几分喜悦。菲利普还从未挨过老师鞭答。皮肉之苦固然难熬,但事过之后,未尝不可借此在别的孩子面前吹嘘一番。

“上我书房来。”

校长转过身,两个孩子并排跟在后面,辛格轻声对菲利普嘀咕了一句:

“这回咱们该倒霉了。”

沃森先生指着辛格说:

“弯下身子!”

菲利普脸色煞白,看见辛格每挨一鞭,身子就抽搐一下,三鞭抽下,辛格哇哇号啕起来。紧接着又是三鞭。

“够了,站起来。”

辛格直起身,泪水流了一脸。菲利普跨上一步,沃森先生打量了他一番:

“我可不想用藤鞭抽你。你刚来不久,而且我也不能揍一个瘸腿的孩子。走吧,你们俩都走吧,今后不许再胡闹了。”

他俩走回教室时,一群孩子正在那儿等候着,他们已经通过某种神秘的渠道打听到出了什么事。孩子们急不可耐地冲着辛格问这问那。辛格面朝着他们,脸疼得涨成猪肝色,面颊上还留着斑斑泪痕。辛格将脑袋朝站在身后不远的菲利普一撇,悻悻然说:

“给他滑了过去,他因为是个瘸子沾光啦。”

菲利普红着脸,默不作声地站着。他察觉到孩子们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挨了几下?”有个孩子问辛格。

辛格没有理睬。他因为受了皮肉之苦,一肚子怒火。

“以后再也别来找我斗笔尖了,”他冲着菲利普吼道,“你可真占便宜,一点风险也不用担。”

“我可没来找你。”

“你没有?”

辛格说着猛起一脚,将菲利普绊倒在地。菲利普平时就站不太稳,这一交摔得着实不轻。

“瘸子!”辛格骂了一声。

后半学期里,辛格持命作践菲利普。尽管菲利普竭力回避,无奈学校太小,总是冤家路窄。他试图主动同辛格搞好关系,甚至还巴结奉承他,买了一把小刀送他,小刀他倒收下了,可就是不肯握手言和。有一两回,菲利普实在忍无可忍,一时性起,就朝这个比他大的男孩挥拳踢脚,但是辛格的气力要大得多,菲利普哪是他的对手,到头来好歹挨了一顿揍,而且还得哀告求饶。这一点特别使他疾首痛心他忍受不了讨饶的屈屏,但每当疼痛超过了肉体所能忍受的限度,他又不得不认错道歉。更糟糕的是,这种悲惨的生活不知得捱到何年何月。辛格才十一岁,一直要到十三岁才会升到中学部去。菲利普明白还得同这个作践自己的冤家同窗两年,而且休想躲得了他。菲利普只有在埋头做功课的当儿,再不就是上床睡觉的时候,才稍许快活一点。一种莫名的感觉经常萦绕在他脑际:眼前的生活,连同它的百般苦难,都不过是一场幻梦,说不定早晨一觉醒来,自己又躺在伦敦老家的那张小床上了。

13

一晃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已快十二岁。现在他已升入预科高班,在班里是名列前茅的优等生。圣诞节以后有几个学生要升到中学部去念书,到那时,菲利普就是班里的尖子顶儿了。他已获得了一大堆奖品,尽是些没什么价值的图书,纸张质地很差,装潢倒挺考究,封面上还镌有学校的徽志。菲利普成了优等生以后,再没有人敢来欺负他,而他也不再那么郁郁寡欢了。由于他生理有缺陷,同学们并不怎么忌妒他的成就。

“对他来说,要到手件把奖品还不容易,”他们说,“他除了死啃书本,还能干什么呢!”

菲利普已不像早先那么害怕沃森先生,并习惯了他那种粗声粗气的嗓门;每当校长先生的手掌沉沉地按在菲利普的肩头上,他依稀辨觉出这实在是一种爱抚的表示。菲利普记性很好,而记忆力往往比智力更有助于学业上的长进。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在预科毕业时能获得一笔奖学金。

可是菲利普在这两年里,自我意识变得十分强烈。一般来说,婴儿意识不到自己的躯体有异于周围物体,乃是自身的一部分;他要弄自己的脚趾,就像耍弄身边的拨浪鼓一样,并不觉得这些脚趾是属于他自身的。只是通过日积月累的疼痛感觉,他才逐渐理解到自己肉体的存在。而对个人来说,他也非得经历这类切肤之痛,才逐渐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不过这里也有不同的地方:尽管我们每个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的身躯是个独立而完整的机体,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同样感觉到自己是以完整而独立的个性存在于世的。大多数人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会产生一种落落寡合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并不总是发展到明显地同他人格格不入的程度。只有像蜂群里的蜜蜂那样很少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力他们最有可能获得幸福:他们群集群起,融成一片,而他们的生活乐趣之所以成为生活乐趣,就在于他们是同游同行,欢乐与共的。我们可以在圣灵节那天,看到人们在汉普斯特德·希斯公园翩翩起舞,在足球比赛中呐喊助威,或是从蓓尔美尔大街①的俱乐部窗口挥手向庄严的宗教队列连声欢呼。正因为有他们这些人,人类才被称作社会动物。

①蓓尔美尔大街(pall mall),伦敦的一条大街,以俱乐部众多而著名。

菲利普由于自己的跛足不断遭人嘲弄,逐渐失却了孩提的天真,进而痛苦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对他来说,个人情况相当特殊,无法沿用现成的处世法则来应付周围环境,尽管这些法则在通常情况下还是行之有效的。他不得不另谋别法。菲利普看了好多书,脑子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念头,正由于他对书里讲的事理只是一知半解,这反倒为他的想象力开阔了驰骋的天地。在他痛苦的羞态背后,在他的心灵深处,某种东西却在逐渐成形,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不过有时候,这也会让他感到不胜惊讶;他的行为举上有时连自己也莫名其妙,事后回想起来,也茫然如堕大海,讲不出个所以然来。

班里有个叫卢亚德的男孩,和菲利普交上了朋友。有一天,他们在教室里一块儿玩着,卢亚德随手拿过菲利普的乌木笔杆耍起戏法来。

“别来这套无聊把戏,”菲利普说,“你不把笔杆折断才怪呢。”

“不会的。”

那小孩话音未落,笔杆已“啪”地一声折成两段。卢亚德狼狈地望着菲利普。

“哎呀,实在对不起。”

泪珠沿着菲利普的面颊扑籁而下,但他没有吱声。

“咦,怎么啦?”卢亚德委实吃了一惊,“一模一样的赔你一根就是啦。”

“笔杆本身我倒不在乎,”菲利普语声颤抖地说,“只是这支笔杆是我妈临终时留给我的。”

“噢,凯里,真是太遗憾了。”

“算了,我不怪你。”

菲利普把折成两段的笔杆拿在手里,出神地看着。他强忍着不发出呜咽,心里悲不自胜。然而他说不上自己为何这般伤心,因为他明明知道,这支笔杆是他上回在布莱克斯泰勃度假时花了一两个便士买来的。他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无端编造出这么个伤感动人的故事来,可是他却动了真情,无限伤感,好像确有其事似的。牧师家的虔诚气氛,还有学校里的宗教色彩,使得菲利普十分注意良心的清白无暇;他耳濡口染,不知不觉形成了这样一种意识:魔鬼每时每刻都在窥探,一心想攫取他的永生不灭的灵魂。虽说菲利普不见得比大多数孩子更为诚实,但是他每回撒了谎,事后总追悔不迭。这会儿,他把刚才的事前前后后思量了一番,感到很痛心,打定主意要去找卢亚德,说清楚那故事是自己信口杜撰的。尽管在他眼里,世上再没有比蒙羞受辱更可怕的了,然而有两三天的时间,他想到自己能以卑躬的忏悔来增添上帝的荣耀,想到痛苦悔罪之余的喜悦心情,还暗自庆幸呢。但是他并没有把自己的决心付诸行动,而是选取了比较轻松的办法来安抚自己的良心,只向全能的上帝表示忏悔之意。然而有一点他还是想不通,他怎么会真的被自己虚构的故事打动了呢。那两行沿着邋遢的面颊滚落的泪珠,确实是饱含真情的热泪。后来,他又偶然联想到埃玛向自己透露母亲去世消息时的那番情景。当时,他虽然泣不成声,还是执意要进屋去同两位沃特金小姐道别,好让她们看到自己在哀恸悲伤,从而产生怜悯之情。

14

接着,学校里掀起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再听不到有谁骂人、讲粗话,低年级学生的捣蛋行为被视为大逆不道,而大孩子们就像中世纪不居圣职的上院议员那样,依仗自己的膂力迫使弱小者改恶从善。

菲利普的思想本来就比较活跃,渴望探求新事物,这股热潮一来,他变得十分虔诚。不久,他听说有个“圣经联谊会”征收会员,便写信去伦敦询问详情。回信悦,要填一张表格,写上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和所在学校;还要在一份正式宣誓书上签字,保证自己每天晚上念一节《圣经》,持续念上一年;另外,再缴半个克朗①会费——据解释,所以要缴这半个克朗,一方面是为了证明申请者要求加入“圣经联谊会”的诚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分担该会的办公开支。菲利普将表格和钱款及时寄了去,随后收到对方寄来的一本约值一个便士的日历,日历上注明每天规定要念的经文;另外还附了一页纸,纸的一面印着一幅耶稣和羊羔的图画,另一面是一小段框有红线的祈祷词,每天在念《圣经》之前得先吟诵这段祈祷同。

①克朗,英币名,相当于五先令。

每天晚上,菲利普以最快速度脱去衣服,为的是争取时间,赶在煤气灯熄掉之前完成他的读经任务。他孜孜不倦地阅读经文,就像平时念书一样,那些关于暴虐、欺骗、忘恩负义、不诚实和诡诈的故事,他不加思辨地一一念过去。这般所作所为,要是果真出现在周围的现实生活之中,准会使他惊恐万状,而现在他念到时,却是不置一词地让它们在头脑里一掠而过,因为这些恶行是在上帝的直接授意下干的。“圣经联谊会”的读经办法是交替诵读《旧约》和《新约》中的一个篇章。一天晚上,菲利普看到耶稣基督的这样一段话: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①


①见《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二十二节。

当时,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印象。但事有凑巧,就在两三天后的那个星期天,住在任所的教堂牧师会成员,也把这段话作为他布道的内容。照理说,即使菲利普很想洗耳恭听,恐怕也未必能听清楚,因为皇家公学的学生全被安排在唱诗班的座席上,而布道坛又设在教堂的十字式耳堂的角落处,这样,布道人差不多是完全背对着菲利普他们。再说,距离又那么远,布道人要是想让坐在唱诗班座席上的人听清楚自己的话,那么他不但得生就一副响嗓子,还须懂得演说的诀窍才行。但长期以来,挑选坎特伯雷大教堂牧师会成员的主要依据,照例是教士们的学识造诣,而不注重他们是否具备应付大教堂事务的实际才能。或许是因为菲利普不久前刚读过那段经文,因而传到他耳朵里时倒还清晰可闻。不知怎么地,他突然觉得这些话似乎是针对自己讲的。在布道的过程中,菲利普老是想着那段话。晚上一爬上床,立刻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那段经文。菲利普尽管对书上讲的一同一语向来深信不疑,但现在发觉《圣经》里有时明明说的是一码事,到头来指的却是另一码事,确是够玄乎的。这儿学校里,他乐意请教的人一个也没有,于是他把问题记在心里,等到圣诞节回家度假时,才找了个机会提出来。一天吃过晚饭,刚做完祷告,凯里太太同往常一样在数点玛丽·安拿进屋来的鸡蛋,并在每只上面标上日期。菲利普站在桌旁假装没精打采地翻看《圣经》。

“我说呀,威廉大伯,这儿一段话,真是这个意思吗?”

菲利普用手指按着那段经文,装作无意之间读到的样子。

凯里先生抬起眼睛,从眼镜框的上方望着菲利普。他正拿着份《布莱克斯泰勃时报》,凑在炉火前面烘烤。那天晚上送来的报纸,油墨还未干透,牧师总要把报纸烘上十分钟,然后才开始看。

“是哪一节?”

“嗯,是讲只要心诚,大山也能搬掉的那一节。”

“假如《圣经》里这么说的,那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了,菲利普,”凯里太太语调柔和地说,一面顺手操起餐具篮。

菲利普望着大伯,等他回答。

“这里有个心诚不诚的问题。”

“您的意思是说,只要心诚,就一定能把大山搬掉,是这样吗?”

“要靠心诚感化上帝,”牧师说。

“好了,该向你大伯道晚安了,菲利普,”路易莎伯母说。“你总不至于今晚就想去报大山吧?”

菲利普让大伯在自己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走在凯里太太前头,上楼去了。他想要打听的,已经打听到了。小房间像座冰窖似的,他在换睡衣时,禁不住直打哆嗦。然而菲利普总觉得在艰苦的条件下做祷告,更能博得上帝的欢心。他手脚的冰凉麻木,正是奉献给全能之主的祭品。今晚,他跪倒在地,双手掩面,整个身心都在向上帝祈祷,恳求上帝能使他的跛足恢复正常。同搬走大山相比,这简直是件不费吹灰之力的小事。他知道,上帝只要愿意,一举手就能办到;而就他自己来说,内心一片至诚。第二天早晨菲利普结束祷告时,又提出了同样的请求,同时心中还为这项奇迹了出现规定了个日期。

“哦,上帝,假如仁慈与怜悯乃是您的意愿,就请您赐仁慈与怜悯于我,在我回学校的前一天晚上,把我的跛足治好吧。”

菲利普高兴地把他的祈求编成一套固定词儿。后来在餐室里祷告时又重复了一遍。牧师在念完祷告之后,往往要静默片刻才站起身子,而菲利普就是趁这当儿默诵的。晚上睡觉前,他身穿睡衣,浑身哆嗦着又默告了一遍。他的心不可谓不诚。他一度甚至巴不得假期早点结束。他想到大伯见到自己竟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该是多么惊讶;早餐后,自己和路易莎伯母又得怎么赶着出门去买一双新靴子……想着,想着,他不禁失声笑了出来。还有学校里的那些同学,见了不惊得目瞪口呆才怪呢!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

“噢,好了就好了呗,”他就这么漫不经心地随口应上一句,似乎这本来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

这一来,菲利普尽可以踢足球了。他仿佛见到自己在撒开腿跑呀,跑呀,跑得比谁都快,想到这儿他的心止不住突突猛跳。到复活节学期结束时,学校要举行运动会,他可以参加各种田径赛;他甚至想象到自己飞步跨栏的情景。他可以同正常人完全一样,那些新来的学生,再不会因发现自己的生理缺陷而不胜好奇地一个劲儿打量自己;夏天去浴场洗澡,也不必在脱衣服时战战兢兢,百般防范,然后赶紧把脚藏到水里了——这一切,实在妙不可言。

菲利普将心灵的全部力量,都倾注在自己的祈祷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对上帝的言词无限信仰。在返校前的那天晚上,他上楼就寝时激动得浑身颤抖不止。户外地面积了一层白雪;甚至路易莎伯母也忍痛破格在自己的卧房里生了火,而菲利普的小房间里冷森森的,连手指也冻麻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扣解开。牙齿不住格格打战。菲利普忽然心生一念:他得以某种异乎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于是,他把床前的小地毯挪开,好让自己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他又突然想到,自己身上的睡衣太柔软了,可能会惹造物主不快,所以索性把睡衣也脱了,就这么赤裸着身子作祷告。他钻到床上,身子冰凉冰凉,好一阵子都睡不着。可是一旦入睡后,睡得又香又沉,到第二天早晨玛丽·安进屋给他送热水来时,竟不得不把他摇醒。玛丽·安一边拉开窗帘,一边跟他说话。但菲利普不吭声,因为他一醒来马上就记起,奇迹应该就在今晨出现。他心中充满了喜悦和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动作,就是想伸手去抚摸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下肢。但这么做,似乎是对上帝仁慈的怀疑。他知道自己的脚已经健全了。最后他拿定主意,就单用右脚脚趾碰了碰左脚。接着他赶紧伸手摸去。

就在玛丽·安进餐室准备作晨祷的时候,菲利普一瘸一拐地下了楼,在餐桌旁坐下用早餐。

“今儿个早上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呀,菲利普,”少顷,路易莎伯母说。

“这会儿他呀,正在想明天学校给他吃的那顿丰盛早餐哪,”牧师说。

菲利普应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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