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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枷锁-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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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呢!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维克斯的那对眸子灼灼有光,但是菲利普欣赏不了美国人的幽默,噘嘴翘唇,铁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维克斯似乎已届中年,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维克斯是个瘦长条子,像学者似的,有点佝偻,头颅大得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呈土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明显地向前突出,生就一副粗俗相。他的态度冷淡,举止拘泥刻板,既无生气,也无热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闹得一些容严心肃的人周章失措,而维克斯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同这等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神学,而另外一些也在此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存戒意。此人离经叛道的味儿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古怪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
“我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见到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①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三五成群地伫立在佛罗伦萨的波提切利名画之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②的座席。在意大利,他喝葡萄酒稍微多一点;他在德国喝起啤酒来,则是开怀痛饮,全无节制。凡属正确的东西,不问是什么,他一概膜拜顶礼。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心头;不幸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①佩鲁贾和阿西西均为意大利的城市。
②罗马教皇宫殿中的教皇礼拜堂。
维克斯一本正经地侃侃而谈,临结束时,那一双浅灰眸于忽闪了几下。菲利普脸红了,知道这位美国人在拿他打趣。
“净瞎扯淡,”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
27
维克斯在欧林夫人家的后屋租了两个小房间,其中一间布置成会客室,用来接待客人,倒也够宽敞的。维克斯生性爱淘气,他在麻省坎布里奇的一些朋友也拿他一点没办法。现在,也许是由于这种脾气在作怪,他常常一吃过晚餐就邀请菲利普和海沃德上他屋里来闲聊几句。他礼数周全地接待他们,一定要他们在屋里绝无仅有的两张比较舒服的椅子里坐下。他自己点酒不沾,却把几瓶啤酒端放在海沃德的胳膊肘旁边,在这般殷勤好客的礼仪中,菲利普不难辨别出嘲弄之意。在双方唇枪舌剑的激烈争论中,每当海沃德的烟斗熄掉的时候,维克斯就坚持要替他划火柴点火。他们刚结识上的时候,海沃德作为名扬四海的最高学府中的一员,在哈佛大学毕业生维克斯面前摆出一副降尊纤贵的姿态。谈话之中,话锋偶尔转到希腊悲剧作家身上,海沃德自觉得在这个题目上尽可以发表一通权威性评论,于是摆出一副指点迷津非他莫属的架势,不容对方插嘴发表意见。维克斯脸带微笑,虚怀若谷地在一旁洗耳恭听,直到海沃德的高论发表完了,他才提出一两个表面听上去相当幼稚、暗中却打了埋伏的问题,海沃德不知深浅,不假思索地回答了,结果当然中了圈套。维克斯先生彬彬有礼地表示异议,接着纠正了一个事实,然后又援引某个不见经传的拉工民族注释家的一段注释,再加上一句德国某权威的精辟论断——情况明摆着:他是个精通古典文学的学者。他就这么面带微笑,从容不迫,连连表示歉意,结果却把海沃德的全部立论批驳得体无完肤。他既揭示了海沃德学识的肤浅,又丝毫不失礼仪。他温和委婉地挖苦了海沃德几句。菲利普不能不看到海沃德的那副十足傻相;他本人刚愎自用,不知进退,仍在气急败坏地力图狡辩。他信口开河,妄加评论,维克斯则在一旁和颜悦色地加以纠正;他理屈词穷却硬要强词夺理,维克斯又证明他这么做是多么荒谬。最后,维克斯说了实话,他曾在哈佛大学教过希腊文学。海沃德对此报以轻蔑的一笑。
“这一点你不说我也看得出。你当然是像学究冬烘那样啃希腊文学作品,”他说,“而我是像诗人那样来欣赏它的。”
“在你对作品原意不甚了了的情况下,你是否反倒觉得作品的诗味更浓了呢?我个人认为,只有在天启教①里,错译才会使原意更加丰满呢。”
①天启教(revealed religion)是指直接受启于上帝的宗教,如犹太教、基督教等。这里所讲的错译之事,疑指《圣经》的翻译。小泉八云在《英国文学中的圣经》一文中曾提到,詹姆士王钦定本《圣经》有好些错译之处,但是“译错的地方,往往要比原文美丽得多”。(可参见孙席珍所译《英国文学研究》一书。)
最后,海沃德喝完啤酒,离开维克斯的屋子,全身燥热,头发蓬松,他忿忿然一挥手,对菲利普说:
“不用说,这位先生是个书呆子,对于美没有丝毫真切的感受。精确是办事员的美德。我们的着眼点在于希腊文学的精髓。维克斯就好比是这么个煞风景的角色,去听鲁宾斯坦①演奏钢琴,却抱怨他弹错了几个音符。弹错了几个音符!只要他演奏得出神入化,错弹几个音符又何足道哉?!”
①九世纪俄国大钢琴家和作曲家。
这段议论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殊不知世间有多少无能之辈正是借这种无知妄说聊以自慰呢!
海沃德屡遭败北,但他决不肯放过维克斯提供的任何机会,力图夺回前一次失掉的地盘,所以维克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海沃德拉了来进行争论。尽管海沃德不会不清楚,他在这个美国人面前显得多么才疏学浅,但是出于英国人特有的那股执拗劲儿,由于自尊心受到了挫伤(也许这两者本是一码事),他不愿就此罢休。他似乎是以显示自己的无知、自满和刚愎白用为乐事呢。每当海沃德讲了一些不合逻辑的话,维克斯三言两语就点出他推理中的破绽,得意扬扬地停顿一会儿,然后匆匆转人另一个话题,似乎是基督徒的兄弟之爱促使他竟有已被击败的敌手。有时候,菲利普试图插言几句,帮他朋友解围,可是经不住维克斯轻轻一击,便溃不成军了。不过,维克斯对他的态度同对付海沃德不一样,极其温和,甚至连极度敏感的菲利普也不觉得自尊心受到挫伤。海沃德由于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常常沉不住气,索性破口大骂起来,幸亏那个美国人总是客客气气地堆着笑脸,才没使争论变为无谓的争吵。每当海沃德在这种情况下离开维克斯的房间,他总要气呼呼地咕哝一句:
“该死的美国佬!”
这样一切就解决了。对于某个似乎无法辩驳的论点,这句咒语就是最妙不过的回答。
他们在维克斯的那个小房间里,虽说开始讨论的是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后总难免要转到宗教这个题目上来:神学学生出于职业上的偏爱,总是三句不离本行;而海沃德也欢迎这样的话题,因为无需列举那些使他仓皇失措的无情事实——在这方面,既然个人感受才是衡量事物的尺度,那就全不必把逻辑放在眼里,既然逻辑又是他的薄弱环节,能把它甩开岂不是正中下怀?海沃德觉得,不花费一番口舌,很难把自己的信仰同菲利普解释清楚。其实,不说也明白(因为这完全符合菲利普对人生世道的看法),海沃德一直是在国教的熏陶中成长起来的。虽然海沃德现在已经摒弃了皈依罗马天主教的念头,但对那个教派仍抱有同情。关于罗马天主教的优点,他有好多话要说。比如,他比较喜欢罗马天主教的豪华典礼,而英国国教的仪式就嫌过于简单。他给菲利普看了纽曼写的《自辩书》,菲利普觉得这本书枯燥无味,不过还是硬着头皮把它看完了。
“看这本书,是为了欣赏它的风格,而不在乎它的内容,”海沃德点拨说。
海沃德兴致勃勃地谈论着祈祷室里的音乐,并且还就焚香与心诚之问的关系,发表了一通娓娓动听的议论。维克斯静静听着,脸上挂着那惯有的一丝冷笑。
“阁下以为单凭这番高论就足以证明罗马大主教体现了宗教的真谛,证明约翰·亨利·纽曼写得一于好英语,证明红衣主教曼宁丰姿出众,是吗?”
海沃德暗示说,他的心灵饱经忧患。他曾在黑茫茫的迷海里漂泊了一年。他用手指抚弄了一下那一头金色的波浪形柔发,对他们说,即使给他五百镑钱,他也不重新经受那此精神上的痛苦折磨。值得庆幸的是,他总算安然进入了风平浪静的海域。
“那么,你究竞信仰什么呢?”菲利普问,他永远也不满足于含糊其词的说法。
“我相信——全、佳、美。”
他说这话的时候,顾长的四肢怡然舒展,再配上优雅的头部姿势,模样几显得十分潇洒、俊逸,而且吐词也颇有韵味。
“您在户口调查表里就是这么填写您的宗教信仰的?”维克斯语调温和地问。
“我就是讨厌僵死的定义:那么丑陋,那么一目了然。要是您不见怪,我得说我信奉的是惠灵顿公爵和格莱斯顿先生所信奉的那个教。”
“那就是英国国教罗,”菲利普说。
“哟,多聪明的年轻人!”海沃德回敬了一句,同时还淡淡一笑,把个菲利普羞得脸都没处搁,因为菲利普顿时意识到,自己把别人推衍性的言词用平淡如水的语言直统统地表达出来,未免有失风雅。“我属于英国国教,但是我很喜欢罗马教士身上穿戴的金线线罗,喜欢他们奉行的独身主义,喜欢教堂里的忏悔室,还喜欢洗涤有罪灵魂的炼狱。置身于意大利黑黢黢的大教堂内,沉浸在熏烟缭绕、神秘莫测的气氛之中,我心悦诚服,相信弥撒的神奇魔力。在威尼斯,我亲眼见到一位渔妇赤裸着双脚走进教堂,把鱼篓往身旁一扔,双膝下跪,向圣母马利亚祈祷。我感到这才是真正的信仰,我怀着同样的信仰,同她一道祈祷。不过,我也信奉阿芙罗狄蒂、阿波罗和伟大的潘神。①”
①阿芙罗狄蒂,希腊神话中爱与美的女神,相当于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阿波罗,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主管音乐、诗、健康等。潘神,希腊神话中的牧羊神。
他的声音悦耳动听,说话时字斟句酌,吐词抑扬顿挫,铿锵有力。他滔滔不绝地还想往下说,可是维克斯这时打开了第二瓶啤酒。
“让我再给您斟点。”
海沃德转身朝菲利普,现出那副颇使这位青年动心的略带几分屈尊俯就的姿态。
“现在你满意了吧?”他问。
如堕五里雾中的菲利普,表示自己满意了。
“我可有点失望,你没在自己的信仰里再加上点佛教的禅机,”维克斯说。“坦白地说,我。可有点同情穆罕默德。我感到遗憾,您竟把他撇在一边不理不睬。”
海沃德开怀大笑。那天晚上他心情舒畅,那些铿锵悦耳的妙语仍在自己耳边回响。他将杯子里的啤酒一口干了。
“我并不指望你能了解我,”他回答说。“你们美国人只有冷冰冰的理解力,只可能持批评的态度,就像爱默生①之流一样。何谓批评?批评纯粹是破坏性的。任何人都会破坏,但并非所有的人都会建设。你是个书呆子,我亲爱的老兄。重要的问题在于建设:我是富有建设性的;我是个诗人。”
①爱默生(1803…1882):十九世纪美国散文作家、诗人。
维克斯注视着海沃德,目光中似乎既带着严肃的神色,同时又露出明朗的笑意。
“我想,要是你不见怪的话,我得说,你有点醉了。”
“没有的事,”海沃德兴致勃勃地回答说。“这点酒算得了什么,我照样可以在辩论中压垮您老兄的。得啦,我已经对您开诚布公了。现在您得说说您自己的宗教信仰罗。”
维克斯把头一侧,看上去活像只停歇在栖木上的麻雀。
“这问题我一直琢磨了好多年。我想我是个唯一神教派教徒①。”
①基督教的一个教派,认为上帝不是三位一体,而只有一位,主张耶稣只是个伟大的神圣人物而不是神,不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位。
“那就是个非国教派教徒罗,”菲利普说。
他想象不出他们俩为什么同时哑然失笑:海沃德纵声狂笑,而维克斯则滑稽地溟抿嘴格格傻笑。
“在英国,非国教派教徒都算不上是绅士,对吗?”维克斯问。
“嗯,如果您要我直言相告,我得说是的,”菲利普颇为生气地回答说。
他讨厌他们笑他,可他们偏偏又笑了起来。
“那就请您告诉我,何谓绅士?”
“哟,我说不上来,反正这一点尽人皆知。”
“您是个绅士吗?”
在这个问题上,菲利普从未有过半点儿怀疑,不过,他知道这种事儿是不该由本人来表白的。
“假如有那么个人在您面前大言不惭自称是绅士,那您完全有把握此人决非是个绅土!”菲利普顶撞了一句。
“那我算得上绅士吗?”
不会说假话的菲利普觉得很难回答这个问题,然而,他生来很讲礼貌。
“喔,您不一样,”他说,“您是美国人嘛。”
“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只有英国人才算得上是绅士罗,”维克斯神情严肃地说。
菲利普没有反驳。
“是不是请您再稍微讲得具体些?”维克斯问。
菲利普红了脸,不过他一冒火,也就顾不得会不会当众出洋相了。
“我可以给你讲得非常具体。”他想起他大伯曾讲过:要花上三代人的心血才能造就一个绅士。常言道,猪耳朵成不了绸线袋,就是这么个意思。“首先,他必须是绅士的儿子,在公学里念过书,而且还上过牛津或者剑桥。”
“这么说,念过爱丁堡大学还不行罗?”维克斯问。
“他得像绅士那样讲英语,他的穿戴恰到好处,无可挑剔。要是他本人是绅士,那他任何时候都能判断别人是不是绅士。”
菲利普越往下说,越觉得自己的论点站不住脚。不过这本是不言而喻的:所谓“绅士”,就是他说的那么个意思,他所认识的人里面也全都是这么说的。
“我明白了,我显然算不上个绅士,”维克斯说。“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一说自己是非国教派教徒,你竟会那么感到意外。”
“我不太清楚唯一神教派教徒究竟是怎么回事,”菲利普说。
维克斯又怪里怪气地把头一歪,你简直以为他当真要像麻雀那样吱吱啁啾呢。
“对于唯一神教派的教徒来说,凡是世人相信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极其真诚地不予相信,而对凡是自己不甚了然的事物,都深信不疑。”
“不明白您干吗要取笑我,”菲利普说。“我是真心想要知道呐。”
“我亲爱的朋友,我可没在取笑您。我是经过多年的惨淡经营,经过多年呕心沥血、绞尽脑汁的钻研,才下了个那样的定义。”
当菲利普和海沃德起身告辞时,维克斯递给菲利普一本薄薄的平装书。
“我想您现在看法文书没问题了吧。不知这本书会不会使你感兴趣。”
菲利普向他道了谢,接过书,一看书名,原来是勒南①写的《耶稣传》。
①勒南(1823…1892):法国历史学家、散文作家。
28
海沃德也好,维克斯也好,全没想到他们借以消磨无聊黄昏的那些饭后清谈,竟会在菲利普灵活的头脑里引起好大一番折腾。菲利普以前从没想到宗教竟是件可以随意探讨的事儿。对他来说,宗教就是英国国教,不相信该教的教义乃是任性妄为的表现,不是今生就是来世,迟早要受到惩罚。关于不信国教者要受惩罚这一点,他脑子里也有一些怀疑。说不定有这么一位慈悲为怀的判官,专把地狱之火用来对付那些相信伊斯兰教、佛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异教徒,而对非国教派的基督徒和罗马天主教徒则可能高抬贵手,网开一面。(不过这可得付出代价——他们在被迫承认错误的时候得蒙受什么样的屈辱!)说不定上帝本人也可能动恻隐之心,宽宥那些没有机会了解真相的人——这也言之成理,因为尽管布道团四下活动,其活动范围毕竟有限…一不过,倘若他们明明有这样的机会却偏偏置若罔闻(罗马天主教徒和非国教派教徒显然属于这一范畴),他们就逃脱不了应得的惩罚。不用说,信奉异端邪说者,处境危如累卵。由许并没有人拿这些话来开导过菲利普,但是,他无疑得到了这样的印象:唯有英国国教派的教友,才真正可望获得永恒的幸福。
有一点菲利普倒是听人明确提起过的,这就是:不从国教者,尽是此邪恶、凶险之徒。可这位维克斯,尽管对他菲利普所信仰的一切事物几乎全表示怀疑,却过着基督徒纯洁无暇的生活。菲利普并没有从生活中得到多少温暖友爱,而现在倒是被这个美国人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有一次,他因患感冒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维克斯像慈母一般在旁悉心照料。在维克斯身上,没有半点邪恶和凶险的影子,唯见一片赤诚和仁爱。显然,一个人完全有可能做到既有德行,而又不信从国教。
另外,菲利普从他人的言谈中也了解到,有些人之所以死抱住其他信仰不放,若不是由于冥顽不化,就是出于私利的考虑:他们心里明知那些信仰纯属虚妄,但仍有意装模作样来蒙骗他人。为了学习德语,菲利普本来已习惯于主日上午去路德会教堂做礼拜,自从海沃德来到这儿以后,又开始跟他一起去做弥撒。他注意到新教堂①内门庭冷落,做礼拜的教友都显得没精打采;而另一方,耶稣会②教堂内却是人头攒动,座无虚席,善男信女祷告时似乎虔诚到了极点。他们看上去也不像是一伙伪君子。见到如此鲜明的对比,菲利普不由暗暗吃惊,不用说,他知道路德会的教义较接近于英国国教,所以比罗马天主教会更贴近真理。大部分信徒(做礼拜的基本上都是男信徒)是德国南部人士,菲利普不禁暗自嘀咕,要是自己出生在德国南部,也肯定会成为天主教徒的。诚然,他生于英国,但也完全有可能出生在某个天主教国家;就是在英国,他诞生在一个幸好是遵奉法定国教的家庭,但也完全可能诞生在某个美以美教友、浸礼会教友或卫理会教友的家庭。好险啊,差点儿投错了娘胎!想到这儿,菲利普还真舒了一口气。菲利普扣那位身材矮小的中国人相处得很融洽,每天要和他同桌共餐两次。此人姓宋,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和善,举止文雅。要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中国人就非得下地狱受煎熬,岂不奇哉怪也?反之,要是一个人不问有何信仰,灵魂都能获得拯救,那么信奉英国国教似乎也谈不上有什么得天独厚之处了。
①即指前面提到的路德会教堂。路德会是一个起源于德国的基督教派,以马丁·路德为名。
②耶稣会为大主教的一个教派,1533年由两班牙人伊格那修·罗耀拉所创。主张顺从、刻苦、坚贞;而新教徒指摘其虚伪、阴险,故有下文“不像是一伙伪君子”之说。
菲利普一生中,从未像现在这样迷惘惶惑,他去试探维克斯对这事的看法。他得慎之又慎,因为他对别人的嘲弄颇为敏感,而那个美国人谈论英国国教时的尖酸口吻,弄得菲利普狼狈不堪。维克斯反而使他越发迷惑不解。他迫使菲利普承认:他在耶稣会教堂看到的那些德国南部人士,他们笃信罗马天主教,就像他笃信英国国教一样至诚。维克斯进而又使他承认,伊斯兰教徒和佛教徒也同样对各自的宗教教义坚信不疑。由此看来,自认为正确并不说明任何问题,大家都自认为正确得很。维克斯无意破坏这孩子的信仰,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对宗教深感兴趣,觉得宗教是个引人入胜的话题罢了。他说过,凡是他人信仰的事物,他差不多一概加以怀疑,这话倒也精确无误地表达了他自己的观点。有一回,菲利普问了他一个问题,那是菲利普以前听到他大伯提出来的,当时报纸正在热烈讨论某部温和的唯理主义作品,而他大伯也在家里同人谈起了这部作品。
“请问,为什么偏偏是你对,而像圣安塞姆和圣奥古斯丁①那样一些人物倒错了呢?”
①圣安塞姆(1033…1109):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圣奥古斯丁(354…430):北非希波主教,早期基督教著作家。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是聪明绝顶,博学多才的圣人。而对于我呢,你很有怀疑,觉得我既不聪明,又无学问,是吗?”
“嗯,”菲利普支支吾吾,不知说什么是好,自己刚才那样提出问题,未免有点儿唐突失礼。
“圣奥古斯丁认为地球是平的,而且太阳是绕着地球转动的。”
“我不懂这话说明什么问题。”
“嘿,这证明一代人有着一代人的信仰。您的那些圣人生活在信仰的年代里,在他们那种时代,那些在我们看来绝对无法置信的事物,他们却几乎不能不奉为玉律金科。”
“那么,您又怎么知道我们现在掌握了真理呢?”
“我并没这么说。”
菲利普沉思片刻之后说: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今天置信不疑的事物,就不会像过去他们所相信的事物那样,同样也是错误的呢?”
“我也不明白。”
“那您怎么还可能有信仰呢?”
“我说不上来。”
菲利普又问维克斯对海沃德所信奉的宗教有何看法。
“人们总是按照自身的形象来塑造神抵的,”维克斯说,“他信奉生动别致的事物。”
菲利普沉思了半晌,又说:
“我不明白一个人干吗非得信奉上帝。”
话刚一出口,他顿时意识到自己已不再信奉上帝了。他好似一头栽进了冷水里,气也透不过来。他瞪着惊恐的双眼望着维克斯,突然害怕起来,赶紧离开了维克斯。他希望独自冷静一下。这是他有生以来最触目惊心的际遇。菲利普想把这件事通盘思考一下;这件事使他激动不已,因为它关系到他的整个一生(他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决定,势必深刻影响到他今后一辈子的生活历程),只要偶一失足,就可能沉沦万世,永劫不复。然而,他越是前思后想,主意就越坚定;尽管在以后的几个星期里,他如饥似渴地研读了几本帮助了解怀疑主义的书籍,结果无非是进一步坚定了他本能感受到的东西。事实是,他已不再相信上帝了,这并非出于这层或那层理由,而在于他天生没有笃信宗教的气质。信仰是外界强加给他的。这完全是环境和榜样在起作用。新的环境和新的榜样,给了他认识自我的机会。抛弃童年时代形成的信仰,毫不费事,就像脱掉一件他不再需要的斗篷一样。抛弃信仰以后,一上来,生活似乎显得陌生而孤独,尽管他一直没意识到,信仰毕竟是他生活中的可靠支柱。他感到自己像个一向依赖拐杖走路的人,现在突然被迫要独立跨步了。说真的,白天似乎更加寒冷,夜晚似乎越发凄凉。但是内心的激动在支撑着他,这一来,生活似乎成了一场更加惊心动魄的冒险;不久以后,那根被他扔在一边的拐棍,那件从他肩头滑落的斗篷,就像难以忍受的重担,永远从他身上卸去了。多年来一直强加在他身上的那一套宗教仪式,已成了他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时想到那些过去要他死记硬背的祈祷文和使徒书,想到大教堂里所举行的那些冗长的礼拜仪式——从开始到结束就那么坐着,四肢发痒,巴不得能松动一下。他回忆起当年夜间如何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向布莱克斯泰勃的教区礼拜堂,那幢暗淡的建筑物里多么阴冷,他坐着坐着,双脚冻得像冰一般,手指又僵又重,无法动弹,而周围还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润发油的腻味,真是无聊透了。明白到自己已永远摆脱了所有这一切时,他的心房止不住跳荡起来。
他对自己感到吃惊,竟如此轻而易举地抛弃了上帝。他进入了心明神清的不惑之境,将此归因于自己的小聪明,殊不知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受,乃是由于内在性格的微妙作用。他飘飘然有点忘乎所以。菲利普少年气盛,缺乏涵养,看不惯任何不同于自己的处世态度。他对维克斯和海沃德颇有几分鄙夷之意,因为他们满足于那种被称之为上帝的模糊感情,逡巡不前,不原跨出在菲利普看来似乎是非跨不可的那一步。一天,他为了登高远望,饱餐秀色,独自来到某座山岗。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野外景色总能使他心旷神怡,充满腾云飞天似的狂喜之情。眼下已入秋季,还经常是万里无云的大好天气,天幕上似乎闪烁着更加璀璨的光芒:大自然好似有意识要把更饱满的激情,倾注在所剩无几的晴朗日子里。菲利普俯视着眼前那一大片在阳光下微微颤抖的广阔平原,远处隐隐可见曼海姆的楼房屋顶,而那朦胧迷离的沃尔姆斯显得分外邈远。更为光耀夺目的,则是那横贯平原的莱茵河。宽阔的河面,华波涌涌,浮光闪金。菲利普伫立在山头,心儿不住欢快地跳动,他想象着魔鬼是如何同耶稣一块儿站在高山之巅,指给他看人世间的天堂。菲利普陶醉在眼前的绮丽风光之中,对他来说,似乎整个世界都展示在他面前,他急不可待地要飞步下山,去尽情领略尘世的欢乐。他摆脱了对沉沦堕落的恐惧,摆脱了世俗偏见的羁绊。他尽可以走自己的路,不必再害怕地狱之火的无情折磨。他猛地意识到自己同时也摆脱了责任的重负,以往由于这一重负压肩,他对自己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得考虑其后果,不敢掉以轻心。现在,他可以在无拘无束的气氛中自由地呼吸。他的一言一行只需对自己负责就行了。自由!他终于摆脱了一切羁绊,成了自己的主宰。出于原有的习惯,他又不知不觉地为此而感谢那位他已不再信奉的上帝。
菲利普一面陶醉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之中,一面从容不迫地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信仰的丧失,并没像他预期的那样明显地影响到自己的言谈举止。尽管他把基督教的信条扔到了一边,但他从未想到要去批评基督教的伦理观;他接受了基督教倡导的各种美德,并且进而认为,要是能因其本身的价值而身体力行,并不顾及报偿或惩罚,那倒也不失为好事。在教授太太的家里,很少有实践这些美德的用武之地。不过,他还是原意表现得比以往更诚实些,强迫自己对那几位枯燥乏味的老太太更殷勤些。有时她们想跟他攀谈,而他呢,只是一般性地敷衍几句。文雅的诅咒语,激烈的形容词,这些体现我们英国语言特色的东西,菲利普一向视为男子气的象征,努力修习,可现在则是煞费苦心地戒绝不说了。
既然已把这件事一劳永逸地圆满解决了,菲利普便想把它抛置脑后。不过,嘴上说说很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哪:他无法排除那些后悔的念头,也不能抑制那此不时折磨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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