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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酿酒坊-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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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含笑的注视下,即使她不想吃,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伸手要将那块肉自己拿,墨羽却躲开,再次将兔肉送到她嘴边,双眸含笑,殷切地望着她。

此举引来周围人的侧目,玲珑双颊微醉,有些不自在地张口,将兔肉含进嘴里,然后接过他手里的兔子,讪笑道:“还是我自己来吧。”

墨羽只是笑笑,这次没再坚持。

夜里,篝火烧得旺旺的,在粗糙的树干上映出舞动的黑影。草窠里,蛐蛐鸣唱的正欢,讨厌的蚊子在耳朵边转着圈地叫唤。玲珑缩在毯子里,翻来覆去地躲避蚊子的纠缠。可树林里的蚊子实在是太多了,硬生生地将她闹醒,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揉着睡眼,用力抓了抓被叮咬的地方。

双眸逐渐清晰起来,她环顾了下四周,豆荚、荣可凡、花湖都沉沉地睡着,墨羽却没了。玲珑也没在意,他会武功,不在的原因很可能是方便去了。

她十分口渴,可睡觉前,水袋里的水被豆荚冒冒失失地打翻了,本来想明早再去打水,可现在看来,她只好自己去了。她也想用冷水洗洗她满是包的胳膊,给红肿降降温。

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火把,她往林子深处走。水潭离营地并不远,白天她也知道这片林子里没有蛇。很顺利地穿过草地,绕过松林,她精准地找到了那片水潭。

夜晚里瀑布的隆隆声显得更大,震得人心肝肺都在颤,水黑油油地在流动着,看上去有点可怕。

玲珑急忙将火把插在石缝里,准备赶紧灌完水赶紧走。她小心地跳上水潭边的石头,还没来得及蹲下,突然,只见倒映在水里的那弯如钩的月亮忽然破碎开来,波纹如水银般向四周涌动,只听哗啦一声,一个人从水里冒了出来,背对着她站着。

玲珑最初只看见了一颗头冒出来,还没想明白是什么,神经本能地一紧,脑袋发麻,自然而然地发出了一声尖叫。

水潭里的人听到尖叫,也本能地一回身。水潭的水并不深,月光下,雪白的肌肤挂着晶莹的水珠,在矫健伟岸的胸膛上缓缓地滑落,滚过圆润的肚脐、结实的小腹,再往下……

“啊!”还没来得及看,玲珑就再次本能地发出一声尖叫,双手捂住眼,背过身去。

“玲珑!”伴随着惊呼,墨羽扑通一声缩进水里,脸瞬间红成了虾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泡的是温泉。

玲珑听到熟悉的声音,捂着眼睛回过身,从指缝里看他,惊疑地确认:“墨羽?”

“你不睡觉,怎么跑这儿来了?”墨羽整个人窝在水里,只露出一颗头,水潭不深倒还真难为他了。

“我想喝水,来打水。你在这儿干什么?”玲珑虽然不捂眼了,可脸上仍旧红晕未退。

“我睡不着,所以过来洗个澡。”墨羽蜷缩成一团,也不敢看她,一双眼不停地左右闪烁。

“哦。”玲珑低着头,抚着通红的脸颊,有点不知所措。

“那个……”过了一阵,墨羽实在是忍不住了,终于开口,“我想上去穿衣服,你能回避一下吗?”

“啊?啊!我这就走!”玲珑先是一怔,继而脸更红,大声答应着,转身就逃,不料慌张中竟一脚绊在石头上,华丽丽地摔了个狗吃屎。

墨羽吓了一跳,慌忙站起来,却猛然想起自己没穿衣服,急忙又缩回水里,焦急地问:“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玲珑自己爬起来,嘿嘿干笑,拿起火把快步逃了。

跌跌撞撞地回到营地,坐在火堆前,她的脸仍是通红的。这下可糗大了,她怎么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偷窥狂,在偷窥人家洗澡时被发现了,然后就火烧尾巴逃了回来。

他该不会也那么想吧,以为她是偷窥狂?她发誓,她真不是故意的!这下她的清白全毁了!

正在那儿自我斗争,墨羽大踏步归来,坐在她身旁,一股沐浴后的清爽悄然飘了过来。他也有些不自在,把她落下的水袋递给她,笑道:“怎么不等我,自己就跑回来了?”

“呃……”她不知该如何回答,索性拧开水袋,咕嘟嘟灌了一肚子凉水,一抹嘴,抓起毯子,背对他迅速躺下,蒙住头,道,“不早了,快睡吧,明儿还要赶路呢。”

墨羽诧异地看着她有趣的反应,忍不住扑哧一笑。玲珑听见了,却将盖在头上的毯子拉得更高。

墨羽笑得更欢。

这件事导致玲珑一直不好意思再跟他说话。

☆、第五十章 初到兴隆府

午后的荒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距北山省的首府兴隆府只剩下一天的路程,玲珑的马车进入一片树林,正在缓慢地行进。山林里静悄悄的,唯一的声音就是车轮碾压过地面发出的“咕噜”声。偶尔一阵阴冷的风吹来,也会摇动树叶,发出沙沙的脆响。

豆荚掀开车帘,狐疑地道:“姑娘,我怎么觉得这片树林怪怪的?”

玲珑往外头看了看,狐疑地反问:“哪里怪?”

“我也说不好,就是觉得有点怪。”

去前头探路的墨羽突然勒马回来,严肃地道:“有点不对劲,这林子太静了。”

玲珑眉头紧锁,迟疑了片刻,说:“那咱还是往回走,绕道吧。”

花湖常年在外,经验老道,也觉得不大对,忙要驾马车转弯,却见后头又有一辆马车缓缓驶来。就在两辆车刚碰头的时候,只听密林里传来窸窸窣窣的跑步声,一行十余个黑影迅速散开形成一道拦路的关卡。为首一名袒胸露腹、扛着大刀的彪形大汉操着古怪的地方口音,念出了一段经典台词:“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毋庸置疑,这些人自然是山贼是也!

“都什么年代了,这样的开场白也不改改,俗气死了!”玲珑翻了个白眼。

“姑娘,是山贼!”豆荚打着颤,低呼。

“那又怎样?你不是神偷吗,还怕山贼?”

“山贼一直是我梦想的职业!”豆荚激动地道。

玲珑被噎了一下,再次翻了个白眼。就在这时,突然,从隔壁马车里传来一声英气迫人的娇叱:“兴隆林里的山贼可真是越来越嚣张了!光天化日公然拦路抢劫,你们还真当兴隆官府的人全是吃白饭的?!”

众山贼闻言,先是齐齐一愣,一时间不知该回什么,随即为首的贼头恼羞成怒地大喝:“哪儿来的小娘们儿,竟敢埋汰你大爷,你给老子出来!老子今儿就教教你该怎么做个娘们儿!”

众匪徒哈哈大笑,豆荚道:

“姑娘,那位姑娘好像并没埋汰山贼吧?”

“你跟山贼那么认真干吗?”玲珑挑着帘子,正忙着看戏,从隔壁那女子的声音看,一定是个武林高手。

果然,只听噌地一声,一把银光熠熠的长剑从那辆马车里飞了出来,伴随着一抹倩影。那抹身影迅速跃进山贼堆里,剑声铮铮,气势如虹。林中鸟被惊起,扑扇翅膀哇哇大叫着飞走了。

墨羽挑眉,没想到一个姑娘会有这么好的身手:“玲珑,你说我要不要去帮她?”

不等她回答,隔壁车里一个小丫鬟跳出来,笑道:“这几个小毛贼,我家姑娘自己就能对付,你们看着吧。”

玲珑见那丫鬟也就十五六岁,梳着双丫髻,样貌秀气,身上穿了一套青色短打,料子却是上好的丝绸。

那头,只听“啊啊啊”一连串的惨叫,十几个山贼全部倒地,身上不同程度地受伤,没死亡,但都动弹不得。粉衣姑娘收剑,看着那群山贼,冷冷一笑:“今儿是给你们个教训,三天后,本姑娘会亲自带人来剿了你们这些山贼!”

贼头怒目圆睁,抱着受伤的腿,颤声呼喝:“你究竟是什么人?”

“窦双双!”

“窦大小姐!”山贼一听到这个名字,居然集体跪地磕头,哀声求道,“窦小姐饶命!窦小姐饶命!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才在这片林子里落草为寇!我们马上散!马上散!就不劳窦小姐您的大驾了!”

窦双双眉一挑:“那最好。我爹管治的兴隆府可是个**的地方,绝对容不得山贼作恶,算你们识相!我要是再看见你们干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别怪本姑娘不留情面!”

山贼们集体点头,那动作就像小鸡啄米。

“姑娘……”豆荚诧异地看着这一幕。

玲珑眉一挑,总算看出来了,原来那位是兴隆府知府家的大小姐,还是个厉害的大小姐。她跳下车,正好窦双双朝她走来。

窦双双也就十六岁,生得浓眉大眼,高鼻梁,嘴唇略薄,眼下一颗泪痣。她的身量很高,能有一米七,穿了一套粉色短褐,料子同样是上等丝绸,这打扮看上去特古怪。她英气十足地对玲珑拱拱手,笑道:“让你们受惊了,你们这是要去兴隆府吗?”

“对。我们本想去兴隆府做点小本生意,途经此处,不料却遇到这种事,多谢窦姑娘相救。”玲珑也学着她拱拱手。

窦双双粲然一笑,活泼地摆摆手:

“没什么。你们在这儿遇到山贼,说到底也是我们兴隆府的责任。我家就住在兴隆府,不如大家结伴而行?”她热情地邀请。

“求之不得。”玲珑微笑道。

于是接下来的路途,玲珑他们便和窦双双同行。窦双双是个爽朗的女孩,很好相处,一点没有官宦小姐的架子。自从同路以后,她就将玲珑和豆荚请到她的马车上,闲聊个没完。豆荚跟杏儿更是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窦双双虽然会武功,可明显江湖经验不足,仗着会武,戒备心很差,还容易相信人。至少她对玲珑就不设防,没多久玲珑就从她嘴里套出来,她是兴隆府知府唯一的女儿,上头三个哥哥,家里还有俩姨娘。她这次是探亲刚回来。她会武功是她舅舅教的,她舅舅是镇国公墨翟麾下的一名副将。

同样她也是个正义的姑娘,还爱炫耀,她一直在给玲珑唾沫横飞地讲述着她过去打抱不平的那些事。那些事在玲珑听来,感觉她抱不平似乎不是用脑袋,而是用飙升的肾上腺素。她明显是个冲动派。

不过这一天的旅程因为有窦双双的加入,倒还愉快。傍晚时分,一行人进入兴隆府的中心——商州。

站在高大的城门楼前,双方告别。窦双双笑问:“你打算在哪儿落脚?等我得了闲,好去找你。”

“我暂时会住在花缘客栈。”

窦双双点头,笑道:“我会去找你。你要是找我,就让人来窦府给我捎个信儿。”

玲珑点头,双方作别,窦双双跳上马车先走了。

“花掌柜,兴隆知府是个什么样的人?”玲珑望着那辆马车远去,回头问。

“现在的兴隆知府好像是一年前刚上任的,我也不清楚,不过这兴隆府看起来还挺繁荣的。”

“侯爷的产业那么多,花家应该经常跟各方官府打交道吧?”

“这你就错了。官府会主动卖侯爷面子,但侯爷从不准花家跟官府交往太深。”

“为什么?”玲珑一时没明白。

花湖在她耳边低声回答:“在皇上眼皮子底下保持家族兴旺,那是最不容易的。”

玲珑心中猛然一凛,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第五十一章 携伴

花缘客栈正是花家的产业,玲珑一行人暂时在那里落脚。花家的兴隆府大总管为人和气,为玲珑友情提供了关于兴隆府乃至整个山北省的全部信息。玲珑光整理这些资料就用了好几天。

她来的目的就是要在兴隆府的中心地带建立一座大规模的酒坊。等到酒坊顺利运营后,随着业务发展,自然就可以陆续向其他州府外扩,进而占据整个山北省的酒业。

拓展的事不用她来做,她只要发掘出一个优秀的团队在这儿扎根就行了。

经过详尽的考虑,她还是觉得将 第 052 章 她都要亲自教。这一忙就是好几个月,商州的第一批员工终于培训好了,第一批酿出的酒也即将出缸。

这段时间,窦双双动不动就会跑来玩,还总想和墨羽比试一下身手,闹得玲珑头都大。对于官家的人,她不爱与之打交道,可多结交人并没坏处,因此她始终采取的是不近也不疏的态度。反倒是窦双双,似乎已经把她当成了推心置腹的朋友。

自从庄子修整好之后,玲珑就一直住在这里。今天是出酒的日子,一大早她正在整理这些日子以来的账目,豆荚端着一只酒壶和一只酒坛进来,道:“姑娘,酒已经出了。”

玲珑放下手中的笔,豆荚将澄澈的酒倒在酒杯里。玲珑接过来,先闻了闻,一股醇郁的芬芳扑来。放到唇边呷了一口,品一品,谷香四溢,爽利甘洌。她放下杯,拿起空坛子看了看。坛子正面印着花家家徽,玲珑让他们在坛底刻上了“玲珑酒坊”的字样。虽然酒是她酿的,可她的名字只能印在最底下:“这就是烧好的新坛子?”

“是。”

“去推销的人选都齐了吗?”

“齐了。”

“那就灌装封口,两人一组去上门推销,二十天内,玲珑酒坊的酒必须让整个兴隆府人尽皆知。”

“是。”豆荚脆生地应下,转身刚要往外走,顶头窦双双携杏儿风风火火地进来。

“玲珑,咱们出去逛逛吧!”窦双双两手“啪”地按在玲珑的桌上,兴致勃勃地道。

“你从商州到富隆镇,应该逛了很久吧。”

“不久。我跟你说,何家班来商州了,我订了两个好位子,咱们去看戏!”

“是怀南的何家班吗?”不等玲珑说话,豆荚先两眼放光地问。

“对!就是那个何家班!今天小花仙会亲自粉墨登台唱《雪狐》!”杏儿兴奋地说。

“真的吗?太好了!”

“豆荚!”玲珑警告。

豆荚的热情瞬间被浇灭,沮丧地道:“我去不了,我得去上门推销。”

“推销是什么?”

“就是上门去卖酒。”

“哦。”杏儿也很失望,“没办法,那我只好陪你去推销了。”

“真的?你要陪我去?”豆荚欣喜万分。

“玲珑,咱俩去看戏吧!”窦双双笑说。

玲珑想了想,在她的万分期待下,只得点头笑道:“好,叫上墨羽。”

窦双双点头,和她一起跑出去叫墨羽看戏。

豆荚和杏儿对望一眼,不由得都垂头丧气。

☆、第五十二章 看戏

何家班在水流国那可是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戏班子,它的当家花旦小花仙更是全民偶像,能与他媲美的也就只有京城“天生秀戏班”的名角蓝采和。他们互为死对头。

大戏在禾丰茶楼上演,窦双双的马车在门前停下,众人下车。玲珑望着门口拥挤的人潮,惊讶道:“天!这么多人!”

“他们全是来看小花仙的。因为何家班要来唱戏,禾丰茶楼的位子从一个月前就开始预订了。”

玲珑眉一挑,看来不管在哪儿,娱乐明星的号召力都是强大的。

一辆朴素无华的马车悬挂着“窦府”的牌子,慢悠悠地驶来,停在茶楼门口。只听窦双双笑着叫了声:“我爹来了!”

刚要过去,一抹身影已经抢了先。那是一个破衣烂衫的女人,蓬头垢面,扑通一声跪倒在那辆马车前,手捧状纸,声泪俱下地哭诉道:“冤枉啊!冤枉啊!知府大人,民妇冤枉!求知府大人为民妇做主啊!”

喊冤声让嘈杂的茶楼前瞬间寂静下来,针落可闻,众人全眼巴巴地看着那辆马车。

马车帘被掀开,一名年轻男子下来,扶下一名身材发福的中年男人。男人约莫四十几岁,山羊胡,穿着绣有五福捧寿花纹的深褐色长袍。

“那是我二哥。”窦双双指着那名年轻男子对玲珑说。

说话间,兴隆府知府窦雄已经和蔼地上前,将那脏兮兮的妇人扶了起来:“这位大娘子,快快起来,有何冤情说与本官便是。”

那妇人见窦雄不嫌弃她,还如此宽厚,更加涕泗横流,哭着禀道:“回大人,民妇家住南和巷,男人王大十二年前就死了,只有一个小子今年刚十八岁,叫王栓。因为民妇家里穷,没得养活儿子,儿子便在荷香楼跑堂。那天晌午,荷香楼打发人来说‘你儿子让人打死了。’民妇当时唬死了,跑到荷香楼一看,菩萨啊!我儿子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下倒喘气儿,问他也说不出话来,没一会儿就死了。整个荷香楼的人都看见了,打死我儿子的就是孙员外家的孙二!民妇告到知州大人那儿,可知州大人却说不是孙二打死的!苍天作证!当时所有人全看见了,就是孙二那个小杂种打死了我儿子!怎么不是他打死的!”

她再次跪下,哭嚎着磕头:“求青天大老爷伸冤,民妇就只有这一个儿子,还没娶女人呢!我们王家这下彻底断了香火!这让我怎么有脸去见栓儿他爹啊!求大老爷为民妇做主!”说着,又“砰砰砰”磕了几个响头。

窦雄之子窦琼在父亲的示意下,再次将妇人扶起来。窦雄声若洪钟地说:“既然大娘子对判决有异议,那理应当再审。琼儿,你先带这位大娘子去知州府,让陆大人将这桩案子重审。只要大娘子说的是事实,本官一定会为大娘子讨回公道,绝不偏袒任何人。”

“多谢青天大老爷!多谢青天大老爷!”妇人喜得连连叩头,再次被窦琼扶起来。

周围的百姓一听窦雄真的要为穷苦百姓做主,皆感动不已,有人率先为窦雄鼓起掌,还有人大赞窦雄的“贤明”。人们全用看神一样的眼神仰望着窦雄,窦雄在这样的目光里,自然也格外满足,仿佛自己在发光似的挺起腰身。

玲珑只是挑了挑眉,也许是她在现代看炒作看得太多了,心早已不再淳朴,所以看东西总是愿意往歪了看。

当然了,如果窦雄确确实实是好官的话,她会真心尊重。

这场戏随着妇人的离去平息下来,窦雄刚要往里走,与有荣焉的窦双双奔过去,挽住他的胳膊,撒娇道:“爹!”

窦雄一见女儿,满眼慈爱:“你怎么来了?你这丫头,一刻也闲不住,又往外跑!回去我得跟你娘说道说道!”

“爹!”窦双双嗲嗲地一声,随即介绍走过来的玲珑,“爹,这就是陈玲珑,我跟你提过的!”

玲珑福了一福:“陈玲珑见过知府大人!”

窦雄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呵呵一笑:“你就是陈家丫头,小小年纪就有闯劲,不错不错!我家丫头可是总念叨你。”

“玲珑家境贫寒,上无兄长,只有一幼弟,因而需要多帮父母分担一点,让大人见笑了。”

“一个姑娘家能有这等想法,如此孝顺,实在难得。你也不必见外,叫我‘伯父’吧。”

“是,伯父。”玲珑恭顺道。

不知道窦双双是怎么向窦雄讲自己的,不过他应该并不知道玲珑背后有花家的事,因此,窦雄的和蔼倒让她对他真心多了一份好感。

要知道,水流国对商贾虽然没用那么多条文歧视,可不屑者还是大有人在。窦雄作为知府,能没有等级之分地跟她交谈,一点不介意她的身份,实属难得。

一行人进入禾丰茶楼,窦雄直接去了戏台底下的雅座,窦双双则拉着玲珑上了二楼包间:“我爹最喜欢在前排看戏,咱别管他。”

玲珑坐定,环顾四周,发现茶楼里熙熙攘攘,几乎都挤满了,窦雄却能坦然自若地在人堆里穿梭:“你爹来看戏,怎么不包场?”

“我爹从来不包场,他爱与民同乐。”

说话间,玲珑看见窦雄走到前排。前排雅座上,另一名已经入座的中年男人起身,和窦雄拱手见礼。

“那是谁?”

“哪个?”窦双双探出身子看了一眼,“哦,那是山北省的布政使文大人,他是昨天来的,是小花仙的戏迷。”

玲珑点头,眼波随意一转,忽然,她的目光落在斜对面另一间包厢内坐着的男人身上。

一名风流隽秀的蓝衣公子,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鼻凝鹅脂,唇红似莲。他一手托腮,一手把玩着手里的瓷盅,安静地望着一楼的戏台,看似漫不经心,可总觉得有点怪异。

“他是谁?”玲珑问。

“谁?”窦双双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摇摇头,“不认得,大概是从别的地方来见小花仙的吧。”

玲珑点头,也没太在意,收回目光。

锣声响起,班主上台主持开场,戏幕拉开。

☆、第五十三章 惊魂一刻

戏台上已经开戏,听那依依呀呀的唱腔,似乎和昆曲有点像。《雪狐》是个老掉牙的故事,主要讲述一只千年狐狸爱上了一个书生,两人海誓山盟,结果书生却在金榜题名时另娶他人。狐妖大怒,开始报复,最终却被法师给收了,千年道行毁于一旦。

这样的戏,玲珑还没看到一半就昏昏欲睡。窦双双则很入戏,一边哭,一边怒骂薄情郎。

墨羽的心思根本没在戏上,眼睛一刻不眨地盯着玲珑。他知道她最近几天很忙,没睡好,此刻见她手托着腮,脑袋一点一点的,有些担心,但更多的是好笑。

就在这时,嘈杂的锣声敲起来,把玲珑吓得清醒过来,抬头望向戏台。窦双双愤愤地道:“法师来收妖了!这法师,也太不分青红皂白了!”

玲珑挑眉看着台上的法师,那人穿着袈裟似的大袍子,右手拿着一根禅杖,禅杖顶端却是一只金色的大轮子。他不秃头,反而头发留得老长,还妆了胡子,简直就是法海与金轮法王的混合体。他身旁跟了两名涂着红脸蛋的小童。

法师先是哼哼呀呀地唱了一段,接着唤了一声。其中一名捧着净瓶的小童便上前来,对着台下唱了两句词。突然,那小童清秀文静的气质一变,足尖一跃,五指成爪,竟迅速朝坐在最前排的窦雄攻去,直取他的咽喉!

全场登时一愣,窦双双刷地站起来,惊骇地瞪圆了眼睛,大呼道:“爹!”可她离得太远,根本来不及救。

就在小童的利爪即将抓上窦雄喉咙的一刹那,一只茶杯嗖地飞向他的手,电光火石间一击而中,竟击碎了他的手骨。

茶楼内顿时乱作一团,喊叫声不绝于耳,许多看客都开始往外逃。布政使文大人的贴身护卫已经跃上台和刺客交上手,可仍有不少不明情况、只想逃命的客人没头没脑地跟着人群往外挤,拥挤推搡中好多人被挤倒,然而后面的人仍在拼命往前挤。踩踏事故似乎不可避免。

窦双双已经从二楼跃下去,加入战圈。玲珑迅速向周围扫了一眼,却再次发现了斜对面那个蓝衣公子的异常。所有人都紧张恐慌,只有他,一副闲闲看好戏的表情。他手中那只把玩的瓷杯已经没了。她心中一顿。

仿佛察觉到她的目光,对方居然回过头来,双方眼神交汇,火光电石的一刹那,玲珑只觉得后心一凉,有一种说不出的、仿佛是知道了不该知道的那种紧张感。

蓝衣公子并不避讳地望着她,忽然,露齿一笑,那笑容犹若春日里的阳光,和煦明媚,可玲珑却丝毫感觉不到温暖。

“玲珑。”墨羽轻声唤道。

玲珑回过神,收起目光,往下张望:“窦大人没事吧?”

“应该没事。咱们等下面平静下来以后再出去,免得被挤伤。”

玲珑点点头,下意识再回眸,却惊讶地发现那名蓝衣公子已经不见,包厢内空空如也。

刺客已被护卫制服,闻讯赶来的衙差迅速平息现场骚乱。好多看客由于踩踏受伤,被抬了出去,疼得直叫唤。本来好好的一场演出,因为这突然的变故而被迫中断,整个戏班子全被收押接受审问。

窦雄迅速离场,窦双双因记挂父亲,让人告诉玲珑她先走了,便匆匆陪伴父亲回府。

玲珑和墨羽离开茶楼。走在青砖路上,她抬头望了望天,已是黄昏时分,周围的小摊似乎多了起来,看样子是要摆夜市。

“咱们在这儿附近转转,今天就在外边吃吧。”她提议。

“好。”

“刚刚可真是凶险,那个戏子看起来像个杀手,也不知道窦大人得罪了谁。”

“当官的总是会得罪很多人,所以官位越大,家中豢养的护卫越多。”

玲珑看了他一眼,突然凑近,神秘兮兮地笑问:“你这么了解?墨羽,你是从京城出来的,听你说的话,感觉你原来的家也是个大户。你们家究竟是经商的还是当官的?”

墨羽没想到她会问这个,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并不想将过去的那些事再掏出来。

玲珑见他为难,只好手一挥:“算了,既然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了。”

“我不是不想告诉你,只是……”

“我知道!我知道!”玲珑的头一下一下地点着,“我不该好奇,每个人都有秘密。”

墨羽以为她的这种反应是生气了,顿时慌了手脚:“玲珑,你别生气!”

玲珑眨眨眼:“我没生气。”

墨羽刚要说话,忽然,只听前头一声喝吼:“小贼!往哪儿跑!敢偷我们爷的钱袋!”

放眼望去,只见一名秀气的男子正抓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小乞丐被他拽住手腕,死命地挣扎,连踢带踹,可就是挣脱不开男子的钳制,大声叫道:“放开我!放开我!”

听那脆生的声音居然是个姑娘。

站在他们旁边,一名蓝衣公子正闲适地摇着扇子旁观。

行人一见有热闹瞧,呼啦啦全围了上去。玲珑和墨羽站在外围,被后面的人一推,也挤了上去。

小乞丐还在挣扎,言语十分泼辣。走近之时,墨羽听到她的声音,眼眸一震,仔细看了一阵,才认出来:“师妹?!”

雷妙听到熟悉的声音,登时不敢相信地回过头,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让她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墨哥哥!”趁男子愣神的一刹那,牛犊般地挣开钳制,冲过来就要扑入墨羽怀里。

墨羽急忙闪开,也是因为她太脏了:

“师妹,你不好好在家呆着,怎么跑这儿来了?还弄成这样?”

“你还说!你一声不响就走了,我当然是来找你的!结果路上钱袋被偷,我没地方住,又没东西吃,肚子好饿!这个坏蛋还欺负我!”她指着钳制她的男人大声控诉。

“喂!你这姑娘怎么颠倒黑白?明明是你偷东西,竟然还怪我!”

墨羽一阵头疼,只得上前对男子抱拳:“这位兄台,我师妹年幼无知,做事鲁莽,在下替她赔礼了,请兄台不要见怪。”

“跟我们爷说!”男子眼一翻,指指身旁的公子。

墨羽望向那位俊美的公子,却发现那人正直勾勾地看着玲珑,心中顿时燃起一团火,忍气吞声道:“这位公子,看在我师妹年幼的份上,还望你高抬贵手,别和她计较。”

公子折扇一收,笑盈盈地道:“公子说得轻巧,令师妹的身手利落的紧,刚刚可唬了我一跳。”

玲珑觉得这人怪怪的,雷妙在她身旁,身上的味也有点大,这让她很不耐烦:“那你想怎么样?难不成还想要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这话说得好。”公子踱过来,扇子在她面前一展,“扒窃本来是要见官的,既然姑娘愿替人揽下责任,那再好不过。”

他扇子上有股很浓的香味,让她忍不住倒退一步:“你想要多少?”

公子再次将扇子一收,往对面的岳凤楼一指,笑吟吟道:“姑娘与在下共进晚膳,如何?”

☆、第五十四章 云公子

墨羽闻言,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是明摆着调戏良家少女么。他立刻挡在玲珑身前,冷道:“这位公子,你别太过分!”

公子不答,只是笑吟吟地望着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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