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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只唐朝鬼(人鬼情系列之六)-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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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笑。
经此一役,唐禹对黛儿再不抱暇思绮念,坦坦荡荡只拿她当女秘书看待。黛儿反而诧异,对我说:“难得有男人在我面前这样正人君子,你们唐家的人个个不同凡响。”
我笑:“南方的秀才北方的将,陕西的黄土埋皇上。西安城的地底下埋了那么多的皇帝,滋养出的子民又怎能没几分皇家气派?”
后来我将这番话转述给老哥,唐禹得意,从此越发矜持。
唐禹的皮包公司原本发际于我那一十五只金镯子。如今三年之期已过,唐禹却一直不提赎回的事,我心知事情有变,也只好不问一字。难得公司渐见规模,有闲时我曾专门去参观过一次,写字楼里租用着小小一个套间,传真电脑也都还齐全,书柜里装满大部头封面烫金的商业书,不知是用来看还是用来摆设,但总算已经上了轨道,我那镯子也就算没有白奉献一回了。
转眼冬至,黛儿在秘书岗位上已经驾轻就熟,虽然不会十分出色,却也胜任有余。
我也从见习记者转为正式工,收入大幅度增高,虽然薪水仍然三百,但是加了编辑费,按版面支取,多劳多得,应付日常消费已经绰绰有余。
可是随着我文笔的越磨越快,文章的品味却越来越低,用黛儿的话说就是:挖人家墙角以为自家稻粱谋。
没办法,不知怎的如今期刊圈盛行一股所谓纪实风,各大报刊都在四处搜求案例奇闻,拳头与枕头齐飞,暴力和涩情共舞,翻开杂志来,满眼所见不是杀人,就是乱仑。古人云:君子不饮盗泉之水,连写着“盗泉”两字的水源都认为不洁,渴死不肯饮用。而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我辈枉为文人,遇盗泉岂止饮水,简直甘之如醴,以诲淫诲盗为己任,想来真令人志短。
我负责的是娱乐版,每天挟了相机四处采访花边新闻,渐渐与各影视公司混得烂熟。
导演戏谑:“其实唐小姐眉清目秀,如果肯演戏,何必采访人家,自己就是现成的大明星。”
说得我心动起来,便也想客串一回,过一把戏瘾。
导演答得爽快:“好呀,最近有个电视电影的本子,青春片,讲大学生的,你年龄正合适,就演女班长好了。”
但是本子拿到手,才发现统共三句对白:“我叫张洁,暂代班长。”“没关系,你睡下铺好了。”“老师好。”
完了。
制片还要开我开玩笑:“还有名有姓的,不错了呢。”
不错,主角好过配角,配角好过龙套,龙套里有名字的好过没名字的,没名字中露正脸的又好过侧脸的……一个半小时的片子里,人物早被分了三六九等,等级森严,羡慕不来。
我于是为了三句台词辗转反侧,想方设法出奇制胜,硬要从平凡中见出不凡来。
这件事除了黛儿我没有告诉其他人,通场三句台词,小到不能再小的角色,有何颜面启齿。
但自己的心里是兴奋的,日复一日地扳着手指算播出时间。
一日自片场回单位,刚刚上楼,听到同事张金定抑扬顿挫的男中音:“唐艳?我们杂志社没这个人。我是新来的,不清楚,或者已经走了吧……”
一阵气血上涌,我真想推门进去大吵一顿,但立刻意识到吵架不是办法,最关键的,是我绝对占不到上风。
张金定者,今年27岁,和我同时进入杂志社,是主编在工作会上公开评价最有发展前途的两个编辑,故此敌对也最强。最近社里有消息说新买了几套住房,除了照顾管理人员和老编辑外,另有一套是奖励新编辑的,而这新人之中,又属我和张金定可能性最大。张某家境清贫,世世代代培养出这第一个大学生来,难得考入文化单位来,自觉鲤鱼跃龙门,恨不得以社为家,刻苦非凡。加之新近交了女朋友,对那套房子正是志在必得,因此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扑杀脚下而后快。
在他的心目中,女友是女人,女同事却是老虎,尤其与自己同工同酬同等职位的女同事。
可是正因为对方已经出此下策,如果我接招,就等于把自己和他划了等号。而且他是男人,可以骂脏话,我却不能,骂了,就是泼妇。
男女同工同酬,女人却要比男人承受更多的压力和管束,真不明白男人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意见。
我到楼下转了一圈又一圈,努力地劝自己平息怒气,不要七情上面,弄得大家尴尬。很多事都是这样,你可以做,我却不能说,说了,就是小气。这是文化人的游戏规则。
直到气定神闲了,我才重整笑容上楼走进办公室,见到张某人,如常微笑问候。他的笑容也真诚亲切,完全看不出刚刚才否认过我的存在的样子。
他的虚伪,我的无奈,都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吧?我很怀疑这种竞争会有什么正面效应,但是主编坚持认为有竞争才会有进步,我们也就只有为了他的一声令下而厮杀拼搏。
像不像一盘棋,无论将帅兵卒,都不过是奕者手中的一枚棋子,本已贱如尘芥,棋子与棋子却偏还要自相残杀,更加贱多三分。
坐下来,我开始整理自由来稿,张金定走过来说:“主编让我把稿子送过去,你看完了吧?”
按规定,我们除了负责各自稿件的编辑外,还要彼此交换稿件做对方的二审,而我和张金定正是搭档,故此他的稿子都放在我这儿。我将稿件取出放在一个大档案袋里一齐交给他,本能地说一句“谢谢”。
这时代,礼貌同微笑一样,都是假的。好莱坞导演吴宇森有个大片《变脸》轰动全球。其实有什么稀奇,我一天变脸次数不知凡几。只是没人颁我奥斯卡奖。
临近中午时,主编打电话上来:“小唐吗?小张特意说过这期他写了一篇特稿我怎么没看到?他说交给你了,你见过没?”
“见过,我记得还特意详细加了二审意见,刚才不是让张金定一块给您送去了吗?”
“没见到,你看看是不是还在你那里。”
我赶紧把桌子翻成废墟状,却仍然一无所见,只好跑到楼下跟主编商量,“的确不在我这儿。不过稿子是电脑打字,张金定那儿一定有存盘,不如重新输出一份吧。”
“也只有这样了。”主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竞争是要的,但应当公平,知道吗?”
我一愣,不由情急:“您的意思是说我故意把稿子藏起来?”
“你这孩子,怎么性格这么急?我可没说你什么,别人说什么我也不全信,不过做事还是应该小心谨慎些,不要让别人落下话柄,知道吗?”
又一句“知道吗”,倒真是让我知道了,一定又是张金定搞的鬼。但是证据在前,理亏的是我,说什么也没人相信,我只有吞了这个哑亏,拎起相机袋子出了门。
怨气一天天闷在心里,我怀疑胆结石就是这样形成的。
回到家我对着黛儿诉苦:“你就好了,只对着我哥哥一个人,工作简单,人事简单。不像我,同事间就像王熙凤说的,个个乌眼儿鸡似的,不是冤家不聚头,恨不得将我赶尽杀绝。”
黛儿说:“不被嫉妒是庸人。你文采好,笔头快,别人越攻击你,就越证明你优秀,何必介意?”
我惊讶:“看你不谙世事的,倒是练达人情即文章。”
“习惯了嘛。”黛儿言若有憾,心实喜之,“从小到大,我一直被嫉妒包围,不习惯也不行啊。”
我“哈”地一声笑出来,有黛儿这样精彩的良友相伴,真是我枯燥如泼墨山水画的黯淡人生中最亮丽的一笔。
终于等到片子在中央六频道播出,吃过晚饭人我便牢牢守在电视机前等候自己出场,那种感觉十分奇特,好像同一个神秘的人约会,走了几天几夜去赴约,但是总预感到对方会失约,所以越走越急,越急越走不快,浅浅的兴奋中有着十分无奈的真正悲哀。
黛儿则比我还紧张,一会儿开音乐一会儿弄咖啡,一刻也坐不稳。
终于我出现在荧屏上,是个大场面,人头济济,而我远远地一晃,表情根本看不清,声音亦很僵硬。“我叫张洁,暂代班长。”
一下子就过去了。
我错愕,“那不是我的声音。我练了那么久的台词,我根本不是这么说的。”但立刻反应过来,这八成是后期录音,随便找个工作人员录入的,电影公司当然不会为了三句对白再找我一次。
怒极反笑,我忽然觉得滑稽,生命原来是这么讽刺的一回事,在你眼中看去大得不得了的喜怒哀乐,在别人眼中不过是一秒钟的剪辑。
黛儿拍拍我的手:“万事总有开始。那些专业演员也都是打这个阶段走过来的。”
我关掉电视,不想再看到自己的另外两次现眼。
就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誓必出演一次大角色,让那些小觑我的导演制片悔断肠子,对着我的剧照吐血去。我像于连那样握紧拳头对自己起誓:“这是任务!”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是高子期先生找陈黛儿小姐。
只听黛儿说:“看电影?现在?可是我……我有点累,不太想出去……要不……”
不等她说完,我已赶紧起身:“反正没事,回家找老爸聊天去。”朋友是用来同甘的,至于苦,自己吞咽已经算了,犯不着株连九族。何况子期常要带团出差,与黛儿见面机会并不多,每一次约会都被黛儿视为生命中大节目,我不愿令她为难。
关门前,正赶得及听黛儿说最后一句话:“等等,现在我又想去看电影了……”
邂逅一个唐朝武士
清风徐徐,月光如水,我沿着西大街慢慢走至西门,拾级而上,信步走上城头。
夜深沉,因是深冬,城墙上阗无一人,显得格外冷寂,连月光也比在城下看起来空灵。
有冷自心底缓缓渗出,我觉得孤独,又觉得踏实。终于又回到这古城墙了,感觉上正如老友重逢,我在“秦钺”的名字旁坐下来,轻轻抚摩着砖上纤细沧桑的名字,仿佛可以听得到城墙的心跳,可以感觉到它坚硬外壳下的温柔的爱。
远远地,有人在吹埙,那简直不是属于人间的音乐,那是历史的回声,是地底的哭泣,在夜风中呜咽着,一层层浸透我的心。风里,不知有多少前朝魂灵游荡其间,它们使城墙上的空气显得清冷而幽微。
月光益发明朗,城砖上的名字渐渐清晰,仿佛昨天刚刚刻就,还隐隐带着血迹。
我心颤栗,忽然做了一个自己也难以解释的动作——我将脸依偎在城砖上,轻轻呼唤那名字:秦钺!
月光在那一刻蓦地明亮,我于是知道要有事发生了。
身后有锵锵的脚步声响起,愈走愈近,伴着铠甲相碰的清脆声。月光下,声音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清越遥远,仿佛从远古走来,可是又分明响在现实中。
我回过头去。
回过头去。
回过头去。
便看到了他。
一个与天地同在的男人!
看到他,我忽然明白自己从小到大十年来一次次来这古城墙上寻找的是什么了。
他穿着战袍,铠甲上泛着素冷的光,并不因年代久远而锈钝。
他在夜色中向我走来,在与我隔一段距离处停下来,将长矛倚在城头,柔声问:“你怕不怕?”
我望着他,望进远古,也望进永恒。我答:“不怕,你是我的朋友。”
我不能够解释那一刻我为什么会如此勇敢镇定,视一切为理所当然。我只觉得,这样的月光下,这样的城墙上,无论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都是很正常的。更何况,一个长矛铠甲的前朝士兵,本来就很合乎古城墙的身份。
我看着他的眼睛,仿佛已经认识了几百几千年,仿佛早就知道他会在这城墙上出现,仿佛今天上城墙本来就是为等他一样。小学语文作业里的造句忽然涌上心头:“秦钺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每天一同上学,一同回家,无话不谈,形影不离。”
我笑了。
他说:“我叫秦钺。”
我点头。“我知道,是我令你重生。”
“谢谢你。”
我仍然微笑着,领了他的谢意,“你是哪朝人?”
如果这是在大白天,如果旁边有人,一定会被我的问话吓得半死,要不就认为我已经疯了,在说胡话。
可是我自己在那一刻一点不觉得自己的问话有什么不妥,就像平时采访影视明星一样,我问他:“你有几百岁了吧?”
“我已经一千多岁了,零头也比你的年龄大十几二十倍。”
那么大,却没一点龙钟老态,我更加轻松:“可是你看起来同我差不多。”
“那是因为我死的时候只有27岁。”
“果然!”我拍拍手,“我今年23,只小你4岁,最多叫你哥哥。”
他笑起来,声音爽朗而略带磁性,很好听,很青春,甚至很阳光。他怎么看都不像一只鬼。
我扳指推算,“一千多年,那是清、明、元、宋……”
不等我推算完,他已自动提供答案:“唐。我是唐朝人。”
“唐朝?”那可是历史上最香艳昌盛的一个时代。“那你一定同她们很熟,赵飞燕,杨玉环,武则天,”我想起最近正炒得火爆的《大明宫词》,“对了,还有太平公主。”
“我和她们不熟。”秦钺微笑,“我只是一个武士,远离宫殿。”
“那多么可惜。她们可都是美女。”我问他:“对了,你是怎么死的?”
“战死。”
高宗时期,边境来犯,战乱频仍,护城守卫们枕戈待旦,誓以生命维护城中老小妇孺的生活平安。
年轻的秦钺是守城死士之一,自知当夜必死,在月亮升起前向同伴倾诉心事:“我们是为了保护女人而战的,这是男人的天职。可是,我却还没来得及真正认识一个女人,同她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说这话的当夜,敌人来攻,秦钺身中多箭,战死城头。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他以手中矛尖蘸着鲜血在城砖上用力刻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彼时月已升至中天,明洁如洗,秦钺对着月亮起誓:如果多年之后,有一个姑娘,纯洁善良,一如明月。她会出现在这城墙之上,于月光下读出我血浸的名字。那时,我的精魂将附在这城砖上重生,与她生死相爱。
不料想斗转星移,转眼便是千年的沉寂。秦钺于九泉之下苦苦等待,终于等来我今夜的赴约。'
是的,这是一场约会,在千百年前已经订下了的。只要我出现,便正是时候,不早,也不迟。因为,他等的是我,而不是别人。
而我,看着他刚毅的面容,亦深深明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勇士,也正是我等待的人。
我们相遇,就像风拂过水面一样自然而动荡,千变万化,每一分钟都有新的涟漪新的惊喜。
他给我讲前人的风俗典故,而我告诉他今时的礼仪时尚。我在城头起舞,白色的棉布裙摆舞成一朵硕大的百合花,只觉自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喜悦快乐。
我让他走近,闻我身上的香水味,说这是法国的牌子卡佛莲,还是上次我陪黛儿去香港时她买来送我的。
香港?法国?他不明白。他说唐时的妇女也是香香的,不过是用香料薰染的。
我不信,听说那时女人都穿得又厚又多,几个月不洗澡的,怎么会香?
他笑笑,不与我辩。但是指着我的纯棉裙子说这并不是最好的料子,他们那个时代,有一种丝棉,又轻又暖,整条裙子可以束在一起穿过一枚戒指。
我神往。丝,一直是我十分敬畏的一种衣料,总觉得它是有生命的。它的前世是一只只蚕,努力地食桑,缠绵地吐丝,绝望地作茧自缚,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直至吐尽相思,化蛾归去,然后成就一件件柔软的华衣。
整个过程像不像爱情?我问。
爱情。他轻轻重复着,似乎对这个词有些不适应。他说,我们那个时代的女人不会这么大胆地谈论爱情问题。
我笑了,告诉他今天的女孩们都不一样了,她们要出去工作,同男人一样上班,还可以做男人的上司。不过可不是武则天那样的女皇上司。在现代,男人和女人都是平等的,官做得大也不等于可以多娶妻子或多嫁丈夫,都是一夫一妻,多出来的那个叫第三者,而且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多了要罚款。
他惊讶,露出单纯的笑。我留意到他的牙齿,是白的。于是想起来,那时虽然没有牙膏,不过好像也是有刷牙的,用食盐。
我拿这个来问他,他又笑了,停一下,说:“我们那时的女孩子不会这样问问题,她们没那么多话。”
我口快地打断:“我知道,笑不露齿,裙必过膝嘛。”
不知为什么,我在他面前十分放松,仿佛比自己的实际年龄小了十岁,忽然就学会了耍赖和撒娇,黛儿那一套强辞夺理刁蛮任性我也都玩得烂熟,似乎自己从小便是个饱受宠爱的娇惯孩子。
虽然争论颇多,但我们仍然聊得很愉快。他说他千多年没有与人交谈过了,我说我虽然每天说话可也是同样地寂寞。分手时,两人都有些恋恋不舍,于是相约,明夜若有月光,便还来这城头相会。
我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黛儿昨晚出去了再没有回来,我独个抱着枕头坐在床边想一回又笑一回,直到天已大亮方沉沉睡去。
醒来时,艳阳高照,西安少有的好天气。昨夜情形历历在目,我知道那一切并不是梦,可是不知道该怎样对黛儿说:我在城头认识了一个男人,哦不对,是一个男鬼,唐朝的士兵鬼……
会不会把黛儿吓死?
一整天上班都虚浮浮的,神思十分恍惚。
坐到中午,到底请了假提前回来,打开电脑上网查询唐史详细资料。
秦钺死于高宗麟德元年,即664年,而那一年他27岁,换言之,到今天他已经足有一千三百多岁了。
史料上说,就在那一年,身为高宗宰辅的上官仪因奏请废黜武后而被处极刑,家人或被处死,或除籍流放,唯一幸免的只有尚在襁褓中的孙女上官婉儿与母亲郑氏。
上官仪,上官婉儿,郑氏,我念着这几个名字,只觉有一股说不出的熟悉之感,心境莫名悲伤。
上官婉儿的出生,与秦钺之死,这其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或者只是巧合?
网上世界,同城上世界一样,都是虚拟而又切实的。
我越发不觉得秦钺的出现有何不妥,至少,他不会比网上黑客更虚幻可怕。
好容易熬到晚上,却忽然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我不甘心,还是出了门。红纸伞,绿棉裙,于墙头徘徊良久,然而秦钺终未出现。
天色完全黑下来,雨渐渐转了小雪,扬扬洒洒地,没等落地已经化了。如一个未做完的绮梦。
我看看天,阴沉沉地没一丝缝儿,只怕这雪越下越大,还有得冷呢。
不得已,只好悻悻地下了城墙。
回到家,黛儿问我去了哪里,我不答,拉起被角蒙住头昏昏大睡。
黛儿无聊,又在读她第101遍的《小王子》:“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
她叹息,对着墙自说自话:“多奇怪,我们可以因为爱一朵花而爱上所有的星星,可是我们却不能因为爱一个男人而爱上所有的男人,恰恰相反,因为有了那一个男人,我们视其他的男人为粪土……”
我心里一动,耳根忽然痒痒地热起来。
“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
我喃喃着,随手推开窗子,雪已经停了,天边淡淡钩出一轮月影,淡得如同一个无声的叹息,已露残缺。黑夜寂静得十分沉重。
“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
所有的星星,全都熄灭了一样……
我的心,忽然感到深深的寂寞。
再上班时,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男同事,忽然无端地挑剔,觉得他们面目模糊,举止轻浮,语气神情都失于柔媚,简直混淆阴阳,男女不分。
不能想象秦钺会为了发不发稿子而对女人耍手段。
蝇头小利而已,居然出动栽赃陷害的伎俩,不知现世的男人风度都去了哪里。
记得编务小张曾经偷偷告诉过我,张金定的女友相貌奇丑,性格刁蛮,张金定追求她,并非因为爱情,而是为了实惠:该女友的父亲为本市某局头头,如果二人成就好事,则张金定有望将户口调进西安,从此飞上枝头变凤凰。只是,就算张金定的目的达到了,以出卖感情换得一纸城市户口,他就真的会感到满足感到幸福吗?
物欲横流的时代,信念与尊严都被零售碎沽了,人们左手取得一些利益的同时,右手便付出一些什么,所以现代人都不快乐,可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付出的到底是什么,所以也不会有深刻的痛苦。他们所有的,不过是大观园里仆婢口角的琐碎嫌隙,他们能得到的,也不过是玫瑰露茯苓霜之类的小恩小惠。
我不知道人是变聪明了还是越来越笨了。
秦钺说,男人的天职是为了保护女人。在他的时代,男人与女人分工明确,绝对地乾坤有别。女人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自由与权力,可是女人却拥有无尽的温存与怜惜。她们花红粉艳,以研习香料真丝为功课,全不必过问战事频仍,风云变幻,因为自有秦钺那样的男人为她们血战城头,死而后已。
我渴望自己回到古代去。
事实上,自始至终我都觉得自己与周围世界格格不入,也许,根本我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难怪生身父母要将我抛弃。
一连过了三日夜,天空才又放晴。
月亮刚刚升起,我已一路奔上城头,这次,我穿的是牛仔裤,存心要让秦钺吃一惊。他的时代,一定没有见过女人穿长裤吧?
秦钺比我先到,一见面即取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暧而不见,搔首踟蹰。”
我大叫:“原来这三天你看到我的,却不过来见我。”
他不语,眼中掠过苦楚难堪。
他在苦恼什么呢?我岔过话题:“《诗经》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两句:‘式微,式微,胡不归?’问得人心酸酸的。”
其实我还喜欢“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我不敢说,不是怕秦钺笑我,我在他面前是透明的,只是我无法想象与他执手相向的情形,我不敢冒险尝试,无从猜测他的手是一团冰冷亦或一抹坚硬。
爱情不可测试,我宁愿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望着他,只要他站在我面前,已经足够。
我们从《诗经》谈起,一直谈到汉赋唐诗,同一个真正古人讨论古诗词,我只觉得益匪浅。
我们沿着城墙慢慢地散着步,他给我指点着,说这叫“马面”,这叫“箭楼”,这叫“角台”,就在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雪地上的脚印,清晰地,孤独的,只有——我自己的一行!
虽然早已清楚地知道秦钺是一个鬼,可是当真用这样真实具体的方式表现出来,却还是令我惊心动魄,一时说不出话来。
步至西门时,秦钺站住,轻轻说:“你曾问我关于唐朝的那些后妃公主,其实我见过一位,就是高阳。”
“高阳公主?与和尚辩机偷情的那位?”我立刻忘了有关脚印的事,好奇地追问。
“是,那可真是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秦钺目光宁隶,用低沉的声音向我讲述起那个千年前的爱情惨剧——
高阳是唐朝太宗皇帝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嫁与当朝宰相房玄龄之子、散骑常侍房遗爱为妻。她不满于房遗爱的粗鲁木讷,拒绝与其同房,常常将他关在门外。房氏一族引以为耻,但碍于她是皇上最宠爱的公主,并因为她而“礼异它婿”,得到众多赏赐,故而唯有隐忍不发。
后来高阳有一次到会昌寺进香,偶然认识了沙门辩机,为他的渊博儒雅而倾倒,竟疯狂地爱上了他。于是,一个是万圣之尊的当朝公主,一个是清心寡欲的佛门弟子,这样子天差地远的两个人,却天不怕地不怕地谈起恋爱来。
爱本身已经是世上最复杂最艰难的一道课题,而受着重重禁忌束缚的公主与沙门之恋,就更加千难万险,惊心动魄。他们的每一次相聚都是机关算尽,也都是抵死缠绵,因为刺激惊险,越发难能可贵。
他们视每一次会晤为世界末日,为唯一,为永恒,为诀别。一次又一次,竟一直过了整整8年,甚至有了两个儿女。
8年,便是于寻常夫妻,也是一段不短的日子。可是两个几乎不可能的异类,却硬是在礼教与禁规之间寻找缝隙,将他们的爱尽量地延长,延长。
时时刻刻,死亡的气息包围着他们,悬在头顶的一柄利剑随时都会呼啸斩下。然而他们无惧,他们宁可将剑尖深而利地插进胸脏,蘸着心头的血体味最痛的快,最苦的爱。
他们逃开了所有的世俗眼目,可是却逃不掉来自内心的忏悔彷徨。尤其是辩机,他本是最虔诚最圣洁的得道名僧,曾因撰写唐僧玄奘口述的《大唐西域记》而享有盛名,并深得太宗李世民的赏识。与公主相遇后,她的美丽与放纵让他得到了活着的最大快乐,却也令他尝试了背叛信仰的至深苦痛,每一次欢愉于他都同时是天堂与炼狱,交织着最强的快感与最深的罪孽。
最终肉体的享乐到底敌不过佛法的宣召,贞观十九年,辩机主动请命前往弘福寺助玄奘译经,将自己封闭在禅院内,远离了红尘,远离了诱惑,也远离了肉身的苦乐。从此青灯古佛,殚精竭虑,将所有心力倾注在梵经的翻译上,直至死亡。
死亡的契机源于一只精美的玉枕。
那是在辩机闭关后,公主思念不已,遂买通商家,以皇室专用的金宝神枕密赠辩机。自此辩机日则持斋诵佛,夜则抱枕而眠,两人日虽不能相聚,夜却梦魂相见。
如此三年。
一日有小偷夜入弘福寺,盗得玉枕外逃,却于销赃时被官府捉获,发现玉枕乃御用之物,遂上报朝廷。层层追查之下,公主私情外泄,天颜震怒,太宗亲自下诏将辩机于西门外大柳树下处以腰斩极刑,连侍奉公主的十余名奴婢也以知情不举而均被处死。
秦钺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贞观二十二年秋,是日大雨滂沱,长安城万巷倾空,几乎所有的人都拥到了西市场,来观看弘福寺禅院著名的九名缀文大德之一的辩机和尚的斩刑。
那是秦钺第一次那样近地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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