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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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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是吧?再给你变一个……”李素又亮出自己的空空的双手,这回高阳不再无视了,也不管什么男女之防,抓过李素的手翻来覆去检查了一遍,确认两手空空后,才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发出高傲冷艳的哼声。

    李素再次闪电般出手,从高阳的另一边耳鬓旁探出,缩回,高阳眼睛睁得溜圆,吃惊地注视着他的手。

    李素的手上又多了一枚铜钱,两枚铜钱静静摆在凉亭内的石桌上,高阳拿起它们看了又看,确定不是幻觉后,高傲冷艳的表情顿时无法再维持了。

    “好厉害!你怎么变的?这是仙法吗?教我好不好?”高阳崇拜地看着他。

    东阳也崇拜地看着他,不是因为小魔术,而是他居然有本事把这位金枝玉叶的皇妹哄得一楞一楞的……

    李素期待地看着高阳:“我教你变这个仙法,十瓶香水就不送你了,如何?”

    高阳立马变脸,也是出手如闪电,飞快将石桌上装着香水的小木盒子抢到怀里,警惕地瞪着他:“我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 傲娇公主
    一个小戏法,赢得两位公主的崇拜,李素成就感瞬间爆棚。…

    东阳很惊叹,她从不知道李素居然还会这一手,对唐朝人来说,这简直跟仙法差不多了,再看看高阳的表情,怀里死死抱住香水盒子,眼睛却盯着李素手里的两枚铜钱,一脸兴奋的她笃定那两枚铜钱不简单,很可能是仙人的法宝,否则不会如此神出鬼没。

    看着高阳兴奋的神色,李素知道昨日骗她喝香水的事算是彻底揭过去了,小姑娘不错,性格虽然跋扈了一些,至少不记仇,李素喜欢跟不记仇的人来往,因为下次再坑她时,她还会原谅自己。

    “怎么做到的?好厉害!再变一次,再变一次!”高阳拍掌兴奋地嚷嚷。

    李素于是给她又变了一次,引得高阳哈哈大笑。

    女人啊,下到八岁上到八十岁,都无法抗拒魔术,李素忽然发现自己很有本事,如果真的有心种马一下的话,靠着魔术这点小把戏完全可以把李世民的二十一个女儿一锅端了,从此成为李二陛下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的女婿,而且是超级女婿……

    高阳玩得心满意足,李素的把戏令她心花怒放,昨日所有的不快终于彻底抹去。

    “好吧好吧,看在你会变仙法,又送本宫香水的份上,本宫决定宽恕你昨日的不敬。”高阳挺起胸,努力装出大唐公主的威严样子,姿态非常的傲娇。

    李素也应景地拱手,笑道:“草民多谢公主殿下宽宏大量……”

    对李素哄小女孩的手段,东阳叹为观止,真没想到这家伙哄女人的招数如此娴熟,令东阳不由有些嫉妒了。这家伙在哪里学的这一套本事?

    …………

    莫名其妙地,高阳居然跟李素交上了朋友,很纯洁的朋友。

    李素送了香水又变了仙法后,高阳发现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其实还是很好玩的,比她那个安静沉闷的皇姐好玩多了。

    于是高阳缠上了李素,往来太平村越来越频繁了。

    十二三岁根本是情窦未开的年纪。高阳对李素倒没有男女之情之类的想法,就像认识了一个时刻能带给她惊喜和乐趣的大哥哥。

    对于高阳,李素更没有丝毫男女感情方面的想法,小丫头别说脾气不招人待见,身材也是干干瘪瘪毫无亮点,对这样的小丫头,脑子被门夹了无数次也没法产生任何男女方面的爱意。

    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接近,并且渐渐了解以后,才能决定对对方的喜或恶。

    最初见到高阳时李素比较反感的。她就像是典型的被惯坏了的孩子,礼貌是无法奢求了,说话行事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老爹拥有天下,而她拥有老爹,所以理论上她可以把全天下的人都踩在脚下,包括李素。

    如此跋扈张狂的性子李素自然不喜。所以他不介意整整她。

    然而真正熟悉了以后,高阳公主身上还是有一些亮点的。她虽跋扈,但性子很单纯,也很直爽,喜与恶,爱与憎,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当她用鼻孔瞪着你的时候,证明在她心里真的只把你当成了蝼蚁,而当她对你笑的时候,则证明她和你在一起很开心。

    李素喜欢跟这样的人来往,就像王家兄弟一样。打交道不累,更喜欢高阳的地方是,这些年宫里的礼仪师傅教给高阳的宫廷礼仪全被她学进了狗肚子里,笑的时候咧开嘴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哭的时候也从没有梨花带雨的做作,也是咧开嘴鼻涕眼泪齐流,完全没有任何礼仪方面的顾忌。

    这一点上,李素甚至觉得她比东阳都做得好,东阳性子太文静,而且对礼仪也颇为看重,很少见她毫无顾忌的哭或笑,无论任何情绪,在她脸上表达出来时总是浅浅的,似乎永远有一副无形的枷锁戴在身上,初时无法挣脱,后来竟也慢慢习惯了,有一天当有个人愿意帮她卸去这副枷锁,她还觉得不习惯,又主动把这副枷锁戴上……

    或许,这便是成长的代价吧。

    如今高阳每天都要来一趟太平村,领着侍卫风风火火进村打劫的架势,三五天下来,李素被缠得有点头疼了,他发现这位小公主越来越难缠了。

    比如今日,高阳竟招呼都不打直接杀到李素家里来了,东阳陪着她一起进了李家的门。

    公主驾到是大事,薛管家吓得脸都白了,急忙跑到内院禀报主人,李道正匆忙跑出来,下令大开中门迎接。

    两位公主走到李家门前时,便看见李家的管家仆人丫鬟齐刷刷的跪满了一地,李道正神情惶恐地躬着身,李素却一脸哭笑不得。

    高阳的跋扈性子又发作了,仰着头像只高傲的天鹅,大喇喇地跨进了李家大门,东阳跟在身上,脸色既羞怯又无奈,朝李素扔了个无能为力的眼神,转眼看到李道正惶恐地站在一旁,东阳俏脸愈发通红,她是大唐公主,按礼制又不能向李道正行礼,只好朝李道正尴尬地笑笑:“李叔父莫多礼,高阳皇妹与李素相熟,冒昧非要来贵府看看,实是失礼了,李叔父莫怪罪。”

    李道正连道不敢,这时也终于抬起了头,与东阳的目光相碰,他很清楚她和自己儿子之间那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儿女私情,再见东阳对他如此客气小心,李道正心头不由愈发沉重。

    这桩情事,多是一段孽缘,看似光鲜无比,未来会有怎样的结果,委实难料,像一把撒出去的珍珠,有去无回。

    然而儿子似乎铁了心,对方又是大唐公主,他这个做父亲的连棒打鸳鸯的勇气都没有。

    微妙的气氛在三人之间流转,东阳尴尬,李素也觉得尴尬。

    幸好高阳打破了尴尬。

    “李素,你家好小,不如我住的宫殿大。”高阳在前院里转了一圈,很不屑地下了这个结论。

    李素跟上前,笑道:“我家不仅小,而且穷,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公主殿下不如随我去河边钓鱼怎样?”

    “不去!傻子似的坐在河边等鱼上钩,没甚意思。”高阳撇了撇嘴,接着又发现了李家的新穷点,兴奋大叫:“李素你家的厢房也很小,我殿里的恭房都比你家厢房大……”

    李素咬牙,小屁孩子的人生还需要经历更多的教训才能茁壮的成长。

    高阳一边嫌弃着,一边毫无顾忌地走进了李素的卧房。

    “咦?此物是什么?”高阳拽过桌上的一把牙刷。

    日子越过越好了,李素的牙刷也升级了,牙刷柄都换成了玉石的,看起来碧绿剔透,外观上很养眼。

    “这个……用来刷牙的,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高人传给我的秘方。”李素耐心解释。

    “刷牙?”高阳疑惑地拿起牙刷仔细端详。

    “送你了!”李素这次学聪明了,赶在这个无知的小丫头把牙刷塞进她自己嘴里之前抢先送人,这样就不会心疼了……其实还是很心疼。

    “嗯,如此,本宫便接受你这番好意。”高阳很傲娇地端起了架子,非常坦然地收下了牙刷。

    好奇的目光再次打量屋内的摆设,如同文物贩子收古董似的,贼精贼精。

    “咦?这些是什么?用来坐的么?”高阳又发现了新目标,指着屋里的高脚靠背太师椅,躺椅,胡凳等家具,神情很惊奇。

    李素叹了口气。

    今日黄历上一定写着诸事不顺,注定是个破财的日子。

    李素无奈地道:“这个是椅子,各种椅子,具体怎么用就不必我教了,反正把屁股放上去就行……嗯,也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传给我的秘方。”

    “椅子本宫要了,都要!”高阳继续傲娇的嘴脸。

    “给你图纸,你自己叫工匠去做,别拿我家的。”李素这次不客气了,小屁孩子没礼貌,敬她一寸她还要再进一尺。

    高阳想了想,道:“也行,本宫笑纳了。”

    屋里转了一圈,高阳连李家的茅房都没放过,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进去转了一圈。

    看着高阳钻进茅房,李素黯然叹了口气。

    果然,茅房里传来一阵冲水的声音,紧接着便是高阳兴奋的大叫:“这是什么东西?拉一下竟会冲水,好厉害……”

    李素瞪了一眼忍笑忍得很辛苦的东阳,叹道:“这个,叫冲水马桶,很多年前……”

    “知道知道,游方道士嘛,这个冲水马桶……”

    “也送你了。”李素很爽快。

    高阳这回不乐意了:“呸!臭哄哄的东西本宫才不要,把图纸给我!”

    “好,图纸给你。”李素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位傲娇的小屁孩撵走。

    “还有,你这人到底什么运道,怎么老是让你碰到游方的道士,而且都是有本事的道士,秘方图纸当破烂似的塞给你,你给他们下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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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东市大哥
    大唐的闲人并不多,特别是贞观年间,闲人更少。

    政治环境决定民风习气,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多年战乱,民心思定,恰好这个时候英明伟大的李二陛下横空出世,百姓需要安定,李二陛下便给了百姓们安定。

    于是举国上下安心种田,安心成亲生娃,安心抓生产,为欣欣向荣的大唐帝国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因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所以大家都变得勤劳了。

    农户忙着种田,商人忙着赚钱,工匠忙着盖房子,权贵忙着喝酒饮宴顺带着把国家大事给办了,大家都很忙的环境里,长安东市里那些靠山吃山的闲汉杀才们未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也就注定了这一类群体的人数不可能太多,毕竟这种不劳而获的职业在如今这个年代还是很受歧视的,稍有志气的男人纵是懒惰而散漫的性子,却也不缺少一颗羞耻的心。

    这便是王直大把钱撒出去却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手下的原因。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会当闲汉,在这个举国奋进的黄金年代里,他们都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糊口养家,没太多时间去蹚江湖这滩浑水。

    而且这个时期的江湖也实在不争气,一定要美化它的话,最多算得上“快意恩仇”,然而真实的现状是,一群吃不饱又没事干的青壮年三五成群聚集,他们衣裳褴褛,双目无神,或蹲或坐在东市某家店铺的檐角台阶下,看着来往的客商静静地发呆,偶尔有初来大唐的胡商牵着骆驼走过,这帮人便一拥而上。纷纷拍胸脯发毒誓帮他找一家干净的驿馆,介绍最靠谱的卖家或买家,从中抽取一定的佣金……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没错。混迹街头的叫花子也是这么干的,这就是东市闲汉们的生活。手脚不缺的男人谁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闲汉里也有过得比较好的,这类人通常有领袖风范,也有相对较强的人格魅力,而且更注重团队精神,团队里面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身边能够聚集一批铁杆粉丝为他奔波卖命。有固定的生计和地盘等等……嗯,后世的维族烤羊肉串团伙充分继承并发扬了这种风格。

    …………

    王直不知不觉也成了这一类人。

    跟别的闲汉不同的是,王直身后有着雄厚的资金支撑,而且不大不小也能靠上一点权势,毕竟李素如今也算是名满长安了,跟各家权贵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有钱又有权,再加上王直本人也有一股子狠劲,于是很快在东市站稳了脚跟。

    然而,李素和王直的目的并不止于站稳脚跟,他们还有更大的目的。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王直也是这么做的,成效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并不理想。通过请客吃饭,身边确实聚集了一批手下,这些人穿街过巷,游手好闲,像行星围绕太阳一般围着王直转,王直是他们的金主和饭票,一群人整天蹲坐在东市的各个角落里,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有意或无意听到各种消息。然后说故事解闷一般把听到的各种传闻和消息说出来。

    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人,王直沉浸在失望的情绪里。强堆着笑脸,每天鼓励身边那群闲汉们把听到的见到的传闻或事件说出来。每一个消息他都听得很高兴,尽管这个消息与他八杆子打不着,可他还是很高兴,高兴之后便是大方的扔几枚铜钱过去,看赏。

    世间的道理总是相通的,没读过书的王直居然也充分领悟了“千金买马骨”的典故。

    直到有一天,王直终于发现了一位有本事的人。

    令人扼腕的是,这位有本事的人并不是来投靠他的,相反,别人是来揍他的。

    有江湖就有恩怨,这是无法避免的,王直揍了别人,别人忍不下这口气,自然要报仇雪恨,这里面或许也涉及了利益,比如王直抢了某个人的固定生计和地盘,但更多的是赌一口气,让自己更有面子,东市的闲汉斗殴有八成以上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那位有本事的人便是王直的仇家请来帮场的。

    至于王直如何跟那位仇家结的怨,怕是连王直自己都记不清了,纯粹是初来乍到时斗的闲气,比如大街上遇到,一记眼神交汇,然后便产生了诸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试试就试试”之类的对话,最后便是一场飞沙走石般的厮斗,成王败寇。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江湖嘛,哪有一局定胜负的轻巧事?

    有了第一回合,自然便有第二第三回合。

    王直遇到的那位有本事的人,大概是在第三回合出场的,仇家显然对这位高人很尊敬,高人也非常有高人风范,而且确实出手不凡,复仇行动刚拉开序幕,高人抬腿便是一脚,把王直这边最能打的一名闲汉踹得吐了血。

    这一脚颇有定海神针的功效,一举震惊了敌我双方,而高人踹完这一脚便不动了,负手静静地站在一旁,神情萧瑟地望着天,寂寞得一塌糊涂。

    王直这一方的士气顿时如江河日下一泻千里,若不是看在这位王大哥平日钱多,而且出手够狠,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儿,恐怕大伙儿早就作鸟兽散了。

    士气崩塌的边缘,王直却不怒反喜。

    一直失望没能为李素发现人才的王直,此刻意识到人才就在眼前,那位一脚惊艳的高人就是他千辛万苦要寻找的有本事的人。

    然而此刻王直与高人的立场却颇为尴尬,别说为李素招揽这位人才,王直首先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高人不揍自己……

    王直毕竟是王直,且不说曾经沙场杀敌的经历,至少经常跟李素这种聪明人待在一起,多少也沾了几分灵醒气,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王直飞快想到了对策。

    “对面那位兄弟若欲弃暗投明,二十贯够不够?”

    这就是王直的对策,财大气粗且简单粗暴,而且非常深刻典型地说明,战争其实拼的是敌我双方的经济实力。

    这句话效果很强,高人还未答话,仇家已深为忧虑且气急败坏,高涨的士气瞬间凝滞,从他们呆滞的表情里甚至可以看出几分英雄气短的虚弱感。

    是的,东市的闲汉们一起玩耍也好,打架也好,靠的是义气和勇气,因为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日子宽裕的人断不会干这一行。如今东市来了一条强龙,一来便修改了游戏规则,冷不丁地开始拼钱了……

    这是不讲究啊!

    “孽畜!谁暗了?谁暗了?有钱了不起吗?”仇家破口大骂。

    王直懒洋洋掏了掏耳朵,对着小指吹了口气,气定神闲地道:“三十贯。”

    是的,有钱确实了不起。

    三十贯,相当于长安一户中产阶级的全部家产,对闲汉们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高人听到“三十贯”后,寂寥萧瑟的眉梢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仇家不巧也看到了高人的表情,心中暗道不妙,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说完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高人兄见状,颇为失落地叹了口气,只好也跟着上。

    东市某个不知名的暗巷,一场厮斗开始。

    江湖,本是穷人的江湖,一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富人横空出现,大唐长安的江湖,被这个富人玩坏了……

    ***********************************************************

    太平村。

    李素蹲在田陌间看菜地,这块菜地成了李素最近关心的重点,因为这块地关系到今年冬天老李家能不能吃上绿菜,事情很严重,必须把它提升到生存级别。

    菜地长势还是很不错的,种下的韭菜和菘菜已悄然冒出了绿芽儿,黄土地上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顿生喜悦。

    王直就在李素心情最喜悦的时候回了太平村,回来的不止王直一人,后面还跟着高人兄和一群在东市表现良好,有资格拜见老大的老大的闲汉劳模们,以及……一条狗。

    很奇怪,一帮凶神恶煞一眼看上去便知绝非善类的人群后,怎会出现一只小狗崽子?

    李素见到王直时,王直呵呵朝他傻笑,脸上满是得瑟和成就感。

    李素楞了一下,接着一脸惊喜地迎上前,王直和一帮小弟顿觉受宠若惊,纷纷拿出最诚恳最敬畏的笑容,迎接李素的迎接。

    随即,大家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中了法师的冰冻术似的保持着热情的动作呆立不动。

    只见老大的老大李素非常惊喜地迎上前,……一把将那条粉嫩嫩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脸爱意地使劲揉搓着它,完全无视王直和一群热血沸腾的小弟们。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狗狗?太可爱了,来,么么哒……”李素无限爱怜地把小狗狗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位绝世倾城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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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内乱爆发
    “留下狗命”这句话明显有歧义,至少小弟们理解错了。

    于是李素话音刚落,一脸酷相的郑小楼被一群小弟华丽丽的放倒了,雨点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

    郑小楼哎呀一声,一脸酷相终于彻底崩塌,双手抱头承受着狂风暴雨,东市的一幕重新上演。

    李素目瞪口呆,颇无语地扭头看了王直一眼,目光里透露出谴责的意思。

    这就是你花三十贯找来的高手?

    王直羞愧地垂下头,掰着手指开始算计要不要把这位高手兄拐卖给胡商,多少回点本钱……

    …………

    郑小楼终于还是留在太平村了,李素完全看在狗的面子上。

    凭心而论,郑小楼的扛揍功夫确实不凡,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李素却亲眼见他起来后原地跳了几下,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一副酷酷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一般,丝毫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何刚刚被一群蝼蚁揍得满地找牙。

    李素暗暗咬牙,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抽,因为他李素才是老板,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一脸萧瑟,寂寞得一塌糊涂的人,年轻人乱抢风头,没礼貌,活该挨打。

    洗过澡的小狗狗愈发萌得不行,奶狗娃子太小,躺在李素的怀里老是打瞌睡,被李素的手指逗弄几下,狗娃子不耐地睁开眼,敷衍似的的伸出小舌头舔舔他的手指,然后闭上眼继续睡。

    老爹李道正也很喜欢这只狗,乡下农家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门护院且辟邪招财的神器,这种说法不是千年后才有的。很早以前便有了,李道正一直唠叨着要养条护院狗,李素平日太忙。没来得及张罗,如同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老天爷适时地赐来了这只小奶狗,一切严丝合缝。

    李道正粗糙的手指逗弄着小奶狗,脸上露出欢喜爱怜的目光:“你生下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咧,吃了睡,睡了吃,咋逗都逗不醒……”

    难得的慈爱表情,李素怔了怔,有些动容。垂头再看看怀里的小狗娃……好吧,接受这种怪怪的人畜比喻。

    “怂娃,给它取个名儿吧,以后就是咱家的护家狗咧。”

    说到取名,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这事他太擅长了。

    “温柔岁月……”李素脱口而出。

    李道正沉吟:“它来得正是时候,就像老天爷特意赐来的一样,好,以后叫它‘天赐’。”

    …………

    郑小楼成了李素的贴身护卫。

    对于这样的安排,李素和郑小楼都不大乐意。

    李素不乐意是因为对这位传说中的高手并无信心。毕竟这位高手目前仅知的本事便是扛揍,这种本事的人跟在身边的效果,无非是防御+1。攻击+0,想来想去不如背个龟壳比较方便……

    郑小楼不乐意是因为对雇主很不满意,每次二人目光对视相碰时,李素甚至能很清晰地看到他目光里的嫌弃意味。

    李素感到很无语,该嫌弃的人是我好不好?

    左思右想,几番踯躅,李素还是决定把他留在身边。没别的原因,哪怕一张厕纸都有它的用处,更何况身边这张厕纸是花了三十贯买来的……

    …………

    …………

    悠闲懒惰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夏天已结束了,早上起床后发现穿着单薄的短衫竟有丝丝寒意时。李素才发现秋天不期而至。

    岁月是温柔的,它在不经不觉间慢慢改变世间的一切。从稚嫩到沧桑,从青涩到成熟,从葱郁到枯槁,从年少到白头……

    所以……“温柔岁月”是个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名字,此生不把它取出去,李素誓不罢休。

    小奶狗天赐一摇一晃蹒跚走来,“蹒跚”是因为太宠着它了,来李家不到十天,足足胖了两圈,而且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这狗跟李素一样懒,每天只负责吃和睡,完全不像别家的狗那样喜欢到处撒欢乱跑,吃完后往台阶上一趴,眯着眼耷拉着脑袋开始打瞌睡。

    李素喜欢逗弄它,兴致勃勃弄了个小皮球往远处一扔,满心期待它欢快地撒开小短腿把球叼回来,谁知球扔出去了,小家伙却仍旧懒洋洋的不动弹,只抬眼朝李素瞥了一下,一人一狗目光对视,李素发誓他真的看到它眼中闪过一抹“你很幼稚耶”的讥讽目光。

    依稀记得前世有一种名叫花江狗肉的东西似乎很好吃……

    **************************************************************

    早上起床,李素睁着惺忪的睡眼,天赐趴在脚边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一人一狗互相比着赛似的打呵欠,很温馨的画面。

    郑小楼坐在院子外抱着一块两百斤的大石磨举起又放下,周而复始,架势很足,似乎在为下一次挨揍做准备。

    大门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薛管家跑进内院,向李素禀报有宦官至,陛下有旨,宣李素速速进宫。

    李素呆怔片刻,急忙带上郑小楼,跟着宦官一同进了城。

    两个时辰后,李素匆匆走进太极宫甘露殿。

    殿内朝臣不少,文臣武将皆俱,人人穿着朝服坐在殿侧,李世民身着黄袍坐在首位,一片紫色绯色官袍里,李素一身绸衫布衣的平民打扮显得特别亮眼。

    李素满头雾水,老实又低调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跪坐下来。很奇怪啊,眼前这殿内君臣的架势,明显是在商议军国大事,把他这个被削了爵又罢了官的平民宣进宫来做甚?

    殿内气氛不算凝重,李素甚至能感受到君臣脸上透出几许兴奋之色。

    李世民心情显然很灿烂,抬眼看到李素一声不吭坐在靠近殿门的角落里,不由长笑道:“兀那李家小娃子。坐那么做甚?怕朕吃了你么?还不赶紧给朕滚过来!”

    众臣纷纷扭头,看到李素后尽皆露出和善的笑容,毕竟李世民的口气太亲昵了。不管大家心里对李素如何想,表面上的和善一定要有的。

    李素苦笑一声。只好起身朝前走,眼角余光不时从众臣脸上闪过,将他们的表情一一记在心里。

    长孙无忌捋须淡笑,褚遂良神情平静,李绩目露欣赏,李靖如老僧入定,程咬金……

    三藕浮碧池!什么鬼!

    李素受到惊吓,脚下忽然一崴。然后便觉一阵钻心的痛,足踝似乎扭到了。

    疼得龇牙咧嘴的同时,李素心中暗暗咒骂老流氓,本来便生得一张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丑脸,生得这么丑居然还好意思朝他扮鬼脸……这般又老又丑,萌点何在?

    一瘸一拐走到李世民面前,隔着十来步的距离,李素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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