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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飞过桃花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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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乡看着她的背景在阳光下好渺小,好脆弱。
中午休息的时候,阿美又不见了。白姨急得四处寻找。念乡担心得快要哭出来,他也不要休息了,他着急地跟着白姨。
他们最终在一个广场的亭子里找到了阿美。阿美怀里抱着一个大苹果正坐在地上,她哭了,默默地抽泣使身体不停地晃动,眼泪好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了一地。看着阿美,念乡竟也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白姨走近阿美,蹲下身子把她搂在怀里,说:“阿美,不哭,乖哦。”
阿美哭得更厉害了。她终于开后说话了:
“我要娘亲,娘亲,娘亲。”
白姨的眼泪也簌簌地流了下来,她轻轻地抚着阿美的头发,表情若有所思。我不知道娘亲的意思,但我想一定是对于白姨和阿美都很重要的人。还好,我们最终都回去了。
下午去学校,老师告诉了我,娘亲就是妈妈的意思。我的心抽搐了一阵,妈妈,对于我是一个很遥远的字眼。
阿美最近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她会很大声地喊。她的房间和念乡的紧挨着,一堵墙很难阻挡令人揪心的喊叫声,因此,一字一句,念乡都听得很清楚。
“火,娘亲,不要,火,叔叔,火来了,娘亲,火来了,快放了娘亲,裙子,裙子烧着了……我害怕……火来了……娘亲……”
那是一阵凄婉的哀求,彻心彻肺的震颤。每次听到声音念乡都会飞快地跑进阿美的房间,她已经从噩梦中惊醒了。
“别害怕,我就在你旁边。”
念乡搬来被褥睡在了阿美房间的地板上,阿美这才又不安地睡了。
念乡知道阿美迟早会再偷偷地溜出去的,或许,这个家对于她而言也像是一个牢笼,而她是一只百灵鸟,大森林需要她。而念乡却奇迹般地热爱起了这个家,因为有了阿美,因此,他不想让她走。
阿美的再次出走是一个必然,并且念乡有预感,它就在眼前。
念乡总是很用心地小心翼翼地迎合阿美,甚至有时候表现得极为谨小慎微,他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她渐渐地喜欢上他们的这个家,并且不怎么讨厌自己——这个刚认识不久的玩伴。
但那天早上,她又偷偷地离开了,手中仍旧拿着一个大大的红苹果。从她走出大门的那一刻念乡就一直跟着她,仿佛生怕丢失了自己的精灵,念乡闷声不响的追随着她,踏着她的脚印,不敢多问,一直跟着就对了。她却一个劲地回头看念乡,并大声呵斥让他不要再跟着她。她跑得很快,总想甩掉念乡,但念乡是不会回去的。
念乡冲她喊道:
“我陪你去,去找娘亲。”
阿美出神地看着念乡,那眼神中没有怀疑,他们还都只是孩子,天真的想法总是试图蒙蔽残忍的现实,他们的世界虽充满梦幻但却是摇摇晃晃的。
念乡蹲在她前面示意让她趴到自己的背上,他要背着她去找娘亲,她愣了愣最终妥协了。
阿美是一个很乖很懂事的孩子,她会因为念乡气喘吁吁而要自己下来走,会因为念乡满头大汗而拿出小手帕为他擦汗。真希望这条路永无止境。但幸福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他们最终一起来到了海边。
海上的风很大,海浪翻滚着涌向陆地,凶猛的样子仿佛要吞掉整个沙滩。看着魔鬼一般的大海,阿美一脸茫然,仿佛是梦被撕碎了一样。她冲着大海用尽浑身的力气喊道:
“娘亲,娘亲,我要回家,小美要回家。我乖了,我给叔叔最大的苹果。”
“小美”,原来她叫小美,好奇妙的巧合。
她喊了好长的时间,但似乎只是一出独角戏,无人响应。她坐在了沙滩上,任凭海水冲刷着洁白的小皮鞋,嘴里依旧绝望地说着:“娘亲,娘亲。”那是近乎无声的呢喃。她哭了。念乡坐下来告诉她自己也要帮着她喊,他们又一起喊了很久,像两个着了魔的疯子,在呼唤丢失的灵魂,生怕它们找不到回家的路。
念乡坐到阿美身边拉着她的手说:“我们的娘亲都在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的孩子是不会哭的,所以大家都不要哭。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
阿美说了很多话,她真的接纳念乡这个朋友了。但她说的很多话念乡几乎都不能理解,她口中的“族长、圣女、愿望卡、风筝田、祭祀”,念乡迷迷糊糊的丝毫不懂,但他清晰地感觉到了,阿美是一个能给人舒服感的女孩。他只是明白了,阿美的娘亲被火烧死了,就在她的面前,她无能为力,她还只是个六岁大的孩子。
最后,两个小孩都累了,朦胧中他们达成协议:“要永远开心地给娘亲看,做两个坚强的孩子,永远在一起。”
太累了。
醒来时,阿美和念乡都已经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家里。白姨心疼地喂他们吃药。阿美冲念乡笑了笑。念乡顿时对那个美丽的符号作出了回应。他知道,他们的美好生活开始了。
“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
“我拉着你的手,你就不会害怕了。”
手牵手,他们一同走上油轮。手牵手,红书包和绿书包去学校。手牵手,两个小孩儿去海边捡贝壳,盖房子。手牵手,好开心,我们一起成长。
第5章
童年的天空总是湛蓝湛蓝的,看不出有半点瑕疵。两个小孩——阿美和念乡在洋溢着幸福的空气里逐渐成长。他们彼此依靠彼此欣赏,没错,青梅竹马的两个孩子相爱了。这种爱是纯净的,如一根羽毛飘浮在空中,轻盈透彻,却又朴实简单而毫不张扬。浪漫的点滴氤氲出空前的绝响,那是一幅幅无需雕琢无需重墨的天然水彩画,恬淡的墨香给人以心灵的慰藉。
单车驶过了如水岁月,背靠背的温馨。旱冰场游乐场闹出花一般的青春,回音经久不退。
他们去写生,去寻找如美人一般的风景。念乡的画笔总能勾勒出人间的极品。他酷爱山水,线条总是细而轻盈,它们总带着低吟的安详,充实了画面的洁净与飘渺。他画水彩或素描,极端的印象,但他从来不画人物肖像,他要的是自然,因此,他只画了阿美,仅此并将永远仅此一人。他对阿美说:
“我这一生只画我的阿美。这是我画过的最美的画,美得好像是直接从某人天花乱坠的幻想里走出来的。”
刚刚成年的阿美的确很美,无法形容。她年轻而有活力,简直就像是迎着春天的晨光蹦跳到世界上来的一只小鹿,带着与生俱来的别人所无法学会的素养。
所有人都认为念乡和阿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男财女貌,怎会如此般配。
白姨这位老朋友更是对他们爱不释手,看着自己一手带大的两个小孩这样优秀,她满心的欢喜。
年轻人之间的爱情调侃总是颇富情调的。
念乡和阿美会时刻不忘给他们各自的命运带来转折的地方,就是那座岛,那个天堂。
他们会经常乘快艇去那里游玩,带着膜拜感恩的心情。虽然,如今岛上已经别墅林立,但再小的空间也无法阻拦飞跳的两颗火热的心。念乡的父亲特意为儿子设置了一座鹤立鸡群的大房子。靠海的位置,可以从楼上大大的落地窗子看见茫茫大海,犹如宇宙的边缘。这里成了两个年轻人玩乐的好地方。他们给岛起了名字,叫做“夕阳”,美得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在海边用斑斓的贝壳搭起了一座小房子。两人依偎在一起看日出日落,活生生的一幅童话故事的插页。
念乡从骨子里爱着美术,爱得排山倒海,像爱着阿美一样真挚,说不上原因,只当成是生命中的一部分,犹如鱼和水的相依相恋,呼吸一样自然。每天放学,念乡便和阿美相伴去美术学院学习,回来后就用自制的纸制电话谈天说笑。
生活很美好。
“您为什么要逼我去做我不想做的事?”
阿美在楼上看见念乡和父亲吵了起来。
父亲面色凝重,看得阿美不禁一颤。
他说:“喜欢,当成爱好可以,但以后这不应该是你的职业。”
“爸,我不会放弃画画的。”念乡说。
“你必须放弃,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有比画画更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做。”
“爸,画画是我喜欢的,它让我觉得很快乐,快乐是买不来的,您能理解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整天操劳换来的生活让你觉得不快乐。唉!”父亲的声音有些颤抖。
念乡也紧张了起来:“爸,我不是——”
父亲抬了抬手,打断了念乡的话:“别说了,就这么定了,按我给你安排的去做。”
“爸,爸——”
类似的争论在近些日子时有发生,父亲督促念乡能放弃美术而出国学习管理,并能在将来继承自己的事业。但念乡却割舍不掉那早已寄托于灵魂上的色泽,他自己也丝毫不想割舍,他总是在据理力争,试图说服父亲,他对父亲是尊敬的。其实最让他难舍难分的是阿美。出国就意味着四年不能和阿美在一起,这比什么都让他受折磨。为了不让阿美难过,念乡一直瞒着她,念乡相信也有决心他一定能说服父亲。但阿美是个聪明的孩子,她看出了事情的原委。他们年轻,但有些事情单纯的想是不顶用的。
父亲也明确的知道身边的这两个孩子真挚的感情,但他认为自己必须这样做,很多事情,早晚都要面对。
细看阿美的房间,简直是个童话王国。偌大的一张床紧挨着窗户,粉红色的帷帐从房顶一泻而下,包裹了整张床铺滑落在了地上。墙壁上全被覆盖了蓝色带有卡通图案的墙纸,显得格外温馨。晶莹的风铃在轻风的抚摸下明快的晃动着。房子正中央是一个用绿色藤蔓装点的秋千,来回摆动着,惬意无比。硕大的一只威尼熊斜倚在电脑的一侧,阳光照下,它也安详的睡了。青绿色的盆栽却格外精神,熠熠夺目。真是一个城堡,公主还在熟睡。我们的公主,阿美,睡得很香,像她旁边的蓝色海豚一样。
清晨,闹钟响。阿美是从来不贪睡的,她封住闹钟的嘴后便起床了。拉开窗帘,阿美定住了,目瞪口呆地愣了好长时间。“啊,好美!”一夜之间,万物都银装素裹,这一年的第一场雪,滋润了这个少雪的城市,神奇至极,这是阿美的第一感觉,她异常喜欢这种格调。
阿美趴在床上使劲儿摇起纸制电话的铃铛,隔壁房间念乡的铃铛也响了起来,却始终无人响应。
“念乡哥,念乡哥——”阿美对着话筒喊,“快起床,我要去滑雪。”
奇怪,这么早人去哪儿了?
少许时间,阿美再向窗外望去,念乡已经全副武装站在院子里向阿美招手。看着臃肿的念乡,黑色的帽子,厚厚的羽绒服,戴着黑色手套的手中拿着滑雪的工具,阿美笑了,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笑眼前这只可爱的企鹅还是开心两人心有灵犀的默契。
阿美喜欢甚至痴迷于雪,白色使她感觉到舒心。白色是单纯的代表,它也意味着没有任何浮夸虚荣的字眼,是善良的象征。人常说,从一个人所钟爱的事物就能看出这个人的品性。因此,阿美就是雪,单纯善良,但也不乏会背对着太阳溶化成澄清的水,调皮可爱。阿美所在的城市很少下雪,但她和念乡每年还是会去滑雪,只是要前往别的城市而已。今年很奇特,竟在人们不经意间落下了前所未有的一场大雪。阿美疑惑着:“是不是天使的羽毛开始脱落了,那可太糟糕了。”
滑雪场是一块人工山地,起伏不大。一大清早,人已经很多了,似乎大家都是期盼已久的样子。阿美的滑雪技术是念乡所不能及的。他惊叹一个文弱的女孩子竟毫不畏惧类似于飞行时的颠簸,反而沉溺其中不可自拔。他是了解阿美的,了解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的含义。他曾在生日时许愿,希望每天都是冬季,每天都大雪纷飞,只为阿美能永远开心。念乡滑的速度很慢,阿美轻而易举便超过了他,并回头对他笑了笑。念乡看着他的女神,陶醉于她温柔的笑容,这是她惯有的符号。
休息时,阿美调皮地对念乡说:“念乡哥,我要你抱我。”
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两人心中都滋味百态。阿美明白,这或许是临行前最后的拥抱,重温它可能会在很久以后。
很久很久。
阿美在念乡耳边轻声说道:“我很幸福,我会等你——”
有时候,很多事情注定是自己无论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左右的。阿美也曾试图说服她的叔叔——念乡的父亲,但最终无济于事。
其实父亲是很宠溺阿美的,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感到奇怪,为什么会对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这么呵护备至,似乎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一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她就是你的女儿,你必须给她关怀。
其实,这就是宿命。命中注定念乡必须出国,这样才有故事。故事也才刚刚开始。
都是懵懂少年,都是处在痴狂的年代。念乡希望阿美能让他留下,希望阿美亲口对他说不要走,那他就不会走。的确,阿美希望念乡不要走,但她终究没有说出来。她知道,如果她开口,念乡就一定会留下,他们有可能会一起去流浪,那样念乡一定会和父亲闹翻。这不是阿美所想看到的,毕竟她对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感激,她绝不允许任何人因为她而不开心。她一直支持着念乡,鼓励她要坚持自己的爱好,不要放弃画画,可以成为终生的的寄托。经营公司,这是父亲的意图,阿美不懂,她也不想懂,她认为那些和念乡不搭调。
阿美终于没有去机场送念乡,她借故身体不舒服没有去。念乡在机场大厅四处搜寻,没有阿美的身影,这是一个必然结果。其实两人都明白,彼此是害怕分离的,残忍得有些狼狈。阿美躲在一旁看着飞机一点点地消逝,她深呼一口气,安慰自己,说:“时间过得很快的。”
“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是啊,天空还是一片洁净,有谁知道,三万英尺的高空阻隔了多少思绪呢?
第6章
我撒了一个很大的慌,并感谢许多人帮我圆着这个慌。
国外期间,我和爷爷一起生活得很惬意,舒服自在得有些放肆。也正是到了国外我才明白自己名字的真正含义,念乡——正是想念的意思。是爷爷帮我取的这个名字,爷爷说是想念家乡的意思,心底的真正的家乡,但是,大家都不明白,就连爷爷自己也说不清楚,心底的家乡到底在哪里?
而之前,是从不会有人向我提及的,关于爷爷的一切。爷爷是一个可爱的老人,我很开心我的爷爷能无条件的理解我支持我。爷爷不像父亲那样顽固,那样坚持让我走长辈设计好的路子。爷爷一直宠溺着我,生怕我受到一丁点的委屈。他会马不停蹄地帮我忙碌。各种影展、画展,他都会为我打听得清清楚楚,有时甚至陪我一块儿去看。我爱我的爷爷。
看得出,爷爷也打心眼儿里喜欢阿美。爷爷说:“这女孩看着甜美,看着舒服。”爷爷认定,阿美就是自己的孙媳妇了。我偷偷地乐。爷爷有时也会独自和阿美视频。阿美真的很有能耐,她能经常逗得爷爷开怀大笑,甚至高兴上好几天。这是我和善利都所不能及的。
阿美就是有这样的魔力;我一直认为她是一个神奇的女子,有着某种使人无法不动容的特质。
“阿美啊!看见了没?念乡出去了,爷爷想跟你说说话。”
“爷爷,好几天没见您,我都想您了。让我看看,爷爷,您的白头发好像少了耶。”
“贫嘴,这孩子,这么小个屏幕,怎么看得清楚?”
“真的。嘿嘿!爷爷,大学住校生活我已经非常适应了,我偶尔还会出去做兼职的,我懂事吧!”
“太好了,别累坏了,周末要早点回家。实在不行的话,就搬回家住。”
“好,爷爷,我知道了。爷爷,其实,叔叔也很想您呢。”
“别跟我提那个不懂事的儿子,把我孙子逼得不自在。”
“您别这么说,爷爷。叔叔拼命忙事业,是为了更好的孝顺您。您看叔叔不是把宝贝孙子都送去陪您了嘛!”
“哈哈哈——对,对——”
爷爷毕竟年纪大了,写信打字都不方便,因此他会选择和阿美面对面的聊天。而我会用文字,更多的时候,心里的许多想法是无法用言语一时说清楚的。我们的联络很频繁。虽然相隔千山万水,但我们似乎朝朝暮暮都生活在一起,彼此呼吸着相同的空气。
阿美告诉我许多关于她的事,点点滴滴。
“念乡哥,我今天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心喜中——真想飞过去拿给你看。你一定要为我画下那些幸福飘香的景象。白姨高兴得像个孩子,为我隆重而张扬地庆祝,她说我是个有出息的丫头。我吃了好多精致的看起来有些不真实的蛋糕,奶油腻在嘴唇上,开心得都舍不得擦掉。相信你见着了也会忍不住捧腹大笑的。”
“念乡哥,我们学校很大,也足够美,我感觉它能装得下整个天堂,你也要来做神仙哦!我住校了,虽然有些吃力,但我会坚持的,你也要坚持哦。”
“念乡哥,我去快餐店做兼职了,虽然占据了一些课余的时间,但这并没有什么大的妨碍,并且自力更生的感觉是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的。看着不同的顾客,品味不同的瞬间,那种感觉你能理解吗?神奇而不可思议的事也时有发生。
紧贴东面窗户的桌子总会在每个月的十一号迎来一对年轻的夫妇。三十岁出头,同样的人,同样的神态,同样的位置,同样的需求。他们总会点上丰盛的食物,然后闭上双眼,好像是在进行着自我的仪式,或许是餐前的祈祷。约摸三分钟后,他们目光相触,开始进食,却吃得很是惨烈,他们的脸上是落寞的潦倒,一副让人心碎的画面。我耐心地关注着他们,试图走进去了解,最终归于放弃,他们的世界是黑白色的,华丽五彩的事物统统封杀。他们是一个八岁孩子的父母,孩子死于十一号,自己生日的当天。父母忙于工作,孩子哭着自己来这里吃饭,就这样马路充当了杀手。可怜的人,弥补得来吗?”
阿美告诉我她生活中的一切,小到可以视为空气,但这些却令我异常亲切,仿佛以前在一起时的样子。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隔着一堵墙说说笑笑。现在,也只是有这堵墙而已。
阿美的世界出现裂痕,我的整个世界随即晃动。我们是浑然天成的一体,任空间时间的阻隔也不得稍减。她倾诉着她的始终,我全盘分享我的神化。阿美知道,我已将我的此次国外之行变异为自我兴趣与追求的提升。她知道我在更高的学府进行美术方面的深造,学习画画学得几近痴狂。就像我们之间一样,任人驾驭不得。
书中说:“癫狂忘我的爱情酝酿着破败,爱情应归于平淡,静如止水。”我们否定它,撕烂它,我们不可一概而论。
你东我西,不同的白昼不同的经纬却有着相同的思绪。阿美一直在我的笔尖陪伴着我游遍地球上的角角落落。
感受布宜诺斯艾利斯大瀑布冲击罅隙时的畅快淋漓;最南端的天堂城市,墨尔本的大教堂令人神往;神秘希腊爱琴海的波光潋滟;地中海沿岸的水果庄园;置身法国巴黎的优雅氛围,咖啡也变得高贵起来,人也被寄予了不俗的特质。
国外的游记不及国内来得质朴,却是另一番境地。
中学时代,我们以游历写生为乐。
那棵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枯的红树,充盈着品类各异的鸟雀,天鹅、孔雀。阿美和我喜欢这个鸟儿们的天堂。少数民族的狂野令我们流连忘返。成人礼上赛马时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们,选“莉娜”时俊俏的姑娘们。晚间,篝火晚会上爱情的长鞭,情意浓浓的纱巾。我们一起回忆。阿美——我最美的莉娜。
当然,我不能忘记父亲的意图,我必须以最完美的姿态向他展示甚至炫耀我不间断的丰硕成果。是的,我没有真实的成绩可以拿给父亲看,有的仅仅是那些会使他老人家爆发的导火索。不错,我的美术成果颇丰。各种画展的邀请,各大杂志的专访,这些会令父亲抓狂。但也无需担心,善利和爷爷会为我安排得天衣无缝。
三年时间,这两个人为我在父亲眼中构筑了世界知名大学优等生的美誉,各种奖项,各种肯定,看得人眼花缭乱,三年,有些不可思议,我的学业完成得很另别人羡慕。
三年了,我们必需回家了。父亲也很急切的期盼着,期盼着儿子回国去接手他的事业,他毕生的心血。
第7章
1嘈杂的机场人影憧憧,任何时候都是活生生的兵荒马乱。
念乡和善利踏入机场大厅,两人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画面定格在出口。期待着一个身影,似曾相识的场景。三年前,此刻画面重叠,衍生出莫名的玄妙感。旅程并不孤单,它被寄予了不可知的惊喜,令人流连忘返。念乡要将这份惊喜传递给自己所深爱的每一个人。
一对中年夫妇向他们招手,走近,微笑,拥抱。他们是善利的父母。
“念乡这孩子都长这么高了,像个大人了。”善利的父亲拍了拍念乡的肩膀,眼中是赞赏和自豪。可哪里来的自豪呢?
“善叔叔。”念乡点头问好,像个绅士。
令人满意的年轻人,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突出的学历,势必迎来无数歆羡的目光。人群中超凡的气质是令人着迷的,扬眼出自于天生的素养,亦如阿美。焕发使人神魂颠倒的源头,像光源,干渴却被强烈的欲望促使竭力迫近。透彻的莲花,垂涎于此却不得触及。湖面葱葱隆隆,几朵粉红令观者流连忘返后掩袖而去,只因为在水中央。
阿美,有着标志的气息,对方会期待着被袭击,被传染。
2“小子,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四个凶神恶煞的男子一步步逼近一名学生。他确实为学生,背上的书包是最佳的凭证,然而,他却遗失了学生身上所应具备的稚气未脱,他眼神中的锐利透露出此人的冷酷。是何原因?这群恶人险些溺死在他的瞳仁。他似乎是在用眼中的箭射穿前方的屏障。
“我不欠你们的钱。”
他仰起下巴,宣告自己的不屑一顾,他愤恨自己和这些人渣有所牵连。他总认为自己一直是一个清澈的青年,一个堂堂大学生。然而,事与愿违,某种潜在的力量早已将他拉下了万丈深渊,他注定了必须果断地爬起来亲自去清洗满身的泥垢。肮脏的垃圾——父亲对他的馈赠。父亲——一个赌徒,一个疯狂的赌徒,一个正一步步残害妻儿的恶魔,小人。
“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你老子死了,你小子是任重道远啊。”
恶人头目抬高的魔爪拉开了尘土飞扬的序幕。几个男人厮打成一团。他在反抗,他强大的力量足以做一时的抵挡,他像一个英雄,自己早已伤痕累累却还在试图突出重围。“呲——”的一阵声音令他发指。他的外套被刀划破。他像一只动怒的狮子,眉宇间露出惟无独尊的英气。
“警察来了——”
“走。”
一声令下,切断了所有的电源,来不及谢幕就已四散而去。他重新将书包背在肩上,拍了拍身上的晦气,回头张望着。一个女生朝他走来,脸上怯生生的,宛如受到惊吓的羊羔。
女孩故作勇敢:“你还好吧?”
“你喊的?”他还那张温顺的脸以轻蔑的眼神。
“是。”女孩不再害怕,反倒对那副表情颇为不满。
“多管闲事。”他再次轻瞟女孩,“富家女。”接着,离开。
“喂,你这人真的很过分。”女孩生气了。
他没有回应,触电一般的弧度卷走了落魄的背影,飘着惨烈的幽香。
3成千上万只蝴蝶无休止地在眼前闪晃,犹如午夜时分鬼魅的夜影倾诉着令人荡气回肠的陈年往事,扰得阿美无心听课。她伸手拈住了一只,死死地盯着,狠狠地摔碎它,踩得它尸骨无存。这的确是一个残忍的童话,但我们的公主真的是生气了。早上的经历中,让她见识到了一个很不知好歹的家伙。自那以后,好像一根刺,深深地嵌进了她的身体,使得她极不自在。阿美一定要拔除这根刺。
快餐店。
“美女,一杯可乐。”这是快餐店的一位常客,“美女,可乐。”
“哦,美女听到了,别喊了。”
“美女怎么能这样怠慢尊贵的顾客?”
“好了,顾客都是上帝,除了你。”阿美不讨厌这个愿意被她叫作常客的年轻人。阿美说他像只夏日中不耐烦的蝉,不管旁人以怎么样的态度对他,他都坚持自己的惯性,却是笑脸相迎的,却有很大程度的软化作用。
“美女!”
“嗯?”
“看,帅哥。”
阿美顺着常客的指引透过玻璃向外望去,人头攒动的大街上,她搜到了熟悉的身影,若隐若现地充斥在脑海中,一面之缘不曾深刻。转过头,对了,正是这个眼神。说阿美两眼放光绝非夸张,只因为是怒火中烧。阿美撇下手上的活,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要追上这个不自量力的人,拔掉身上这根刺。
“不会吧?美女也会这样?”常客目瞪口呆,甚为差异。
“喂,等等。”阿美拨开人群,紧追其后。可惜这个“喂”并非人名,所以再多的“等等”也是徒劳的。
等一等,这个词改变了多少人的一生。
“喂,抓到你了,该等等了吧?”阿美捉住男孩的胳膊,生怕猎物再次逃脱,必须死死地守住。
男孩转过头来,看清了这个不速之客的面容,用以回应的又是那时的轻蔑眼神。耳垂的钻石使他多了些桀骜不驯的邪气,却也多了些难以捉摸的味道。他甩开阿美的手,不耐烦地说:“干嘛?”
阿美喘着粗气,恨不得用眼神杀死他。他又抓住了男孩的胳膊,瞪圆眼睛说:“干嘛?问问你自己。”
男孩不屑地“哼”了一声,再次拿开了阿美的手,转身离开。
“喂,等一等。”阿美不会放弃这次极好的除根的机会,这根刺令人抓狂,“上次为什么那样说?”
男孩将目光移向别处,用转移视线的方式忽视眼前的这个障碍。
“知道吗?你这样很没有礼貌。”
“如果懂礼貌的话,请小姐拿开你的手。”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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