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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坑姐的穿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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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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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扮男装什么的,最讨厌了
正值初春,阳光和煦,风也逐渐趋于和软,湛蓝的天空似乎在水里洗过一般,干净透彻,时不时有苍鹰掠过,翅膀划出一道道优雅的痕迹。
刘苏将一筐筐药草搬到屋前的空地上,仔细的摊开晾晒。这活不轻,没有多久,她的额角就沁出了点点汗珠。
来到这个鬼地方已经十六年了,刘苏还是不习惯自己的男装,特别是胸部,被布条束得有些太紧,一碰就生疼生疼的。切,都是师父那个老头子不好,从小就把她男孩子打扮!不,都是这个世道的不好!不,都是她的妹妹不好!
刘苏上辈子的妹妹,是个腐得天怒人怨的姑娘,电脑收藏夹里全是耽美的小说,看的都是腐向的动漫,听的都是耽美的DRAMA,走在路上,看到两个男人肩并肩,都会YY他们的攻受关系,甚至就连街坊两个老大爷下象棋,她都能给演绎出一段“年轻时分分合合年老了比翼双飞”的黄昏恋来。对这她的这个爱好,刘苏简直是厌恶到了极点,每次妹妹开始YY,她便在一旁凉凉的泼冷水,因此,妹妹经常咬牙切齿的说道:“总有一天,耽美大神会惩罚你,让你穿到耽美世界去!”
所以,她就来了。早知道车祸会导致人穿越,她还不如不去救妹妹,说不定这个世界比较合妹妹的心意呢。
这是一个坑姐的世界,绝对的!
这里的男人是正大光明的可以搞基的,同性之间成亲才是正道。这里女子的地位极其低下,只是用来传宗接代而已,若是哪个男人娶了一个女子做正妻,是会被天下耻笑的。
被这种诡异的设定深深打击到了的刘苏足足用了一个晚上才缓过劲来,她这才明白,为什么师父总是把她当做男孩子来养,虽然每次师兄“师弟、师弟”的喊她时,她就很有一种维和感。
当然,那个老头子并不只是单纯为了保护她这么简单。小时候,有一次师父喝醉了,曾经抱着她诉说过往事。原来,师父当年有一个心上人,可惜,心上人是师父仇家的儿子(又是搅基的,刘苏翻翻白眼),之后,便是很烂俗的棒打鸳鸯散,两个有情人天各一方。用师父的话来说,有一天他路过一片荒地,听到小孩的哭声,跑去一看,却被那孩子无助的眼神给打动,那眼神,活脱脱的就是他心上人的翻版啊。于是,他就将孩子抱了回来,却天打雷劈的发现居然是个女娃,无奈,他只好将她当成男孩子养了,有事没事看看,也算是能解一些相思之苦。
你妹的!刘苏恨不得暴起将这个为老不尊的师父给揍上一顿。还好姐是个有前世记忆的,不然绝对会认为男人都木有小JJ!另外,你把我扮成男孩子就算了,起码要跟师兄说明一下真相啊,知不知道姐姐我每次看到师兄那含情脉脉的眼神,鸡皮疙瘩都要出来啊!
师兄齐光,比她大六岁,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同伴。青梅竹马这种关系,在两个人都没有长歪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变质的,因此,师兄对她的感情越发深厚,这几乎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过,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这个师兄一直认为她是师弟啊,对她各种温柔各种宠溺啊,昨天才刚刚跟她告白,明晃晃的想要跟她搞基啊!
“师弟,歇一歇吧。”一方手帕适时的出现在她面前,打断了她的思绪。刘苏抬头,尴尬一笑:“师兄,你来了。”
面前的男子可以称得上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他只是穿着一袭简单的蓝袍,在春日的阳光下,显得干净透彻,轻轻一笑,眼里展现出的是深沉似海的温柔。
刘苏接过手帕,低头装作翻晒药草的模样,顺便躲过师兄那可以淹死人的眼光。她还没有考虑好,该怎么面对这个人。
“师弟,昨天我跟你说的事……”见刘苏态度冷淡,齐光的表情一瞬间有些受伤,不过他依旧很好的掩盖住了自己的情绪,挂上一贯的温和的笑,“我知道,你从小就被我们宠坏了,怕疼。我也想了一个晚上,昨天的事说不定把你吓到了,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我也可以在你身下的……”
这,这是什么剧本?刘苏彻底被雷给劈傻了。
如果说,一个帅哥站在你面前,柔情款款的说:“我爱你,所以嫁给我吧”这样的场面会让女人心动的话,那么谁能告诉她,当这个帅哥说:“我爱你,所以做我的小攻吧”的时候,女人该怎么破?
“那个,师兄,我有一件事一直想要跟你说。”刘苏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要化被动为主动。虽然现在晚了些,可师兄是有权利知道她是完全没有做小攻这个功能的。
齐光眼睛一亮:“师弟有话就说。”
“好吧,师兄,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刘苏狠狠心,将发髻散开,一头乌油油的长发披了下来,更映得她面如美玉,色如春晓。
齐光只觉得眼前一片绮丽,黑发飞扬,发梢的一丝红绳若隐若现,拂过美人如玉的脸庞,衬得如同透明一般,眼波流转,带来万种风情。
齐光一时间屏住了呼吸:“师,师弟……”
“还叫我师弟吗?”刘苏一抬眼,齐光顿时觉得再美的风光都比不上面前心上人的一个回眸。
“小,小苏……”齐光鼓起勇气,往前一步,抓住刘苏的手,“小苏,你放心,我此生绝不负你!”
不是这样的!刘苏惊悚的看着师兄大人的俊脸瞬间变得情深似海,下意识的将手往回撤:“那个,师兄,你没有看出别的什么来吗?”
“别的?”齐光还没有从刘苏难得的风情中苏醒过来,以为师弟在跟自己撒娇,便温柔的笑道,“小苏,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是什么人,对你怎样,你还不清楚吗?一直以来,我见你不冷不热的,心里只是难受。如今你好不容易应承了我,我,我好开心。”
师兄,你演错剧本了!我们现在要面对的是“心上人由男转女,老天,你对我何其不公”的知音场景,不是“苦苦相恋终成正果”的偶像剧!
刘苏满脑袋黑线:“师兄,你从小学医,难道就什么都不知道吗?我刚才将头发解开,便是要告诉你实情,其实,我是个女的,是你的师妹。”
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不管怎么样的女扮男装,只要头发一解开,别人百分百的会认出来,怎么到了她这里就行不通了?这不科学!
齐光一愣,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随即摇摇头笑了:“师弟,你不要哄我。虽然我见过的女人不多,可是都不是你这个样子的。”
“我没有喉结,这都看不出来吗?”刘苏据理力争。
“现在有许多男子也是要在脖颈上抹了药膏,消了喉结的。”
“我,我有胸!”刘苏刚刚想挺起胸膛,表示自己是有曲线的,忽然想起一件事:她,她穿男装的时候缠胸的布条没有取掉!
嘤嘤嘤,丢人丢大了!齐光的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师弟,你又调皮了”,刘苏一咬牙,豁出去了!
“如果不信,你可以去问老爷子,我是男是女他最清楚。你想想,这些年来,为什么每次练习穴位的时候都用的你的身体,而没有用过我的?”
“因为,因为,你年纪小,脸皮薄。”齐光也有些迟疑,上上下下的再打量自己的师弟一番,还是摇了摇头,“世上女子都是矫揉造作的,你不一样。”
刘苏伸出手腕:“你给我把把脉,自然就知道我没有骗你。”
齐光看了她许久,犹犹豫豫的伸出手指,准备搭在她的腕上。却又不敢。刘苏一甩手,将头发束起来:“随便你相信不相信吧。总之,我把话放在这里了,我是个女人,你以后大可不必对我这么好。”
“你,你真的是个女子?”齐光看着她的面庞,越来越相信她的话。
没错,这么多年了,不管多热的天,小苏都会把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从来没有跟他一起去解过手,也从来没有跟他一起去洗过澡。如果都是男人的话,这点小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而且,每次讲解穴位的时候,的确都是用的老爷子或者他来做示范……
可是,这也不对!齐光见过的女人真的很有限,基本都是来找师傅看病的或者是附近村落里的妇人们,每一个都是一样,扭扭捏捏,就连伸手出来诊脉的时候都要搭一块帕子,年轻一点的看到他还会脸红。可没有一个像师弟那样,不管干什么都爽快干脆,甚至在学穴位的时候,面对他的身体也毫不羞涩。
所以,师弟怎么会是个女人呢!不对不对,师弟其实就是个女人啊!那也就是说,他被一个女人给看光光了?不对不对,那个是师弟,看光光什么的根本就没有关系!不对不对,重点不在这里,重点在师弟他其实是个女人!
可怜的齐光内置CPU崩溃了,傻傻的站在那里,脸上一片空白。
对嘛对嘛,这才是正常人的表情嘛。刘苏满意的点点头,却听到后面传来一个严肃的声音:“小苏,你又在欺负你师兄了?”
呃,被老头子发现了!
刘苏吐吐舌头,笑道:“哪里,我只是跟他说了我是女孩子这件事。”
“你这个家伙!”毒手神医何满子板起脸。他这辈子就收了两个徒弟,对他们自然是如同亲生孩子一般的关怀,由于刘苏年纪小,又长了一张与他心上人相似的脸,因此平时多有偏心。可偏心归偏心,他真正寄予希望的还是大弟子齐光,毕竟刘苏再怎么样也只是个女子。现在看大徒弟变成这副模样,他当然心疼不已。
“齐光,清醒一点。”何满子毫不留情的一巴掌扇了上去,齐光眨眨眼,看见那张熟悉的满是皱纹的脸,才犹豫的开口:“师父,师弟他……”
“他说的都是真的。”何满子满脸遗憾的看着他,顺便拍拍他的肩膀,“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不要这么经受不起打击,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实在喜欢,就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了她嘛,有什么的。”
去你妹的冒天下之大不韪!刘苏在一旁听着,心里的火蹭蹭的往上冒。男人娶女人,这是件多么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偏偏在这里就成了离经叛道,是需要人鼓起勇气去做的,凭什么!
“那个,小苏啊,”何满子发现了小徒弟那熊熊燃烧的小宇宙,带着一脸谄媚的笑凑了过来,“我有件事托付你去办,你看可愿意?”
老头子这是要把他们两个分开?刘苏很是明白他的意思。年轻男女之间的感情,说白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师兄一向为人豁达,说不定没有她天天在跟前晃,过几天自己就想开了。
因此,刘苏很无所谓的点点头:“好。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的本事稀松平常,若是太过重要的事情,弄砸了可别怪我。”
“你是我的乖徒儿,怎么可能办砸呢?”何满子倒真是有件事情要托她去做的,他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了,夜深人静之时,总是想起那个无缘的心上人来,想要亲自去探望,却又没有这个胆量,生怕给他惹来些祸事。刘苏虽然年纪小,却聪明机变,托她去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想到这儿,他便把自己的要求小心翼翼的说了,又偷偷的看了看刘苏的表情。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小徒儿有时有些害怕。小徒儿生来心气就很高,还兼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要是她一生气,自己就没有酒喝了。
刘苏倒是很无所谓的点点头:“行。你告诉我他的名字,住的地方,我去给你打听。不过,若是别人不记得你了,回来你可别抱着酒坛子不松手。”
何满子大喜,也不管一旁怔怔的大徒弟了,详细的告诉了刘苏地址,又唠唠叨叨了一大堆,恨不得当场就能打包将小徒弟给送到心上人身边。
2TVB什么的,最讨厌了
“你那莫叔叔,当年是天下第一美人,身边追求的人无数,可他慧眼识珠,偏偏就只看上了我。你可知道,他现在所居住的莫城,原来是叫做平城的,便是因为有他居住,才改了这个名。”
老头子得意洋洋的脸又在她面前出现,刘苏切了一声:再怎么天下第一,再怎么美若天仙,他都是枚小受,小受!
想到一个男人穿上女人的衣服,抛着媚眼翘着兰花指的模样,刘苏就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好像当初妹妹给她看过的那些耽美动画里面,小受都是一个样:脸比锥子尖,大眼睛常含泪,声音无比娇柔,比女人还要女人。
不过不知道这只受到底美到什么地步呢,连一座城都要为了他而改名,傲娇型?冷艳型?
不对不对,刘苏使劲的摇摇脑袋,她怎么被带坏了呢,怎么想起这种东西来了呢?一定是她早晨起床的方式不正确!
一大早,那老头子就来把她吵醒,迫不及待的塞上一个大包裹以及毛驴一匹,然后挥舞着小手绢,欢快的将她送出了门,闹得她都没有睡好。
“喂,跟你商量一件事。你慢点走,我睡一觉,行不?”刘苏拍拍身下的小毛驴,旅途寂寞,她只有和小毛驴聊天解闷了。
小毛驴慢悠悠的晃荡着,时不时的伸头去偷吃一下路边的小草,刘苏也不可能真的睡着,便把包袱放在身前,开始清点老头子到底给了哪些好东西。
切,一堆瓶瓶罐罐!刘苏撇撇嘴。
老头子当年也是江湖上的一个人物,人称毒手神医,医毒双全,隐居之后便收了他们两个弟子,也安心的将一身的本事传给他们,只是,齐光主修的是医术,而她主攻的是毒术。
他是想仿效胡青牛和王难姑吗?刘苏不自觉的想起以前在书里看到的人物。不过这里是不可能了,她是个女人,师兄不知道有没有这种爱她到不顾世间看法的勇气呢。
其实,如果她真是个男人的话,收师兄做个小受也很不错的嘛。师兄又帅气,又体贴,还会做饭会看病会养鸡会种田,简直是十佳好男人一枚,不知道将来会落到哪个男人手里啊,啧啧啧……
刘苏惋惜的摇摇头,出来的时候她就打听好道路了,距离莫城还远得很。都是那个老头子不好,不能和心上人在一起,便要和他远远的相隔天涯海角。要知道,这种时候他应该做的是默默的守护啊,让心上人一回头就能看到他啊,这种默默付出的爱神马的,才最让人感动撒,难怪这老头子一辈子单身!
啊啊,赶路真辛苦,这个时候她就真心怀念起现代的飞机高铁之类的了,两个小时不到,就能从北京飞到上海,多方便。
还有电灯,电话,手机,电脑……
呜呜呜,她就不应该穿越的,她要和她的宝贝小电同生共死……
刘苏第一万零一次想念起现代的方便快捷生活来,有气无力的趴在毛驴背上,却见小毛驴欢快的尥了尥蹶子,往一旁的农田冲去,她连忙使劲拉住:“喂,那是麦苗,你偷吃了我要赔钱的!”
毛驴恢恢的叫了两声,似乎很不乐意,又走回到官道上来,开始蹦跶。
“阿毛,你是不是皮痒了?”刘苏拍了两下它的后脑勺,毛驴安静下来,又继续慢悠悠的晃荡。
“你说,我是不是该学电视剧里,弄根胡萝卜挂在你前头,让你老实些?”刘苏再次悠悠的叹了口气——电视剧什么的,一向是她不屑看的,现在想想,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曾经有那么多NC的电视剧摆在我面前,而我从来没有珍惜,现在失去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做到:不吐槽!
看看身边的景色,从农田慢慢变成荒郊野外,再看看渐渐偏西的日头,刘苏一拍脑袋:靠之,只顾着比较古今差异,却忘记了古代是没有夜生活的,是需要找家客栈投宿的,不然会有山贼啊强盗啊神马的出没的!
“阿毛,跑快些,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人家可以借宿。”刘苏拍拍毛驴的屁股,“不然的话,遇到了山贼,我让他们把你剥了皮吃肉!”
小毛驴似乎听懂了一般,立刻蹬蹬蹬一溜小跑起来,这下换刘苏拼命扯住它:“阿毛你别这么着急好不好,这又不是水泥路,会颠散架的!”
小毛驴却不管不顾,恢恢叫着,还偏离了官道,往侧面的树林跑。刘苏简直没有办法控制它,只好坐稳了,任由它发癫。
还好,没有多久,阿毛便停下脚步,咴儿咴儿的叫唤两声,刘苏抬头一看,却吓了一跳。
前面的大树边拴着一只小毛驴,明显就是阿毛的目标。它也不管身上的主人,乐颠颠的走过去冲着人家的毛驴闻过来闻过去,然后还不要脸的蹭蹭。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树上还挂着一个白色不明生物啊,还在那里飘来荡去的,配合着阴暗的天色,好不恐怖!
幸好刘苏是被《咒怨》和《午夜凶铃》狠狠调/教过的,在最初的惊吓过后,她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在玩上吊。她也不去管自家阿毛是否兽性大发了,而是赶紧爬上一旁的石头,将树上的那个人解了下来,平放在地上,再探一探脉搏,确定人还活着,才舒了一口气。
她不紧不慢的从行李中取出自己的针灸包,再抽出一根银针,慢条斯理的探入那人的虎口,只听到地上那人哼了一声,幽幽醒转。
“你,你是谁?这是哪里?”
天啊地啊,刘苏顿时被这个声音煞到了:如此绵软,好似冬日暖阳下晒过一天的棉被;如此甜蜜,好似吃过药后的那一颗蜜糖;如此柔弱,好似漫天漂浮的柳絮……
“公,公子……”
那人吃力的想要坐起身,刘苏忙将他扶起,让他倚在树上,这才有空仔细打量这个人的长相。这不看不知道,她又忍不住要抱怨人间的不公了。
有的人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有一副好皮囊,为什么面前的这个人两者都具备呢?你妹的,一个男人,长这么好看,声音这么好听,还跑去自杀,让广大的劳苦百姓怎么活啊!
话是这么说,她也做不到救了人就丢在一旁不管,便拿出水囊递过去:“你有病啊,大晚上的穿个白衣服跑来上吊,不怕吓到过路的路人甲吗?就算没有人过路,吓到打劫的强盗,吓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也是我胆子大,不然明天准会有吊死鬼勾魂的传说!”
那人刚喝了两口水,听她这么一抱怨,忽然眼泪滚滚而下,正在用袖口擦拭的时候,却见救命恩人从包裹里拿出一堆瓶瓶罐罐,在地上一字排开。
“公子,您这是要做什么?”
“找药啊。”刘苏回答得天经地义,“我看你好像满腹心事很想死的样子,可是上吊这种死法很恐怖的,人的脖颈会因为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而折断,接着人就会舌头伸出,大小便失禁,臭气熏天。我看你还穿着白衣服,弄脏了怪可惜的,便想着给你找出一些药来。喏,这个是我新研制出来的‘伸腿瞪眼丸’,一颗见效,保证无痛苦无副作用,死后形容如生,简直是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良药。怎么样,要不要来一颗试试?很便宜的。”
“公子,你,你……”那人明显被这副药贩子的行径吓到了,睁大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犹如受惊的小白兔一般往后缩了缩。
刘苏冷笑,将药瓶都收起来。她就知道,要寻死都是凭着一时的想不开,真的想死的人,才不会骑个小毛驴跑到这么远。更何况面前这人看上去从身到心都很娇弱,死一死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明显太过刺激。
“怎么,又不想死了?”
“公子……”一声娇呼后,那人又开始潸然泪下。刘苏叹了口气,也懒得去劝,而是自顾自的欣赏起美人梨花带雨的模样来了。
说实话,她不喜欢看到人哭,不管男人女人都不喜欢,可是面前这人,哭得实在太有美感了。
不但没有眼泪鼻涕一把抓,反而哭得风情万种,泪光闪闪,娇喘吁吁,鼻头红红的,简直就像,就像她养的那一笼用作药物试验的药兔!完了完了,她有一种喂此人吃毒药的冲动了!
“行了,别哭了!”
美人还在抽噎着,被这一嗓门给憋了回去,茫然的抬头看向她。刘苏扔过去一块帕子:“擦擦脸,我叫刘苏,你呢?”
“我姓陈,叫做春兰。”美人怯怯开口。
春兰?刘苏额头一滴大汗,再次认真打量了他一番:“你应该是个男人吧?”
春兰同学粉无辜的点了点头。
是男人还叫这种名字啊口胡!就算是个空调,叫格力也比春兰霸气点好不好?刘苏黑线:“你这个名字,是你爹娘取的?”
可怜的娃,摊上了这么不负责任的爹娘,你确定你不是买菜送的?
春兰摇摇头:“我没爹娘。”
好吧,我不该戳你的痛处。刘苏迅速转移了话题,又开始戳他的另一个痛处:“看你身上的衣料也挺好的,双手保养得也很是得宜,可见你生活富足。好端端的,为什么又要寻死?”
春兰顿时眼泛泪光,却强忍着不落下来:“因为,因为他,他不要我了,他厌弃于我,他任由旁人辱我骂我,欺凌于我……他,他对我视若敝履,我,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看样子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啊!刘苏望天,她不就是抱怨生活太平淡,没有电视剧看吗,至于弄这出现实得一塌糊涂的TVB大戏吗?此时此刻,她是不是应该拍着春兰同学的肩膀:“人嘛,最终要的就是开心,所以,想开点啦!”?
3替身什么的,最讨厌了
现实永远比电视剧更苦逼。
春兰同学的身世可歌可泣,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当然,见多了狗血文铁石心肠的刘苏除外。
据说,他从小就没有父母,是在某相公馆长大的,过的是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生活,然后,很俗套的,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某个人出现了。
“他,他从别人手中将我解救出来,给我赎身,带我回家,还给我上药。”春兰的叙述中带有很明显的梦幻成分,“他是那么的俊朗,那么的体贴,那么的优秀,他还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以为,我遇到了终身的依靠。没想到,他对我好,无非就是我和他心上的某个人长得相像而已……”
好吧,又是个替身的故事。故事的男主角爱上了一只古董青花瓷瓶,可惜无力购买,于是便大肆搜刮制作精良的赝品,然后每天摇着赝品咆哮:“你肿么可以不是真的!你肿么敢不是真的!”
“是不是他的心上人回来了,你就被赶走了?”刘苏很没有同情心的猜测结果。
“不是,是他找到了另一个更像他心上人的人……”
刘苏黑线:空调同学,输给正品古董不丢人,丢人的是输给一个赝品啊!
她拍拍春兰的肩膀:“好了。他赶你走的时候还送你一头毛驴,可见他对你还是有几分情谊在的,说不定峰回路转,他发现你才是真爱无敌呢!”
“不,不可能,”春兰的语气带着极度的伤感,“他怎么可能对我真心呢?这毛驴只是平时与我交好的一人所赠,和他全无半点关系。”说着,他卷起袖子,露出鞭痕累累的胳膊,垂泪道:“公子你看,这都是他那新宠鞭打于我,我去找他诉苦,可他居然毫无所动!”
乖乖,这伤得够重,映着那白嫩精致的皮肤,好似是冬天的雪地上被泼上了几道血痕,分外的触目惊心。
刘苏再次掏出自己的瓶瓶罐罐,挖出些药膏敷在那只胳膊上,春兰只觉得伤口一阵清凉,可是对“伸腿瞪眼丸”的惧怕还是占据了上风,想要动一动却不敢,只好怯生生的开口:“刘公子,你这是……?”
“强迫症。”刘苏头也不抬的回答,内心却在不停的咆哮。
强迫症神马的伤不起啊!她就是不能看到任何有一丁点凌乱的东西,例如说,书和笔墨必须放在正确的位置,药材必须收得井井有条,被子必须叠起来,衣服必须收整齐……那个新宠简直是太没有水平了,抽鞭子居然抽得凌乱不堪,但凡是有一点艺术美,她也不至于这么劳心劳力的一定要上药啊!
“强迫症是什么?”春兰见她开始包扎,终于明白自己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的,便小心翼翼的开始发问。
“和你没关系。”刘苏收起药膏,“好了,天色已晚,我还要找个人家借宿。你愿意继续挂在树上玩就继续,愿意回去就回去,我走了啊。”
“刘公子,不要啊!”一声娇呼,衣襟被牢牢的抓住,刘苏回头一看,某个美少年脸上满是乞求,“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喂,你这样弄得我很像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啊有没有!刘苏叹了口气:“我要赶路,带上你很不方便的。”
“我会洗衣服,会铺床叠被,会煮茶倒水,我什么都会的,所以,不要赶我走!”春兰抓得越发紧了,“我,我,公子要是一走了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求求公子收留我吧,就当是让我报恩,好不好?”
月光下,春兰美少年的眉目间仿佛笼着一层淡淡的哀愁,双眼含泪,好似刘苏一拒绝,他便会再次没命一般。
刘苏抚额:“是不是不管是谁把你救下,你都会跟着他走?也不管那人是好人是坏人?如果我把你卖到青楼,让你继续你之前的日子,那你该怎么办?”
“我……”春兰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从小出生在青楼,后来又被人买走,所以从来都没有自己生活过,被赶出来后,更没有考虑过该做些什么。
唉,堂堂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担当,比女人还女人!
刘苏努力让语气和蔼一些:“你看,你现在也不是一无所有。你有出色的容貌,如果不怕吃苦的话,去个什么偏僻的乡下,绝对会勾引到,不是不是,是吸引到某个年轻的男人,你只要隐瞒你小倌馆的一段经历,他一定会被你迷得死去活来神魂颠倒,然后你们就可以一起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了,多好!”
说着,她一指那头毛驴:“诺,你还有一头驴,卖了它起码可以得两吊二百钱,就当做盘缠,省吃俭用点还是能走不少路的。”
这一番话是多么的语重心长通情达理,刘苏认为,只要是正常人,都能听进去并且考虑可行性的,无奈春兰同学明显不正常,反而是惊叫一声:“毛驴!”
“毛驴怎么了?”刘苏有些不耐烦的抬头看去,却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光天化日之下,不,是月黑风高之际,刘苏的坐骑阿毛正放肆的嚣张的骑在春兰的毛驴身上,完全不顾忌那两个活生生的旁观路人,欢快的做着某种必须和谐掉的活塞运动。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刘苏有些不自然的转开脑袋,眼角余光却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那个,你的毛驴,是公的是母的?”她有些不确定的指着下面的那头驴胯/下某根可疑的高高翘起的东东。
“是,是公的。”春兰同学早就俏脸飞红,根本就不敢抬头。
阿毛,你这个不要脸的!刘苏的表情瞬间有些扭曲:在这个基情四射的世界,难道不光光是人类,就连动物都难逃这个法则吗?
春兰看着面前这个貌似文弱的少年黑着脸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寒光四射的小刀,吓得一哆嗦:“刘公子,你这是要干嘛?”
“阉了他。”刘苏对着阿毛的方向比划了一下,回答得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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