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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世界大拯救-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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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是不要管十一郎的事情了,随他去吧。为了他得罪一个大宗师不值得。”萧后道。

她虽然心疼萧十一郎的性命,但是却也不想王宇因为萧十一郎而和一个大宗师为敌。

虽然王宇并不一定怕。

王宇脸上露出了笑容,看向萧后的目光越发温柔。

王宇能够听得出,萧后是发自内心的不想让自己因为萧十一郎而惹上强敌,而不是做戏。

在王宇面前做戏,萧后还没有这个演技。

越是这样,王宇对萧后越满意。

显然,现在在萧后的心目中,自己的地位已经超过她的亲生弟弟了。

这对于王宇来说,不算是一个荣耀,但是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萧后的表现。也值得王宇去珍惜。

“本来我的确是不想理这件事情的,割鹿刀虽好。我麾下的人却也没有能用得上的。不过既然萧十一郎是母后的弟弟,看在母后的面子上。我就陪逍遥侯玩玩。”王宇轻笑道。

“不会很麻烦吧?”萧后问道。

“现在的草原,虽然是蒙古一统天下,但是也并非是铁板一块。蒙古族只是草原各族之一,在草原上,还有其他很多的民族。他们臣服在蒙古的铁骑下,奉铁木真为首领。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就甘心臣服。逍遥侯,就是草原哥舒部的大宗师。有他在,哥舒部得以没有被蒙古灭族。”王宇悠然道。

“按照宇儿所说,逍遥侯和蒙古并非一路。这样一来,岂不是我们可以拉拢逍遥侯,这样就更没有必要和他为敌了。”萧后皱眉道。

她现在一心以王宇的霸业为先。

王宇轻轻一笑,摇头道:“母后你想的太简单了。逍遥侯虽然是大宗师,但是蒙古有足够的实力镇杀他。现在铁木真留着他,是想让他关键时候出力,可不是让他反戈一击。只要逍遥侯表现出一丝的反意,立刻就会迎来蒙古的全力镇压。逍遥侯虽然也有些手段,可是在蒙古面前。只能说不堪一击。所以他现在就是一条疯狗,而他的主人,正是蒙古。想要拉拢这条疯狗,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些人。是永远不可能做间谍的,比如逍遥侯。

有整个哥舒部牵绊,他不可能逃脱蒙古的掌控。也不敢背叛蒙古。

他能做的,就是在哥舒部做自己的土皇帝。醉生梦死,自欺欺人。

“宇儿。逍遥侯的武功比你如何?”萧后问道。

“从前的他,或许还可以与我一争长短。不过我一直在进步,他却一直在退步。现在的逍遥侯,只怕称之为史上最弱的大宗师,也未尝不可。”王宇不屑道。

“他怎么会如此弱?”萧后道。

“因为逍遥侯不能接受现实。他空有一身武功,却无力反抗蒙古。空有一腔抱负,却无处施展才华。论武功,蒙赤行几倍于他。论势力,哥舒部弹指可灭。在这种打击之下,逍遥侯整个人废了。他没有更进一步的能力,而是选择了用疯狂来麻醉自己。他在草原上建立了‘玩偶山庄’,囚禁不服从他的各路武林高手,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捉弄这些受困之人,以此取乐。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目标,剩下的便是无尽的放纵和疯狂。这样的一个人,空有一身的武力,在我看来却已经废了,不足为虑。”王宇道。

逍遥侯原名“哥舒天”,最初被称为“天公子”。

天下间“公子”无数,也有很多公子名动江湖,但是“天公子”,曾经是公认的公子第一。

但是在哥舒部被铁木真击败之后,“天公子”便已经死了,取而代之的,是“逍遥侯”。

看似逍遥,贵比王侯,但是却已经没有了以天空为目标的志向。

他已经折翼,没有了目标,即使他的武功深不可测,武学也已经近乎神迹,但是他这个人,废了。

没有像石之轩那样掉落境界,是他的命好。但是现在逍遥侯的实力,说是大宗师垫底,毫不为过。

性格偏激,做事损人不利己,逍遥侯从一个枭雄,变成了一个疯子,以捉弄他人为乐的一个疯子。

王宇以前从来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但是这一次为了萧后,提前解决了逍遥侯,也未尝不可。

“宇儿你有对付他的方法吗?”萧后问道。

“对付逍遥侯,还真不用什么方法。连城璧那一关,逍遥侯都不一定能闯过去。”王宇道。

“连城璧?”萧后皱眉,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连城璧,无垢山庄的庄主,连家是隐藏世家之一,虽然已经没落,但是连城璧却是一个中兴之主。一个很出色的年轻人,在我看来,比起萧十一郎来,连城璧还要出色的多。”王宇对逍遥侯很不屑,对于连城璧却是不吝赞美之词。

萧十一郎这种人物,没有了主角光环的保护,在这个世界,和连城璧的差距明显。

如果把很多人都放在同一个竞争环境下,他们取得的遭遇会截然不同。

“他武功很高吗?”萧后道。

“他现在的武功不高,也就比萧十一郎略高一些,和逍遥侯的差距明显。但是有些时候,武功并不代表全部的实力。”王宇意有所指道。

一把宝刀,名曰割鹿,“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割之”。

萧十一郎爱割鹿刀,纯粹因为那是把宝刀,好刀的本身就是一种完美,如同无瑕的璧玉。

连城璧爱割鹿刀,是因为它象征了一种至高的荣耀和地位。

逍遥侯爱割鹿刀,是因为得到至好的事物是他的快慰。

王宇对割鹿刀没有兴趣,但是王宇很有兴趣,见识一下在隐藏世家和叶孤城并称的人物——连城璧。

以没落之身,能够和赢氏一族的传人叶孤城并称,该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现在的叶孤城已经进阶大宗师,连城璧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王宇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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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七章小李飞刀成绝响

“母后,萧十一郎的安危,我不保证。不过他应该不会死,逍遥侯那个变~态现在享受的是折磨人的乐趣,而不是杀人的快~感。”王宇道。

萧后点了点头,道:“你的正事要紧。”

“逍遥侯不算什么威胁,只要萧十一郎不要作死的去追沈璧君,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人要有自知之明,没有了主角的光环,就要低调一点。风四娘哪点配不上他了?”王宇摇摇头道。

“宇儿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萧后奇怪道。

“没什么,自言自语罢了。母后,三天之后你和我一起去参加一个婚礼吧。”王宇转移话题道。

“谁的婚礼?居然有这么大的面子?”萧后问道。

王宇和萧后,新朝名义上权力最高的两人,居然要去参加同一个婚礼,这个人的面子的确是不小。

“算是我的一个朋友吧,不过,最重要的是,他的结婚,代表了一些东西的结束。我要见证一下这段历史。”王宇意有所指道。

“宇儿你不要神神叨叨的,我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萧后皱眉道。

“李家,母后你应该听说过吧?”王宇道。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家?”萧后问道。

她虽然久居深宫,但是也是听说过李家的名头的。

王宇点点头,道:“不错,就是那个李家。李寻。欢要结婚了,我要去为他主持婚礼。”

“李寻。欢。我倒是听说过他的名字。据说他的武功非常不错。”萧后道。

“不,其实他的武功非常一般。但是他总是能够杀伤比他强很多的人。从前他帮过我的大忙,我终究是要回他一个礼物的。”王宇道。

“什么礼物?”萧后道。

“一世安宁。”王宇嘴角浮现一抹笑容。

…………

三日之后。洛阳,李园,高朋满座。

李园坐落在洛阳城的官道之上,气象恢弘,宅第连云,门上上书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是王宇亲笔书写在李园门上的。

今日,李园迎来了一场盛会。

李园内居住的,自然是李家。

李家在新朝内部。是很出名的一个家族。因为李家父子三人,皆为新帝股肱之臣,位高权重。

今日李家二公子和他青梅竹马的表妹完婚,洛阳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受邀来参加了这个婚礼。

李家是书香世家,历代缨鼎,可说是显赫已极,李寻。欢要结婚,的确是无法低调。

最重要的是。这场婚礼从最初就低调不起来,因为王宇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正是如今的新朝皇帝王宇。

王宇和李寻。欢相识已久,洛阳之战。李寻。欢曾经帮助王宇以飞刀射伤傅采林。

那一次战斗,在王宇的一生当中,或许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李寻。欢来说。却是他此生最危险的一次。

但是他答应王宇出战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

李寻。欢这个人,真的是一个很适合做朋友的人。

就怕遇到那些居心叵测的朋友。

王宇曾经想过利用李寻。欢的飞刀来达成自己的一些目的。毕竟李寻。欢的武功虽然算不上很高,但是他的飞刀。的确是堪称无解。

当年傅采林都没有躲开李寻。欢的飞刀。

但是最终王宇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君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

李寻。欢是自己人,对自己人使用手段,超出了王宇的底线。

熟悉李寻。欢的人都知道,他向往的生活,从来都不是什么醉酒狂歌、笑傲江湖,更不是飞刀取人头、名传天下。

李寻。欢至始至终最想要的,只是和他的表妹林诗音相知相守,相爱一生罢了。

王宇给他这个机会。

对于自己人,王宇向来不吝啬自己的善意。

该来的宾客都已经快到齐了,李园内的气氛也逐渐热烈起来,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蕴含~着期待之色。

新郎官李寻。欢据说丰神如玉,新娘林诗音更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但是吸引这些人的,却不是今天的主角。

“父亲,陛下该到了吧?”一个身材瘦削的男子来到李克常的身边问道。

他是李布衣,三李当中李寻。欢的哥哥。

李克常严肃的脸上今日也绽放出了笑容,道:“放心,宫~内已经传来消息,陛下已经动身了。不仅陛下,连太后娘娘也来了。”

“太后娘娘据说深居简出,甚少出宫的,今日居然会来参加二弟的婚礼。”李布衣大惊道。

“皇恩浩荡啊。”李克常一手抚须,抑制不住自己脸上的喜色。

皇帝和太后亲临,这还是新朝头一遭。李克常当然是喜不自胜。

在他们两人的旁边,李寻。欢一身大红,有些坐立不安,脸上兴奋与紧张之色夹杂。

“二弟,不要急,表现稳重一点。你要是急了,诗音后悔了怎么办?”李布衣笑道。

“大哥,当年你结婚的时候,和我现在一样的表情。”李寻。欢道。

在李园的一处闺房之内,一个红衣新娘正在对镜梳妆,旁边有两个丫鬟在侧服侍。

镜中的美人,脸色微微苍白,眼睛却异常明亮。她坐在那里,就自然而然的显出清丽高贵的气质。

而今日,她的眼睛内,是充盈着幸福和笑意的。

很显然,她就是今日的新娘——林诗音。

“夫人太漂亮了,二少爷真是好福气。”一个丫鬟赞叹道。

她是李园的下人,平日里都是称呼李寻。欢为二少爷的。

林诗音俏~脸微微一红,却没有说话。

今天是她最幸福的一天,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个敲门声,同时有声音道:“皇帝陛下和太后娘娘已经来了,请林姑娘准备准备,去前厅完婚。”

“居然连太后也来了。夫人,我们盖上红盖头吧?”一个丫鬟道。

林诗音再次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眼中满满的幸福。

她点了点头,随后视线被盖头阻挡。

直到一个玉手将他放在另外一个手掌之中。

看着李寻。欢和林诗音紧紧相握的手掌,王宇轻叹了一口气。

自今日起,小李飞刀成绝响。

第六百零八章飞刀又见飞刀(祝书友“疯子011001”生日快乐)

小李飞刀的时代,在这个世界还没有来临,就已经结束了。

只有王宇一个人知道,江湖失去了什么。

然而这对于李寻。欢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总是为别人而活,那是很悲剧的一件事情。

每个人,都应该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为自己而活。

对于李寻。欢来说,林诗音,就是他的世界。

江湖,从来不属于他。

浪子,也从来不是他所愿。

喜宴上,高朋满座,推杯换盏。

王宇和萧后自然是由李克常和李布衣作陪,不耽误外面宾客的热闹。

李寻。欢送林诗音回去之后也回到了宴席上,对王宇举杯道:“陛下,这一杯我敬你和太后。今日~你们两位的驾临,对我和诗音来说,意义重大。”

李寻。欢这话并不算错,他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喜静的人,虽然不怕麻烦,但是却并不想招惹麻烦。

而王宇和萧后亲临他的婚礼,显示了和他非同一般的关系。对于这种简在帝心的人,洛阳城内,是没有什么不开眼的人敢招惹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于林诗音来说,等于是给她吃了一个定心丸。

林诗音是李寻。欢的表妹,二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林家也是书香世家。林诗音也不是武林人物,她手无缚鸡之力。是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

她对于江湖不感兴趣,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在朝堂之上有所作为。

林诗音是一个很典型的这个时代的女性。所以她虽然很漂亮,但是王宇对她没有什么兴趣。

今天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婚礼,萧后亲自把她交到李寻。欢的手上,这就等于是给了她一个保障。

未来只要他们不作死,一世的富贵,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前提是新朝一直存在。

“寻。欢,如果我失败了,你今日和我走的太近。日后反倒是会成为你的危机。”王宇笑道。

“真到了那一步,唯有一死而已。我虽然不上阵杀敌,但是一死殉国的勇气还是有的。”李寻。欢正色道。

他说的很认真,认真道王宇丝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李寻。欢本来就是一个对友情非常忠贞的人。

王宇轻轻一笑,道:“母后不会饮酒,我就代她喝了。寻。欢,不枉我送你一份大礼。”

说完这句话,王宇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陛下给我准备了什么礼物?”李寻。欢眼前一亮。

“你不会想知道的,以后好好的和诗音过日子就行了。不会有人打搅你们的。”王宇轻笑道。

这一世,李寻。欢在新朝麾下效力,自然没有遭到仇家追杀,龙啸云也没有机会救下李寻。欢。

但是龙啸云和李寻。欢还是搭上了关系。而且两个人的关系还相当的不错。

不过李寻。欢已经很久没有龙啸云的消息了。

因为王宇派人杀掉了龙啸云。

这个祸胎不死,始终是一个隐患。

王宇既然决定成全李寻。欢,就好人做到底。顺手将龙啸云宰了。

对于王宇来说,龙啸云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杀了他,都不用自己动手。

但是对于李寻。欢来说。杀了龙啸云,他一生的命运都会改写。在王宇麾下,好好做官。固然不能成为江湖上名动天下的侠客,但是未尝不能成就另外一种“小李探花”的美名。

当然,王宇注定不会重用李寻。欢。

因为他实在是太仁慈,也太善良。

这样一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太容易被人利用了。

“也好,那我就不问了。”李寻。欢洒脱道。

他知道王宇不会害他,这件足够了。

“只是可惜,寻。欢,你的飞刀,要成为绝响了。”王宇叹息道。

虽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但是王宇依然还是忍不住心底的一丝遗憾。

毕竟那是小李飞刀,王宇记忆中,一个时代的神话。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实在是太让人难以忘记。

“陛下,其实我还有一个师弟,他的飞刀,不比我差。”李寻。欢突然道。

王宇闻言,目光闪动。

就在这时,厅外突然传来一阵嘈杂之声。

“师兄,你结婚了,也不通知我一声,实在是太不讲同门情义了。”一个声音淡笑道。

李寻。欢听到这个声音,身子微微一颤,脸上闪现出激动的神色。

片刻之后,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了大厅门口。

他遮住了阳光,但是他本身,就是一种阳光。

这个人长着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长得很秀气,态度也很斯文,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

“陛下,我和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的师弟,他叫……”

“叶开,当然是叶开。”王宇打断了李寻。欢的话。

王宇没有想到,这一世,叶开成为了李寻。欢的师弟。

但是看到这个年轻人脸上的笑容和阳光,王宇就知道,这个人一定是叶开。

叶开就是那种一定会站在阳光下的人,也是随时带着笑容的人。

在王宇的记忆中,曾经有一个十年,属于沈浪。后来的十年,是李寻。欢的时代。第三个十年,傅红雪强势崛起,但是那十年,属于叶开。

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叶开是一个堪称完美的人,完美的有些不真实。

或许修炼小李飞刀的,都是具有牺牲精神的人。

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牺牲自己,只是为了成全别人。

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公道自在人心。一切都只有爱而没有恨。这是小李飞刀的精神,若不能了解这伟大的精神,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也掌握不了小李飞刀的神髓。

但是叶开做到了,他不但得到了飞刀的秘笈,也得到了飞刀的神髓。他的的确确是一个伟大的人。

不过,伟大的另一面,就等同于寂寞和孤独。

叶开是一个浪子,漂泊江湖,四海为家。

宴席结束之后,王宇和萧后离开李园。

在回宫的路上,萧后好奇道:“我以为你会招揽叶开,看的出来你对他很感兴趣。”

“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实在是太伟大,我做人的准则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叶开的准则是宽恕远比报复更伟大。我们注定不是一路人,还是让他继续当一个孤独的浪子吧,在我的麾下,他是生存不下去的。”王宇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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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九章天涯刀~客

岭南,宋家山城,磨刀堂。

这一日,来了一个挑战者。

自从宋缺出道以后,敢于向宋缺挑战的人不少,磨刀堂上的各种神兵利器,便是一次次战斗的见证。

但是等宋缺成就大宗师之后,敢向宋缺挑战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几个人敢挑战大宗师,更何况,还是一个使刀的大宗师。

宋缺的境界或许并不算太高,但是他的战力,所有人都不敢小觑。

王宇去请宋缺出山之前,宋缺在磨刀堂,其实只是在等一个人——石之轩。

因为已经没有其他人敢挑战他了。

不过今日,磨刀堂迎来了一个挑战者。

更难得的是,他还是一名刀~客。

当世用刀高手,莫不以宋缺为尊。

自从宋缺出道之后击败“霸刀”岳山之后,天下第一刀的位置,就从来没有旁落过。

这个刀~客敢来磨刀堂,不说别的,就凭这个胆气,就值得敬佩。

这名挑战者面貌长而削,顴骨高起,双睛神采异常,光华隐现,背上斜插著把长刀,高瘦修长。

他站在那里,就给人冷酷、沉实、穏重的感觉。

然而今日坐镇磨刀堂的,却并非宋缺。

“封寒拜上。”来人通名道。

傅红雪站起了身子,脸上没有丝毫意外的表情,问道:“‘左手刀’封寒?”

在刀~客中,有几个人的名字。是使刀的人不能不知道的。

天下第一刀,自然是宋缺。

而封寒。隐然间便是宋缺之下第一用刀高手,他最擅长的。是左手刀。

传说在左手刀的造诣上,就连宋缺也不及封寒。

“正是在下。”封寒沉声道。

“我听说过你的名字,如今看来,你果然是一个名不虚传的人。”傅红雪的眼中神光一闪。

同样是顶级的刀~客,傅红雪从封寒的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他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不知宋阀主何在?”封寒问道。

“宋师不在岭南。”傅红雪淡淡道。

封寒目光一闪,问道:“可否告知阀主去了何处?”

“你想要挑战宋师?”傅红雪没有直接回答封寒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封寒不可置否。

“宋师去了剑冢。”傅红雪没有隐瞒。

“剑冢?独孤求败的剑冢?”封寒动容。

他无法不动容。

宋缺的名字,每一个刀~客都知道。但是还有一个人的名字。对于刀~客来说,也是如雷贯耳。

他的存在,压的全天下刀~客始终抬不起头来。

独孤求败。

而独孤求败的隐居地点,正是剑冢。

“不错,宋师去挑战独孤求败了。这将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巅峰的一场刀剑盛事。”傅红雪的目光,隐现狂热。

“据说没有人知道剑冢的具体地点。”封寒道。

独孤求败隐居在剑冢,有不少人都知道。但是从来没有谁真正的找到过剑冢的存在。

“剑冢的确是隐秘,但是有一个人。天下间很少有事情能够瞒的过他。”傅红雪的最近浮现出一抹笑意。

“王宇。”封寒知道了傅红雪说的是谁。

这个世间,若说是谁的消息最灵通,那只能是王宇。

这几年来,罗网展现出来的情报能力。简直让人闻风丧胆。

王宇每每料敌机先,从容布局,展现出来的全知全能。让很多有心人心中胆寒。

独孤求败的剑冢虽然隐秘,甚至瞒过了天下间几乎所有人。

但是如果说有一个人知道剑冢的存在。那这个人只能是王宇。

“不错,正是王宇。”傅红雪点点头。

封寒突然长叹了一口气。

“王宇好魄力。阀主好魄力。”封寒叹服道。

他夸赞宋缺,是因为宋缺的实力明显还不及独孤求败。

但是为了求道,他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挑战独孤求败,去赴了一场几乎注定是失败的一场战斗。

如果输了,他输掉的不仅是一世的不败,还有可能是自己的生命。

对于这样的刀~客,封寒不得不叹服。

他总算知道了,自己和宋缺至今的具体差距。

而他夸赞王宇,则是因为王宇的心胸。

明知道自己手下的上将军此去九死一生,但是王宇不仅没有丝毫的阻拦,甚至还主动告诉了宋缺独孤求败的所在。

这便是帝王心胸。

如果说这是一种权谋,那也是堂堂正正的阳谋。

不管是宋缺还是傅红雪,都要领王宇的这个情。

就连封寒,都对从未见过面的王宇心生敬佩。

这样一个人,的确是有逐鹿天下的资格。

“王宇的确是很厉害,更厉害的是,他似乎总能预料到下一步的发展。所以,封寒,你的来意,王宇已经提前告诉我了。”傅红雪的眼神愈加的明亮。

封寒却叹了一口气。

“王宇连独孤求败的剑冢地点都知道,那知道我的来意,也的确是不稀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现在有些后悔来这里了。”封寒道。

“但是你还是来了,不是吗?”傅红雪道。

“是的,我还是来了。傅红雪,我不是为了宋缺,我是为了你而来的。”封寒的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把长刀。

这把长刀,本来应该是背在他背后的。

刀名“天兵”,天兵宝刀,是这个世界上最著名的几把刀之一。

傅红雪鼓掌赞叹道:“好快的拔刀速度。”

“不知比你如何?”封寒的神色无比凝重。

他听说过傅红雪的威名,也知道他的强大,但是他依然选择了替那个人出手一次。

因为他对自己有信心。

然而现在,他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份信心。

他后悔了。

没有亲眼见到傅红雪,就永远不会知道,此时的傅红雪强大到了什么地步。

“单论拔刀术,就连宋师都不如我,何况是你?”傅红雪道。

“是吗?”封寒道。

“是的,你现在应该相信了吧。”傅红雪在封寒的耳边轻声道。

此刻,傅红雪的黑刀,正架在封寒的脖子上。

傅红雪的刀,不是左手刀,也不是右手刀,只是快刀。

终日拔刀数万次,连续重复十几年,造就了今日的傅红雪。

“好快的刀。”封寒的眼中,一片惊骇。

他只看到了一抹黑色。

他甚至还没有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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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章裙下之臣(求订阅)

“你的刀,得了宋缺几分真传?”封寒问道。

“一分都没有。”傅红雪道。

傅红雪的刀,不是天刀。即便拜师宋缺,他也没有修习天刀。

他修炼的,只是自己的刀法。

自从傅红雪能握紧那柄刀开始,他就一直在练功。每天光反复拔刀的动作,就不下万次。直到那柄刀渐渐成了他手臂的衍生,与他的思想连成了一体,甚至出刀的速度还在他的思想之上,当思想到达的时候,刀已经赫然在那个位置。

封寒的左手刀独步江湖,尤以速度见长。但是面对傅红雪,他没有丝毫的机会。

封寒再次长叹了一口气,道:“我输的不冤,心服口服。”

“你可以走了。”傅红雪将黑刀从封寒的脖子上移开。

封寒一怔,随即道:“你不杀我?”

“我和你无冤无仇,为何要杀你?”傅红雪反问道。

“哎,是我鬼迷心窍,不该听言静庵的挑拨。”封寒道。

“回去之后,你告诉言静庵,一月之内,傅某必定亲上帝踏峰,取她项上人头。”傅红雪沉声道。

“你要我告诉言静庵?她认识的朋友可不少,如果提前做好了准备,只怕你很难得手。”封寒提醒道。

他和言静庵本没有太大的交情,被言静庵说动来挑战傅红雪,也没有想过置傅红雪于死地。

其实他知道宋缺去找独孤求败决战的时候,战意就已经有所消散,本身也有些后悔接下这件事情了。

所以现在见到傅红雪居然如此行~事。不由得出言提醒道。

不过傅红雪却只是淡淡一笑,苍白的脸上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我要的。就是让她尽可能的聚集更多的人。”傅红雪道。

与此同时,傅红雪手中的黑刀。无声自鸣,似乎是与主人相和。

封寒沉默。

“原来你是需要磨刀石,你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封寒有些失魂落魄。

这是他一直追寻的境界,但是此刻,却在年纪远比他小的傅红雪身上展现出来。

…………

洛阳,一处低调奢华的医馆内。

这里占地不大,但是却人来人往,因为这间医馆的主人,现在在洛阳城中的名气并不小。

王宇广招天下名医前来洛阳。开设医馆,招收学徒,很多人应邀而来,其中不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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