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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落红尘-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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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次以后,她更加努力了。她努力的学武功,骑马。努力的学习战略兵法。她知道,只有当她真正的强大起来,才有可能摆脱现在这一切。这一切,对她来说的不公平。
十四岁的时候她跟着师父第一次上战场。虽然只是在后面看,但那也可以算是她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战争,真正的杀戮和血腥。她记得那场战斗结束后,漫山遍野的血腥味,漫山遍野姿态各异的,人和战马的尸首。十四岁的她几乎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一切。她吐,她哭,她几天几夜不敢合眼不敢睡觉。只要她一闭眼,眼前出现的全是那尸横遍野的景象。脑海中回荡的全是那嘶吼声,全是那惨叫声。那场面,就如人间炼狱一般,让她不敢看,不敢想。
那时候,师父告诉她。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战场。必须面对,没有逃避可言。有时候,和平,家与国的安然太平,就是靠着这血腥的战争换来的。你不去面对这些,自然还会有别人去面对这些。战争,死亡,总是要有人来面对这一切,主宰这一切。没有战争,没有死亡,就没有国家的安乐和太平。
十五岁的时候,她第一次跟着师父上战场杀敌。她骑着战马,身着战甲,听着咚咚的战鼓声,跟在师父的后面。
那也是她平生第一次杀人。当她手中的陌刀刺入敌军胸坎的那一刹,她清楚的听见陌刀刺入人的身体,那种和骨骼还有肌肉摩擦的声音。那是一种,让人觉得战栗的声音。喷洒到她脸上的鲜血是温热的。虽然那血是温的,可却让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寒冷,和恐惧。
那一刻,她呆住了。看着敌军脸上那痛苦的表情和放大的瞳孔,她惊住了。一瞬间,她的脑袋嗡嗡的响。她什么都不敢去想,当时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失去了所有的思维和动作。是身边卢副将的吼声唤醒了她。原来,在她呆住的这会功夫,一个敌军的将领挥起手中的长刀向她劈了过来。是卢副将,用手中的长枪替她把这一刀截了下来。然后枪尖一转,直接刺向那名敌军的喉咙。
师父跟她说,这是战场,你不杀人,就会被别人杀。你要记住,你要保卫的是你的国家。牺牲你一个人,可以换来全国百姓的安居乐业。
那一天,她杀了很多人。她觉得,听惯了那陌刀刺入敌军身体的声音,也就不再觉得那么可怕了。那喷洒而出的血液,竟会让人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兴奋。
越战,越勇。
她觉得,杀人是会上瘾的。那喷洒的血液,那浓重的血腥,竟会刺激到她的神经,让她杀完一个,就马上寻找下一个目标。让她从开始的战栗,逐渐的变成,一种刺激,一种,挑战。
后来,她习惯了。习惯了上阵杀敌,习惯了那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是的,师父说的都是对的。国家,总是要人来守的。她不来守,自是要有别人来守。她不上阵,她不杀人,自是会有别人来杀。每个人自出生以来,都被上天赋予了不同的使命。也许,守护着她的国,她的家,就是上天赋予她的使命吧。
自此,她不再怕,不再恨也不再怨。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特定的道路要走。也许,这就是她的道路。一条虽然很艰难,却是不平凡的道路。
第二十章,巾帼枭雄
更新时间2014…2…25 23:23:44 字数:4450
今天,是倾城二十岁的生日。
她的生日是秋天,中秋的后一天。倾城很少过生日,从七岁开始,她就没有庆祝过生日。她想,除了三哥和师父,应该没有人会记得她是什么时候生日吧。
每年生日,师父都会送她礼物。那些礼物,都是一些女孩子用的东西。比如说漂亮的女装衣服啊,胭脂啊,发簪啊之类的。她想起来就觉得很好笑,一辈子戎装,甚至都没有娶亲的师父,是如何上街来给她挑来这些东西的。
好像从她七岁生日那天,她就没穿过女装了。就算是两年前三哥成亲,她都是一身军装出席的婚礼。其实,倾城不知道自己穿女装的样子。她不知道,自己虽名唤倾城,她的美貌,到底足不足以倾了城。
“公主,齐王派人送东西来了。”一名婢女前来禀报,手中捧着一个精致的盒子。
倾城抬起头,展颜一笑,“三哥啊。”
三哥每年在她过生日的时候,总不忘送些东西来给她。所有的兄长中,她自小就和破晓走的比较近。十岁那年,她生日的时候,破晓送来一柄剑给她。如今一想,这把名唤“惊涛”的剑,已经跟了她十年了。
倾城打开盒子,看见盒中之物,顿时就笑了起来。
那是一块玉。
雕的是一只凤凰。雕工很精细,很好看。
倾城不懂玉,她鉴别不出来什么样的玉是好玉。她只是知道,这玉很好看。她从小就学武,整天玩的是兵器,读的是兵书。所以这些东西,什么玉啊,石头啊,她一概不懂。她唯一懂的石头,就是攻城时投石机投出的那可以砸死人的石头。
倾城拿出破晓送来的玉佩,将它挂在腰间。其实倾城也不在乎破晓送来的是什么东西,她只是知道,三哥是关心她的,是惦记着她的,这就足够了。
她从来,所期望的都很简单。
“公主,今天是你二十岁的生日,要不,我给公主换个女装吧?”倾城的贴身婢女蓉蓉说。“公主换女装,一定很好看的。”
蓉蓉从倾城进军营以来,就一直跟在倾城的身边,照顾倾城的起居。可是她也从来没有见过倾城穿女装。只是她想,公主穿女装一定很好看。因为公主很美,只是公主没有发觉自己的美而已。
倾城抬起头,看了看蓉蓉,又看了看镜中的自己。是啊,自她长大以后,她还没有穿过女装。突然的,就那么一个念头一闪而过,“好吧,我也想看看我穿上女装,是什么样子。”
倾城。
她的名字没有取错。
换上女装,略施粉黛的倾城,那容貌,绝对可以说是倾城之貌。
倾城看着镜中有如变了一个人似的自己,轻轻用手抚上自己的脸颊。
这是她的脸?以往在宫中看着皇后还有众嫔妃的那令人惊艳的美貌,她总是羡慕。羡慕人家可以生的如此美丽,如此楚楚动人。而现在,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
“我就说吧,公主很美的。比任何一个公主和娘娘都美。”蓉蓉看着倾城,笑的很开心。她利落的为倾城挽好头发,将发簪簪好。
公主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只是常年的军中生活,让公主几乎都忘了自己其实是个女人。这些年来,看着公主,其实蓉蓉也很心疼。她也替公主感到不平。为什么别的公主都可以享受着荣华富贵,无忧无虑,到了年纪,就可以许个好亲事,嫁个好人家,过着好日子。可凭什么就只有她家倾城公主得像男人一样带兵打仗,驻守边关。
公主今年已经二十岁了。皇上和皇后也没有提要给公主许个驸马,也没有说让公主回到京城去。还是依然就放着公主守在天朝的北域。每天见的,不是兵马就是风沙。
蓉蓉很想为倾城叫屈。她真的觉得公主很委屈。可是公主什么都不说,每次她一提到这些事,公主也不作声,只是默默地叹气。她去问过贺将军,贺将军只是让她不要多问也不要多说。将军说,各人有各人的命运。有些事情,是强求不来的。
她不懂那么多的大道理,也不认同什么命运之说。她只是觉得,皇上对公主不公平,所有人都对公主不公平。皇上又不是没有儿子,又不是没有将军,为什么就非要让公主来带兵来守边关?
这么多年,蓉蓉一直跟着倾城。她知道,公主并不开心。她知道,在公主的心中,也一定有着很多很多的希望和梦想。因为,她见过公主凝望天空时的眼神。
今天是公主二十岁的生日,蓉蓉希望,公主以后,可以幸运一点。
倾城一个人骑着马,来到了靠近边界的草原上。现在已经过了中秋,草原的草已经没有那么的绿,反而有些开始发黄。天很高,云很白。偶尔微风吹起,伴着阵阵的草香,让倾城的心也跟着放松了下来。在一条小河边下了马,她蹲在河边,透过河水,看着自己倒映在水中的容颜。
想起刚才众人看见她骑马出来时的惊讶表情,倾城愉快地笑了起来。女为悦己者容,这话是一点也不假。倾城已经纵横沙场很多年,所接收到的眼神,有敬佩,有畏惧……但她今天,所接收到的眼神,是惊艳,是一种,一个真正的女人才能得到的赞赏的眼神。
倾城摊开双手,看着自己这握刀握了十几年刀的双手。她的手,不似平常女孩子那么细腻,因为长年握刀,她的手掌和虎口,都起了厚厚的茧子。
倾城笑了笑,心想着,自己这样子,真是一点都不像个女人。哪家的女人会有像她这么一双手,哪家的女人,会像她这样,造了这么多的杀孽,双手,沾满这么多的血腥?
倾城认命。很多年前,她就已经认命了。只因,无论她如何抗争,她都没有办法挣脱着牢笼,她都无法将自己从这命运中解脱。
也许,只有等到她死的那一天,她才能真正的摆脱这一切,这所有一切加诸在她身上的不公平。也许,只有等到她死的那一天,也能获得自由,和下辈子可以选择的权利。
倾城站起身来,不再留恋水中自己那美丽的倒影。她知道,这一切,不过是虚幻的云烟而已。过了今日,她还是得卸下红妆,重新穿上戎装,继续着她那不死不休的使命。过了今日,她还是要骑上战马,拿起陌刀,继续守卫着她的国,她的家。这些镜中花,水中月,只不过是黄粱一梦罢了。即使她不愿再回到这残酷的现实中去承担着这一切,但她知道,她没有选择。她只能强迫自己,在这自出生就不能偏离的轨道上,日复一日的,挺直腰背,走下去。
倾城收起心中千丝万缕的想法,准备骑马回军营去。但她一回头,却看见眼前站着一个男人,吓了倾城一跳。因为倾城根本没有发现他是何时靠近自己的。
“水边伊人。”那男人开口。看他的装束,他应是蒙人。但是他的汉语说的非常标准。“好美的姑娘。”很显然,他也被倾城的美貌震慑心神。
听着这陌生人的赞美,倾城不由的脸颊发烫。她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如此赞美过。虽然经历了诸多战争和杀戮,但倾城毕竟还不懂什么男女之事,就这么被一个陌生男人如此称赞,她也忍不住的心慌脸红。
“我叫苍暮,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苍暮郎声说道。草原游牧民族,向来性子就豪放。
看着面前这男人,倾城的心跳显然已经不受控制。眼前这男人,长的高高大大的。浓重的眉毛下面,一对有神的大眼睛微微向里凹,望向倾城的眼神中,是真诚和赞美。那热切的眼神,仿佛要点燃倾城深埋在心里的那团火焰。
四目相对,暖暖的气息流泄在空气中,他们不说也不动地看着彼此的眼眸,一种震撼的情愫,在他们的心灵深处震荡,而后甜腻地被秋风缓缓拈起,缠绕在彼此的心房间。
荡荡漾漾,流动的光影,在倾城水色的杏眸中旋绕成一圈又一圈甜蜜的漩涡。在这一刻,天地无声,就连风儿的呼啸声也在她的耳畔上顿住了,一种静谧和暖的气氛缓缓将她包围,融融的,像是温柔的日光。
“你们蒙人,问话向来都那么直接吗?”半晌,倾城回过神来,张口反问。想借此来平定自己的心慌,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失措。
苍暮爽朗的笑开来,“我们蒙人,天性就豪爽。在下对姑娘一见倾心,没有什么好隐瞒的。”苍暮觉得,喜欢就是喜欢,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什么可遮掩的。
“你是蒙人,我可不是。”倾城反击道。她又不是他们蒙人,不用拿蒙人那一套来对待自己吧?
苍暮抿起嘴,眨了眨眼睛。意识到是自己有些莽撞,怕是吓到了人家姑娘。“在下鲁莽了。还请姑娘不要见怪。”
看着眼前这个叫苍暮的男人,倾城也笑了笑。他看起来不像个坏人。
倾城这一笑,犹如云破月出般的光华,霎时慑住了苍暮。苍暮自小就学习汉家文化,他在很多汉家的书上,看见过一个词语叫一见钟情。直到今天,他才真正的理解了一见钟情这个词,也理解了“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词真正的含义。
倾城看了看眼前的男子,一瞬间,心中也是千回百转。其实,她很想告诉他她的名字,很想回应他的热情。很想,可以和他就这么自由的在这辽阔的蓝天下,草原下,忘记一切,自幼的翱翔……
但是,她不可以。她知道自己身上所背负的是什么。
她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没有选择人生的权利,也没有,选择自己所爱的权利。她是天朝的平北公主,是镇北大军的将军。她怎么可以,在这里,对一个蒙人,产生任何的情愫。
她不可以。
倾城面色一变,收起笑容,深情冷峻。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觉整个肺腑间,充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心痛。倾城慌忙的转过身,想赶紧离开这里。她不能再留在这里,她害怕在他那灼热的眼神中迷失掉自己。所以,她必须趁她还有一丝清醒一丝理智的时候赶紧离开,而后,她会把这里,和这河边所发生的一切忘记。就当,是一场梦。
苍暮看着倾城转身,也没有时间多想,一把走上去,抓住倾城的手。但是指尖的触觉让苍暮有些诧异。
一双很粗糙的手,布满了茧子。
苍暮看向倾城的眼神中全是疑问。有着如此美貌容颜的一个女子,怎么会有一双这样的手?
倾城清楚的知道苍暮的疑惑。她没有回答,但眼中,透出一种难言的悲哀。不是因为他惊讶她那如此一双手,是如此的粗糙,如此的难看,而是……
她这么一双手,什么都不能掌握,什么都无法握住……
草原上的风忽然吹的有些狂乱,吹乱了倾城的发,在呼啸的风声中,倾城仿佛听见了自己怦怦的心跳声。也看见了,在此时此刻,自己心中的纠结,和狼狈。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苍暮抓着倾城的手,倾城没有开口,也没有挣脱。流淌在两人中间的,除了呼啸的风,就是时间。
突然天上响起一声响亮的鹰啼声,苍暮和倾城同时抬头,看着天空中飞过的雄鹰。
倾城很羡慕,羡慕雄鹰的自由。可是,她却不能……
“告诉我,你的名字,好吗?”苍暮不由得加大了手中的力度抓紧她,深深望向她的眼眸,毫不掩饰眼中的真情。
那一刻,倾城有种想流泪的感觉。看着苍暮的眼睛,倾城有些动容。看着天空中那振翅的雄鹰,倾城有些向往,也有些冲动。她想,或许,命运,还有一点是掌握在她自己的手中的。
“倾城。”
自那日之后,倾城的心里,就住进了那个叫苍暮的男人。
自那日之后,倾城心里那些幽闭在皇宫和军队中被掩埋的梦想,那些她早已经埋进心里的绝望,又仿佛野草般,被那秋风吹的蠢蠢欲动。
自那日之后,倾城没有再见到过苍暮。她也没有再去那片草原,没有再去过那条河边。她就只是,默默的将他的面容,深深的埋在自己的心里。
那或许是她人生最后的一次放纵和任性吧。在那片辽阔的草原上,邂逅一个雄鹰一般的男子。她知道,他们日后是不会再有什么交集的,但还是在他那期待的眼神下,告诉了他,她的名字。只是因为,在仰首看到那只雄鹰的时候,她突然很向往,也很想自私一次,毫无顾忌的去任性一次。
就只是一次而已。
之后,她会将他牢牢的锁在心里。只是偶尔,翻出来怀念一下。怀念一下,那曾经属于他们的,短短的时光。
今后,她也许不会再爱上其他男人。但就凭着那一点回忆,倾城觉得,够了。
她想,也许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她回忆起来,会有一个定格的画面。在中秋的草原上,在清澈的小河边,一个如雄鹰般的男人,给了她,人生的第一次心动,和希望。
第二十一章,暗夜敛财
更新时间2014…2…26 22:05:28 字数:4048
经过了这次水患之后,天朝终于是慢慢恢复了平静。而众皇子,也终于可以将心思拉回到明争暗斗上。
经此一劫,齐王府可谓损失惨重。他们几乎将所有的钱都用在了赈灾之上。如今灾情已经过去,但他们的财力可是因此告竭了。
“依先生看,短期之内,我们应该如何生财?”现下的情况,若是再不想办法生财,他们以后的日子,可就真是难过了。
陨星笑了笑。“经过了这次水患,江南一带除了扬州在震王手中,其余已皆在我们掌控之中。正如王妃所言,我们应该大力发展漕运和两江通商。”
他和暗夜早已商量过,漕运,正是他们生财的最好方法。
“不错,这件事情,就交给先生了。”破晓望向陨星。
“王爷,可知太子最近在私底下做了些什么吗?”陨星又起了一个话题。他派出去的眼线来回报,太子近来可是忙的要命。
“什么?”破晓扬起剑眉。
“太子现在已经和皇后一派连成一气,而最近,也打上了漕运的主意。”太子日前已经和国舅霍道非还有国丈霍玄武站在同一战线上,并在霍道非的帮助下,顺利的联合了济南府和保定府。
“外戚。”破晓冷冷地笑了笑,然后飞快的在脑中作出反应。“这事萧相可知道了?”
陨星点点头。这么大的事,眼线遍布京畿的萧硕岂会不知?
“那这事情交给萧相就好了,我相信萧相自会有应对之策。”破晓可是很看好萧硕的。稍微顿了顿,破晓又开口,“上次交待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陨星微微扬起嘴角,“基本已办妥。如今,就等着秦敏德上钩了。”
户部尚书秦敏德,掌管国库。而他手下又多有些精明之人。虽然秦敏德现在是效忠于太子,但破晓有信心,定能将他给挖过来。当时赈灾,太子从中作梗害得他齐王府几乎赔光了老本,他要是不让太子把这些银子吐出来,还真是便宜了太子。现在,他只要将秦敏德据为己用,太子失了秦敏德这个金库,看太子还能搞出什么花样来!
“此事你必须要小心。”破晓不放心的叮咛。
“但此事过后,王爷就等于在朝中彻底和太子撕破脸了。而萧相和王爷的关系,也再也瞒不住了。”陨星提醒道。
灏然和太子不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但破晓,却一直在中间不吭不响,维持着几面的关系。但这次皇后一派和秦敏德的事情一旦闹开,破晓便等于彻底和太子失和。
破晓轻轻吐了口气,“这是早晚的事情。只怕我再想忍,也忍不了多久的。而且,这些日子,也确实辛苦了萧相。我们若是再这样隐忍下去,萧相也会被掣肘,施展不开。”台面上下隐忍多年,破晓一直隐而不发。而如今,太子既然已经对他不仁,他也不需要再诸多顾忌。
这个时候,不是心软的时候。
破晓和陨星在商议如何对付太子和秦敏德的事情,而暗夜却在想着另一件事情。
“枷蓝,我听说,太子有一批款子日前会经过济南。”暗夜边说,边将手中的字条烧毁。
“是的。”枷蓝回答。
“路线你都查清楚了吧?”暗夜的心里已经大致有了谱。
枷蓝的心思飞快的转了转,“小姐,你该不会打这笔钱的主意吧?”
暗夜笑着点点头,“没错。”为了赈灾的事情,他们已经倾尽家产,这笔帐,不找太子讨,还要找谁讨呢?
枷蓝看着暗夜一脸笑容,微微摇头:“小姐,在太子的地头抢太子的钱,这可不容易啊!”
“当然不容易,可是,只有在他的地头抢他的钱,我们才可以不被怀疑。太子在自己掌握的地方被劫了官银,这事情,任何人都怀疑不到我们的头上来。”兹事体大,暗夜当然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兵行险著。
“小姐,你打的是清风寨的主意吧?”枷蓝跟着暗夜这么长时间,在暗中帮暗夜做了这么多的事情,所以暗夜一说,枷蓝已经知道暗夜想要打什么主意了。
“没错。这件事情你去办,叫粉黛去抓了清风寨所有人的家眷,告诉他们,事成之后,定当不会亏待他们。但若是有个什么闪失,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暗夜的眼神中透着一丝寒光。
“嗯,我知道了。”枷蓝答道。“但是,小姐,这件事情,要不要让王爷知道?”劫官银可不是小事。
暗夜微微沉思,然后低声道:“不用,我们暗中来做就好。王爷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我不想让他分心。”暗夜并不想让破晓知道这件事,她只想尽快解了他们目前的燃眉之急就好。至于方法和手段,此时她也顾忌不了这么多了。
“你和粉黛万事要小心,一旦败露,该怎么做你也明白的。”暗夜的语气很平缓,但话中内容却透着丝丝血腥。随后,暗夜又自袖中拿出一封信,她将信交给枷蓝,“还有,去把这个交给灏然。”
“这是?”枷蓝看着手中的信,有些疑惑。小姐给震王写信做什么?
暗夜微微勾起嘴角,“最近,咱们手里的钱都救济给了灾民,现在齐王府和我们手下之兵都快吃不饱了,我当然得敲诈下灏然,不能让他置身事外啊。”
枷蓝会意的点点头,“我这就去。”
望着枷蓝匆匆出门的背影,暗夜却悠悠地叹了口气。这两件事情,她的做法虽然不算光明磊落,但现在的情况,已由不得她再诸多顾忌。钱塘水患,掏空了他们的老本。虽说现在破晓已经和陨星在计划着拉拢户部尚书秦敏德,但这毕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可他们现在缺钱,已经是迫在眉睫。所以,她只能出此下策铤而走险。
虽然手段有些不太光明,但朝中之事,又有多少光明磊落呢?只要可以解他们现在的困境,她做什么,都无所谓。
灏然看完暗夜的信,紧紧地将那张薄薄的信纸攥在手中。他强烈的吐纳,足以现实他此刻的心绪起伏有多大。
他没有想到,暗夜竟然抓了回梦。而现在,暗夜要他用十五万两白银来换回梦的命!
换,还是不换?
十五万两白银对他来说也并不算是一比小数目。他若是拿这十五万两来交换回梦,他难以和手下之人交待。而且,现在破晓因为赈灾一事耗尽家产,正好给了他一个打压他的好时机。若是他拿这些银子去交换回梦,他也就等于错过了这个时机,并且亲手给了破晓一个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但若是不换,他害怕,暗夜真的会要了回梦的命。
他这三嫂他是有所了解的。表面上温和有礼,但骨子里,却是典型的老谋深算。她嫁给破晓这一年多,在背后给破晓出了不少主意,也替破晓张罗了不少事情。所以暗夜信上说若是他不拿银两交换,就要了回梦的命,他倒也是有所忌惮的。况且,回梦是因为他才陷入这种困境。要不是因为他,回梦也不会千里迢迢来到京兆。要不是因为他,回梦依然可以自由自在的行走江湖,而不是向现在这样身陷牢笼,危在旦夕。
三年前,就是他欠了回梦的情。三年后,他又怎么能再一次让回梦为了他赔上性命?
他既然不能给她爱情,不能给她幸福,那么,就算他倾家荡产也要给她一条命。当年,若不是皇叔光年身死,他宁可放弃朝政和她远走天涯。可事到如今,他身不由己无法自拔,唯有,尽他所能,保她平安。
灏然深深地吸了口气,“来人!”
望着室内白花花的银子,破晓的嘴差点都合不上了。
破晓身边的陨星也是,一张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这才几天的功夫,他们真是想不到暗夜是用了什么方法,就这么筹到了十五万两白银。枉他陨星精通占卜卦术,但这暗夜的神通广大,陨星还真没有算出来。
“暗夜,这是?”破晓带着疑问的尾音拖的好长,现在,他急需他家王妃来给他解释一下这堆银子的出处。
“灏然派人送来的。”暗夜乖巧的解答。
“灏然?”不会吧,他们的死对头会给他们送钱?怎么可能!
“我敲诈他。”暗夜不再跟破晓和陨星拐弯抹角。她要是再不赶紧说出真相,她倒真是怕眼前这两个男人的下巴就要掉到地上了。
“灏然以前有一个红颜知已,叫回梦。前些日子,回梦来京兆找灏然,然后就没有离开。我就把回梦给抓了回来。”说实话,这个回梦还真是不怎么好抓!虽然是个女子,可武功却是真材实料。枷蓝和粉黛和她足足打了几百个回合才可以制得住她。
“红颜知已?”陨星的眉心逐渐靠拢。
“回梦?”破晓的脸色也是非常好看。
看着他俩脸上的表情,暗夜“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暗中派人调查过灏然。三年前,灏然在扬州认识了回梦,两人情投意合。但后来,因为皇叔光年的事情,灏然回到朝中,投身朝政。我想,灏然应当是怕连累了回梦,所以才这么决绝的离开她。”听了灏然和回梦的故事,暗夜的心中也是深有感触,也为他们两人的际遇感到惋惜。可是惋惜归惋惜,朝政归朝政,这种好机会,暗夜自然是不会放过。
“我猜回梦在灏然心中的地位自是不浅,所以,我写信给灏然,让他拿十五万两白银来换回梦的命。”
其实她这么做,也是在赌。赌灏然对回梦的感情。只是,这局棋,她怎么都不会输。空手套白狼,赢了,也是白赚的。
陨星点点头,“王妃这步棋,走的漂亮。”不因感情左右想法,丝毫不拖泥带水,陨星很是佩服。
暗夜摇摇头,“先生谬赞了。这事情虽是对我们有利,但毕竟不够光明磊落。”顿了顿,暗夜又说:“只是在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毕竟我们不能因为这等私情影响了大局。”
同情灏然,惋惜回梦,这些都是个人感情。但钱财粮草,却是他们成事的根本。为了大局,即使是无所不用其极,即使是背负骂名,她也不在乎。
“所以陨星才由衷的佩服王妃。”陨星双目透着神采,“王妃能够为了顾及大局而不拘小节,这等气概,足以让陨星敬佩。”
看着眼前的暗夜,陨星对她的看法又开始逐渐的改变。
在他还没投奔破晓之前,他听说,齐王妃是一个非常干练的女人。她在幕后,替齐王张罗了很多事情,也替破晓省去了很多麻烦。那时,他觉得暗夜应该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人。甚至,他对暗夜并没有什么好感。
第一次见到暗夜,是在钱塘。在暗夜带来了大量的钱财来到钱塘时,他觉得,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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