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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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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妖禽尸身
“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长啸声中,王兵腾空而起,然后如闪电一般,朝帕金斯雪山的主峰上飞窜而去,动作如行云流水、闲庭信步,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完全不像当初那样,要小心翼翼的才能攀登上去,可见在进阶先天之境以后,王兵的实力是陡然大增,像帕金斯雪山主峰这样的险峰,已经不再是王兵的阻碍,现在攀登起来就是小菜一碟,轻松自如。
王兵还有一背包的“雪莲王”,藏在主峰上面悬崖峭壁的裂缝深处,这个时候要走,当然要取下来带回去,这种人间不出世的天地灵物,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实在是太珍贵了,为了它,妖禽怒火中烧、发疯拼命,而王兵都差一点把小命送掉,还好王兵的运气不错,最后不仅得到了“雪莲王”,灭杀了妖禽,而且还因祸得福,得以进阶先天之境。
这“雪莲王”简直就是王兵命里的异数,它不仅是王兵这次雪域蛮荒高原核心区之行的主要目标,更是接下来一连串奇遇的导火线。可以说起到了命运转折点的作用。
试想,如果王兵不进行这次雪域蛮荒高原核心区之行,那么他与“雪莲王”就会失之交臂,更不会遇到妖禽,从而产生后来一连串的厮杀争斗,进而将王兵置于必死的绝地之中,好在吉人自有天相,这必死之局不仅没有埋葬王兵,反而成就了他的旷世奇遇。从此。一颗新星在宇宙默默无闻的海蓝星上。开始茁壮成长,就好像是蝴蝶效应一样,慢慢的影响到宇宙的各个时空。
所以说,这世上的任何事物都皆有定数,人力难以改变,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就是这个道理。而如果连一分天注定也没有,那么就是奋斗到死,都没有任何作用,毕竟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很可能在你前进的道路之上,一个风浪打过来,你就会遭到灭顶之灾,有气运,你就会化险为夷。甚至于因祸得福,反之。就是尘归尘,土归土。
当然定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你通过修炼和积善,一样可以改变定数,不是有“积善成德,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这一说吗,而佛门的“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也是同样的道理。
飞腾直上,王兵整个人就像是一只飞鸟一样,在悬崖峭壁上疾飞如电,上下四五千米高的笔直悬崖,就好似平川大道一般,连一丝一毫的阻碍也没有,而凌厉的罡风也像是温柔的清风,只能微微吹拂王兵的衣角,倏忽之间,王兵就已经来到了掩藏装有“雪莲王”背包的地方。
“还好,这里远离战场,没有被雪崩波及到,多亏我有先见之明,否则,现在就没有这么乐观了。”
看到背包安然无恙,王兵心里松了一口气,如果这样的天地灵物毁于雪崩之下,那可就太可惜了,好在这一幕并没有发生,如果真的发生了,王兵觉得,就是自己将妖禽从地狱中复活过来,然后再杀死它十遍,心里都不会觉得解恨。
将背包背上,然后王兵又向“雪莲王”生长的那个凹陷之处,飞掠了过去。
像“雪莲王这样珍稀罕有的天地灵物,几天不见都会有些心痒难忍,现在有机会不去看看,总会觉得有些放心不下,心里不踏实,因为这“雪莲王”不仅关系到王兵今后的修炼进程,更是关系到今后一系列行程计划的安排,可千万别出什么闪失,否则王兵会悲痛欲绝、懊悔不已的。
三盘两转之后,王兵终于来到了几乎在悬崖另一侧的“雪莲王”生长之地。
落在凹陷口处,然后王兵举目一看,只见在阳光的照射之下,遍地的“雪莲王”含苞待放,芊芊摇曳,散发出高贵迷人的芬芳,同时,一股浓郁的天地元力,向王兵迎面扑来,虽然这些天地元力,不能和积雪当中成千上万年以来积累的天地元力相提并论,但是也足够惊人的了,远不是外界可以比较的。
“这里难道是灵穴?否则天地元力怎么会这么浓郁,另外,这‘雪莲王’也真怪,难道只开花不结果,一年四季都散发出花香?”
王兵看到雪莲王竟相开放的样子,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没有在地上看到有种子或者是果实一类东西的遗骸,这不能不令王兵感到惊奇,有些惊诧“雪莲王”花期之长。
王兵开始来的时候,修为还没有完全进入先天之境,所以天地之桥在没有进入神融天地的修炼状态之时,是完全关闭的,因此,对外界天地元力的状况不是很敏感,而现在已经完全进入了先天之境,于是天地之桥大开,随时随地都处于内外交融的状态,这样就立马发现了雪莲王生长之处的不同。
如果王兵不是已经找到了吸纳天地元力的更好方法,那么他都想长年累月的呆在这里修行了,像这样天地元力浓郁的所在,是王兵以前无法想象的,如果他以前能在这样的地方修炼,那么早就已经进阶先天之境了。
至于“雪莲王”的开花时期长,那是因为天地灵物怎么可能会和一般的植物一样呢?“雪莲王”的开花期长达数十年,开花期越长,则吸纳的天地元力越多,其花瓣上面的金丝也越多,功效也就越大,王兵到来的时候,已经是开花期的后半程了,再晚来个十年八年,可能就只能采摘价值不太大的雏花了。
想不清楚,王兵也懒得伤脑筋,只要“雪莲王”还在自己手中,安然无恙,那就完事大吉了。
“我不可能长期呆在这里,如果我走了,有其它飞禽来觊觎偷食‘雪莲王’。那我该怎么办?”
这样一处生长天地灵物的所在。王兵当然想据为己有。以作为今后长期供应修炼资源的供应点,但是要能有效的保护它才行,结果王兵思考了好半天,也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来保护这一片灵物,以免遭其它飞禽走兽的蚕食,只能寄托于妖禽的余威,使其他飞禽走兽不敢靠近。
想到这里,王兵不禁灵机一动:“要是有妖禽的气味在这里。估计那些有贼心没贼胆的飞禽走兽,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样就安全了。”
想着,王兵突然觉得眼前一亮:“我靠,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开始被我击毙的那只妖禽,可不是被后来它的伴侣给带到山下去了吗?应该是将它给掩埋起来了,以防止被其它的动物伤害到其尸身,我现在赶紧到山下去找一找,应该还能够找得到。凭我的神识,还有更加犀利的天眼通。这一切应当不在话下。”
想着,王兵急匆匆的飞身下山,去寻找那被击毙的妖禽尸身。
来到当初与妖禽激战的悬崖峭壁下方,王兵腾空而起,然后展开天眼通,向下方厚厚的积雪扫描而去,结果搜索了一大圈,却没有任何发现,于是王兵只好扩大搜索范围。
“咦!不想找到老伙计了。”
原来王兵在一处雪沟的深处,发现了当初击毙妖禽的那一把短剑,虽然这把短剑算不上什么神兵利器,但是它跟随王兵已经旷日时久了,而且王兵还两次用它击毙生死大敌,所以对于它的感情,王兵还是很深的,一旦失去,就会有失去老朋友的感觉,心里怪不舒服的,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所谓敝帚自珍,应该也是同样的道理,本来王兵也要来寻找它的,不想在搜寻妖禽尸身的时候,倒率先发现了它,顿时,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在心中猛然升起,于是王兵立马飞腾过去,然后一头扎入积雪当中,向积雪深处潜去,接近之后,一把将它从岩石中拔了出来,接着一飞冲天,飞出了雪洞。
把玩着手里的短剑,王兵有重宝失而复得的感慨,这把普通的短剑,其貌不扬,而且几经磨难和重创,其外形已经显得有些微弯,而且刃口也变得凸凹不平,本该废弃了,但是出于诚挚的感情,王兵还是将它找了回来,打算修整一下,继续使用,这把短剑王兵已经用顺手了,拿着它,内心有安宁和踏实的感觉。
将先天真元注入手掌,王兵将剑身轻轻一搬,顿时就恢复了剑身的笔直度,接着两根手指夹住刃口一抹,立马刃口就锋芒毕露,锋利如初了,满意的看了看手里的短剑,接着王兵对着剑身叩指一弹,顿时一缕清历的颤音呼啸而出,回荡在雪域的四方。
仔细倾听,这剑啸声中,似乎充满了金石般萧萧杀伐的意味,使闻听的人,有金芒加身般不寒而栗的感觉,显然这把短剑在多次征战和饮血之后,已经沾惹上了煞气,有摄人心魄的杀伐气息,在把玩了几下之后,接着王兵就把它放入背包之中,至于其剑鞘,早就在王兵坠落的过程当中,被毁坏掉了。
继续寻找妖禽的尸身,结果又找了一大圈,还是没有找到。
“我靠,这死妖禽的伴侣,将它埋到哪里去了?这方圆几公里我都找遍了,结果还是没有什么发现,它会将它埋到哪里去呢?难道拖回它们的巢穴去安葬?这好像有些不合逻辑吧,我记得那妖禽的伴侣,是飞出片刻就飞了回来的,应该就埋在这附近,有可能被雪崩覆盖住了吧。”
于是,王兵加大天眼通的威力,终于在一处深深的雪沟里面,发现了妖禽的埋身之处。
“靠,小样,你丫的就是埋藏得再深,也还是被我发现了,这样多么没趣。”
王兵心里对妖禽鄙视了一番,然后腾身飞渡过去,接着就一头扎入积雪里面,并潜入下去,最后将它提了上来。
看着妖禽临死之前凶神恶煞的表情,王兵过去踢了它一脚,“他奶奶的,老子本来还敬你是一个人物,存心忍让你,结果你小子不识象,一点都不地道,而且还一心要打生打死的,这下可好了吧,你小子不仅雪莲王今后没得吃的了,而且还要成为老子的下酒菜,活该你个王八蛋!”
看着妖禽死不瞑目的样子,王兵终于解气了,这妖禽完全就是一个愣头青,给它三分染料,它就要开染坊了,根本就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所以,最后只能是自寻死路,一死了之。
这妖禽将王兵的好心和谦让,完全当成了驴肝肺,还以为别人是怕了它,好像它雪山无敌霸主多了不起似的,所以虽然开了灵智,最终还是因为兽性未脱,凶暴残忍,结果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所以倒在了修行的道路上,否则的话,它与王兵攀上交情,指不定哪一天,也许会进化成人形,从此纵横宇宙,不在话下。
在我们这个宇宙当中,并不缺乏兽形人、虫形人,宇宙中更有虫族和兽族,而且还是与人族鼎立的宇宙四大势力之一,因此,在海蓝星上有妖禽毫不为奇,王兵今后踏入宇宙,还会与这些宇宙异族经常争强斗狠,所以来日方长,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掂量掂量妖禽的分量,估计也就一两千斤的样子吧,“我靠,看它体型蛮大的,不想才这点分量,可能是一身都覆盖着长长的羽毛,所以显得体型特别巨大吧。不过,它这样生长也是合理的,如果没有长长的羽毛和非常宽大翅膀的支撑,估计这样巨大体重的鸟类也飞不起来,就会像鸵鸟一样,因为体型太过于巨大,只能在地上奔跑了。”
“砰砰!……”
王兵伸出手指,弹了弹妖禽巨大的爪子,结果,居然有金石声传出,可见是相当的坚硬和强悍,“他奶奶的,真够坚硬的,就是一般的合金钢,也不见得比它强多少。”
这妖禽的一双巨爪,经过“雪莲王”的催化和变异,已经是变得坚如精钢,王兵当初都差点吃了它的大亏,甚至于连王兵手里拿的合金钢材质的短剑,都被妖禽一爪拍变了形,若不是王兵的实力强大,肉身变态,可能早就被它拍成肉酱了,那里还轮得到王兵现在在这里验收胜利成果。
单掌虚劈,顿时,妖禽的一只大腿就被王兵切了下来,这切下来的,当然是准备做食材食用的,否则这样的灵禽不吃,那也太对不起王兵的一番辛苦了,而且也太暴殄天物了,因为这妖禽吃“雪莲王”成长,已经进化到了半步先天的境界,其**本身就成了罕见的天材地宝,如果弃而不用,这岂不是暴殄天物是什么?王兵当然不是这样的傻子,所以,只好笑纳了。
提起剩下的大半个身子,王兵腾空而起,然后向“雪莲王”的生长之处,飞升而去。(未完待续。。)
第六十七章:返回营地
第六十七章:返回营地
将妖禽拖到“雪莲王”的生长之地后,王兵就将妖禽的尸身放在凹陷口处,并将其头部朝外,以使它从外面远远的看起来,还显得威风凛凛、煞气逼人,估计胆小一点的动物一见面,就会吓得屁滚尿流、闻风丧胆、落荒而逃,下次就不会再有胆量,敢前来觊觎,要是这样的话,“雪莲王” ;至少会暂时安全了。
看着自己的这一番布置,王兵满意的点了点头,估计做出这样一番以假乱真的防御措施,应该可以吓阻到那些,想来一探究竟的亡命之禽,使它们打消冒险的念头,要是它们远远的看到妖禽就在这里,可能根本就没有胆量敢靠近过来,这样就达到了空城计的目的。
如果这妖禽长时间不露面,其它有心的动物就会心中有疑问,冒险前来打探一下,并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要是这样的话,那“雪莲王”就保不住了,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更强更壮,冒一下险还是值得的。
王兵本来也有将“雪莲王”全部都采摘掉的想法,但是由于没有保存的有效手段,而且将这么多“雪莲王”都采摘了,有些暴殄天物,以后就会绝种了,因此,王兵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见没有什么再需要布置的了,王兵就背着“雪莲王”飘然下山,向雪山脚下飞掠而去,快到山脚时,一道细小的白影突然从王兵砍下的妖禽大腿之处。闪电般窜出。然后连续几个闪腾移挪。就没有了影子。
“我靠,那是什么小动物?速度居然这么快,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
顿时,王兵的脑海里闪过那天攀爬冰川时,在冰壁上一掠而逝的小身影,“应该就是那个小家伙,但是今天它跑这里来干什么?”
带着疑问,王兵飘落到了放在雪地上的妖禽大腿处。然后低头一看:“我靠,居然是来偷吃我的战利品的,这小家伙好眼力,居然知道这是好东西。”
只见在妖禽大腿切开的断面上,已然被啃出了一个小窟窿,上面还残留有牙齿撕咬的痕迹。
抬起头来,王兵将神识扩散出去,结果并未发现到那个窃贼躲在什么地方,接着只好动用天眼通了,经过一番搜索。才终于发现到了那个窃贼,居然是一只雪狐。它躲在积雪下方十几二十米深的雪洞深处,正呲牙咧嘴的咀嚼着,看其神形,好不得意,好不享受,好不逍遥自在。
“真是一只可爱的小精灵。”王兵哑然一笑,然后扭头就走。
提着战利品——妖禽大腿,背着这次雪域蛮荒高原核心区之行的目标——雪莲王,王兵可以说是空手而来,满载而归,再加上本人在一连串的奇遇之下,已经进阶先天之境,突破了修行道路上的一个极为重大的关口,因此,王兵的心情是特别的轻松和愉快,而且,未来的大路已然向王兵徐徐敞开,王兵坚信自己一定可以继续走下去,直至光辉的顶点。
春风得意马蹄疾,人生得意须尽欢。
王兵哼着小调,唱着山歌,风驰电掣般的,向着草原上的临时宿营地飞跃腾挪而去。
一回到宿营地,王兵就发现情况有些不妙,只见晾晒大哲罗鱼鱼肉的树枝,和挂晒高原羚羊肉的树干,都乱七八糟的倒了一地,而鱼肉和羚羊肉,却全部都不见了踪影,而且现场一片凌乱,有打斗的痕迹。
“难道是白毛干的?看来不像,因为地面很凌乱,而且还有搏斗的痕迹。那白毛跑到哪里去了?不会是被对方吃了吧?除非是雪豹,才有这种可能性,寻常的动物应该是打不过白毛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里的雪豹就等着求爹爹,告奶奶吧,我一定会将它们灭绝!”
看着凌乱的场面,王兵心里有恨意发出,这一路上,白毛从王兵的生死对手,变成了结伴而行的跟班,帮了王兵不少的忙,否则,王兵根本不可能那么容易就通过雪域高原核心区的外围,另外,白毛还非常善解人意,而且现在还认王兵为主,所以说于情于理,如果白毛死了,王兵都应该为它报仇。
每次回来,王兵都已经熟悉了白毛那屁颠屁颠的滑稽模样,现在一下子没见着,顿时,心里就烦躁了起来,好像是自己心爱的宠物,被人夺走了一样,心仿佛一下子就空了,有茫然的感觉,王兵的短剑暂时失去,都令王兵忒不爽,何况是可以交流感情的生命呢。
“白毛应该不会那么笨,打不过,它应该会跑,不会像那头妖禽那样,笨死了,明知不敌,也要困兽犹斗,结果成了我的下酒菜。”
王兵不死心,因为地面没有血迹,只是凌乱了一些而已,于是就朝草原深处高喊一声道:“白毛…。。,我回来了……,你赶快滚出来,再不出来,晚饭就没得吃的了……。”
余音浩荡,朝草原深处滚滚传去,一声惊飞惊炸不少鸟群和兽群。
喊完之后,王兵停了下来,然后静观其变,果不其然,不大一会,就从草原深处疾窜出一道白色的身影,定眼一看,不是白毛那厮,又是谁。
白毛这厮,这时可真是够惨的了,一只前腿趔趄着,头上身上,有着几条长长的血口子,估计伤的不轻。
白毛一趔一趔的疾跑着,眼睛里面闪烁着的全部都是小星星,它看到王兵就好像是看到了救苦救难的大救星一样,恨不得立刻就扑到他的身上,然后好好体会安稳舒适的感觉。
这几天,白毛可混得实在是太惨了,为了逃避一群同类的围剿和追捕,它不得不东躲西藏。拼命逃窜。简直就是吃尽了苦头。现在苦尽甘来,它焉能不激动?
那群同类认为白毛侵犯了它们的领地,所以一直对白毛穷追猛打,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搞得白毛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连捕猎进食的时间都没有,总是处在饥寒交迫和应付群殴。然后逃命的状态之中 ;,白毛虽然做过头狼,英勇无匹,但是好汉架不住对方人多,所以每每只能是落荒而逃,仓皇逃窜。
在白毛的简单意识里,王兵就是一个可爱的大主顾,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悠闲自在,无忧无虑。任何事情都不用它操心,就是遇到有什么危险。也是一出手就立马搞定,这样的好主顾到哪里去找?所以,在听到主顾的呼唤声之后,它就立马不管不顾的跑了出来,哪里管什么危险不危险,反正一切都有主人搞定。
看到白毛那惨不兮兮的样子,王兵不由是一阵错愕:“难道我进阶先天之境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当时我处在积雪下面,不知道天黑地暗的,所以渡过了好几天的时间,也完全是有可能的,另外我坠崖的时候是中午,而在进阶先天之境以后,飞到地面上时,却是上午,因此,时间是有可能过了好几天,但是具体过了几天,就不好推测了,有可能是两天,也可能是三天,但是看白毛的样子,应该是两天,三天的话,他的精神不会还这么足。”
白毛扑在王兵的身上,舌头乱舔,尾巴乱摇,两只眼睛里好像饱含了深情的泪水,直欲要与王兵这样永远的抱下去,永不分离。
“好了,好了,白毛,你小子这么滑溜,我就知道你没事,现在我这个主人已经回来了,如果再有哪个王八蛋敢来欺负你,我就将它杀了吃肉,你看解恨不解恨。另外,看你也饿得够呛,正好我这次带回来了一些稀世奇物,过会儿一起打牙祭,祭五脏六腑,管你吃得开心,又补又饱。”王兵怜爱的拍了拍白毛的头,安慰它道。
这白毛一听说有吃的,再看到王兵手里提着的硕大妖禽大腿,顿时情绪就安稳了下来,然后老老实实地静卧在草地上,吐着舌头,静候王兵开火做饭。
“唉,这哥们,还真是一个吃货,一听说有吃的了,立马就安静了下来,他奶奶的,真是一活宝,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是饿死鬼投胎呢。”王兵看着白毛那个馋样子,不禁摇头叹息道,“也可能是它这几天饿惨了吧。”
好在那个简易火塘和留在营地里的物品,没有被破坏,否则王兵要有一些麻烦,当然那些调味品和换洗的衣物,王兵为了防止有动物偷盗,都将它们挂在了高处,要不然,结果也很难说。
拔毛切肉,王兵很快就整出了一大锅虫草雪莲王炖妖禽大腿肉。
当熊熊大火燃烧而起,一锅汤水沸腾的时候,一股闻所未闻的奇异香气,就随风飘散,四处流溢,使人闻了,立刻食欲大开,恨不得马上大快朵颐,一饱方休。同时,这诱人香气,也引得静卧在草地上的白毛,顿时焦躁不安起来,它眼里盯着汤锅,而嘴里,却情不自禁的流了一大滩口水。
看火候差不多了,王兵挑出一块带骨大肉,然后递给了白毛,这位仁兄倒好,可能是饿极了的缘故吧,就不管不顾的张嘴就咬,结果悲剧了,被烫的一声惨哼,差点连嘴里的肉都掉了下来。
“我靠,白毛,你也不用这么着急吧,反正这里就你我二位,难道还怕别人来抢你的。慢点吃,不要急,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看着白毛的狼狈样,王兵是又好气又好笑,于是就出言调侃它。
这白毛可不管什么调侃不调侃,只是一门心思的与嘴里的肉骨头战斗,吃的是津津有味,满嘴流油。
“这小子,看来这次真是饿惨了。”
看着白毛的吃相,王兵不禁摇了摇头,虽然在平时,白毛的吃相也不是多么雅观,但是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狼吞虎咽,可见真是被饿惨了。
不管白毛的吃相有多么难看,王兵挑起一块妖禽肉,然后就着汤,席地而坐,自饮自酌,独自享乐了起来。
这时,一道黄昏的阳光照射了过来,使得其背影在黄昏中,显得倍感孤傲和挺拔,虽然无人围观,无人喝彩,颇有锦衣夜行的味道,但是独乐乐也是一种乐趣,不是吗?何况在修真的道路上,往往需要一个人长期坚持孤独的走下去,良师益友那是可遇不可求的,孤独习惯了,自然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我靠,真是好美味,这妖禽肉比那雪兔肉更加好吃,也更加有嚼劲,而且这肉入口即化,口感实在是太好了。”
吃着美味,喝着热乎乎鲜美的肉汤,并且同时观看着苍山海子的壮观景色,王兵只感太爽了,简直是从里到外的透心爽,就连意识海里的剑形意志,都轻轻地颤动了起来,显得很有灵性的意味,同时它放射出朦胧的古铜色光晕,使人有种欲罢不能,沉迷其中的梦幻感。
“如此良辰美景,美味佳肴,当浮一大白,同时祝愿自己在修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攀登上更高的山峰。”
心里想着,王兵顿时将一大碗肉汤,一饮而干,喝得个一干二净,以示庆祝自己终于得以进阶先天之境。(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勤学苦练
第六十八章:勤学苦练
正当王兵神游天外、悠然自得的时候,一张毛茸茸、热乎乎的大嘴伸了过来,然后在王兵的脸上使劲的舔,顿时就将王兵惊醒了过来,转头一看,原来是白毛这伙计吃完了,还想要再吃,看它那呲牙卷舌的样子,就知道它吃上瘾了,不一饱方休,那是不会罢休的。
王兵轻拍了拍白毛的脑袋,然后又从锅里给它挑了一大块肉,白毛衔着肉之后,就屁颠屁颠且乐不可支的跑到一边去了,接着,就趴在草地上继续狼吞虎咽的享用它的美味佳肴,一副几天没吃饭的饿死鬼馋象,让王兵摇头不已。
“真是好胃口,看来动物比人类是要快乐多了,只要有吃的有喝的,既不需要有什么房产,也不需要有什么华丽的衣服,当然更不需要什么金钱,生活比人类社会单纯多了,当然它们的生活品味和安全性,也比人类差多了,除了生存的本能之外,就没有其它什么的了,这倒也充分体验出:难得糊涂,这一生存哲理,只要有吃的有喝的,天不塌下来,那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样爽倒是爽,但归根到底不过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岁月过客罢了,而人类,虽然社会中有很多的不如意、不顺心,但是我们有梦想有希望,也有实现梦想的能力,那么总有一天,人类会站在这个宇宙之巅,笑傲群雄。”
虽然人类社会比动物世界要复杂要残酷得多,但是王兵还是愿意身为人类,毕竟人类具有无限发展和无限进化的可能性。而动物世界。若是没有外界的干预。估计千百万年都还是一成不变的,不会有丝毫的进化,这就是人类在本质上与普通动物的区别,人类有灵魂有信仰、有思想有智慧,可以不断的自我进化,直至达到很高的宇宙文明。
王兵后来才知道,在宇宙初生的时候,星球上自然诞生的生命。其体型往往都是特别巨大的,而这样巨大的生命体要想进化出简单的智慧来,没有几百亿甚至上千亿个太阳纪的时间,那基本上是根本不可能的,更不要奢谈进化出什么宇宙文明来了,而现在宇宙中智慧生命广为分布,宇宙文明高度发达,则是因为上界出手干预的结果,他们创造出了宇宙中的高级智慧生命。
海蓝星上的人类一样是出自于上界的干预,否则千百年来也不会流传有关上帝创造人类的传说。而且在海蓝星上的各个人类种族都有类似的传说,实际上。海蓝星上的人类正是源于宇宙中央天帝黄帝,也就是海蓝星上西方世界所称呼的上帝耶和华,是他用自己的基因再加上其他生物的基因从而创造出来的,因此,海蓝星上的人类具有上帝的基因,拥有无限进化的可能性,可以修炼成仙成神。
以上这些信息,都是王兵以后才知道的,现在他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还以为海蓝星上的人类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呢,但是人类忽视了一点,就是猿猴是灵长类动物,它只有灵,没有魂,而人类却是有灵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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