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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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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厉害的毒素只要不攻入心脏,都不会令人猝死,最多也就是“毒蛇啮臂,壮士断腕”而已。失去一条手臂,总要好过丢了性命。

这个人捏住枣核镖的拇指和食指,已经突兀地青肿起来,两秒钟不到,便肿得如同两只粗大的胡萝卜,那支毒镖“叮”的一声,跌落在地。

卫叔一晃,也到了我身边,“啊”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好霸道的毒!”

他的动作好快,已经擎出了一柄小巧锋锐的刀子。江湖高手,绝不会有妇人之仁,试图切肤放血保留对方手指的话,只会令整条手臂都中毒溃烂。卫叔是久在江湖的人,无须我出声提醒,也会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

我退开两步,把这个问题交给卫叔去处理。

飞月戴上了一只棕色的鹿皮手套,把地上的枣核镖拾起来,又取下了嵌在吉普车探照灯上的一支黑色的燕尾镖,一共有十四件之多,放进一个黑色的橡胶盒子里。

那些来自尼泊尔的雇佣兵们,也算是走南闯北之辈,精神紧张地盯着飞月的动作,一个个噤若寒蝉。

亚洲小国的江湖人物历来对中国的暗器有天生的心理恐惧,几百年来,一直没有丝毫减退。我曾跟西亚、南亚的一些留学生有过这方面的交谈,每次提到蜀中唐门之类的江湖流派,他们都想破脑袋也无法明白,为什么那些提炼自地球植物的毒素会有见血封喉的奇效?

“唔……风,你不觉得这些暗器有些熟悉吗?”顾倾城轻抚着自己胸前的长发,陷在沉思里。朝阳替她的脸和发都镀上了一层赤金色,再次令我想起龙格女巫的古怪面具。

飞月托着盒子走向我:“风先生,所有暗器的重力中心点上,都刻着一个小字,请看——”

我闭住呼吸,将目光投向两寸长的燕尾镖,就在镖身正中的燕尾分离之处,竟然有一个极其细小却又笔触工整的“心”字。

“一个‘心’字?”我的思想蓦然被触动了。

两个女孩子的目光刷地投射在我脸上:“对,就是这个字,让你想到了什么?”

迎着璀璨的朝阳,我用力在自己的脸上搓了两把,借以掩饰自己内心的震撼。

顾倾城的目光悄悄移开,极其善解人意地给了我调整表情的机会。

“风先生,你想到了谁?是不是蜀中唐门的某个人?”飞月毕竟年轻,不懂得为别人留下转圜的余地。

任何人提到江湖上使用剧毒暗器的门派,蜀中唐门是第一个怀疑的对象。这么多年以来,在暗器上光明正大地錾上“心”字的,也只有一个人,因为只有她才配在自己的暗器上使用这个字,仿佛只要她叫了“唐心”这个名字,其余的人,无论在她之前或者之后再叫这个名字,都成了无聊的仿冒追随者。

“唐心?”飞月不是只懂得拈针绣花的深闺小姐,人在江湖,势必要懂得一些必不可少的生死行情。

我继续凝视那些黑黝黝的枣核镖,长度只有半寸,镖尖带着冷森森的一点寒芒。

“有可能,不过谁都不敢断定。如果有一架生化显微镜的话,或许才能做最后的判定。”在飞月的咄咄逼视下,我只能做含混的回答。

“啊……卫叔不要,不要……”手指中毒的队员惨无人声地叫起来,恰好转移了飞月的注意力。

一名枪手是绝对离不开双手食指的,正如一名刀客不能失去自己的大拇指、一名神射手不能放弃自己的眼睛一样。人类的双手十指,每一根都有其独特的筋肉结构和骨节分布,才能组合在一起,发挥“手掌”的整体作用。

制造枪械的初衷,就是要用到食指与心灵的灵敏沟通,心手合一,才会在最恰当的时机扣动扳机,准确无误地射中目标。这一点,其他四指加起来都无法取代。

科学家早就做了精密严谨的试验,得出的结论可以百分之百地证明,食指是所有手指中最灵动、最宝贵的,对于人体的重要性,不亚于面部五官。

一个盲目的动作,导致了这名队员的终生之恨,但这一切又无法避免。如果不能及时地削掉沾染了毒素的手指,几小时内,毒素随血脉回流进入心脏,必定毒发身亡。

“啊——”卫叔不等对方做出逃跑的动作,已经迅猛地一拳击打在他后颈,令这个体格彪悍的年轻人软绵绵地萎缩倒地。

顾倾城摇摇头,无奈地喟叹:“现代化的抗病毒血清竟然无法抵挡古人发明的毒药,到底是科技水平的发展停滞不前了呢?还是古人对于世界的认识比现代人更高明?风,这个问题,你能回答吗?”

类似的问题,很多人早就自问过,早在埃及沙漠时,每一次看到金字塔的宏伟构架矗立在蓝天黄沙之中,苏伦都会喃喃自问,对于历史长河中的不解之谜感到由衷的困惑。

古人能够达到的很多精密工艺,现代人通过高精度仪器都未必能完成,所以越来越多的考古学家倾向于“古人的智慧来自于上一代地球人的遗留传授”这一幻想派观点。

“顾小姐,别想太多了,我们还是先回营地去吧。”一旦脱困,我又想起了闪烁其词的李康与那本古籍画册,那才是揭开秦朝“方眼怪人”秘密的关键钥匙。

被击昏过去的人已经失去了痛感,小刀的锋利又丝毫不逊于外科手术刀,所以,随着两行紫黑的污血喷溅在地,那个人已经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右手拇指、食指,可以卷铺盖放弃枪手这份工作了。

这就是“富贵险中求”的江湖,两根手指可以为他换来几万美金,此生却从此开始与枪械无缘。

面临绝境,他没有其他的选择,所有人都一样,必要时保命才是活着的关键。

回程之中,我身边坐着的是飞月,而顾倾城有意避开了与我靠在一起的机会,坐在另一辆车子的驾驶室里,保持着沉思的静默姿势。以追击开始的半夜行动,却以探险队的绝对失利而告终,所有人的情绪都变得沉甸甸的。

“风先生,既然这么危险,你为什么还不选择回头?”

飞月在用一块灰色的绒布仔细擦拭着自己的双枪。这种外形彪悍的枪械,或许只能在城市近战中使用,只有对于我们的同类才能显现出它的杀伤威力。要想拿来对付龙格女巫,还是显得势单力薄了许多。

我摇头低叹:“找不回苏伦,我永远都无法回头了……”

她还小,应该无法体会那种在战火与险境中锻炼出来的真情。如果能放弃并且忘掉苏伦,我也许早就离开这鬼地方了,就像卫叔和雇佣兵们放弃陷入凶地的孙贵一样。在我心里,苏伦的分量重于一切。

“啪啪”两声,飞月将弹夹装好,挥手插入腰带上的枪套里,转头望着侧面的灰色群山:“风先生,世界上那么多好的女孩子,弱水三千,何必只是牢牢守着眼前的一点?”

她的脸颊上,带着一抹奇怪的潮红。

我也跟着转头,抹去车窗上的一小片水汽,淡淡地笑着回答:“很多事,你是不会懂的。”

与苏伦之间的深情,没有人能懂,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像她那样,与我一起重新经历沙漠营地里那些一环紧扣一环的生死变化。正如没有人能在枫割寺下的玻璃盒子里重新拯救关宝铃一样,曾经的事不会重演,苏伦是我沙漠之行的唯一,我又是关宝铃北海道之行的唯一。

男男女女间的情感,像巨大的肥皂泡一样,既显现出五颜六色的瑰丽,却又存在无法预知的变数,说不清什么时候灿烂出现、什么时候黯然破灭。

吉普车颠簸了几下,后座上的一个队员忽然期期艾艾地开口:“风先生,我想请教你一下……隧道里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怪物?怎么可能在狙击步枪瞄具里,瞬间移动了二百余米?”

他是曾在洞口参与狙击行动的第四个人,当时的话只说了一半。

我扭头看着他那张困惑而悲哀的脸,保养良好的长枪被牢牢地抱在他怀里,枪管护木紧贴着他腮边青色的胡楂。从他握在枪管上的那只牢固稳定的左手,我能判断出,这是一名训练有素的优秀狙击手。

“我看到了物体高速移动时的幻影……人类的身体是无法达到这种速度的。家师米兰曼曾经说过,狙击手只应该相信自己的眼睛,并且要时时主宰瞄具里的独特世界,在视野所及之处,我们就是毁灭一切生命的死神之手。”

他的目光中,恐惧、惶惑、冷酷、绝望不断交替着,像是一张放映黑白默片的残旧幕布。

我的目光敏锐地捕捉到塑胶护木上錾刻着一条狭长的银色闪电,在灰黑色的背景下,分外醒目。

飞月惊愕地问了一句:“米兰曼?狙击大师米兰曼?”

他点点头,凌乱的头发抖了抖,又露出左侧耳边一个半寸长的微缩闪电文身。

后座上还坐着三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抱着狙击步枪,脸上显出掩饰不住的嫉妒表情。其中一个,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鼻孔里无奈地“哼”了一声。

同行是冤家,并且狙击手是战争中最独断专行的兵种,所以彼此之间的竞争、攀比非常突出,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正是基于这一点,战斗指挥官很少在每个作战小队中安排两名以上的狙击手。

“狙击大师米兰曼的高足,卡库先生,伊拉克战争中的狙神,对不对?”另一个狙击手怪腔怪调地出声了。

第三个人则用力拉开车窗,愤愤不平地把嘴里的烟头“呸”的一声吐了出去,随即极度不满地冷笑着:“凭什么他一个人拿的佣金超过我们三人的总和?难道说,他一颗子弹能抵得过三个人三支枪的杀伤力?哼哼,要不大家都换另外的枪械好了,免得抢了卡库先生的生意!”

卡库无奈地摇摇头,把脸转向窗外。

飞月向我做了个“难以置信”的表情,怪异地耸了耸肩膀。我明白她的意思,并不相信卫叔可以把二零零三年美英联军中的“狙神”纳入帐下。

米兰曼是世界各国枪械专家公认的二战后最伟大的狙击手,他曾写下超过两百万字的狙击教材,被全球的三十五所军校作为经典课本。除了他,再没有人担当得起“狙击大师”这个尊贵的称号。

这种超级人才,绝对是五角大楼方面觊觎的目标,但米兰曼至今为止,已经拒绝了三任美国国防部长的殷殷敦请。作为一名前南斯拉夫的军队教官,他对美国人当时用“地毯式轰炸”袭击南联盟国土的行动深恶痛绝,并且发誓一辈子不为美国人效命。

米兰曼的年龄应该已经超过七十岁,据说目前隐居于瑞士的雪山小镇中,钓鱼打牌,自得其乐,过着世外隐士的闲适日子。世界各地的狙击高手,想拜在他门下的不少于十几万人,并且有人为了得到“米兰曼弟子”的身份,不惜携百万重金而来,却连他的面都见不到。

江湖上,真正得到米兰曼真传的只有四个人,全部来自于南联盟小国,被分别冠以“风、云、雷、电”的称号,每个人的身价都超过八千万美金。

“闪电”卡库,就是面前这个孤傲的狙击手的真实名字,曾在伊拉克战争中,单枪匹马射杀敌方六名师团长级别的指挥官,“狙神”的另一外号,不胫而走。

我笑着眨了眨眼睛,示意飞月不要开口。昨晚的行动失败,现在最需要做的,是每一个人都放松下来,保持冷静的心态,之后才能心平气和地讨论任何问题。

卡库的疑惑,也是所有人心目中的谜题,龙格女巫的瞬间幻影移动,已经成了大家脑子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巨大问号。当着另外三人的面,就算卡库有什么独特的想法,也不会毫无顾忌地直说出来,我必须得换一个场合再跟他单独谈。像他那样的高手,理所应当得到更高级的优待,而不是任其混杂在一大群平庸的雇佣兵堆里。

我给了卡库小小的暗示,用一个意思复杂的微笑取代了一切言语。

他皱着浓眉,不动声色地撩了一下眼皮,再次望着窗外。绝顶高手间的交流,根本无须多说。

第268章 唐小鼓的突变

车子驶进营地,驻守的队员尽职尽责地担负起警戒任务,让这批疲倦无比的同伴吃饭休整。

我跳下车,毫不犹豫地向李康的帐篷大步走过去。凭个人直觉,唐小鼓一定会跟他在一起,由唐小鼓身上,更能找出飞鹰与梁威没有跟去隧道的原因。

距离帐篷十步,陡然听到唐小鼓稚嫩尖细的笑声:“你们……呵呵……都喝醉了吗?干什么一句话都不说?三个大男人,一共只有两瓶酒……”

我的心呼地悬了起来,纵身一跃,拨开门帘,先闻到刺鼻的酒气。

帐篷里站着的只有唐小鼓自己,她的个子很矮,即使是站在李康身边,也跟别人盘膝坐着时的高度接近。她的手压在李康肩膀上,张着嘴笑个不停,露出唇边两颗尖锐的虎牙。

李康垂着头,双手捧着一个玻璃杯,老僧入定一般呆坐着。

隔着桌子坐在对面的是飞鹰和梁威,两个人都保持着一手握杯,一手插入怀里的姿势,那是一个偷偷拔枪的动作,但不知为什么,只进行到一半就停下了,直愣愣地向前望着,目光涣散迷离。

“发生了什么事?”飞月后发先至,从我身边闪出来,扑向飞鹰身边。

兄妹情深,她最关心的,只是哥哥飞鹰。

我知道,一定是有事发生了,而且是围绕着神秘的唐小鼓发生的。那些刻着“心”字的暗器已经给了我巨大的震撼,此时飞鹰、梁威、李康的痴呆表情,更让我不寒而栗。不过,站在光天化日之下,总比在漆黑幽深的隧道里好一点,至少不会失去观察的目标。

“他喝醉了,他们——都喝醉了!”唐小鼓摇着自己的辫子,左手里擎着一个芝华士的棕色酒瓶,不停地摇晃着,瓶底的残酒胡乱泼洒出来,溅在桌上、地上、床垫上。

桌子上,没有碗碟、没有下酒菜,更没有筷子,甚至连喝洋酒时最应该准备的冰筒都没有。

“你呢?大人都喝醉了,小孩子反而越喝越清醒?”我保持冷静,目光牢牢地罩住她小小的身子。

她那只空着的手不停地在空中乱划着,笑得越来越大声,醉态十足:“我没醉吗?酒太少……酒太少了,将进酒,杯莫停……”

飞月在哥哥肩头连推了几把,飞鹰竟然没有一点反应。

我向右侧跨了一步,堵住唐小鼓的遁逃路线。发出暗器的龙格女巫绝对不会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的唐心,因为后者早就在埃及沙漠神秘消失了,但她发射暗器的手法同样精妙而准确,与唐门必定有拉扯不开的关系。

所以,不管采用什么手段,我都要看紧唐小鼓。

“他怎么了?他怎么了?”飞月意识到情况不对,右手一探,短枪出鞘,指向唐小鼓。

唐小鼓停止了摇晃瓶子的动作,仰着脸,向飞月手里的枪注视了几秒钟,蓦地发出阴恻恻的怪笑:“进了这片大山,还想平安回去吗?哈哈哈哈……嘿嘿嘿嘿……”

笑声未绝,她的身子陡然一旋,冲向我的身边。

我已经占据了离开帐篷的最佳路线,她的动作无异于是要向我胸前撞上来,但我们之间距离五步时,她的逃跑方向又变了,呼地凌空倒翻,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跟头之后,反扑向飞月。

“啪啪、啪啪啪啪”,飞月应变迅速,右手连开两枪之后,左手的枪也响了起来,六粒子弹准确无误地射入了唐小鼓的胸口。枪弹的巨大冲击力,打得唐小鼓的身子向后翻转,撞在帐篷上之后“扑通”一声落地。

飞月直起身子,跃过桌面,枪口再次指向唐小鼓。

我及时出声提醒:“小心——”

如果唐小鼓这么容易对付,就不会让飞鹰他们三个同时中招了。

帐篷外,四面八方传来脚步声,更多的则是枪械子弹上膛时发出的“喀啦”声。飞月的枪声,将刚刚安静下来的营地,又一次搅得天翻地覆。

唐小鼓如同一只敏捷凶狠的野猫,倏地扑在飞月肩膀上,两条乌油油的发辫“刷”地缠住了她的脖子。几乎是同一时间,我手中的小刀已然射到,恰好在她怒张的虎牙旁边掠过。

“喀喀”两声过后,唐小鼓发出野兽被激怒了一样的嗥叫,身子一扭,将飞月甩了出去,随即吐出一大口鲜血。

那一刀,我志在救人,不在杀生。弄清楚飞鹰他们三个的状况之前,唐小鼓绝不能死,因为我怀疑他们是中了她的蛊毒。

唐小鼓的身子再次弹起,“哗”的一声,绵密厚实的帐顶帆布被割裂,她的身子凌空直飞,回手将小刀掷向我,阴森恐怖地磔磔怪笑着:“谢谢你的刀子,谢谢你的刀子……”

我不敢大意地伸手接刀,侧身一闪,小刀无力地坠地。

现在是白天,她一旦飞向半空,想当然地会成为众人瞄准的目标。

飞月嘶声大叫:“杀了她,她是凶——”

我来不及喝止她,滑步过去,伸手捂住她的嘴,把后面的话全部阻住,但还是晚了一步,外面的枪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砰砰噗噗”声大作。

“唐小鼓不能死,她下的毒,只有她才能解!”我急促地解释着,飞月涨红了脸,愣了两秒钟,开始拼命地点头。像她与飞鹰这样的江湖人,掌控大局的能力总是显得稍弱,每次有突变发生,只懂得见招拆招,却不能综合考虑,防患于未然。

一旦唐小鼓被打死,我们的队伍里只怕又要多上三个植物人了。

从帐篷的裂缝里向上望去,唐小鼓像一只鼓足了风的纸鸢,跃升十几米后,随北风飘向正南的隧道方向。

“风先生,不能让她逃进隧道里去,我们都被她骗了!”飞月挣脱了我的手,带着哭腔大声叫着。从发现唐小鼓至今,一直都是飞月在全力照顾她,付出太多,一下子明白过来被骗,心里自然不会好受。

我皱了皱眉,当务之急,快速赶到隧道入口去拦截,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就在此时,“卡库、卡库、卡库”的叫声从越来越多人的嘴里喊了出来,汇成了一股异口同声的劳动号子。

通宵精神紧张,造成了我思维能力的迟滞,脑子里转了个弯,才想到他们吆喝的是那个令伊拉克将军闻风丧胆的“狙神”。以唐小鼓在半空里的移动速度,恰好能成为狙击高手的表演目标,犹如抛靶机射出的飞靶一样。

“不好——”我急促向帐外冲出去,但耳朵里已经听到“噗、噗噗、噗噗”连续五声闷响,正是重型狙击步枪连续发射时的动静。

四面的呼喊声一下子消失了,我的视野里,每个人都呆头鹅一样地仰着头,望着天空中穿着红袄红裤的唐小鼓。十五步之外的吉普车旁,卡库双手抱枪,身子稳稳地靠在车子上,神情冷漠地仰望着天空。

唐小鼓正在跌落,但随着卡库又一次举枪,“噗、噗”两声过后,唐小鼓的身子又一次被打飞出去,借着子弹的冲击力向远处跌去,身上炸开了两朵碗口大的灿烂血花。

这一次的狙杀,成了卡库的个人表演秀,等我冲到他的面前,第三轮射击的四发子弹,又令唐小鼓在半空翻了个身,终于头下脚上地摔落在地。子弹的杀伤力再加上高空跌落的撞击力,她能生还的可能性应该已经不大了。

“不要——”我的吼叫声咽回嗓子里,在狙击手的世界里,“一击必杀”是唯一的战斗原则。覆水难收,再多说废话有什么用?

“不要开枪?你的命令太迟了,而且我并不归你指挥,风先生……”他用力咬着下唇,枪口缓缓指向地面,发泄似的伸脚踢飞了地上的弹壳。

“风先生,目标就是命令,枪声就是命令,瞄具里的世界,一切都由我一个人做主,你懂吗?”他的肩膀发出微微的颤抖,一股恐怖的暗红色迅速充满了他的脖颈皮肤,并且急速上攻,一眨眼的时间,便包围了他的脸。

那张具有明显的欧洲人特征的脸,像是被开水烫过的螃蟹,带着说不出的古怪。

“我……我……我好难受……”他用力抓着自己的胸口,丢开长枪,嘴角泛出了可怖的白沫,随即缓缓倒地,在车轮边蜷缩成一团。

我无奈地叹了一声,蹲下身子,在他下颚上用力戳了两指,以避免他的牙齿失去控制,嚼舌而死。越来越多的白沫从他嘴角淌出来,双眼死死地上翻,露出突兀的眼白,脸上的肌肉更是抽搐成一团。

这种在中国被称为“羊痫风”的怪病,在很多著名的狙击手和射击运动员身上都发现过,被专业的运动医学教授称为“紧张过度官能症”。射击是一项需要全身协调运转的运动,虽然表面看来仅仅是“扣动扳机”这个唯一的动作,但人的骨骼、筋肉、精神、呼吸、脏器、四肢都要全力以赴地参与进来,才能够完成一次绝妙的射杀。

正如足球运动员在大运动量的长时间奔跑下会肌肉抽筋一样,神射手几乎百分之百具有“羊痫风”的怪病。

顾倾城已经第一时间发动了吉普车,向我急促地挥着手:“风,快走,过去看看——”

卫叔阴沉着脸跃上了副驾驶的位置。车子“呜”的一声开动,掠过我身边时,我飞身跃进了敞开的后门。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卫叔的牢骚很快被淹没在引擎轰鸣声里,顾倾城已经一脚将油门踩到最底,时速表指针也忽的一下攀升到最顶点的红色危险区域。

唐小鼓死了,这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等我们三个匆匆跳下吉普车,围着她的尸体站住,才发现卡库的强力开花弹,已经在她身上炸开了几个洞穿的窟窿。

卫叔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想必已经从飞月的呼叫声中,意识到了帐篷里发生的情况。他伸脚在唐小鼓身上轻轻踢了踢,闷闷地说了一声:“线索就这么全断了……”或许所有对唐小鼓存在怀疑的人,都是在有意地拖延时间,希望找到藏在她背后的指使者,我和顾倾城如此,飞鹰、卫叔、梁威莫不如此。

顾倾城吁了一口气:“卫叔,要他们好好埋葬她。”

虽然只是一个孩子,但只要沾了蜀中唐门的边,身份立刻变得十分微妙,因为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唐门的人现身讨债,对于探险队来说,那将又是一场接近灭顶之灾的祸患。

“狙神”卡库的射击能力,这一次给我们帮的只是倒忙,但要这些异邦人明白中国人“放长线钓大鱼”的思维方式,又将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几句话内根本说不明白。

“风,帐篷里到底发生了什么?”顾倾城皱着眉,“会不会是李康那边出了事?”

她对危险的嗅觉同样敏锐,也清楚地认识到,李康才是此时的重中之重,揭开“方眼怪人”的谜底,要靠他主动献出李家画册的原版才能成功。不过很可惜,无论他们中的是唐门蛊毒还是异种催眠术,此刻随着唐小鼓的死亡,只怕都将成为永远的未知数。

“三个人,都成了毫无反应的痴呆,比植物人略好一点而已。”我只能实话实说,对顾倾城的猝然变色深感歉意。

“什么?李康也——这可有些麻烦了,怎么会这样?”顾倾城的头发猛然一甩,脸上不期然地显出一丝薄怒。辛苦了整晚徒劳无功,回到营地后刚想喘口气,却又遭到如此重创,接二连三的打击,换了谁都会觉得气馁。

我眺望着远处的隧道入口,昨晚洞里的一切,又一幕一幕地在脑子里回放着。那些石柱的出现和消失,并不是我们理所当然想象的那样,通过机关的操控而上升、下降,完成时隐时现的动作过程。

石柱都是活的,是具有某种生命的,在液态与固态之间自由转换。那么,它们还是地球上原先的普通石头吗?是否经过了“他们”的点化之后,成了崭新意义上的另外一种东西,因而具有了匪夷所思的特性?龙格女巫呢?如果她的异能来自于“他们”,是不是还能保持地球人的本性?至少,她还记得大哥杨天,心里对他还有感情,时时为他着想……

我很想弄清楚“他们”到底是谁,就算是一群长着方形眼睛的外星怪物,也得见到他们的本来面目,把苏伦找回来。

外星人劫掠地球人作为试验品的个案,隔三差五便刊登在欧洲《飞碟探索》杂志上,我必须得抓紧时间进行,而不是坐等苏伦失踪的故事也成为杂志上的传奇范本。

“风,昨晚那个神秘女人,会不会是唐心?”顾倾城仍旧没能沉默到底,还是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我果断地摇头否认:“绝不会是她,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顾倾城将乱发拢向脑后,眯起眼睛盯着我,一动不动地凝视了十几秒钟,忽然一笑:“如果你的判定完全失误呢?听说她在埃及沙漠里神秘消失了,而且还带走了埃及总统的特使?”

这些不是听说,而是来自于铁娜为我写的那本自传。神秘的蜀中唐门,一直都是诡异电影最愿意添加的噱头,铁娜聘请的那些无良作家肯定也乐此不疲。

“对,她消失了,不过跟隧道里的龙格女巫无关,那个女人绝不是唐心!”我转开脸,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探讨下去。

“证据呢?风,我只相信证据——”顾倾城的语气也越来越坚决,但这种措辞让我既熟悉又陌生,禁不住淡淡地笑着回应:“顾小姐,你这句话,不像是古玩界的高手,倒有点类似于美国军警逼供办案时的手法了。”

“呵呵呵呵……”顾倾城笑了,掸去了袖子上的浮尘,轻松地转身,“好,相信你,埃及来的无敌勇士。”

她的神情,似乎有一点点不自然表现出来,令我感到稍稍困惑。

第六感太敏锐的人,有时候会被自己的感觉所迷惑,反而大量分心。其实顾倾城向我说过的那些话,关于“鸾凤归来兮”古琴、关于她的一双植物人父母——我都完全相信。这一点,在其他女孩子身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她的每一句话、声音、笑容都能让我心境平和,甘之如饴,在一日三变的危险环境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最有效的镇静剂。

卫叔摘下对讲机,准备呼叫营地里的人过来。

唐小鼓的身子突然一动,我提气大叫:“退后,小心——”

他们两个对于一个确信无疑的死人毫无戒心,只有我明白,蜀中唐门的人就算是死也会死得与其他人完全不同。

顾倾城缩在我的身后,脸贴在我肩膀上,精神重新紧张起来:“怎么了?”

唐小鼓身子下面,缓缓露出一条粉红色的虫子,像是一条雨后的蚯蚓一般,极其柔软灵活。

卫叔“啊”的一声惊呼,伸手掏枪,但手只触到枪柄便停了下来,泥塑木雕一样。

“卫叔,你去找些枯枝柴火来,顺便抽半升汽油,也许我们该为这条小虫举行个火葬仪式。”我冷静地吩咐着。

卫叔愣了愣,抽出手枪递给我:“风先生,拿去防身。”

我摇头拒绝了他:“不必,‘红白黑三寸虫’发起狠来,枪弹是没法让它的蛊毒彻底消弭的。”

那虫子向前蠕动着,露出身子的第二节,竟然是雪白色的,如同剥去壳子的虾仁。它的第三节一定是漆黑如墨的,并且每一节都是精确到极点的一寸长度,所以才会被江湖中人称为“三寸虫”。

那是川蜀“虫蛊”里的一种高明手段,豢养虫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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