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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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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没有得谈?杀这么多人有必要吗?”历年历代的江湖,因宝藏引起的杀戮一波接着一波,此起彼伏,从未停息过。我不想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大家还为了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金银珠宝而自相残杀。

蒋光无奈地摇摇头:“这些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时时处处都需要钱,有钱才能有一切。马帮已经给了我们几百万,既然踏足在这个泥潭里,退是退不回去了。”

蒋亮的枪陡然举起来,指向楼梯口。那边探头出来的,竟然是李家父子,李康错愕地看着蒋亮手里的枪,眼睛瞪得滚圆,双手下意识地高举过头顶。

从窗口里看,飞鹰、飞月、梁威已经下了石阶,融入到那些谈天说笑的队员们中去了。

“老朽说——”李尊耳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抬头发现蒋亮虎视眈眈的样子,“啊”的一声张大了嘴瘫在地上。

“你看,我没想杀他们,是他们自己找上门来的,你让我怎么办?”蒋光狞笑起来,嚓的一响,他掌心里亮出一柄尖锐的匕首,向李尊耳逼过去。

“你干什么?想杀我,还有没有王法?光天化日之下……”李尊耳嗫嚅地辩白着。

匕首上反射出的光,落在屋顶的交叉横梁上,我忽然觉得这情景有些熟悉。如果木楼与寻福园的别墅都是大哥所建,又选取了同样的横梁十字交叉的建筑方式,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他可以在寻福园别墅的横梁上悬挂一个罗盘,这里呢?会不会也曾挂过别的东西?

一瞬间的失神,让我忘记了眼前即将发生的事,专心致志地仰面向上,盯着那一点光影。

“老李,对不住,朋友一场,今天别怪我手黑,要怪只怪你们爷儿俩太不识相,自己跑过来找死。”匕首一晃,梁顶上的光斑消失了,我向前跨了一步,伸手一抓,那柄匕首已经落在我手心里。

“这不过是市场上最粗糙的仿制品,下一次真想杀人的话,记得要找一柄刚性好点的匕首,知道吗?”我右手发力一弹,匕首直射梁顶,钉在横梁的十字交叉点上。

“喀啦”一声,蒋亮的食指扣动了扳机,只是我先他一步按住了锁住弹匣的机簧,刷的一声,弹夹退出,夹在我两指之间。小指轻挑,又替他关闭了保险栓,扳机只进行了三分之一便被卡住。

对付他们这种人物,一只手足够,如果不是为了获得真相,早就施以重手了。

李康欣喜地叫起来:“风先生真是好身手!”

从枪口刀尖上救了他们父子性命下来,我并不觉得有多么兴奋。西南马帮是丛林里最顽固、最庞大的一支势力,如果他们打算介入,便没有什么人能够阻止。

李尊耳缓缓爬起来,指着蒋光的额头连连叹息:“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我那么相信你们兄弟,帮你们著书立说,还让康儿积极地联系探险队,你们……你们……”陡然间,蒋光额头上射出一道手指粗细的血箭,直喷在李尊耳的眉心。

“这是什么?”李尊耳抬手去抹。

“嗤嗤嗤”三声,蒋亮的眉心、胸口、丹田同时喷出三条血箭,二楼上顿时充满了血腥气。

我大声疾呼:“退后,快退后——”

刹那间,我已经明白在蒋光、蒋亮身上,必定出现了什么诡谲莫名的变化。丛林本来就是个神秘莫测的世界,在这里,发生任何怪事都不必觉得大惊小怪。

蒋光转身望向蒋亮,他们隔着两步距离,身体里持续喷出的血箭相互射到对方身上。

“这是什么?这是龙格女巫的诅咒吗?我们……我们有那么多钱,我不想死,真的不想死,哥哥,救救……我,救救我……”蒋亮脸上带着惊恐万状的表情,空枪早就扔掉,十指胡乱张开,却不敢去捂住自己的伤口。

“我、我——”李尊耳也惨叫起来,那些从他眉心流下来的血,带来的结果如同强腐蚀性的硫酸,他的老脸一瞬间已经面目全非。

“康儿、康儿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受到侵害的首先是他的双眼,接着是鼻子、嘴、喉结。

李康一步步向楼下退去,嘴张大到了极限,不理会李尊耳的嗥叫,突然转身发足狂奔,跑到楼门口,骨碌碌地滚下了石阶,再没了动静,可能是跌昏过去了。

第一个死的是李尊耳,第二个是蒋亮,他们咽气的同时,浑身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腥气。

“风先生,你还在吗?”蒋光始终面向楼梯,他的武功高明一些,才会支撑得更久。

“我在。”我已经退到了窗口位置,短枪在手,警觉地用心感知着窗口、楼梯口两处位置,因为自己能预感到神奇地杀死蒋家兄弟的那股力量就在附近。

“是龙格女巫,她是这片丛林的主宰,就连西南马帮都只是她的傀儡,所以,别试图对抗她。那样,下场只是死路一条。听我的话,及早退出去,能够保住性命,因为我们都是凡人,不可能像那个人一样,孤胆前来,功成身退,连龙格女巫都拿他没办法……咳咳……”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能说这些话,能够证明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

“那个人?你说的是谁?”我的脸对着蒋光的后背,但枪口悄悄向窗外斜挑。窗外有一阵风拂过,风里应该夹杂着另外的东西。

“他姓杨,江湖上的好汉都尊称他为‘盗墓之王’。唉,能够对抗龙格女巫的,都不会是凡夫俗子,他根本不是人——而是神,无所不能的天神。他的轻功和刀法比闪电还快,一秒钟内斩杀了西南马帮三十名枪手,这一点,谁能做到?宝藏虽好,却不是人人都有能力觊觎的,年轻人,回头吧。如果能救得了你,也算我对从前那些罪孽的救赎,回头吧……”

他向前栽了一步,身子压在楼梯栏杆上,脸上、胸口、腹腔血落如倾盆。

“啪、啪啪啪啪”,我连开了五枪,因为就在蒋光栽倒的瞬间,窗外有股劲风卷进来,风里有某种不知名的东西,就像在石墙那边时我感觉到的东西一样。

龙从于云,虎从于风,那是江湖高手们的俗谚,但我知道,这东西跟龙虎无关,只是一阵阴邪之极的暗流。

它卷过蒋光、蒋亮、李尊耳的尸体时,很明显从他们身上攫走了什么,我敏锐地意识到,它带走的是他们的思想,然后它的能量突然间增强了,变得无比活跃起来,像是一团刚刚添加了干柴的篝火。

我屏住呼吸,枪口直指着它。弹夹里还有十五颗子弹,但我知道,普通的子弹似乎并不能对它造成什么伤害。它之所以停滞不动,应该是在等待时机,攫取我的灵魂。

“你是什么?”我从牙缝里迸出四个字。明知道对方不会作答,但我仍然下意识地这么问。李康冲出去之后,飞鹰他们肯定能意识到楼里出了问题,会急速赶过来。如果想在丛林里继续生存下去,就得先除掉这东西。

脚步声从楼下杂沓地传来,中间夹杂着枪栓“喀喀”拉动的声音。

我有半秒钟的分心,毕竟耳朵里传入那些声音时,注意力总会受到影响,但在人与人的对决中,这点破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对方不可能在半秒钟之内突破十五步的距离向我展开攻击。

“咻”的一声,它向我冲过来,似乎已经对我的思想变化明察秋毫,要的就是那半秒钟的空当。

我连开了九枪,枪膛的后坐力还没有完全从掌心消失,它已经到了。一阵冷彻骨髓的寒意瞬间传遍了我的全身,犹如赤身裸体掉进了零下二十度的冰库里,失去了任何动作的能力。感觉上,我已经变成了一支完美冷冻的冰棍。

窗口射进来的阳光忽然一暗,何寄裳尖锐的叱喝声响起来:“小青——”尾声未落,她腰间缠着的青蛇已经弹跃起来,卷向我的肩头。刷的一响,在我肩头、脖颈、脸部、额头连缠了五圈,密密匝匝地罩住了我的上半身。

我及时地在它缠过鼻梁时长吸了一口气,立即闭住呼吸。比起那团阴气,青蛇身上滑腻腻、冷冰冰的感觉显然更令我安心。此刻我头顶犹如扣了一只巨型的安全帽,失去了所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这种状态下,时间和方位对我而言,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但我仅凭着最后的感觉,仍旧射光了枪膛里剩余的六颗子弹。

子弹可以撕裂人的皮肉、撕开不带装甲的车厢铁板,但却只能从“它”身体里毫无阻碍地钻过去,射到木楼的墙板里。

最先恢复的是听觉,并且伴着湿漉漉的感觉,然后是飞鹰的吼叫声:“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凶手在哪里?”

头顶紧缚的感觉倏地没有了,青蛇滑落在地上,我马上能够再次自由呼吸了。

二楼上至少站了十几个人,全部荷枪实弹,其余队员则塞满了那道窄窄的楼梯。那东西已经不在了,我长出了一口气,完全放下心来。

何寄裳靠在窗口,抱着胳膊,面色无比古怪。

“风,怎么回事?他们怎么死的?”飞鹰挥动着手枪,显然对何寄裳起了疑心。他的脸色明显憔悴了很多,眼窝深陷,眼袋和黑眼圈也浮现了出来。

梁威走过来,伸手捡起地上的青蛇,我这才发现,它已经断为三截,伤口处整齐得像被一柄利刃飞快地切削而过,环形骨骼的白茬非常刺眼。看得出,梁威非常疲惫,弯腰、起身的动作,都变得迟缓而滞重。

我收起空枪,抹去了耳畔的蛇血,向飞鹰笑了笑:“没事了,似乎跟石墙那边发生的怪事差不多,有一股邪气撞进来,杀了他们三个。大家请先退出去,我跟何小姐有事情谈。”

飞鹰闷哼了一声,向身后挥手,队员们立刻有秩序地退了出去。

我拍着梁威的肩膀:“你该好好睡一觉,太疲倦的话,会影响大脑思考问题的能力,没什么好处。我们的路还长,以后倚仗你的地方多得是呢!”

梁威一笑,露出被香烟熏黄了的牙齿:“我知道,只是担心小关的下落。如果他在,临阵应变的能力会胜过我。”

他黝黑的额头上,布满了长短深浅的皱纹,忽然转向何寄裳提高了声音:“云南五毒教与蜀中唐门,是江湖上最擅长下毒杀人的两大门派,手法干净利落,无可匹敌,而且杀人之后从来都是坦然承认,绝不推诿,这一点,历来受江湖好汉敬重,对不对?”

何寄裳冷笑:“对。”

梁威老老实实地鞠了一躬:“谢谢。”然后转身下楼,他的话,无疑是在开脱飞鹰对五毒教的疑心。

飞鹰抬起左手,抚摸着自己粗糙的面颊,断指的位置光秃秃的十分刺眼。

“风,也许,我们该离开这里了,你说呢?”他沉吟着。

我沉默无言,如果能跟何寄裳合作,把村寨当成一个落脚点,将会对探险过程大有裨益。前面的路不知道还有多长,总得有一个可以补给必需品的基地才是。

窗外,飞月牵着那小女孩的手,出现在大路上,不知不觉,我们三个的目光都集中在小女孩的身上。她的头发已经洗过,被飞月细心地编成了两条麻花辫子,垂在肩后,辫梢上还用大红绸带打了两个鲜艳的蝴蝶结。

飞鹰忽然咳嗽起来,涨红了脸,双眉怒张:“风,那个小女孩很古怪!”

何寄裳倏地旋身,冷冷地盯着飞鹰,像是要一直看透他的五脏六腑。

飞鹰的手不自觉地又摸向枪柄,身子也慢慢僵硬挺直,如同一只遭遇劲敌的老鹰。

“五毒教曾有一种炼蛊方法,叫做‘逼神穿心术’,如果你怀疑某个人被蛊术控制,可以将对方架在烧滚的香油锅上方炙烤。一般蛊虫闻到香油的诱惑味道,便会从人的七窍八孔里爬出来,跌在油锅里。你要不要也拿她做个试验?厨房里有柴、有锅、有香油,随时可以进行。”

何寄裳的话里带着淡淡的嘲讽,虽然年龄相差不大,但她在江湖上的辈分要高过飞鹰很多,谈到下毒用蛊,飞鹰更是落在下风。

“你以为我不敢?反正已经死了三个人,不差再多几个!”飞鹰大笑,手指不断地摩挲着枪柄。

“再多几个?对,只怕你没有胆量——”何寄裳左手按在嘴唇上,发出一声奇怪的口哨,跟平时的口哨声完全不同,不是“吱”声,而是类似于乡下人赶猪放羊时的“唠”声。

飞鹰笑声还没有完全停息,后窗“噗”的一声被挑开,距离窗口最近的蒋光身体一下子凌空弹起,射出后窗。“嗒”的一下,后窗又落下来。

“什么?”飞鹰的枪瞬间出鞘。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一个字都不想说,慢慢走向东窗,看着飞月牵着那小女孩站在阳光里。飞月换了一身灰色土布衣服,袖口、裤脚都紧紧扎起来,棒球帽檐向后,拢住了头发,越发显得年轻洒脱。

“年轻的女孩子,穿什么都好看。”何寄裳低声叹息。

她也曾经美丽过,像朵盛开的花,在对大哥的等待中逐渐枯萎。我相信如果能见到大哥的话,她还会重新变得年轻而美丽。

“何小姐,我知道苗人死后有‘虫葬’的习俗,但能不能请你尊重汉人的习惯,留下李老爹的身体?”

刚才蒋光的身体之所以消失,完全是护寨神在作怪。体形庞大的食肉蟒蛇,每天需要的进食量非常恐怖。后窗第二次弹起时,飞鹰也明白过来,小心地后退,免得被护寨神误伤。自始至终,我都没看到它的真实面目,但有何寄裳在旁边,它是不会凶性大发,胡乱伤人的。

第248章 古洞圆柱

李尊耳和李康是一对老实人,我不想伤害他们的宝贵感情,从而在李康与五毒教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苗人的‘虫葬’和藏人的‘天葬’都是人类最神圣的解脱方式,比你们汉人的火葬、土葬更纯洁。好人升天堂,坏人下地狱,相信他们的灵魂一定会在护寨神的庇佑下加速进入轮回转生之中,这样不好吗?”

她是苗人,永远不可能深刻理解汉人的某些习惯。

“给我个面子,留下李老爹的身体,我先替李康多谢你。”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费口舌。

何寄裳看着我的脸,忽然长叹:“好,你果然……跟他一样,很多时候,坏人的身体也不准护寨神食用,到底为什么?你们汉人行事可真是奇怪之极。”

她又发出那种奇怪的口哨,相信护寨神不会再次出现了。

飞鹰受了冷落,但碍于我的面子,不好发作,愣在一边。

“逼神穿心术”是苗人中的炼蛊师对决中经常用到的手段,不过被实施这种手段的人,不死也得落下伤残,变成战斗的牺牲品。如果那个小女孩没有特别诡异的行为发生,我不希望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的方式。

“她没中蛊,或者说,没中苗人的蛊。”何寄裳若有所思地向窗外望着。

我跟飞鹰都没有反驳,作为曾经的五毒教圣公主,她的话,是绝对的真理。

“其实,除了江湖中盛传的苗疆蛊术,天下还有很多秘密的门派,可以通过异术操控人类的灵魂,只是涉及的范围很小,没有人注意罢了。在川、贵、云、藏四地,蜀中唐门的人始终活动不止,而他们驱魂夺魄的手段,也是极尽巧夺天工之妙,不得不令人佩服。特别是这一代的年轻高手,至少有十位以上,名声不响亮,手段却无比高明。”

她说这些话时,语调平淡,神情严肃,我能感觉到,她对“蜀中唐门”这一派始终是深为忌惮的。

“这里是川藏交界,难道唐门的力量能延伸得这么远?”飞鹰半信半疑。

“为什么不能?”何寄裳反问,抬手拢了拢头发。她那么骄傲,对任何敢于质疑自己的人都不屑一顾。虽然是粗布衣裙,素面朝天,但仍然带着昔日五毒教圣公主的威仪。

“不能”的理由,我也可以试举一二——

早在唐朝末年,建派不足一百年的“蜀中唐门”用毒手段残忍、杀戮过重,遭到了江湖上三十个异能教派高手在泰山“观日峰”顶的联合诅咒:“人丁零落,千年不续;杀江湖上一个好人,自己门派便损失一女;杀十个好人,则损失一丁。”

在泰山日出的刹那,三十个人心尖的三十滴血,汇集在武林至宝“乾坤生死壶”里,让诅咒得以持续一千年。从那天开始,唐门的人丁便迅速凋零下去,甚至几代人中都没生出一个男丁,导致唐门大权一度必须由女孩子继承,然后招赘男人入阁,生下的孩子改为姓“唐”。

唐门的野心、手段、机遇都到了可以一统天下的地步,可惜就因为这个古老的诅咒,越是在江湖上闯荡出巨大名声的年轻高手,便越容易半途夭亡,十几次让本派统一江湖的大计落空。正因如此,唐门才被逼得牢牢盘踞在川中而不敢分散有限的力量,向外省扩张。

飞鹰没再开口辩驳,转身下楼。

“他死心了吗?”何寄裳淡淡地问。

我点点头,飞鹰是个明白人,很懂得向现实低头。无论是五毒教还是蜀中唐门,他都惹不起,索性暂时放开手,不去理会。对于苏伦的失踪,他已经有心无力,才会有意无意地把大事向我肩膀上压过来。

“杨天大侠的力量,的确可以抗衡龙格女巫,刚才那个人没说错。”一提到大哥,她眼睛里突然添了动人的光辉。

我笑了,大哥当年行走江湖的历史,已经成了所有人心中的神话,光芒四射、神奇无比,犹如希腊神话里的战神,战无不胜,天下无敌。离开埃及之后,经历的事情越多,我会变得越成熟,也渐渐明白,大哥是无法超越的,一个简简单单的“盗墓之王”称号,根本不足于概括他光辉灿烂的一生。

“那么,现在杨天大侠不在了,我们也不会静等着任人宰割对不对?”我捡起了那三段死蛇。相信何寄裳也感觉到了那东西的存在,否则不会驱蛇而来,保护我的头顶。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东西想从太阳穴的位置进入我的脑子里,可惜被青蛇挡住,做了我的替代品。

何寄裳忽然低头,郁郁地看着手腕上的铁线蛇:“喂,你不是要找你的朋友吗?难道你能确定她已经进了兰谷?”

蒋家兄弟叙述时,她一直都在冷笑,我觉得其中必有隐情,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的脸。

“其实,所谓的兰谷并不存在,不知道什么人传出的谣言,说是向南有一条充满飞蛇的山谷。那儿,没有山谷,只有一个山洞,并且里面到处是石柱……”

我强压住内心的惊诧,不动声色地问:“山洞?石柱?”

“对。”她皱着眉,用力点头。

这种闻所未闻的事让我有些迷惑,但始终相信一点:“大哥离开后,何寄裳肯定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苦苦寻觅,把附近的所有山头和丛林找遍。所以,对这一带最熟悉的应该是她,无论她说什么,都是亲眼所见,百分之百真实的。”

“请说下去,何小姐。”我保持冷静,即使她说出任何惊世骇俗的言论来,我都会耐心听下去。

“那是个巨大的山洞,或者说是个……隧道,有很明显的人工开凿的痕迹。入口处约三米见方,越向里面去越宽敞,在我能够到达的极限位置应该会有四十米见方。我无法测知它的深度,因为里面布满了顶天立地的石柱,直径完全不同,形成了空间越宽敞柱子越粗的规律。”她停下来,看着我的脸。

或许我表现得太冷静了,让她有些不习惯。

“请继续。”我微笑着。无论前面是什么,如果想要到达天梯必须向南挺进的话,任何障碍都挡不住我,无论是飞蛇或者石柱。

“那是一个迷宫阵势,我已经试验了几百次,每次进去必定会迷路,这么多次的尝试后,我只能到达四十米见方的位置,继续向里的话,我感觉隧道的空间还会增高加宽,只怕前进更艰难。嗯,我画了那个隧道和柱子的图形,就在电脑里,请进来看。”她打开了书房的暗门,率先走了进去。

电脑上出现的是一张标准的隧道横截面图,稍具常识的人都会明白,这不可能是自然形成的山洞,而是标准的人工开凿出来的作品,如同我们在穿越群山的铁路线上常见的隧道。不过,这个位置既不通高速公路又没有穿山铁路,什么人会挖一条隧道出来?它又是通向哪里的?

何寄裳并不是一个跟现实完全脱节的隐士,她的建筑尺寸图画得相当标准,当她翻动页面,给我展示那些尺寸不同的石柱时,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惊骇。每一根石柱都是标准的圆柱体,绝对像是流水线上搬运下来的成品。

“隧道里充满了浑然天成的标准石柱,而且还严严实实地竖立在顶层与地面之间?”

何寄裳点头,鼠标滑动,连续翻出几张图片,都是那种石柱。

“通过测量它们的周长,我得出了一个奇怪的结论,在一百根石柱的测算过程中,没有任何两根的直径是相同的,其差别的跳跃级差为三百六十一这个奇怪的百分比数值,毫无例外,而不是地球上最常见的毫米、厘米、分米、米的十倍跳跃,为什么呢?”她很困惑,这些图片应该存在很多年了,看来她仍然没想通这个问题。

三百六十一这个数字,在最近几个月的探险活动中,我经常会遇到。按照遇到土裂汗大神的那次经历解释,它代表的是三百六十一进制,一个永远都不会被地球人接受并运用的计算方法。

当然,在还没有任何迹象可以把隧道与外星来客联系起来之前,我不会草率给自己以先入为主的暗示,也不会用它来混淆何寄裳考虑问题的思路。

“风,现在地图上标注的兰谷、天梯根本都不存在。我找遍了以上两个地点标记代表的纬度与经度位置,那里只有漫山遍野的石头,连最微小的值得研究的线索都没有——”

我抢先叫出来:“你的意思,兰谷和天梯根本就在山体下面,就是在隧道深处?”

何寄裳的叙述想要表达的,肯定就是这个意思,我不赞同也不否定,只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事实,不会匆忙下结论。

想要了解这片丛林里有什么,十五年来,无论从哪方面看,她都是最全面的向导。

“你相信我的话?”她放开鼠标,伸出手指在电脑屏幕上敲了敲。

“我相信,无论你说什么。”从她对大哥十五年来的深挚感情,我相信她是个可以信赖的人。

“谢谢你,已经很久没人这么对我说了。”她的喜悦神色中又带着几分颓废。

几百年来,汉人从来不相信苗人,包括宋元明清时期,统治者分封各族苗王、洞主之类的册立仪式,也只是为了加强巩固自己的江山而已。他们“以苗制苗”,从来都是把苗人的贵族当作工具来使用,把苗族女孩子当作玩物蹂躏,并且肆意转卖,根本不把他们当“人”来看待。

我把她当朋友,一半是基于大哥对她的判断上,如果大哥能把她当作朋友,我就可以。

“明天,我想带人出发,一直向南,不管那隧道是怎么样的,只有到了那里,才会想出办法——”

她打断我:“你不会是要采用炸药清除那些石柱吧?石柱是用来支撑隧道顶部的,每炸掉一根,都会产生局部坍塌。如果你们的目标是穿过石阵,就绝不可能使用这种办法,那样无异于自掘坟墓。”

我笑了:“山体内部使用炸药的忌讳我都懂,放心,我不会蛮干,只要是奇门阵势,就一定有破解之道。”

听何寄裳讲隧道怪事的过程中,我一直都在细心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蒋光临死之前的话,不会是说谎,西南马帮的人随时都会出现,展开毁灭性的杀戮。

西南马帮盘踞丛林近百年,这一代的最高首领据说是曾经被国际刑警组织签了红色通缉令的江洋大盗,一个只剩右臂的老头子。在他麾下听命的高手中,最受重用的,则是外号“胭脂”的一个年轻人。

丛林里的生存法则,是最原始的“优胜劣汰”,毫无通融转圜的余地。自从苏伦开始她的探索阿房宫之行,我就从小燕那里取得了关于“胭脂”的全部资料和照片,他可能会成为我们的劲敌,而成为朋友的可能性绝对小于百分之一,因为胭脂没有朋友,二十五岁的他,终年以杀人为乐,并且越是厉害的敌人,他出手时就越开心、越疯狂。

从字面上分析,能以“胭脂”为名的男人,至少是有三分变态的。

“别担心,马帮向来给我面子,不敢闯入村寨里来,蒋光的话并不可信。”何寄裳对这一点充满信心。她所倚仗的只有毒蛇和护寨神,但青蛇轻易就被杀死,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毒和蛊已经渐渐落后于时代了。

这个年代的丛林,绝对是“无毒不丈夫”的时候,人情和面子,值不了一个面包。只是,我没有驳何寄裳的面子,当然也希望能在眼下避开与马帮的冲突。

“风,你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保存下那段影像?我试过很多种摄像机,只要是凭借磁力记录的设备,当时拍到图像后,五分钟后会自动消失,从不例外。你能想想办法吗?”她的书桌侧面,摆放着三台最新款的摄像机,分别是索尼、三星、佳能。

那么强烈的磁场效应,磁力录制设备肯定会形同废物,我忽然想起了关宝铃,如果她在这里,可以迅速描绘出大哥出现时的图像,或许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想到她,我忍不住露出了甜蜜的微笑,短暂的离别,会令恋人心里充满了新鲜感,一有闲下来的时间,便互相想念。

“没有太好的办法,不过,我总觉得杨天大侠仍在人间,如果我们能向南走到尽头,也许有可能发现一些关于他的线索。地球很大,但是要想用尽气力去找一个很有名的人,锲而不舍,一定会找到,相信我。”其实,我很希望何寄裳加入探险队来,不管飞蛇存不存在,有她的“碧血夜光蟾”相助,胜算总会加上几成。

“呵呵,风,你太年轻了,再过几年,三十岁之后,你一定不会再说这种空幻的大话,我可以跟你打赌。”她和气地笑了。

我很希望她能摘掉那张面具,以鲜花一样的本来面目示人,如果仅仅为了大哥,就将自己覆盖在丑陋的面具下过下半生的话,实在是太可悲了。

“你在想什么?”夕阳斜射在对面的丛林顶上,泛着悦目的金光。

我笑着回答:“如果我有一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姐姐,一定会帮她买最名贵的化妆品和首饰,让她每天都容光焕发,活得快快乐乐。”她是大哥的女人,理论上应该是我的大嫂,我希望她能变得快乐起来,充满信心地跟我一起寻找大哥。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像她这样的成名高手,会以一当十,所起的作用甚至比苏伦更大。

何寄裳陡然长叹:“我们虽然没有做过什么,他也没对我承诺过,但我知道,从见到他出刀斩落山豹头颅的那一刻,我的身心已经全部属于他。遵照苗人的规矩,女孩子一旦有了意中人,便会为他守身守节,遮住自己的脸,不让另外的男人偷看半眼。更有甚者,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被陌生男人碰过摸过的话,会直接挥刀砍掉,毫不犹豫。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这个年代,汉人女孩子开放得像座空城,苗人女孩子一进入繁华都市,自然而然地染上了那些恶习,成了苗人中的败类……”

我微笑着停止了这个话题:“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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