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盗墓之王-第13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钐斓耐卤湛诓惶福晕倚拇娼湫模乙部梢栽萸沂乜谌缙俊⒁酝宋�

“当然有——如果你希望听到大侠杨天的过去,我们或许可以做个交换。”她解开了那个包裹,露出一件蓬松华贵的豹皮大衣。

一眼看去,我就可以给这件整张豹皮裁剪而成的大衣定出价格——五万美金。随着美国人的大面积禁猎,世界裘皮市场上的极品原材料越来越稀缺,五万美金应该是它的最低报价,拿到国际展会上去,价格有可能连翻几番,也未可知。

我长吸了一口气:“这是……昨天我见过的……男人穿的大衣,千真万确。”在极力压制内心的惊骇之后,我仍然不能一口气把这句话说完。从大衣领上悬垂的那条豹尾围巾来看,尺寸、形状,跟我昨天看到的一模一样,豹尾的尖梢,恰好垂在大衣最下面的纽扣位置,穿在昨天那个人身上,自然而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无敌气概。

“对,这是他穿过的,但在离开时,却随手丢下,弃如敝屣。如果我能再见到他,第一句话就要问他,为什么明明决然离开,却又留下这件衣服,让我每一夜睹物思人?”她抚摸着衣服左腋下一个被精心补缀过的刀口,神情黯然。

我忽然觉得,何寄裳这个曾经名动江湖的五毒教圣公主,实在是值得可怜。像大哥那样的大英雄,肯定不会薄情薄幸,他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一刹那,我的心软了,不肯用任何条件来要挟她说出那些往事。对于我,大哥杨天的过去是页页精彩的传说;对于何寄裳,或许每一幕都会泪满衣襟。

“何小姐,再过一会儿我要到对面去,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会再次看到跟昨天同样的一幕。你要不要同去?那个人是不是传说中的‘盗墓之王’杨天,你比任何人都更有发言权。”

何寄裳喜出望外:“真的?”

我点点头,油然记起手术刀批评过我的话:“心软难成大事,闯荡江湖的高手,哪一个不是磨牙吮血、杀人如麻,刀丛枪林里一路砍杀出来的?风,这一点,会成为你人生之路上的死穴,如果不能勤勉克制,只怕最后悔之莫及。”

他说得很对,我有自知之明,但面对何寄裳和这个丛林里的小小村寨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有“到家了”的感觉,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甚至庆幸来自红小鬼的气象预报,可以令我再稍稍耽搁停留下去。

“谢谢你。”何寄裳迅速下楼,几秒钟工夫,再次轻快地飞奔上来,左手提着一把木椅,右手托着一张长条书桌。

“这些,都是当年他亲手打造的,一直摆在窗前。我希望……古木有知,可以……可以唤他回来……”

有她这样的女人对大哥用心良苦,我的心里也很觉得安慰。如果有一天我从现实世界里离开,牵挂我的,又会是谁?是苏伦?还是关宝铃?

何寄裳手脚利落地摆好了桌椅,顺手用自己的衣袖仔细地擦拭着桌面。打造桌椅的木头取材于极其珍贵的银杉树,看它的木纹肌理,至少有几百年的树龄,只有在这种深山老林里才找得到。桌椅的造型方正大气,表面没有打磨过的痕迹,看起来似乎是用某种锋利之极的刀切削而成。

“走吧?”何寄裳抬手摘下了自己的面具,露出满脸红晕,仿佛摆放桌椅等待情郎的怀春少女,刹那间年轻了二十岁。

其实,我很明白:第一,那些影像不一定会再现;第二,就算大哥再次出现于窗口,也只是浮光幻影,不会看到她的脸,也更不会与她交谈。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真的害怕接下来带给她的,只有更深的失望。对我此时的心情而言,伤害了深爱大哥杨天的女人,比伤害了苏伦或者关宝铃,更不可饶恕。

出了木楼,村寨里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

“我命大家点了‘赤练安息香’,可以令你的手下在百分之百放松的状态下进入‘龟眠’境界,精神得到加倍的放松。”她语调轻快地向我解释,红晕飞满两颊,光彩照人。

“何小姐,你真的……很美……”我情不自禁地慨叹,有这种妩媚到极点的风情,若是走进山外的影视圈花花世界,假以时日,几年之内,名声绝不会在几大亚洲女星之下。

何寄裳的脸色忽然一黯:“当年,他也这样说过,可惜,我再漂亮十倍,也比不上水蓝。”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水蓝”这个名字,忍不住问:“水蓝是谁?”手术刀的叙述中,从来没出现过这个名字,而只对蓝妖、蓝姬两姐妹赞不绝口。

此时,我们已经走出寨门,沿小路向北。

夕阳即将落山,绯霞满天,山野一片寂静。

“我不知道。”何寄裳困惑地摇摇头,一边从口袋里取出两只小巧精致的镀金望远镜,交给我其中一只。

这个答案,很出乎我的预料,不禁微微一愣。

望远镜的把手位置,刻着德国安切夫光学仪表工厂的标志。这是一家建立于大航海年代的专业望远镜生产工厂,产品尤其受欧洲海盗们的推崇,与单发火铳、西洋剑、骷髅项链并称为海盗们的四大标志产品。十八世纪的海盗头子,如果连一只安切夫望远镜都没有,是一定会受到同行们耻笑的。

这两只望远镜的瞄准器旁边,都贴着一只黄金铸成的微型狐狸。

“隆美尔的宝藏?”我淡淡地问了一句。

“对——”何寄裳长叹。

隆美尔曾在沙漠里杀得联军屁滚尿流,被称为二战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元首希特勒曾下发手谕:只要是隆美尔元帅的随身物品,都要贴上千足黄金铸成的狐狸,以嘉奖他对帝国事业的贡献。

熟悉二战历史的行家都知道,隆美尔的望远镜采用安切夫工厂的极品光学精品制成,并且每层镜片上都贴了一种秘制配方的镀膜,可以在任何恶劣气候环境下洞察一切,不会受丝毫水雾结露的影响。

德国节节败退初期,隆美尔把自己搜集到的大批宝藏从柏林转移到瑞士雪山深处的秘洞里,其中也包括了这两只望远镜。

有大哥杨天在,何寄裳身边出现任何古董、宝物都是非常容易理解的。手术刀曾说,几万名盗墓高手里,也不一定有一位王者出现。既然他能在全球盗墓界脱颖而出,被大家心悦诚服地尊称为“盗墓之王”,当然是因为他做的任何事,都超越了其他人所能达到的极限,不要说是妄图超越他,连追赶他都成了一种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奢望。

我们进入了斜对木楼的位置,何寄裳的情绪很明显地沉落下来,没再开口。

我看看腕表,再过五分钟,将会是昨天看到大哥在窗口出现的正式时间,现在,木楼里丝毫没有动静,风吹进窗子,掀动了桌子上放着的那本《诸世纪》。

红小鬼的天气预报似乎准确性欠佳,从望远镜里向南望,五公里以内的丛林上空有阴云徘徊,却并没有下雨、下雪的迹象。

不知道苏伦现在怎样了?有没有地方躲避雨雪?丢失了驴子后,粮食补给还在不在?身为冠南五郎大师的弟子,相信她有卓越的野外生存能力,只要不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她一定能平安脱险。

苏伦与关宝铃给我的感觉迥然不同。有时候她在突发事件面前表现出来的冷静镇定、应变手法,连我都感到心悦诚服。冠南五郎大师是近五十年来最伟大的日本高手,我虽然没机会亲自拜访过他,由苏伦身上,也能窥见他的真正实力。

“她一定没事!”我长吸了一口气,默默祈祷。

何寄裳迫不及待地举着望远镜,直对二楼窗口,不停地发出长叹。

我能理解她的心情,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在白驹过隙一般的岁月转换里,如果能给她一个见到大哥的机会,换成任何人都会一分钟一秒钟都等不下去了。

“快出现了吗?”她焦灼不安地问了一声。

“还有……两分钟。”我低声回答。

村寨里真的很安静,在没有声音、没有炊烟的情况下,每一栋木楼,都有点像两口摞在一起的死气沉沉的木箱子。古代西南边陲的穷人家里都会备有几口木箱,人活着的时候,装衣服盛粮食,人死了,没钱买棺材,便直接放进木箱里,就地掩埋。久而久之,黑漆木箱代替了棺材,成了西南边陲约定俗成的习惯,很多大户人家每添一次人口,就会预先打造下一只木箱,存放在自家仓库里,叫做“不问生、先看死”。

每栋楼里住着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不多不少,恰好够装满两口箱子。

我忽然觉得北风冷飕飕的,不知不觉凉气遍体。何寄裳是五毒教弃徒,她手下这批神色古怪木讷的女人,肯定也是从前追随过她的人。只见孩子,不见男人,真是怪异之极——男人们呢?不会都是丢下老婆孩子负心离去了吧?

腕表即将跑完最后一圈,四点五十分,就是我第一次望向木楼的时候。

蓦地,秒针疯狂地飞转起来,像是一只发了疯的兔子,然后带动了分针、时针,也不停地飞转,速度至少提高了十倍。

我“嗯”了一声,因为这种状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何寄裳也戴着腕表,我抬起头时,看到她左腕上那只小巧的瑞士金表的指针也在狂转。

“何小姐,看你的表——”两只表同时发疯,应该不是机械本身的故障,而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发生了莫名的磁场改变。

“啊?怎么回事?”她只看了一眼,下意识地伸手去拍表蒙子。

前后相差一秒钟的时间,我再次抬头时,木楼的窗口,已经出现了那个身穿豹皮大衣的男人。

“盗墓……之王……杨……天!”我发觉自己的牙齿开始咯咯乱响,舌头也变得僵直起来,迅速抬起望远镜,望向那个男人的脸。像昨天一样,他在凝神看书,翻阅着那本《诸世纪》。我接连做了六次深呼吸,将满脑子沸腾的血压制下去,极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低声叫着,“何小姐,向窗口看,是不是那个人?是不是?”

我连续调整着焦距,但就是无法看清他隐藏在暗影里的脸。

夕阳落山到暮色聚拢,间隔非常短暂,晚霞一收,二楼的光线就黯淡下来,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停止看书而走到窗口来的原因。

“什么?我什么都看不到,在哪里?”何寄裳急促地问,手指发力,把调整焦距的塑料转轮捏得喀喀响。

“窗口,二楼窗口——”我猛地意识到,既然梁威看不到窗口里的人,何寄裳当然也看不到。

“给我望远镜!”她伸手过来,抢走了我的望远镜,把另一只塞给我。

望远镜的功能都是一样的,她颓然低叫:“我看不到……我看不到他,老天啊,不要这么残忍地惩罚我……”

我仓促间出手,右掌拍在她的天灵盖上,以“醍醐灌顶”的方式助她一臂之力。从邵黑那里传接过来的“传心术”并不是次次都能运转自如,这种关键时刻,说不得要拼一下了。

“啊——啊……”何寄裳长大了嘴,脸色刹那间惨白如雪。

那个男人正走向窗口,虽然看不清他的五官,像何寄裳这种与他有过长时间接触的人,肯定从走路姿势、动作上就能判断出他的身份。

“天哥、天哥……”她喃喃地叫起来,茫然地伸出一只手,向前摸索着。

“他是谁?是不是‘盗墓之王’杨天?”我在做最后的求证。

“对,就是他,全球盗墓界公认的王者,杨天。他在那里,就像多年以前,我们刚刚结识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窗前看书,穿着我一针一线缝制的大衣。世界上,再没有他那样巍巍如山、柔情似水的男人,所以……所以……别走……”她再次失声叫起来,随着暮色渐渐沉重,二楼窗口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一片。

我放开了按住她头顶的手,缓缓调整呼吸,“传心术”非常耗费内功,只持续了三分钟时间,我的感觉却比经过了连番恶战更疲惫。

“只有你能看得见他?”何寄裳转过脸,两颗亮晶晶的清泪垂在眼窝里。

我点点头,在草根上盘膝坐下,四肢乏力,近乎麻木。

“告诉我,一切都是幻影吗?告诉我怎么才能天天看到他,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她毕竟是闯荡江湖的高手,激动的情绪很快平和下来。

我只能摇头:“暂时还不知道,如果经过合理的验证,知道这段影像会不断地出现时,我会告诉你看到他的办法。”低头看看腕表,指针已经停止转动,但日历却跳过了二十五天,等于在几秒钟内让生命流逝了近一个月。

何寄裳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双手同时按住了太阳穴,脸上显出无比痛苦的表情,也跟我一样打坐下来。

村寨里一片沉静,没亮起一盏灯,木楼影影绰绰的,像是高高低低的巨大坟茔。

无言地过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才觉得身体重新充满了力量。腕表发疯的原因,只会是因为受到突然爆发的强磁场干扰,这一点,与红小鬼电话里说的情况吻合。我举起望远镜向南面天空观察,阴云堆积如山,沉甸甸地覆盖向丛林,的确非雨即雪,转瞬便到。

何寄裳痴痴地望着木楼,若有所思:“可惜,我不懂‘逾距之刀’的武功,如果可以达到光速,看到他,一步跃过去,或许就能跟他相见了。他是光影重现,我只要同样达到光影的速度,岂不是就处在同一个运转环境里?你说呢?”

我无言地笑了,如果人能够以光速运行,直接逆向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就可以了,何必采用她说的绕弯子办法?

很多武林前辈已经义正词严地批驳了“逾距”的论调,明确指出,如果“逾距”可以实现,枪弹、火箭筒、大炮都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两军对敌,可以“逾距”的一方不必等对方的子弹射到,就能出手制胜,这根本违背了大自然的物理运行规律,绝对是蛊惑人心的荒谬论调。当然,他们也承认“快”是无止境的,每一次出手的速度,从李小龙的每秒钟踢出七腿,可以提升为十腿、十四腿,但却不能无限加速,因为人体的关节爆发力已经受到了先天性的限制,除非脱离地球或者改变地球人生长基因,否则,绝不会创造出“逾距”的武功。

我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已经有三顿饭没吃,又喝了好几杯蛇胆茶,的确该补充些东西了。

“那是他吗?是吗?”何寄裳自语着,茫然地抬头看着昏暗的天空,阴云南来,空气中的潮气正在急速增加。

其实,有另外两个细节,可以证明刚刚看到的只是幻影。第一,我把那本书中间部分折起来了五页,只要对方翻书,一定会看到折起的痕迹;第二,何寄裳拿出的豹皮大衣被重新收回了包袱里,有长年折叠的明显痕迹,而他穿的那件成色很新,也很舒展。

书和大衣是在我们目前所处的年代,而影像中的人,看的穿的,却是十几年前的这两样东西。时间改变了一切,唯一没有更动的,只有何寄裳的心。

“可惜……可惜我不懂如何达到‘逾距’的境界,五毒教虽然横行南疆,所向披靡,凭的却只是驱赶虫蛇的魑魅伎俩,这句话,他当年的确没有说错。我们回去吧——”她沮丧地站起来,把望远镜放回口袋里。

“‘逾距’只是江湖上的传说,难道你见过杨天大侠真的练成了‘逾距之掌’或者‘逾距之刀’?”

“对!逾距之刀!”何寄裳非常肯定地重重点头。

第245章 盗墓之王曾居于此

我们一起走向木楼,夜色迷蒙,犹如步行在影影绰绰的古怪坟场里。所有木楼的门口和窗口黝黑一片,都鬼气森森地张开着。

“今晚,是不是所有的人都不会再醒了?”江湖上对于五毒教的上百种邪法,所知不过十之三四,很多名字,连听都没听说过,更不要说是理解其中的用途了。

“对,他们会一直睡到明天太阳升起。”何寄裳无声地登上石阶,走入属于她自己的木楼。这种加深睡眠的方法,竟然让我联想到了江西“僵尸门”的“赶尸大法”。如果此刻有外地人闯入村寨,看着满地都是昏睡不醒的活死人,肯定又会成了报纸杂志上争相转载的爆炸性新闻。

站在楼门前,我忽然觉得脸上一凉,半空中已经开始飘起了稀疏的雪花。

何寄裳进了厨房,在灶台前轻快地忙碌着,不停地发出叮叮当当的锅碗瓢盆碰撞声。我在楼门前坐下来,俯视着整个村寨。若干年前,或许大哥在某个飘雪的晦暗夜晚,也曾坐在这里,久久地沉思冥想过?

我很想念他,在这个巨大的地球上,在四十多亿人海里,只有他,跟我有血浓于水的关系,任何人无法取代。记得手术刀死后,苏伦整夜在开罗的十三号别墅石阶上默默地静坐,她想把手术刀过去的音容笑貌,全部在静谧中收入自己的脑海里,终生珍藏。这种失去至亲至近的人时的感受,创伤剧痛,无法用任何人间词汇表达。

“大哥,你在哪里?”我用力挺了挺胸,觉得肩头沉重的担子正一刻不停地压下来。大哥与苏伦,这两个与我休戚相关的亲人,或许都被禁锢在前面的深山里,我一定要找回他们,用自己的实力,扭转大自然强加于我的灾难。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闷气,呼吸新鲜空气时,闻见了炖肉的香气,还有烈性白酒的辛辣味道。

“我忽然有了倾诉的欲望,不知你愿不愿意听?”何寄裳捧着一个黑色的托盘走出来,上面放着一个冒着腾腾热气的砂锅,还有一瓶酒,两只杯子。系上围裙后的她,多了女主人的温良贤淑,隐去了江湖怪侠的乖戾孤僻。

“当然,好菜好酒,再有好的故事下酒,才是雪夜里最快意的享受。”我的肚子持续地咕咕叫着,廊檐外的雪却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绵密起来。

她笑了,把托盘放在地上,自己也在台阶上坐下。

“你有一点点像他,随意而洒脱,说任何话,都让人听起来特别入耳——”她斟上了第一杯酒,矮墩墩的黑色陶杯,容量大约为一两。那酒瓶也是黑陶制成,像个生长变形的大肚葫芦。

“请。”她举起杯,仰面饮尽,向我亮了亮杯底。

这是中国人的喝酒规矩,先干为敬。在这种山野环境里,喝烧酒、吃野味是最入景的美事。我也干了一杯,热辣辣的酒直冲喉咙,一直烧到胸膛里,立刻浑身都是暖意。砂锅里炖着的是圆滚滚的蛇肉,飘着无以名状的香气。

“这些香草蛇性情温和,以草根小虫为食,对习武的人恢复内力损耗很有帮助,你可以多吃一些。”她暂且卸去了江湖人的伪装,我们虽然只相识一天,却借着暗夜、微雪、佳肴、烈酒,成了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

“在遇到他之前,我也不相信世界上会真的有‘逾距之刀’这种武功。那一年,我刚满十六岁,也就是老教主刚刚下令册立我为五毒教圣公主的时候,也是深冬时节。要想正式登上圣公主的宝座,我必须要为教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才能服众,于是我选择了进入西南深山,寻找传说中‘肋生双翅的蛇’,并且要带回去培育,以增强五毒教继续在江湖上一枝独秀的地位。”

我耐心地听着,雪花在阶前铺了薄薄的一层,像是黑夜里的一张白色地毯。降雪的区域基本延伸到村寨也就到了尽头,所以我知道回去接应探险队的梁威,不会受雪天的困扰,明天一定能赶回来。

今晚,我该尽可能地放松心境,听何寄裳讲完她和大哥之间的故事。

“那时,这里还没有村寨,只有一间空荡荡的小草房。我向南五公里后,并没有发现特殊的蛇类,只有普通的草上飞、朱砂风、见月死,而这些蛇类,早就成了五毒教豢养的家蛇,没有丝毫发现价值——

“黄昏小憩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窝山豹,共有三只,应该是刚刚满月的样子。十六岁,还是童心未泯的年纪,所以便用树枝和藤条编了一个大筐,想把它们带回去,作为意外收获。我当然知道处在哺乳期的豹子,不会远离自己的幼崽,但我早在云南时,就经常带着手下的跟班上山打猎,多次射杀豹子、野猪,对这种外人看来凶猛可怖的动物毫不在乎。

“我离开豹子的巢穴没有五百米,老豹子就追了上来,实在出乎意料的是,除了一公一母两头老豹子之外,还跟着一只体形极其壮硕的成年公豹。我用毒箭射中了它,却没能令它立即死亡,一直向我扑过来。就在这时,一环雪亮的刀光急速闪出,一刀便砍下了公豹的头颅——那个人,就是‘盗墓之王’杨天。”

这是一个老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但我很想听她说下去,因为在她的娓娓叙谈中,大哥的形象在我脑海中越来越丰满有力,直到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仅仅是武林中人嘴里不停传颂的平面典型。

美人遇难,英雄出手,然后以身相许,成就神仙眷侣,这应该是最令人羡慕的发展过程。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他了,但也同时明白,他眼里蕴藏着的淡淡忧伤,代表的是内心埋藏着最深的寂寞。年轻时的我,根本不懂男人的寂寞是因为另一个永远得不到的女人,而无论向他殷勤奉献再多,都无法取代那个女人在他心里的位置。

“他又发出了一刀,或者说,他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发出了第二刀,本来在我身边扶着我的胳膊,但刀光一起,他的人便到了两头豹子之间,豹头随即双双落下,鲜血染红了遍地草根。‘看见我发出逾距之刀的,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这是他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嘴角带着轻描淡写的笑,仿佛刚才暴烈至极的出手,只是闲庭信步之后随手摘下了篱笆上的一朵小花。

“两个人的相遇,也许只缘起于一个最微小的无谓决定,如果我不动那窝乳豹,直接向兰谷前进,我们也就不会见面。或者他晚出现一瞬,我死于山豹爪下,也就不会有半生的相思之苦了。”

我替她斟酒。曹孟德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精的确能够让人忘却痛苦。

“他搭建了这座木楼,因为我假装自己被山豹吓丢了魂,每天运功逼迫自己发烧,还服用了一些无伤大雅的草药,令胳膊上起满了很恐怖的红斑。我想留住他,然后用温情感化他,动用了十六岁的女孩子所能想出的一切幼稚伎俩。

“我在草屋窗前唱歌,看着他一点一点切削木料建房子,心境充满了暖暖的阳光。木楼竣工那晚,天上也是飘着这样的小雪,他炖了满满一锅蛇肉,还有整坛的从山里人那里买来的烈酒,我们在新居的阶前,就像今晚,没有一丝隔阂,虽然只是初识了一周的江湖男女。

“他识破了我的伪装,却从没点破,那一晚,我们喝了很多,他的酒量极大,喝再多也只是脸颊带一点点绯红。苗人的世界里,几乎没什么男女之间的藩篱束缚,更没有汉人女子的矜持,见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就会毫无顾忌地直说出来。那样的夜,应该会发生很多旖旎的故事才对,但他只是喝酒,到最后,给我看了一张照片——”

多年以前的往事,再说起来,她还是幽幽神往,显然对大哥用情太深,无法因岁月的流逝而磨灭。

她又喝了一杯,从怀里取出一只两寸水晶镜框,惨淡地一笑:“就是她,水蓝。”

我接过镜框,带着极度的好奇心审视着照片中的女孩子。她有一头美国人那样的金发,瀑布一样披垂到腰间,眼睛又大又亮,却是纯粹的亚洲人的黑眼珠,连鼻子、唇形、皮肤都符合亚洲人的特征。

“一个长着金发的亚洲女孩子?或者头发是染过的——”她穿着一身银色的宇航服,头盔夹在左腋下,右手拎着一只银色的公事包,照片的背景是一个巨大的灰色航天器,再向后,能看到草地、河流以及远处带着点点白雪的山峰。

“这就是杨天大侠喜欢的女孩子,是一个宇航员?”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人,我只能试探着猜测她的身份。当然,也不能肯定是宇航员,很多女孩子喜欢在参观航天基地时,穿着工作人员提供的服装拍照留念。

“或许是吧,他从来没提起过她的身份和国籍,只是告诉我,在他心里,只有水蓝。受了这样的打击,我差一点疯了。他来此地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兰谷,到天梯那边去寻找一件东西,但前路上的飞蛇毒性太厉害,令人寸步难行,所以才返回来想办法,便遇到了被山豹袭击的我。”

何寄裳的话,有些出乎我的预料。既然大哥生命里有水蓝这个人,为什么手术刀竟然从没提起过,连那些江湖传说里都一点没有?

接下来的事,我大约能猜到一些:“那么,你为了帮他,或者说是取悦他,就回五毒教云南总坛去偷‘碧血夜光蟾’,想帮他驱散飞蛇?”

“是,只是当我告诉他时,他断然拒绝,不肯接受我的好意。我没听他的话,几天后偷偷溜走,连夜赶回云南,孤身进入总坛藏宝所在地,云南星月山‘七十二连环洞’。可惜,事情败露,我受了酷刑又被逐出门墙,是他救回了我,仍旧回到这座木楼。他的寻墓、盗墓的本领无人能比,几日之内,便从附近的唐朝古墓里带回了几百件绝佳玉器,砸成粉末后帮我研磨脸上的伤疤。这时,我才发现,他身边竟然多了个襁褓中的婴儿——”

我几乎失声叫起来,强自按捺住。

大哥身边的婴儿,只可能是我。怪不得这里总能给我“到家”的感觉,原来,多年以前,我早就到过这里了。

“呵呵,一个很小的婴儿,你知道我当时怎么想?”杯空了,她自斟自饮了一杯。

我们都没去动砂锅里的蛇肉,一开始她的叙述就把我吸引住了。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应该都会把婴儿怀疑成大哥与水蓝的孩子,而不会往别处考虑。

“我的心碎了,以为他是有家室的人,而那个叫做水蓝的女孩子就在附近。那个婴儿胖嘟嘟的,非常可爱,虽然还不会说话,眼睛却非常灵活,盯着我看的时候,仿佛能看透我对他的仇恨。”

我忽然打了个寒战,不是因为冬夜里的寒气——五毒教门下,如果痛恨一个人,通常会把对方毒哑、刺聋、斩手、剁足,再割开皮肉,放进能够百年不死的毒虫,让这个人终生痛苦。

“你对那婴儿做了什么?”至少我现在是健健康康的,没有丝毫病态。

何寄裳颤颤地端着空杯,转脸凝视着我,空气突然冷酷地凝固了一样,我们都从那个遥远的故事中倏地跳回到现实中来。

“我会对他做什么?你说呢?”

我们对视了足有半分钟,她呼的一声吐出一口浊气,再斟了一杯,仰头灌下去。

“五毒教下,含眦必报;五毒齐出,黄泉早到。你看着我的眼神,很像他,也很像当年那个婴儿——”她喃喃地自语着。

我冷静地笑了笑:“你多心了,我只是江湖过客而已。虎毒不食子,你那么爱一个人,怎么会伤害他的亲人?”

她忽然扬起了右手,一阵飒飒的风声响过,木楼顶上起了一阵奇怪的“沙沙”声,仿佛有一只巨大笨重的东西在缓缓拖动着。空气里多了一种浓烈的血腥气,那东西就在檐顶,似乎接着就要垂落下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