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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v狂潮-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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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轻巧地揭开自己的上衣。
伍霸天有个特殊的嗜好,他喜欢在睡前喝几口新鲜的人奶,然后舒舒服服地抱着大**睡觉。这个女人便是他今晚的双料夜餐。
看到一对白嫩的**露了出来,伍霸天亢奋起来,从地铺上坐了起来,腹部的肥肉顿时皱褶成了百褶群的下摆。这让他坐在地上有些吃力,脸上顿时有些不喜的神色。
妇人赶紧扶着伍霸天躺了下来,主动把**塞进了伍霸天的口中。
一口口甘甜的乳汁进入了伍霸天的充满臭味的嘴巴里,暂时赶跑了他的不快。
“好了。”
伍霸天含糊地说了一声,妇人抽出了自己的**。这女人有些爱好干净,习惯性地用衣襟擦了擦被伍霸天含过的奶头。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妇人的脸上,伍霸天骂道:“你嫌老子不干净,你她妈想变成一个灯罩。”
说着伍霸天指着那盏精致漂亮的风灯,目光中含着杀意。
妇人顿时吓得簌簌发抖,赶紧匍匐在伍霸天的脚下,嘴里苦苦哀求道:“老爷您饶了我吧,我还有一个3月大的小孩,求求您。”
伍霸天把裤袋一松,露出丑陋不堪的下体说道:“含着。”
妇人那里敢说半个不字,赶紧抱着伍霸天的双腿,一口把臭哄哄的东西含进嘴里。
如果是平常,这一含,该又粗又大,今儿怎么没反应。妇人不敢抬头观看究竟,只以为自己侍候的不周到,更加卖力地**起来。结果依然无效。
“你是不可能让死人硬起来的。”
突然出现的陌生声音让妇人惊吓地抬起了头,她看到一个蒙着黑纱的人出现到了帐篷中,手里正提着一颗脑袋。伍霸天的脑袋。
“你,你是谁?”
妇人的声音有些惊惶,对方把手指压在嘴唇上说道:“小声点,我是周镇的人,来帮你的,从今天开始你就不必受到伍霸天的欺辱了。”
那妇人突然叫道:“来人呀!有刺客!”
这声音让黑衣人有些意外,也有些惊怒,她看着眼里满含着惊恐的妇人问道:“为什么?”
妇人带着哭腔说道:“我还有儿子和老公,如果我不这样,他们会杀掉我的儿子和老公,对不起!”
那刺客恨不得一刀杀了这忘恩负义的妇人,可是周围已经出现卫兵了,刺客一个转身从帐篷的口子飞跃而出,转瞬间消失在黑夜里。
杀掉伍霸天的正是江柔,之所以要杀掉他,是吴欢想给秦镇人留点纪念,但是吴欢并不像和秦镇发生大的冲突,他现在带着手下256名战士正宿营在周镇不远处的一座山坡上,望着远处矗立在黑夜中的周镇,吴欢在思考着部队的去向,贺将军已经死掉了,甚至周镇的领导阶层的人物基本上都死掉了,米鳎重新获得了周镇的统治权。吴欢并不想为贺将军报仇,他突然看透了这一切,米鳎想得到周镇就让他得到吧,那不可是一个好差事,上千人饿着肚子要饭吃,没吃得就造反。吴欢摇摇头,还是让米鳎去操心好了。
就在吴欢想着心事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事情办妥了。”
吴欢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江柔,他背着手点了点头,指点着黑影憧憧的周镇说道:“我不打算回周镇了,我们去秦镇。”
李凌在旁边说道:“大哥,我们虽然只有256名战士了,但是这些战士都是出生入死,在战火中千锤百炼的猛士,他们绝对可以以一当十,拿下周镇不过举手之劳。”
吴欢笑了笑说道:“我们拿下周镇干什么?是用来吃还是用来喝。我们只需要把黄哲思和刘莽要回来,周镇就留给他们。”
李凌又问道:“那我们到哪里去?”
这是有人结果李凌的话,回答道:“我们到秦镇去,那里有我们需要的东西。”
说话的人是刚刚来到营地的黄哲思,他扶了扶镜边,平静地继续说道:“我早和阿哲通过电报了,周镇算是让米鳎毁了,这个烂摊子就让给他好了,秦镇有我们最需要的东西。”
吴欢见到黄哲思平安的回来了,向他问道:“怎么样,那个“米将军”答应了我的要求。”
黄哲思淡淡笑了笑说道:“我们不打他,他高兴还来不及,那里还敢反对。”
说到这里周围一干人都笑了起来,刘莽上前搂着吴欢说道:“欢哥,现在这支军队该叫吴家军了。”
众人又是一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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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寻找代步工具
李凌却惦记着黄哲思说过的话,向黄哲思好奇地追问道:“秦镇到底有什么我们需要的东西?”
黄哲思笑了笑,对着李凌问道:“你们的汽车还剩下多少油。”
这一问,李凌的神色黯淡下来,叹了口气说道:“已经有一半不能开动了,剩下的拼凑一下估计能跑回汉镇。”
刘莽替黄哲思回答了,他上前拍着李凌肩膀说道:“今后我们改骑马了,像你这样的江南小子可要学着点,不要在马背上摔跟斗呀。”
原来黄哲思早在秦镇的人进入周镇时就打听到了,秦镇产良马,之所以刺杀死伍霸天,也是喜欢可以浑水摸鱼。
刘莽一说完,众人转忧为喜,一个个咧开嘴哈哈笑了起来。
……。
甘肃省的清水、张川一带古称为“秦地〃,秦字的字源起由种植禾而来,远在西周以前,如今的天水河谷盆地,土地肥沃,地势开阔,峰青水旺,水草丰茂,正是牧马养畜的好地方。居住在这里的秦人祖先伯益,就因替舜养马有功,受封于此地赐嬴姓。
秦镇承袭了2千多年前的称谓,正好坐落在这一带,而且秦镇也有一个养着大批好马的牧场,成千上万的马匹一片片的覆盖着宽广的草场,犹如天上的乌云掉到了草原上一般。当马群在辽阔的草场上奔腾起来时,但听蹄声如雷,气势磅礴壮观,是秦镇一道独特的风景。
这么多的马匹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这些马匹都来自山丹马场,瘟疫传到山丹时,马场的人都顾着逃生,正好山丹马场几个牧马人都是清水附近的居民,他们一合计决定趁着乱把马匹赶回清水,这些马匹可以取奶取肉吃,又可以当作坐骑或者载重工具,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一个不错的经济动物。今后事情过去后,再把马匹赶回来还给马场,也能博个保护国家财产的好名声。
这么一决定几个人当真把近万匹马全部赶回了清水,当时,山丹马场正好有人投资,准备建成亚洲最大的育马基地,引进了数千匹阿拉伯马、顿河马、大宛马、安达卢西亚马,可谓名马多如牛毛。
这些牧马人把马匹赶到天水以后,史无前例的灾难蔓延到了中国西部,绝大多数人都失去了性命,几个牧马人只剩下一个姓雷的。
不久,一座人类据点秦镇耸立在当地,那些用铁箱子构建,用水泥浇注的城墙有效地挡住了丧尸的进攻,越来越多的幸存者进入了秦镇,这个姓雷的牧马人也住了秦镇,他所牧养的马匹变成了伍霸天的产权,自己则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牧马人,继续喂养着不属于他的马。
这个牧马人有一个亲侄子叫雷世军,雷世军当初在547团驻地附近遭遇到屠夫险些丧命,后来被吴欢救了,跟着江柔一行人到了汉镇一趟,他回到秦镇以后,就过来劝叔叔一起到汉镇去,可是叔叔放心不小这庞大的马群,硬是舍不得走。雷世军生性孝顺,无奈之下,便守在叔叔附近没有离开。
秦镇是一座直径大约500米的,不规则的圆形结构的小城,城内中心位置还有一座高大的如同城堡似的宅院,这座宅院有专门的家丁护卫,是秦镇的实际统治者伍霸天的住宅。不过伍霸天已经离开秦镇多日了,他不在的日子,秦镇彷佛一下清净了许多,这里的居民由衷地感到高兴。
雷世军也有这样的心情,他走在青石板铺成的街道上望着碉堡林立的伍家大院,心里想着,如果伍霸天在家,他是宁肯绕道从另一条远路走,也不敢这样经过伍霸天的家,要是伍霸天心情不好,说不定就被他从伍家的碉堡中给射死了,这个人已经丧心病狂了,用精神病来形容也毫不过分,也不知道老天怎么让这样的人活着。
他不知道伍霸天已经死掉了,化妆成刺客的江柔早为秦镇人除了一害。本书转载ㄧбk文学网wαр.1#⑥κ.сΝ
今天的天气不错,雷世军不准备再等叔叔,他打算先把老婆和孩子送到汉镇去,今后有机会再回来接叔叔到汉镇去。这次离开秦镇,雷世军还联络了好几个要好的朋友。他们约好了在秦镇东面城门的一间茶馆内碰面,然后到雷世军叔叔那里去偷一些马匹作为离开秦镇的代步工具。
之所以要偷,是因为伍霸天把马匹已经很严格地控制了起来,派了一队家丁跟着雷世军的叔叔雷天行,就连取走一些马奶都要经过管家阿布的同意,何况要带走一些马匹,除了抢和偷实在没有其它办法,但是抢肯定会连累叔叔,雷世军他们只好用偷的一招。
雷世军在茶馆和几个朋友汇合后,便朝着牧场走去。
走到半途,雷世军听到车队的声音,他回头一看见到一条长龙似的车队从远处开了过来,他赶紧拉着朋友躲避到了路旁,藏在一丛茂盛的野草中。
没过多久这支车队越来越近,领头的是一辆悍马吉普车,车上坐着几个穿着陆军作战服的人,看那臂章雷世军一眼便认出了是周镇的军人。他有些好奇周镇的人怎么到了这里,莫非是为了牧场的马匹而来。
就在他疑惑不定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中间一辆勇士吉普车上有一个他相当熟悉的人,情不自禁地雷世军站了起来,高声叫道:“吴欢,我是雷世军。”
吴欢突然听到路旁传来喊声,转头过去一看,那不是雷世军吗?那个秦镇的猎人,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他。
他立刻让车队停了下来,让雷世军一行人坐进了自己的吉普车。
原来吴欢到这里的目的,正是秦镇牧场里的马匹,吴欢所携带的油料已经开始不足了,如果不能找到代步的工具,整个部队就得靠双腿走路,那么多辎重,如果没有驮马,部队的机动速度将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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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红眼宝马
雷天行40出头,看上去就像一个50多岁的人,之所以这么显老,是因为他长期在草场生活,高原地区的强烈日照让他的肤色变成了紫铜色,一张沧桑的脸上布满了皱纹,额头裹着一条白色的汗巾,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烟杆。
又有两头丧尸过来了,雷天行对付它们已经是轻车熟路,他把烟杆往腰上一插,手放在嘴角打了一个唿哨。一匹通体黝黑的高大马匹呼啸而来,这马端是与众不同,便是那对如同红玛瑙一般的眼睛,便让人称奇。更不要说它那肩高达到1。8米的庞大身躯,与中世纪欧洲的重装骑士所用的战马相比也更胜一筹。这匹马被老雷换作“黑炭”。
别看雷天行显得老态龙钟可上马的姿态跟一个矫健的小伙子一般,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个侧翻便上了马背。到了马上雷天行就像是变成另一个人,他“哟呵呵”的吆喝起来,整个马群便跟着黑炭在操场上狂奔起来,蹄声如雷,如同一片潮水一般向两头不知死活的丧尸冲去,片刻之后,马群过去,草地上留下两滩红色的烂泥,除此外什么也不见了,那两头丧尸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不,它们并不没有消失,它们只不过被马群踩成了烂泥,成为一堆肥料,为绿油油的草场提供着新鲜的养分,来年那里的草会特别茂盛,马儿们也特别喜欢这样鲜美的青草。
雷天行正要带着马群往更远处赶,他突然听见了牧场驻地传来枪响声,到底是怎么回事?雷天行皱着深深地眉头,看着远处高高矗立的几个大草垛下面的简陋木棚屋。
当雷天行回到棚屋时,他看见了自己的亲侄子——雷世军。这个喜欢四处冒险的侄儿带着一群军人已经控制了牧场驻地,伍霸天的一群下属,要么被捆绑起来跪在院子里,要么就躺在地上成了一具尸体。
不待雷天行发问,雷世军主动上前说道:“叔,这些人是周镇的战士,伍霸天已经被他们打死了,我们跟他们一起走吧。”
雷天行心里一惊,没想到这么凶恶的人也有人收拾,当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感概之后,雷天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离开马场这些马儿今后怎么办?
他带着疑惑的目光看了周围的战士一眼,拉着雷世军到了一旁小声问道:“上万马匹,便是这马场也不能全养活,得四处游牧,如果离开马场,怎么个养活法?”
雷世军乐呵呵地说道:“他们的首领我见过,是一个讲义气的汉子,我们去投奔他们,今后叔的这些马可是宝贝,据我所知,到处的油都是越用越少,那些车辆经过这几年的磨损,很多都不能开动了。反而这些马,尤其是其中变种了的马,跑得又快,耐力又好,最终必将取代汽车,不然伍霸天用这么多草料把马喂起来干什么,他必定也指望着这发财。”
雷天行微微点着头,沧桑的脸上眉头仍然紧紧锁着,担忧地缓缓说道:“军娃,这马怎么养活,冬天里可是靠着伍霸天提供的草料,除了秦镇,到那去找这么多草料。”
吴欢在一旁说道:“雷叔说的是,我们没必要赶着全部的马群到处跑,不如把其中绝好的马匹挑选出来,剩余的就让它们留在马场,不然四处飘荡,万一到了草料不足的地方,还真不好办,总不能让马儿饿着吧。”
雷天行是爱马之人,听这一说,沧桑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不住点头。
雷世军见吴欢这么说,也附和道:“这样也好。”
说到选马,吴欢麾下的战士们立刻高兴起来,一双双眼睛都盯着雷天行的爱马黑炭,这高大神骏的红眼马儿似乎也知道人类在爱慕它,“吁律律”一声叫人立而起。
吴欢仔细端详着眼前这匹眼睛红玛瑙一般的高大神骏,心中赞叹不已,他有些不解地向雷世军问道:“这马是丧尸化了吗?怎么眼睛通红的,怪的是又不咬人。”
雷世军回头看着叔叔雷天行问道:“叔,咋回事,给吴队说说。”
雷天行一双浑浊的老眼看着吴欢缓缓地说道:“俺起先也觉得纳闷,一大群马连起来比天上的云团都大,就没一头害“疯病”的,连人都得,怎么马就不得。后来,俺发现这些马只要一不舒服,就去吃狗尾巴草,我就琢磨,是不是这草在起作用,可也没定准,只是猜猜。”
吴欢心想,这事可得好好研究一下,让人扯了一把狗尾巴草来一看,这草也太普通了,全国各地到处都是,回头到了汉镇让陈医生和苏光智他们瞅瞅,或许能搞出一点名堂。
正在忙活着,雷天行爬上一处高地往远处一张,回来向吴欢说道:“赶快选马,伍家的人怕要赶来了。”
吴欢直接指着黑炭说道:“这样的马有多少?”
雷天行说道:“532匹。”
吴欢一挥手,豪情地说道:“全带走,其余的留给他们吧。”
雷天行也喜欢这些马?满是皱纹的脸上在看到黑炭时立刻舒展开来,上前一跃跳到马背上,一拍黑炭的颈项,嘴里“驾”一声,黑炭立刻向前跑去。
不多时,雷天行便把532匹红眼马给赶了出来,这时伍家的家丁也离牧场不远了,庞涛用充满战意的眼神看着吴欢,问道:“怎么办?”
吴欢淡淡说道:“走我们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那些家丁并不敢靠近吴家军,只是远远的跟随在后面,直到吴欢带着部队和马匹从容离开了秦镇,这些人才返了回去,至始至终没敢开一枪,就像是为吴家军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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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镇在月光下如同一个含羞的少女,安静地矗立在山腰上,几颗老树,一群寒鸦,给这幅充满诗情的画卷添了几分伤感,而不时传来的尸嚎声,则给这副画卷平添了几分诡异,让人们猛然醒悟,这是新纪4年2月6日,人类进入了丧尸时代的第四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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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血色春月夜
明天就是春节,郭明德的心情也因为这充满亲情的节日而有所好转,自从吴欢、黄哲思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以后,这汉镇一大堆繁琐的事情就落在老郭的身上,让并不喜欢当管理人员的郭明德一直过得不大乐意。不过再苦再累,郭明德只要能够看见夏莲蓉,就是一张乐呵呵的笑脸。
这不,郭明德正为明天过节的事情操心,一看见夏莲蓉走了过来,他的脸上浮起了一张笑脸,挠着脑袋向夏莲蓉说道:“蓉,怎么还没睡?孩子们呢?”
夏莲蓉掠了掠鬓角的黑发,从推开的窗户望着天空的一轮明月说道:“都睡了,明儿就是春节了,我好想我的爸妈。还有小鑫、小淼的爷爷奶奶,他们特喜欢小鑫和小淼。”
说到这里夏莲蓉的脸上原本令人动心的笑容变成了苦涩的表情,看得郭明德心中怜惜,他从办公桌上站起来,望着油灯下亭亭玉立的爱妻,心疼地说道:“蓉,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都好几年,咱们能够好好地活在这里就挺不容易的,想那么多干嘛。”
夏莲蓉回过头来,看着郭明德的脸上重新露出一丝笑容,她知道自己没有选择错,郭明德老实本分,是一个令人放心的丈夫和父亲。
郭明德爱恋地把夏莲蓉搂在怀里说道:“丧尸越来越少了,听说吴欢率领军队去攻占城市了,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夏莲蓉把头靠在郭明德厚实的胸膛里,柔声说道:“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从那些鬼东西手里夺回城市,在城里安家了。”
就在同一栋楼里,李博正在一个年轻妖艳的女人身上疯狂地发泄着他过剩的精力。两具白色的胴体在月光的照耀下漏*点四射的碰撞着,一男一女的叫声让听者想起了人类被丧尸撕啃时垂死的挣扎声。
哨塔正好对着李博的窗户,站哨的小黄裹着一件旧军大衣,围着一条发黄的羊绒毛巾,袖着手听着这不知道是欢快和是痛苦的声音而傻笑着。他的枪靠在哨塔的角落里,眼睛散漫地瞅着月光下冷清清的营地。这些年汉镇基本上没有出现过危险,人们已经习惯了平和的生活。周围游荡的丧尸顶多就是无意中糟蹋了庄稼,或者被人们当作练习枪法的靶子。
云层遮住了月光,让小黄的视线变得不那么良好,他收回了看着李博窗户的目光,坐在那快要散架的木板凳上,望着夜空下灰蒙蒙的大地。
昨天下了一场雪,披上银装的山峦河川虽然不如白昼清晰,也能看出老远。
那是什么?
远处一群移动的黑影让小黄警惕起来,他凝神仔细观看起来。
起初他以为那是一群夜行的认了人类,可又觉得不对劲。随着黑影的靠近,小黄不自觉地把步枪拿在了手中。他的喉头有些发干,艰难地咽下了一口唾沫,另一手举起了望远镜。
衣不遮体,骨瘦如柴,苍白的肌肤积满了污垢,典型的丧尸摸样。
这么大一群,小黄惊呆了,他想不通,丧尸怎么也会裹群,而且它们正在朝着汉镇前进。
……。
苏光智拄着一根拐杖站在营房顶楼的阳台上向郭明德解释道:“现在的丧尸数量在减少,可是变异进化了的丧尸数量在增多,这些丧尸有的还具有指挥其它丧尸能力,明德你一定要小心。”
郭明德阴沉着脸看着离营地越来越近的丧尸,拉动着自动步枪的枪栓,沉声说道:“今天就让它们有来无回。”
汉镇数十名男子都守在了大门附近,人们的心里隐约有一种不安,自从到汉镇定居以来,一度大家都以为不会在经历这样的危险了,可今天这一大群丧尸到来打破了人们的幻想,让他深深地意识到这是丧尸时代。
与以往的经验有些不同,郭明德发现这群丧尸并没有傻乎乎的直往大门上撞,即便他已经发现这群数量庞大的丧尸靠拢了营地,可撞门声一直没有出现。
这是怎么回事?:ωар.ㄧб#Κ.Сn
郭明德心里忐忑起来,越是不能了解的情况,越让人害怕。他着急地向着楼顶上的狙击手兼观察员曾大龙问道:“啥情况?”
回答郭明德的是一声刺破夜空的惨叫,那叫声正是发自曾大龙的口中。
人群吃惊地望着楼顶上方,只见一个黑影笼罩在月光之下,如同皮影戏中的怪物提着一颗滴血的脑袋站在楼顶上方。
“哒哒哒哒”
郭明德含恨开枪,引发了营地中一片复仇的枪响声,数十杆自动步枪吞吐着火舌向楼顶倾泻着子弹,然而那怪物的身形格外矫健,几个起落便消失在楼顶。
几乎就在同时,大门外突然传来“饿!饿!饿!”的群嚎声,那声音同时发自成百上千的丧尸口中,如同地狱的饿鬼同时在嚎叫一般,低沉而嘈杂让人心烦意乱。
“嘭!”
一声巨响,营地的大门被生生撞开。
撞开大门的是一头身形接近3米的屠夫,它那五根变形成了弧形骨刀的手掌一张一合着,胸膛剧烈的起伏,血红的双眼发出仇恨的怒火盯着这群渺小的人类,突然仰天发出一声尖锐凄厉的怒嚎,彷佛是地狱中的大恶魔在向人类发出灭亡的信号。
郭明德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呆住了,他第一时间就朝着夏莲蓉所在2楼跑去,嘴里大声地喊叫道:“莲蓉,快跑!”
楼下的人群反应各不相同,有的人害怕地狂叫着,手中的步枪不分敌我的扫射着;有的人转身就朝着营地深处跑去;有的人绝望地拉响了手榴弹的引线朝着丧尸堆里冲去。
枪响声和爆炸声在楼下响成一片,人类和丧尸进行着残酷的殊死搏斗。
郭明德一冲进203号房间就被眼前的情况激怒了,满屋子妇女儿童的哭喊声,满屋子的血腥味,都是屋子中间的一头碎骨魔造成的,它那巨大的下颌嚼动着,粗大裸露的牙齿在磨碎着口中的新鲜手骨,满嘴的血液搅拌着口涎流到它的胸口,淌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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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破灭
“哒哒哒!”
郭明德第一时间叩响了扳机,子弹伴随着巨大的冲击力打进碎骨魔的胸膛,让它的身体不住地往后退。而郭明德则愤怒地朝着碎骨魔冲锋过去,手中的子弹一刻不停地倾泻着对丧尸的痛恨。
很快郭明德打完了整整一匣子弹,把碎骨魔逼退到了墙角,也让它的胸膛如同被捣乱的牛肉酱,一根根粗大的肋骨暴露在血肉之外。
丧尸顽强的生命力再一次让众人感到可怕,那头碎骨魔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下,朝着郭明德迎面冲来,一口咬向他的脑袋。
眼看郭明德猝不及防,就要丧身尸口。突然,斜刺里一把工兵铲猛地劈向碎骨魔的脑袋。“嘭!”一声巨响,碎骨魔摇晃着被砍出一条血槽的脑袋摔倒在地上。
郭明德抬头一看,这出手之人正是夏莲蓉。夏莲蓉的胸脯剧烈起伏着,一脸俏脸吓得煞白,双手微微颤抖,
郭明德一把拉过夏莲蓉,疼惜地问道:“孩子们呢?”
小鑫抱着最小的弟弟郭小强,和妹妹小淼站在夏莲蓉的身后怯生生地说道:“在这里。”
这时,门外的楼道上已经传来低沉的“饿!”嚎声,夹杂在纷乱的脚步声中。郭明德顾不上细说,拉着一家人朝窗户处跑去。
到了窗口,他一把推开窗户,着急地向夏莲蓉说道:“赶快跳下去。”
从2楼窗户到底楼的草坪大约有4米高,夏莲蓉回头张了一眼,尽管还看不到丧尸,可“饿”嚎声已经越来越近了。夏莲蓉此时心急如焚,她拉着小鑫和小淼着急地说道:“跟着妈一起跳。”
郭明德一把抱起只有一岁多大的郭小强,鼓励地拍着小鑫说道:“勇敢,快跳。”
夏莲蓉这时已经闭着眼睛,把心一横,拖着一双儿女“咚”一声跳了下去。
就在此时,郭明德突然听见身后有响动,回头一看,那碎骨魔居然又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这时候,郭明德再不敢耽搁,抱着儿子朝着楼下一跃而出。
一家人刚落到地面,郭明德就看见碎骨魔出现在了窗口,他抱着小儿子,拉着扭伤了脚的小淼朝着后门飞快地跑去,沿途不住地朝夏莲蓉喊道:“快,快跑!”
夏莲蓉记挂着儿女的安全,奔跑中不住回头看着三个儿女,就在她又一次回头的时候,她的目光中露出深深地惊恐,惊讶地看着一家人的身后。
郭明德第一时间感受到了威胁,他把郭小强往夏莲蓉怀中一放,坚定地说道:“你们快走,我挡一阵。”
夏莲蓉不舍地看着郭明德,她含着泪点了点头,毅然带着小鑫、小淼,抱着郭小强朝着营地的后门狂奔而去。
郭明德回头面对的是一群丧尸,他把手伸进了怀里,在那头露出肋骨的碎骨魔扑上来前,轻轻拉响了引信。
夏莲蓉听到身后一声巨响,地面一阵颤抖,她知道老郭多半走了,可她不敢回头,也不想回头,脸上冷冰的泪水顺着面颊往下滑落……。
……。
陈医生已经发现自己没有退路了,他被堵在医务室内。月光从后窗户照射进来,洒在室内满地鲜血和丧尸上,为这令人窒息的恐怖添上了一份清冷,一种绝望弥漫在室内,让陈医生万念俱灰地想到,也许是该摆脱这身臭皮囊的时候了,他盘坐在流淌满鲜血的滑腻地面上,嘴里大声地唱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令人称奇的一幕出现了,那些张牙舞爪正准备扑上来的丧尸,被领头的一头“舌头”阻挡了。只见舌头那条将近一米长的长舌一下戳穿了跑在最前面的一头丧尸的脑袋,随着它的身体一跃挡在陈医生的面前,毫不容情地屠戮着敢于接近陈医生的丧尸,很快那些低等级的丧尸也退了出去,随着舌头也退出了医务室,只能下陈医生依然闭着双眼在大声吟唱着《金刚经》。
当陈医生睁开眼睛时,那些来自地狱的恶鬼都退下了,如果不是房间内的鲜血和尸体,他甚至以为是一场噩梦。
难道是菩萨显灵,陈医生心里欢喜地认为自己的信仰终于有了回报,他一边念着佛经,一边怀着忐忑的心情偷偷朝着营地的后门跑去,希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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