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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朱重八-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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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樱仙去抓衣服的手忍不住就垂下了,她甚至有点自暴自弃地想:我就不掩,不信你真不看!
事实由不得她不信,朱元璋从头到尾,眼光都没转动过!
某一天,一名乡民突然送来了一个大木桶,原来这个乡民在加入山寨之前,是一名桶匠,祖传一手箍桶的本事,他本来没想到送这个桶,但是他家的媳妇儿给他提了个意见:“大嫂重伤卧床,不能去后山的小溪洗澡……像大嫂那种贵气的人儿,不洗澡能行么?当家的,你给大嫂箍个洗澡桶吧,人家朱八哥帮了我们这么多,我们一直无以为报,箍个桶儿送去也是应该的。”
于是,一个半人高,直径达一丈的大桶,就摆到了张樱仙的床前。
对于这个大桶,张樱仙是满喜欢的,那桶匠的媳妇儿正好猜中了她的心思,卧床一个月,不能洗澡,这真的有点难为大家小姐,她感觉自己的头发都有了馊味,身上更是混合着汗水和药草的味道,用湿布抹都抹不去,再不洗澡她也要抓狂了。
张樱仙赶紧叫丫鬟们去后山的小溪打水,十来个丫鬟小跑了几大圈,人人跑得气喘吁吁,才把半人高的木桶给装满了水,然后又烧热水来掺在里面,把水温弄到合适的程度,费了不知道多少力气,秋叶才将她从床上扶起来,脱光衣服,然后慢慢地扶到洗澡桶边。
张樱仙正打算翻进桶里泡着……正在这时,朱元璋回来了。
张樱仙本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对她毫无兴趣,看都不看一眼,她也没有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任何掩饰,大大方方地向桶里爬。
突然,朱元璋开口道:“别进桶,就在外面站着洗!”
张樱仙心中先是一惊,随后升起的是一种取得了胜利似的得意,你不是不看吗?结果你怕我进了木桶你看不到,想让我站在外面洗澡……说不看都是装的,哼,男人!
她的想法刚刚到这里,就见到朱元璋又扭头走出山洞,边走边道:“听人说桶匠送了你一个洗澡桶,我就知道你要发傻,所以赶紧回来一趟,腹部有伤,你居然真想泡在水里?找死不是你这样找法!伤口结疤两个月以后才能盆浴,现在只能淋浴,让丫鬟们用小桶勺水给你浇着洗吧。”
“吓?”张樱仙楞了楞,搞了半天,这男人叫我别进桶,只是这个意思,不是想让我站在外面让他看吗?
很明显,真不是,朱元璋已经走出了山洞,这其间连头也没回一下。
张樱仙瞪大了美丽的眼睛,站在木桶边,整个人都呆了:“这人,究竟为什么逼我做她的压寨夫人?我在这里究竟是用来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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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张樱仙治伤的这一个多月里,山寨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上次从官兵那里收缴来的武器,已经分发给了士兵们,战斗力最强的老一队和老二队,现在都用上了正正经经的兵器,不再使用削尖的木棍了。他们的长矛有了铁制的矛尖,而且少量的士兵还用上了铩。
铩,这个词大伙儿肯定很陌生,但如果看看这个成语——“铩羽而归”,大家就恍然大悟了。
铩是中国冷兵器时代的一种长矛,它与普通长矛的区别,就是在矛尖的下部,伸出了两只耳朵,使得矛尖看起来像是十字形。这种兵器其实自汉朝之后,就已经不被军队采用,但是由于明末武备混乱,士兵们经常自己打造些古怪兵器来用,所以有少量的铩也落到了朱元璋的手里。
这种兵器其实比长矛要好用,最关键的就在于那两只多出来的耳朵。
长矛刺人,一般来说刺入一定的深度就足以致命了,但是在战场上,由于双方互相冲近,长矛捅刺,很容易就把对方捅个透心凉,前胸扎进,后背穿出。这样虽然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却没什么好处,因为长矛将对方刺穿之后,要再拔出来就困难了,长达好几米的长矛,得退多远才能拔出?
所以,使用长矛实际上只需要捅入对方身体一小截,到足以致命的程度,就停止前进,赶紧拔出来捅下一矛……铩(十字枪)这种兵器多出来的两只耳朵,就可以保证长矛在刺死对方之后不致于贯穿而过。只刺到一定的深度,就停下来。
这种兵器可以说是正宗的凶器了,与削尖的木棍儿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这批矛和铩配备给老一队和老二队之后,朱元璋的军队素质又一次拔高了一个台阶。由于打败了官兵,寨子里的士兵们士气也非常高涨,大伙儿对未来都有了不小的期待,有些胆子大的,甚至已经在幻想着某一天冲出黄龙山去,占据府城。
在这种精神鼓舞下,士兵们训练的时候格外卖力,勤练武艺,恭听命令,显得十分有劲儿。
被他们抓来的五十几名官兵,在关押了大半月之后,陆陆续续投了降,答应落草为寇。其实这一点也在朱元璋的意料之中,明朝末期,官兵对朝廷的忠诚度其实是很低的,先别说有大量的官兵后来投降了满清,就说满清入关之前吧,大明朝的军户其实就一直在逃亡。俗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大明朝的军户地位太低,日子太苦,许多军户选择逃跑,宁可做流民,也不做官兵。
在这种大环境下,这些官兵不投降才怪,总不可能为了保住一个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官兵身份,而选择宁死不屈吧?
曾经在天空中看过世事变迁,王国倾覆的朱元璋深深地知道,什么爱国主义教育一类的东西,都是虚的,你要让一个人为你而战,不外乎威逼与利诱,所谓威逼,就是用生存为前提使之奋战,例如他现在手上的士兵,都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揭竿造反。至于利诱,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生活,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目前所拥有的东西,才会为之抛头颅,洒热血。
大明朝末期,士兵忠诚度不高,普遍叛逃的问题,并不是用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解决的,而是应该提高军人们的地位,给军人更优厚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不光是在为国家而战,为人民而战,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在为自己而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
这些投降过来的官兵,朱元璋今后是打算要重用的,他们至少比一帮子流民要强。不过目前他们刚刚投降,还不能妥以重任。
这五十几个官兵,被朱元璋拆散开来,分别编入了老一队到老八队中间的五十几个小组里面,让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形成联合的关系,接下来才是慢慢地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在山寨里生活比在朝廷的治下要幸福……这样才能真正让他们变成自己的人。
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守山寨大门的哨兵突然大声叫嚷了起来:“王二哥回来啦……王二哥回来啦……”
听到哨兵呼喊的人,趴到山崖边一看,只见白水王二双手拖着一头大野猪,左腰挂一颗人头,右腰挂一把朴刀,顺着上山的小道,缓缓走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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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和我的过去说再见
王二上了山,将大野猪往旁边的乡民身前一扔,轰地一声响,几百斤猪肉落地,真是好声势。他哈哈笑道:“我下山追踪贼人,居然打到一头野猪,哈哈哈,这灾年里野猪可不容易找到呢,真是好运气,谁以前做过屠夫?来把这猪剖一剖,给大伙儿分一分,见者都有份,哎呀,在山里追踪了一个多月,全都吃干粮,我真是饿坏了,谁有吃的给我来点?”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王二哥就是豪气,打到野猪自个儿还没吃就说分给我们……”
王二哈哈大笑,他就喜欢做这种仗义疏财似的英雄人物,被乡民们转着他欢呼,他就发自内心深处高兴。他把腰间吊着人头取下来,提在手中,笑道:“贼人的脑袋也被我拎下来了……”
他左手一抬,一张扭曲发黑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正是马千九的脑袋,也不知道是几天前割下来的,断颈处血早就凝固了,变成了黑色,连脸色也变成了黑青黑青的颜色。幸好山中的气温还很低,这人头还不至于腐烂。
这么可怕的东西,如果是平时出现在乡民们眼前,大伙儿早就吓坏了,但是自从造反对抗官兵以来,这东西三番两次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大伙儿已经不怕了。
“这就是刺伤大嫂的凶手?”
“死得好!”
“呸!”
“走,咱们把这人头拿去送给朱八哥……”王二笑道:“大嫂的伤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大嫂没事儿,剪刀能扎得了多深?”乡民们笑了起来:“现在好好的呢。”
一大群人拥着王二,向朱元璋的小山洞走来,路上不停地有人加入。没多久就聚起了几百人,这阵子张樱仙重伤,淳朴的乡民们其实都挺担心她的伤势,又愤恨贼人伤了自家的大嫂,现在真凶的首级拿回来了,大伙儿都想来看看大嫂知道报了仇时的喜悦表情。
这种心理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你给自己的朋友买了份礼物送去,你肯定想看到她拿着礼物时露出的幸福笑容!
此时朱元璋正在山洞里休息,张樱仙腹部的伤已经好得仈九不离十了,她正在秋叶的搀扶下在山洞里走动,也就是所谓的活血,人长时间躺着不动是不行的,需要走动一下,把身体里的血液活起来,不然那就真的废了。
张樱仙走动了几步,看着朱元璋闭目养神,看都不看她一眼,心里又开始不爽了,这个男人,干嘛老是当我不存在?
她以前是大家闺秀,后来又是富家二少奶奶,都让她被迫约束着言行,但她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十六岁女孩的那种青春活力,终于失去了束缚。再加上现在身体好了些,精神也好了些,一种久违了的调皮劲儿忍不住就跳了出来。看着闭目养神,像个老头儿一样的朱元璋,她心里升起了一种捉弄他的想法。
但是要捉弄这个男人,可不容易,太过火的玩笑,她不敢开,从内心深处她还是怕他的,那就只能来一些不伤大雅的小调皮了,既然你无视我,我就偏要你注意到我……张樱仙走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故意撩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腹部的伤口处,其实伤口已经基本上好了,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红印,红印四周是雪一样白的肌肤,吹弹可破,晶莹透亮。
她故意把这一小块儿肌肤凑到朱元璋的眼睛前面,这个动作是她以前绝不敢做的,但是随着最近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发生,她居然有勇气做了出来:“你看看……我的伤口好了吗?要不要再继续敷药?”
这是一种挑衅,她心里甚至在想,我就不信,你看到我雪白的肌肤真的能老僧入定。
朱元璋张开眼,在他伤口上随眼一瞄,视那晶莹雪白的肌肤有如无物,立即就闭上了眼继续养神,嘴里随意地道:“不需要敷药了!”
张樱仙一阵气苦……这一阵又输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一阵嘈杂声,然后是王二的豪笑:“朱八哥,大嫂,我回来啦,我把混蛋马千九的脑袋给拧了回来。”
朱元璋双眼一睁,扬声对着洞外道:“进来吧!”
很快,王二就提着青黑色的人头走了进来,他把人头故意向地上一扔,然后一脚踢上去,这人头咕噜咕噜就滚向了朱元璋的床边。
朱元璋跳下床来,一脚踩住。然后转头对张樱仙道:“他刺的是你,这个东西就给你处置吧。”对于朱元璋这种做大事的人来说,马千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虽然他刺伤的是自己的夫人,但是这夫人有点假,所以他也并没有如何生气,要是马千九是刺的大脚马皇后,只怕现在他的十族都被诛没了。
朱元璋没心思来管这种事情,伸脚在人头上一挑,将它挑起来,抄在手上,递向张樱仙。
张樱仙刚才调皮,正好就站在朱元璋面前,这一递,青黑色的人头就直接到了张樱仙眼前。
男人啊,就是这般粗枝大叶,朱元璋和王二可以踢人头玩,但人家张樱仙小女人一个,哪有他们这么粗大的神经,看到青黑色的人头靠近过来,吓得赶紧后退,她身子无力,血液不畅,这一退,脚下轻绊,直挺挺地就向地上摔。
朱元璋眼明手快,赶紧伸手抄住她的腰,这才免了她又被摔伤。
张樱仙的脸色飞快地红了红,白了白,然后又转成青色,过了许久,她才缓过气来,哼哼道:“拿开人头……对了……还要放开我……”
旁边的秋叶也赶紧过来,从朱元璋的手里把张樱仙接了过去。
“人头,你怎么处置?”朱元璋好奇地问道。
张樱仙不答,还在恶心呢。
秋叶却接口道:“这人刺伤小姐,罪大恶极,让婢子把它的人头拿去扔进山沟喂狗吧。”
张樱仙默默地点了点头。
秋叶倒是胆子大,伸手抓了人头就打算往外走。
这时朱元璋突然开口了:“你真的认为,刺你这一刀的罪过,是在马千九身上吗?”
“不是吗?”张樱仙反问。
“他不过是马家一个老奴。”朱元璋摇头道:“他没有必须杀死你的理由,真正扎你这一刀的是谁,你应该懂的。”
“我懂了……”张樱仙也是聪明的女子,一听就懂:“是马家……马智彬那个纨绔,我名义上的相公。”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我当初说过,带你上山,其实并不是要害你,而是救你。就算我不带你上山,不向外宣布你是我的压寨夫人,马智彬也不会相信你能安然从当时的马家大院里逃出去,他一定会用不守妇道的借口除掉你,你现在信了?”
“我已经全都明白了!”张樱仙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红晕,不是害羞的红,而是气愤的涨红:“你对我说这些,是叫我安心留在山上,不要再妄想跑掉,对吗?”
“其实我要做的事已经做到了,你留不留下对我来说没有意义。其实你也知道,你算不上我的压寨夫人……”朱元璋随口道:“只是相处久了,也算是熟人,不想看你走错路,再被某人杀死在某处,所以提点你一句罢了,你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把自己摆在什么样的位置,全都得看你自己怎么去想了。”
张樱仙默默无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道:“秋叶,把那人头给我……我亲自来扔。”
“小姐,你……”
“我要亲自扔掉它!”张樱仙皱起了眉头,伸手到秋叶那里接人头,青黑色的人头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让张樱仙几乎不敢睁眼去看,但她还是勇敢地将它接了过来,抓着人头上面的头发,将它倒抽在手中。
秋叶扶着张樱仙,一主一仆缓缓地走出了山洞,走到了山崖边上,几百名乡民和山寨里的士兵在旁边围观着。
张樱仙用低沉的声音喃喃地对着人头道:“你是我的过去,必须扔掉,不能再有所留恋……否则,说不定真的会被某人杀死在某处……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张斗耀的女儿,也不再是马智彬的夫人,甚至不再是朱八的压寨夫人……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来开创。”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一个人dúlì自主,真正存活的领悟,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其实都算上人,只能算成命运的傀儡。张樱仙浑浑噩噩地活了一十六年,终于,她也懂得了这个道理……这是她的新生!
张樱仙将马千九的人头用力地扔下了山崖,也不看它坠落,就立即转过身来道:“秋叶……走,扶我去召集所有的丫鬟来……染布!”
染布?秋叶楞了楞,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在张樱仙被刺伤那晚,朱元璋叫秋叶把收缴来的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换个颜色,因为这些战袄现在还是明军制式的红色,如果山寨里的士兵使用,会和官兵混淆。本来朱元璋是想让秋叶帮自己染这批鸳鸯战袄的,但是由于张樱仙受伤,秋叶天天忙着照顾,哪里还顾得上染布……这事儿一拖,就拖了足足一个多月。
现在张樱仙决定证明自己的也是有用的人,她要找到自己在山寨里的价值,从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就从染布这种小事做起吧!
一三九、当教书先生去吧
古代的女人,几乎个个会织布、染布、裁剪、缝衣、因为那个时代的商店,是不会出售成衣的,都只出售布匹,这种习惯其实一直持续到了后世,在笔者出生长大那的那些年月里,也就是大约1980年左右,还有许多家庭是自己买布来缝制衣服。即使是到了2012年,仍然有许多勤劳的老一辈自己买毛线来织毛衣。
要给这一批鸳鸯战袄染个颜色,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多难的事,随便找几个女人就可以做好。
但是,染一件衣服和染一百件衣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染一件衣服只需要找几个人随便出点力就可以做到,但是想要用比较快的速度染完一百件衣服,就牵涉到安排人手,分工合作,这还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管得下来的。
张樱仙主动来负责染这一百件战袄,还真是对了!因为秋叶性子比较软,要让她来负责安排人手,那铁定砸锅。但是张樱仙却是从小就使唤人使唤惯了的,安排丫鬟家丁做事,也是得心应手。这是富家子弟得天独厚的优势,穷人出身的人,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还真做不了这个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她粗通人力资源应用。
张樱仙首先把自己的十几个丫鬟集合起来,然后再让她们去山寨里传了几圈,找来了大量的妇女,都是懂得染布和缝衣的,又找来了一些农闲的男人。然后她就开始分派任务了,男人们去山里寻找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花茶、红茶、玫瑰等可以用来染布的东西。女人们则先把鸳鸯战袄洗干净,把上面的破洞缝补好。
古时的自然染布,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熬制染色水,这个步骤其实就是把采来的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什么的放到水里煮,把颜色给煮出来。然后捞尽杂质,就得到了一大锅染色水。然后再用另一个锅装干净水煮布,把布煮“熟”,去掉上面的污痕。最后把煮好的衣服,放进染色水里,浸泡一小会儿,再拿出来挤干水,用清水冲一下,晾干,颜色就染好了。
在张樱仙的安排下,男人们找来浆果,女人们则烧水的烧水,洗衣的洗衣,分成许多个小组工作,显得分毫不乱,这确实算是一种本事,换了秋叶来负责安排的话,铁定是安排不了这么好的。
结果染布工作仅仅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一百件鸳鸯战袄全都红色变成了黑紫色,与官兵的衣服完全不同了,而且战袄上破损的地方,都被女人们仔细地缝补了起来。
当这一百件黑紫色的战袄送到朱元璋面前时,他忍不住咦了一声,颇感意外,对张樱仙的能力倒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尤其是缝补好的那些地方,让他心里忍不住想起一件事来。
上一世,朱元璋刚刚起兵时,军队的条件也像现在一样的差,士兵吃不饱,穿不暖,娶不起媳妇,衣服破了都没人管。他当时的妻子,也是大脚马皇后,就主动站出来照顾士兵,帮将士们缝衣做鞋,为稳定军心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元璋以一介布衣的身份起兵,却能有那么多英雄豪杰忠心耿耿地追随他打天下,不光有他自己的个人魅力,也有马皇后出了一份力气的原因在里面。
红花还需绿叶衬!英雄身边没女人是不成的。
看到朱元璋眼中难得地闪过一抹欣赏之色,张樱仙居然有一点暗自窃喜,你的眼里终于有我了么?这是个务实的男人,拿美色在他眼前晃,他不为所动,但当她做好了一件事时,却能明显地看到朱元璋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转变。
他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相处!张樱仙胆子大了点,凑近道:“其实我还可以帮你处理文书、记账、管理军械、粮草……据我这几个月的观察,这个山寨里,就你一个人识字……李初九虽然认识几个字,但识得不多,记账很困难……但是我从小就知书达礼,什么都学过,这些事都可以帮你。”
听到这句话,朱元璋忍不住笑了:“我这里只是个区区土匪窝,哪有什么文书要处理?难道我还要和朝廷公文往来不成?至于军械粮草,压根就没几件,拿脑子记账就记得过来,李初九那点水平足以应付。”
“可是……我……我必须做点什么!”张樱很认真地道:“如果什么也不做,我……没有安全感。”
朱元璋皱起了眉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舒展开来:“有件事倒是适合你做。”
“什么事?”张樱仙大喜。
“教书!”朱元璋道:“就如你刚才所说,我这山寨里,就我一个人识字,别的全是大老粗,李初九那点水平,应付土匪窝还行,将来出了山,进了城,他马上就得晕过去。我希望你能暂时充当一下教书先生,让李初二、王二、拼命三郎、马小天这些家伙识几个字。”
“出山?进城?”张樱仙被他话里的这几个关键字给惊住了,她以为朱元璋要在山里当一辈子土匪了呢,也做好了给土匪当一辈子压寨夫人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这男人野心不小,居然还想进城去。
“你以为……这小小山寨,就是我的舞台?”朱元璋随口应了一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刻意压着自己的气,因为山洞里就他和张樱仙两个人在,他没有必要在这个女人的面前掩饰什么,那曾经俯览天下的气势,忍不住就从这句话里迸发了出来。
张樱仙感受到了他的豪气,忍不住就退了一步,再退了一步……
三天后,山顶的一个小山洞被打扫了出来,里面摆上了板凳和桌子,弄成了一间小学堂,张樱仙这个全山寨唯一的知识分子,开始在这里当教书先生,这个学堂并没有限制,谁想学读书识字都可以来。
最积极的学员就是李初九,一听说大嫂愿意教他读书写字,那干劲真不是一般的大,早早就来蹲在了学堂里。很快马小天也跑了来,还带来了他那三十五名兄弟,都兴奋地想学点东西,作为朱元璋最早的一批心腹,将来山寨的规模只要一扩大,他们都将担负重任,所以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拼命三郎也不情不愿地硬着头皮来了。
至于王二嘛……逃课了!要这粗豪汉子读书识字,那就像杀了他一样难受。
很快,朱元璋就知道了王二逃课的消息,顿时气得跳了三丈高,大怒下令道:“所有士兵都给我出去找,把王二抓回来,罚他在学堂里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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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金色的太阳照常从东方升,春风暖暖地刮过娇嫩的草叶,春天的气息终于走入了黄龙山。山外已经是四月天,山中却还只是初春,这倒也别有一番乐趣。
朱元璋晨起打了一趟拳,活动了一下筋骨,等到天完全亮起来之后,他又到山顶的练兵场去检视了一下士兵们的晨练,然后又去学堂旁听了一会儿,看到王二规矩地坐在学堂里没逃课,他才算放下了心。
随意漫步在山顶,他心里忍不住开始盘算起起:进黄龙山半年时间了,山外的情形也不知道如何了?虽然他曾经幽魂数百年,接下来的历史事件都如数家珍,但是那都是大事,一些细节小事,或者发生于某一处的局部战役,他也并不清楚。所以,现在山外是什么情况,他也说不上来。
带进山来的粮食,也已经消耗掉一半了。
朱元璋并不是一个喜欢把存粮吃完了,再去找下一批食物的人。这种蠢事,连动物都不屑为之,例如松鼠都知道在山洞里多存些食物,以备不时之需,朱元璋这种雄才大略的人,怎么可能临时抱佛脚?
他忍不住暗暗盘算,是时候出山打粮了!
黄龙山的周围,围绕着好几个城市。南边的白水、澄城这两个*县熟得不能再熟,就不用再介绍了。在黄龙山的北面,是宜*川*县,西边则是洛*川*县和黄*陵*县,至于东边,则是黄河天险,过了黄河就是山*西*省了。
在这一大堆城市中,选哪一个来打粮呢?盲目的选肯定不成,看来得派马小天他们出山走一趟,去这些县城里转转,了解一下情报再行决定。
朱元璋刚想到这里,山寨门口放哨的哨兵又嚷嚷了起来:“注意……山下来人了……人不少……注意……”
“空空空”的梆子声敲响了起来,山寨里的士兵们听到梆子声,赶紧向着山寨的各个防御点跑去,站好自己的位置,全神戒备。
这时朱元璋也走到了一个哨塔边下,伸头向山下打量。
只见山脚下果然来了一大帮子人,随眼一看,起码七八百,难怪哨兵要敲梆子报警。这些人没有穿明军的军服,而是穿着普通的麻布衣,看起不来像官兵,更像是普通百姓。而且他们也没有拿兵器,面是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例如有拿个大篓的,有拿铁锅的,有人甚至背着一个柜子,有人扛着一张桌子……这些人看起来,像是在搬家!
一四零、夹道欢迎
一只七八百人的搬家大队突然跑到山寨下面,挺离奇,山寨里的士兵们都有些紧张,不少人拽紧了兵器,有人则举起了大石头,甚至有几个士兵合力推动滚木,随时打算滚下山。
在学堂里愁眉苦脸学读书识字的王二也赶紧窜了出来,跑到朱元璋身边,开心地大叫道:“好啊,有敌来犯,不用读书了。”
朱元璋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王二赶紧改口道:“山下是哪里来的怪军?难道是官兵的诡计?朱八哥,给我两三百人马吧,我这次绝对好好指挥,把山下的来敌击退。”
“不,依我看,这些人不是敌人。”朱元璋淡淡地道:“现在是四月,你想想,这个时节里,山外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情?”
王二歪起头,想了半天,没想出来。
“是春赋!”朱元璋叹道:“三月,朝廷征收春赋,又要坐堂比粮,但是去年的旱灾如此之严重,秋赋大家都交不出来,逼反了咱们一寨子的人,今年的春赋他们怎么可能有钱交?山下这些搬家的人,应该是去年秋赋时砸锅卖钱交上了,今年却无论如何交不出春赋了,只好被逼着跑进了山来。”
原来如此!王二恍然大悟。
“找点嗓门大的士兵来,对山下齐声大吼,让他们派几个代表上山来说话。”朱元璋下令道。
很快,王二就揪了几个大嗓门过来,他本人也是个大嗓门,也站在那群人中间,朱元璋让他们对山下齐声大吼道:“山下的人听好了,此山是白水朱八占了的,你们在山寨下面鬼鬼祟祟干什么?如果不想挨揍,赶紧派几个说得上话的人到山上来。”
这几声吼过,只见山下的人起了一阵子sāo动,许多人围聚在一起,过了一阵子,似乎他们达什么了什么共识,人群中走出了三个男人,为首一个比较年长,看来是有点德望的,另外两个比较年轻胆大,估计是来保护他的。
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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