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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的英杰传-第3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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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份也输送到了对方的身上,也就是说李书实所遭受的考验十分当中此时的尼禄酱至少需要承担七到八分的样子。

    而这也是之前李书实两次遭遇痛苦却最终平安度过的最大原因——有两只少女为他承担了痛苦。因为不是一个人战斗,自然能够战胜一个人发力的飘渺的命运。

    也同样因为这个原因,这一场比赛李书实仅仅是感觉自己经历了没一会大太阳的烘烤便又恢复到了正常的感觉,这种感觉来的如此之软弱时间如此之短让李书实不由得对自家萝莉的敬佩之情如同滔滔江水奔流不息啊,真天下奇才是也~

    果然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和一堆无法被揭开的黑历史么。

    反正李书实现在是很傻很天真的一门心思扑到了比赛上面。

    而获得了新能力的爪黄飞电,也终于开始了属于自己的表演。

    大直道即将结束,而在进入小直道前会有一个并不算大的弯角,这里是爪黄最好的机会,因为已经领先了大半场的骑手们很容易出现小小的疏忽,而爪黄的速度让其足以抓住任何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而它的聪慧也足以保证哪怕李书实没有注意到那些空隙,爪黄也可以灵敏的发现机会,甚至爪黄的生物本能同样不容小觑。

    于是,当进入弯角时,李书实立刻然爪黄稍稍加速靠向了原本领先自己大半个身位的棕色赛马,而对手似乎已经很了解爪黄的速度,顺势微微让开了一点。或许那骑手看来,哪怕李书实能够与自己平行,自己也可以利用突击移动那瞬间的爆发力从而反超,并且还可以利用突击移动时的冲撞力让身后这匹百折不挠的赛马彻底丧失体力。

    但是,爪黄本来就不是一般的战马,更别说如今的它同样掌握了突击移动的奥秘。

    加速,冲撞,一往无前,有我无敌……好吧,这个词用在赛马上多少有些让人看着有点胆战心惊,但是现在那匹打算先放李书实一马然后再予以致命一击战马的主人就是这样的心情。

    不带这么玩人的吧,您老要是有实力就早点使出来好不好,然后您老一骑绝尘我们都一点问题也没有,可是这算什么,扮猪吃虎?!这样蹂躏我们幼小的而又脆弱的心灵有意思么!

    看着不断向前,不断重复着强行插入的动作,而且每一次不顾他人意见的强行插入还都能够成功,这匹灰色赛马的骑手再看不出来对方也拥有同样的能力他也就不用混了。

    如果李书实能够听到这位骑手内心的感慨,他一定会一脸十分不好意思的告诉他:“对不起啊大兄弟,俺也是刚刚才让俺的这匹马学会这逆天的技能的,真不是相当那头猪的啊。”

    只不过李书实有读心术的能力么?

    好吧,他其实真的很想拥有那种如同作弊一样的能力,这样就能知道苏小萝莉和一票妹纸们心里到底都在想些什么,或许也可以凭此开一个大大的水晶宫。

    只是很可惜,上面的一个自然段从来都是梦想,不曾变成事实,于是家里的那些妹纸依然快乐的生活在苏小萝莉构建的百合宫中,李书实童鞋也依然只能望“宫”兴叹。

    比赛还在进行着。

    此时此刻,哪怕不需要李书实的命令,爪黄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自己又能够做到什么。

    也就在这个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移向了这匹金黄色的宝马,毕竟它原本就是这场比赛备受瞩目的选手,虽然决赛有些不太肯定,但是区区小组赛应该没有问题吧。只是比赛前半段这匹马让很多在它身上下了重注的人倍感失望,现在当希望重新升起,人们怎能不兴奋。

    “哦!快看,快看!是那匹马!是那匹马!”不断有惊呼声从赛场四周传来。

    “哦!玄武大神在上,我看到了什么!”

    更不断有观众被惊呼声所吸引,放弃了对第一名的关注,转而注意起那不寻常的一幕。

    “是那匹耐力过人的马,玄武大神在上,没想到它竟然能跑得那么快!”

    一时之间,种种惊叹,不一而足。

    很多人都不敢相信,那匹原本被大多数人认为更擅长长距离跑的战马竟然如同一道金色的光辉,从重重赛马的后方射了出来,在偏向外道的地方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终点冲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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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突击,永远的金色闪光Ⅱ】………

    “真快啊!”

    原本一直高坐在座位上的乌孙女王在不知不觉间站了起来,甚至忍不住向前走了两步,似乎是想要将眼前所发生的一幕幕看得更清晰些,甚至如果不是贵宾台围栏的阻隔,或许李书实就将尝到“自作孽不可活”的恶果。只是现在谁都没有发现那曾经可怕的一瞬。

    事实上并不是只有乌孙女王一个人这样,很多人都已经忍不住站了起来,有尊贵的王公大臣,巨商富贾,也有威猛的将军和原本应该尽忠职守的卫兵,当然更多的还是那些普通观众。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场上所发生的一切所吸引。

    爪黄还在不停的加速,摆动的四肢已经快得让人无法看清,就仿佛真的已经飞了起来一般,这就是天马,上天赐予的能够随时一飞冲天的汗血宝马。

    到了现在,哪怕依然没能排到首位,但是不论是李书实还是爪黄的内心都已经不再焦急,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畅快的感觉——畅快的急速接近,畅快的迅猛靠近,畅快的突然发力,畅快的强行插入,最后无比畅快的直接无情走人,挥一挥手,不带走一丝片履。

    就这两,随着终点的接近,爪黄超过了一匹有一匹的赛马,然后在那些赛马身上的骑手目瞪口呆的目光下扬长而去,几乎在转瞬间,爪黄已经与第一名,那匹来自贵霜的宝马相距仅仅只有半个马身的距离了。

    全场观众此时此刻已经全都站立了起来,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令人感到震撼的一幕。

    前所未有的大逆转,四百尺开外,追赶了超过二十个马身的距离,这是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啊!或许在整个人类赛马史上都不会出现这样惊人的大逆转吧。

    当爪黄再一次如同闪光一样穿越那匹贵霜马,成为无可争辩的第一时,赛场内外所有人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这一刻,无论是否投注,无论是否选择了爪黄,但是每一个人都对这精彩的比赛报以了最热烈的掌声,而那些选择了爪黄的赌徒们更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巴掌彻底拍烂来宣泄自己的激动的心情。苏小萝莉更是忍不住抱住身边的少女狠狠的亲了一口。

    超越了那匹贵霜马之后眼前就算是一片海阔天空了。

    距离终点只有不到200尺的直道,而此时此刻所有人再一次惊讶的发现,爪黄已经成功领先了第二名那匹贵霜马多达半个马身的距离,而且随着李书实还在不断让爪黄加速奔跑着,这一差距也变得愈发明显。

    “父亲,那匹马的速度真快啊,我也好想拥有这样一匹马做我的生日礼物。”

    没有一丝减速的迹象,一道光穿过了主楼前的跑道。在看台上,观众们终于可以可以欣赏到这匹神奇的天马那惊人的速度,优雅的姿态和雄壮的体魄。只是很可惜,一阵风过后,这一切的一切便成为了残留在视网膜上的一片残像,而后被众人争相映入脑海之中。

    直到许多年以后,或许依然会有人记起这样一场比赛,记起那曾经让人心动的美丽身影。

    当然,对于贵宾席上的人来说,他们不仅仅需要一点点记忆的残片,他们有足够的财力,有足够的势力,哪怕作为马主人的李书实并非他们用强便可以屈服的存在,但是这却并不会阻挡他们追寻的脚步,尤其是当那个身影和它的一切已经牢牢刻在心底的时候。

    “别傻了我的孩子,那匹马耐力那么好,而且不畏惧任何糟糕的地形,还有如此出色的冲刺能力,这简直可以称得上完美,这样的宝马能够出现一匹就已经足以让人啧啧称奇,难道你觉得还能够出现第二匹么?就算出现也恐怕要等到几十甚至上百年以后吧。”

    “可是……可是实在不行让咱家的母马去和那匹马配种不行么,怎么看都像是一匹公马吧。”

    “嗯……这样说来倒也是一个不错的提议,或许我可以通过女王大人和那些汉人说一说。”

    “一定要说嘛,到时候我也能够骑着这么漂亮,这么出色的战马。到了那个时候蕾欧娜应该不会再拒绝我对她的邀请了吧,两个人同乘共骑,在夕阳下……”

    而在看台上,不知道有多少人产生了同样的想法,毕竟爪黄那金黄色柔亮的皮毛,修长雄壮的身躯,尤其是奔跑时那如同爆炸一般的肌肉让其本就具有极强的观赏性,哪怕一个冠军都不拿都会让不少贵族产生在家中养上这样一匹宝马的兴趣。

    更别说如今爪黄已经证明了他所拥有的出众甚至可以称得上恐怖的能力,哪怕仅仅是获得了小组赛的胜利成为获得出线权的三十二匹马中的一个,但对于一匹在所有人看来更擅长耐力而且长距离的速度也不差的战马哪怕所拥有的爆发力并非最顶尖级别也足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毕竟你只要想象一下加入某位奥运会马拉松冠军得主转眼间便进入了百米飞人大战的决赛会产生怎样的轰动效果就能理解如今场边大家心中的感觉了。

    更何况刚刚发生在眼前的惊天大逆转让人们看到了爪黄的爆发力只怕在那些被认为是最优秀的战马当中也足以称得上翘楚。

    所以说现在观众们看爪黄的态度那绝对是“老婆,快来看上帝”的节奏。

    “奉先大哥,我怎么觉得照这样下去你的赤兔只怕是要输给主公的爪黄飞电啊。”

    “书实那种总是能够带来意外的家伙你永远都不要用常理去衡量,更别说你刚才又不是没看到,他媳妇似乎向他‘投降’了,这两个人联手作弊,你觉得区区小组赛能难倒他们。”

    “小组赛……看样子奉先大哥你心里其实还是不服嘛。”

    “书实的爪黄飞电能够突破,为什么我的赤兔就不行,等到了决赛你会大吃一惊的。”

    “那可说好了,如果奉先大哥能赢下这场比赛,就要送给我一匹赤兔的后代。当然如果奉先大哥觉得麻烦,可以到我们匈奴人的营地去,什么样的母马随你挑随你选,我相信就算是父亲大人也一定会同意的,而且我可是知道他对赤兔也是眼馋了不知道多久了。”

    “我可是事先说好了,如果赤兔没有找到满意的伴侣那么可别怪我不履行约定。”

    “这是自然,如果不能让赤兔满意这是我们的问题,怪不到奉先大哥身上。只是嘛……”

    “爽利点,别学着那些老学究一样吞吞吐吐,真觉得比起做匈奴人,你更适合做汉人。”

    “奉先大哥说笑了。我想说的是,如果奉先大哥在决赛里输给主公,那么奉先大哥能不能和主公说一说,让主公的爪黄飞电到我们匈奴那边走一遭呢。”

    “你这个小~家~伙~是想找~揍~么~”

    “难不成奉先大哥自己对自己没了信心,才会在这里‘威胁’我这个可怜的小侄子。”

    “哼!你不会有机会让主公的马走入匈奴人的营地。”

    “反正不管怎样,家里都能增加几匹好马了,再加上我获得的这一匹,家里的马场应该可以壮大不少吧。估计父亲应该会后悔为什么自己没有混进这次西行的队伍之中。”

    望着吕布远去的背影,耶力达露出了阴谋得逞的笑容。

    只不过还没等他笑上多长的时间,他便忽然发现自己已经被无数道杀气彻底锁定。

    “要么算上我一个,要么将生下来的小马驹送我一匹。否则,你懂的。”

    典韦虽然已经做了冷脸护卫许多年,但是当年好歹也是做过黑老大的存在,就这样冷着脸看着耶力达都足以让对方心中忐忑不安不敢对视,更不用说还顺便释放了一点杀气。

    而如果仅仅是典韦的“威胁”耶力达或许还可以呼叫吕布来应对,可是当他需要面对的是并州军甚至飞熊军、凉州豪强们的共同的逼迫,只怕吕布也会觉得很难应付吧。

    而事实上吕布正在一边笑嘻嘻的看着发生在不远处的事情,显然他对这一切是相当的乐见其成,谁叫刚才他的那个小表弟“用心不良”呢,须知吕布可不是那种慈悲为怀的圣人啊。

    “老伙计,你也不想输吧。”

    拍了拍赤兔的脊背,感受到了从掌心传递过来的战意,吕布笑着牵着自己最亲密的战友离开了,他被分到了第二组,到了该他出场的时候了。

    而在赛场中央,是正骑着爪黄飞电向观众致意的李书实,显然通过刚才的比赛,他和他的战马赢得了赛场内所有观众的喜爱。

    哪怕吕布和赤兔再怎么不甘心,但是他们很清楚,至少在现在,是李书实和爪黄的天下。但是他们并不担心自己的风头会被抢走。

    只要战胜对手不就足够了么。而且越强的对手不才越能证明自己的出色么。

    吕布和他的赤兔,已经蓄势待发。

    ps:今天一口气看完了两本书。一本是现在三江榜第一(现在应该还是吧)的《魅影》,很有趣的设定,案件和钓妹纸的比例也把握的相当不错,案件推理上也还算不错,值得一看。

    另一本是新人榜的《无限之倾世妖孽》,这本书是用来放松精神的,所以合理党们还是绕道的好,但是那里面那只神龙见尾不见首的傲娇主神娘实在是好萌啊~~

    我推书了么?如果你认为是的话那绝对是你看错了的说~就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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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囚徒】………

    “没想到一场热闹的比赛竟然会以这样的结果收场,我说书实,你甘心么?”

    “又有什么不甘心的,本来三冠王什么的更多的不过是一句壮胆的话,既然已经拿了两个冠军,而且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就我个人而言又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也是啊,赤兔的风头都快被你家爪黄飞电抢光了,赤兔很生气呢。”

    “赤兔生气也是因为你这个主人不给力,绝对和我没有一丁点关系。”

    看着廊外变得更加密集的雪片,听着不是卷过的隆隆寒风,欣赏着银光素裹的景色,温上一壶好酒,摆上几碟小菜,吕布和李书实就这样一边聊天一边对饮。

    赛马会因为天边突然出现的乌云而不得不提前结束,倒是让很多期待第一场上演了大逆转好戏的爪黄飞电与第二场上演了王者之气霸全场的赤兔之间的巅峰对决泡了汤,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对不能看到竞赛比赛的遗憾,不过仅仅看过两匹天马疯狂的表现已经足以让他们回味。

    当然,对于那些赌徒们,虽然有些遗憾,但是心中却也不免有些庆幸,庆幸他们不必再纠结于在决赛中到底是选择爪黄飞电还是支持霸气十足的赤兔马。因为这两匹宝马都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具有统治力,如果选择绝对是能够让人头发掉光的一个难题。

    不过就算是有了选择对于大多数赌徒而言也并不是什么可喜可贺的事情,因为两匹马的惊人表演,它们都成为了决赛夺标的最大热门,而理所当然的,赔率上也让赌徒们没了兴致。

    至少是绝对无法激发出赌徒们冒险的兴致来。

    虽然对于大部分战马来说,这种初雪的天气对他们的成绩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那些善于观测天象的人却告诫所有人,即将会有一场大雪,而比赛才仅仅进行了三场小组赛,显然最后的决赛恐怕要在纷飞的大雪中进行,而这种高速的比赛很容易造成战马受伤。

    更重要的是,整个运动会都将会受到天气的影响而不得不暂时终止,城内城外的民众需要及时疏散,草原子民最为重视的财富,那些牲畜们也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妥善的安置……

    类似于这样的工作还有很多,所以那些贵族和大商人们也没了继续看比赛的心情。

    于是,原本热闹的的赤谷城内外没过多久便平静了下来,不,或许应该说变成了另外的一种热闹——大部分人依然没有远离,因为他们需要帮忙加固自己部落的营地,防止在暴风雪中将用来住人的帐篷吹飞或者将用来围住牲畜的栅栏吹散,而不论哪一种情况的发生,都不是草原子民希望看到的,因为前者将意味着人员的损失,而后者则意味着财富的损失。

    也只有居住在赤谷城内驿馆中的并州军高层们,才会有这样的闲心在这里喝酒赏雪。

    好吧,除了少数几个喜欢偷懒的家伙能够有机会这样**,其他并州军和飞熊军的将领同样有着自己的任务,毕竟这可是难得的展现汉人与西域诸民族一家亲,军民鱼水情的好机会,如果不是被爪黄的几次进化折腾的没了气力,李书实其实也想尝试一下“走秀”的感觉。

    不过似乎赵云、典韦等人比他更擅长做这些事情。

    毕竟他们可是真正的将军,调度统筹什么的比李书实强了不知多少,而且形象也非常受草原子民们的欢迎——别看典韦那张脸在汉人那边属于随随便便就能吓哭一村子小孩的水准,但是在草原上,他这张脸配他身上的那鼓鼓的肌肉,竟然意外获得了“有安全感的男人”的称号,显然比起赵云那张娇滴滴(赵云:我严正声明),他似乎更符合草原子民的胃口。

    好吧,就算是赵云那也是浑身肌肉而且也拿下了好几个比赛的冠军,属于有安全感的男人了。

    至于吕布……

    “大嫂真是太客气了,竟然让大嫂亲自下厨做了这么多好吃的,学心里真有点过意不去呢。”

    “哪里的话,州牧大人能够将我家这匹野马拴在家里我可是从心底感激得紧呢。”

    “夫人这话可就不对了,我可是很顾家的家驹,哪里是分不清家在哪里的野马啊。”

    “话这么说倒也不算错,只是我和娟妹妹最近每天晚上都只能守着醉醺醺的夫君大人,而且以前即使喝醉了酒也能将我和妹妹折腾的一晚上睡不好觉,可是现在却睡得好像死猪一样,让我和娟妹妹心里总有些空落落的感觉呢。这人心里一空,可是很容易胡思乱想哦~”

    这样说的严氏还很隐蔽的瞅了瞅不远处正在指挥李书实的护卫收拾彩金的苏小萝莉。

    “夫人,您可不要想多了啊,尤其是不要心里空落落就去找弟妹啊!”

    这个时候的吕布可是真的心慌了,虽然严氏的动作相当的隐蔽,但是对于吕布这样的高手高手高高手来说就好像打着灯笼表演一般一览无余。对于严氏的眼神中代表了怎样的意义吕布还是非常了解的,也正是因为了解所以才会感到心慌。

    苏小萝莉的百合宫在并州军内部就连公开的秘密都已经算不上了,最初大家只不过是将这件事当成一个茶余饭后的玩笑,或者是认为这更像是苏小萝莉与甄清争夺主导权的一场争斗,在甄清还有些年幼的时候提前拿下主导权,到时候甄清想要扳回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最重要的是,由于苏小萝莉在并州军的那些元老中的独特地位,还有其对于黄忠、曹纯等人的特殊意义,就算有些腐儒想要藉此做出攻击也只能是自讨苦吃,更别说动摇其地位。

    久而久之大家除了笑谈一下百合宫是否又多了新成员,就是为可怜的李书实童鞋暗自默哀一下,毕竟有了百合宫的存在,李书实哪怕智比天高在集团化的娘子军面前也是要吃瘪的。

    虽然有些损了男儿的风采和气势,只是这毕竟是别人家的事情不是么。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情似乎发生了某种程度上的……改变?

    苏小萝莉的百合宫是否扩大先不谈,但是整个百合宫的触角却有扩散的趋势,至少李书实就很清楚吕布家的两位、赵云家的两位还有典韦家的那位都加入了进来,成为了百合宫的附属相关机构“烧死不归家,往家里领奇怪女人的男人”为目标的团体fff团,简称烧烤团。

    原本这样的女性组织所能起到的作用在这个男权的社会中实在是太过有限,但是怎奈何某只萝莉拥有逆天的武力值,再配上一个同样拥有逆天的武力值还能唆使家里的牲畜集体造反的fff团编外美少女,于是哪怕彪悍如小强童鞋,面对这样的组合也只有给跪一条路。

    当然,小强童鞋好歹还算是爱妻人士,只不过是最近在外面玩得有些high,结果忘了即使回家交公粮(听不懂的都是好孩子),否则也就不可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这里而早就会被绑在火刑架上接受某只萝莉带着一大票人士进行惨无人道的围观了。

    不过,能够让小强童鞋勃然变色的自然不是上面的原因,作为爱妻人士,小强童鞋真正害怕的是自己的两位夫人尤其是曾和自己患难与共外加还是自己女儿母亲的严氏因为伤心真正投奔苏小萝莉怀抱,那他就算是有通天之能只怕也不可能像龙傲x那样一条哨棒杀入百合宫中视各色美女如草芥,将自家老婆抢回。

    好吧,如果是龙x天童鞋的话估计百合宫第二天就该换牌子了吧。

    吕布最终被严氏温柔的带走了。至于回去之后两个人会做些什么,是用洗衣板增加对膝盖的磨砺以防止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箭矢射中,还是准备一些皮鞭、绑绳、火烛、口枷之类的可以让夫妻间增加理解和认识的工具,又或者是干脆直接上演一出生命最原始的伦理大讨论……

    这一切已经不是李书实这只只有理论基础的小屁孩所能知晓的,反正看小强童鞋那满脸赔笑的样子,看样子直到明天中午应该是不可能再看到小强的身影了。

    两个人喝酒可以有很多中解释,但是一个人喝,那不论最开始怀着怎样的心情,但是喝到最后大抵都是以闷酒收场,毕竟一个人喝的不是酒,那是寂寞啊。

    让人将桌子上的东西都收好,李书实准备去找苏小萝莉,关心一下她今天的战利品。

    嗯,其实还有自己的。

    虽然两场长距离赛并不是赛马会的压轴大戏,但也是贵族们彰显自己收藏的好机会,所以在奖品的设置上也相当的丰厚,只不过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那些奖励远远比不上自己的身家或者比不上通过这次比赛获得的一些额外的好处,比如拓展了自己的交友圈子,比如李书实童鞋就与好几位来自中东甚至是东欧的商人谈好了建立商路的问题。虽然这些人能够提供的货物以及税收对于并州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但是那些奇珍却会为自己吸引到大量的客流,而客流便是财富这样的等式在李书实这个现代灵魂之中早已深深扎根。

    而类似的故事还有不少,至少班复就通过一系列的接触让他获得了非常丰富的情报,也让他对未来可能会面对的情况和麻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还有更多的人有了自己满意的收获。

    但是,就算是这样,李书实依然对那些奖品念念不忘,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哪怕仅仅是几百枚金布利也都透着自己的血汗,与自己格外的亲近。

    所以说这绝对不是李书实财迷想要数钱玩,也不是李书实想要将自己赢得的那份铺在床上满床打滚,他只是想要体味劳动所带来的快乐,仅仅只是这样而已哦~

    不管你信没信,反正李书实自己是深信不疑滴。

    只不过,还没等他来到苏小萝莉跟前,一个亲卫便来到了他的身边。

    “大人,那位‘囚徒’先生求见。”

    亲卫的话让李书实稍稍一愣,随后才反映了过来,连忙对亲卫说道:

    “让‘囚徒’先生在偏厅等我,我换一身衣服便去。”

    没过多长时间,李书实便出现在了用于接见私人客人的偏厅之中。

    随着他的身影出现在了偏厅内,早已等候在偏厅内的客人也跟着站起了身子。

    这是一位身量颇高的男子,面容上颇多风霜之色,虽然现在似乎红润了不少,但是却依然可以看出前一阵子吃了不少的苦,伤了元气。哪怕是经过最近的一番调养却也依然无法掩盖其眉头鬓角中所流露出的衰老的感觉。

    但是虽然身体上受到了不少的折磨,但是男子的精气神却是不错,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显得整个人异常的沉着,而双目咋一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锐利的神采,可仔细感觉却又仿佛一切都已经被那双眼睛所洞察,一切都已经心有成竹,自然比不再浪费多余的神态。

    男子的身上穿着得是一身素白的鹤氅,头上并没有带代表身份或者用作觐见高官时所戴的弁冕,而是很随意的用纶巾将头发束了起来,但是配合男子的面容仪态,却奇妙的没有让人感到被轻视,反而有种出尘的姿态自在其中。

    男子虽然依照礼节向李书实行礼问好,但表现得却甚是随意。明明两个人之间并不熟悉,那男子却还依然如此做派,就好像是对李书实甚是轻视,可偏偏李书实还不能动怒,毕竟在这个时代哪怕那些名士还没有进化成魏晋时期的“狂士”,却也已经有了几分气度。固然李书实对于那些沽名钓誉之徒并不介意让他们知道知道自己的“威严”,但是对于如眼前这位这般有着真才实学的真名士,李书实就算可以动手也是实在舍不得。

    没办法,谁叫他在儒林之中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地位呢。

    可偏偏那种东西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哪怕你真是有本事的人没有一定的关系网也甭想获得与自己学识相符的地位,更别说李书实这种“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根基还不扎实的家伙。

    而他眼前这位却又偏偏属于那种圈子广,背景深,才学佳,什么都齐全的“真·名士”。

    “公达先生终于愿意见学了,学还以为公达先生会一直避学不见一直到返回大汉,然后找个机会一走了之呢。最多不济给仲德留一封信,为后人留下学‘残暴’的罪证。”

    “那么州牧大人可以一直将攸关在大牢之中嘛,洛阳城内死了那么多人,也不差荀攸一个,州牧大人也不必再担那个‘残暴’的罪名,反正董贼只怕是不会介意是否多攸一条人命。”

    “好了好了,不谈这些破坏气氛的话题了。公达先生今天既然愿意来见我,这就是最令人开心的事情了,正好学这里有好酒好菜,我们有什么话还是边吃边谈比较好。就算最后公达先生觉得学不是个好的谈话伙伴,至少也拼了美酒吃了好菜,也算没白来一趟。”

    “州牧大人如此安排,攸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刚刚和吕布在一起时没怎么动的东西现在又用到了这里,话说这应该也算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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