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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花时节误逢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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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良久的季无伦终于开了口,“肖公子,后来可曾见过微倌,也就是在下表妹?”

“……”这个话题让难得有笑意的白衣公子默了一默,“那位小姐没有回府吗?”

季无伦神色凝重低落,叶予心也一脸表情严肃,“正是如此,我们想,家妹或许跟在公子身后离了家,不知公子可愿在此稍留,待寻到家妹,公子再上路?”

肖雨微微笑着就要开口,旁边叫实的下人已经先抢着开口了,“我家公子有急事,不能久留。”

“实。”还是淡淡的一句,肖雨望着叶女侠说,“既是与在下有关,肖雨也不能袖手旁观,稍等几日也可以。”

于是两人就要告退,肖公子又开了口,“季公子和叶姑娘只叫了一间房,恐有不便,季公子不如在此间歇息?”

叫实的下人又要开口说什么,被一个眼神盯回去了。

“肖公子真是大好人,不过不必了。无用,咱们走吧。”

季无伦对这个称呼已经习惯了,脸色不变随着她出了门。今晚他们也要继续最近几天在做的事——抓采花贼。这一路都是从小镇路过,这项工作就一直随身了。

肖雨诧异地看着合上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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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江南小镇,多的是水波,不缺的是美人。

第二天一大早,无眠的肖公子去敲刚认识的新朋友的门,听到两个相对的回答,带着笑的男声说,“肖公子请进。”带着愤恨的女声说,“肖公子稍候。”

肖雨在外面等了一刻,听到门里传来打斗声,推开门就看到腰带还没系好的女子正抬腿去踢在整理流苏的男子。两人动作都极快,眨眼间都各自整理好着装正式交手起来。肖雨呆愣了片刻,两人也很快住了手。

“肖公子早安。”笑眯眯的叶予心和憋着笑的季无伦一起问了好,然后用过早餐就在小镇里逛了起来。

“肖公子,我还是站你旁边好了。”因为肖公子的下人跟在身后一点距离,他们三个人就是并肩,小镇路还算宽阔,也不显得挤。“站在某个没有教养的人旁边,难免让我产生恨铁不成钢的悲愤心理,因而蛮容易和他打起来。”

另一边的季无伦冷哼了声,“这个提议我倒是赞成。只是肖公子受点委屈,听多了那片小叶子在耳边聒噪,很容易短寿。”

“你这么说我还真舍不得你身边那个位子。”

最终两人又闹上了。

只是转过弯叶予心留心看美女时,停下了脚步,身边两人也顿了下,因而他们身后跟着的实也住了脚。

“好漂亮的苏绣。”叶女侠摸了摸路边摊上的刺绣。

“的确。”季无伦难得附和她。

肖雨无言,很快大家就回了客栈。在肖公子房间里围坐好,季无伦开了口,“公子最近在躲避仇家?”

刚才路上有人尾随他们,这个事是没错的了,只不知道这位看起来柔弱的贵公子愿不愿告诉他们让他们插手。毕竟是他们让别人暂时停留的,若是因此暴露了肖公子行踪,他们也算是义不容辞要相救。

当晚子时,小镇上一家两层楼高的客栈兼酒楼着了火,大火冲天,吸引了无数人目光,救火的人却不多,都看得出这火是救不过来了。

一身水蓝色衣衫的女子在夜空下滑过,看到等着的三人时落地问了句,“季无用呢?”那三人分别是肖公子,肖公子的仆人实以及下午赶到客栈来的季微倌。

肖雨本来百般劝说他们不必有负疚感,大可早些离去,可终归是掺和进来了。

“无伦哥哥看你一直没来,说过去瞧瞧……”季微倌开了口眼里也闪过几分不安。适才她是被肖公子和其忠仆保护着带过来的,但也瞧见了一些黑色和红色交融的画面,血的味道不重可已够恶心。

叶予心去的时候正看到男子冲进火场里,围观的人都惊叫起来,穿长衫的女子愣愣看着男人背影,他倒是真不怕死,端的做了个十成十!

从火场出来,季无伦大为气恼,“你刚才出来怎么不打声招呼?”

叶女侠眉一挑,“我怎么会想到有笨蛋会冲进火里去找死。”

季无伦随着她往两条街外的汇合地走着,哼了声口气不好地说,“你既然可以从衣柜里跳出来,我为何不能冲进火里去。”

“那是因为我早看出来肖公子是个好人,像我这种聪明人才会那么机敏。”叶予心一脸不屑。

“那我刚才冲进去是为了救我养的狗。”季无伦浅笑了下,那位叫实的中年人手里那把刀可不是不沾血的摆设,当时刀光杀气十足,亏她睁着眼说瞎话。若不是肖雨的命令,那人肯定会砍碎他们俩的。本就被仇家追杀,在房间里发现陌生人藏匿,任谁也不会放过。

叶予心微微纳闷,“怎么你什么时候养狗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说这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和另三个人在一条街上。

“季无用!”叶予心右手一动,手指间已捏了三枚银针,直直往男子身上插去。

季无伦斜斜往汇合的地方飞过去,一边叫出来,“恶毒的女人,居然真的动手,不会还涂了毒的吧!”

“你个百无一用,还敢跑!”说着手里的银针已经破空追过去。

季少若是闪开又怕伤到身后不远处的微倌,只好在夜色里勉强接住了三枚银针。

等两人落定,微倌才看清哥哥脸上身上都因为在火场跑过落了灰,本来偏白的面容有些地方黑乎乎的看起来有几分好笑。叶姐姐穿着男子装束看起来英姿飒爽,只可惜了那头漂亮的长发,也亏得姐姐舍得。

“我们庆祝一下吧。”叶予心看着肖雨提议。

“怎么庆祝法?”肖公子浅笑着问了句。

才刚逃过一劫,实不认为值得放松警惕,可那位叶小姐真不是个怎么靠谱的人。但若是抗议,自家公子少不得会让他住口。

“我去拿几壶酒。”季无伦接了口,看脸色心情很好。

“那我去厨房偷些鸡鸭什么的。”叶予心接着说。

“然后野炊,西郊汇合。”季无伦和叶予心异口同声,拍了一下掌两人就各自往一个方向飞掠而去了。

、奇、微倌一路和肖雨同行。

、书、肖公子怎么都不敢相信,那样相互了解和默契的两人,相识还不足半月。

、网、抱着偷来的酒的季公子和提着厨房洗好的鸡鸭的叶姑娘在往西郊去的路上相遇了,两人相视而笑。

“敢问季公子为何放心季小姐和肖公子同行?”肖雨那个人肯定不是普通人,能被人那般追杀,而且季小姐分明是倾心一片,这位季公子莫非不吃醋?

夜色下,白衣的公子一如她初见时的离世谪仙,在山林间穿行,男声依旧温婉如风,“那是她的人生,轮不到我指手划脚,要喜欢要跟随也都是她在做决定。”

叶予心微微走神,然后轻笑出声,“那你呢?”

“我只做我要做的事,跟着她保护她,尽心而已。”季无伦转头笑着问,“倒是我很好奇,一片小叶子飘到这江湖要做什么?”

女子抬起头仰望星光,眼中光彩耀人,“我这个人一生只做一种事,这种事必须包括两个要素,第一是自己想做,第二是有趣。”

“原来小叶子也有广阔江湖路。”男人嘲笑了句,只是话音里听得出几分欣赏几分祝福,还有对自己的几许怜惜吧。

只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这庆功宴,是摆不成了。

西郊外,没有找到本该在等他们的人。

7

7、第七章 。。。

“天皇皇,地茫茫,水中月,雾里殇,清血缘,诛邪皇。”

七月底的树林里,风也有点寒了,可这样凄冷幽怨的歌声响起来,才让人觉得彻骨的冰凉。这歌曲好似蒙着轻纱的女子,听不甚分明却又萦绕耳旁,消散不得。

“公子。”实幡然起身,眼里已明彻如火。

肖雨微微叹了口气,开口时是不容抗拒的命令,“寻隙带季小姐离开,我殿后。”

实还没来得及反对,就听到季微倌开口了,“不,我要跟着你,我会保护你。”实立刻动手在女子后颈轻轻一砍,“少主,季小姐与我们无关,他们也不会为难的,不如藏起来就好,属下保护您离开。”

肖雨狭长的眼扫了实一眼,实顿时觉得浑身冰凉,“他们把季小姐托付给肖雨,我绝不会让人伤她一根头发。那些人还伤不到我,你是想违抗命令吗。”

实跪地扶着晕过去的女子,“少主,您不是肖雨,您是霄凛。若是平时自不用说,可您现在受了重伤,运气恐怕留下病根,一世被折磨。”

“左护法。”肖雨轻声叫了声,站起身来,“走。”

男子的发冠好像是被狂风吹散了,林子里阴阴地漫起黑灰色的尘雾,只霄凛的眼在黑色里越发清亮耀人,那是一双冰蓝色的魔眼。

“天皇皇,地茫茫……水中月,雾里殇……清血缘,诛邪皇……”歌声随风而来,像是离了很远,又好像就在耳旁。

忽然轻啸之音响起,好似箫声清泠,又似笛音清越,林中立刻传来惊叫之声。

“啊!是什么!”“不要慌……”“滚开!”……

软轿已走到霄凛正对面,轿上的人命人点起灯,就看到四周狂舞的树丛和四处乱飞的虫鸟。霄凛身上蜿蜒爬上一条长蛇,顺着腿一直盘旋到颈项,而那悦耳动听的乐声,正从男子口中发出。

如若他用乐器,只需夺下即可,可偏偏霄凛用的是这树林里最多最常见的东西——树叶。而且含在口里的树叶,除非死人,否则想从口里撬出来,是不可能行的。

林中灯火通明,中咒的人不知在砍杀什么,有的自己杀了自己,有的忙着杀死同伴,有的神志不清砍着没有动的树干。

毒蝎落在软轿中的人脖子上,那人伸手拿了开来,他还不至于被这种东西毒死,绿色眼眸看着正对面的人,“好,看你还有几口气可活。”

话音未落,霄凛身上的长蛇已直扑向软轿而去,那人拔剑来挡,只一瞬,对面的人就失了踪迹,乐声止息,整个树林像是死寂一般的沉。

互相砍杀的人慢慢止住动作,再看树枝没有乱舞了,有毒的昆虫蚂蚁也死了大半。有人开始呕吐起来,断臂断腿上的血还在流。有人这才发现自己残疾了,大声尖叫打破了沉静。

“追。”妖异的声音响起,软轿里的人闭了眼,他不信这么点地方,霄凛能逃过他的手掌心!不过是时间问题,他要耐心。

季无伦和叶予心生了火。本来他们不该生火的,至少肖雨他们就没有点过火,在夜里点火太容易被人找到了。

火光照亮了周围,叶予心开始烤鸡鸭,季无伦还在拾柴。路上散落着刚砍断的树枝和树干上清晰可见的新的剑伤,这里肯定发生过恶斗,而其中之一方,肯定是肖雨和微倌。

叶予心开了坛喝了口酒,递给季无伦一块手帕,手帕上染了血。“应不是微倌妹妹的血。”

季无伦把手帕放进怀里,开了口,“地上的土翻动过,看来死了不少人。”翻动过的土是为了掩埋血迹,否则天亮时岂不吓人。

血腥味很淡,好似有人用了香料驱散,那香味撩得人心痒。

吃着烤肉,季无伦略微笑了,“被很多人注视着用餐,感觉如何?”

叶予心扫了他一眼,“平日不也如此么。”他们每次下馆子,因为打打闹闹,总是被店里的人严密注视着,就怕祸及到自己。

今日他们却没有斗嘴。

“放心吧,肖公子是正人君子,微倌妹妹定然无恙。”叶女侠笑着安慰喝酒的男人,随手丢开了鸡骨头,正砸中旁听的一人。

两人好似未察,慢慢喝多了。季无伦躺下来望着天开了头,“小叶子,你说肖公子现在可有危险?”

“不知道啊,不过听肖公子说,他是要去滇西的,他家乡在那边。”叶予心理直气壮说着谎话。

季无伦侧过头看一眼躺在身边的女子,她嘴边还沾着油渍,“我们也跟过去吧。”

闭眼休息片刻,已是天明,两人上路,继续往东北方向的苏州进发。

“……你是说,他们说霄凛往滇西去了,自己却到了苏州?”男子面如桃花,声音也妖媚,折了一枝玫瑰,一双碧眼里闪过阴狠,玫瑰就化成了黑灰色凋零了。

“是,正是如此。”

“没用的东西。”说完这句,男子就已翩然离去,可汇报的下属却跪在地上发着抖流着汗直跪了一整晚也没敢动。

进了城,身后尾随的人仍未离开,两人在烟雨楼摆了一桌。

苏州城内有两大名楼,烟雨楼为其一,另一则是风花楼。这两座名楼都有其来历,不止经营酒楼,幕后都是名震此方的武林世家。

江湖中人都说,过苏州不入二楼实乃焚琴煮鹤之举,更过于买椟还珠之愚。

三杯下肚,两人难得好言相向。

“暂别过,风花楼前等君来。”叶予心笑着开口道别。

季无伦想了下,家里的确安排他在这边有些生意上的事,“只不知小叶子在此有何事?若是游山玩水,同去也可。”

叶予心摇摇头,望着楼外水波,“有些有趣的事要去做,无用你好好忙完自己的事,若十日后等不到我,就自己去找那‘采花贼’吧。”

十层楼上,女子踏栏杆而去,男子远望江上烟波,眼中也蒸上了水汽。

8

8、第八章 。。。

“劳烦杜伯伯了,这几年织锦坊行情看涨,杜伯伯操心了。”随着老人家往账房去,季无伦说着客套话。其实苏州这边有心做大脱离杭州总行已是去年年底就有迹象的了,他这次过来不过是警告这些个老人家们,做事悠着点,能好好活着总好过趟进棺材里去。

闲下来的时候,管事的人找了位姑娘陪他同看苏州山水,只是站在西山缥缈峰峰顶,望着远处树丛林影,季少心中牵挂着微倌,为她和肖公子担心,也有些忧心那片小叶子。

还记得那日烟雨楼上,她看着烟波时眼里带着向往和决绝。她说只做自己想做的有趣的事,恐怕就算那事会让她丧命,她也会去做的。

还记得那晚她落定在院子里,摇摇晃晃整理衣衫时,就清楚明白这人肯定是个好人。哪怕她仗剑相向的时候,也根本毫不怀疑。轻信会致命,却绝不是对她。

第七日,他已去了风花楼。风花楼在湖心,四面临水,隔湖与烟雨楼相望,入内须得乘船。

季无伦一直在等。虽然心焦微倌的事,但他相信,她说过会来汇合,就一定会来的。

和季无伦分开后,叶予心先在苏州城里逛了半圈,到了晚饭时间,就去了一家三层楼高的豪华酒楼,上了顶楼点了菜用过饭喝过酒,没有钱付款,就走到柜台处喊了掌柜的,“叫你们家老板出来。”

掌柜的是个留着长须三四十上下的尖酸商人,神色镇定地看了她一眼,“小姑娘可知道我们家老板是谁?”

叶予心扫了他一眼,“当然知道,不就是南宫家的二少爷么?”

“哦,敢问姑娘高姓大名?”掌柜的放下了手里记账的笔。

叶女侠拍着柜台昂首挺胸,“本姑奶奶坐不改姓行不改名,河南包容心是也。”

若是季无伦此时站在她旁边,肯定立刻倒地,这女人闹大笑话了。

掌柜的哼了声,“听姑娘口音倒不像河南人士。”

“那您看着,我像不像是专门来找茬的呢?”叶姑娘温婉一笑。

“那就要看姑娘究竟是何意图了。”掌柜的对小二使了个眼色。

南宫家的家主在七月三十过五十大寿,届时要金盆洗手将衣钵传给大儿子。

没有请柬者不可入南宫家为南宫老先生祝寿,因而叶女侠才逼不得已用了那个方式。被带进去的时候正是南宫庄主发表江湖感言的当头,叶予心看着他根本不像是是已有五十高龄的老人家,上前拱手说——

“不才琅琊山叶予心,恭贺南宫庄主五十大寿。只是在前辈金盆洗手前,晚辈有一不情之请。”叶姑娘举止斯文得体,说完就抬头看着精神矍铄的老人,习武之人,五十岁并不算老,正是老当益壮的时候。

南宫庄主脸上有道刀疤,那是早年风华的证明,“叶姑娘有何事需要老夫相助尽管开口。”

叶予心扫视了一眼前来祝贺的各路英雄,不止这江南江浙地带,似乎西北大漠那边也来了不少客人。“晚辈祈与您一战,不论生死。”

她此言一出,满场皆惊。且不说这小娃娃江湖上无人识得,琅琊山也没多少人听说过。可大家都知道,这南宫家偌大的家业,南宫庄主南宫瑾的名气,可不是吹出来的。早二十年南宫瑾正是江湖上热传的年轻侠客,无人不敬无人不仰。

虽年事已高,可南宫瑾的内功愈发精进,一柄灵霄宝剑也愈发清鸣了。

这也是南宫家历数十年而蒸蒸日上的原因。

比武推迟到八月初八,其间一周,南宫瑾让叶予心住在庄里,也算是给时间让她想清楚。而南宫瑾已然金盆洗手,代替他比武的就是南宫家的大公子南宫玉。

叶予心是没什么意见的,初八的话估计刚刚好,若是活着,就去风花楼找他,然后再陪他去找那个“采花贼”肖公子,以及微倌妹妹。

若是没有能走出南宫家,她还真有些不甘心,这江湖,她才刚刚看了一角。只是这件事,她决计要做的,师父告诉她那件事后,她就没有怀疑犹豫过。而且也该是时候知道,自己究竟强到什么地步。

只是和季无伦闹着玩的话,她一辈子也不会赢的。

初八那日下了雨,季无伦一直等到初十都没有看到女子身影。

雨帘和烟波交叠,季无伦在想微倌,自小孤苦无依的微倌,初遇是她站在花园里淋雨,看到他的时候身上已全湿了,发着抖怯怯地问,我可以回去了吗。

若是她再不来,就是不愿再和他同行的意思了吧,无华宝剑也已还给他了。

至于前路,她说滇西,应该是没错的。那夜树林里虫蚁的残尸碎骸,应是有人施了偷心夺魄的武功,而那些和幻术一般的东西,滇西苗族最是擅长了。

只是这一次他若独自上路去了,不知是否还有重逢时……

9

9、第九章 。。。

初十的当晚,季无伦站在风花楼门外吹风望江水,微风拂过,江水不平,层层涟漪撞进人心底,由不得人不心慌。

凌晨已经过了,季无伦幽幽叹了口气,看来初八那日传说不假,只是她若是胜了那场比试,现在又去哪了呢?为何不来与他汇合,是嫌他拖累她的江湖成名之路了吗?她并不是那种人,也绝非为了成名。

季无伦等不下去了,摇了船过河,下船就看到倚着树的女子。她仍旧穿着男人的衣服,手肘和胳膊上有几处剑伤,衣服都划破了,血染红了大片的布衣。只是她带着笑,望着他说,“不过刚过凌晨,无用你就等不及要去救你的微倌妹妹了,真是让人伤心。”

季无伦也笑,走过去要扶她,“我本来还想着,南宫家有些什么宝贝,让你那么舍不得,正打算去分一杯羹。”

叶予心笑得很得意,好似在问,怎么,已经听说姑奶奶的业绩了。只是脸色终究是白了,印着月色惨白得吓人。“可能没办法陪你去抓采花贼了。”这句话落,整个人已经跌到季无伦怀里。

男子的笑也僵死了,那一刻忽然觉得无助。深更半夜连打更的都看不到,最近的医馆也有点远。季无伦抱起已经开始发凉的人,就要狂奔去找大夫,不论开门没开门,有救或没救,他都已打算如此做了。

只是才卯足劲,还没奔出多远,就看到夜色里踏月而来的白衣公子。季无伦停下了脚步。

花夕尘是苏州风花楼的现任楼主。风花楼历任楼主都穿绿叶红花之色织就的彩衣,可花夕尘花楼主爱穿一身白衣,江湖皆知。

可能是机缘,可能是命中有福。

“小叶子你真是走运呢。”季无伦在听到她无事后就说了这么一句。

去道谢的时候,花夕尘让他拿一物相抵,季无伦开玩笑说,花楼主不会是想要无伦这条贱命吧。花公子摇头,指着江上烟水,然后手指抬高到对面相望的烟雨楼。

“我要你只拿一块木板,借一次力,取下烟雨楼顶上的那颗夜明珠。”

叶予心昏迷养伤那两天,季无伦就日夜在两座楼间往来。只是落过几次水,有几次都把鞋子完全打湿了。折腾了两天后,季无伦有几分气馁有几分气愤地去找暂住在风花楼里的花夕尘理论。

“花楼主自不用说,真有初出江湖的泛泛之辈能够仅借一次力就飞跃过这五六丈宽的湖面吗?而且还要直上十丈高的烟雨楼,取下那颗夜明珠。”能飞跃过整个宽阔的水域已经很费精力,几乎要力竭,更何况再往上三十米高。

花夕尘拿着一个小碗钵,拈了些鱼食喂给水里跳跃着抢食的鱼儿,“当然有。”

“十多年前,有个叫苏唯冬的年轻人,为了帮朋友带一份贺礼给我父亲,从对岸烟雨楼门外的平地直掠而起,只借了一次水,而且根本没有沾水,就落定在了这风花楼十楼的平台里。”花夕尘记得,那是水上踏空的技艺,苏唯冬送来的,是一管羌笛。因为时间有些来不及,才贸然用了那样不礼貌的方法,并非为了炫耀。

隔湖相望,风花楼楼顶不呈宝塔反而略微平板,这里的十楼的确和那边的楼顶高度差不离。

“那一年的苏唯冬,正是十七岁时。”

而这一年的季无伦,已是满成年的十八。所以非得在这一年生辰前离家不可,所以非得逃开家里已经安排好的未来不可,所以非得尝试一次抗逆去努力追寻自己想要人生的痛快不可。

季无伦再没有二话。

初八那天,叶予心早早等在比武场,南宫家练剑的训练场。有些来观礼和庆贺的人还没离开苏州,就也来凑热闹了。

“姑娘用什么武器?”看她赤手空拳,南宫玉好心问了句。

叶予心对着他一笑,“对付你,空手即可。”

任谁都会觉得受辱了,但几番口舌来往,南宫玉真的不再去管了,只当她是个不知好歹的女娃娃。南宫家是剑术世家,万没有弃剑空手的道理。旁观的人也只觉得这小姑娘恁得没教养,口头欺辱那样一位世家公子。

叶予心却是更加确定,这南宫玉和他爹,是一路货色。只要是个男人,谁会守着什么不可破的家规,手持长剑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姑娘家,更何况是在公开擂台上。即使女方万般逼迫,也万没有答应的道理。

那天的比武其实很没趣,大家都没看清她是怎么动的,只十招之内,她就卸了南宫玉的长剑,抛在手里玩了两下说,“你的剑到了我手里,你岂不是输了?”

“你……你犯规,方才一时不查,重新比过。”南宫玉又气又恼,脸上憋红了,眼里射出狠毒的光芒。

围观的人不恐有此剧变,有人愕然,有人哈哈大笑起来。莫说这南宫玉有没有真本事,只他轻敌失剑这一事,已是丢人至极。

南宫瑾沉着脸站上了擂台,“犬儿不得无礼。无论是失误还是草率,你已经输了。这位叶女侠武功了得,步伐灵异,且问师从何门?”

叶予心把剑丢给南宫玉,抱拳回道,“如南宫庄主寿辰那天所言,叶予心师承琅琊山琅琊洞琅琊仙人。”

还是没有人听说过。

南宫瑾留了她在家里暂住,虽然不想留下,可别人万般相请,总不好弗主人的意。他们又暗中观察了她两天,恐怕是因为比武那天完全没能看出她的武功路数,她又没有出示兵器,在心里忌惮她这个无名无姓的小辈。

初十那日下午她去辞行,说是已与朋友约好,不得再留。南宫瑾也应允了,笑容和蔼,只说这些日子府里忙,也没好生招待。

于是这招待,就在叶予心要离开的黄昏时刻降临了。

他们选择了在花园动手,将要出门的花园,处理尸体和整理善后都很方便。叶予心好像早就料到了,挡住暗器后冷笑着问守定前后的两位南宫家的名人,“两位这是要送我去哪里?”南宫瑾守正门,南宫玉封后路。回答她的是一句阴狠恶毒的——阎王殿。

他们可知道,她本没打算逃。进了这个门,若没做成那件事,她是不会走的。

南宫玉实在是个绣花草包,她刚亮出袖中短剑,就被剑光闪花了眼,叶予心借机在南宫大少爷右腿膝盖上开了个洞。南宫玉疼得冷汗直流,哀嚎着在花园里的地上打起了滚。

恐怕南宫瑾是刻意用儿子引她露出武器,因为南宫瑾刚才没有来救场,只等着她自己暴露。这样冷血的人呵,果然当得起吃人不吐骨头几个字。

她一直都清楚,南宫瑾才是她的对手、她的敌人、她要杀的人。

10

10、第十章 。。。

南宫瑾成名已二十多年,当然不是靠牛皮就可得来的。几个回合下来叶予心就已有些吃力,额上微微渗出了汗。

“小丫头,你还如此年轻,切莫轻生,不如我们好好谈谈。”南宫瑾自是发现这小丫头功力不弱。袖中剑是一个算不上合手,也说不得凶利的武器,只因这短剑比一般佩剑要短了那么一半,若是生手或武功低弱者难免吃亏,以短击长总免不了的。可如能近身进攻,这短刃立刻就可化作嗜血神兵。

只是在恶战中要近人身,也端的不容易。

叶予心没有理会,只一个躬身,又从长剑下闪过,偷身去贴近南宫瑾,一边分神留意南宫玉,他叫声已止息,但面上仍是冷汗涔涔,恐怕那直入膝盖的一剑,的确挖空了他的骨头,他没有装假,如此就好。

“南宫瑾,你那双阴邪的眼,还是挖去了的好,也省的骗人不着,反怪别人太聪明。”说时她正因为和长剑短兵相接,震动虎口,干脆转而向上,直取男人双眼。这南宫瑾也不见得多厉害,不过少不得她要吃点亏。

南宫瑾哼了一声,不想如此紧迫时刻,她丝毫无退意,他给她后路本是让她松懈,好一击得手,除此心腹之患。若说为何这女子住了几日便成祸害,要从这些时日他的监视观察来讲了。

这些日子其实叶予心也没去哪里,镇日在家里游手好闲,可夜里他们发现密室有被人翻查过得痕迹,做得很乖巧却还是露出了马脚。他不知的却是,这马脚也是故意露给他们看的,只因她要看看,这贼子如今是否仍是那般狠厉,杀人不眨眼,眼里容不得沙子。果真被她给证实了。

南宫瑾毕竟老了,长久斗下去他必定吃亏,可若说这丫头没那么厉害,她偏偏又咬得他很紧,他也伤了她几处,但女子好似毫不在意,甚至面上还带着平日的些微笑意,好像在等着他力衰而弱,好嘲笑他的无能。

本来是必杀她不可,没必要私藏家门绝学,可南宫瑾素来是谨慎的人,必得先知她深浅才好动杀招,唯恐一击不得手,反生事端。但此时他也顾不得许多,长剑一抖,剑光已凌厉十倍,剑花挽起,纵是视力绝佳者,也定然看不出这剑影走向。

“簪花十二式第一式——携叶摘花。”这一声喝,叶予心就留了意,但不想剑气逼人,饶是她奋力退开,也因最开始一味前冲而失了先机,硬生生从肩上斜向下被划伤,左肩最重,衣衫已划破,血喷射而出,往下剑气顿减,到肚子上已只是些疼痛感而已。

不曾想这南宫家的绝学,第一式已是如此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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