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蔷薇男爵之吻-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正文 寂静下的番外躁
站在吧台内,一手将酒瓶利落的摆好,一手仍是握着电话,那端警笛还在响,嘈杂一片,清爽的男中音急促敷衍,“陌琪,我今晚还有案子要查,不回去了,你把餐厅收拾好,早点休息。”
“必维斯,你已经一周没有回过家了……”
我的话没有说完,那边已经传来嘟嘟的断线音,心头笼罩一片孤寂,没来由的鼻中酸涩,气急败坏的将电话摔在地上,看着地上支离破碎的电话零件,呆滞了一下,走向门口,将作息标牌翻转过去,拖着巨大的pop牌立到墙边。
仍是盼着比我大三岁的表哥必维斯能回来,没有关掉门外的灯,如果他回来,看到灯光会觉得温暖一点。
就像每次给他打电话,尽管他总敷衍说不回来,能够接通,说明他还安然无恙,这足以让我觉得欣慰,世上还有一个亲人去挂念,我还算幸福。
站在大街上,像是寻觅等待,又像是眺望,路蜿蜒下去,一直没有尽头。
夜晚的阿维庸渗透出古今相融的诡异味道,远处那些古旧的建筑掩映在现代霓虹中,清冷神秘,360度的古城墙,将市中心的教皇宫与这里隔断,游经普罗旺斯的人,都会去看看那座在十四世纪时辉煌鼎盛的宫殿。
相较之下,我站立的位置,更像是某个荒野的偏离小镇,凌晨的天空沉暗阴郁,街上行人稀落。
街角的石阶上有年轻的流浪歌手在弹吉他,一首沉绵低缓的歌越发让我觉得不舒服,在这偏僻的城郊,晚上除了有些混混们胡闹,便没有人欣赏这样超脱的艺术。
路灯打下一束光,他用卫衣的连帽遮挡着整张脸,破旧的牛仔裤映衬着修长的腿,手指在弦上轻巧灵动。
走过去,才看到他的手指上戴了一枚硕大的蝙蝠戒指,指尖脏兮兮的,或许他已经弹了一整天吧,可是,我清楚的记得中午出来时,没有看到他在这,随手将塞在口袋的小费拿出来,抽了三张给他放在盒子里。
走到门口时,忽然听到一阵诡异的嘶叫,像是飓风划过头顶。
回头看去,路灯下已经没了人影。
或许,是我疲劳过度精神恍惚了,拉上防盗门,又锁好里面的玻璃门。
餐厅不太大,一共十三张桌子,三个服务生,三个厨师,此时他们都下班返家了。
自从母亲和姨母、姨父相继去世后,必维斯就变得特别迷信,三是他的幸运数字,但是,十三却绝对不是个幸运的数字,他在意的是后面的三,我在意的确是整个十三,有时,我不得不怀疑,每周一次的遇上那些无业游民打架,是不是和“十三”有关系。
橙黄色的灯罩将灯光束缚,打在在黄色的桌面上,像是已经凝固。与白天的喧闹相比,此时寂静的可怖,只留了一盏灯亮着,打了个哈欠,准备去楼上休息。
“砰!”刚准备关灯时,突兀的传来窗子被骤然拉开的声音。
我真是猪脑子,竟然忘了锁窗子?!
一阵冷风袭过,戒备的转身,循声看去,窗子早已被关上,而一个浑身血痕的黑衣人蜷缩在桌子底下——他的动作真是快的匪夷所思。
~~~~~~~~~~~
正文 冰冷的触感
无奈的暗叹,每周一次的剧目有上演了!这种小混混的斗殴事件就像是家常便饭,好在桌椅都是固定式的,没有被毁坏过,可杯盘碗碟打碎的却不少,店是姨妈和姨父留下的,怎么说都是我的地盘,所以,一切,都要听我的!“先生,打烊了!”
他躲在桌子底下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就算你走的是窗户,也应该注意到我门已经关了!”我转身从吧台上抄起一瓶葡萄酒提着走过去,“葡萄酒不只是用来喝的,还能打烂人的脑袋,怕死的话,赶紧滚!”
他的耳朵明显动了一下,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般,终于转过头来,宽大的风衣帽子里面垂散下红褐色的长发,妖媚邪肆,却仍是低垂着眼眸,并没有打算看我一眼,他苍白的脸上挂着两道血痕。
慵懒的抬手将脸上的血痕抹掉,沾血的手指放在唇间,吮吸了一下,显然味道不怎么样,高挺的鼻子皱了起来,长叹了一口气,满身的血腥气顿时迸发。
那
倚在桌腿上的姿势既慵懒又舒服,似乎我不赶他,他就打算一辈子蜷缩在那了!
“你最好给我滚出来,不然我就报警!”我提着酒瓶在桌角上碰了碰,“你听到没有?滚出来!”
他忽然抬眸,双瞳却是阴森的血红,眼圈深邃凹陷,我怀疑他得了红眼病,苍白无血脸庞过于白皙,比必维斯那个混血儿还邪魅万恶。
男人长得太俊美,绝对是件不寻常的事——他性感的双唇中,露出两颗尖锐的獠牙!
“吸血鬼俱乐部里跑出来的吧?假牙哪买的?你的红眼病,蛮厉害的,我建议你去就医,你这样长时间瞪着我,也会传染给我,懂吗?”说着,伸一只手箍住他的下颌,他愣住,我趁机仔细观察了一下,“不太对哦,如果是假牙应该有牙套的痕迹,你的红眼病都蔓延到眼球了,是带了红色隐形眼镜吗?”惊觉到手上冰凉的触觉,妈呀,他是个真的……真的吸血鬼!
我迅速松开他的下颌,心里惧怕的要死,恨不能丢了酒瓶护住自己的脖子,不,逃跑来的更直接!
他一阵风似的从桌子底下出来,站起身,足足比170的我高出一个头,宽阔的肩像是一座山,压迫过来,那双血红的眼睛俯瞰着我,明显的讥讽。
我这辈子被人指指点点过,还没有被吸血鬼瞧不起。
拧开手中的酒瓶,咕咚咕咚喝了三口……三口,必维斯的吉祥数字,这不只是够壮胆的,足以将这只吸血鬼打到七八里之外去。
我之所以沦落到阿维庸这个边角小街来,便是因为对酒精“高度过敏”,喝酒之后,不但会力大无穷,而且,任何液体在手上都会幻化成我想要的形状。
这也是小时候误饮了酒精饮料发现的,为此,我被父亲怀疑是母亲和什么异类所生,不但让精神病医院将我关起来,更毒打母亲。我本不想做一个不孝的人,他对母亲的过分怀疑让我不得不动手。
那天,一杯水在我手上变成匕首,刺进了他的腹部……母亲带着一身被皮带抽打的伤痕,携我逃到这里投靠姨母。
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却仍是让我憎恨自己,却又不得不正视这样的自己。
此时,也不得不正视眼前的怪物!
正文 请称呼我男爵
“獠牙了不起啊,不就是只吸血鬼吗?谁怕谁啊?”我咄咄的看着他,感觉身体内血液急速涌动,力量在膨胀。
他微微呆滞,垂首像是看怪物似的看着我,殊不知他自己才是个冷血怪物!
低沉缓慢的声音响起,邪魅沙哑,“小姐,吸血鬼不论只,请称呼我欧尔柏特男爵!”
“没想到还是只死要面子的吸血鬼,摆什么架子?从你变成死人的那天,只,这个单位名称最适合你了!我奉劝你,少在这跟我废话,站在我的地盘上,你最好听我的——滚!”
他倏然逼近一步。
我戒备的倒退,与他拉开距离,却仍是感觉到周围的空气变得冰冷沉静,听不到他的喘息,脚步无声,红褐色的发丝飘逸轻盈,顺滑的瀑布般垂散下去,直达腰际,竟比我的发丝还长?!心中的惊惧骤然升华到另一种境界,脊背森然发麻,上帝,我在与一个死了不知道死去多少年的尸体聊天?!
他又逼近,却只是盯着我的眼睛,慢悠悠的低沉诱导,“看着我的眼睛。”说话间,獠牙收了回去,血红的眼眸变成了流光溢彩的深蓝,高挺的鼻梁几近贴在我的脸上,若他是个大活人,绝对魅力十足,只是……此时,一股清冷的血腥之气,让我忍不住作呕。
啪啦!
酒瓶刺耳的碎裂,让他震惊,乍然一凛,眼睁睁的看着紫红色的葡萄酒在我手上化为一柄利剑,那双飞扬入鬓角的剑眉皱成了s形。
“要迷惑我啊?你再回去棺材多趟几年吧!”猛然挥出利剑,直刺他的胸口,他的身影却忽然消失。
环顾四周,寻不到任何踪迹,走向窗口看了看,又俯身看了看桌子下面,全无踪迹,或许是离开了吧!
我长吁一口气,“真是活见鬼了!”关上窗子,锁好。
返回吧台,本想给必维斯打个电话,找电话时,才发现生气时把电话摔得支离破碎,还零散在地上。在收银台抽屉里找到手机,拨通,那边仍是在忙,他像是在奔跑,还能感觉到声音有些震动,频率却极快,“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看到一只吸血鬼!”一个黑影忽然闪现,“啊……”手机落在地上。
“小姐,我再强调一遍,吸血鬼,不是论只的!”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已经坐在我旁边的高脚椅上,他兀自从酒柜上拿了一瓶窖藏25年的香槟酒,打开,倒在高脚杯里,优雅的端起来,晃了晃,慢慢抿了一口,迷上眼眸,视线似是锐利,又似是若有所思,似是在品尝酒的味道,又似是在打量我,略显阴郁,又玩味十足。
半晌,见他没有要动手猎食的意思,才松一口气。
~~~~~~~~~~~~~~~~~~~~~~~~~~~
正文 冰冷的碰触
我焦急的直打颤,想要捡起手机报警。
他却忽然扬起唇角,拍了拍黑色西装上的血痕,慵懒的扬起唇角,“我刚刚结束了几个血族人的性命,他们每一个都活了五六百年。”
“不过……他们的血,还没有这酒可口,当然,这酒没有经过两代遗传的精灵血有营养!”
精灵血?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过,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必维斯很快就会回来,还有……就算他不回来,我也能杀了你!”我咬牙切齿警告。
他的手伸过来,洁净修长,骨节匀称,指甲很短也很干净,动静间带有一种古典的韵致,像是指尖能开出艳美的花朵般。
无疑,这只手算的上美,我却已经想象出它变成鬼爪有多么的恐怖——不巧的是,这只手……就落在我的面颊上。
冰冷的触感让我颤抖不止,他另一只手上的香槟杯映出我惊惧土灰的面色,微卷的长发也像是乍立起来,惶然垂下眼眸,准备将手中葡萄酒幻化的剑刺过去,他却直接迎着剑刃将手推过来。
没有任何血滴下去。
剑刃最尖锐的那一端在他的手背上突兀的挺立着,而我握住的剑柄就在他的手心,修长的手指弯下来,他竟然握住我的手?!
这个活生生的现实告诉我,陌琪我道行尚浅,斗不过这只死人吸血鬼!
他伸长了脖子贴近过来,我迅速后退,抚在面颊上的手,却箍住我的后颈,那只被他握住的手,骨头几乎被捏碎,痛的我直往心里吞眼泪。
他像是嗅一块儿糕点似的,在我颈间深吸着气息,贪婪长叹一声。
我听到细微的咔一声,两个冰冷尖锐的东西,抵在了我的肌肤上,仓惶颤抖的警告,“我的血里有毒,你最好离我远点。”
他低沉的闷哼一声,倏然撤离我的脖颈,“我刚刚吃饱,看着你这么恶劣的人,没有多少胃口!刚才你不是很嚣张吗?怎么,现在却开始颤抖了?”这才慢条斯理的松开我,转过头去,不再看我。
好女不吃眼前亏,既然硬的斗不过,那就来软的好了!“男爵先生……”
“你最好记住,是欧尔柏特男爵,男爵先生这个称呼实在让我听着不舒服!”
该死的吸血鬼,我诅咒你祖宗八代都腐烂在棺材里!
深呼吸,调整心态,干涩的堆上笑,“好吧,欧尔柏特男爵,我想请你离开!”对一个嗜血的鬼,我已经够客气了。
“哼哼,不错,有进步!不过,我很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你没有必要知道!”
正文 邪魅的笑
他阴柔的讥讽,“你不够真诚,我自报姓氏,你也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更何况,我已经活了上千年了,你应该尊重长者才对。”
原来是只千年老妖,怪不得道行这么高呢?!
我这二十五岁的活人对战千年老妖,败下阵来不算太耻辱,心里顿时平衡了许多,清清嗓子,清脆的说,“我叫陌琪。”
“陌琪!听上去,像是一个被丢弃的人。”他揶揄的故意挑刺,“你也的确是被丢弃了吧?”
“吸血鬼也喜欢揭人伤疤?”他活着的时候一定超级恶劣,死了更是恶劣掉渣!
“是血族人!”他高傲的纠正我的称呼,侧身慵懒的靠在吧台上,打量着四周,却根本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想在这多喝几杯,你能陪我吗?放心,我有的是钱。”
“我建议你带回去,在你的棺材里醉生梦死应该更好一点!”
作为一个鬼,就应该安守鬼的本分,不要经常钻出来吓人!
我将酒柜上的三瓶芝华士摆在他面前,“三瓶足够你喝一晚上。”
“夜色大好,我不喜欢躺在那里面。”他忽然来了聊天的兴趣,“对了,刚才你说的必维斯,是你的情人?还是丈夫?”
“与你无关!”
他不以为意的耸肩,将空酒杯推到我面前,示意我帮忙倒上,“你在楼上住吗?为什么这里只有你一个人?”
气急败坏的拿起酒瓶倒了酒,“也与你无关!”
“你的父母呢?”
“……死了。”
“猜也是!不然,你也不会如此火爆,像是没有教养一般!”他抿唇一笑,那张英俊的脸,像是突然绽放的蔷薇花,令人目眩神迷,“也就是说,必维斯是你唯一的亲人,对吗?而他又很忙,不能陪你。”
“吸血鬼中原来也有户口查询的三八存在!”这真是惊为天人的发现!
“哈哈哈……你真是幽默!我一片善心,你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关爱了吗?”
低沉沙哑的笑,直震颤的耳膜酥痒,心中一霎那的恍然悸动,该死的,我不会是被他的笑声催眠了吧?!
“我肯定是上辈子做了不少孽,才被一个吸血……血族人关爱!”冷哼,“你真是个……非常特别非常特别的血族人!”特别到让人想拿十字架钉死他!
“你终于学会了客套。”他像是很有成就感似的,感慨道,“漫长的千年,你不知道我经历了多少腥风血雨,不过,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教育你这种不懂礼貌的小女孩,听话的,我会放她一马,不听话的,呵呵……我就让她变成我的同类,慢慢教育。”
威胁我?我陌琪最讨厌的就是被威胁!“可以告诉我,用什么可以将你打回原形吗?”
……
亲们,喜欢的别忘了收藏投票哈,珂蓝玥拜谢!
正文 冰冷狂野的吻
眯起眼眸瞄着他那张华丽丽的惊艳鬼脸,“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是只血蝙蝠,还是只丑陋的半腐烂骷髅,啊哈,也或许是一只丑陋到极点的不死僵尸!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还整天保存着你年轻时候的画像,在喟然长叹希望见到阳光,我看过很多吸血鬼电影,他们都是这么做的,哈哈哈……多么好笑,整个就是一千年老妖!”
“你还真是幽默!”他的脸色沉下去,浓眉紧锁,那皮笑肉不笑中暗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我最讨厌别人讨论我的样貌如何,别逼我惩罚你。”
“惩罚?哼哼……别自以为自己是上帝,你这种口气只显露你的嗜血本质,能站在这里和我讲话,你要感谢那些死在你手上的人,是他们的血让你维持了不死之身,或许,你应该去照照镜子,瞧瞧你这诡异的样子有多怪异,现代的男人留这样的长发不是疯子就是精神病人,老兄,你落伍了!”
我的话音落时,身体被一股强劲的力猛然甩在吧台上,惊魂未定的挣扎之际,被一个重物压住,恍然间发现他已经压在了身上。
伴随着惊惧的尖叫,是狂野低沉的嘶吼,冰冷的吻疯狂细密的落在脖颈上,引得我连连战栗,惊觉两颗獠牙贴在了脖颈上,慌忙惊叫,“不要,不要……”狠狠踹出一脚,他坠下吧台,高脚凳被砸倒。
嗖……冷风袭过,他已然站稳,血红的双眸透着无尽的兽性,猛然吸了一口气,“宝贝儿,够辣,你的血一定香醇可口!”
“该死的吸血鬼!”狠狠踹出一脚,却被他扯住腿,裙摆被猛然拉高之际,扯起吧台内的冰块桶狠狠砸向他的头,手腕却被强硬握住,冰块尽数砸落下来。
他低沉的冷笑,“力气太大有失淑女仪态,不过,我喜欢加了冰块的感觉,宝贝儿……你惹怒我了!”
“死人还会发怒吗?一千年你杀了多少人?呸!”
“别对我说那个数字,你没有资格谈论我的年龄!”他怒火中烧,像是要将我撕碎。
“啊——”身体被抵在吧台上,脊背被磕的生疼,身体被骤然抬高。
他的手凶猛的往下抚摸,指甲倏然长了十倍,透出森冷的血光,“你会明白,这样的方式有多迷醉!”T恤被撕碎,“该死的,为什么现代的女人都喜欢带胸罩?你的心跳动的好快,它在期待我狠狠的咬一口……真像是一句迷醉的咒语!”
他伸着鼻子在我的肌肤上贪婪的吮吻,“我喜欢不用香水的女人,原汁原味比较新鲜,你觉得呢?”
“滚!”
内衣被尖锐的指甲划断,冰冷的的舌尖在胸前滞留着,“从这里下口怎么样?我喜欢这个位置,温暖又柔软,你的身材不错哦……”
“不——不要——”尖叫都已变得颤抖沙哑,惊惧与绝望铺天盖地的砸来,让我几近窒息。
正文 表哥很诡异
玻璃忽然被撞碎,“恶鬼,放开她!”
必维斯清爽的声音骤然响起,一身警服,英姿勃发,刚毅凛然的气息,像是一缕蓬勃的阳光出现在灯下,整个餐厅嗜血的阴暗都被驱散,他举着枪戒备的对准我身上的吸血鬼。
“必维斯!救我——”他真是我的稻草——救命稻草,惊惧的心安静下来。
“你跑的有点快,从阿维庸西边跑到东边才用了十分钟!”我身上的吸血鬼睁着血红的眼眸打量着必维斯,眨眼间,已经移到他跟前。
只听到剧烈的砰砰……子弹穿透他的身体,没有出现任何伤口,枪却已经乍然间被捏碎,还有森然的冷笑,“用这种玩具枪就想跟我过招?”
“我会让你死的很好看的!”必维斯以极快的动作,利落躲开他鬼爪的袭击,纵身跳到吧台这边来,我竟然从没见过他有这几招,这纵身飞跃的动作,简直比电影里的还酷!
他拉过身上的外套罩住我的身体,“琪,你到底怎么招惹到他了?”抱怨的说着,抓起一瓶烈酒,拿了打火机,拉着我往厨房那边奔去。
我裹紧身上的警服,“是他先闯进来,我已经很客气……你刚才那几招真棒!”
“他的道行有上千年,属于长老级的,你不招惹他,他绝对不会显露出吸血鬼的本性!”
奇怪,必维斯怎么懂得这么多?!
“你早该给我上一上吸血鬼教育课才对,而不是整天忙着你那些该死的案子不回家!”
“对不起,是我回来晚了,有没有受伤?”他关切的问询,英俊白皙的脸上风尘仆仆,像是走了很远的路,衬衣领都被汗水浸湿了大片。
“没有!”
刚才也没有听到车子的响声,难道……他是跑回来的?
那个吸血鬼说他“从阿维庸西边跑到东边才用了十分钟”夸张的太离谱,“必维斯你是从哪回来的?”
他猛然关上厨房的门,“的确是西边!最近,吸血鬼行凶事件最近频发,我没想到也会跑到这儿来!”他抓了一个抹布塞在瓶口,拿出打火机点燃,在那只吸血鬼撞向门之前,他以诡异的速度拉开门,将瓶子丢向那位男爵先生,迅速关上,拼命抵住门板。
“必维斯,你的速度好快!”我忍不住惊叹。
“过了二十六岁生日之后,我才发现速度能这么快的!”
“为什么我现在才知道?”
“因为我太忙,没有时间展示给你看!”他耸肩,和我一起透过门玻璃关注着外面的情形。
诡异的事情再次发生,外面别说是火,连那只吸血鬼都消失不见。
我不禁问,“必维斯,你确定刚才你丢了酒瓶出来吗?”
“嘿!别把酒这样浪费掉,烧了餐厅多可惜!”
那个低沉阴冷的声音在背后缓慢响起。
我们仓惶转身,酒瓶上点燃的抹布已经被他猛烈的一口气吹灭,不羁的扯掉烧焦的抹布,咕咚咕咚喝了两口酒,“这个酒有点差劲,味道好奇怪!”
必维斯迅速拉住我,护在身后,轻声催促,“陌琪,听我的命令,深呼吸,深呼吸,集中精力……去催动他体内的血!”
“有用吗?”
“和他赛跑绝不是明智之举,让他体内的血爆炸,是最好的方式,集中精力一定能做到!”
为什么我刚才没有想到?真是猪脑子!
“等一下!”那个吸血鬼突然出声,话音落时,他已经离必维斯仅有两厘米,一股强劲的力道突然袭来,眼前顿时一片漆黑。
正文 小伤口
猛然睁开眼睛,是我的房间,洁白的天花板被晨光映照的明亮。
转头发现必维斯正躺在我旁边,英俊的脸轮廓鲜明,胡须像是几天没有仔细刮过,显得憔悴颓废,凌乱的黄发也脏兮兮的,喘息均匀,睡的深沉,猜他大概已经几天没有好好休息过了。
他的房间总是天天打扫,他却很少回来。
两人躺在这张单人床上,忽然想起小时候也是这样并躺在这张床上睡觉的,此时,却显得格外拥挤,他一条腿已经搭在了床下,身上还穿着一身衬衫和警服裤子。
我身上则是睡衣……昨晚,必维斯不是打电话说不回来了吗?我有换睡衣吗?
那场人鬼惊险大战骤然闪现在脑海,发现自己尚且心跳正常,身体也并没有什么疼痛,才定了定神,忙坐起身,发现是早上七点。
“必维斯?”小心翼翼的推了他一下。
他惊醒过来,习惯性的伸手往腰间摸枪,另一只手戒备的挥出来,“陌琪,快跑……”这家伙还沉浸在恶战的*****中呢!
“你不去警局了吗?七点了,还不起床?”
他这才回神,揉了揉眼睛,坐起身,“谢天谢地,你还活着!”急切的给了我一个拥抱,这才镇静下来,略松开我一些,“你有没有受伤?”
扶着我的脸检查脖子上有没有吸血鬼牙印,“有没有觉得哪里痛?被吸血鬼咬到可不是好玩的事情!”
“必维斯,你为什么会对吸血鬼了解这么多?”
我本也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那样的怪物存在,可我自己本身就算个怪物,而且,我也开始怀疑,行动过快的必维斯,也是个怪物。
他狡黠深邃的蓝眸闪烁两下,躲闪着我的眼神,“这几天有几宗杀人案都与吸血鬼有关,死者……全身的血一滴不剩!如果他对你的血上瘾,那你就死定了。”
我扯着睡衣跳下床,奔进浴室撤掉睡衣检查身体,肌肤细滑如玉,没有任何损伤,正要开口让必维斯放心,却忽然传来他的惊叫,“上帝!”
迅速穿好衣服拉开门,却看到必维斯的手臂上血管凸出的位置贴了一个创可贴。
他撕下来,看到愈合成一个红点的针孔,“该死的,这个吸血鬼,绝对是个超级洁癖的家伙,他肯定闻得出我已经一周没有洗澡,所以,用注射器抽血!”
“呵呵……你的推理真是合理。也幸亏你没有洗澡,他的獠牙造成的伤害,绝对比这个针孔严重十倍。你最好补充一点维生素b…12,可以尽快恢复。”我从柜子里翻找出药瓶丢在床上。
他无奈的耸肩,拖着挺秀高大的身躯,去了浴室冲澡。
正文 血蝙蝠戒指
早饭过后,将必维斯送出门,发现昨晚街角路灯下流浪歌手呆的位置,有一个小盒子——那是他放钱用的,奇怪,他为什么没有拿走盒子?
走过去,街上人来人往,人们大多数行走匆忙,都是赶着去上班的,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
而盒子却是空的。或许,他是把钱取走了吧。
晨风清冷,深秋来的异常突然,站在这个角落,能看到两条交叉路上的所有动向,橱窗里的漂亮衣服,居民楼上漆成薰衣草色的窗子,还有墙壁上干枯的蔓藤,包括远处那些高高大大的古旧建筑,和在空中盘旋的鸽子……都尽数落在视线中。
忽然发现,魅力无穷的阿维庸不再单纯,或许是因为昨晚的吸血鬼——这个美丽的人类世界中真的游行着那些诡异的怪物,此时面前经过的人群中,就有暗隐的吸血鬼吧!
安全,简直比玻璃还易碎。
神经也格外脆弱,脑海中闪动的都是那个男爵的血红眼睛和獠牙,但是,他并没有伤害我和必维斯,应该并没有我认为的那么坏吧,想起必维斯手臂上的针孔,不禁失笑。看过那么多电影,从不知道,吸血鬼竟也如此挑剔。
正要离开,脚下猜到一个东西。
垂首,却是昨晚那个歌手戴的蝙蝠戒指。
捡起来,不禁惊诧,是货真价实的纯金戒指,蝙蝠展翅,雕刻的栩栩如生,血红的小眼睛用两枚红宝石镶嵌。
那个吉他手,怎么会有这样价值不菲的戒指?!
忽然想起昨晚返回时,那声诡异的嘶叫,又有满身血痕的吸血鬼闯进店里,难道……这个歌手遭遇了不测?
或许,他也是吸血鬼?
我握着戒指返回店里,给必维斯打去电话,“我捡到一个流浪歌手的戒指,血蝙蝠的造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是遭遇不测了,我是不是应该报警?”心里仓惶紧张,生怕会再闯进一个吸血鬼,靠近窗子的那张桌子更让我避之不及,仿佛耳边还有昨晚的枪声,我真的是神经衰弱了。
“琪,听着,把那只戒指丢掉,有多远,丢多远!不要打电话去警局,我不就是警察吗?一般戴戒指的吸血鬼都是地位显赫的,而且,他们的戒指也都带有神秘的力量,记住,在日落之前就打烊,管好门窗。”必维斯说完,匆忙挂断了电话。
我看了看手上的戒指,不以为意,心里却开始怀疑必维斯。
他像是很忙,警局真有这么多事情要忙吗?
更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会对吸血鬼懂得这么多?是真的因为有血案发生,还是他根本就一直在研究吸血鬼?
我仍是打了电话去阿维庸警局,并非报警,而是找他的朋友侧面打探必维斯到底在忙什么。
那边给我的回应却是,“你哥哥过28岁生日那天突然病的很厉害,他不让我们惊动你,自己去了医院,第二天他就辞职了,你一直不知道吗?”
正文 剧变
必维斯的28岁生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也就是说他已经辞职了一个多月?!
“这怎么可能?他昨晚回来时,还穿着警服!”
“警服、警徽,以及枪支在卸职当天就收回了,他不可能有警服。”
“昨晚他在案发现场吗?我给他打电话时,听到警笛在响。”
“没有,昨晚的确有两宗血案发生时,我就在那,没有注意到有他的影子。”那边的声音和缓了一下,开始抱怨,“陌琪,实际上,我已经近一个月没有见过必维斯了,他辞职之后,并没有再回来警局和朋友们联络。说实在的,那家伙有点冷血,就算辞职了,也还有哥们儿之情,何必好死不相往来呢?”
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悲戚,和对方寒暄两句之后,随口问,“你还记得他那天就诊的医院是哪一家吗?”对方报了医院的名字,我便挂断。
没有再给必维斯打电话,他定然是怕我担心,才故意隐瞒。我想去医院问问医生,但是,餐厅不能没人看着。看了时间,店员们也该上班了,为什么一个都没有来?
三个服务生中,艾达和茱迪平时来的最早,她们一直期盼着能见必维斯一面,每天都像是两只百灵鸟,一来到便争先恐后的问必维斯有没有回来过。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