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宁小闲御神录-第26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只用了几息的功夫,他将石头还给她:“好了。”
两块石头已经被磨成了石刃。她轻轻压了压锋面,嗯,很尖利啊!
“恩公真是神通广大!”她“惊喜”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别再恩公、恩公地叫了,难听得很。”红衣狐妖笑了笑。嘴里的草根翘了翘,给他消去了三分戾气,“我名为汨罗。”
“汨罗大人!”她这是打蛇随棍上。唉,落在人家手里,识相一点地好。
她四下里看了看,这儿无锅无鼎,要如何造饭?汨罗这种大妖怪虽有能储物的宝贝,却绝不会在里面存上这种家什。她么,也有,但还是放在神魔狱里了。
算了吧。用最古老的办法——烤鱼!
幸好这河水清浅,鱼儿也长不了多大。汨罗专挑肥大的下手,每尾也不到一尺长度。这般大小的鱼儿,拿来生烤最合适。
她三下两下刮去了鱼鳞,掏洗了鱼腹。然后将石刃放平。她一手按住鱼,一手持刃。从背部沿着脊骨轻轻划动。直至整片鱼肉片下,再片另一面。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绝不停顿,这份片取鱼肉的刀功,也叫汨罗侧目。随后她用盐巴均匀涂抹,使鱼肉吃透了盐味儿。复将树枝削尖,穿入鱼身。
这时,白洪白景已经抱着柴禾跑了回来。俩孩子也不等她吩咐,取了火折子就开始找干树叶点火。等到她将所有鱼儿都穿好之后,这火堆也燃了起来。
白洪还从怀中掏出一个椭圆形、黄澄澄的东西:“姐姐,这是你喜欢的益母果。”
她一看,大喜。有了这枚果子,烤鱼的味道还要再上一层楼。
所谓益母果,其实就是华夏人所称的“柠檬”,味道酸得倒牙,但却是上等的调味料。
她手不够巧,做不起烤架,只好将穿上了鱼肉的树枝挨个儿插在火堆旁边。与其说是烤,倒更像是熏,因为没有吃着明火儿。不过就烤鱼的手法来说,讲究“河鱼从边,海鱼从身”,河鱼恰好就是从卷边上开始烤起才好吃。
这河里鳌花鱼居多,汨罗顺手打中的,大部分也是鳌花鱼,这种鱼被美誉为“水豚”,意指其味鲜美如河豚,确实肉质细嫩丰满,结实味美,并且刺也不像普通淡水鱼那么多,无论怎么做都很好吃。另有几尾半大不小的大白鱼,也让她如法炮制了。
另外一种么,圆头圆脑,浑身还带着细刺儿。她瞪了很久,最后还是没勇气去尝试,将这鱼儿又扔回了河中。
汨罗听到扑通一声响,转头正好看到鱼儿入水:“怎么了?”
“这是青郎君。”她皮笑肉不笑,“我没勇气做这种鱼。”
他奇道:“青郎君怎么了?”
他一定也是个衣来伸手、饭来格口的阔气妖怪,不然不会连青郎君都不知道。他打上来的鱼里,就有两条是青郎君。“这鱼又名河豚,不仅有毒,毒性还很猛烈。若是处理不好,您身具神通,也许吃了还没什么,我等凡夫俗子却必然要丧命的。”河豚的剧毒不易处理干净,很容易导致食用者中毒。
“这东西有人吃?”
“有啊,味道很鲜美,据说有人拼死也要吃河豚。”
“哦?那做一条给我尝尝。”
“……”
帅锅,这是你自己找死,可不能怪我。她心里嘀咕了一声,拿起剩下的那尾河豚开始处理起来。虽知区区剧毒肯定是毒不死眼前这大妖怪,但她还是仔细地剔除了肝脾脏、眼睛、皮肤等各种有毒部位,尤其将鱼身中的血放得一干二净。古书对河豚的制法有慎重说明:“凡烹调者,腹之子,目之精,脊之血,必尽弃之。”
河豚的毒素,甚至还分布在血液里,想吃就得收拾干净。
汨罗将她的仔细都看在眼里,心中微有触动。他位高权重,身边拍马屁者如云,但这小姑娘明知道他不在乎这点毒素,还是想方设法要处理干净,可见本性是很善良的。“善良”这种品质,几乎只有凡人才会有,他向来很不屑,此时却有一点点莫名的感动。
至此,所有鱼都开始烤制。她做饭做菜一向全神贯注,今回也不例外,一定会在最恰当的时候翻转鱼身,或者控制火候。过不多时,浓郁的香味儿就开始弥漫在这片河滩上,令人食指大动。
她自随身的包袱里掏出味瓶,里面装着她自调的椒盐、孜然粉和辣椒粉,开始给鱼肉上味儿。她正抹得欢快,就听汨罗好奇道:“你怎么会随身带这些东西?”他以为蝼蚁们都活得很艰难,哪知她拉开这架式,一看就是平时很在乎自己吃得好不好。
“我为自己带盐嘛。”她朝天翻了个白眼:“汨罗大人,我是个凡人,饿得很快的!对我来说,吃上好东西就是一种修行了。”民以食为天,这些不思凡间饮食的仙人和妖怪,在她看来其实真是错过了太多好东西。
“哦!”他若有所思。
抹了几回调味料,鱼儿就熟了。她很狗腿地先奉上几串进贡给汨罗,然后才和小蝠妖大块朵颐。这鳌花鱼肉本身肥腻而味厚,烤完之后反倒将鱼油逼了出来,配上孜然这类她亲制的独门调味,最后又洒上几滴柠檬汁,只消咬上一口,十余种滋味齐齐在味蕾上绽放出来,以酸开头、以鲜收尾,端的妙不可言。鳌花鱼肉非常结实,本身就呈蒜瓣状,竟还有些许香q弹牙的感觉,也给这烧烤加了分。
烧烤这门技艺虽简单,却是人类最早掌握的食物烹饪之法。以火敷烤之,味美有奇香,深得全世界人民之热爱。
美男子吃鱼的姿势也十分优雅,不过他只啃了一口,眉毛就高高扬起,显然这味道大出他的意料。
“好吃!”他居然毫不讳言地称赞,顿时让她内牛满面。这狐妖可比长天坦诚多了,后者无论吃了多少她苦心烹调的美食,都只会淡淡地说一句“尚可”。到底谁更矫情?谁更!
其实无论是狐妖还是蝠妖,都用不着进食这种凡物的,这种美味都被他们浪费了。她真想大喊一声“都归我了”然后抢过来统统吃掉。
毕竟是个大男人,汨罗进食速度极快,三两口就把鱼串吃掉了,正想去尝尝那毒死人不偿命的河豚,却见宁小闲递过来一串椭圆形、黑乎乎的烤物。
“这是什么?”自从带上这凡人女子上路,他发现自己问出这个问题的频率明显增多了。
“鱼籽啊!整条鱼的精华都在里面了。我腌了一刻钟才开始烤的,现在刚刚烤好。”她清洗鱼腹时,就发现几尾鱼偏瘦了,仔细检查,果然腹中有籽。她小心翼翼地将整条鱼籽抽出,不敢将它弄破。若有锅釜,这玩意儿还是煎着最好吃,可是条件不足就退而求其次,烧烤也还凑合了。
汨罗马上将头仰得更远些,好看的狐狸眼中也露出嫌恶的神色:“这东西能吃?!”
“不要拉倒。”她马上将烤串收回,“我自己吃。”她第六感很敏锐,发现这狐妖对自己没有恶意,胆子立刻大起来,说话也随意得多。
这家伙到底为什么要带上自己?她左思右想不明白,神魔狱中的人也想不明白。
眼前一花,手里的鱼籽串已经到了汨罗手里。他摇了摇串子:“这是我的。”
动物都有护食的习性,化成人形之后……大概也没有改掉吧。她只好眼巴巴地看他吞掉了鱼籽之后,又拿起河豚肉串轻轻咬了一口。
河豚肉若烤得好,味道很像田鸡腿,弹性惊人,在所有鱼肉当中独竖一帜,可惜要吃到这份美味必须冒着生命危险,多数人合计合计,还是觉得不划算哪。她真羡慕这些大妖怪,身体如此强悍,以身喂毒都不怕!(未完待续。。)
第141章 我饿了
赶紧将他对付过去吧。只要面前这祖宗转身离开,她就可以带着老马快乐前进了。
“哦?”没想到这妖男兴致勃勃,露出了一口银牙,“不知何以为报?那我便来替你想想。”
呃,她将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了么?她不过是个普通凡女,他却是只大妖怪,这种举手之劳还需要她报答吗?太小气了。另外,这人在十息之前不正在暴怒么,怎么变脸变得这么快?
她却不知道,眼前这红衣妖怪脾气虽然诡谲多变,但最是务实,既然手里的小苗已经回天乏术,那转而寻找其他线索便好。他一向不耐烦搭理人类,今次不知道为何,看到她总觉得这女子有些古怪。他一眼就能瞧出宁小闲是个纯正的普通人类,身上没有半点灵力,可是总有些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儿!
他是妖怪,若见着了古怪的人事,也不必去查证什么,直接挥手灭了就是。今日,他反倒不打算这么做。
“嗯。”他抚着下巴沉吟道,“这样如何,你陪我走上一段路吧。”
纳尼?她大惊之下抬头,眼里全是掩不住的讶色:“恩公,我……”她看到对面的红色瞳孔露出兴味满满的模样,于是赶紧改口,“我怕跟不上你的速度!”他刚刚走进营地的模样太风|骚了,速度确实也太快,她跟不上的。
这风|骚男伸手一指:“那儿不是有马?你骑上便是。”
好吧。她也无话可说了,“恩公”要她陪他走一趟,她敢说个不字?这人长得比她还好看,她需要担心自己的贞节么?
“好吧。”她怏怏地走了过去,将所有马儿的缰绳都解开,“快跑吧。你们自由啦!”然后挑了两匹看起来最精壮的,连同那匹老马一起拉了过来。总不成她骑着马儿跑,然后“恩公”在地上走吧?她很狗腿地想。
“这是何意?”红衣男指着老马问道。
“这匹马儿载了我一路啦。它年纪这么大,跑不了多快了,留在野地里是活不了的。”她想把老马拉到人类的聚落区。
他瞟了她一眼,没说话,拉过一匹良马骑了上去。
“呀,恩公,等等!”她用最快的速度将散落在地上的金银细软挑贵重的收拾起来,费了许多力气才将大口袋系在马背上。又将两只小蝠妖抱上了高头大马,最后把老马的缰绳系在自己这匹马儿的鞍上,这才翻身骑上。忙完这一切,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额角也冒出了汗。
“财迷。”红衣男咕哝一声。驱马向前。
她是个凡人耶,当然要有点凡人的样子。宁小闲潜意识里知道。这妖怪对自己生出了好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她表现得越贪财,他就会越轻慢她吧?
这骑上了好马,才真正有“来去如风”的畅快感啊,并且马背上也不那么颠簸了。身后的老马放蹄疾追,勉强能够跟得上。
她原本担心跟着红衣男会走上回头路,哪知道他选的方向。也正是往西而去。照这样奔跑下去,不出两天就会离开奉州地界了。
她策马疾奔,而长天正在转述温良羽的看法,显然两人之前已经作过交流了。
她最想知道。长天刚才所说的“涂山后裔”指的是什么?他此时正在解答:“所谓涂山后裔,就是狐妖一族。上古,夏族的大禹娶涂山族女子为妻,这女子便是九尾白狐。此后,狐妖族就将自己称为涂山后裔,以证明自身血统的高贵。这红衣小狐妖的气息浓烈,显然血统纯正,妖力也不弱。我没见到他的原形,不知道他到底属于哪一支系,但想来天狐的可能性最大。”
她恍然。怪不得这红衣男生得如此妖媚,原来只公狐狸精。
“据温小子所说,他从尸体上翻出来的小苗,从形状来看是茶苗。照此推断,多半就是温小子种在岩城里的灵茶茶苗了。这才引得炼神期的狐妖亲自来追。”
情报有限,长天端出两人研究好的结论:“温小子说,这灵茶是种在一处极偏僻的山坳里的,除了他之外,那里只有温格和吴管家去过。现在温格已死、温小子在逃,这茶苗只可能是吴管家拿出来交给这些人的。”
“如此看来,岩城内一定发生了重大变故,吴管家才会偷偷托人将茶苗带出。可惜这帮人运气实在太差,走到半路上就被马贼撵上杀掉了。”他顿了顿道,“当然,没遇到马贼也会被这小狐妖逮着。他不知怎么晓得这秘密的。嗯,我推测是他抓到了吴管家,用了什么法子逼他说出来的。”
温良羽斩钉截铁地说,吴管家对他忠心耿耿,因此这狐妖指不定怎么折磨他了。可是这消息没必要透露给宁小闲知道。
其实,他们的推测确实接近了事实。自那日温府事变后,附近各大势力纷纷驾临岩城,清虚门不过是个中下游门派,很快就失去了对岩城的掌控力。经过近一天的争吵,各大仙派和妖宗要求清虚门拿出灵茶的种子。然而这东西,清虚门怎么取得出来?
正在推诿期间,有人发现城外浓烟滚滚。大伙儿赶过去一看,竟是一处不起眼的山坳里,有大片茶田已被烧得一干二净。这放火之人在田里洒满了菜油,岩城最近秋风大起,又有半个月都不曾下雨,空气干燥不少,火借风势,竟然将茶田烧得丁点儿不剩。
看到这里,众人哪里还不知道这儿种的就是灵茶!如果茶株还在,了不起连根挖回去,以仙家之手段,尤其是手里握有小洞天的仙派或妖宗,等上小几个月也就结籽了。然而这一把火烧掉的,却是所有人的希望!
当下就有许多宗派咬牙切齿地发布了通缉温良羽的命令,但这狐妖多了一份儿心眼,竟比其他人更早抓到了吴管家。当时老人家自知必死,已经服下了剧毒,正在弥留之际。狐妖不知用了什么法子,还是从老人那里得知,这把火的确是吴管家放的,并且事先刨起的两株茶苗,也交给心腹偷偷带出了岩城!
可惜,天不从人愿。这帮倒霉蛋偏偏就在野外遇到了马贼,这帮马贼偏偏就把茶苗给翻出来扔在地上,而狼群又偏偏一阵践踏,将这价值连城的灵茶幼苗活活踩死!
这一连串的巧合,就迫得狐妖白跑一趟。以他的本事还吃了这么大憋屈,只能叹声“天命”了事。
宁小闲暗自叹了口气。既然岩城局势动荡,不知云虎商队怎样了,不知哨子和谈清荷怎样了。想到这里,她心中一懔。奉天府既能查到她去过府衙,就能查出谈清荷当时是陪着她一起去的。这妖宗顺藤摸瓜的本事如此厉害,怎会不去搜寻谈姐?幸好她和哨子早搬去外庄住了,就是不知道岩城起变之后,他俩有没有出去避一避风头?
哨子是那么谨慎的人,又有大把的逃命经验,应该能将谈清荷保护周全吧?应该能吧?
唉,说到底,还是自己太弱了,在这搅动风云的局势里面,只能打打游击,占占小便宜,却无力去左右大局,无法保护想要保护之人。
奔跑了小半天,这红衣狐妖总算在一条小河边停了下来。
“休息下吧。”他下了马,缓步走到河边,不使用清洁术,却掬起一捧水洗了洗脸。
正是近午时分,她刚装模作样地将两只小蝠妖抱下马,冷不防肚子里“咕噜咕噜”几声长响。
在场的,包括神魔狱内的,没有一个耳力是不好的。莫说这红衣狐妖了,就连两只小蝠妖都看了过来。
她闹了个大红脸。人是铁,饭是钢啊,姑奶奶是正常人类,能和你们这些不知道腹饥的妖怪相比么?她自离开浅水村之后,三顿饭吃得极有规律,不过这回从昨晚到今午都没有水米沾牙,自然肠胃就抗议得尤其愤怒了。
幸好白洪很体贴地给她解围道:“姐姐,我饿了!”
她怯怯地看向红衣男,后者已经在河边的树荫里坐了下来,闻言慵懒道:“我也饿了,你做饭吧。”听他的语气,似乎她做饭是天经地义一般。
做饭,她拿什么做饭,空气么?神魔狱里倒是有风干的腊肉野味,灵泉里还有几尾呆头呆脑的肥鱼,可是她能当着这陌生妖怪的面进去取么?
想是看到她手足无措的模样,红衣狐妖在地上揪起十几根嫩草,随手一根一根丢了出去。他人长得美,这漫不经心的动作也充满了闲适悠然的味道。
不过他丢出去的草茎可就没那么友好了,十几道绿光飞入身边的河水之中,接着“嗤嗤”声接连响起,河中浪花四溅,乃是十几尾最肥大的鱼儿挣扎带出的水花。原来,这妖怪投出的每一根草茎都像利箭,洞穿了一尾鱼儿!
看他老人家稳坐钓鱼台的模样,就知道接下来的事儿要她全包圆儿了。宁小闲脱了鞋趟入水中,抓住这些倒霉的鱼儿扔上了岸,然后吩咐两只小蝠妖:“去捡些柴禾来,要干燥些的,细一些的。”这荒野中到处都是巨木掉下来的枯枝败叶,要捡些回来不要太简单。(未完待续。。)
第140章 被摧残的幼苗
她被深深地雷倒了。什么男人或者妖怪,会用一朵莲花来炼成法器对敌?这人得有多闷|骚、多自恋?
眼看马贼的长刀就要剁到他身上了。漂亮妖怪不慌不忙地抬手,往莲花上长长地吹了一口气。那画面,就像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吹起手中的蒲公英那么惟美。
不过,效果可就不那么单纯了。这莲花的花瓣,居然也像蒲公英般顺势飞了起来,若被大风卷起一般,掀起了漫天的花雨!
在晦暗的篝火前,有无数红莲花瓣迎风起舞,每一瓣都反射出晶莹剔透的光芒,这一幕确实太漂亮了,宁小闲看得目瞪口呆。然后她才发现,这妖男却不是无的放矢。
必有一片随风而起的花瓣,极尽温柔地抚过了一名马贼的喉间,然后这人的动作便会定住、僵硬,随后软软地倒下。有几个伸手去扶自己的喉咙,“咯咯”两声,终于还是一字未吭,临死前心里的恐惧和后悔,都凝固在了眼中。
不过两、三息的功夫,这营地就躺满了人。三十多条原本龙精虎猛的汉子,现在已经变作了无生命的尸体。明天,他们将成为荒野中动物的大餐。
飞舞的花瓣如有灵性,又轻轻聚拢到漂亮男子的手中,重新化为那朵盛开的红莲。宁小闲眼尖地看到,每一瓣红莲上都光滑如新,绝不沾染半滴血珠。
“这不是花瓣。”长天突然道,“你看尸体的喉部。”
她依言低头去瞧,果然看到任何一具尸体的咽喉上,伤口外翻、居然都有灼烧的黑痕。
长天冷冷道:“这朵莲花是以炼狱中的红莲业火精炼而成的,伤魂伤魄,也是极歹毒的火焰。这小妖怪居然将本命真火与红莲业火相融。也是个狠角色!”
他给出这样的评价,已是极高!她却在心中鄙视红衣男。业火必然是无形之火,这家伙偏偏要把它弄成红莲的形状,当真是臭屁+2,自恋+2!
当然,现在最重要的是,她还活着!那漫天的红莲花瓣显然遵从了主人的意志,避开她的身躯,没有去碰她一根汗毛。
看来,这妖怪也拎得清是非嘛!她心下悄悄松了一口气。只要肯听人话,她说动对方饶自己一命的机率,就又大了几分。
这个小营地里还站着三十多名大汉的时候,确实有些拥挤,不过现在却显得凄冷得很。因为在场还能站立的。只剩下三个人。除了漂亮男子和宁小闲之外,还有这群马贼的首领任胖子活着。
他自然是漂亮男子特意留下不杀的。此时脸上淌满冷汗。弥勒佛式的笑意早已无影无踪。三十多个弟兄,转眼间全部丧命,他得咬紧了牙关,才能勉强站直。
“妖怪!”他就是再笨,也猜得到这一言不合即出手杀人的家伙,必然是可怕的大妖了。他也知道。对方留下自己活口,显然是要问话找东西了。果然就看这红衣妖怪收起了杀人的法器,信步走到自己面前:“商队的东西,在哪里?”
他抖着手。指向了刚才自己所坐的位置。那里躺着一只大麻袋,里面装的就是杀人越货之所得。
那妖怪转头望了麻袋一眼:“都在这里了,没有遗漏?”
任胖子赶紧摇了摇头。
“你确定?”
他点头如捣蒜,说话喑哑:“确定,很确定!”
这妖怪莞尔一笑:“嗯,很好。那么,你没用了。”
任胖子脸色变了,还没等求饶的话说出口,这妖怪伸出左手,握掌为拳。只听“喀啦”一声,任胖子的颈骨居然平空往外一折。看那扭曲的角度,显然是不见活了。
这家伙,好狠!
随着任胖子脖子发出的松簦∠猩砩鲜适币欢叮ё×礁鲂◎鹧拖铝送罚肷聿度缟缚贰;持辛礁鲂⊙捕兜煤芾骱Γ馊床皇俏弊俺隼吹摹Q矍暗拇笱置挥惺樟惭悄芄桓惺艿蕉苑缴砩锨看蟮钠ⅰ�
“你。”这妖怪终于转向她了,声音中听不出喜怒,“和他们不是一起的么,为何提醒我?”
她这才抬头望了他一眼,马上又垂下了脑袋:“这位公子,我与他们不是一路的。我和弟弟们昨晚错过了宿头,又被狼群追赶,见这里有火光就过来借宿了,哪知道他们不是好人!”咦,这妖怪的瞳孔居然是暗红色的,在这黑夜里很不明显。
“我们的马儿还拴在那边。”这红衣妖怪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果然看到众多高头大马旁边站着一匹老弱弩马,十分醒目。这匹老马刚到营地就被英伟的同类踢了好几脚,只好孤独地站到一边去,现在怯怯地伏着脑袋,无精打采。
于是,这妖怪轻轻“嗯”了一声,知道她没有说谎。否则兵贵神速的马贼怎会带着弩马上路?
她诚诚恳恳道:“多亏公子赶到,否则那人——”她伸手指了一下地上那具满脸横肉的尸体,“那人就要轻薄于我了!”
这红衣妖怪微笑了下,看来心里很受用,随后大步走向麻袋倒提起来,里面的东西哐当当掉得满地都是。
借着营地的火光,她能看到这里头有黄灿灿的金条、白花花的元宝,还有各种珠翠、首饰、奇珍,甚至还有几幅画轴。这些东西任谁拣去了,也能花差花差很长一段时间。
但这妖怪俯下身,在财宝里挑挑拣拣小半天,哪一样也没看上,反倒皱眉凝思起来。跳动的火花映得他的面庞晦暗不明,另添一种闪烁不定的艳丽。
她在心里啐了一口。他长得也太妖孽了吧,虽然他本来就是妖孽。皮相能生得这么好看的,她见过的人里也只有长天能与之相比了,哪怕是邓浩商队中见过的张生,也没有他这般绝色。
漂亮妖怪转了转眼珠子,抬头问她:“这群马贼之前杀了一队人。你知道尸体在哪儿么?”
她点头如捣蒜。一定要让人家知道她是有用滴,这样安全系数才会更高。
她领着妖怪走到了那丛灌木里,扒开面前的枝叶伸手指道:“就在前方。”
既然来了这里,那红衣妖怪也不须她指引,翩翩然走了过去。
狼群已经饱餐一顿,现在正守在尸体旁边休息。这里的大餐足够吃上两三天,在没有彻底啃尽最后一丝肉之前,它们是不会离开的。荒野生存不易,它们吃饭尤其仔细。
这时见到红衣男子,群狼立刻站起,露出了森森白牙以示警告。结果这妖男只瞪了瞪眼,妖气外放,狼群瞬间像霜打过的茄子,原本炸开的毛发都伏低下去,眼中的凶光也收起。那匹大黑狼轻轻呜咽了一声,毫不犹豫地率头转身就跑,尾巴在两腿之间夹得紧紧地,神态仓皇。
动物的本能,果然比人类灵敏了许多呀。
地上的倒霉蛋早被马贼洗劫得一干二净,其中一人身上衣服还被剪破了,露出好几个暗袋。红衣男在尸体中翻翻捡捡,眉头却皱得越来越紧。
终于,他翻动其中一具尸体,发现它身下压着两株细嫩的植物。长天眼力好,看出这仅仅是两株青绿色的小苗,不过食指长短,茎上只粘着三片狭长的叶子,每片叶上都有细小的锯齿。
它们原本被手绢包起,结果马贼掏出来一看,这玩意儿不值钱嘛,就随手扔到一边去了。这两株粉嫩嫩的植物落到地上,先被尸体压扁,又由着狼群在这里挤踏了几个时辰,已经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嫩叶被扯掉一半,细茎也折了。最糟糕的是,小苗的根部原本是被人完整取出的,现在也断成了好几截。
谁都能看出,这两株小苗已经活不了了。
红衣妖男的脸色终于变了。他咬着牙,怒气冲冲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距离很远,只有长天能听得明白:“该死!”
他提醒宁小闲:“这妖怪发怒了,你小心些。”
她不敢再看,转过身将两只小蝠妖抱在怀里。所以红衣妖男转头望过来时,看到她背对着自己,正在轻声安慰两个娃儿:“别怕,姐姐在这里,明天早上一切都好了。”
“她看到我寻的东西没?不可让天下知道这东西入了我手。”他思忖道,转念又一想,“看到又怎样,这苗根本也活不了。”哎,空欢喜一场呀。他轻轻叹了口气,将手上的小苗扔到地上,转身走了回来。
“你。”声音从宁小闲前方传来,她抬头一看,这妖怪居然已经直直地站在她面前,“为何要易容?”
他果然看穿了她的伪装。
她小声回答道:“为了路上行走方便,免生事端。”唉,自己小清新的外貌妥妥地被这妖男碾压,他若换起女装,那必会是倾城的绝色。
“若公子今晚不来,明晨就是李梦雪丧命之时!公子救命之恩,小女子真不知何以为报!”她的眼中满是诚恳。其实这家伙若不来,她还要烦心如何脱身。当然,这本不是问题,反正她现在也不是以本来面目出现,届时往神魔狱中一躲,这帮马贼只会以为大白天撞见鬼了。(未完待续。。)
第139章 艳而近乎妖
“哟,挺灵活啊!”他怔了怔,嘿嘿笑道,“我就喜欢这调调儿,有味道!”伸手又来抓她,敢情是把这当成调|情的游戏了。
这时,两个小小的影子倏忽而至,挡在他们之间,喝道:“你干什么!”正是小蝠妖兄弟来了。
他俩听力胜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