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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宠女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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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风起身,向刘家走去。
不要问她为什么会如此任性。
“伯母,伯父。”礼节周全,“晚辈黎风。”
那刘家女主刘富回头,一见她,眼睛都发了直,暗道昨日见就觉只似个俊俏的小郎君,今日不知为何略有忧思的样子,竟更添几分俊俏,惹人怜爱的很!竟一时没了动静,直惹得那刘氏吃味,天性泼辣也没顾什么礼法,狠狠捅了一下自家妻主,道:“人家可是个女的!”刘富一听,这才回了回神,暗道丢脸,可那眼睛却还是不自觉地时不时向黎风处瞄瞄。
黎风一笑,偷偷瞥向庭院,却见据她诊病已过两个时辰,骄阳已移上头顶,那男子竟还是跪着的。心中又是一闷一痛,竟是暗暗下下决心,今日就要任性到底了。眼望着围观人群越来越多,心道时机差不多了,开口道:“实不相瞒,晚辈此次来,是来讨人的。”院里跪着的小猪崽彼时还觉又让她见到自己这副丑样子,心中难过,此时却只觉心里一跳,满满的不知在期待着些什么。
刘富一怔,眼望了望小猪崽,知这一家人,被讨的一定多半是他了,心中疑惑。按说村里人羡慕小猪崽能干活的不少,可碍着这“晦气之人”的身份,也是白送也不要的,今日这女子?
黎风又笑,“晚辈可是全为伯母着想的,想伯母一派好心留了这晦气腌臜的东西,却未曾想,只是让这东西干了点活,被这大大小小男女老少传成了个什么样子!”黎风故意一顿,忍痛忽视掉了院内满满期待的小猪崽忽的暗淡下去的眼神,“这村里人可是传着,刘伯母您哪里是好心,分明是当着他是个好用的‘工具’,也不顾他触了上天的忌讳养着他的啊!”
按说黎风此语也是个人人心知肚明的事实,毕竟,单纯的养着这晦气之人可以是积德,是好心,是顾及母子之情,可偏偏这小猪崽又是个极会干活的,力气比女人都大,也就明摆着是因为能干才留着的,这“因为是好心”的借口也就没了。没了“好心”做支撑,为个人私利养了晦气之人在这个封建礼法极为严格的世界也算是“大逆不道”了。黎风这么一说,又是当着这么多围观人的面,刘富的面子挂不住了,本又是个极好面子的,便自乱了阵脚。好在那刘氏却是个精明的,眼见着黎风这是动着歪心思要讨去他们家最大的劳动力呢,又兼着方才刘富看她看了个呆,语气不善:“既是个‘晦气之人’,小姐讨了去就不怕损了阴德?”黎风不慌不忙,道:“晚辈初来乍到,有幸购得几亩薄田,手头无钱雇工,便想到了这东西,想带回去用着,又想着晚辈幼时曾有大师断言命硬,难遭天谴,心里便也有了底子,故前来讨要。”刘氏却不是个善茬,一听,乐了,“巧的很啊~奴家幼时也有神算告知旺妻,有奴家在,妻主大人便难得恶报。”
黎风眉头一皱,暗道自己果然还是太莽撞,只知刘富此人极好面子,当着众人的面用话激上一激定能逼得她口软,谁知这家还有个厉害的男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忽然灵光一闪,望一眼听着自己被当成个不详的畜生交易的小猪崽正一脸难受,心中一皱缩,打破了向来果断形象地犹豫起来,却还是暗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终于还是开了口。
“晚辈,还有一事未言。”黎风斟酌,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小猪崽,“其实,晚辈与这腌臜丑陋的东西,只因醉酒,早已有了肌肤之亲……”操纵着可以角逐奥斯卡小金人的演技,黎风似乎是一脸的嫌恶,又极为担心地望了一眼小猪崽,却见他猛地抬头一望,回身轻望,对上她的视线,又忙回过头去,眼中居然是有泪的,又慢慢低下头去。黎风心中一痛,只觉抱歉,想此事一过好好补偿。而此时,小猪崽想的却比黎风想象的多得多了……
原来……原来这位小姐,也是戏耍于他的啊……他仍记得,那时曾有几个孩子说愿同他做朋友,与他玩了几天,他只知第一次有朋友的高兴,却不知那些孩子竟故意偷了东西,然后悉数嫁祸于他,偷偷看着他被极好面子的母亲狠狠抽打,一起笑。他记得他被打得昏过去几次,最为刻骨铭心的却不是身上的痛。她们……只是取乐于他罢了……这位小姐不也是吗?想要看他挨打取乐罢了……为什么,自己就是这样不长记性……罢了罢了,这位小姐给了他那样美好的记忆,而自己活于这世上又没什么美好,倒不如,让母亲打死了,给小姐做个乐子,也好……
而在现实,此言一出,便是轩然□,那刘富刘氏更是一脸的震惊,黎风却也注意到,刘贵——小猪崽的妹妹——却是饶有兴趣地望着自己,竟是一脸洞察一切的悠然模样,心中一惊,而此时自己却也无暇顾及她,又不见那女子打算有什么动静的样子,想她也许没兴趣参与这个“哥哥”的事,心中略略一定,却见那刘富妇夫已反应过来,提着鞭子回身劈头盖脸地打起小猪崽来,那小猪崽却不似清晨那般隐忍,而是或呻吟或呼痛。黎风的思维若是此刻更清明一点,就该能发现,他此刻与其说是痛得,不如说是故意而为的表演,演给她看,为了让她高兴……而黎风此时却毫无清明。她只看着那鞭子一次次的嵌入毫无遮拦的肉体,一道道狰狞地隆起,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心痛,却只得拼命忍着。在这里,这种大逆不道之事女子那方还好,可男子那方怎么可以好过?犯了这种足以沉塘的罪名,万一什么罪都不受,村里人也不能容忍他。黎风只能忍着……
所以黎风看着男子紧握了拳,疼得呼痛呻吟,轻轻颤抖。
看着鞭梢肌肤,星星点点的血红……
黎风以为自己至少现在会稍理性一点,却还是在自己回过神之前,就挡了上去。
“伯母,手下留情,他能干活还好,养起伤来费时费力,我可不屑要个废人!如今可是的确无法雇工的。”忽略掉死有余辜的话,雇了车将已经昏迷的小猪崽送到了客栈。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样说……可是对不起……”
鞭痕道道红肿,挂着血珠……昏迷中的小猪崽狠狠咬着唇,余痛未消……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你叫黎书……不是什么小猪崽,你叫黎书好不好?”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黎书,你和我回去好不好?”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黎书,你和我回去,我不打你,不欺负你。”
“黎书,和我回去吧……”
安稳之事
“这,这不是?”黎风承认,自己何止莽撞,简直就是没长脑子!黎书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晦气之人”的身份,她竟看到客栈老板难看至极的脸色才想起来。黎风这边暗自懊悔,正飞快地思索着落脚处,那车夫却果然是个肯载他们的好心人,竟肯替着他们说话:“掌柜的啊,看着他们也是可怜,孩子虽然误行了那见不得人的事儿,可看看那小猪崽给打的!诶……你就收留他们一日,给他们找个房子的时候也好!等走了找个道士去去邪气也就差不多了。”见那掌柜的虽对所谓“见不得人的事”摸不着头脑,却是被黎书那身上骇人的伤着实吓了一跳,终于心软答应他们的一夜留宿。
在车夫的帮助下让黎书躺在床上,黎风不敢再麻烦老板娘,回药铺取了布巾、水药之类,想了想,趁着天色未暗,又去最好八卦的村头证实了一下房子的事,转身回了客栈。
轻手掀开薄被,黎风只见着那鞭痕似是越发红肿了起来,道道棱子肿起,她想伸手触触,却不敢。梦里的男人依旧紧锁着眉。是伤口太疼了吗?黎风只觉说不出的难过飞速滋生蔓延充斥在心头,竟是想代他承受那痛苦,是过于愧疚过于同情的关系吗?她当然不知道,若是她当真替他受了,他才反而更添痛楚,数倍的痛楚。
秉持着自己是医生的原则,黎风暂时摒弃了羞涩,褪下他的下裤检查是否还有鞭痕,却未曾想见过之后,竟连一丝一毫异样地悸动都没心思有了。她只当他的家人怒极才教训他,却未曾想这臀上竟是遍布整个部位、顺便蔓延开来的大片青肿。她知棍棒教训出来要先红肿,过几日才会青。几日前?他可犯过什么错?刘氏盛怒之下提也没有提,可是没有?那痕迹,又似是多次重叠,她没有处理刑伤的经验,却忽然萌生直令她遍体生寒的想法,他,他是否是,一直,这样的,被虐待……
她忽然觉得,自己二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如此庆幸过,自己做过的事。
幸亏,幸亏,把他带出来了……
她那样难过着,庆幸着,以至于很久才逼迫自己将思绪拉入正路,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出路。
据她无意中听到的八卦,又兼方才确认一遍的消息,距此不远的邻村王老妇夫的女儿在城里有了出息,反哺打算带二老去城里享福,老王在小山村窝了近一辈子,却不似一般农妇那般纯朴,而是早就向往城里的生活不打算回村,便把家里一间土房连着一亩三分地一起外卖,可这村里人人过的好好的,也没什么特别的事,谁去买房买地?价也就渐渐不高了,虽然算得上初来乍到,还没什么积蓄,但再当些穿越带来的东西却也还是负担的起的,把黎书带出来,也是有地方住的。
女孩摸了摸颈上的铂金项链,微叹口气;带来的东西,能典当的,大概只有这个了。
二哥送的生日礼物呢……
女孩甩甩头,像是欲甩去烦乱的心事,又着手认真地照顾起男人。
……彻夜未眠。
第二天清晨一早,黎风就站在了当铺前。将项链放到手心里攒着,手心在冒汗。
出生于年代久远的豪门世家,兄长们全部被严苛地教育着。身为晚辈中的幺女,又有个深信“男孩穷养,女孩富养”的父亲,女孩与普通的女孩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但还是受家族气氛影响变得行事果断,所以初次见面就决定把小猪崽带出来,没有犹豫。又在多次被绑架的经历中学会可以轻易做到喜怒不形于色,所以现在,谁都没有发现她的犹豫与不舍,她的难过。
她仍记得二哥把项链带到她颈上的情景,她的二哥亲昵地刮了刮她的鼻子,孩子气地将父亲的礼物状似不经意地拂到一边。而如今,而现如今,那可贵的亲情,可还回得来?
可是,女孩还是走了进去,当了项链。凝聚着宝贵亲情的无价之宝,败在了古人的不识货下(实才比较奇怪好不好……),只得田地的价钱,好在之前当物所得积蓄在找到工作后便没有再动……
女孩忽然发现,买了房地之后,自己,似乎,是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女孩有些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身后的男子身世凄惨,再这样下去,甚至可以到连生命都要终止的地步吗?况且,见面几次就把人牵回家,果然是唐突了。女孩果断,却始终没有办法做到不后悔。
女孩买了房地,心里却莫名地难过起来。
踢踢踏踏回了客栈,黎风小心翼翼地向掌柜的赔了笑脸,表示已找到房子了,让她放心,又寻了昨日车夫的去处,一脸抱歉托她帮忙,将他们送入了邻村的房子。黎风觉得自己从未如此卑微过,却也无暇关心了。她只知俯卧在她怀里的男人似是睡得很沉,如此大的动作都未曾醒来,可眉头却是自始至终的深锁。黎风自认经她彻夜用心照顾,伤口怎么也不应该痛至此,便毫无解决之法,只得想着等他醒来再说。
本想收拾一下新家,却因得彻夜疲劳不想多动一步,索性就趴在床上欣赏男人的睡颜。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个好看的男人。唇形完美,鼻梁高挺,小麦色的皮肤,一张脸无懈可击,紧皱的眉头恰恰又带着一种别样的隐忍的美,抛去对男子痛楚的心痛,黎风保证,自己能够看个呆!
就这样看着看着,黎风觉得意识渐渐沉了下去。
呼吸平稳,女孩趴在男子床头,睡着了。
眼见着天色一步一步渐渐放明,万物都有了新的生机似的。女孩轻轻带出一声梦呓。
这是个美妙的世界,不是吗?
黎书之事
痛……
好痛……
心里的痛楚让黎书觉得身上的都可以完全忽略了……
说不清自己在痛苦着什么,不是很正常的吗?
在奢求着什么?在奢求着什么呢?
黎书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彻夜照顾他刚刚伏在床边睡着的黎风,所以他的第一个念头是,自己不是在做梦就是已经死了。可是,起身时,身上的伤口还是激情澎湃地叫喧着痛。他看着身上似是精心绑好的绷带,又看着伏在床边的少女,身上从未碰过的这样干净暖和的床褥,忽然就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
就连心里活跃着的让他忍不住想流泪的痛楚都在那一瞬间被满满的温暖所取代。他甚至什么都不想问,因为什么都不重要了……只想道歉,他那样的误解了小姐,你看,小姐还是履行了诺言的,她带他和她一起生活,甚至于取乐之后,她对他这样的好!好的他不敢想像!
他忍下浑身的酸痛,只想着小姐一定是不愿留废人的,于是轻手轻脚地下了床,然后把黎风小心地抱到炕上,他力气生的本就大,兼之黎风身材又是偏娇小的,抱起她来毫不费力,再加上黎风昨夜只等他退烧才敢睡着,几近彻夜未眠,此时竟是没有醒。黎书为少女新拿了一条被子——他担心晦气沾了少女的身,自己盖过的被子是一定要好好洗几遍晒几天才可再用的——然后认真地掖了被角,忽然想,他还会有比现在更幸福吗?
想起小姐是要自己来做活的,黎书不敢怠慢,却不知怎的了,只想先打理好这房子,就算小姐不高兴了,要罚自己都是一样的,黎书很想趁着天色还早得很整理好这房子,然后给小姐做好早饭,迫不及待的。现在的他也许还不知道,他是把这里当成家了。
真正的那个家!
这样想着,他仔细审视着这房子。
常规的面积,有一小段时间没住人了的原因,稍稍有些落灰,他自信很快就能清理好。带着小院子,比从前住的地方小了些,却让他感到意外的温馨。甚至还带着一个干净又不漏风的小柴房,黎书想着,小姐人那样好,一定会容许他住在柴房里的吧!这里这样的好,黎书觉得,自己能住在这里,一定是前世烧了碗口那么粗的香才得来的,梦里都可以笑出声来!
黎书笑得幸福,从厨房拿出几块抹布,仔细将整栋屋子都擦了一遍,竟毫不觉累,只知自己从未这样开心地做过活,一心想把这房子从里到外好好清理一遍,无奈时候不早了。他知道怎么也应该下地干活去了,却怎么也挪不动步。
小姐定是可以去酒馆吃早饭的,可是,他好想让小姐吃到自己做的饭,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不知好歹,明知道这样小姐会生气,小姐讨他不是说的清楚是要留他打理农田的吗?他打定主意要跪在小姐面前请求小姐的责罚了,只求她不要生他的气……
黎书整理厨房时就发现房子里什么食物都没有,自己身上又没有钱,见天已微明,不敢耽搁,使了大力向村旁的山飞奔,完全顾不得身上抗议的伤口,小姐的早饭自然是比伤口什么的重要的多的。凭着力大,速度也够快,不一会就逮到两只野兔,又挖了村里人常挖的野菜,喜滋滋地带回房子……
所以,黎风实际上是被饭菜的香味叫醒的。睁眼迷糊地看一眼黎书,黎风呆滞一秒,几乎是立即地清醒了。“你,你怎么在……”黎书知道,这是在责怪他没有去田里做事,慌忙告罪:“对……对不起……我是看……”谁知少女似乎听也没听,“快,快去床上躺着,你在做什么啊?”
黎书虽心有疑惑,却是不敢违逆,小心翼翼地去炕上躺了,心道这褥子也是一定要换的了,抬眼见女孩一脸怒气冲冲,却又没有让他马上去地里,更没有罚他,心中疑惑,更添几分惶恐,只得按少女的意思乖乖躺在炕上,小心翼翼地观察少女脸色,只盼得少女不要太生气,悲观地揣摩着少女的意思。而显然,黎风同学并不想给他胡思乱想的机会,在他习惯性地向最悲观的方向想像前便点明了意思。
“你知不知道你昨天刚挨过一顿鞭子,嗯?”怒不可遏,尽管黎书不觉得怎样,他经常带伤做事,“身体好了吗?就给我东跑西跑的,还连早饭都做了?哪里来的东西?嗯?这是兔子肉,你还跑去抓兔子了?哎呀,我看看!果然渗血了!你嫌自己伤的不够重是不是?嗯?你不要命了是不是?”黎书一愣。这是不是,是不是,不是在责怪他没有做活?虽然的确是在生他的气,但是,这是不是,是不是,在关心他?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能从少女怒气冲冲地面容中找到“关心”二字,甚至是“担心”的……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心脏,黎书发誓,这是他一生都要认真服侍的主人。
而黎风这边回过神来,却是实实在在地后起悔来了。怎么可以这个样子!让他因为她的莽撞与欠考虑而挨那么重的鞭子的是她,事后骂他的也是她……她真是太过分了!黎风低着头,觉得自己心中满满填充着的却是愧疚,抬眼望他,却见他正捂着心脏,眼中的认真让她怦然心动……
黎风迅速回过神,暗骂自己最近怎么了,时不时就喜欢见个色起个意什么的,稳了稳心神,道:“对不起。”却见对面的男人一脸受到惊吓和不解的模样,莫非他竟从未怪过我?心中一叹,这种男人不被欺负谁还被欺负啊!继续解释道:“昨天我因为做事前欠考虑,词了穷,临时想出什么肌肤之亲的由头,明知这种事情对你很不好,可还是说出来……又因为这罪名太大,看着你挨打……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让你受了这么大苦楚……对不起……”
少女满心愧疚,甚至于根本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没成想黎书却是望着她,复杂的表情让黎风无法理解,只知那男人竟又是一副欲哭的模样,全然不知男子刚知道她竟不是想见他挨打取乐,而是真心为他着想的,那种心情连黎书自己都描绘不出,只知道,这位小姐,自己不想离开,无论发生了什么,一辈子,都不想离开……
黎风却是见他心思难猜,也不浪费脑细胞,忽然小女生的调皮一笑,献宝般道:“对了对了,你觉得‘黎书’这个名字怎么样?书卷的那个书。”“很好听……”何止是很好听,虽然目不识丁,男子却喜欢书,那种有时会带着墨香的妹妹才可以碰触的物体,男子说不清自己有多喜欢这个名字,甚至幻想着女孩会不会“黎书”这样的叫他。想到这,男子暗暗掐了自己一下,自我告诫不可以再有这样过分的妄想,为小姐知晓定是要生气的,殊不知这太过分太过分的妄想竟已成了现实。“你的名字哦~”见男子一脸的未回归现实,女孩补充,“我起的,不喜欢?”
喜欢,喜欢……自然是喜欢的……
是,我的?
黎书觉得自己真真的是坠入了云端,升上了天堂,如果他知道天堂是什么的话……
两手无意识地互相握着,黎书抬眼看面前的女孩,终于明白,她也许真的是认真的,把自己当成人来看待的。
“我叫……黎书?”
“嗯。”女孩很耐心地答,“明天我去把事情收收尾,你就和我一起吧!”没发现这句话多么有歧义,“我比较笨,不会做饭,不会打扫,你要多多担待呢!”
黎书望着面前的女孩,早已不知应该说什么好。
日后,便可以与你,生活在一起了吗?
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幸福……
悸动之事
黎书心情很好,从未这样好过,以至于手脚麻利地收拾屋子好久,怎么也不觉得累,甚至不觉得身上那些皮肉伤疼,只是……总是喜欢看着他家小姐偷偷地乐。
他家小姐怎么可以这样完美呢?
一副比男子更精致的面容,可爱的性子,对谁都笑,让人怎么都讨厌不起来,他觉得,他家小姐只要肯和邻人好好接触一下,一定能让大家都喜欢她,长得太漂亮了又怎么样?
他家小姐是这世上最完美的!
……那么体贴……方才竟总想帮他打扫,可女子怎的能做这些?光想想,他都幸福地想笑……可以的吧……可以的吧……一直一直地……在她身边……一直一直……
想到这,他突然心慌了起来,他想起家人似乎并没有明确地答应让他与小姐走……甚至……甚至……似乎连是借是给都没有说清楚。他一下子就慌了神,虽然他不认为小姐编出了这样惊世骇俗的理由家人还会逼他回去,但他就是担心,他要呆在小姐身边,一定要!一丝一毫地负面可能他都不愿有。这样地想着,他求助地望着他家小姐,却不敢厚颜地祈求小姐助他逃离家中——那么多么大逆不道地事——他怕,害怕小姐哪怕仅含着一丝一毫鄙弃的眼神。
黎风相当很郁闷,相当郁闷。虽然她是做惯了大小姐,却当真是没有看着只有一个伤员做一大堆事还不去帮忙的恶趣味,更何况那人受伤的原因……问题是如果这人死都不愿让她帮忙呢?
黎风叹气……黎风发誓自己真的真的真的是尽全力要帮他了,偏偏他遇到的这个男人,真的是可以用仅仅“倔强”来形容的性格吗……说什么女子怎么能做这样的事,一脸惶恐地把她赶到一边,她无论怎样想插手都被他一次一次抢掉,完全把她的好心当成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了……更更重要的是这男人身上还带着伤呢!黎风很无奈黎风很心痛黎风很郁闷黎风很生气!于是恶趣味就真的出现了……
黎风坐在一边等了好久,终于在沦陷在新好男人俊颜上的认真的前一秒等到了男子的满面愁容惊恐不安,想他是想起家人那一节的事了。黎风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认定男子一定极度不想离开自己,认定男子一定会出现像现在这样,一脸慌张祈求,偏偏又不敢说出口的样子。
黎风以为自己一定会好好欣赏一下男子的窘相,小小报复一下他对自己的“排斥”。本就是带着小孩子脾性的想法,又真正地见到男子的楚楚可怜,那点小小的坚持马上就溃不成军了,而一度暗淡掉的愧疚顺便又强烈地涌了上来……小小地叹一下自己是不是完全栽在这男人手里了,黎风终于还是绽出让人安心的笑容。
“放心啦~我去善后。”女孩的笑颜有莫名的让人安心的力量。
黎书觉得自己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瞬间就什么烦恼啊恐慌啊什么都消失掉了……只觉幸福。这女子,无论做什么他都能尝出幸福的滋味来……
黎风揉了揉鼻子,制止因担心她而打算跟来的黎书:“你过去会更乱的。”说着小孩子似的撒娇,总让黎书怀疑把他带出那个文雅冷静的少女与眼前这女孩是不是同一个人,“褥子下面有钱,我想吃红烧肉。”娇俏一笑,转身出了屋子。
说不紧张,是假的。而实际上,每次遇到让她紧张的情况,她都会意外地感激黎家的教育,善于喜怒不形于色让她在气势上从未输过。
所以现在,作为刘家人的怒火中心,她依旧淡定:“晚辈此次前来,是商量一下那猪崽的借期。”刘氏虽生于山野,却是几分聪明敏锐的,过了昨日的盛怒,他隐隐感到也许黎风二人并没有过什么肌肤之亲。毕竟那小猪崽力大无比,眼前这样一个娇小的女子怎么可能酒后强了他?又能干的很,有一个不知要省下多少力多少钱,眼前这女子大概是因此不顾惜名节的,可这女子偏偏一看就是个读书的,这个可能性的确是不高,相反的,读书人都有几分迂腐,因为这样的事情娶个丑男人反而极有可能。
庄稼人对读书人都有那么一种隐隐的敬畏,让刘氏潜意识里便觉得不太可能。可是损了这么大的一个劳力,刘氏说不心疼绝对是假话,终于忍不住开口:“小姐言于那猪崽有了肌肤之亲,可有证据?小姐这力气……不小呢……”黎风故作为难,又因之前想用药除了黎书的守宫砂却发现原来根本就没有,底气也是极足的:“伯父若不相信,可去查看,那东西的守宫砂已不在。”说着,又装出一脸鄙弃,“那贱人又是个天生的□,不知是不是二十岁还未碰得女人,竟不知反抗,惹得晚辈酒醒见得那贱人丑颜……”摆出说不下去的样子,狠狠皱着眉,又似乎极不情愿似的地舒展开来,让刘富刘氏妇夫脑中冒出“因为没被教过,不懂那方面的事”“故意要逃离”等多种猜想,自己便给黎风圆了谎。黎风猜已达到效果,心中得意,面色却依旧不善,心想着这事成了。果然,刘富不得已的,按了将黎书送予黎风的字据。
黎风接了字据,像是接着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当她到家,远远闻了一阵肉香的时候,这感觉意外地更甚了。
黎风进屋的时候,黎书刚好将肉盛出来,一脸无奈地见女孩猴急地抄了筷子就想向嘴里塞。及时夺下筷子,夹起一块替她吹了吹,喂给她,“小心烫。”满面宠溺。
黎风觉得,自己一定是病了,为什么心跳得这么厉害?安抚一下躁动不安的心脏,一个大帅哥体贴地喂自己吃东西,任谁心跳都要加加速吧。这样地对自己解释,黎风疏远一笑:“谢谢,我自己来。”努力忽视了男子受伤的眼神。
她知道,自己什么都明白。
她察觉到危险,她不想陷下去,他不过是因为过度感激感受到爱上她的假象罢了吧。
或者,就连她自己都只是因为来自他的异世以来的第一份体贴依靠而出现所谓悸动,她与他认识不过两天,她是那么的不相信所谓一见钟情。
她不想说抱歉。
黎风叹气,转眼见日已偏西,揉揉头发,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天也晚了,吃完东西收拾收拾准备睡觉吧。你也累了一天了。”见男人点点头,却又奇怪地带着一脸小心翼翼向他征求意见:“小姐,今日天也微凉了,黎书,嗯,黎书可不可以,睡在柴房里?”黎风很奇怪:“柴房比屋里暖和吗?”话一出口,却是忽然想明白了,原来,原来那家人,竟就让他睡柴房,还是只有天冷的时候?心中狠狠一紧,然后才是气愤,暗道还好把他带出来了。抬眼见黎书神情怯怯,心中又是一软,叹气,也管不得要不要疏远这男子,柔声道:“你应该睡屋里,你是个人啊!”却见那男人猛一抬头,一脸惊愕,而后的表情,却恰似久旱逢着了甘露,久病遇着了良医。
男人以黎风看不懂的极深地感动感激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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