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山贼记-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随后潘达找了牛春,让他的泼皮帮散布消息,很快便让赤该能得到了林猛下了灵宝山的消息。孙凝枫现在正跟着林猛,看金人的行动,象是要捉了林猛以威胁林轩。
听了这些,林轩问清了赤该能大致方位,叫了郑顺、张锁、老不死,让他们率兵下山,在距离潘达所说的位置外十里等待消息,消息一到,立即前去救人。
吩咐妥当,他便以带伤之体跟着潘达同去寻那林猛,除老不死之外,众人都不知事情原委。
老不死担心林轩此举太过冒险,想开口劝他,却见林轩正看着自己,那眼神是在告诉她不要多说。
对林轩的具体计划,她并不清楚,所以没敢再多言,只走到林轩身边,委屈的小声说了句保重。
林轩捏了捏老不死的小手,不再多说,与众人告辞之后,便随潘达下山去了。大约走了两个时辰,时间以至黄昏,林轩才和潘达汇合了孙凝枫。
这二人一见面便即斗嘴,林轩直接忽略不计,自己观察起地形来。待他们说得累了,林轩这才问道:“林猛已被赤该能捉了吧!他们在何处安营?”
孙凝枫见寨主发问,当下不敢怠慢,忙道:“此去东面两里的小山丘上,林头领被高高吊了起来,估计一时半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凝枫听寨主之命,没去救他!”
潘达不等林轩再问,插口道:“寨主不救自有不救的深意,又是你个驴脸能明白的!”
“死胖子,我何时说过寨主没有深意了……”
看这二人又要说起来,林轩当即打断道:“明日与我一同去救人,看你们谁的本事大,若不想去,便继续在这里呱噪!”
这话一出,两人都闭上了嘴,这二人虽喜斗嘴,但更喜欢在行动中相互较量,数日前与金兵作战时,两人就比起自己的功劳。这些林轩都十分清楚,所以才用这话封住两人的嘴巴。
见自己的话起了效果,林轩便不再多说,径直潜入了金军营寨。这几百骑兵就在一座小山丘下简单搭了些军帐,林猛被吊在一棵树上,金人正用沾了水的皮鞭抽打他,让他说出灵宝寨的暗岗。
林猛神色萎靡,脸如蜡色,浑身都在颤抖,显是怕得不行,可始终不吐露半个字。林轩心中感动,又有些不忍,想救他下来,但为了能彻底消除林猛的胆小的性子,只得忍痛等待。之所以要第二天来救,是为了避免引起敌人怀疑,若是现在立即冲出去,赤该能定会奇怪为什么自己才捉了人,他就赶了来救。
一切都已探察好了,林轩、潘达、孙凝枫三人撤回安全地带,随便打了只野味,烤了里吃。
潘达,孙凝枫两人却是憋了几个时辰一言未发,就怕自己一开口便要吵起来,以至明日寨主不让他们一同救人,就太也划不来了。
林轩见他俩虽不说话,吃起东西来,却连骨带肉都狠命咀嚼,每吃一口还相互瞪着,就似在咬对方骨头一般,不由哈哈大笑,奔狼营有这两个各有独特本事的活宝,确是为平淡的生活增色不少。
“我说二位壮士,想说就说吧!明日救人,没你们可不行!”林轩话一出口,两只“青蛙”便立即开始了,这憋了许久之后的话语,却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林轩不再理会他们,幕天席地,唱起歌来,这歌却是他的前世之曲,悠扬动听,他的嗓子也是不错,那两个青蛙吵着吵着便被吸引了过来,不由赞叹起来。
林轩依旧不理,连唱了几首曲子,有军歌,有小时候家乡的山歌,还有前世的流行歌曲。这些曲风,放在这个时代,都足以令人震惊。
潘达、孙凝枫听得悠然神往,林轩唱得累了,以一首催眠曲结束了自己的“演唱会”,不想这两个活宝还真的听得睡着了。
林轩看这二人缠绕一起,呼呼大睡的模样,心中一阵恶寒,暗说自己的歌声竟充满魔力,让两个势不两立的男人上演了“背背山”!
第二日晌午,艳阳高照,林轩偕潘、孙两人潜进了金兵大营,林猛仍被吊着,昏死过去,腿上一片湿痕,想是被吓的尿了裤子。林轩摇了摇头,绕到一名站岗的金兵身后,起身、捂嘴、扭脖,三个动作一气呵成,那金兵脖颈立时断了,倒在地上。
潘达、孙凝枫第一次见林轩如此杀人,不由得呆了。
林轩这个动作虽然做过,但也是第一次如此干净利落,他身上虽然有伤,刚才那一下,却是下意识而为。也是他将这副躯体练到了最好,协调速度性达到了前生的大半,才一下以如此凌厉的手法杀掉了对手。
兵将 第一百零九章 被俘
林轩见他二人目瞪口呆,连打手势才把他们从震惊中唤醒,三人如影子一般,连续暗杀了十几名金人。
林轩见时机差不多了,便阻住了二人,悄声道:“你二人谁留下陪我一起挨打,谁回去报信,自己决定!”
“嗯?”孙凝枫和潘达第一次异口同声,他们同时不解地看向林轩。
“没那么多废话,咱们现在就冲出去撕杀,我和你们其中的一位抵住大部分金贼,另一人回去报信,让张锁他们带兵来救!另外,告之埋伏的奔狼营兄弟,若无我长啸为号,不得轻举妄动!”
“我留下,我胖,我皮厚实!”潘达猜到了林轩此举的目的,当下说道。
“我是驴皮,不怕,我留下!”孙凝枫也抢道。
这二人平日虽然时常斗嘴,但其实最为交好,情同兄弟。他们知道只有林轩留下,才有可能助林猛去了年胆小的性子,便开始争陪同林轩一起施展苦肉计的机会。
林轩这么做,算是一举两得,利用林猛引出赤该能的骑兵小队,跟踪至他们驻扎之地,包围消灭全部敌人。
同时又以苦肉计这种极端的法子,刺激林猛,想法子恢复他的胆识。
见两人争个不停,林轩不再罗嗦,当下冲了出去,又杀了一名金兵,这次却弄出了较大的动静,立即引起了其他金兵的注意,很快他们三人便被包围。
潘达、孙凝枫迫于形势,无法再争辩。林轩所以没在昨夜告诉他们要怎么作,就是怕他们为此闹一个晚上,临时吩咐他们,便可让他们迫于形势,立即做出决定。
“林寨主,想不到你竟来了!”赤该能从帐中踱步而出,冷笑道:“来人,给我将他们全都抓了!”
“怎么?”林轩微微一笑,却在这一笑的同时,猛然冲向赤该能,附近的金兵反应急速,迅速向赤该能聚拢,以抵挡林轩的突袭。
不料林轩却突然改变方向,冲到敌兵最少的那一面,手中的短刃同时拔出,一刀结果了一名敌兵。
潘达的位置刚好站在这个缺口处,孙凝枫又比他快了半步,一拳头将最后一位挡住他身前的金兵击倒,口中跟着大喊:“快跑!”
潘达再想争留,却是没有时间了,当下也不犹豫,以他身如胖燕的轻身功夫,飞速冲出了敌军包围,等金兵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山丘之外了。
这里是方圆百里平原地形中唯一的山丘地带,构造奇特,也是兵家安营的常用之地。
待潘达跑远,林轩随意与金兵搏挡了几下,便束手就擒,他不想在敌人面前再多杀人,以免刺激了金人的神经,一会将自己抽打太狠,可是受不了的。
虽然用的是苦肉计,但能少挨打就少挨些,保存自己的体力和生命,以待反击,这才是一名士兵在最艰苦的环境下应该做的事情。
孙凝枫见林轩被擒,故意装成发疯一般的上前要救,没几下也被金兵摁倒在地,这戏做得十足,不露分毫破绽。
两人少不免被毒打一番,林轩本就有伤,这一下更是伤口尽裂,痛到钻心。
孙凝枫管不住自己的一张嘴,一边被打,一边讽刺金人,赤该能大概听得明白汉语,他越是讽刺,挨得打越重,终于昏死过去。
赤该能发泄完了,举刀挑起林轩的下巴。林轩缓缓抬起满面鲜血的脑袋,死死盯着对方,也不说话。
赤该能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深吸了几口气,少停了一会,才指着林猛问向林轩道:“你怎知我们捉了此人?为何不要命的来救他,又怎会只有你们三人前来?”
林轩嘿嘿一笑道:“我们山贼军斥候的本事,完颜宗翰应该领教过!要查出你们的所在,十分简单。我救人心切,先到了这里,我的兄弟很快就会赶来,到时候就是你的死期!”
赤该能被林轩的冷笑弄得很不是滋味,当即怒道:“我杀了你,你的兄弟救回去的恐怕就是一具尸体了!”
林轩哈哈大笑道:“杀吧,杀不死我,我会活剐了你!杀死了我,我山贼军一样要活剐了你!”
赤该能本是勇士,可早前在宗翰手下,便被领教过山贼军的厉害,现下看林轩的眼神,心中竟然有些须害怕。
不由暗想道:“不如以这小子为诱饵,把山贼军众将一一引来,再一网打尽!也好替宗翰副帅一雪耻辱!”
想到此,他当即放下手中之刀,冷笑道:“你虽然不怕死,但他可不一定!”说着话,一把拉下林轩身边的绳索,被挂在一旁的林猛轰隆一声坠落下来。
几个兵士立即上前,几巴掌将林猛煽得醒了。赤该能在林轩面前被他的气势所逼,总感觉矮了一节。
这会儿来到林猛面前,他便嘿嘿笑道:“你们寨里也有如此脓包,生得虎背熊腰,却胆小如鼠,我绑都不用绑,就能把这废物给吓尿裤子!”
林猛悠悠转醒,听到赤该能的话,登时瑟瑟发抖,这一天来受得苦楚,让他回到了年轻的时,被人折磨的那几日。
现在的状况,让他只觉得所有的痛苦害怕全都重新袭上心来,只想蜷缩起雄壮的身躯,仿佛如此便可逃避一切灾难。
“哈哈哈哈!”赤该能尽极了嘲笑:“看到了吗,这就是你要舍命来救的人!”这话虽是对着林轩所说,但他的眼睛始终不敢望向林轩。
林猛听了这话,才感觉到身边还挂着一个人,刚要抬头去看,耳边就传来林轩的声音:“二叔,给我起来,你是灵宝寨的好汉,大不了死了就是,怕什么怕!”
“轩儿,轩儿,是你么!”林猛慌忙抬起了头:“你怎么来了,你怎么被他们打成了这样!”
“不是为了救你,鬼才来这!孙兄弟在那边,你他娘的再不振作,就把我们都累死了!手脚都有,为何不杀了这金狗!”林轩怒道。
兵将 第一百一十章 爆发
“我是废物,我是废物……”林猛本就精神恍惚,现又受了林轩的刺激,更加神色迷茫,口中不停的念叨着。
“啪!”赤该能一鞭子挥到了林猛的脸上,林猛情不自禁的缩起了脑袋,蹲了下去。林轩怒极,大吼道:“林猛,你配做我二叔吗!赤该能,有种冲我来,别只会欺负废物!”
他的话音刚落,赤该能手中的鞭子便狠狠地抽在了他的身上,虽是如此,赤该能仍没有正视他的眼睛,总觉得那种眼神比恶鬼还要令人恐惧。
“混蛋,再来啊!”林轩哈哈大笑:“我林轩瞎了眼,救这种人,被打死也是活该!”
“啪!啪!”这种疯狂的吼叫,换来的是连续的抽打,林轩不停地喊着,言语中除了辱骂金人,还讽刺着林猛的懦弱。
“郑统,寨主被打成这样了,咱们救吧!”伏在金营不远的古厣低声道。
“不行,没有命令,谁也不准动!”郑统斩钉截铁。
其余奔狼营的本想请求出战,却只能停了口。
“娘的,别打了!”林猛紧扯着头发的双手,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全身唯一没被毒打的拳头被他自己砸出了鲜血。
“脓包,竟然还会发怒,昨天尿裤子的本事哪去了?!”赤该能哈哈大笑着,又是一鞭照准林猛的脑袋甩了下来。
这一下,满以为会将林猛击得再次缩回地上,却不料,林猛抬手抓住了鞭尾,用尽全力一拉,嘴上同时怒道:“娘的,欺人太甚!”
赤该能虽无林猛高壮,但也十分结实,战场杀敌的武艺也很精纯,只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林猛这么突然一拉,一下没站稳,整个人跌了过去。
周围的兵士尚在嘲笑林猛,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发威,都没反应过来。林猛却是多年的积郁全都发了出来,他本身力气就大,拉过赤该能之后,醋钵般的拳头雨点般的向赤该能身上招呼。
这第一拳下去,就将赤该能打得蒙了,第二拳再来,便将他的脸蛋打得如开了染色铺,红的、白的尽皆流了出来。
林轩在一旁看了,心中忽然想起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场景,不过此刻不容他多感怀,在敌兵尚在愣神之际,他双腿抬起,利用腹部的力量,倒翻上树,飞速用牙齿咬开了捆手的绳索,跳落下来。
跟着一拳打到第一个冲来的金兵,捡起他的长矛,刷刷几下,逼退了要砍刺林猛的敌人,随后长矛甩出,将吊着孙凝枫的绳索刺断,孙凝枫落下地来,立即被震得醒了。林轩大叫道:“凝枫,全力杀敌!”
孙凝枫正自被摔得七晕八素,刚才又被毒打一顿,这一下没反应过来,肩背便着了一刀,这一下却将他彻底刺激醒了,当下返身挥拳连打,他的拳脚功夫十分了得,这一套祖传的通臂拳使出,三两下就将袭击自己的金兵打倒在地。
林猛似乎双耳不闻,双目不见,眼中只有赤该能的脑袋,他的一双拳头不停的砸下,赤该能这一精锐骑将,便被他生生给砸死了,他似乎仍然不觉,还在不停的捶下。林轩护卫在他左右,不断挡开袭来的兵刃。
“二叔,这混蛋已经死了!省着力气,还有这许多金狗给你打呢!”林轩大声喊着,林猛兀自不觉,林轩没了办法,只能给了他一巴掌。
林猛被打得痛了,突然清醒了过来,他丢下手中的尸体,张开大嘴笑道:“他娘的,好久没这般痛快了,轩儿,你还认我这二叔么!”
“二叔,我从来就没不认过你!”林轩说着话又刺死一名金兵,可是敌人太多,他背后同时挨了一刀。
林猛见了大怒,伸开大手就握住敌兵的短刀,铜铃般的牛眼凶狠的瞪着对方,手上猛一加力,一把将敌人扯了过来,跟上就是一拳,将那人脑袋打开了花,抓刀的手把刀向空中一抛,握住刀柄,冲入敌阵,猛砍起来。
他武艺并不强,但力气大,体格魁梧,所到之处,猛砍猛杀,眨眼间便剁了好几名金兵。
林轩见林猛已经完全恢复了勇气,这才仰天长啸,二十名奔狼营的兵士,从四面冲进了金营。
他们在瞬间致敌于死的本事,无人能出其左,这突然杀上,片刻间数十名金兵立时丧命。
这小股金人本就善于骑射,马下的格斗功夫很一般,加上主将赤该能已死,又被敌人突如其来的杀掉许多同伴,一时混乱不堪,各自为战,全凭本身的能力与林轩等人打斗。这样人数的优势已经减到了最小,一时半会,竟和二十三名山贼军人势均力敌。
众人疯狂撕杀,林猛更是数年来压抑的力量迸发,杀得兴起,一双扑刀砍得裂了口子,又生夺了一对刀,继续斩杀金兵。
这般大约坚持了小半个时辰,金人逐渐在军中达鲁花赤的率领下,围拢在了一起,将林轩等二十三人包在了中间。
长矛其刺,众人短兵器失了优势,很快多名奔狼营的兄弟便受了伤。
“兄弟们,咱们没有援兵,张锁头领很可能遭到阻击,咱们要靠自己杀出去!”林轩怒喊着,又杀了一名金兵。
他这般说的目的就是要调动起奔狼营兄弟的勇气和信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幻想有任何可以援军,一切要靠自己。
众人方才听潘达说过去搬救兵,本想硬挺到救兵前来,可忽然间寨主又说救兵无法赶到,先是一阵沮丧,随后强打精神,开始拼命。
兵将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不战
众奔狼营兵士一鼓作气,朝一个方向猛冲,竟在转眼间打出了一道缺口。金人正要填补,忽听营外喊杀声起,回头看时,但见近千人马将营寨死死围住。
却见这些人马中走出一人,向金兵高声喊道:“投降者不杀!”
林轩他们听得清楚,喊话之人正是张锁。
“投降不杀,好酒好肉招呼着你们!”林轩随即喊道,攻心战他却是最为拿手。
金军中的那名达鲁花赤大略听得明白,用极为生疏的汉语回道:“绝不降敌!”既而对众金兵高喊:“我大金的儿郎,给我奋勇杀敌,死就死了,不能输给了宋猪!”
这种激励,让金军兵士再度燃起了战心,他们一脸肃穆,竟显得有些悲壮。他们聚集到了一处,蓄势待发。山贼军也不进攻,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老不死远远看着浑身鲜血的林轩,心下焦急,当下不管不顾,施展轻功飞身而上。军中只有潘达能赶上她的速度,忙跟着保护。
金兵见他们行至自己阵中,本想一拥而上,杀了两人,却不想这两人动如鬼魅,刀斧枪矛一并招呼,却占不到他们身上半点,反险些刺中了自己人。
老不死全因心中太过焦急,第一次全力施展轻功。不仅众人看得眼花,连胖燕子潘达也吃惊不小,当下也不再保留,将自己轻身本事全都用了出来,勉强跟上了老不死。
这乍眼一看,就如一只肥胖的燕子在追捉一只穿花蝴蝶般,却怎么也追不上。
林轩惊讶之余,没有更多时间去欣赏这两人的功夫。他想起自己刚才喊的是汉话,或许只有对方这小头领才能听得明白。
看金人的举动,定是内心有些害怕,否则便不会是这种神情,若真破釜沉舟,那他们脸上所显的将是杀气,而不是悲壮的肃穆。在他们聚集之后,该当一冲而上,不要命的去撕杀了,更不会立在那儿与己方对峙。
念及此,林轩忙对身边的孙凝枫道:“你可知咱们奔狼营中谁会女真话?”
“寨主,在下便略通一二!”孙凝枫小声道。
“娘的,不早说!”林轩笑骂道:“快对他们喊话,投降不杀,好酒好肉招呼他们!”
孙凝枫顿时疑道:“这如何可行,叫兄弟们伺候这些金狗?对他们该当杀一个少一个!”
林轩低声喝道:“你若想让兄弟们再多流些血,便不喊,带兄弟们硬拼!既然知道他们是狗,那便收之,收不了才杀!”
话音才落,老不死便和潘达到了近前。脚才落稳,老不死就忙问道:“寨主,这有创药,待我给你包扎!”说话时,双眼隐含泪光,林轩看出她的心思,转过脸来,扶住她的肩膀轻声笑道:“你老公我不会有事的,这都是金人的血,我好着呢,先给二叔包了,他伤最重!”
说着话,自己在身上摸了摸,道:“一身都是金贼的血,染了你雪白的长衫可就不美咯!”
老不死扳过他的手细看,果然是抹上的鲜血,当下心中一松,这才想起自己有些失礼,竟忘记二叔与其他兄弟都受了伤,忙转身对林猛道:“二叔,不死给你清理一下伤口!”
林猛嘿嘿一笑道:“轩儿,不死!我没事儿,待杀退了这帮贼鸟,再说!”
一边的潘达开起了玩笑:“寨主夫人眼中自然只有寨主,我们这些兄弟却都不见了踪影!”
老不死脸色微红,正不知如何做答,孙凝枫刚好将林轩所说的话用女真语喊了出来,给她的窘态解了围,,她也不再多话,取了药物,不顾林猛罗嗦,给他包起了伤处。
这一喊效果也十分明显,不少金兵为之动容。
林轩见了,立即命孙凝枫继续高呼,语气言辞更加恳切:“各位女真兄弟,咱们战场搏杀,是各为其主,在下不喜杀戮,如今状况,还请诸位早降,以免再增死伤!想来打了许久,大伙也饿了,放下兵器,在下陪各位饮酒吃肉。如若不然,单凭人马,便能杀尽你们,让你们再也不能和家人团聚!”
这番话出来,当啷声响成一片,不断有金人丢下手中兵刃!任凭达鲁花赤如何叽里咕噜的嘶声吼叫,也无用处,他没了办法,猛然冲向林轩,人还没到,身上便被击了数个窟窿,自是奔狼营兵士的穿骨铁弹所为。
那些尚未丢弃兵刃的金兵见了,赶忙弃了抵抗。早些投降的金兵也在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硬拼强攻。
浑身缠绕白布的林猛哈哈大笑道:“早听说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法子,轩儿你果然了得……”
林轩知道这莽汉恢复了胆识,那嘴定会停不下来,当下也不理他,只对众人喊道:
“好!既然各位如此识得大体,那在下也不食言!张锁!”
“在!”
“带人速去取了好酒好肉,就在此地,宴请女真兄弟!”
“寨主,这~~~”张锁有些疑问。
“别废话,按我说的做!”
“是!”张锁领命而去。
“郑顺,留下两百步军,其余兄弟由你率领把金人的兵器、马匹全都收了,回山去吧!”
“是!”郑顺丝毫不迟疑,立即依林轩所命吩咐众兵士收拾金军器械战马。林轩则步入金兵之中,和颜悦色一番,自然这些话都由孙凝枫给翻译了。
相谈正当时,忽有一名金兵突然上前,从林轩身后偷袭,林轩虽是带伤之躯,反应却依旧敏捷,躲过此人攻击之后,三招便拧掉了对方的脑袋。
众金人皆惊,他们想不到方才被自己绑缚挨打的山贼军首领竟悍猛如此,恐怕与女真第一勇士相比,也不遑多让,当下无人再敢生二心,只盼着林轩赶紧放了自己。
林轩扫视了一众金兵,神色不怒自威,之后一言不发,拉着孙凝枫到了一边。金兵不知林轩想些什么,心中忐忑。
林轩也不理会他们,让老不死先给孙凝枫处理伤处,自己则叫了潘达与古厣二人到了一边,小声吩咐了一通。这二人领命之后,便悄悄下了山丘,钻进了密林之中。
______
兵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水晶
待张锁率人取来酒食,已是一个时辰之后,林轩叫兵士将酒食分派给金兵,随后说道:“你们军中的希尹是在下的好朋友!若非看在他的面上,早结果了你们,回去代我问候!”
这话由孙凝枫翻译了,没等金人反应,林轩便带着山贼军一众离了金人营寨扬长而去。
“他们这是?”一名金兵捧着馒头夹肉呆呆的问道:“日前才和宗翰与希尹两位大人死战数合,怎么今天又成了希尹大人的朋友!”
另一人回道:“管他那么多,先吃了再说,反正不会有毒,要杀我们,刚才丢下兵器的时候,便可杀了!”说完话,这人就开始大口吃了起来。
周围的金兵也都饿了,大口饮酒,大口啃着馒头饼子,混着牛肉嚼了起来。过得片刻,一形貌彪悍的兵士起身道:“兄弟们,咱们这次出来,便是要跟着赤该能为宗翰副帅一雪前耻,不想竟受此羞辱,这般回去定被人耻笑,大伙说我们该怎么办!”
“夹谷,我看还是回去吧!咱们人数这般少,又能做什么呢!”一个身材瘦长的金兵咽下一口肉,回道。
那彪悍的夹谷听了此人说话,语气明显不善道:“纳刺,也不知你如何当上谋克孛堇的(注:百夫长),怎会这般胆小!”
纳刺听了,冷笑道:“夹谷,打仗不仅要靠勇气,还要靠脑子!赤该能大人便是有勇无谋之辈,可惜我官职比他小上太多,无力劝他!”说完这话,不等夹谷再答,便对众人高喊道:“兄弟们愿意去做无谓的牺牲,还是想回到郑州,重整旗鼓,再回来将这帮山匪屠尽!”
“纳刺,我们跟你回去!”众人几乎异口同声。
这不仅因为纳刺是目前剩下兵士中的最高长官,更是因为这群兵士连连受挫,无论体力还是心力都不想继续再打了,否则刚才也不至于弃兵投降。
至于夹谷,并非他就比其他兵士悍勇。全是因他一直不服纳刺,现在见高于纳刺的指挥官全都死了,这才抢在纳刺之前站出来说话,却不料根本不能说服大伙。
这一众金兵吃饱喝足,纳刺命大伙收拾些能取之物,便向东北而去。待他们离去之后,营寨中出现两人,他们捡了两件合体金军兵服换上,跟着飞速向金军跟进,这二人或潜或出,始终不让金人发觉有异,却是跟踪的好手。
………
“呜……”一声悠远的狼嚎引起了林轩的注意,极目望去,一头白狼站在月色下的山石之上仰颈长啸。
“寨主,那狼生相迥异,待我活捉了来,或能驯服也不一定!”郑统摸了摸微突的肚子,说道。
不等林轩开口,老不死就道:“他并未害人,咱们何必去惹他,狼也有活着的缘由……”
林轩点头道:“自然万物自有其存在的法则。”这话说出,却有数双眼睛盯着他看,都是一片迷茫。
林轩知道大伙无法理解,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于是忙找话岔开道:“这狼我认识,你们先行,我去去就来。
老不死担心林轩伤势,忙道:“我陪你去……”
林轩见她一副关切的神情,便点头道:“好吧,咱们这就去!”说完,拉了老不死的手,便向那山石飞奔去。
老不死虽和林轩已完婚许久,但每次被林轩拉着小手,心中仍会羞涩,亏是夜色朦胧,林轩拉她走得又急,无人瞧见,要不她真不知如何掩饰。
两人离那狼的位置不足半里,老不死才开口问道:“老公,那狼你怎会认识?”
林轩笑道:“我这手臂变是被他咬伤,那日怕你担心,也就没说。这狼的主人……”话没说完,眼前一花,从树上落下一人,正是那腰配弯刀的灵动少女。
她刚一站定,便嚷道:“喂,我的水晶石可是在你这里,快还给我!”
林轩一愣,随即想起那日捡的石头,似是一直放在腰间挂囊之中,忙伸手取了出来,递上道:“你可是叫菜菜,怎么还留在此处?莫非知道南行艰难,打算回郑州寻你叔叔?”
“谁要回去,你太小瞧我了,我留在这儿是寻那水晶石的,果然被你这贼人偷了!”这少女掘嘴怒道。
老不死见她可爱,抿起点绛唇,柔声道:“小妹妹,我夫君可不是这样的人……”
“谁说不是了!若是捡到石头,早该寻我归还,为何偷看我的名字!”少女大声道。
雪狼此时已经走下了那块山石,到了林轩身边,用脑袋轻轻蹭了蹭林轩,算是打了招呼,林轩笑着摸了摸他脑袋道:“兄弟,几日不见,越来越有造型了,pose摆得够酷!”这话旁人自然听不懂,说的是方才雪狼月夜长吼的模样。
雪狼听了,竟撒开四脚欢快的转了一圈,连连点头,似是知道林轩在赞扬他。
“雪狼,这个坏家伙拿了我的水晶石,你还和他这么好,真是气死我了!”少女抿唇嚷道,跟着面对林轩道:“你叫什么名字,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你要说出你的名字才公平!”
随后不等林轩回答,又对老不死道:“这位姐姐,你生得这般美,怎会跟他在一起?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了,你也要说你叫什么!”
老不死哑然失笑,只决这小姑娘十分可爱,于是道:“他怎么不好啦,我与他已经结为夫妇了,我叫老不死,夫君叫林轩。”
“老不死?”那少女奇道,随即又说:“这名字好有趣,哪象林轩,这般难听。你们说了姓名,我也不能让你们吃亏,我叫完颜菜菜,想这石头上的女真文字你们也看不懂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