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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书僮-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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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可把杜牧的睡意全都赶跑了,一听说是冯鹤娘寄来的信,当即他就呆若木鸡一般。随即,他的脸上浮现出几分苦笑。
“好像,我是忘记了点儿事情……”
从杜风手里接过信,杜牧直接展开了。
信不长,也就一张纸,大概几十个字,杜风隔着杜牧的身体,一眼下来已经看了个清清楚楚。
上边显然是一派质问的口吻,问杜牧是不是整天就惦记着醉生梦死了,居然走了三个多月,一封信都没给冯鹤娘写,末了还恨恨的说早知道杜牧跟杜风以及许浑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事……
杜风心里大叫着冤枉,心说跟我没关系,都是许浑拉着杜牧整天游逛青楼,为此他都说过杜牧好几回,让他读书断文了……
但是,同时杜风也为冯鹤娘叹息,这个冯鹤娘还真的是性情耿直,一点儿心眼儿都没有。如果换了一个稍稍有些手腕的女子,这个时候不但不能兴师问罪,还要用极其温柔的口吻来对杜牧撒娇,嘘寒问暖,问他是不是路上不顺利啦,又或者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啦,所以才没给她写信啦……总之不能用这样质问的口气。这还没跟杜牧有什么关系呢,就敢用这样的口气跟杜牧说话了,要是以后杜牧真的跟他成了点儿什么,那还不变成个“妻管严”啊?像是杜牧这样的大少爷是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子的。
杜风同时也便想到,难怪真实的历史上杜牧后来没有跟冯鹤娘成婚,而是跟狼州刺史裴偃的女儿结了婚,照这样下去,形势的确不容乐观。谁愿意没事娶个母老虎回家管着自己啊?谁不想要个温柔似水,就像是止小月那样的女子?
转念一想,好像也不对,止小猜要是再大点儿,估计能比冯鹤娘还要霸道。但是杜风很快为自己找到了理由,“我是二十一世纪来的,我们那会儿喜欢的都是野蛮女友,跟杜牧他不一样!”虽然是找到了理由,但是自己心里不免还是有些心虚……
他是心虚,杜牧更心虚……
从长安城离开之前,他是答应了冯鹤娘三天一封信的。虽然这三天一封信,的确有点儿为难,但是杜牧一向自诩男子汉大丈夫,说话一言九鼎,如今完全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他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子游啊,那个我们今早原本是打算干什么的?”
杜风看着杜牧,似乎杜牧的脑门上都有些虚汗了。要知道,这可是数九寒冬啊,即便江南比较温暖,但是也不至于出汗吧?
“研读兵法……”
“呃……你要我们是不是能够顺延一下,我看我也的确该给鹤娘写封信了……”杜牧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拘谨,完全没有了他平日里在青楼之中那种潇洒写意的劲头,反倒像是个被人欺负了的小媳妇,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杜风哈哈一笑,“这个事关少爷的终身大事,小的不敢耽误……”
这样一说,杜牧就更加尴尬了,讷讷的也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好,只是低声问了一句,“你刚才是不是看到信的内容了?”
杜风默默的点了点头。
杜牧又说,“这样不好,以后不要偷看人家的信了。”
杜风立刻很委屈的大叫了起来,“少爷,这话不对吧,你把信就这么在我面前摊开来,我想不看,可是就那么几十个字,一眼就看完了,想扭头都来不及……”
杜牧面露尴尬之色,“呃……这个……那以后你看见了能不能就装作看不见?”
杜风听了杜牧的话,其实很想笑,但是还是憋住了,板着脸假装很严肃的说,“其实应该是少爷你以后再看冯小姐给你的信的时候,避开我,这才是比较正确的选择。”
“呃……好像也是……”说着话,杜牧便捏着那张纸,默默的转身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
杜牧回到房间里之后,立刻铺开纸张,开始给冯鹤娘写信。
可是就犹如提笔忘字一般,每每打算下笔,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原本他跟冯鹤娘之间就没有太多可以聊的东西,现在两人又隔的这么远,更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磨磨蹭蹭弄了大半天,也写不出什么东西。
在终于咬坏了三杆毛笔,扔了一地的废纸之后,杜牧终于写下一篇不知所云的散文……
就是这篇散文,还是在杜风不断的催促他吃饭的前提之下,才实在没办法应付完成的。
应付的结果就是,冯鹤娘接到这封信的时候,发现信里对于杜牧现在的生活完全的只字未提,所有的文字都是辞不达意的风景写照,又是什么春风拂杨柳,又是什么瑞雪兆丰年的,还有什么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之类的也都写了上去。只是为了多凑些字数,好让整封信看起来丰满一点儿。完全忽略了时令,短短一封信里,居然出现了四种不同的季节。并且经常性的让太阳和星星一同出现在夜空……
幸好杜风不知道这封信的内容,否则他绝对有可能立刻拍马赶回长安,找冯鹤娘将这封不知所云的信讨要到手,然后拿出去拍卖——杜牧的真迹,比小学生作文还要差的真迹。文笔优美,情感淳朴,只是不知道他到底想写些什么。估计一定能在长安城内引起轰动,说不定卖出个天价,让他们下半辈子从此衣食无忧也说不定!
冯鹤娘接到这封信以后,差点儿哭出来,当然不是激动的热泪盈眶,而是被杜牧这没心没肺虚情假意的无厘头式风格所震惊,几乎就要联想起她死去的父亲……
终于,在未时来临的时候,杜牧完成了这封信,并且小心翼翼的将信卷成了一个小筒,塞进了竹管之中,绑在鸽子腿上,还很拉风的弄了一条绿色的绸带,就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放了一只鸽子让其飞回长安带信一般。
杜风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前胸贴在后脊梁上了,而实际上他在这段时间之内,除了到院子里打了三趟拳,并且围着院子跑了七八拳,非常好的贯彻了全民健身的口号之外,还给止小猜写了一封同样不知所云的信,信里除了打哈哈就是打哈哈。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想看看止小猜人不在长安该如何给他回信。
比杜牧早了半个时辰将信鸽放出之后,杜风就开始准备他们丰盛的午餐了。
看到杜风端上来的午餐,三菜一汤,貌似很丰盛的样子。
杜牧很是有点儿狐疑,因为自从让杜风管理钱银之后,杜风几乎每顿都让他吃点儿什么青菜叶子豆腐汤之类的,今天居然看到一盆鸡汤……不对,这鸡怎么那么小,而且一盆汤里放了两只鸡……
“这个,是什么禽类?”杜牧狠狠的咬了一口“鸡”之后,满嘴淌油的问杜风。
杜风很神秘的一笑,“嘿嘿,少爷你猜猜,是什么禽类有这么嫩的肉?”
杜牧很认真的想了,想完之后大惊失色,满脸惶恐,“这,莫非是后院的……啊……鸽子?”
杜风苦着脸,点了点头,但是演的很不成功,一看就是没有经过演艺界的培训的,“是呀,少爷一直都抱怨我们吃了不少天的青菜叶子萝卜缨子了,我也想让少爷吃点儿肉,因此不得已,看到后院养的鸽子倒是越来越肥了。反正有三百只,吃几只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就抓了两只最肥的,估计这样的也不能指望它们送信了,这么肥,非得在路上累的飞不动不可……少爷,你觉得这个鸽子的味道如何?”
杜牧也顾不上了,不管如何,反正炖是已经炖熟了,不吃是不可能的。因此塞了满嘴的说到,“嗯嗯,味道鲜美,非常不错。不过以后不要这样了,似乎不太好……”
杜风心里很是鄙夷杜牧,但是嘴上却说,“少爷,我知道了,以后不会再拿冯小姐的鸽子来煮了吃了。不过,说真的,这大冬天的,吃点儿鸽子肉,喝点儿鸽子汤,还真的是大补呢……”随后,也不管杜牧听得懂听不懂,又是什么蛋白质啦,又是什么纤维含量啦,反正现代成分医学的名词一个个的往外蹦。
好在一来杜牧根本顾不上听他说什么,只顾着吃了,二来这么久了,早就习惯了杜风嘴里经常冒出一些他听不懂的词汇,所以也没有在意。
这两只可怜的鸽子——是信鸽——就这么被杜牧杜风主仆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个干干净净,就差没把骨头也咬碎了吃下去了……
酒足饭饱,杜牧突然听到后院的鸽子一起叫了起来,仿佛在为它们死去的同伴悲鸣……
第一卷 寄人篱下 第二十七章【倒霉的鸽子】(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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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倒霉的鸽子】
长安城里,杜牧的老宅之中,已经被清空了。自从杜牧走后,那帮士子也就慢慢的离开了。虽然临走之前杜牧已经委托了冯鹤娘来照顾这幢老宅子,但是缺少了氛围的杜府,这帮人也就住不下去了。
但是,租书的习惯却被保留了下来,那帮士子还是会每三天一次的聚集在杜府,等待冯鹤娘开仓放书。
如果不是因为还有冯鹤娘尽心尽力的帮杜牧照顾这些事情,恐怕杜牧在润州一天都呆不下去,早就没钱花了。
这些都是杜风早就算计好的,要不然他也不敢稀里糊涂的就拉着杜牧来江南。
可是,杜风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一点。那就是各地的物价是不一样的。他们从长安离开的时候,身上大概也就一二百两银子,每到一个地方就换成铜钱,他原本指望着靠这笔钱至少也能过个一年半载的。但是他们这一路上的游山玩水,包括在扬州所呆下的一个月,早就将他们身上的钱囊掏空了。即便是许浑,也是身上的钱都花了个七七八八。到了润州之后,身上还剩下大概也就二三十贯文了,租完房子,也就剩不下什么钱了。而且,润州的物价显然不是京城可以比拟的,比起扬州来,没那么繁华,但是消费程度却基本相若,果然是只隔了一条江的地方。
在润州住下后没几天,杜风就已经给冯鹤娘发了封信过去,意思就是说他们这边没钱了,让冯鹤娘把这段时间的租书款项拿过来。
冯鹤娘倒是拿了,而且一出手就是整整一百贯文,通过驿站之间的传送,给他们带了过来。杜风很清楚,这百分百是冯鹤娘自己贴的钱,那帮士子他最了解,每天租书的款项加起来不会超过三五百文钱,而且一旦人不住在那儿了,没准儿还相互之间交换一下什么的,三个多月的时间,能有个二三十贯就很不错了。
不过杜风觉得也没什么必要跟冯鹤娘客气,他可不是杜牧那种迂腐的人,在他的思维之中,跟女孩子出去吃饭,最好是也是aa制,当年他读大学的时候,就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凭什么咱们男人就得充大头,吃饭看电影都得咱们花钱?男女不是早就平等了么?干嘛还要让男的花钱?”这四句三问,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杜风在大学四年里,别说女朋友了,就连他住的宿舍里,一只雌性动物都没有,到了大学毕业的时候,以杜风所居住的宿舍为圆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就成功的实现了蟑螂的绝迹——这都是因为母蟑螂不来了,公蟑螂自己下不了蛋的缘故……
可是,即便是手里又有了这笔钱,杜风还是很小心翼翼的,谁知道许浑那个阔少爷什么时候才会再出现?他和杜牧可是至少要在这里熬到来年的九月,李德裕到了润州才可能在他手下找到点儿活计。
杜牧面对这样的一个吝啬的小书僮兼官家,实在是有点儿无可奈何。幸亏他是生活在唐代,没看过《儒林外史》,否则一定会指着杜风的鼻子说他是里边那个点了两根灯草就死都不闭眼的严监生。
说起来杜风也有些过分,几乎每顿饭都是用青菜萝卜来敷衍杜牧,待到杜牧说这几天吃腻了,他就将白萝卜换成红萝卜,杜牧看了之后直叹气,杜风就把红萝卜换成了青萝卜……也多亏胡萝卜是在元朝才传入中国,否则杜风一定会找出胡萝卜来继续让杜牧吃萝卜的。
当连续吃了七八天的萝卜之后,杜牧有些忍无可忍,拍着桌子大叫,“你能不能弄点儿新鲜的花样儿?”
杜风听了之后,暗暗记在心里,下一顿饭的时候,果然换了花样:他把各种不同的萝卜有些切成片,有些切成条,有些弄成块,甚至还有雕成花的……然后将其混在一起放成一盘,弄了点儿油盐酱醋凉拌……而且,最可恶的是,杜风还故作神秘,端盘上来之前,神秘兮兮的告诉杜牧,今儿的菜名曰“群英荟萃“……
杜牧见状,从此闭嘴,杜风给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他可不想再看到这种“萝卜开会”了……
但是,很快杜牧就找到了解决的办法,这也多亏杜风的提醒,如果不是那天杜风端上一盆鸽子汤,杜牧也不会想到原来这些信鸽除了送信的功能,还有一个功能就是用来吃!
为了不让杜风发现,杜牧还小心翼翼的等到杜风出门买菜遛弯的时候,才拎着一把菜刀,杀气腾腾的往后院走去……
刚刚走进后院,就听到里边的鸽子咕咕乱叫,很显然,那些鸽子已经感觉到了杜牧身上那浓厚的杀气,一个个的开始纷纷往笼子靠墙的位置跑,几只力气大的鸽子为了自己的生存还很无耻的将那些瘦小一些的鸽子挤到笼子口,好让杜牧抓它们。
杜牧也不客气,有哪个抓哪个,抓住之后就狞笑两声,咔嚓一声拧断了鸽子的脖子。这时,他突然仰天长叹,“啊,我明白了,原来来抓鸽子的时候是不用带刀的……”从杜牧的感慨可以看出,经验,就是这样一步步的被积累起来的,没有人可以一生出来就成为一个杀鸽子的高手。
杜风回来之后,做好了饭菜,让杜牧过来吃的时候,却发现杜牧没什么胃口。他还以为是杜牧嫌这些饭菜天天都一个样没胃口呢,却没能想到杜牧其实是已经吃饱了,肚子里全是厚厚的鸽子油,很自然的吃不下了。搞得杜风心里还生出一丝愧疚,心说不管如何,明天怎么的也要给杜牧买点儿肉吃。
第二天,杜风还是没能买回猪肉,很简单的原因,猪肉涨价了……
前些天猪肉还是八文钱一斤,可是当杜风想要买点儿猪肉回去的时候,却赫然发现猪肉已经涨到了十五文钱一斤。当时杜风就火了,指着猪肉贩子的鼻子就骂,“奸商!”可是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这段时间大雪封路,北方的生猪无法顺利的运往南方。本地的猪又太少,不足以供应江南一带民众的需求。
那个猪肉贩子还很是爱答不理的告诉杜风,“扬州城里猪肉的价格现在是三十文一斤,就这样还供不应求呢,我们也没办法,生猪涨价,要是我们不跟着涨,就得做赔本买卖……”
无奈,杜风只能买了块猪骨头,打算回家炖点儿肉汤给杜牧喝喝。
回去之后,杜风还很小心翼翼的将骨头上那仅剩下不多的一丁点儿猪肉剔了下来,单独的炒了一盘肉丝,然后又炖了一锅浓汤。端到杜牧面前之后,却发现杜牧依旧没什么兴趣,随意吃了两口就放在一边。
杜风有点儿担心,心说别是杜牧因为天气过于寒冷的缘故生了什么病,他立刻很是关心的伸手去探杜牧的额头,却发现杜牧的温度是没有任何问题。他正打算问问杜牧究竟怎么了,杜牧却很是不合时宜的打了一个饱嗝……
那个饱嗝里,浓浓的都是鸽子味儿,而且,在穿越之前就很喜欢吃烧烤的杜风一下子就敏锐的闻了出来,杜牧这家伙居然是烤着吃的!
杜牧很是尴尬,只是讪讪的说自己真的没胃口,杜风也懒得跟他争辩,直接跑到了后院,很仔细的清点了一下鸽子的数量……
当杜风走到后院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劲,那些鸽子看到他气势汹汹的样子就情不自禁的感到害怕,一个个畏畏缩缩的往后躲。这些鸽子不会明白,杜风的气势汹汹其实不是冲着它们来的,而是冲着还在屋里坐着的那位大才子杜牧。
虽然从鸽子的闪躲就已经基本有了结论,但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风还是很仔细的清点了一遍鸽子的数量。
嗯,很好很强大,一共两百九十四只。也就是说,除了那天杜风自己亲手干掉的两只,杜牧又自己吃了四只……
杜风当即就火了……
他倒不是因为杜牧吃了鸽子而生气,他从来就没把这些鸽子当回事,只是觉得这些鸽子毕竟见证了杜牧和冯鹤娘的爱情,他也不忍心把这些鸽子一只只的全都饕餮到自己的肚子里。他的生气,是来自于杜牧这个家伙,居然自己一个人偷偷的吃鸽子,不带着他一起吃。而且,更加让他生气的是,这个家伙居然一天两只。难怪看着他这两天红光满面的,原来是进了补了!
本来是打算回去向杜牧兴师问罪的,但是转念一想,也没什么好说的,首先杜牧是主人,杜风只是个书僮,为了这个去骂杜牧似乎有点儿说不过去。其次这些鸽子原本就是冯鹤娘送给杜牧的,杜风就更加没有理由去骂他了。
一不做二不休,杜风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将吃鸽子这件事公开的拿到了台盘上来。从此,他每天定时的杀两只鸽子,而且还发挥了他现代人先进的烹调手段,什么煎炸烹煮,反正是什么手段都用上了。对于那些鸽子而言,基本上不亚于满清十大酷刑。
从此,杜风和杜牧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中午一顿干煸鸽子肉,晚上一顿炒鸽丝,然后是糖醋,红烧,清蒸,四川风格的,广东风格的,等等等等,反正是把他所知道的烹调手段全都用上了……
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三百只鸽子已经剩不下几只了,而且还养成了一个毛病,那就是一看到杜风走到后院,立刻自己乖乖躺下,舍身成仁似的束手就擒,根本不用杜风费劲伸手抓他们。待到最后的时候,甚至有些鸽子会提前自己啄开笼门,等到杜风一出现,它们就自己飞出来两只,落在杜风摊开的双手之上,然后自行咬舌自尽……
第一卷 寄人篱下 第二十八章【骑在墙头等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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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骑在墙头等鸽子】
看着鸽子笼里最后的两只鸽子,杜风很是愁眉苦脸的不知道该不该下手。
后院已经堆满了鸽子毛了,前段时间杜风还利用这些从鸽子身上褪下来的软毛,做了一件鸟毛小夹袄,杜牧很是欣喜的发现这种衣服非常暖和,而且比其他任何一种棉袄皮袄的都要轻便的多。对此杜风很是不屑,心说这是技术水平根本达不到,只能将这些鸟毛随便塞进衣服里,大致的分几个格子,要比起很正的羽绒服,不知道效果要差了多少。
不过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了,那件鸽子毛小夹袄也穿不上了,倒是这鸽子也只剩下了最后两只,为此杜风十分犹豫,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痛下杀手把这最后两只鸽子干掉。杜牧是完全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这段时间吃鸽子一直都吃的很爽,而且有的时候他还会要求杜风暂停一下,说是这段时间太过油腻,吃鸽子吃腻了,想吃点儿清淡的,比如青菜萝卜什么的。当然,青菜萝卜只能吃个一顿两顿,还是要回到鸽子身上来。
就在杜风左右为难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鸽子叫,他扭头一看,两只鸽子并排站在院墙上,正好奇的看着满院子的鸽子毛觉得奇怪呢,心说虽然这南方比较暖和,但是也不至于把自己的毛都脱了吧?
杜风坏坏的一笑,立刻冲到那两只鸽子面前,伸出手轻轻抓住它们,先把腿上绑着的信给解了下来,然后很是习惯的一拧鸽子的脖子。边拧还边说,“哎呀,真的不是我想要杀死你们呀,只是习惯了,这习惯成自然,动作很连贯,很是一气呵成,抓住你们就自然的顺手一拧……”念叨着,手底下倒是一点儿都不慢,尤其麻利的把这俩鸽子也褪毛干净,下锅油焗了。
吃完之后,杜牧很爽的抹了抹嘴,找了一根牙签小心翼翼的剔牙,然后对杜风说,“今儿咱们是不是该出去放风了?我记得在我们的日程安排上今天应该是春游之日吧?我想了一下,我们去金山寺如何?”
杜风这时才把冯鹤娘的信交给杜牧,杜牧看了看,很是沮丧的说,“看来又要写信了,我们今天的计划是取消还是顺延?”主要是之前每次冯鹤娘来信,杜风总是会很体谅的取消当天的安排,可是今天跟以往不同,以往都是一些不同的学习过程,而今天是要出去玩儿,杜牧很自然不希望被取消。
可是杜风却嘿嘿一笑,摆摆手说,“不用取消,也不用顺延……”
杜牧不明白了,“可是我要给鹤娘回信啊,估计没两三个时辰是我写不完的……”这倒是实话,杜牧虽然文采风流,让他写诗做赋都是一把好手,可是让他给冯鹤娘回信,那可比女人生孩子还难。用他的话说,那叫女人生孩子,那是肚子里有货,可是给冯鹤娘回信,那是肚子里没货啊!!
“少爷不用给冯小姐回信了……”
“为什么呢?”
“家中只剩下最后两只鸽子了,刚才少爷所吃的,还是替冯小姐送信的两只鸽子,如果少爷给冯小姐回信的话,从明儿开始我们就该回到吃萝卜青菜的时期了。”
杜牧很犹豫,“可是不回信不好吧?”
杜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那就随便少爷你了,反正小的吃萝卜青菜是无所谓的。不过若是少爷不回信,依照冯小姐的脾气,肯定是等了两天没见到回信,就会继续写信让鸽子带过来……用不了几天,冯小姐就该每天两只鸽子这样的放飞了。如此的话,少爷还能至少吃上三四个月的鸽子……冯小姐家还有三百只鸽子没错吧?”
杜牧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子游啊子游,你真是个鬼灵精,这招太狠了……”
杜风一脸无辜,“没办法,为了少爷的鸽子,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在饮食的诱惑下,最终杜牧放弃了给冯鹤娘回信的决定,按照杜风所说的,将冯鹤娘的信一把火烧了。到时候冯鹤娘如果兴师问罪,就说他从未收到冯鹤娘的信,而且自己还几乎每两三天就给冯鹤娘写封信,只是不知道这些鸽子怎么回事,也许是半路上失踪了吧。毕竟是被御史台淘汰的鸽子,路上出意外也没什么好说的……
打定主意之后,杜牧很潇洒的换了身好看点儿的衣服,这衣服还是许浑从前送给他的,带着小书僮杜风,一起到金山寺去游山玩水了。
过了两天,按照杜风的估计,冯鹤娘在长安果然心急如焚。虽然杜牧从未按照他的诺言那样,每三天就给她寄封信,可是从前至少只要冯鹤娘去了信,不出两天就能看到杜牧的回信。可是这次,有些诡异……
冯鹤娘想了想,再次提笔,又给杜牧写了封信。当然,这次的信就是质问的口气了,问杜牧为什么不回信。
可是,依旧没有回信,冯鹤娘提起笔,仅仅写了两个字,“回信!”可是,黄鹤一去了无音讯。那是自然的,送信的鸽子都被杜牧和杜风吃了,自然不会有信回来。可是冯鹤娘不知道啊,她越来越着急,要不是两位哥哥不让,她甚至能立刻带着两件衣服直接跑去润州了……
不得不说,唐朝的女子,还实在是很主动,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这么具有主动意识的女性恐怕也不是特别多见,多数的女子还是很含蓄的。
就这样,冯鹤娘心里头就像是长了毛似的,几乎每天都要给杜牧写几个字,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杜牧赶紧回信。可是,自然是不会有什么回信的,而杜牧和杜风现在几乎是每到饭点儿,就站在院子里,等着鸽子飞来……
在润州城里,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一个很奇怪的景致。
著名的风流才子杜牧,带着他的小书僮,每天午时就开始一起爬在墙头上,看着远方,眼睛里全是无尽的期盼。开始的时候,附近的邻居还问问他们,是不是有什么朋友或者亲戚要来,所以才这么焦急的等待。可是,连着一个月,也没看到杜牧家里来什么客人,那些邻居也搞不懂怎么回事了。他们哪儿知道,这一主一仆,等待的就是两只鸽子啊!
春天一晃而过,眼看已经是初夏时分了。
杜风估摸着,冯鹤娘那头的鸽子也差不多就该被吃完了,而他手里的银子也实在是不多了。好在应该再熬上个两三个月,李德裕就该到润州来就任了,大致能熬的过去吧!
不过,现在还有个问题,连着三个月,一只鸽子都没飞回去,冯鹤娘就算是个傻子也该发现不对劲了,何况冯鹤娘不但不傻,而且还是个挺聪慧的女子。杜风开始担心,冯鹤娘会不会破釜沉舟似的,心下一横,直接跑到润州来。毕竟三个月一封信不回的确有点儿奇怪。而且依照冯鹤娘那种性格,还真的说不得她就能直接从长安跑过来……之前是因为碍于俩哥哥,冯鹤娘大概有些抹不开脸跑出来找情郎。可是,这么久都没联系,也说不得冯鹤娘就顾不上那么多了,她的性格里原本就有那种豪侠之气……
想到这些,杜风担忧之余,立刻开始行动,将后院所有的鸽子毛都归拢到一起,考虑到年底天冷的时候做几件“鸟毛服”送给李德裕拍拍马屁倒是也不错,便也舍不得扔掉,就全都藏在了后院的地窖里。
前后打算了一下,发现基本上没什么漏洞了,杜风这才满意的再次爬上墙头,等待今天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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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傍晚,杜牧和杜风饭后,大概是太过于闷热了,两人便商量着去长江边走走,吹吹江风。
于是,这一主一仆便一同从院子里走了出来,沿着江南独有的青石板铺成的小路,慢慢的向着长江的方向走去。
青石板铺成的路总是很奇怪,每到了越是炎热的时候,地上就仿佛越是要渗出水来,看上去永远都是湿汲汲的,脚踩上去也颇有点儿打滑的样子。
很小心的出了巷子之后,两人终于走到了大路上,穿过几条街,也便很快到了江边的堤坝之外。
杨柳已经是一派浓绿了,而不是像是春天时候的那种葱葱的翠绿。凉爽的江风吹在脸上,让人们短暂的忘记了那炎热的夏季就要来临。
走了一会儿,杜牧有些累了,便靠在一棵柳树旁,看着江心中翻腾的波浪。
一条小渔船经过,那小小的渔船在长江的惊风骇浪之中显得尤为的颠簸,在浪尖上忽上忽下,扣人心悬。
等到小船终于停靠在了岸边,杜牧和杜风却看到从渔船上走下来的是一个胡子都有些发白了的老年渔翁。
杜牧不禁感慨一声,“这位老渔翁看上去至少有六七十的年纪了,怎么会还要如此操劳……”
“这便是穷苦人的命……”杜风淡淡的答道。
杜牧叹了一口气,突然就诗兴大发,“白发沧浪上,全忘是与非。秋潭垂钓去,夜月叩船归。烟影侵芦岸,潮痕在竹扉。终年狎鸥鸟,来去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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