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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手记-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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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意识到了,笑道:“也就是说,就好像这一块钱的硬币,丢在一万个硬币当中,根本难以察觉,而曹操的坟墓,建在大量的墓群当中,也是几乎难以找到的了?”
王老点点头说道:“不错,大隐隐于朝,好计谋。”
我继续说道:“曹操想必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坟墓,一定在大型墓群里面。这种大型墓群中国并不多见,但是恰好洛阳附近就有一个!北邙山!”
第五案:始皇帝的金人 二十四、达芬奇密码式开头
“北邙山!”
一听到我说到这个地点,众人都不约而同地在口中念叨这个词汇了。
北邙山,对于在此的几个人来说,估计除了文痞余求雨以外,都非常熟悉。那北邙山又叫作北芒、邙山、北山、平逢山、太平山、山,东西横亘数百里,在中国七大古都洛阳的北面,是秦岭山脉的余脉,崤山支脉。北邙山山势雄伟,水深土厚,伊、洛之水自西而东贯洛阳城而过。立墓于此,即圆了古人所崇尚的“枕山蹬河”的风水之说。而且在北邙山地表以下数十米处的土层,渗水率低、粘结性能良好、土壤紧硬密实,王刘葬于北邙山,其后王侯公卿多选墓地于此,就连朝鲜半岛的百济国国王在客死他乡后,也选择了邙山为自己的安葬之地。唐代诗人王建说“北邙山头少闲土,尽是洛阳人旧墓”;白居易则问“何事不随东洛水,谁家又葬北邙山?”。俗语道:“生在苏杭,葬在北邙”皆源于此北邙山自东汉以来就是洛阳人的墓地。现存有秦相吕不韦、南朝陈后主、南唐李后主、西晋司马氏、汉光武帝刘秀的原陵、唐朝诗人杜甫、大书法家颜真卿等历代名人之墓。
既然都是坟墓,盗墓贼出身的胡建军和王老自然不会陌生,这里坟墓众多,倘若有念头去盗墓,便如黑瞎子进了包谷地。满眼的包谷,叫人眼花缭乱,都不知道从何下手了。
“北邙山上列坟茔,万古千秋对洛城。果然是好地方!”
那文痞余求雨人品底下。不过才学确实出众。随口就吟出一句诗来,这点我万万做不到。他见自己地计划失败。当即改弦更张,脑子动得倒是飞快。说道:“王老,此去寻找曹操墓,必要我前去。不是我吹牛,我对各地各时的墓穴,都有深刻的研究。”
王老皱皱眉头,还是没有理他,而是径直对我问道:“朱教授果然不愧为哈佛的名教授,一出手就显出不凡身手。教授。那么此次寻找曹操墓穴地重任,恐怕要全部压在你地身上了。”
“我拒绝!”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王老当即愕然,他见我已经点出了曹操墓穴的可能所在地,以为我心有志向,哪知道一口就回绝了,于是慌忙问道:“为何?莫非你是当心与你名誉有损?放心,此次活动,绝非是你想象地那般非法活动。之前是因为有一些隐私,所以不得不叫建军以地下活动。而此次寻找曹操墓穴,完全是官方活动。你大可以正常的考古活动名义进行,绝对不用担心被人落下把柄。至于资金,人员上面,我全力支持,你不用担心地。”
我还是摇摇头说道:“不,我不太想参加,至于个中原因,请恕我无法回答。”
王老直愣愣地看着我,终于确定我是铁了心不参加此次考古活动,于是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人各有志,我也不勉强,只是请朱教授口风把的严谨一些。倘若有什么泄露,我也不得不有所动静。”
“这个当然了。”
文痞见我不想参加,急不可耐地表白:“王老,姓朱的不去,我来。”
王老眉头卷得越发厉害了,挥挥手说道:“你先走吧,此事从长计议,暂时不会做决定。”
那余求雨讷讷地离开,等他走了之后,王老问王小姐:“你怎么越来越不长进了?得罪朱教授也罢了,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种小丑人物,看了我眼睛里就要生疮了。”
“爸爸!”
王小姐委屈地叫道。
“闭嘴,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回去好好反省反省!”
王老叹了一口气,向我挥挥手告别,让胡建军推车离去。
我摇摇头,王老家门不幸啊,居然摊上这么一样的一个女儿。
等他们离去之后,我一屁股就坐在了范雪雪的床上,顾自喝红酒,过了一会儿,就看到范雪雪笑嘻嘻地走了进来,涎皮赖脸地向我问道:“刚才,你们在说什么啊?那老头似乎非常厉害啊!”
“有的事情,你不要知道的为妙。”
我摸摸范雪雪的脑袋,站了起来,回到自己地房间,索性蒙头大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悠悠地醒转,感到肚子饿了,打算去外面弄点吃的。我穿好衣服,忽然发现门缝下面塞着一张纸片,于是捡了起来,这是一个女性秀丽的字体:
“八点,到一二零二,有事!”
是范雪雪,这女人,神神秘秘地叫我去干嘛?明明就非真的要勾引。
我嘿嘿笑了一声,看看时间,八点还不到,就先下去餐厅吃饱了饭,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前去一二零二室。我敲敲门,门没有关,不禁心中纳闷,于是我就推门进去了,叫道:“雪雪!”
里面一团漆黑,这女人搞什么毛?
我点亮电灯,定睛一看,顿时吃了一惊,竟然看到王老坐在轮椅上,脑袋垂下,肚子上插了一把匕首。我大骇,急忙奔上前去,用手一探他的鼻息,感觉肌肤冰凉,已经死去多时了。
我顿时额头汗水涔涔,王老说起来也是一个横跨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一下子就被人神秘地暗杀了呢?他身边的保镖,还有胡建军呢?以胡建军的身手,虽说不一定能够完全保护王老,但是单身突围出去,找来帮手还是有这个能力的。
我站了起来,发现这里丝毫没有打斗地痕迹,应该不是第一现场,而是有人故意将其转移过来。
我忽然察觉王老的手,一直抓住轮椅的一个扶手,非常怪异。因为被刺中的人,本能的就是捂住伤口,而他去按住了扶手,有问题。
正当我要察看的时候,门口传来了声响,我回头看过去,却是王小姐愕然地看着这惊人的一幕,失声叫道:“啊!你杀了我爸爸!”
我顿时脸色大变,不好,有人存心把我叫到这里来,便是要故意陷害我。我居然没有意识到,该死!
我跨上前去,对王小姐解释:“不是我!“
王小姐却已经大声地尖叫起来:“杀人了啊,杀人了啊!”
像这种高级的酒店,必然和警方有密切地联系,不到十分钟,警察就涌了过来,我作为第一嫌疑人,被逮捕进去。我苦笑一下,本来当然可以立即跑掉的,但是想想,又要做逃犯,实在是麻烦,干脆不走不逃,束手就擒。
于是我被送到了局子里面去,照例是拍照、受审,我不想惹什么麻烦,就非常配合警察,唯独绝对不肯承认我是杀人凶手。警察无奈,说到会搜集证据证明我是杀人凶手,然后关进牢饭里面。
如我这种杀人嫌疑的人,自然不可能有好的地方。这个牢房,甫一进去,我就眉头皱了起来。房间很小,大概只有六平方米左右,但是里面却已经关了五个人,见有新人进来,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面露凶光,大概向立威。
只是我一转进来,那庞大的身材,以及狰狞的面目,连出手就不用,顿时吓住了所有人。他们吞了一下口水,各自缓缓地倒退几步,让出一个空间来。其中一个看似老实的人小心地问道:“兄弟,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狞笑道:“你说呢?”
我的体型和表情实在够吓人,他们心里估计着,肯定是重罪,我也懒得解释,对他们说道:“爷爷我先睡一觉,谁要是敢放半个屁,我就把他的鼻子塞进他屁眼里面,明白了吗?”
然后,毫不客气地霸占了里面唯一的一把椅子坐下打盹。看来长得像恶人,也是有好处啊!至少不用打架就树立的威风。
我一边闭目养神,一边暗自思量,究竟是什么人要害我?想来想去,竟然想不到有什么人要害我。因为我只是一个考古学方面的学者,害我毫无必要。而且,这个凶手杀的人可是王老啊!王老横跨黑白两道,他一死,必然引起震动。哪个人要冒这么大的险杀人?
我在心头把线索梳理了一边。
我发现王老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好几个钟头了,尸体都开始冰冰凉。那么凶手一定是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杀了王老的,等杀了人之后,就开始栽赃。他想到了我,以范雪雪的名义将我骗出来。既然以范雪雪的名义,那么这个人不仅认识我,而且知道我和范雪雪的关系有多么亲密,知道我一定会听从范雪雪的召唤的。
这样推导起来,竟然只有一个人符合条件,那就是胡建军。不,他不可能是凶手。他是一个重恩情的人,当初在美国混地风生水起,为了报答王老,还是特意从美国冒险赶过来,提防着被警察抓捕和仇人追杀的危险行事。这种人会有可能杀了王老吗?
那么是谁呢?
我一时间想不透。忽然榔一声,又有人进来了。
第五案:始皇帝的金人 二十五、越狱
察打开了牢门,推推搡搡,将两个身穿普通条纹西装的男子送了进来。我打量了他们一眼,这两个人约莫三十出头,非常精干,看他们的脚步扎实,有过练家子。他们相互瞟了一眼,马上散开,应该相互认识,而且是那种长期配合工作的伙伴。像这种人,不是军队里的高手,就是地方上的黑帮人物。
说来也奇怪,原本守在牢房外面的警察,忽然自言自语地说道:“啊呀,肚子疼了,我去一下厕所。”
说完,卷了一叠报纸,飞也似地溜走。
顿时拘留所里面,只剩下我们几个。
原本狭小的牢房,因为关进了两个人之后,越发狭隘。这两个新人浑身散发着一股杀气,使得其他人根本不敢上前考验考验。这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冲了上来,低声喝道:“不相干的闪开,我们的目标是他!”
也就是我!
两个人配合默契地封锁了我的所有退路,便要施展重手杀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一直在闭目养神的我忽然张开双眼,大喝一声,一个马步砸稳,顿时抡起屁股底下的椅子,就砸向那两个人。
只听乒乓一声,椅子砸在他们身上,粉身碎骨,他们却若无其事,各自挥拳打过来。
有点猛!我暗暗吃惊,这些年来,除了碰到一些蟊贼以外,都很少出手,即使遇到胡建军这个家伙。他也是十个打不过我一个,难得碰到如此硬碰硬的高手。
我冷笑一声,迎击上去。
牢房地空间非常狭小,不能大开大合。我们都是贴身搏斗。
那两个人挥拳砸过来。我用手肘阻挡,顿时手臂一痛。我闷哼一声。他们的胳膊好硬,根本不是人类的胳膊。
他们又是打过来。我不敢硬碰,施展四两拨千斤的手法,使得他们撞在一起。只听他们地胳膊一撞,就发出咣当地金属撞击声,该死!这两个家伙,居然在手上套了护腕,难怪这么硬邦邦的。
当下我心念已决,待他们拳头挥过来地时候。以拳头对拳头,两只拳头碰他们四只拳头,我只能接住两只,另外两只,却是胸口硬撑下了。
嗵嗵,我胸口一震,剧痛无比,好像骨头都要断掉一样。
但是我的两只拳头,也挡住了他们地两只拳头,这个结果可不一样。
我的身高一米八二。但是体重却超过一百几十公斤,这么大的块头,全部都是坚实的肌肉,因此我的力气非常巨大,一个人相当于平常的十个成年男子。而他们只有两个人,即使再经过锻炼,他们的身材本能地限制了体力,因此当我们直接是拳头对阵的时候,我地力量远远超过他们,顿时将他们弹开,犹如风筝一样,轻飘飘地倒退,一下子撞到了牢房的栅栏上。他们当真是好手,立即蹲下马步,试图以鞋子的摩擦减少撞击力度。
但是我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的,我大喝一声,犹如下山猛虎一样地扑了上去,抓住了他们的衣领,未待两个人有所反应,就将他们的脑袋重重撞在一起,连撞数下,保证他们已经昏昏沉沉为止,这才松了一口气,丢下两个人。
我环顾四周,旁边的人都看傻了,这么惊心动魄的一番搏斗,实际上还不到二十秒就结束。这两个家伙一看就知道是高手,却还是败在我手里,牢房里的其他人,应该在暗自庆祝,在我进来的时候没有为难我了吧!
我随便抓起一个家伙,啪啪两个巴掌,将他打醒,冷冷地问道:“什么人?”
那人狞笑道:“你杀死了王老,我们不会放过你地!”
我心头一凛,该死,报复这么快就到来了。
王老是横跨黑白两道的顶尖人物,他一死,立时震动两个地方。他手下的那些势力,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报复。之前我也碰到胡建军带领的那些王老的手下,只是因为胡建军是一个外来人,不可能有太高的威信,所以派遣的都是比较听话的人。而听话的人不会有高手,真正的高手都是桀骜不驯的。
眼前这些人,才是黑暗势力的真正骨干。
我大怒,一拳砸在这人的鼻梁上,硬生生地打断,他倒是也硬气,一声不吭地昏倒。
我凝视外面,看来警察也是和他们沟通好的,不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恰巧地上厕所?看来再不走的话,老命都地留在这里了。
当即我冷冷一笑,看了一下四周,问道:“谁会开锁,我要出去?”
所有人都摇摇头,看来没有什么小偷小摸的人。
那么我只好用蛮力了。
我一只手一个人,将地上的两个家伙举了起来,然后以手肘压住他们的身体,倒退几步,大喝一声,我
便飞奔上去,重重地撞到牢房栅栏上,只听轰隆一声撞弯了。众人看得目瞪口呆。
我后后退发力,以两个家伙为肉垫,又一次撞上去。这次力道规模更大,轰隆的一下,铁杆被撞弯,而栅栏与墙壁交合处不堪重力,顿时被压垮,整个儿栅栏都倒下去了。
我哈哈大笑,对着那些目瞪口呆的人说道:“要走的话,乘早走,不想走的,就留下来吃牢饭吧!”
说完,我丢下两个不住吐血的杀手,顾自离开。
那些警察与杀手勾结,要杀我,以为还需要一段时间,哪知道我不禁干掉了杀手,反而逃了出来,他们直到听到了巨大的动静才出来,但是一干犯人们却已经吵吵闹闹地逃了出去,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我就乘此机会,一口气逃出了警察局。
面对空荡荡漆黑的大街,我是获得了自由,接下来怎么走呢?
冷风吹拂我的脑门,让我渐渐冷静下来,我必须调查清楚是什么人杀害了王老,并且陷害我。回想一下,王老临死前死死攥住的扶手,似乎有什么猫腻。
我打算先潜回酒店,找找这个轮椅,看看有什么问题,有机会的话,再看看能不能弄到钱。进局子的时候,钱包等一干私人物品,全部被没收了。假如我要逃命的话,没钱是绝对不行的。
当下我就先去酒店,酒店离警察局并不是很远,不然当初警察不能在几分钟内就赶到了。我步行进入,想了一下,脱下西装,上面被那两个杀手的血染红了。我只穿着衬衫,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没人会想到,一个杀人嫌疑犯居然还会潜回现场,那门童甚至还客气地对我讲欢迎词。
我进入电梯,到了王老被害的那个房间,现场已经被警察调查过,此刻没有了人。警察只是简单的用黄色布条围住了现场,其他一点也没有变。我悄悄地溜进去,还好,现场除了王老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以外,其他一切都没有变动。
我凑上前去,对着那个王老临死前死死攥住的扶手仔细检查。这是一个木制的扶手,可以拿下来。我稍微一用力,就拉开了扶手,里面是一个暗格,藏着什么。
我从暗格里面拿出收藏物,这是一卷布匹,折成了一个卷轴,表面花花绿绿的,我暗暗纳闷,为什么王老那么重视这个玩意。
不过先不管,我将卷轴塞进了口袋里。接下来就是去弄点钱了。
我回到我自己的房间里,希望警察还没有搜查过。
门关着,我又没有门房卡,瞅着四下里没人,一脚就将房门踢开,进入里面一看,白来了,老早被搜查过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该死,我懊悔地捶捶脑袋,走出房门,来到走廊上,抬头就愕然发现一个人物,正吃惊地看着我。
对面是范雪雪。
“你怎么出来了?我听说你被抓住了,好像杀了王老,怎么回事?”
“不要多说,现在我要逃亡了。你有钱吗?”
范雪雪说道:“现金我没有,都是经理人拿着的,我只有卡,但是这样你会被查出来的。要不首饰?”
我叹了一口气,都没有什么用,只好向范雪雪告辞,说道:“我先要逃命了,有机会我会和你联系的,对了,你替我关注一下,王小姐的动静。”
范雪雪点点头,忽然想到什么,从坤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递到我手里,说道:“这个或许你有用。”
我低头一看,原来是胡建军的假身份证,我完事之后就随手丢掉,想不到居然被范雪雪精心收藏着。我抬起头,看到她脸色一红,说道:“你快走,这里人很多。”
我迅速离开,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范雪雪会不会存心帮我,毕竟人心难测,我遇到的背叛,也算不少了。
我赶紧搭乘电梯下去,哪知电梯门一开,又遇到一个熟人——胡建军。
他见到我也吓了一跳,伸手将我怀里摸。我一沉,难道要拿枪,立时做好准备,随时反击。
但见胡建军从怀里摸出一个钱包,丢在地上,然后四下里寻找,说道:“奇怪,我的钱包怎么不见了?里面可是有好几万现金啊!”
然后,当我不存在一样地走出电梯离开。
我松了一口气,捡起钱包,打开一看,果真有上百张巨人头。胡建军是盗墓贼出身,做惯了逃犯,知道现金最为方便,因此随身都带着不少现金。
我暗暗感谢这个家伙,之前我们势同水火,合作了一次之后,他念及恩情,肯出手帮我,难能可贵。
第五案:始皇帝的金人 二十六、奇怪的密码
过此刻我可没有时间感激胡建军的恩情,我匆匆地在出所有现金,塞进口袋里面,然后将钱包丢弃在垃圾桶里面,顺着电梯下去。这个酒店的电梯建造在楼层外面,是全透明的灯罩式外形,方便住客欣赏外面的风景,因此我也可以打量下面的情况。果然,警察们很快察觉到我有可能回到酒店里面来,于是派了一辆警车过来,里面走出五六个警车,四下里封锁住了所有出口。该死,看来我得硬闯了!
我心念转动,这时候电梯在八层的时候停了一下,进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我眼睛顿时一亮,运气太好了!
我看这个外国人,身材和我差不多,满面胡须,一头金色的头发扎成一只马尾辫,鼻梁上还夹着一幅花花公子的眼镜,非常讲究时髦。
我微笑着说道:“兄弟,借你东西一用。”
那外国人愕然,他听不懂中文,但是我用他明白的方式向他借了东西。我一拳就将外国人击倒,扒下他的衣服自己换上,然后又顺便拿走了他的眼镜。想想看,又搜罗了一下外国人的口袋,摸出一把钥匙,就用这个钥匙割断了他的头发,将满头的金发,胡乱披在自己的脑袋上,这样我就像是一个嬉皮士一样,乍看是认不出人的。
中间我稍微停了一下,把外国人扔到了五楼,下了一楼之后,我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那些警察们因为时间匆匆,甚至连我地照片也没有拿到,只能根据描述找人。在他们的印象中是一个大块头的中国人,而不是什么金发的大块头嬉皮士。我乘机顺利地溜了出去。钻入茫茫黑夜里面。想必警察们虽然下发了通缉令。但是还来不及在各个出口封锁捉拿人员,所以我赶紧跑到火车站。在夜班站买了车票,估计天亮以后可能就会受到排场。所以我只是买了去上海地火车票,以火车地速度,将在两个小时后到达,也就是凌晨四点。
上了火车,我稍稍松了一口气,眼下只能靠时间差逃命了,但是接下来怎么走,我还是没有计划过。想到那个扶手里拿到的布卷。我心念一动,赶紧去了厕所,锁上门,悄悄地拉开了卷轴,看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这是一块丝绸布匹,看年代,应该有几十年以上地历史了,布匹表面发黄,显示经常被人抚摸察看。这块布匹是白色的,上面用墨水画了许多稀奇古怪地图形。看起来就像是一幅毕加索的印象派油画。我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什么猫腻来,就小心地将卷轴收好,又走出厕所,坐在位置上,闭目养神。
我暗自猜测,这块布匹上的图画,其实是一些暗号,不过我并不是破解暗号的高手,这些事情,需要有些人的协助。当下,我心里渐渐有了一个决定,我必须先去一趟北京。因为我知道一个人擅长破解暗号,而且她绝对不会背叛我,她就是我的妻子——林白水。
凌晨四点的时候,我悄悄地下了火车,从上海南站出发,先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然后再做计划去北京。
旅馆之类的我自然不能去了,省地被人发觉,而朋友之流,自从发生王峻山事件以后,我也不禁留了一个心眼。因此算来算去,我认为只有最混乱的地方才适合我。哪里鱼龙混杂,而我自保绝对没有问题。
上海我不止来过一次,对于这里的地理风土,是非常熟悉的。据我所知,川沙那个地方,是非常混乱的。不仅红灯区非常出名,黑帮团伙也有几个,鱼龙混杂,实在适合我这种“逃犯”藏身。
我便招呼了一辆面包车过去,这种车俗称黑车,既然是黑车,自然也不管我的身份底细,只赚赚钱。从南站出发到川沙,坑了老子两百块,若不是不想惹事,老早打死这个家伙了。
到了川沙镇,果然一片混乱,这时候已经是凌晨六点了,夜里的喧闹刚刚结束,沿街的一个个发廊关门歇业,我看中一个,未待她们拉上卷闸门,就径直闯了进去,那里面的小姐倒是还有几分姿色,愕然对我说道:“兄弟,现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做生意了,你晚上来吧!”
她以为我是嫖客,要来做皮肉生意,我哪里有那么无聊,随手三百块扔过去,说道:“借你这个地方,睡上一觉,不用你做生意。”
小姐颇为
据以前公安局的人吹牛说,一般小姐地行情,发廊的一百五,地段差的、相貌差的更加便宜,而且费力又可能得艾滋病。我随便就是三百,抵得上她干两次了。
至于发廊里面,本来就是做那种无本生意的,除了一张床以外,还剩下什么,就是我全部拆了卖掉,恐怕也不值三百。
当下小姐欢欢喜喜,抛了一个媚眼说道:“那么兄弟你就睡吧,口渴里面有矿泉水,自己拿来喝。若是你有心情,我们晚上再见。”
说完她也懒得拉上卷闸门,顾自回去睡觉了。
我忙碌了一夜,也哈欠连天了,正要躺下去,见那床实在肮脏,说不定有什么奇怪的病菌,我哪敢睡,索性就在地板上躺下了,本来就打算扮作流浪汉,弄脏一点比较好。
这一觉睡到天黑,直到小姐又拉开门进来,我才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那小姐抛了一个媚眼,问道:“兄弟想不想做我的第一笔生意?”
“不必,我是有家室的人。”
那小姐眼睛玲珑,说道:“我看你啊,是不是做那个大买卖的,现在正在被警察找?”
“算你有眼光,不过多管闲事,可能会送命的!”
我冷冷地警告,这种卖身的女人,不知廉耻,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干得出来,我顿时后悔来这里睡觉了。当下又抽出几张钱,塞住她的嘴巴,说道:“我来这里,只有你知,我知和天知道!明白了吗?”
说完,我径直离开,先去找个地方换身不起眼的衣服,再吃喝一顿,肚子实在饿了。
好在这种小镇上,地摊是足够多的,就是如我身材的衣服比较难找。最后我弄了一件大号体恤衫和牛仔裤穿上。这样的话,口袋不够多了,我没有办法,除了卷轴随身携带以外,其他的钱财分出一部分,放在了一只买来的腰包里面,这样我看起来就像是大腹便便的民工。想想,又买了一副蜘蛛侠样式的太阳镜和一定冒牌李宁运动帽,戴在头上。
接下来我就到附近的一个大排档吃喝,叫了几碗肉食和一大盆子饭,至于酒是绝对不敢喝了。我拼命吃,这时候大排档上面来了一伙年轻人,带头的是一个光头,裸露的左臂上纹身一个,飙!看起来颇为凶悍,他叫了几瓶啤酒,和一些小菜,和几个同伙吃喝起来。
我横了一眼,正被那个纹身飙给看到,顿时啪的一拍桌子,拎起一个啤酒瓶,敲碎瓶身,就拿着一个瓶嘴,过来将我包围,喝道:“看什么看,你这个苏北民工!”
他说的是上海话,我以前在浙江当兵,懂得吴语,勉勉强强能够听懂。反正我已经吃好饭了,当下一抹嘴巴,冷笑一声,站了起来。
因为吃饭坐在椅子上,泰半身体被桌子遮住,待我站了起来,我那职业摔跤手一样的体型顿时给了瘪三们相当大的压力,他们不由得后退一步,喝道:“老子被你搞得吃饭都没有心情了,你要赔钱!不然当心打断你的狗腿!”
我不欲惹事,并不代表我不敢惹事。我说道:“你知道你手臂上飙的意思吗?”
他莫名其妙,横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又回过头叫嚣:“叫什么!”
“就是像三只狗一样狼狈逃窜!”
说完,我掀翻桌子,然后抡起椅子,就一口气砸在纹身飙的脑袋上。啪啦啦,木头做的椅子把他的光头砸得鲜血淋漓,踉跄几步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的几个同伙大骇,倒是也凶悍,立马敲碎啤酒瓶扑过来。四下里将我包围,想群殴我。
老子可是这方面的高手,当年打几十个越南猴子,好歹人家也是正规军,可不比你们这些小瘪三。
当下我仗着力大,搬起了桌子,呼呼乱舞,既可以做盾牌,又可以当作攻击武器。那几个小瘪三被我砸得头破血流,胆子小的立即飞也似地逃开,我哈哈大笑。倒是经营大排档的河南小夫妻吓得瑟瑟发抖,我看这里也损坏了不少,掏出几张巨人头,丢给他们说道:“算是我赔的!”
说完,也没有看他们的反应,急忙溜走。忽然,旁边窜出一个人影,站在我面前!我心神一凛!
第五案:始皇帝的金人 二十七、丧犬彪
是我定睛一看,眼前是一个个子矮小的小鬼,年纪大五岁,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头顶是一定已经变黑的冒牌耐克遮阳帽,脸上布满灰尘污垢,连相貌都看不清。他挡在我面前,叫道:“你好厉害,连丧犬彪都干打!”
“丧犬彪?”
我寻思着,说道:“是不是刚才一个光头,手臂上有纹身,写着一个彪字的家伙?”
那小鬼点点头说道:“就是他!他可是我们川沙这边的老大啊!你一下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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