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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恩记-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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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地,叶诺诺慢慢低下了头,绞着袖角,脸颊有点热。
待她恍过神来,抬起头,就见阮洛从脚旁的竹篓里拿出一根萝卜。转身在喂马。她想了想,也拿了根萝卜,凑到阮洛身边。却只是看着阮洛喂马。
正在给马刷毛的杨陈见此情形,忍不住道:“哎,你们别把这牲口惯坏了,悠着点。”
那马见阮洛拿着萝卜递过来,先是稍稍压低头。鼻翼煽动、嗅了一会儿。而它也很快明白过来,就猛的一吐舌头。将整根萝卜全部卷入口中,嘎嘣嘎嘣嚼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嘴角流涎。…
“几根萝卜罢了,还不至于会惯坏他。”阮洛笑着说罢,就要去拿叶诺诺手里那根萝卜。他想着,反正她也只是在旁干看着。
不料他却拿了个空。
叶诺诺满眼新奇地道:“我也要试试喂马。”
在她说话的同时,那匹马已经‘咕嘟’一声将嚼碎的萝卜吞下,目光也已经瞄准了叶诺诺手中的大白萝卜。
马儿干嚼了一个冬季和半个春季的干草料,很少能吃到这样清甜的美味,而牲口对喜欢的食物表现出的贪恋,十分直白和专注。
于是,叶诺诺便把手伸了出去。
那马不再需要去嗅辨递来的食物是什么,只是突然舌头一卷,便要把整个萝卜卷进嘴底。叶诺诺没有料到这一茬,一时忘了松手,那马一下没卷走萝卜,自然又加了把劲,扯得叶诺诺整个人连着萝卜一起往前一扑。
阮洛见状,讶然喊道:“快松手—”
随即他手疾眼快,一手从叶诺诺的背后横出,按住了她的肩,另一只手则探向叶诺诺的手腕,掐指一捏。
叶诺诺手腕一痛,自然而然的松开了手,那马顺利又将整根萝卜卷入口中,继续嘎嘣嘎嘣嚼着。而叶诺诺手上的拉扯力一松,她则数步倒退,在阮洛的手拽着她肩膀的力道下,身形稍稍反转,撞进了阮洛怀里。
“唔……”叶诺诺哼了一声,揉着鼻子从阮洛怀里钻出头来,惊觉自己与一个陌生男子靠得这么近,她连忙挣脱开这个怀抱,跑去一边。
本来,因为几天前的惊马事件,导致莫叶心有余悸,因而不敢太接近马这种牲口,但见叶诺诺差点因为喂马而摔倒在地,她已顾不了那么多,急步上前。
见从阮洛怀间挣出的叶诺诺一直低着头揉手腕,莫叶连忙捧起她的手一番检查,同时关切道:“怎么样?没受伤吧?”
叶诺诺红着脸,心里还在扑通乱跳,她自己也不知是被那马吓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看见莫叶担心的眼神,她抿着嘴轻轻说了句:“我没事……就是手腕有点疼。”
莫叶垂目一看,果然就见叶诺诺刚才拿萝卜的那只手,手腕红了一圈,她不禁诧异:刚才她看见叶诺诺明明是手掌快被那马给啃了,怎么红的倒是手腕?
就在这时,她又听叶诺诺低声道:“是阮公子捏的,不过没事的,如果不是他捏开我的手,那我这只手现在可能真要被马啃坏了。”
莫叶闻言不禁叹了口气:“你没喂过马,就不要逞强了啊。”
“我这不是逞强,什么学问都是从不会到会的。”叶诺诺表示不认同的撇了撇嘴,想了想后又道:“我看阮公子喂马,好像也没什么难度啊。再说了,马又不会改吃草为吃肉……”
叶诺诺刚刚从自己怀间跑开的那会儿,阮洛也感觉到这小姑娘神情有些异样,但他并未因此多想什么。此时见她已恢复了平时的活泼模样,他这才走近过来。
听到她的争辩之辞,他含笑说道:“喂马的确不是难事,只是这种牲口的嘴形决定了它们吃东西必须一口含在口中,所以像刚才那种情况,你只需要及时松手就行了。如果你不但不松手,还抓得极紧,它是会跟你争的。”
阮洛本来想走近一些,看看叶诺诺的手有没有事,但当他注意到她忽然间变得通红的脸颊,他迟疑了一下,终是在走到竹篓旁时就停下脚步。…
他顺势从竹篓里又拿起一根萝卜,但没有立即转身回去喂马,想了想后他又道:“刚才是我提醒得迟了,抱歉。”
叶诺诺直直看着阮洛手里的萝卜,滞了滞后,她忽然道:“我要再试试!”
……
在对阮洛进行一番细致的诊查后,叶正名给出的结果是令王哲比较安心满意的。
而叶正名给出的建议,例如多走动、多锻炼,不要太依赖于卧床休息之类,则是令阮洛觉得比较欣慰的。
随后叶正名还很细心的提供了几种食材,供阮洛试试,让他可以稍微脱离一下那种类似稚孩食物的‘五味粥’。
诊查结束后,叶正名还十分有耐心的教了阮洛一套慢拳,并建议他根据自己把握好的身体感受情况,未必需要每天都练,但每次练习最好都练到微微出汗为止。
做完这一切,稍事休息后,阮洛出屋散步去了,叶正名则拉着王哲离开了会客厅。
他有一些事想要问询一下,只是由于他做事一向主次分明,控制得很好,所以直到此刻所有作为医师职责以内的事都了清,他才忍不住要开口问了。
然而等话到嘴边,他又犹豫了。
王哲看着欲言又止的叶正名,想了想后便道:“叶叔叔,你有什么问题,就尽管问吧,在宫外你我叔侄相称。”
叶正名迟疑了一下,先是轻叹一声,然后才问道:“二殿下病了,你怎么也不回宫看看他?”
虽然王哲言明可不拘礼,但提到另外一位皇子,叶正名仍是没有直呼其名。
除此之外,王哲自己也感觉到,眼前这个对他们王家意义深重的叶家孤人,似乎对他们王家的人一直保持着一种距离,便是体现在这宫内宫外都毫不含糊的礼仪尊卑上。
无论他明里暗里提示过多少次,叶正名仍然在某一方面十分刻板。
“你要说的是这个。”王哲沉默了片刻,才再开口道:“我这边的事儿还没了清,频频进出宫不太方便。在写给二哥的信里,我也说明了,他也表示理解我的做法。”
叶正名沉默了片刻,再开口时,语气变得有些清冷:“‘你这边的事’是指阮洛吧?”
。
(431)、平安与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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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感觉到了叶正名语气里的一丝变化,但他没有作声,只是在看向叶正名时,目光里浮升一丝疑色。
叶正名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又道:“二殿下是你的兄,这跟你与阮洛之间是不同的。二殿下在信里表示理解你,那也是因为他把你当弟弟照顾,包括照顾你的想法。”
听了他这话,王哲才算是明白他刚才语气微异的原因了。
也因为这一点,叶正名的话在王哲听来,便变成来自一个长辈对晚辈地关心劝诫,而非存在什么心思揣度的臣子之言。
王哲点了点头,目光远远投出,同时隐隐绷着的心悬稍稍松弛了一分,沉吟着道:“等这边的事安稳下来,我会入宫住一阵子,好好陪陪二哥。”
顿了顿后,他又转过脸来,目视叶正名,问道:“我二哥的病因……叶叔叔可听到什么调查结果了?”
“连你都没有惊动,自然不存在什么严重结果了。”叶正名面色一缓,答道:“其实他跟阮洛今早的情况差不多,就是痴迷于,一碗羹从热乎喝到冰凉,人犹未觉,但身体是实实在在受不了的。”
“就这么简单?”王哲目露讶然,显然他心里对这个结果存在很大质疑。紧接着他又问道:“他身边不是一直有个宫女贴身伺候着么?”
“可能就是因为太依赖那个宫女的照顾了,那宫女一时有事疏忽了一次,二殿下因此就出事了。”叶正名微微一摇头,又道:“那宫女……听说是要杖毙,后来二殿下去求情,那宫女得以躲过死劫,打了二十板。驱出宫去了。”
王哲沉默片刻,随后轻叹一声,道:“二哥还是那么心思柔弱。”
叶正名平静说道:“你也觉得那个宫女应该杖毙?”
王哲侧目看了他一眼,倏地一笑,道:“我说的是为宫女求情这事儿,大可托别人去做。”
叶正名点了点头,脸上流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没有再说话。
叶正名沉默了良久,王哲也没有再说话——或许,他是有意等叶正名再开口?因为叶正名虽然在沉默。但他的眼中明显还藏有没有说出来的话。
果然,叶正名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的把心中的那个疑团说了出来:“莫叶与阮洛住到一块儿。这样真的合适么?”
他这简单的一句话,实际上已经在王哲面前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叶叔叔已经知道莫叶的事了?”王哲目露新奇的看向叶正名。
叶正名想了想,只简单回答了几个字:“我已经知道了。”
他的回答虽然简短,却正是以这种简单明了的方式,回答了王哲已经问出、以及还没问出的诸个问题。
王哲得了这个回答。果然没有再问其它,只微笑着道:“这是父亲的决定。”
王哲的回答亦很简单,却也十分具有说服力。
他的父亲,亦是莫叶的父亲,父亲为子女做出的决定,外人毋庸置疑。
但叶正名心里并不完全这么认同。因为王哲所言的父亲,还有一个身份——皇帝。
可正因为他是皇帝,叶正名虽然心有质疑。却愈发无力去改变什么。
亭台之中,叶正名与王哲的谈话到达这一步时,便一齐沉默下来。随后两人也变得愈发沉默,直到丫鬟来唤二人前往饭厅,晚饭要开始了。两人也没有再开其它话题,而是谦让着一同前往。…
来到饭厅。却见厅中桌椅碗碟都摆放齐整,却不见还有别的人在,王哲旋即就喊来白桃,让她去催其他人。
白桃先去了莫叶的卧房寻找,结果是卧房空空,她倒是看见了梳妆台上放着一本书,正是莫叶从阮洛那儿借走的那本游记。
白桃本来是不打算去动莫叶的东西的,然而在下一刻,她的目光注意到夹在书页中、只露出一角来的一张纸,她的想法在一瞬间忽然改变了。
她走到梳妆台前,翻开了那本书,直接翻到了夹着纸的那一页,将对折了两重的纸打开。
洁白的纸上,只简略写了十六个字,然而在读到最后四字时,白桃的眼中忽然升起一丝极耐寻味的神情。
除了这一丝变化之外,她的眸色依旧平静。
很快,她就将纸折回原样,放入书中夹好。临走时,她思酌了一下,将纸的一角露出书页外——正如她刚才走进来看见这本书时的样子——搁下书,她这才离开了莫叶的卧房。
随后,白桃寻到了放马车的屋舍,正要路过时,就听见一阵欢笑嬉闹声。
她听觉她要找的人似乎都在里头,前脚刚步入院子,就看见手里拿着把大刷子的杨陈笑着道:“你的手比萝卜嫩,所以马儿喜欢,要与你多亲近。”
“我的手当然比这些空心老萝卜嫩了。”紧接着开口与杨陈顶撞,言辞间颇不知矜持的人,正是叶医师带在身边的那个小女孩。
白桃记得,这女孩是叶医师的女儿叶诺诺。
叶诺诺“比空心老萝卜嫩”的手这会儿正被蹲在她身旁的莫叶握住,拿着帕子反复擦着,同时莫叶还在对她叮嘱道:“罢了罢了,你别再想着喂马的事了,我看着担心。”
叶诺诺则咬着下嘴唇瞅了比她高了不止一头的阮洛一眼,满眼诧异地道:“奇怪啊,为什么我总做不到像你那样呢?难道是因为你的名字里有个跟萝卜音相近的‘洛’字?那这样说来,我也有啊,我还有两个。”
听到她这样直白稚嫩的话语,阮洛不禁莞尔,他想了想后便对叶诺诺说道:“因为我出生在洛河郡,所以父亲为我取此名,可跟萝卜没关系噢。”
叶诺诺眨了眨眼,不假思索地问道:“出生在哪儿就取哪儿的名,这也太随便了吧?”
阮洛并不以为意,只微笑着道:“父亲是希望我像永不枯竭的洛河那样,平安一生。”
他很少跟别人提及,他出生在战乱之中,他的襁褓是颠簸的战车。
在那段年月里,身为大将身边的谋士,后又为军师,他的父亲在面对各种男儿壮志时,对刚出生的儿子,却只期许了‘平安’二字。
而在此时,他这一句话说出了口,对他名字的解义顿时就上了一个台面,连叶诺诺都已能感受到一些与字面意思不一样的东西。
叶诺诺伸出一根手指扒了扒小尖下巴,不自觉的也说起了自己的名字:“我爹给我取名‘诺’,是希望我长成一个守诚之人。不过他也说了,这个名字他本意是为男孩取的,但后来我出生了,是个女孩,他也没有改这个名字,从小‘诺诺’这般叫我,渐渐就算定下了。”
她并未意识到,按照她这说法,似乎她的名字来由也不比阮洛的名字取得认真多少。
阮洛心里倒是没记挂她刚才说过的话,只是在听她说到‘守诚’二字时,心中有了些许感触,点着头温和说道:“无论男子、女子,都无碍于做一个‘守诚之人’,叶医师对你的期许,不亚于男孩。”…
叶诺诺撇了撇嘴道:“那他还把我早早送去女学,净学那些繁文缛节。”
她的这句话没有再得到阮洛的评价,因为阮洛的注意力已经被刚刚走进院子来的白桃引了过去。
得知厨房那边已经把晚饭准备好,阮洛这边玩闹到一团的众人也各自放下手中的活,同白桃一起去往饭厅。
……
宋宅今天的这顿晚饭,气氛十分融洽且热闹。而这热闹的来源,则是因为叶诺诺的存在,她实属能当首功。
还好宋家并非什么书香世家,家风虽有,但没有刻板之处,对于饭桌上的规矩,可以在特定环境中做一些改变。饭桌上差不多都是年龄相近的同辈中人,话题间很好相与。
唯一的辈分高一层的人是叶正名,但他曾有浪子之名,现在虽然收敛心性,可玩心犹在。
阮洛的身体情况,不适合饮酒,便极大方的把宋家珍藏的好酒拿出来待客。叶正名目前暂时还不需要回太医局当差,赋闲在家几天,精神上闲得慌。几盅辣汤入腹,醺然意味恰到好处,他也就不管自己那女儿在饭桌上与几个后生玩闹了。
他想着:这几个孩子真要追溯祖上,近乎全有关联,便任他们去吧!
继哲哥哥之后,叶诺诺又认了个洛哥哥。
照常理说,今天才是她与阮洛首次正式认识,关系进展不该这么快才对,然而阮洛对此并没有拘泥什么。或许他只当叶诺诺是近似莫叶的存在,没有太严肃对待此事吧!
另外,叶正名对此也没有持反对意见,他对此事的观点与阮洛有些类似,便是看在王哲在此,既然女儿都能与王哲走得那么近,那么她与阮洛也熟悉点,也不算是什么过分的事,并未深思太多别的什么问题。
倒是王哲对此事看得比较透彻,无非就是叶诺诺那丫头今后少不得要来阮洛这儿叨扰,若逢叶正名发火时,她也有了一个比皇宫那一个一姐更近一些的避难处。
。
(432)、挚友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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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丫头,只有在对待自己上心的事时,才会格外多智。
王哲望着正互相往对方碗里夹菜的叶诺诺与莫叶,想了想后,终是没有将他的那点小发现挑开来讲。
他不介意于阮洛与这丫头的结交,而自见着面、大家打开关系开始,这一发展趋势已成定局,所以他愿意纵容这小丫头的小心思。
若是寻常女子如此迫切接近阮洛,即便不存在身世区别,王哲也不会松懈防备,因为那样的女子怕只会给阮洛带去麻烦。
但叶诺诺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王哲忽然心起一个设想,叶诺诺身为医师之女,多多少少耳濡目染了一些叶正名的本领,待在阮洛身边,可能也是一种助益。
念头最后转到自己身上,想到自己估计过不了多久就又要离开京都,他目光微垂,视线落入手中酒杯里。
置于饭厅里的所有灯盏已都被点亮了,光线充足。王哲轻轻弹指在酒杯上,细白瓷的酒杯里,清亮的酒水起了波痕,虽然微浅,却能看清。王哲凝神其间,仿佛看见了阳光下的湖波。
闲散了许久,真正要考验自己的任务即将到来,他将离开这一桌可敬可爱的人,向西远走。或许三年、或许五年之后,他才可能有机会与大家再相聚。他希望这一群人能够走得近一些,不要还没等他回来,这一桌人已经‘散伙’了。
游历四方,经历过不少离愁别绪的他本该不容易再生这种情绪,但是在今天,离别在即,对于同桌的这几人,他的心里还是忍不住长出一丝离愁。
也许是因为此间有太多他分外在意的人吧!
饭桌上不止爆出‘叶诺诺认兄’事件,随后还爆出‘王哲收小妹’事件。最后演变成‘莫、叶二人姐妹结拜’事件。
当然了,这个结拜礼式不太正全,只是于饭厅里互相拜了拜。
关系似乎乱了,但乱得一团和气。事态的这些变化,使场间气氛渐渐又拔高了,亦冲淡了王哲心头愁绪。
王哲一口饮干杯中酒水,然后把酒杯倒扣,推到一旁,便是不准备再饮了,也在心中暂时扣下一档子事。然后投神于挑逗叶诺诺的‘大业’当中。
在欢声笑闹中,叶诺诺时不时的观察着桌一旁缓缓酌酒的父亲。她不是担心父亲会训斥她在饭桌上闹腾——事实上这一顿饭都快吃完了,叶正名的脸色依旧一派平静。显然就是放手不管了的做派——而叶诺诺心里记挂的,实也是另外一件事。
她很想就着今天与莫叶结拜的热闹氛围里,说出莫叶救过她的命那件事,但是她又顾虑着父亲在场,而那天与她一同落水的还有公主。说出此事没准真会让父亲暴跳如雷,所以她只能忍了又忍,将这件事再次埋藏在心底。
总之,结拜的仪式虽然简单,但叶诺诺自己对这结拜之事,所持的态度是非常认真地。
这一顿晚饭。因为这些‘节目’的陆续出现,吃饭的主题差点弄丢了。饭毕后,眼见时间不早。叶正名父女也来不及多耽搁,刚离开了饭桌,就登上了杨陈在门口备好的马车。
临别之际,莫叶终于在阮洛目光的提醒下,想起那药糖的事。
正好叶正名也在场。听了莫叶的求索,只略斟酌了一下。就满口答应下来。除此之外,叶诺诺还当场拍胸脯,答应次日就会把叶家制作的这种药糖储备送一些过来。…
送别叶家父女,夜色渐深,王哲却还没有要走的意思。随后莫叶才知道,今晚王哲要留宿于此,因为他还有些不放心,怕早上那事会再来一次。
王哲是放心了,莫叶却有些不放心起来。
遥见书房里仍亮着灯火,不知道王哲与阮洛还在聊些什么,竟还不歇下。莫叶折转身往自己的卧房行去,心里记挂着今夜要来的那个人,不禁有些担心。
不知道如果伍书与王哲碰上,会是什么情形呢?
王哲应该知道此事吧?就算碰上,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事对吧?
她正想到这里,就感觉头顶上忽起一阵怪风。她下意识微微抬头,就看见一道黑影闪过。
心里先是吃了一惊,但她旋即意识到一个问题,又很快冷静下来。
这道黑影,正是伍书。
今天他竟然来得这么早?莫叶眼中流露出一丝讶异。
伍书的身影刚刚在莫叶面前落定,即快速说道:“跟我出来一下。”
虽然心中存有疑惑,但莫叶没有丝毫迟疑,点了点头,走近伍书。
伍书手臂探出,本来是要扣在她的肩膀上,但他忽然又迟疑了一下,手势微偏……随即莫叶就觉得身子一轻,下一刻,她已随着伍书轻快的身法离开了宋宅。
在伍书带着莫叶腾空而起时,与他们所站之地离得不远的书房里,王哲也感受到了一丝异样。虽然他很少表露出来,但他的确是身怀不俗武艺,这也是他持着皇子身份还敢独身游走四方所必需的本事。
而此时与他对坐的阮洛却是浑然不知,仍继续说着他的疑惑。
“王兄,其实我一直有些好奇想问,为什么你要在莫叶面前自称三哥呢?”阮洛望着王哲,眸子里微微发亮,顿了顿后又道:“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么?或者说,何故还要排序呢?大家不过萍水相逢。”
“因为我排行第三啊。”王哲的回答非常简单,简单得似乎有些失了诚意,像是在敷衍人。
其实他的确是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另外,在阮洛发问时,王哲的心思被屋外的一声异动吸引了过去,所以回答得也是比较分心。
“我知道你排行第三……”阮洛说到这里忽然止声,因为他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问题。
此问题与莫叶无关,但若要他提起,似乎又有些逾越了规矩,可这个问题又是王家的人今后必须面对的某种情况。
所以,作为王哲的挚交好友,阮洛在犹豫了一下后,终是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王兄,关于那件事,陛下仍还没有决定么?”
“什么事?”王哲反问的同时,脸上本来淡淡地笑意渐渐沉敛了。
他想偏了阮洛的想法,以为阮洛提的是有关莫叶的事——父亲何时才会让莫叶得以认祖归宗,这是他这个做儿子的都忌讳提到的事——他却一时弄混淆了,阮洛根本还不知道莫叶的真实身份啊!
见好友面色忽然变了,阮洛也感觉有些意外。
不过,他到底是没有觉出王哲的所想,只当他是在看见自己这个外家人提及皇族家事后的正常反应,所以他在略迟疑了一下后,便继续说道:“大殿下年幼夭折,实是惋惜,但逝者已矣,便要多着手活着的人的安排。”
王哲这才算是会过意来,脸色稍缓,深沉一叹,道:“这个心结,怕是只有父亲自己能解开了。夭亡的毕竟是我的大哥,我又有什么说话的力量去劝父亲放下。”…
阮洛表示理解地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王哲陷入沉默之中,他对皇族家事,亦有几个顾虑存在心中,需要找人倾吐。
隔了片刻,他便又轻声道:“父亲继承祖父的帝业后,事务繁忙,我和二哥就都还没提这事,仍就用以前的称呼。父亲春秋正盛,现在不考虑这些,也是不打紧的。”
……
莫叶自认对自己走过的路,都能记得比较清楚,但惟独对于伍书带她走过的路线,她近乎连方向都辨不明确。
除了因为伍书的行动速度太快,还因为伍书习惯走的路线,都是荒僻的。似乎他做任何事,都已习惯了避开人群。
当脚下落了实地时,莫叶才得以看清伍书带她进入了一处院子。这个院子不大,里面又堆满了各种杂物,看起来空闲的位置就更窄仄了。
而直到莫叶的目光转向后院连接前面那间宅子的一道门口,认清了蹲在门角处,正在挥着一把小羊角锤敲打着一件铁器的那个人是谁,莫叶才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现在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
伍书与程戌算是老熟人了,然而当他看见了他,眼中却流露出一丝意外神情,语调不太和气地道:“你怎么还没走?”
是啊,估摸着都到了这个时辰,老程杂货铺应该在半个时辰前就关门打烊了。
杂货铺又不是那等彻夜不休的艳丽坊,天黑后室内光线黯然,要买杂货的顾客也会因为防着买到残次品的心理,避开在这个时辰光顾店里。杂货铺因此顾客需求,也没有营业到夜里的习惯。
并且程戌开杂货铺,也不全是为了赚钱,他还有着另外一种身份和责任,让他不可像一个寻常的杂货铺老板那样,在店子里长时间加工加点的辛劳。
当然,伍书这么问向程戌,主要还是因为,刚才他特地在杂货铺快要打烊时跑来,与程戌约好了,要借用店子几个时辰。
这个‘借’是指单独借出,当时程戌是答应下来的,可现在他却还留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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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程戌必取
听到伍书的声音,程戌并未偏过头来看,仍旧扬动手中小锤,敲打着另一只手按在铁砧上的一块犁刀。
杂货铺里工具齐备 ,所以店里日常除了出售杂货外,有时还会接一些修理农具的小生意。此时程戌使小锤敲打的犁刀,无锋钝口稍稍歪了一角,似乎是农夫在犁田时,犁头撞到了土壤里的石头上所致。
农夫开垦荒地时,必须有一口好犁刀,才能在翻土时既省力又省时。有的农夫家的犁刀都能传几代后人用,那是颇耗费了些银子购得精铁所铸,轻微磕碰不会对这铁器造成影响,但也要勤于日常维护。
像程戌正在敲打的这块犁刀,如果只因为歪了一角就送去打铁铺修正,那里的铁匠挥几大锤子砸下去就弄好了,虽快,却未必能有程戌用小手锤慢慢敲出来的活儿精致,而打铁铺的修形工费也会稍高一点。
看得出来,这犁刀的主人对它很是爱惜,才会选择送来杂货铺修理。然而伍书看着程戌细心敲打的样子,心里却明白着另一个问题。
程戌这么磨磨蹭蹭的在一块犁刀上下功夫,极有可能是琢磨着别的什么事。搁在以往,这样的活就算他愿意接,他也懒得动手,都是让那白天在杂货铺做工的伙计做去了。
听到伍书那熟悉的脚步声迈近,程戌手中的锤子忽然重重往那犁刀上砸了一下,然后手掌一掀,将锤子随手扔一旁。
他站起身来,有些散漫的说道:“店子已经打烊,大门我也关好了。”
见程戌扔了锤子不再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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