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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清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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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荒原
雪一直在下,呼啸的北风怒吼,在大地的瑟缩中得意地咆哮,让这个银白的世界变得更加冰冷。
这种天气,最好是围着火炉,弄两个小菜,温一壶酒。
没有人会愿意在这种天气出门,连觅食的动物都宁可选择饿着肚子,不肯在这寒冷的世界里停留哪怕一秒。
不过世事无绝对,在这种天气下,偏偏有人在风雪中行进。
他在走。
只有走下去,在这个渺无人烟的荒原停下就意味着一件事:死。
他不想死。在大多数情况下,恐怕没有人会想死,尤其是死在这种人影都见不到的地方。
尽管身上披着保暖的动物毛皮,他还是冷的发抖,但他还是竭力挺起胸膛,展现出一种不屈的荣耀,尽管他也知道,这份荣耀远不如一个冒着热气的馒头更实际。
“其实这个荒原并不是很大。”他给自己打气,坚定自己的信心,“只要准备充分,一定可以活着走出去。”
说的没错,准备充分的话的确可以活着走出去,只不过,这个所谓的准备充分应该是指一辆可以遮风挡雪的马车,足够的食物,再加上几坛能呛出眼泪的烧刀子。
显然,对于一个只能买得起馒头的人来说,这些很不实际。于是,他带着三十个馒头,还有一只脏兮兮的水袋上路了,当然,还有他的剑。
这已经是他能做的一切准备了。
江湖人有一掷千金的豪客,同样也有穷困潦倒的家伙,很显然他就是这种家伙。
很多人以为江湖人就应该豪迈非常,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快意恩仇,剑饮血刀砍头,其实这完全是假的。
江湖人同样是人,一样要吃饭,要赚钱,如果不是家底殷实,那么赚钱就会成为一个很大的苦恼,
或许有人说,那些侠盗、绿林英雄什么的怎么会缺银子呢?
首先,侠盗们劫大户的钱财不一定是装在自己的口袋,莫要忘了,还有“济贫”这一回事呢,其次,并不是每个江湖人都愿意背上一个“盗”的称号,所以如果家底不厚,就只有指望生财有道了。
可惜大部分江湖人显然对拳脚武功更感兴趣,懂得赚钱的少之又少,于是一些破衣烂衫的武林高手也就应运而生。
唐一有点怀疑自己进入荒原的决定是否正确了,三十个馒头吃光的结果更增加了他的怀疑,他有点后悔为什么自己只肯砍柴打猎赚钱,而不是拿把大刀到有钱人家里大吼一声。后者显然更容易更轻松并且收获更大。
想到这里,他冻得发青的脸上流露出一丝遗憾,如果饿死在这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相信到了地府,唐门的列祖列宗恐怕会庆幸自己死得早,要不然被这种倒霉的子孙的窝囊死法气死实在是太不值了。
然而遗憾和怀疑都不能填饱他瘪瘪的肚子,只有迈着沉重的两腿走下去才有一线生机,他还不想成为这荒原上冰冷的一具冻尸。
唐一在江湖上并没有名气,应该说,绝大多数的江湖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尽管唐门的显赫名号足以让他对别人炫耀,但他一直是默默无名,话说回来,如果说以暗器和毒名满天下的唐门出了这么一个痴于剑的子弟,并且对暗器之类的东西持一种不屑一顾得态度,相信唐门的长辈们并不会因此感到庆幸。
唐一二十八岁,但他已经有十四个年头没有回到那个他出生长大的家,他的家族似乎也把他遗忘,没有人知道当年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时如何活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或许,也没有人在乎、关心这些。
不管怎么样,唐一活了下来,带着他的剑。
很多少年都憧憬着有朝一日能扬名立万,成为传说中那些前辈一样的剑客,理想总是好的,然而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通常都布满鲜血和尸体。
唐一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成为那些尸体之一,虽然流血是避免不了的,不过付出总会有回报,你不能期待不需要努力就能获得的成绩,不是么?
本来他过着几乎是半与世隔绝的生活,直到前几天他来到镇上售卖猎到的野味,他才知道江湖上发生了一件事,一件有关于杀人的事。
江湖上每天都会有人杀人,有人被杀,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了,问题是这次事件的主角其中有一个是姓唐的。所以唐一坐不住了,他没有办法继续安心的在山里修炼自己的剑术。
于是他要找到那个人,那个杀了人的、姓唐的人。
一路上他听到了很多关于这件事的消息,也遇到了很多同样在找那个家伙的江湖中人,尽管装束门派不同,但唐一还是很容易的找到了他们的共同点:他们都有杀气,浓重的杀气。
被寻找的人留下了太多的线索,甚至让人怀疑他布下了陷阱,故意引人去追他。于是唐一和一众人等就追到了荒原。
不妙的是,这时候唐一的钱袋已经快要告罄了,但他却必须抓紧时间,他想在最快的时间里追上那个漫不经心逃亡的人。
唐一忽然想起自己几次濒临死亡时的感觉,或许这次,他依然能从死神温柔的拥抱中逃脱,虽然他并不怕死,可是即使对于他这种随意的人来说,这种死法也是在是太丢人了,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雪花打在他的脸上,很快的,就在皮肤上融化,呼出的热气变成胡须上的冰碴,寒冷侵入到他的骨髓,还有饥饿。……对于一个两天没有进食、只能靠雪来充饥的人来说,饥饿感就像呼吸无法停止一样挥之不去,这该死的感觉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疲惫的身体,虽然他已经习惯,但还是讨厌这种感觉,………谁会愿意体会快要饿死的*?
两天前,他就已经发现目标留下的痕迹,作为优秀的追踪者,他不但牢牢抓住这条线索,甚至还找到了目标留下的一只残留有肉丝的鸡腿,这是在是一种幸运。
可惜不幸的是,虽然他已经紧追了两天,发现的也只是痕迹而已,很显然,找到线索和找到目标绝对是两个概念,所以他只有继续追,直到追到那个人为止。
第二节 富贵侯
“谁杀了唐独秀,谁就是我的朋友。”
几天前,江湖上传出了这句话,并且迅速成为一种极大地鼓动,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是候爷,“富贵侯”侯断。
只不过在十年前,就没有人再提起“侯断”这个名字,就连“富贵侯”三个字也无人再提,因为他的名气和势力已经达到了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仰视的程度。显然,对属于这种人,叫他的名字或者绰号都会显得不敬,于是,为了显示对他的敬重,人们都只称他为“侯爷”。
侯断二十岁出道,带着无人知道出处的巨大财富创立了富贵山庄,这一举动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众人纷纷猜测他的来历和身世,更多人则是垂涎他的财富。
于是胆子足够大的好汉开始对他发起试探或者是直接上门挑战勒索。
但这些不敬的举动很快就停止了,原因很简单,袭击富贵山庄的三拨人马四十六人无一生还。据说他们尸体有的是因为剑伤致命。有的则是枪伤刀伤,还有的是被内力震碎五脏六腑,甚至有的死于暗器之下。
而造成这些人死因的却只有一个人,侯断。
于是再没有人敢小看富贵山庄,实力永远是最重要的。
但是富贵山庄的主人侯断明显不满足于只是无人胆敢犯上,他想要的更多。于是他开始向一些知名高手发起“切磋武功”的挑战。
他的第一个对手是点苍的青松道人,作为武林名宿,青松显然对侯断这种自不量力的表现感到可笑,于是他欣然应战,并且被侯断打得落花流水,最后死在侯断剑下。
南海派的剑法一向以阴诡莫测闻名,但南海掌门灵名子并没有太多机会显示自己的毒辣,侯断在三个回合之内就折断了他的手腕,这次比试,侯断用的是掌。
少林罗汉堂首座天龙大师以内力浑厚著称,据说他是把金刚指修炼到最高层次的僧人,结果在对上他的时候,侯断用的也是指,结果却是侯断一指把内功深厚的天龙大师打得重伤不起。
于是天下无人敢再冒犯富贵山庄,无人敢对侯断不敬,而这时的侯断。不过是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却俨然一副天下第一高手的样子。
经过多年经营,富贵山庄更加势力庞大,侯爷也再没有出过手。
然而现在的侯爷似乎很震怒,这个愤怒很容易理解:如果你的独生子被钉上了十几种、上百颗暗器,然后像狗一样死在阴沟里,你也会震怒,相当震怒。
总有些幸运儿是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他们通常都会有着很不错的父亲,有着显赫的家世,大体上,他们出生之后唯一必须做的通常就是享受,所以,最后二世祖往往会沦为败家子。
侯天赐不是败家子,尽管他是富贵侯的儿子。他学文习武,琴棋书画可谓精通,武艺更是得乃父真传,在青年一代高手中,如果他说排在第二位,那么一定没有人敢说自己第一。
侯天赐样貌非凡,且文武双全,可谓是浊世佳公子。不过,人总要有一些缺点或者毛病的,不管是看起来多么完美的人,也一定会有。
侯天赐的毛病就是,他过于喜欢风花雪月的男女之事。当然,这也没什么,可是他通常又喜欢用一些强迫的手段;好吧,这也没什么,毕竟他家大势大,总能摆平的;可是这次不知是不是他太过猖狂,居然酒后在大街上公然撕扯一个卖花女的衣服,其实这种事他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可惜这次运气不好,他遇到了一个管闲事的胖子。
“小侯爷喝醉了,何必为难一个小女子呢。”这个胖子挂着一脸让人讨厌的笑。
“你知道我是谁?你认识我?”侯天赐的语气很冷。
“如雷贯耳,如雷贯耳。还请小侯爷放了这个丫头,咱们去天香楼,我做东。”这个胖子卑躬屈膝的说。
侯天赐打心眼里看不起这种人,因为在他身边,这种人实在太多了,对于这种人,他通常把他们归类为“奴才”。
堂堂的小侯爷当然不会在乎一个奴才会说什么,他一巴掌就把这个胖子扒拉到一边去了,相对于这身肥肉,他还是对卖花女的白嫩身体更感兴趣。于是他再次伸出手,准备把吓得手足无措的卖花姑娘来个光溜溜。
但他的手被另一只手挡住了,一只白白胖胖的手。
侯天赐很惊讶,从哪蹦出来这么一个长相讨厌的胖子,居然敢扫自己的兴致。
并且这个胖子看起来有种的很,明明知道侯天赐的身份,居然还敢出手阻拦。
侯天赐生气了。
他不能不生气,眼看着卖花女衣服已经不足以蔽体了,这个不开眼的死胖子却出来坏兴致,于是他一巴掌就打在胖子肉呼呼圆滚滚的脸上。
耳光响亮。
那胖子倒也光棍,愣是眼都没咋一下,竟然还能陪着笑脸让他放过这可怜的姑娘。
侯天赐更生气了。可怜?大爷玩儿她是看得起她,你居然敢说她可怜?于是侯公子放开卖花女,打算认认真真的给管闲事的胖子一点教训。
也许他真的只是想教训一下这个胖子而已,打个鼻青脸肿也就算了,可是他做错了一件事:他不应该拔剑的。
江湖人都知道侯家的剑法是不留活命的,拔剑必有人死。
喝醉酒的侯公子大概忘了这一点,可是胖子没忘。
“阎王出签,富贵拔剑”,这都是一定要有人死的结果,胖子不想死,于是侯天赐就死了。
侯天赐当然不会想到,这个看起来胖嘟嘟很好欺负的家伙,居然是蜀中唐门的子弟。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个胖子居然还是“唐门四秀”之一。
十二月十七,“小侯爷”侯天赐役,尸体上发现十七种暗器,共一百一十三枚。杀人者乃“唐门四秀”排行第四的唐独秀。两天后,这份报告和侯天赐的尸体就一起出现在侯爷的面前。
侯爷并没有在爱子的身体上停留过多的目光,死人不需要这些,也许只有复仇,才是对死者的最大安慰。
侯爷希望能给儿子一个最大安慰。
第三节 逃亡者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算跪在地上祈求都不会得到帮助,而另外一些人,只要略微表达出意愿,就会有一群人争先恐后的去达成,侯爷无疑是后者。
以富贵山庄的实力,想巴结侯爷的人实在太多,谁都想成为侯爷的朋友,有这么一个大靠山,足以让很多人的腰杆硬起来。
于是很多人争先恐后的加入到追杀唐独秀的行列,虽然这样做可能会得罪唐门,不过有侯爷这种靠山也就没什么可怕的,再说,唐门恐怕也不会为了一个不肖子弟去犯众怒并且惹上侯爷这种绝对不能惹的人。
于是唐独秀的名气暴涨,可惜的是,这实在是一种要命的名气。
江湖上混的人,刀头舔血,脑袋挂在裤腰带上,名气实在是一种非常大的诱惑,但是如果这个名气会带来死无葬身之地的结果,那绝大多数的人恐怕还是会选择默默无闻的好。毕竟命是自己的,并且只有一条,慕虚名而处实祸的事情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做的。
现在的唐独秀几乎是人人喊打,这种痛打落水狗并且能捞到好处的机会有哪个笨蛋会愿意错过呢?江湖上的好汉们当然不是笨蛋。
侯爷希望唐独秀死,现在变成了很多人希望唐独秀死,……当然是死在自己的手里。
而此时的落水狗并没有显出过多的狼狈。唐独秀躺在宽大的马车里,尽管外面冷得能冻掉下巴,但是在封闭严密、有酒有肉的车里依然是可以很舒服的休息。
但他的确是在逃亡,尽管看起来很悠闲。
从他的样子却看不出一点逃亡者的慌张,这种镇定自若满不在乎的态度简直是对“逃亡”这个词的侮辱。也许正是这种看得开的态度,才让他的身材越来越圆润。
现在看起来,唐独秀更像个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胖子,而不是在别人身上钉上上百颗暗器的狠角色。
五天时间,他已经遇到了十几次追杀,虽然都被他击退,并且这些可怜的倒霉蛋都去见了阎王,但他知道,更多的追杀者正蜂拥而来,只要他还活着,追杀就不会停止。
但他实在是不想死,所以他逃。他不敢回唐门去,闯出这么大的祸,即使对唐门这种大门派来说,也会演变成灭顶之灾。而且,说不定老爷子会下令把他捆成粽子送到富贵山庄任人凌迟呢,这个可能性是有的。一想起唐门老爷子那闪着寒光的小眼睛,唐独秀就觉得浑身发冷,所以他宁可像狗一样东奔西逃也不敢回家去避难。
幸好唐独秀是个懂得体贴自己的人,现在他正坐在包裹严实的马车里,听着外面的北风呼啸,自己则惬意的喝着女儿红啃着鸡腿,虽然没有办法温酒,鸡腿也是凉的。
算了,逃亡的时候就不要讲究这些细节了,将就一点好了。他这样安慰自己。
然后他觉得舒服多了,甚至高兴地哼起了曲儿。
懂得安慰自己的人总是容易满足的,现在的唐独秀看起来就像是家财万贯的富家少爷面对着自己数不清的财产,肥肥的脸上泛着油光,摇头晃脑的哼着不知道从哪座青楼雪来的淫词滥调。
任何一个人见了唐独秀,都很难把他和四川唐门联系在一起,在大多数人的想象中,唐门中人应该是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并且动作敏捷、总有一只手随时放在装满暗器的鹿皮囊上面。可是这个看起来很温和很懦弱的胖子偏偏就是唐门最优秀的年轻高手之一,在唐门的年轻一辈中,能和他齐名的也不过只有三个人,虽然唐独秀的名气不是最大的,但他这次所杀的人无疑是最重量级的。
名满江湖的年轻一辈中号称第一人的小侯爷侯天赐,居然被这个不太有名甚至有人说是仗着大哥二哥的名气才有点小名气的胖子打成了筛子一样,连脸都被毒得五颜六色,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正常来讲,小侯爷随便出手就可以把唐家的胖子刺出几十个透明的窟窿才符合大家的想象。
很多时候,现实和想象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武功高高的小侯爷死了,名气小小的唐独秀活着。
事实才是最重要的。
唐独秀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有亡命天涯的一天,不过他并没有为目前的境遇感到忧虑,只是觉得事情变得不太好玩了。
他仍然有心情津津有味的啃着手里的凉鸡腿,喝香醇的女儿红,只要这一刻尽兴,哪管他下一刻是不是被挑在刀尖上。
不过这个心宽的胖子还是有一些忧虑的,他担心万一明天还走不出荒原,恐怕就要吃牛肉来下酒而不是用鸡腿了,……鸡腿要吃没了。
他知道在被追杀的情况下,应该夹着尾巴尽量不露痕迹的潜逃,可是他实在是懒得那样做,自己的一身肥肉可受不了那种奔波,更何况他连目的地都没有,只是漫无目的的带着一群要置自己于死地的家伙们乱跑。
自己在少林寺藏的酱肉恐怕已经烂了吧,或者被哪个不怕犯戒的小秃子吃掉了?
暖玉阁的小晴还等着我给她带南海的珍珠回去呢,现在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正搂着她呢。
酒翁那老混蛋,肯定还有好酒藏起来没有让我喝,得找个机会给他喝光了拉倒。
想着想着,唐独秀开始有些郁闷,都怪那个劳什子的小侯爷,好死不死的非要死在老子的手上,不过仔细想想,这件事有些蹊跷。
微微有些酒意的胖子开始怀念起在唐门的生活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说,也没有人对自己喊打喊杀的,而且无聊的时候还可以欺负一下老奶奶的白猫,或者偷偷拔一根三叔的胡子,捣蛋真是快乐之本啊,胖子感慨。
还有那三个一起长大的兄弟,如果他们都在,或许自己就不用逃跑了。可是再想想,就算唐门倾巢而出,恐怕也没办法和侯爷的势力抗衡吧,这么一想,唐独秀又懊恼了起来。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节 唐门四秀
唐门是一个可以自傲的门派,以暗器和毒药立足江湖,几百年来人才辈出,蜀中一带可以说就是唐门的天下,在江湖上也算得上是割据一方的霸主了。而这一代年轻高手中无疑以“唐门四秀”最为出类拔萃。
唐天秀、唐飞秀、唐翎秀、唐独秀这四个人都是叔伯兄弟,年龄最大的唐天秀也不过只有27岁,作为四秀中的老大,同时也是名气最大的人,因为他也是四秀中在江湖混迹时间最长的人。
唐天秀外表普通,看上去想没有棱角没有锐气的乡下人,可当这个27岁的年轻人一夜屠尽饿虎寨四百多条人命的时候,就算57岁的江湖人也会自叹不如。
心狠手辣。这是外界对唐天秀的一致评价,对此,唐天秀本人并不以为意,“谁有种,站我面前说一遍试试看。”唐天秀如是说。
也许很多人都有种,但却没有人无聊到站在他面前说这四个字,如果面对面,“少侠”这个称呼无疑比心狠手辣更使人愉快,使双方都愉快。
于是愉快的唐天秀少侠在江湖上快意恩仇,闯出了赫赫的声名。
相比大哥,唐飞秀就像是个害羞的小姑娘,瘦弱的身子,腼腆的笑容,恐怕很多人见到他都会认为其很无害,其实,如果说唐天秀心狠手辣的话,那对唐飞秀的评价就该是杀人魔王。
唐飞秀的文弱外表之下,有着一颗睚眦必报、没有慈悲的心。
在他十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去街上买炒栗子,结果那个小贩欺负他是小孩,就多跟他要了几文钱,唐飞秀当时什么表现也没有,他只是接过栗子,然后慢吞吞的走回家去,连头都没回。结果卖栗子的小贩回家之后就觉得浑身不适,在挣扎哀号了七天之后毙命。
死因不需要调查也很明显,对此唐飞秀也没有否认,于是大家惊讶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可以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去杀人,然而唐飞秀的说法是:得罪我的人,不死留着干什么。
事后有唐家长辈责怪唐飞秀小小年纪却如此嗜杀,并且对唐老爷子说若不严加管教,日后必成大患。结果这个长辈莫名其妙的上吐下泻了三天,连走路都会打晃。连一向疼爱孙儿的唐家老奶奶也坐不住了,招来唐飞秀一顿训斥。唐飞秀当然不敢对老奶奶下毒或者做什么手脚,可第二天唐老奶奶发现,自己心爱的白猫被染成了五颜六色,看上去就像一块猫肉抹布,这让唐老爷子足足笑了一个上午。这下老奶奶可生气了,关了唐飞秀十天的小黑屋,可唐飞秀却依然故我,好在他对外人毫不留情,对自己的族人却也没做过太出格的事,所以大家也就由他去了。
但是江湖却有了这样的传闻:得罪唐天秀不要紧,只要你放下面子说几句软话就过去了,可是如果得罪了唐飞秀,那你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更可怕的是,你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哪里得罪了他,得罪唐飞秀的定义是:他认为你得罪了他。
这才是不折不扣的煞星。好在由于他的煞气太重,唐门很少放他出来,但只要他出唐门一次,江湖的血腥气就会更重一些。
和两位兄长相比,唐翎秀是绝对的好好先生,自出道以来,还没听说过有人在他的手下丧命,天真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这一点就和老四唐独秀比较像了,但是不同的是,唐翎秀很少离开唐门,也很少惹事。但这样一个乖孩子,却让唐老爷子甚是不满意:江湖上的汉子不打打杀杀,反倒像个酸秀才。
于是大家都觉得唐老爷子或许是比唐飞秀更嗜杀的人。。。。。
其实杀了小侯爷的唐独秀也没有惹过其他的什么大祸,无非是去少林寺拜访的时候在僧人们的饭菜里放了某种调味品,弄得几百个和尚围着茅房乱转。而面对主持空闻大师的斥责,他的解释却是想看看天天吃素的肚子对泻药有什么不同的反应,然后慷慨的拿出药来给大家服用,好像他不是捣蛋鬼而是妙手仁心的郎中,对此空闻大师也只能连连苦笑,顶多在见到唐老爷子的时候告一小状罢了。
偏偏唐独秀这个胖子非常喜欢交朋友,少林寺的主持、武当山的掌门是他的朋友,官府的捕快、街头的乞儿也是他的朋友,虽然他的坏习惯是偶尔的捉弄一下自己的朋友们,但倒也没闹出什么翻脸的事情来。
他之所以能有那么一点名气,主要的功劳是因为唐天秀、唐飞秀的风头正劲,沾了两位兄长的光,才占了“唐门四秀”的一席之地,关于这一点,唐翎秀倒是和他一样。
不过,有一次在唐门的家宴上,喝醉了酒的唐天秀说:“如果真正的动起手来,我绝不是独秀的对手。”
对于这句话,有人找唐飞秀求证,结果唐飞秀想了想说:“我最不希望面对的对手,就是那个死胖子。”
于是有人得出结论:这个看上去没心没肺、调皮捣蛋的胖子才是四秀里武功最好的人,不过,外界并不知道这个结论。
即使现在唐独秀干掉了号称年青一代第一高手的侯天赐,江湖中人仍然不认为这个胖子有什么过人的实力,普遍的认为是侯天赐酒后失去水准,并且十分大意,而这个狡猾的胖子又卑鄙的偷袭,才使侯天赐这颗耀眼的新星陨落。
也许只有成功追到唐独秀并发起攻击的人,才知道这个笑眯眯的胖子武功有多么可怕,可惜他们已经无法再告诉别人了,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唐独秀舒服的摸着自己的大肚子,继续哼着小曲儿,酒足饭饱的感觉实在是舒服得很。
但这舒服忽然被打断了,马车的帘子被忽然掀开,机灵的风雪立刻得意的冲了进来,让这个胖子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他把厚厚的羊毛毯盖在身上,还仔细的掖了掖,这才慢吞吞的抬起头,看着这个拉着帘子站在那里的家伙。
雪花飘飘荡荡,马车外的人和唐独秀对视着,很快,寒气充满了整个马车。
第五节 酒意阑珊
两人对望了足有一炷香的时间,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动。
不过沉默总是要被打破的。
唐独秀叹了口气,“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惨了点吧,要不要上来喝口酒?这里还有些牛肉,不过鸡腿是我的,你就不要吃了好不好。”
马车外的人一言不发的跨了上来,端起酒坛就喝,并且几口就吃掉了一个鸡腿,随手扔掉骨头,又拿起了另外一只。
唐独秀流露出同情的目光,不知道是同情在自己面前大吃大喝的人,还是同情自己的鸡腿。“你怎么好像饿死鬼投胎的一样。”
不说倒好,他以这么说,唐一狠狠地吐掉嘴里的骨头,“要不是为了你这个死胖子,我现在还在我的木屋里烤兔子呢,你还有脸说我?我就奇怪了,那么多人追杀你,怎么还能让你这个死胖子这么舒服的活着!”
唐独秀连忙摆手求饶,“都是我的错,你慢慢吃,继续。来,这还有最后一只鸡腿呢。”
唐一愤愤地喝了一大口酒,“十多年没见,第一次见面你就惹了这么大的祸,这也就算了,你看看你自己,都胖成什么样了,唐家的猪都没有你肥吧?死胖子!”
唐独秀苦笑着说:“胖子就胖子吧,你也用不着总加一个死字不是。”
唐一不屑的嗤了一声,“不过你的本事倒是见长,听说你杀的是一个大人物呢,所以才引来一帮人过来想砍了你的头。”
“不是大人物。”唐独秀严肃地说,“是很大很大的人物,大到他的脸和你屁股一样大的程度。”
唐一这次有点满意了,“不错,还有心思说笑,我以为你会被吓破了胆,才急急忙忙的过来想给你擦眼泪呢。”
唐独秀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躺着,“你看人家兄弟十几年不见都是泪流满面的,激动得不行,怎么你见了我就像是特意来看我笑话的样子呢。”
唐一大口的喝着酒,“你千万别泪流满面,弄我一身鼻涕我就打断你的肥腿,我的干净衣服不多,和你这唐家大少爷可比不了。”
“你还在记恨老爷子?”唐独秀凝视着他,“当年是你自己偷跑出家门的,可没有人要把你赶走。”
“逼着我和你们一样扔这个针丢那个球的,这和赶我走有什么区别?”唐一反问。
唐独秀叹了口气,“你毕竟是唐门的人,却偏偏放着独门的暗器不学,非要学剑术,这也难怪长辈们阻止,………如果武当山的道士天天捧着少林的法华经念,恐怕也要被骂得狗血喷头吧?”
唐一不说话了。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剑法练得还过得去么?”唐独秀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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