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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凤传奇-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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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群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到县衙我的房间里去说吧!遮掩一下子,不要让人知道你回来了!”说完便拉着我走了出去。不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回来,这个正合我意,便跟他向县衙走去。
在县衙里,我尽量低头走路,不让人看到自己的脸,而郑群则对别人说我是他的一个远房亲戚。
进了郑群的房间后,我开门见山说道:“郑大哥,您帮我办一份新的户籍档案吧!”
听了我的话后,郑群满脸疑云,许久才说道:“为什么要办一份假的户籍档案呢?你原来的呢?你小子该不是做了什么坏事了吧?”
听了郑群的疑问,我苦笑道:“做坏事,再借我几个贼心和贼胆吧!郑大哥,您又不是不了解我,我会去做什么坏事吗?真的是迫不得已啊!”
“那我也该知道出了什么事吧?”
到了这地步,我也只能照实说了。“三个月前我离开文新到天全,找到了一位熟人帮我入禁卫,因为我武功不够格,最后只入了禁卫军,被分去戍守皇陵……”
“什么?你说是皇陵!难道你和皇陵失窃一事有关?”
“郑大哥都知道此事了?”
“这是禁卫的通知,让我们留意有没有可疑人物。不过,依你的本事,可抢不了皇陵。”
“原来如此。来的盗墓者武功高强,我们那队禁卫军只活下来了我一个。但贼人最后发生了火并,只活了两个人。在追杀我的过程中,一个贼人不小心踩到了皇陵的机关,被机关打死了。最后一个贼人在追我的过程中被我用毒针伤了右手,为了活命他当即削下了自己的右手……”
“原来如此,难怪上面让我们注意失去右手的疑犯,原来是你小子的杰作。”说着,郑群在我身上狠狠打了一拳,“这就怪了,这么说你是立了功了,怎么还要跑呢?”
“郑大哥您有所不知,被机关打死的那人是藏林螭尹天心,而因我失掉右手的那人则是千面虺夏子矜,我可惹不起他们的师傅雷雳啊!如果我还在世上,雷雳会把我撕成碎片的!我只能逃了,没有了身份,我就不能在这个世上立足了,但我还想做一番事业呢,实在不想就这样被迫隐居起来!您一定要帮帮我!”
听了我的话,郑群又想了一会儿,终于开口了,“好吧!我能帮你做份假档案,不过你的户籍只能选择文新了,你想好了自己的名字了吗?”
“行啊,做一名文新人有什么不好!新名字吗?就叫‘田慕君’吧!我的姓自然不能改了,‘慕’是羡慕的慕,‘君’是君子的君!”我马上答道,这是我想了一个月后想出的名字。
“嘿嘿!田慕君吗?那个慕字不也是‘爱慕’的慕吗?你小子该不会是看上了一个名字带‘君’的姑娘了吧!”
新名字真的是用来代指爱慕云君的,没想到它的含义一下子就被郑群给看出来了。我老脸一红,赶忙辩解。不过郑群从我脸色的变化已经知道了答案,根本都不理我的辩解,而是想尽办法想套出这个“君姑娘”的家世和姓名。但云君和我的身份地位相差实在太远了,而且人家都不认识我,我想说也无从说起。终究,郑群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当天,我就在郑群的屋子里睡的觉。
这一个月来过的十分不好,总觉得草木皆兵,一直都提心吊胆的。每天都在小破庙里过夜,好久没睡过床了,在郑群屋里的那一觉真的很舒服,从来就没有睡过那么舒服的觉。我当时也真是太单纯,从来也没想一下郑群会不会把我抓起来邀功,就是觉得他是我的朋友,是个可靠的人。
数年后,我才知道提供皇陵一案的线索会有多么高的赏赐,那份赏赐把已经身居要职的我都吓了一跳。但郑群并没有把我卖出去,他只是一个自甘淡泊的人,一个很正直的人,我为自己能交了这么一个好朋友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一觉醒来,郑群已经不见了踪影,估计是去忙什么事了。屋里桌子上摆了几个馒头,是郑群留给我的,我很快就吃完了。然后,无事可做的我开始想云君,想着想着竟然又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已经到了正午,郑群已经回来,看我起来,笑道:“慕君,事情已经办好了!”
慕君?我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是我的名字,赶忙跳了起来。
“哈哈!你以后要多注意一下,连自己的名字都反应不过来,会被人当成傻瓜的!来看看,这是我花了一上午给你作的新户籍,已经存档到文新的户籍管理处了,改不了了。田慕君,文新县马家庄人,生于嘉名十一年……”郑群数落了我一顿,开始读起了我的新资料,但一下子就被我夺了过去。看了一下,基本符合我的情况,不过就是大了一岁,我本来是嘉名十二年出生的,嘉名是云君祖父用的年号。算了,已经很好了。我一下子搂住郑群,闹了起来。
打闹了一会儿,郑群突然问道:“慕君,你有什么打算吗?就这样再去天全找门路吗?”
“恐怕不行了,我的武功太差,去了入不成禁卫。再说,我刚从天全跑出来,万一被人认出来是曾经戍守过皇陵的小卒,处境就不妙了。我还年轻呢,过年后不过十七岁而已。我想就在马家庄住上几年,趁机把功夫练好了,再加入禁卫就方便多了。”
我又在县衙里住了几日,郑群利用关系帮我搞到了马家庄的一处小宅子,花了十两银子。然后,我终于向郑群告别了,这次我执意要请郑群吃顿饭,他也欣然同意。
就在我和郑群走出县衙时,我又碰到了那位曹小姐,她也一点儿没变,仍是原先那股趾高气扬的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比云君要高贵很多倍呢。真不知道为什么,越是这种并不怎么有权势的人,在下人面前显得越了不起。
曹小姐斜着眼看了我一眼,一副训斥狗奴才怎么怎么样的架势。看到这里,我终于气不住了,尽全力摆出一副鄙视的表情回敬了她一下,然后一溜烟的拉着郑群跑了。看样子,被强盗吓疯的不是她了,真是太可惜了!
就这样,我由田靖华成了田慕君,放弃了自己用了十七年的名字,也放弃了这十七年的一切。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十一章 隐居文新
说是小宅子,实际上就是两间瓦房,不过带着一个不小的院子,大概也就是十两银子的价值。在马家庄这个小庄子里,这还算不错的了,还有不少农户住的是茅草屋。
村里的保正对我很是恭敬,因为我是郑群的“远方亲戚”。对郑群这个禁卫的“大官”,保正可是尊敬到家了,禁卫的人在地方上可是很受敬重的。在文新俨然就是曹乾斯老大,郑群老二了,大家都很给郑群面子了。
定居下来,我这才有机会翻看起从皇陵中带出的那几件宝物,之前一直没机会好好看看。
首先就是令雷雳都垂涎的那本武功秘籍了,但他却没给我带来多少惊喜。这本武功秘籍厚达数百页,分成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练气的,教授的就是我们清风派的浑元真气;第二部分是讲剑法的,把我们清风派玄世剑法给收录下来了,虽然多了一套双剑用的剑法,但也只是把玄世剑法稍微改了一下;第三部分了才开始介绍王化麟自己的功夫——战麟枪法,但我只看了开始的几招,都是宋文新用过的,也没见有多厉害;第四部分是介绍一种叫“麟灭心法”的邪功,之所以叫它邪功,是因为这是一种催谷的心法,用后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的功力,不过将会对身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严重减少寿命,王化麟在战争中多次陷入险境,用过数次麟灭心法,最终导致了他的早逝。看到这里,我有些为雷雳不值了,损失了那么多手下和一个徒弟,就为了这些武功。我们清风派的武功虽然厉害,但雷雳认识我师父,对玄世剑法和浑元真气都有一定的认识,最关键的是这两种武功都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显出威力的功夫。不过对我来说仍然是宝贝,师父因我不能静心并未传我玄世剑法和浑元真气,而我现在已经能够做到静心了。
第二件宝物就是放在包袱里的一件锁子甲了,这件锁子甲是马甲状的,只能护住上身,对上肢和下身没有什么保护作用。上面涂的黑漆已经有些斑驳,有些地方已经露出了银白色的甲体,但仍不知道是用什么金属制成的,反正这种金属很轻的,整件甲体尚不到十斤。通过王化麟留下的介绍,可以知道这件锁子甲的名字叫做“战麟甲”,名字恐怕得于左右胸口处绣上的翠绿色的麒麟。这件锁子甲随着王化麟征战多年,已经有些破损了。战麟甲虽然能够防御很多攻击,但并不是完全的刀枪不入,上品顶级高手的全力一击或者强力弓弩近距离射击都能刺穿甲体的,至于破损处的耐攻击程度就更低了,不过好在只有两三处有破损。
第三件宝物就是王化麟用的武器“麒麟枪”了。当我打开放枪的匣子时,取出的并不是一支整枪,而是拆解成两部分的枪体。这两部分枪体都比普通的长剑要长一些,前端带枪头的那一截的中间写着一个“麒”字,另一截写着“麟”字。在麟部的上部分有个微小的凸起的小疙瘩,这个疙瘩是组合或分解枪体的小开关。为了防止因为意外的碰撞使枪体解体,要把开关按开要用一种特殊的内力才可以。还好,这种内力的修炼方法已经附带上了。组合后的麒麟枪和普通长枪长度相近,但却有幼儿手臂那么粗,枪身由精钢打造,枪头由不知道名字的一种金属锻成,锋利无比,绝对是把神兵。我掂了一下枪的重量,大概有二十几斤,挥动起来颇有些吃力。长枪在使用时,一般很不适合紧身缠斗,如果让敌人进到了身旁将会很麻烦的,长枪会有回旋不开的劣势。麒麟枪的分解后可以当双剑用的,再配合清风派的玄世剑法,就是为了对付切到近处的敌人的。
最后的一件宝物,具体点儿应该说是半件,那是王化麟总结自己一生的用兵经验而成的兵书。王化麟十五岁下山从军,四十七岁病逝,经历大小数百战,为云氏问鼎天下和云帝国的建立立下了无数功劳,用兵经验可以说是丰富到极点,他创造的数次奇迹般的战争胜利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无论我把得到的这半部兵书献给任何国家,恐怕都会得到一大堆的好处,但我实在舍不得,我希望自己能从中学到一些东西。这本兵书被撕成了上下两半,我得到的是下半本。王化麟在写这书时,在很多自己的论述之后都举了例子,而且尽量让论述和例子正好写满一张纸。兵书被从中间撕开后,我得到的那半本书上写的几乎都是战例和王化麟对例子的评论,而理论性的东西都留在了夏子矜夺走的上半本里。但并不是没一个论述后面都有例子的,于是我那半本书中出现了很多只有最后几个字甚至完全空白的半页纸。真是很遗憾,夏子矜夺到的那半本要比我的这半本多很多内容。这本兵书后面还附带着相马之术,毕竟好马在战争中的作用太巨大了。我用书中教的方法观察了一下自己的黄马,果然是匹好马,但离最好的马还是有些距离的,不过绝对值毛师伯花的那些钱。
接下来我就开始修炼了,一开始我并没有练别的,全身心的投入了玄世剑法和浑元真气的练习当中。我们清风派的武功都很注重积累的功效,我从小便修炼的好处一下子就显了出来。在清风山的最后几年,我一直裹足不前,只能专于基础的加强,而这又为我现在的突飞猛进提供了帮助。每天我对清风派武功都有新的认识,我能清晰地感到自己武功进步的速度。师父说过,我和封师兄一样都是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这时候我才渐渐相信这个事实。
但就在我通过苦练提高武功的同时,一个疑问也越来越困扰着我。因为功力的提高,我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我现在学的玄世剑法和师父曾经舞给我看的不太一样。其中的差异很细微,我也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出来的,让我具体的说出其中的差异,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等我武功再高一点儿,也许就能找出其中的差异了!”这就是我最后的结论。但我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或许是因为师父武功太高了,他对玄世剑法的了解超出了我的想象了。
转眼我在马家庄住了两个月了,我因为习武一直没出过家门。这天终因为日常生活用品的紧缺,才到城里来购物,顺便改善一下生活,同时再看一下郑群。当我到了县衙时,发现郑群已经搬走了。一打听才知道曹大人高升到济州作知府去了,郑群作为他的护卫也搬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愣了很久。郑群也走了,整个文新没有再能证明我曾是田靖华的人了。我就像做了个梦一样,梦中我是个叫田靖华的人,现在我醒了,我才发现我的真名是田慕君。
过去在清风山、天全发生的事,真的像做梦一样,真的! 。 想看书来
第四十二章 苦练武功
我有些失身落魄似的回到了马家庄,继续开始自己的修行。
在玄世剑法小有所成以后,我终于仔细看了一下王化麟留下的战麟枪法。这套枪法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也很复杂,而且是分成了两套的。
第一套是用在马战上的,这套枪法要和马匹相配合,基本上没有步法的练习,要用马来代替自己的脚,这套枪法基本上在江湖械斗中无法用出,但我还是练得异常勤奋,整天骑着自己的黄马在村子里跑,边跑边练。不过我这么一弄,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弄得马家庄的村民都以为我是个疯子,没人敢理我了。如果是以前的我,一个月不和别人说话我会疯掉的。但现在不会了,我忙着学习武艺,根本没时间去想别的事(当然云君除外),我还懒得和他们说话呢,夏虫不可以语于冰。
第二套才是用来步战的,比之上面马战的枪法多了脚步的配合。由于这套枪法偏重于在战场上使用,枪法中专门有一部分是用来在一对多时使用的大面积攻击招数。而另外一部分则是用来一对一江湖械斗的招数,我越练越觉得其中的深奥,这绝对是一种上乘的功夫,枪招诡异多变,往往都是从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向刺出的,威力相当大,充分发挥出了“一分长,一分强”的优势,同时还有很好的防守效果,令敌人很难贴近自己的身子近身作战。我原先对战麟枪法的看法只是井底之蛙的误评,它绝对是可以和玄世剑法的利害武功,宋文新只是练得了战麟枪法的一些皮毛而已,自然没什么了不起的。
渐渐的,我对枪法的喜爱之情,已经超过了剑法,不过我也没有放下对剑法的苦练。因为我知道,如果我遇到了高手,他们是能够切到我近身处的,而近身作战恰好是战麟枪法的软肋,这时候就要把麒麟枪拆开用玄世剑法来弥补了。而王化麟留下的双剑剑法也不只是左右手各用玄世剑法剑法那么简单,他加入了很多配合,再加上相应的步法,使出来将会很厉害。只是这种双剑剑法对左手的要求太高了,要求左手达到和右手一样的灵敏度。从此以后,我的修行又多了一项练左手。舒俊和我说过,训练左手的关键就是平时多用。于是我在吃饭穿衣的时候就开始左右双手轮流使用,每天还专门拿出一部分时间来用左手写字。左手越来越顺手,只是还不如右手,使双手剑法勉强差强人意。
在平时的修炼中,我都是负重练习的。关于负重练习,我在清风山就听说过,但师父说我们年龄尚小,负重物可能会对身体发育不太好,一直不让我们负重。现在下山了,我觉得自己也长大了,于是开始负重了,每天都要背着五十多斤的铁块练功,再加上里面穿的战麟甲和手里持的麒麟枪,一共八十多斤。刚开始的日子真的太难过了,练上一会儿就累的不行了,常常动弹不得。这也怪我太急于求成了,一下子就来了个五十斤,最后只好从十斤的铁块起慢慢往上加,循序渐进。五十斤的铁块是王化麟提出的,他要求练功者能够习惯穿上盔甲后的负重状态,即时在不在马上也能灵活移动,而一般士兵穿的盔甲就这么沉,重甲骑兵的甚至还要重,那几乎就是一个大铁疙瘩。
我虽然有野心,但并不是很大,最多就是相当一名高俸禄的禁卫,能够多看云君几眼罢了。对我来说,那部兵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所以一直未翻看那本兵书。来到马家庄半年后,我才在一次练功练得精疲力竭时翻看了一下。之前我接受过一点儿军事训练,不过都是些很基础的操练,而这本兵书上讲的则是行军布阵、战略战术的问题。看了一眼后,我就再也放不下了,又把一切给忘了。当时因为天黑到了看不见字的程度,我才知道时间过了有多久,才清醒过来,然后挑灯继续看了一夜。
大概是受戏曲之类的影响,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为对阵时士兵们排阵于后,双方将领冲出来对打,只要一方将军本领大战胜对方那就赢定了,仿佛士兵们只在将领得胜后才发挥点追击敌人的作用,现在才知道那个全是胡扯。
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因素有三个:帅、兵、将。“帅”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这里所说的“帅”,并不仅是“元帅”,对大战而言,“帅”可能是皇帝,对小战而言,“帅”可能是校尉之类的下级军官。总之,一个正确的指挥者是每个战役都必不可少的。他针对敌我双方的兵力、作战能力、补给状况、天时地理等等,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并最终决定这一仗该怎么打。战场的指挥并不是很方便,战略方针一旦确立,中途更改的可能性极小,一旦失误,往往就满盘皆输,所以“帅”是最重要的。战略方针一旦确立,就需要“兵”和“将”来一刀一枪地把它变为现实。其中,“兵”是战场作战的主力。我们平时会经常听到一个词“阵”,其实“阵”就是“兵”在作战中采取的作战方法,它并不神奇,却简单有效,可以把单个的“兵”变成强大的作战能力。正因为如此,“阵”就成为作战的主要方式。在古代,不仅单兵与单兵之间有许多不同的作战配合模式,小队与小队、营与营、射手与盾牌手、马队与步兵之间,也有许多作战模式,这些模式都是前人在长期作战中积累下来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在兵书中,主要内容就是“阵法”,这些模式告诉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面对不同的对手、执行不同的作战任务时,如何交替掩护进行进攻、如何井然有序地撤退等等,士兵们在平时的训练中,除了练习武功外,很多时间都是在演练各种阵形的变化,一支训练有素、能熟练运用各种阵形的军队的确是可以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所以打仗并不是士兵们等着大将们单挑,然后呐喊着蜂拥而上,而是整齐地,有秩序地向前发动集团冲锋,弓箭、盾牌、骑兵、步兵……交替出阵,互相掩护,如果是大规模阵地战的话,进攻往往是波浪形的:第一批大将率领军队,以一定的阵式向敌方发动冲锋,其他战将则整齐地列阵于其后。战场拼杀时体力消耗很大,所以,当攻击到一段时间以后,第一批将领会带兵后撤休整,第一个作战回合就结束了,第二批将领率部队再发起下一轮攻击,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敌人被大量消耗,不能组织有效的抵抗时,全军就将发动总攻击,一举歼灭敌人。搞清楚了“兵”的作战方式,那么“将”的作用就很容易理解了。“将”就是在平时指挥“兵”进行有效训练,在战场上灵活使用不同阵形指挥“兵”打击敌人的人。所以,一个将领必须熟读兵书,熟知各种阵法的变化,还要有丰富的作战经验,对“阵”在战场的运用效果有切实的体会。
从那以后,我主要的任务就是研究那部兵书了,不为什么特殊的目的,就是因为喜欢。而且我似乎在军事方面很有天分,上面一些王化麟认为很复杂很深奥的东西,我仔细研究后都能很容易理解。当看懂王化麟一个很复杂的道理后,那种喜悦的心情是很难描述的,就像打赢了一个武林高手一样。或许我真的是个天才,我觉得自己能通过学习王化麟单纯的举例,达到和他进行语言交流的地步了。
为了更好的研究这部兵书,我把自己的小院子改成了一个超巨型的大沙盘,上面各种各样的地形都有,还摆满了代表骑兵、步兵等不同兵种方队的石块。我就整天在那大沙盘里研究军队的队形排列、转换等问题,而且颇有所成,我甚至觉得自己能够把只有上半本才有的东西给悟出来。除了正面的野外作战,我还研究攻城作战、伏兵战、粮草运送等一些列课题,日子过得相当充实。在空闲的时候,我还自己做了一个小型投石机,模拟过攻城战。由于沙盘和投石机的存在,村里的小孩子都想找我玩,但村里的大人认为我疯的更厉害了。在他们眼中,我是个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闲汉,严禁他们的孩子和我接触,生怕我把他们给教坏了,所以我依旧孤独,但我已经习惯了。
我就这样饥渴地学习着,因为这是自己活着的证据,我能够感到自己学习时血管中血液的流动,我就这样享受着自己一生中的黄金年代。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十三章 愚蠢失误
我的院子本来不小呢,原先的主人大概也是个风雅之人,院子里栽满了一种黄色的花,很是好看。它的主人变成我以后,那些娇美的花朵便全被拔了,光秃秃的庭院正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练功场。拔掉那些花时,我还可惜了很久呢。后来我又迷上了兵法,这个练功场又被改造成了沙盘,弄得院子里凸凸凹凹的,很是好玩。现在只有院子的西角还算平坦,没有改造成沙盘,就成了我练功的场所。
此刻,我正傲立在这最后的平地处,左手握着五张白纸,准备检验一下自己这三年来的修行成果。此时正刮着猛烈的西北风,将我的头发都吹得散了起来,我要的就是强烈的大风。风势又加强了,我等的时候终于来了,将手中的五张白纸向上抛去。由于风力的缘故,上抛的白纸还没有到达最高点就已经朝东南方向飘去,情景那是相当的飘逸。
就在我抛出白纸的同时,我也跳了起来,同时右手的麒麟枪也一下子蹦了起来,朝空中飞舞的白纸追去。由于纸受风力正在飘动,我的枪是顺风刺出的,更增添了难度。首先就是要超过风的速度,这倒不是很困难,最难得是刺穿白纸了。在空中的白纸无所依凭,很难刺穿的,总是麒麟枪的枪头锋利,也不是很容易刺穿的,因此我用来检验自己的功力。
长枪一甩,居然先后把飘到各处的五张白纸全都刺穿了。而就在把最后一张纸穿在长枪时,前冲的身子已经开始下降,落脚点正是我沙盘上的一座高山。这座土山是用我来演练守山和攻山的战术所用,把各种常见的地势都包含了,是我花了好多精力才堆起来的,当然不想一脚把它给踏平了。于是枪尖在土山旁边的平原战场区一点儿,借力弹回了原先跳起的位置。
平稳落地后,我举起长枪,观察穿在长枪上面的白纸的情况,前四张都是直接从正中间刺穿的。但快要落地的最后时刻,我刺出第五张枪不太准,偏离了纸的中心,有一些偏上,但也把最后这张穿在了长枪上。
唉!始终离中品顶级高手有些差距,这就是我的结论了。玄世剑法和混元真气我都已经完全掌握了,只是这武功需要长时间积累,在我手上的威力还不是很大;战麟枪法中除了一招回马枪外,其余的都已经掌握了。那招回马枪的确太难练了,在疾驰前进的时候突然转身反击,这要考虑的因素实在太多了,眼手腰的协调,力道与方向的掌握,与马速的配合等等,我练了许久才掌握了四分。每次施展,总是有些偏差,大概刺出十枪才有四枪击中敌人,而且是假想中武艺低劣到来不及躲闪的敌人。
这时候已经是天佑十一年了,我已经在马家庄已经住了三年多了,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除了在天佑十年的时候外出游历了半年以外,其余的时间一直在马家庄的小院里苦修武功和兵法。游历的这半年也是为了学习兵法,游山游水游城,都是实地考察一下这些地方的军事价值,假设他们是我需要攻占或防守的地点,自己会如何布置进攻或是防御。期间最令我得意的事,就是在我经过东汶河(我们云国第一大河,流经天全附近,天全护城河的河水就是引的东汶河的河水)时发生的。
当时我正在研究河流汛期对行军的影响,所以在东汶河做调查。我假设自己是一位正在指挥渡河的将军,在为自己的军队选择浮桥的架设地点,我选择在一处叫做燕子矶的地方假设。巧的很,几天后汛期又来了,暴涨的河水冲毁了上游的石桥,为了运送粮食,朝廷户部的官员经过实地勘察,决定在燕子矶建一座浮桥。这件事发生后,就成了我得意的资本,虽然从没向别人提起过的,但我还是经常回忆此事,咀嚼其中的得意。
在游历中我也没有放下习练武功,这一段时间大部分是在马背上度过,我就勤练马术和马战之法,也是颇有所获。
三年间,对兵法的研究,我不太好说到了什么地步,但我的武功的的确确到了下品顶级高手的实力,而且离中品顶级高手只有一步之遥了。
如果郑群现在再站到我眼前,他都不一定认出我来。虽然我的外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却一点儿也不像三年前的那个小孩子了。在这三年间,尽管每天都负着重物,我还是又长高了,在原先的中等个头基础上,又长高了,虽然比谢无疾那样的杆子要矮点儿,但绝对称得上高个了。王化麟在他的书里还附带了一张食谱,那份食谱就是围绕着一种食物——肉的,用来补充每天练武耗费大量的体力,我真的大吃起肉来了。就这样,我的体型也发生了变化,原本有些单薄的身体一下子壮了起来。现在的我才真得长大了,而令我看起来与三年前差别最大的却是我的眼睛,原先我的眼睛老是很没有精神,就像没睡醒似的;而现在,我的眼睛也开始散发着一股摄人的气势了,洋溢着强大的自信。
“现在仍还只是下品高手,但依目前的进度,很快就可以再进一步,到时候再去天全,这次我应该可以加入禁卫了吧!”
正当我想到这里时,我的院门突然敲响了。真奇怪啊,我在马家庄是个很讨人厌的家伙,已经有两年多没和人说过话了,谁会来找我?我怀着好奇打开了院门,出现在我眼前的人吓了我一跳,是村里的保正,身后还跟着四名手握长枪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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