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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王妃-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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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他的话,我止住了哭声,“他为什么放不下去,他对李湘兰很好,他会跟她有很多很多孩子,他……”
“戚璟萱!”夜朝夕捏紧了我的手臂,摇了摇我,“若是形势允许,以聂明烨的地位和聪明,就算你相逼,他也不会娶李湘兰!你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吗?你以为李富派人找过你的事情他会不知道吗?要不是为了你的安全,他绝不会向李家妥协!”
我愣了愣,一下子抓住了夜朝夕,“你怎么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夜朝夕板起脸,正色道,“亏我教了你三年!苍龙玉天下间只有一块,我知道它在你身上,你觉得聂明烨会不知道吗?这代表李家的苍龙玉在你身上,说明了什么?!你觉得你逼他娶李湘兰是成全了他,却不知道,他娶李湘兰只是为了保护你!”
“不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推开夜朝夕,大声地吼道。他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我离开是对的,我做的是对的,他不是这样想的,他不是的!聂明烨三个字就真想夜朝夕说的那样,已经长成了我心墙的荆棘,每每思及,就痛彻心扉。聂明烨,明烨哥哥,我在心里一遍遍地唤他,想念他的味道,想念他的怀抱,我们好像已经分开了好久好久。
对!我去找他,我们不要皇位了,既然彼此对彼此都最重要,我们就抛弃掉一切,远走高飞,他会同意的,他一定会同意的!我提起裙摆一下子站了起来,下决心要把他带走。
“戚璟萱!你不能这么自私!”夜朝夕一把拉住我,把我拖了回来,我使劲地想要挣脱开他,他却牢牢地按住了我,用我听过的最大的声音说道,“自他娶李湘兰开始,他就不再是一个人,他已经是一个女人的丈夫,他已经是两家人的顶梁柱,他已经被推到了恢复一统的风头浪尖,再也不能退后!是,天底下只有你戚璟萱能够把聂风带走,让他从此销声匿迹,但你想过没有,李湘兰该怎么办,盛怒的李富会把聂家怎么办,对他抱以希望的万千人该怎么办,西地又该怎么办!”
“我不管,我什么都不要管了,我爱他,我需要他!其它人根本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夜朝夕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放开了我。
我激烈的情绪也因为他突然的放手,而平复了些许。
他转过身,不再看我,只是轻轻地说着话,那话音如歌,“原本你有机会跟他一起远走高飞,你却为了道义,放弃了。现在他已经不能离开,你却为了儿女私情,强要毁了他,我教你的三年,他教你的十年,真真都浪费了。”说完,他朝雪之琉璃宫直直地走去,背影在梅雨之中,却再没有了当年的潇洒,他也在背负,或者,他也在为我心疼。
“师傅!”我对着他的背影跪下,泣不成声。夜朝夕缓缓转过身,远远地看着我,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有满溢的泪水和满满当当的心痛,久久不去。
我们再不能回头了,在应该的时候,我没能知道,没有争取,错过了便只能遗憾,也许连遗憾都成为了奢侈品。
晚上,娘还是在大殿举办了宴饮,席间,夜朝夕依然是坦然谈笑,不时地发出久违的洒脱的笑声,若不是我握着酒杯的修长手指告知这中间已经过了十年,恍惚之间我总以为,时光还驻足在四岁那年。
“夜公子,阿宝才刚回来,你就要把她带走,我心里真是舍不得。”娘的目光看着我,对夜朝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可是夜朝夕似乎丝毫不买账,“族长,我们说好的,你可不能反悔。实在不去也行,把这丫头嫁给我。”说完,他朝我看来,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娘摇头,“这……我做不了主。阿宝要嫁谁,得听她自己的。”娘看向雯姨,似乎希望她能说点什么,而一向能说会道的雯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问,“阿宝,你愿意嫁给夜公子么?也许一生平平安安,能有个清净。”
嫁给夜朝夕?我下意识地侧头看了看坐在我身侧的男子,如焦墨一般的眉,透明色的眸子,无可挑剔的鼻梁和脸部轮廓,长相他没的说。夜朝夕盛名在外,这些年虽在聂府几乎算足不出户,但地志课的那个夫子却花了三节课给我们讲夜朝夕,讲他一个人怎么在百儒会上舌战群儒,力挑天下名士。讲他怎么以一首《归田赋》写尽了天下怀才不遇的风流名士的辛酸历程,而成为了朝堂跟江湖人人拜读的巨作。多少高位者想要拉拢他,收买他,哪怕是得他一幅墨宝,见一下他的人,可是他生性自由散漫,不好攀附权贵,他只做想做之事,只见想见之人,纵情于山水之间,真真成了一个大家。
这样的人,跟一幅名贵的画一样,别人光是听说你有,就已经羡慕不已,更不要说把它挂在厅堂之上,朝夕相对了。
夜朝夕径自喝着酒,并不表态,似乎我做出什么回应他都没有意见,他的坦然让我阴霾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起来。
“娘,我决定了,我要跟师傅去永昌。”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再更啦……下一章预告,“天都永昌,天人熠熠”最后一个主角粉墨登场。
天都永昌,天人熠熠
听了我的话,娘跟雯姨都是一怔,雯姨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却被娘按住了手。
饭后,娘把我叫到了梅园,自回来以后,我不提,娘也一直没有问我有关于丽都,有关于聂明烨的任何事情。可我知道,她是想知道的,她想知道为什么咫尺的婚期会以我突然回泰雅而告结,想知道为什么最后一封家书中我非聂明烨不嫁的决心变得如此脆弱不堪。
“娘。”我朝娘的背影靠近,一肚子的话,不知从何说起。
娘转过身来,脸上是满满的哀拗,她的手里紧紧地抓着两封信,看着我的目光全是悲痛,“阿宝,如果娘没有记错,今天,你的额头上本应该有了朱砂,你跟他约定在蝴蝶谷百花盛开的时候成亲,是不是?”
我低头,眨掉了眼中的泪水,没有回答她。朱砂和蝴蝶谷,是我满心满身的痛楚,自离开丽都,离开他,我连想都不敢再想。
“娘这还有一封信,也是聂明烨写来的。”娘说着,就要把手中的信递给我,我惊慌地摇了摇头,迅速地往后退去。
娘望着我,忽然侧过头,流下了泪水,我心疼地伸手想要为她抹去,她却转而握住了我的手腕,轻轻地说,“他要我留住你,无论如何为他留住你,他正赶来泰雅的途中。阿宝,你爱他吗?娘要听实话!”
说不爱,恐怕连自己都不会相信。我低头,“爱,很爱。”
“爱他就不要轻易放弃!娘不要你委屈自己,去成就什么大义。阿宝,一个女子一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找到“白首不相离”的良人。当年你爹为了我,抛弃了地位和荣华富贵,我们做着神仙眷侣,纵情山水,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后来他为了大义,要回去,我为了他的大义,成全了他。这是我一生所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因为这一去,他就再也没有回来!”娘说着,泪水就像绝了堤一样地落下,眼眸中的凄哀仿佛抛却生命都不能平。她从不跟我提爹,她从不说他们的故事,如今我知道了,也终于体会了她不提不说的心意。
天人永隔,那样的痛苦和恨意一生一世都不能平复,形单影只,便不如死后同穴。但她还是要活着,承载着对爹的想念和承诺,一个人活着。此后山高水长,人间沧桑,只有一个人独尝,再不会有那样一个人携着你,给你温暖的怀抱和灿烂的微笑。
“阿宝!”娘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那一刻,我望着她,从她的眼眸里仿佛看到了很多她跟爹过去的时光,我的信念在顷刻之间动摇。
但,我不能。他已经站在皇位下,他已经是一个女子的丈夫,他已经承载起无数家庭和爱人们的悲欢离合,若我独占了他,我的良心,将永世不得安宁。
“娘,若他来了,你告诉他,怜取眼前人。如果可以,帮我送他一朵璟萱花,他会懂的。”说完,我向娘蹲身行了个礼,转身而去。
聂明烨,我不是要忘记,我会把你放在心底,一生一世。我只是不想让你知道,我的爱跟守护是如此地无望,如此地悲凉。
离开的很匆忙,因为怕撞上聂明烨,怕自己的心念被娘所动摇,第三天,我就准备跟着夜朝夕远走他乡。我们走得很安静,没有惊动任何人,我已经经不起别离。我心里想着,这一去就当是去散散心,很快我就会再回来,那个时候也许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夏夏似乎还有点舍不得,频频回头张望,最后在我的目光中,默默地低下头,再不回看。
马车迅速地在大道上行驶,夜朝夕很安静,偶尔他会睡觉,偶尔会看着窗外,而夏夏一路上,正在很努力地绣着什么。我觉得夏夏很不对劲,她看夜朝夕的眼光总是怪怪的,这个丫头,不会是什么时候就芳心暗许了吧?这可不妙,夜朝夕是匹拴不住的马,喜欢他的女子,注定要心碎的,找个时间我一定要好好跟夏夏说说。
永昌,是昊天王朝的王都,我觉得用任何词汇来形容它都不够恰当。自马车驶入城门开始,宽敞的官道就以前所未见的宽度和长度在我们面前铺展开。街道旁有密密麻麻的摊贩,摊贩的后面是数不清的商铺,大大小小的商铺有着富有各自主人特色的风格,商铺大都为两层,很多甚至达到了四五层的规模,多是独门独院,很壮观。永昌城的景色远不如丽都,但是,它的繁华和热闹,却是丽都难以匹敌的。这一点不单单从商铺的规模和小贩忙碌的身影可以看出来,从街上往来的行人脸上的笑容和他们身上所穿的衣服也可以看出来,永昌城的富庶。
夜朝夕告诉我,永昌城的布局非常严谨,最北边是偌大的追云王宫,王宫的面积占了永昌的四分之一,南边则是市集,商家都云集在这里。
西边俗称锦园,是官员和王室宗亲的府邸,因为他们的宅邸大多建的富丽堂皇,还有相互攀比之意,独门独院的宅邸都如同一座座园林而得名锦园。
东边则是普通百姓的聚居地,俗称布街。
在东西居住地,还按等级自北向南排列,以北为尊,打个比方,一品大员和王室血缘最亲近的宗亲,肯定是住锦巷北边最大最好的房子。而有钱人和在锦园那边得势的一般庶民则住在布街的北面。
马车缓缓地向锦园驶去。
沿途,常常看见书生打扮的年轻人,而且人数非常之多,占了街上行人的一大半,我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问夜朝夕,夜朝夕但笑不语。八成你自己也不知道吧?我狐疑地看着他,他似乎知道我想什么一样,摊了摊手,一脸我不知道你又能拿我怎样的表情。
马车终于缓缓地停了下来,我记得是一直往北边走的,夜朝夕要见的这个人肯定是个大官。但他也太心急见这个人了,我们好歹得找地方坐下,让我去吃吃昊天好吃的东西,逛逛热闹的街市吧?
眼前是一座非常朴素的宅邸,与邻近的几座府邸相比,它实在是小得很可怜,朴素得很碍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门口的牌匾上的那两个字,让我的后背一阵阵地发凉。
“师傅……你不用这么着急吧?”我拉着要步上石阶敲门的夜朝夕,夜朝夕根本没打算理我,举手就猛敲门上的铜环。
没多大会儿,门打开了一条缝,我凑上前看了看,只看到黑暗中两团亮光。夜朝夕不耐地把门狠狠地推开,里面的一团东西马上跳了出来,飞身抱住了夜朝夕。
我跟夏夏吓得抱在了一起,大呼白天见鬼。
“夜夜,你好久没来看我了!”那个声音像个十几岁的少年,清朗却有些娇气,我跟夏夏的鸡皮疙瘩一下子掉了一地。
夜朝夕提起那团东西,把他往旁边一丢,我这才看清楚那是个人,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少年。
一头银发没有任何绑缚地迎风飞舞,一双大大的银色的眼眸闪动着雀跃的光芒,细长的银色眉毛亮得似乎能反射日光,皮肤像雪一样晶莹剔透。这个少年长得极其漂亮,漂亮到若是女装,红颜都要失色。
难怪当初票选美男子,他没份。这相貌已经美到不能往男同胞里面算了。如果一定要说他有什么缺点,那就是个子不算太高,身子太单薄,跟夜朝夕站在一起,像颗发育不良的小白菜。
“哇,这个小姑娘好生漂亮啊!”少年咋咋呼呼地朝我跑了过来,我连忙撒腿就跑,生怕这是个神经病。我最怕神经病了,我每次一看到神经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经病杀了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夜朝夕拔高的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陆弘熠,你够了。”
我脚下一个不稳,差点没摔到地上去。陆弘熠?!这个少年是治国星陆弘熠?神仙姐姐,杀了我吧。陆弘熠今年也三十岁了,还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一阶官,性格怎么,长相怎么,怎么这么让人难以接受啊?!我僵硬地转过身,向正朝我挥手微笑的少年,哦不,男子看去,他洁白的八颗牙齿正在向我问好。
直到在朴素大方的陆府坐下来,我跟夏夏还是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弘熠一个人忙进忙出的,这府中居然连一个使唤的下人都没有……穿堂风把我们都吹冷了……
不一会儿,我们三个人的面前都出现了一杯冒着香气的热茶,陆弘熠则笑嘻嘻地坐在对面看着我,气氛变得诡异和尴尬极了。
“夜夜?你干嘛不讲话啊,这些年我可很想你呢。”陆弘熠扬起无公害的微笑,瞬间把我和夏夏看的目瞪口呆。三十岁的大男人啊,长得这么娃娃脸不说,声音也稚嫩得很,跟他一比,我跟夏夏就像两个油尽灯枯的老女人。
“不要叫我夜夜!”我发现夜朝夕的风度在这个人面前完全扛不住,他的额头上暴起一个大叉叉,显然是脾气上来了,“我按照约定来找你了,你定比赛的方式。”
“啊,为什么一见面就要讲这么严肃的事情嘛?”陆弘熠不高兴地撇了撇嘴,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真的非常漂亮,用很土的比喻就是,仿佛会说话。
“你不要给我浪费时间!”
陆弘熠没脸没皮地笑,“夜夜,你知道过几天就是昊天文试的日子了么?这次的主考官是我。”
夜朝夕的目光没好气地瞥向另一边,那模样仿佛在说,是你就是你,关我什么事。可据我所知,昊天的文试不在这个时候,今年为何会提前了?
“所以,我定的比赛方式就是,这个姑娘只要赢得昊天文试,就算我输!”陆弘熠说完,笑嘻嘻地伸出手指着我,一双银色的眼眸扑闪着诡计得逞的光芒。神仙姐姐,我遇到的男人里面,除了我的聂明烨,就没一只好鸟!
昊天自开国以来,就没有女子参加过文试,原因之一是这个国家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原因之二是女子一般没有受教育的权利。陆弘熠的这个要求实在是强人所难!
“推荐信我写,怎么进考场,凭你们的本事。”陆弘熠说完,一个转身,手上已经弄出了一封信,然后大大方方地递给了我,这不禁让我极度怀疑,他预谋已久!
“进不了考场或者拿不了第一,夜夜,你就输了。”他勾起嘴角笑了笑,那耀眼的自信仿佛挥一挥手就可以疑难全解,谈笑间就可以乾坤扭转。今天发生的一切他似乎早就已经预知,并精心策划好,而事情的发展也与他所想的分毫不差。
好一个治国星,那张娃娃脸上的睿智和成竹在胸,终于与记忆中人人称颂的那个手段韬略天下第一的人契合在了一起,虽然他长得不像是一个堂堂天朝的一阶高官,但这一刻,我认可了他就是陆弘熠,是昊天史上最年轻的文状元,是苍王的左膀右臂。
夜朝夕尚算冷静地盯着陆弘熠看了一会儿。他们两个对视的眼眸幻化成两道强光,直直地碰撞在一起。陆弘熠在夜朝夕堪称凌迟的目光下居然还是笑得灿烂无比,我深深地佩服他的内力。
对视了一会儿后,夜朝夕没再说什么,领着我跟夏夏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
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被这个男人摆了,狠狠地摆了一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错了,貌似还有一个……这不是最后一个主角。别打我啊……很快就齐了,这个人反正是在昊天嘛,是吧,还有若干配角……
下一章嘛,当然是讲三个臭皮匠怎么混进森严的文试考场的故事,戚璟萱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在众多人才中脱颖而出呢?昊天的文试为什么会被称为天下第一呢。好吧,下次告诉你们。(*^__^*)
狭路相逢谋者胜(一)
回去的马车上,大家一片诡异的安静。
夜朝夕独自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据我所知,昊天的文试极其严格,两年才举办一次。昊天体制,学子由所在乡和里的绅士和学士举荐,参加每郡的初试,由郡中的前三甲汇集到各府举行秋试,各府秋试前十者取得身份文牒,方可参加在枫弥举行的国试,也就是文试统考。统考分三场,淘汰制,一场不合格者,即宣告淘汰,而且统考的形式,题目,全部由当年的主考官和副官们决定,每一年都不一样,形式五花八门,三场考试下来,只有二十名考生能最终站在明光殿上,接受苍王的殿试,并点出前三甲。
“丫头,不用去考试了,当我输了。”夜朝夕的目光依旧看着窗外,口气很平静,仿佛他等了十年的这一场比试,像云烟一般轻。
“师傅?”我疑惑地喊了他一声。
“昊天的文试是绝对不允许女子参加的,并不是我对你没信心。女子在昊天没有一席之地,她们的使命就是相夫教子,延续香火,这也就是为什么苍王下令女子不受教的原因。”夜朝夕说的是女子,却好像是他深受其害一样。他似乎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某些事情,整个人陷入了一片回忆之中。
“不,这个文试我参加定了!”我慷慨激昂地站了起来,一时之间忘了这是在马车之内,脑袋结结实实地撞到了马车顶棚,发出了一声闷响。我惨叫着,抱头坐了下来。夏夏帮我看了看,不禁埋怨道,“小姐,你也太不小心了……都肿起来了……”
“丫头,要参加考试就必须女扮男装,女扮男装可是欺君大罪,偌被揭穿,是会被斩的。”听起来后果相当严重,但夜朝夕的表情却一派轻松,仿佛这种事情就跟吃饭一样平常,甚至要比吃饭有趣的多。
这个夜朝夕,最喜欢口是心非。我磨了磨牙,笑说,“这并不重要,到时候师傅总会有办法的对不对?徒儿只要全力以赴去赢,就可以了。”
我们找到了永昌城最大的一间客栈投宿,刚好也只剩下了两间上房。我跟夏夏换上了男装,去隔壁的房间叫上夜朝夕,三个人一起下楼吃饭。我曾跟夜朝夕说过,没事就学学女子,弄个帏帽戴一戴,好歹把脸给遮起来,他那张脸晃荡在那里,想不叫人注意都很难。
果然如我所说,从我们下楼开始,下面大堂上的人都不住地抬头看,有男的有女的,有老的有少的,他们的目光全都凝集在夜朝夕的身上。其实夜朝夕长得不如聂明烨,但是他举手投足皆风华无双,同样一件白衣穿在他身上,就像仙人高洁的道袍,暗香盈袖。他骨子里傲视不羁,偏偏表露在皮相上是淡泊不争,这无疑给他的外貌加上了一层神圣光环,导致他与聂风共享盛名。
我无奈地扫视了一下大堂,在看到一个人影的时候,脚生生地顿住。那个人坐在角落里,一身紫色曲领袍,白色的马靴,穿着随意而干练,可纵使这么简单的装束也掩饰不了他身上天生的一股贵气,所以引得身边的几桌人纷纷侧目、猜测。
见我停下来不动,夜朝夕回过头来看。他顺着我的目光望了过去,一会儿之后,淡淡地下了结论,“那个人不是一般人。”
我笑,“他当然不是一般人,他是天朝的将军。”
大堂里早已坐得满满当当,热闹非常,一时竟然找不到能坐下的桌子。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一桌食客起身,走过去还没坐下,已被三个年轻的男子抢了先。
“喂,你们怎么能抢别人位置!”夏夏生气地出口指责,声音大了些,惹得所有人都往这边看。
三人中一个穿白衫的男子率先站了起来。他长得很清秀,唇红齿白,面如冠玉,一看就是个文弱书生,但应该出身优渥。他的态度谦和有礼,“实在是对不起,因为吃完饭急于回房温习功课,不知几位公子能否相让?”
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没有不让的道理。我回了个礼转身走人,可走了几步,发现夏夏和夜朝夕还站在桌子那边,根本没动。夜朝夕淡淡地看着白衣男子,“凡事都有先来后到。”
“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苏兄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了,你还这么不识相!”另一个穿着青衣的男子站了起来。看他身上所穿的服饰,来头也定是不小,只是他的目光太过犀利,斜冲的剑眉和过于瘦削的脸庞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凶,并不如第一个男子一样温润而让人舒服。
白衣忙拉住了青衣,温和地笑,“叶贤弟不要动怒,这位兄台想必也是来应试的,我们再等等就可以了。”
听到白衣这样说,他们中的第三个男子站起来退离了桌子。他的年纪应该是三个人中最小的,只能算是个少年,脸蛋很精致漂亮,细长的水汪汪的眼睛,小巧的鼻梁,莫名地给我一种怪异的感觉。
青衣嚷了起来,“苏兄!你再这样一桌桌地让下去,今天晚上我们就不要吃饭了!先是让给那个穿紫衣服的,现在又让给这三个人!”说完,他的目光朝不远处看了看,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刚好就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穿紫衣服的男子。
这时,掌柜的赔着笑脸走过来,“几位客官,大家都是来赶考的试子,不要伤了彼此的和气。这位客官,您看这样行不行,小的在二楼给你们找个雅座,不收你们雅座的钱。”
“我们不走,要走,叫他们走!”说着,青衣男子掏出一个金元宝掷在了桌子上。
那个金元宝在桌子上翻了个跟斗,底面朝上,那上面仿佛刻着什么字,我探身仔细地看了看,是官家隶书,赫然写着“江南道敕造”。
这个男子莫非来自昊天最富庶的枫弥府?天下富庶不出昊天,昊天之富始于枫弥。枫弥府物产丰富,林木发达,商贾云集,水陆交通便利,不仅盐铁可以在枫弥府自由流通,枫弥的知府甚至有铸造货币和制定法律的特权。同为知府,枫弥的知府是正二阶,比全国的任何州府的正三阶知府都高。
夜朝夕转过头来跟我对看了一眼。其实,等下一桌也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因此冲撞了官家的人。
我们迅速地退开,四处寻觅空座。
“你们可以来这边坐。”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传来,如洪钟,似巨浪涛声,只听过一次,我就没有忘记。但是,他是昊天的将军,是把我的江城子拿去当密报的人,是把聂明烨骗到十里行的人,我不喜欢他。我正要开口回绝,夜朝夕却已经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开始点菜。
我当场愣在了原地,没想到夜朝夕竟这么不客气。我不知道是该走过去,还是继续傻站在大堂的中间。紫衣男子也不恼夜朝夕的无礼,只是淡淡地对不睬他的夜朝夕点头致意,然后径自喝酒吃菜。
“小子,你再不过来,今天晚上就别吃了!”夜朝夕拿着菜单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饥饿战胜了别扭。我走了过去,在紫衣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的五官远看的时候,仿佛是普通的小山,并不如聂风夜华夺目,也不及聂明磬的英俊。可走近了才发现,他的五官居然非常地耐看,仔细地寻味,会发现他的眉梢,眼尾,嘴角似乎都藏着情绪,目光和表情虽然淡淡的,但是蕴含着极深沉的心思,那是一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眼界,也是一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城府,更是一种凡事皆成竹在胸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磅礴大气。好神奇的人,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势,不像是将军之位能够承受得起的。
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来,幽深的蓝眸直射向我,我的心魄仿佛随着他的目光一抖,差点没把手中的茶杯扔到地上去。虽然抓住了茶杯,可杯中的水已经洒了出来,溅了我一手,夏夏着急地想去拿手绢,却发现自己已经换了男装,手绢没带在身上。
男子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了手帕递给我。
我低头仔细地看了看,那手帕已经有些陈旧,上面是两只蓝色的小蝴蝶,绣着一个“萱”字。这正是当年在蝴蝶谷的时候,我给他的那块手绢!他居然就这样随身带着?!我接过一看,发现那上面用黑丝绣着《江城子》。
“你知道这首词的意思吗?”我拿着手绢,开口问道。
他似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发问,微怔之后,不动声色地反问,“你知道这首词?这几年我遍阅书籍都查不到。”
“当然查不到,现世的书籍上没有这首词。”我边用手帕轻轻地擦拭手上的茶渍,边说,“这首词是悼亡词,是词人悼念亡妻,表达两人之间坚定不移的真挚感情的,取意是好的,却不该被利用。如果你真的有心收藏它,就应该让它仅用来追思,这样才不违背送你的人的心意。”说完,我把手帕递还给了他,尽量让自己笑得不经意。
男子并没有伸手接回手帕,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的意识居然不受控制地陷入他眼中的汪洋,周遭的一切都在眼前褪去,消散,逐渐变成一片空白。
直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忽然进入眼角,我仿佛要被控制的心神才幡然醒转过来。
是刚刚的那个白衣男子,他对着夜朝夕拜了拜,“三位公子刚刚承让了,我的叶贤弟为人心直口快,并不是有意冒犯,在下代为致歉。”说完,他自袖中掏出了一本册子,递到了夜朝夕的面前,“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望兄台收下。”
我定睛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小册子用极好的绸缎包面,上方用陈色上好的墨水书写,本是精品,可无奈,册子上那三个字让我们的夜朝夕极为不屑。因为这正是他老人家天下闻名的《归田赋》,年轻人之间相送,取个与君相交,志同道合之意。
夜朝夕迟迟不伸手接,就那样坐盯着那本《归田赋》,而白衣男子弓着腰等着他接,也一动不动,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僵持着。
青衣男子突然冲了过来,一拍桌子,叫嚷,“你这个人太不识好歹,这可是我苏兄珍藏的《归田赋》!常人见都见不到!”
夏夏看见他对夜朝夕那么无礼,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你吵什么吵,我家公子能把这《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背到第一个字,谁稀罕啊!”
原本热热闹闹的大堂因为这一番话而安静了下来,正在吃饭的客人们纷纷围了过来。“狂妄!”青衣男子一拂袖,正色道,“《归田赋》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已是不易,若有人能倒背如流,今天我叶文莫马上拜他为师!”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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