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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童话-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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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红眼在市面上卖好几亿,你那个红墨水眼睛不值钱的……
  “……”芬克斯显然被这话搞得泄了气,“我还以为团长有兴趣呢。”
  “我是有兴趣。”我说,“只是对眼镜会变色觉得好奇罢了。而且,少数民族是世界珍贵的遗产,和古董一样,要加以保护。”
  “啊,就是活化石一样是吧?”芬克斯的领会能力真不错。
  “对,就是那个意思。”
  “难怪,团长只是对活化石有兴趣啊。”芬克斯恍然大悟。
  “……”
  活化石又不能拿来玩——要么你到贪婪岛上去抓个大熊猫来给我玩好了。
  “芬克斯。”我想了想说,“你是不是精力过剩?”
  “是有一点。”他很老实地回答我了,“最近信长和窝金不知道哪里去了,我很无聊。”
  “我可以陪你玩啊。”飞坦阴森森地在边上说了一句——这两天我总觉得他有点情绪不佳。
  “你想玩什么?”
  芬克斯显得高兴起来:“啊,那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吧。一个人去蛮无聊的。”
  “无所谓啊。”飞坦说。
  “那里价钱还蛮贵的,但是货色可真是不错。”芬克斯说,“保证你会满意的。”
  价钱?货色?
  话题好像朝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了。
  “男女都有的。”芬克斯自顾自地说,“我看你好像对女人没什么兴趣,那边也有水嫩嫩的美少年。据说头牌还是个三流影星呢。”
  飞坦的面色明显已经不好看了。
  “你不感兴趣?”芬克斯想了想,露出了解的表情来,“啊,对了,飞坦的口味比较独特。——没关系的,他们这家也提供特别服务的。虽然价钱贵上很多,还有时间限定,但应该还是挺不错的,我经常看见要求这项服务的客人。”
  “芬克斯。”我扭过头去,“你说的是……”
  “花鸟啊,很有名的一家夜店。”芬克斯说,“好像是连锁店吧,不过小地方没有”。
  以前去过的那小店叫风月,只是小地方的色情服务场所,上不了台面。不过这家花鸟就很著名了——我就听金对此十分仰慕。
  另外,芬克斯提到的特殊服务,不会是SM吧?
  飞坦的脸阴恻恻的,气略有些零乱,金色的眼睛眯起着,冷冷地看着芬克斯。
  完了,强化系的笨蛋说错话了。
  虽然只是片刻,按照时间来算也只有数秒钟吧。飞坦的杀意很明显,但芬克斯显然把他当作了一种斗志——这两只像某种天敌一样的东西相互瞪了一眼之后,扑到一起打起来了。
  杀意和战斗的欲望会被混淆,大概是流星街的流行病了。
  “……”这个是我。
  “……”这个是剥落列夫。
  “很快就会结束的。”我同情地拍拍他的肩,“习惯就好了。”
  很快就会结束的意思是,因为彪起来都是没分寸的家伙,所以很快就会用光力气停战了。
  “好像是认真的啊。”剥落列夫说。
  “是认真的。”
  受伤什么也是难免的——不出人命就万幸了。虽然我的口头禅是“留一口气就好”,但我从没订过团员不准内斗的规则。如果将来万一西索小丫混进来,群殴死他……(莫= =:……)
  从腿脚和力度来看,是芬克斯强一点,但是飞坦的速度稍微快一线。两人都没有用能力的意思,战斗就像熊和狼在搏击了……
  果然没过多久,两个人已经停了下来。
  芬克斯很惨啊,脸上一道一道的,飞坦到是看不出什么。
  “喂,打人不要打脸啊。”芬克斯嘟囔着。
  “你再帮芬克斯毁一次容,就再也吊不到马子了。”我有气无力地说,“那样这家伙精力会更过剩的。”
  “没关系啊。”飞坦低沉的声音,难得里面夹杂着一种愉悦的意思,“精力过剩,我来帮他好了。”
  怎么帮?打断他的第三条腿吗?
  不知怎么我脑海中忽然出现了飞坦手持一匕首,圣光万丈地说道:“万恶淫为首,施主,还是割了吧……”。立即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打完了就继续走路吧。”我继续有气无力。
  本来应该和威力会长同路,但剥落列夫坚持还要在村里多呆一天,所以就岔开了时间。
  然而之所以有“计划没有变化快”这句话,说明那的确是确有其事的——我们才出发了一小会儿,忽然接到了侠客来的电话。
  “团长,派克醒了。”
  这是派克第一次醒来,醒来本来是一件好事——但也有可能是病症向着更严重方向发展的信号。
  我迅速作了一个调整:“芬克斯和飞坦,你们带剥落列夫去和威利先生汇合,我要去一趟派克那里。”
  “没问题,交给我好了。”芬克斯拍着胸脯。
  派克,不会有事吧。
  手心沁出了冷汗。
  我固执地认为库洛洛是不会死的,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观点。所以即便现在我以为派克并没那么容易死去,这个以为也只是个人想法。
  派克是被我捡回来的。
  她不属于那个已经死去的库洛洛。
  她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这个小小的秘密,不知怎么却使我感觉到一丝背叛的快感。就好像偷偷摸摸干了坏事的孩子——这种快感令我沉迷其中。
  不预约,要付基本等于全价的票钱,好处就是可以随到随坐。最快的一艘飞艇是在凌晨四点到达温尔顿湾,然后再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到曼彻斯特。天这时候才刚刚亮了起来。我在飞艇上睡了一觉,所以并没有觉得有多累。
  侠客的房间还亮着灯光。
  走上楼的时候,侠客已经推门出来了。“团长回来了?”
  “派克呢?”
  “还在睡。昨天上午清醒的,凌晨才刚刚睡下去,说是睡不着。”侠客说,“她是睡得太久了。”
  “搞不好还会一直睡下去。”虽然像是说笑,但当然一点都不可笑。我耸了耸肩:“找医生看过没有?”
  “检查过了,这次更离谱了,说什么只是轻微感冒。”
  “你还在打游戏?”
  “啊。”侠客摸了摸头,“那个,没睡意啊,一不小心就通宵了。”
  “既然没睡意就买早饭去吧,饿了。”
  “哦。”他急匆匆地跑下楼,又急匆匆地跑上来,“咳,忘记问了,团长要吃什么?”
  派克在的时候,总是她自己做的早饭,有西式的,也有和式的。当然如果我做,就是中式的——有可能就是把昨天剩下的饭菜扔在一起做出菜泡饭之类的东西。
  “饭团吧。”想了一下后回答。
  街对面的便利店里面就有卖饭团,一百零五杰尼一个。便利店早晨五点进货,早晨早起的时候,就能看见货车停在门口。现在这个时间应该进货已经结束了。偶然派克也会买些回来,再泡上一杯红茶。
  过了片刻侠客提着袋子回来,里面有各式各样的饭团和盒装牛奶。
  “你买那么多饭团干什么?”当我是饭桶吗?
  “因为不知道团长喜欢吃什么啊。”他把一系列饭团全都铺开放在餐桌上,每一种是两个,一共七种。
  我拿了四个饭团:“余下的你包了。记得要吃光,不要浪费粮食。”
  “……”侠客抖了抖,“怎么可能一顿吃完……我又不是窝金。”
  “没关系啊,你可以留着中午吃,再吃不完可以晚上吃。”我说着把牛奶倒进锅子里,“我去热牛奶。”
  顺便烧水泡红茶。
  热气腾腾的奶茶和冰冰凉的饭团,放上了桌面。
  “以前我都不吃早饭的。”侠客一边啃饭团,一边嘟囔着。
  “你以前还睡垃圾堆来着。”我把牛奶推到他面前,“别总是喝咖啡熬夜,马子又把不光。”
  侠客苦着脸喝牛奶——明明是新鲜纯牛奶,却被他喝出过期的表情来。
  “最近一款新的网络游戏上市了,很有意思,玩得有些入迷了。”侠客说。
  “宅男。”我叹了口气。
  “还好啦,只是两个星期没怎么出门。”侠客说,“而且我有去超市买东西啊。”
  “不去买就会饿死的缘故吧。”
  “……”
  他的表情明显挂着“团长你太鸡婆了”的想法,但却只是低着头猛吃。这么吃也不怕噎死……他天生的一张娃娃脸,虽然心理年龄、实际年龄都已经成年了,但总让人忍不住觉得他还只是个孩子。
  “我只是提建议,你可以不听的啊。”我补充说明,“还有,时间还早,吃完你去补觉吧,派克这边有我就行了。”
  “哦,好。”他吞下第十个饭团之后,明显一幅不行了的样子,喝了两口水之后,爬上楼睡觉去了。
  因为请了钟点女工,不在的时候房间也会被打扫得很干净。原主人全家都搬到温尔顿港去了,房子被保养地很好,虽然东西都是旧的,但几乎完好无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房子是高价买下来的。
  说动原主人把房子卖给我们的时候。很是花费了一点时间。当然有人提出干脆抢来算了的意见。
  「学会使用花钱,也是体验的一部分吧。」
  钱样东西,大概是流星街的人走出来之后,最先要学习的概念之一。
  「劳动产生价值,钱就是衡量价值的等价物。」
  「……」
  一群人茫然地望着我。说得太深奥了,没人能听懂吧。
  「我举个具体例子。」没办法啊,知识结构太不完备了。诸如在哪个部位放血死得最快,这些人到都很有心得的。「面包是哪里来的——从别人手里抢来的。别人是从哪里来的?」
  「用面粉做出来的吧,我看见过他们用烤箱的。」芬克斯这时候有些得意洋洋了。
  「做面包的原料有面粉,牛奶,鸡蛋,然后放在烤箱里用高温烤熟的。可是面粉,牛奶,鸡蛋是哪里来的?」
  「……」
  「面粉是植物。牛奶是一种叫做牛的动物分泌出的乳液。鸡蛋是一种叫做鸡的动物的后代。」讲鸡蛋这个概念的时候还要帮他们补胎生和卵生……(莫= =:你的确够累。)
  「食物也好,物品也好。总有制作或者创造出它们的人,这就是劳动者。」
  「啊,团长,我知道了。」举手发言的是侠客,「就是团长讲过食物链吧。食物链的最低端,就是劳动者,接下来是商贩,然后是顾客,最后才是我们。」
  「……」
  我不知道答案最后怎么会扭曲成那个样子的。但面对貌似已经完全恍然大悟的这些人,也只能保持沉默。
  派克的房间是原主人小女儿的卧室。墙纸是带有淡粉红,有一个欧式的半弧的阳台。我常常有这样错觉,仿佛有一天,会有一个罗密欧会在楼下高喊着“朱丽叶,你为什么偏偏是朱丽叶”。
  当然,派克的楼下从来没有白马王子出现过。在她搂下出现过的只有窝金。某天凌晨天还没全亮的时候,丫就在楼下的院子里大声吼着:「派克,把我当成你的白马王子吧!」
  回答他的是从隔壁房间扔出去的飞刀。
  「吵死了,发春滚远点啊。」
  「派克,我看窝金不错啊。你考虑一下吧。」唯恐天下不乱的是芬克斯,「他其实也就是比白马王子黑那么一点嘛。」
  「他要是白马王子,那信长不就是阻拦王子的恶龙了?」玛琪也开口了——唯恐天下不乱的不止芬克斯一个。现在已经变成被打扰了睡觉的信长和窝金单挑的局面。
  「王子——加油!派克公主在这里啊!」芬克斯继续浇油。
  闹剧最后以一群人的群殴结束。
  但不知为什么,好像总觉得派克本人挺高兴的样子。
  “团长?”
  回忆被派克的声音打断,我抬起头。派克揉着眼睛,坐了起来。“团长,你回来啦。”
  “吵醒你睡觉了。”才只有早晨八点多。“感觉怎么样?”
  “嗯。”派克穿着粉色睡衣的样子很可爱,“好像做了一个很久的梦。”
  “哦?什么样的?”
  “梦见妹妹了。”派克说,“笑起来很甜很可爱。她还对我说话呢。”
  “……”
  深吸了一口气,派克得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容:“很讽刺啊,我根本连那个家伙的脸都没见过。她居然还对我说:姐姐,要活下去。这又关她什么事了?”
  大概是因为她死了的关系吧——我扯了扯嘴角,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和艾米莉小姐莫名其妙地死去一样,派克竟然莫名其妙地好了起来。几乎是一夜痊愈般地,连王子的吻都不需要地清醒并且恢复了过来。
  你跌破眼镜了吧?
  你说,当初我这么辛辛苦苦绕那么老大一圈,到底在干什么?!
  唯一有点头痛的是过了两天,金又打电话来找我约我帮忙。
  我大概是前世欠了他的钱,明明打算少搭理这家伙的,结果话到嘴里就变成了:“好吧。我在蒙萨公国莱卡镇,你说哪里?”电话那头想了一下报给了我一个地址。
  “帕里尔山脉?”
  “离你那边好像很近的样子啊。”
  “很近也要一百多公里。”
  约定的地点是帕里尔山脉下的小城,这是著名的旅游地点,人气很旺盛。看见金的时候,他的样子好像是焕然一新般地剃了胡子和头发,看起来精神奕奕。
  “原来你还很年轻嘛。”我说,“我以为你四十多了。”
  “……”
  买了两杯饮料,在一家茶铺子的遮阳伞下坐了下来。一些日子不见,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金好像瘦了那么一圈。
  “麻烦啊。”他长叹了一口气,“艾米莉身上的那种病毒,交给有关方面的专家化验分析过了,是一种针对基因缺陷的病毒,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是那些有特殊基因的少数民族。”
  “这个……麻烦在哪里?”
  “是啊,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一种病的。麻烦也是病的本身,而不是其他什么。”金说,“现在问题在于有人借机生事。”
  “猎人协会的事?”
  “好多年前有个猎人提出过一个《少数民族保护方案》。”金皱着眉头,“让我想一想啊……好像是个叫做盏的女性猎人。不过因为需要大量的人手,所以当初好像没被重视。”
  “所以被人拿来做文章了?”
  “是啊。”金说,“而且那个提出方案的女性猎人还死了,死因不明的,怀疑是谋杀。所以现在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烦死人了。”
  “那怎么你又被扯来了?”我那个困惑啊。脑子里唯一的印象,就是这家伙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怎么跑到我这里来就不停地在面前晃悠,还不停给我找事做?
  “因为那个方案又被提出来了啊。”金说,“迫于压力,不得不停下手上的事去查访这些或是隐居,或是失踪的种族。”
  在我看来也是很变态的做法——人又没要求你来保护,日子过得好好地,现在搞成珍稀动物一样。“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啊。搞不好本来是安全的,现在这样变得更不安全了也说不定。”
  留下一份资料,无论以什么形式存放的,总有可能被泄漏。就算系统安全,机器安全,也不代表看守的人安全。
  “那他们根据什么来确定需要保护的民族?”
  金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本书,“啪”地扔在桌上。
  《世界民族传说故事》——而且还是绘图本。
  “Kao!”连我都忍不住骂脏字了。哪有这么扯的……
  “是啊,连你都Kao了。”金有气无力地长叹了一口气,“这里的柚子茶好难喝,路好远,太阳好毒……”
  “跑路啊。”我挑了挑眉毛,“你又不是第一次。”
  “这种事干得有点多。”他干笑了一声,“某些人说我再跑掉就打断我的腿。”
  “你在开玩笑吧,打断一个百分之百强化系家伙的腿?”
  “他们说钉在十字架上,轮流打,打到断……”
  “……”
  “都在一边看好戏哪。说什么‘知道难做所以才要努力啊’,‘不然还要我们干什么’。”金有些冷笑的意味了,“再唧唧歪歪,什么时候老子怒了,把他们全都埋到垃圾堆里。”
  我把刚喝到嘴里的茶全都喷了出来。
  “咳咳咳!”
  这这这……这是金说的话吗?
  “我……发发牢骚,又不会真做。”金嘟囔着,“民主啊,制衡啊,防止腐败的工具最后本身都会被腐蚀掉的。”
  “民主总要比独裁好吧?”
  “一个人的独裁和多个人的独裁罢了。”金的声音有点低落,“算啦,我懒得掺和进去。”
  “懒得参和进去还拖我过来。”我踢了他一脚,“我很忙啊!事业还在起步,老婆还在天上飞。”
  “上次还说你自己是无业游民,哪里来的事业。我好心好意想给你找份工作啊。”
  “有没有不干活只拿钱的工作?”
  “有很多只干活不拿钱的工作……”
  我们扯了一会儿皮,金终于把话题扯到正经事上面来了。“你还记得以前我说过,有时候会去挖遗迹吧?”
  “嗯,怎么?”
  “我以前发现过一个遗迹。”金说,“这次在看这本《世界民族传说故事》的时候,意外发现和其中某个据说已经消失了的民族十分相像。”他打开书本到了某一页,递给我看。
  这个种族的名字叫做RURUKA,最强盛的时候,曾经发展到过几万人。如今在博物馆里还看得见一些流落在外的,镶嵌着图腾的农业用具。这个种族在好几百年前,就销声匿迹了。
  “信奉的是原始灵,一种牛和狼的混合体。”金指了指这个图腾,“那个遗迹中的标志和这个相同,是个超大型的遗迹。初步推测是因为地震或者山崩等等原因掩埋的。”
  “你的意思说,并不是陵墓?”
  “中间有一部分是中空的,而且尸骨零乱。”金说,“也可以说是灾难性的毁灭吧。”
  我总觉得这家伙对保护死人要比保护活人来得感兴趣地多。
  “你不去研究如何保护少数民族了?”
  “我这也是在保护啊,可以确认一下——这个种族已经覆灭了,不用再去保护了。”金嘟囔着,“别人又没求你去”。
  “……”
  金忽然想起些什么似地说道:“啊,对了,简也说要过来帮忙。”
  “她不是医生?不用工作?”
  “辞职了,好象说什么没意思。”金叹了口气,“她又不缺钱花。本来就是家里的大小姐,根本不用出来工作,等着嫁人就可以。”
  虽然简没有说过她的家庭状况,但品位和细节上还是可以觉察到的。比如吃的东西,买东西时候的随意状态。——当然一开始我是觉得,丫用别人的钱比较爽。
  “不会帮倒忙吧。”
  “啊,虽然我觉得这是很有可能的。”金的表情还挺严肃,“但是我不敢拒绝她。”
  这厮居然还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那个遗迹,究竟在哪里?”
  金从背包里又扒拉出一张有些陈旧的地图来,因为比例的关系,看起来只是手指那么长的一条,但实际上也有几百公里。“很偏僻的地方啊。”
  “是啊,最近的一个人类居住点也在几十公里开外。”金说,“外表看起来就是一座土坡,走过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简没有和你一起来?”
  “我约她在最近的小镇碰面了。”
  “没有直达交通,不过有公路,租车吧。”我瞥了他一眼,“还是说你懒得租车,要我们用两条腿跑过去?”
  “还要租车啊……”
  果然,强化系的家伙都是懒得去做一些准备工作——他们有的是力气。我无力地摆了摆手:“那东西是人腿,不是骆驼腿。”
  上次租来的那辆车我到是送简回去的时候还掉了——租的时候连带押金收了二十五万介尼。这里的民风显然淳朴地多,约定一天八千介尼,而且押金也没交几万就让我们把车开出来了。当然这里二手车本来就不值钱,三十几万就可以买到成色很不错的小型车辆了。
  “对了,你会开车的吧?”金打开车门,忽然想起来问。
  “当然啊。”我说这跨进了驾驶座,“除了没有驾驶执照,其它都没问题。”
  “……”
  “对了,你会跳车的吧?”
  “……”
  金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坐在车上。当然因为有公路的关系,我开的速度也很快——这点很值得庆幸,不然就真地只好用两条腿跑了。两百公里开车也要好几个小时,不知道金以前的旅途是不是都用脚跑出来的。
  “忘记跟你说了,要去买点日常用品。”金提醒我。他的那个背包看起来鼓鼓囊囊,看样子里面还是有点货色的。“毛巾牙刷、替换的衣服。如果想睡得舒服点的话,还要个睡袋。”
  这我到是不介意——我没有洁癖这种毛病的,流星街的人都不会有吧?
  “你打算睡死在墓地里面吗?”不知为什么,看见金之后我的毒舌功力就好像见长。
  金歪着头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回答道:“以前有过半个月都没出来过的情况……睡到还好,只是差点饿死。”
  “加上一条,足够的干粮。”也对,脏不死人,但是会饿死人。
  沿着公路一直开了大约三个多小时,就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前面的道路却被封锁了。“前面好像不能走,要从这里开下去然后绕山路了。”虽然从地图上看只剩下很小的一点距离,但很明显在进入隧道之前,路面被钢筋石板压塌了一段,两边都被围了起来。
  “简到了吗?”
  “应该比我快,她从友克鑫出发,那里的飞艇业务有全包机的。不过电话打不通,大概是山区信号不好吧。”
  从下面走,七歪八扭之后,就开始迷路了。先是向上的盘山道,开到一定的高度就能看见另一边山脚下的村庄了。
  “有点不对劲啊。”金忽然说。
  我踩了一脚刹车,把车停了下来。
  “怎么?”
  “村庄,好像在冒烟啊。”
  不是好像在冒烟,而是正在冒烟——甚至连鼻子中也有些呛人味道的错觉了。浓厚的黑烟被风吹散着,大面积大面积地弥漫开来,好象已经渗入我身躯,并且将要进侵入进来的命运。
  准确来说,是将要侵入我的命运。
  这一年是一九九四年。
  我二十一岁,金二十八岁。
  卷二 完
  一九九六年的春天,旅团第一次处于满员。九四年底剥落列夫入团。九五年夏天Sky受我的邀请入团,扔筛子选了八号。跨入九六年,夏洛特被芬克斯推荐入团,是最终的四号。(莫= =:一共就两个号,为什么还要扔筛子?)
  第一次见到Sky的时候,他浑身是血地躺在基地的门口,是侠客把他拖回来的。
  「?」
  「躺在我们门口,我就捎回来了。」
  「……」你当礼物吗?
  Sky着一头罕见的墨绿色长发,尽管浑身伤口累累,肮脏不堪,却不知怎么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干净到不像流星街的人。事实上他也的确不是流星街的原住民。
  「运气很好啊。」所谓的运气好,也不单指侠客突然心血来潮——他一般不管闲事。还因为我们已经很少回流星街了。
  他很美丽。
  美丽这个词语通常用于女性。可除了美丽这个词,我不知怎么去形容一个微笑起来让你觉得百花绽放的男人。
  事实上如果要说俊美的话,飞坦或者侠客,也都能算得上。但问题在于,看见侠客你只能觉得这俊小伙很亲切,遇见飞坦你只会觉得毛骨悚然。而Sky坐在面前,你就觉得他好像是一幅娟秀的山水画,宁静却又散发着知性的美——我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窘。
  美丽不是错,但关键这是猎人同人,又不是耽美小说啊。为什么会有这种祸水似的家伙出现?
  Sky出身一个小型的黑道世家。这个黑道家族服务于十老头中的一个,负责以收集情报为主的事务。Sky一出生,就被作为情报处理的要员来培养,由于他惊人的学习能力和处理能力出众,很快就成为了十老头的重要筹码。
  但是他最后离开了家族,逃到了流星街。「因为我厌倦了。」他淡淡地回答。
  Sky是具现化系,能力类似于石化,能够具现化出一种类似银针的武器。刺入任何生物的肌肤中,就能造成短时间内的百分之百石化效果。而因为是附加的特殊能力,所以用硬防守几乎没什么用处。但具现化银针的数量似乎很有限——尽管他的银针百发百中,但并不适合对付大量的敌人。
  事实上黑道对Sky的悬赏始终并未解除。
  「五千万了,你可真值钱,都超过整个旅团的通缉赏金了。」
  「因为我们手脚很干净。」三分之二作奸犯科的事几乎都查不到是我们干的——赏金如果上升到一个高度的话就很麻烦了。苍蝇老鼠虽然不足为虑,但的确很烦,搞不好还会阴沟里翻船。
  「知道他们太多了。」Sky说,「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秘密,渠道。」
  Sky是个沉默的人,看书或是上网,虽然兴趣爱好看起来和侠客很像,但事实上却是不同的。他是那种看起书来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的人,而且速度极快。每次我借来的书,他花一个晚上就能全部看完。更可怕的是,无论抽出书中的哪一段,他都能记得一字不差。
  “其实已经不是在看书了吧……”
  “是啊。”他颇有些被戳穿的遗憾,“我看书和计算机的保存写入一样啊,只是机械地记住里面的内容,丝毫感受不到乐趣了。”
  “从小养成的习惯?”
  “虽说也是一种习惯,但其实也是一种天赋。”他说,“知识一进入脑海中,就开始自动分类整理归档。还没琢磨出味道来,就已经全部处理完成,想要随时可以取用了。”
  虽说是天赋,但对于人生来说,却是一种缺陷了。
  “看书也是无聊人来打发时间罢了。”我淡淡地说着,顺手从一边拿了一张书签夹上,“并没有任何意义。”书上都说,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但事实上搞不好王子包情妇,公主养面首,第三年就闹离婚呢。
  “所以也只是稍许有些遗憾。”
  时间已经接近了中午,一般派克会做饭的,但是今天派克陪玛琪逛街去了——姑且认为她们是去逛街。“快中午了,一起吃饭吧。”
  “好。”
  曼彻斯特虽然是个小地方,但总算是个城镇。休息天的时候,商业街干道上也有不小的人流。温暖的阳光照得街道都暖洋洋的。
  “这种天气,应当适宜郊游吧。”Sky抬头看天气说。
  “我觉得适宜睡觉。”我懒洋洋地躺在西餐店的椅子上。所谓春眠不觉晓,也就是说整个春天和猪一样睡死了吧。
  我点的香草海鲜炒饭很快就上来了,但Sky点的通心粉却迟迟没有被送上来。我并没有动手,只是看着冒着热气的炒饭。
  “团长?”他提醒我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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