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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童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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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落脚地而已。”
  “啊……跑出来的时候很坚决,但是一出来反而想家了。尤其生病的时候,觉得一个人很孤寂很无聊的样子。”
  “那可以和家里打电话什么的,或者叫家里人来看也是可以的。”虽然现在的话,打过去也不会有人来接电话的。我想到这里,忽然查觉到少女的身子微微抖动,脸上的表情僵化起来。
  “他们……我家出了什么事了?”
  为什么她会知道?
  她才刚刚醒,金不可能那么快告诉她家里的事。而且即便时间充裕,金也不太可能把亚萨家被灭门的事告诉这个丫头。
  “他们……都死了吗?”
  我抬起头,艾米莉的脸上那种病态的红色已经转化为苍白,浑身颤栗着。
  这丫头,有特殊能力?!
  对了,血统关系。派克的能力是天生的,她和派克是孪生姐妹,搞不好也有什么奇怪的能力。我站了起来,视线有一些冷。“艾米莉小姐,你是怎么知道的?”
  “对不起,等一下。”一瞬间她到反而冷静下来,“我是偶然听见金在打电话说的。你如果知道具体情况的话,请你告诉我,好吗?”近乎哀求的口吻。
  说谎可不是一个好习惯,艾米莉小姐。
  杀人灭口?……现在这个地点,可不是什么好时机啊。我虽然动了杀念,但貌似对方在这时刻却并没有察觉的意思。
  “对不起,我……”她欲言又止,“唐突了。”
  你是唐突了,要一个杀人凶手告诉你现状如何如何……
  双方只是沉默着,谁都没有说话。这段时间内,她的表情并没有任何变化——这么说,现在的她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这种探知能力需要什么条件吗?
  沉默中时间过得很慢,但十分钟之后金和简也走了进来。
  “金。”艾米莉抬起头问,“我家出了什么事?”她的问话一出口,金立即就把目光转向了我。
  “我什么都没说。”我把双手一摊,耸耸肩。
  “请你告诉我。”艾米莉一动不动地瞪着他。
  “那个……你也不要太难过了。”金讪讪地摸着自己的头,“警察已经立案了。”
  “我知道了。”少女低下头,微微抖动着身体,抽泣起来。
  这情形也不适合我们在呆在这里。叹了口气,金招呼我们出去,留下护士小姐照顾病人。回头望了一眼房门,略有些奇怪。“那丫头能读人的心思吗?”
  “应该是吧。不过应当是在相互交流中,好像能从中查探到对方在想什么。”简说,“只是她掩饰地很好。”
  “不会觉得可怕吗?自己的心思都会被看得一清二楚。”我瞥了她一眼。
  “不做什么偷偷摸摸的事,不说谎就好了呀。”金挠挠头,“哦,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在她面前开口。艾米莉还是很善解人意的。”
  善解人意的意思,好像不是“偷偷摸摸读别人的心思”吧……你有没有念过书?
  “我到是无所谓,反正对她也没什么坏心思——她不是我的TYPE。”简想了想说,“其实艾米莉早就知道自己的病况吧,还生怕我们担心,在人前一直都装作没事很开心的样子。那些护士都觉得她很坚强,所以都很喜欢她吧。”
  即便如此,那些很喜欢她的护士小姐们,一旦知道了这件事,一定也会作鸟兽散的吧。人是如此肮脏的生物,嫉妒,恐惧,憎恨,绝望,身体里埋藏着无数负面的想法,怎能允许他人得知?
  “我去查那几天的私人飞艇和租赁业务的往来清单。”简止住了脚步,“你最好乖乖地和多温他们联系一下。”
  “才不要。”金一脸“我拒绝”的表情,“要不是被你抓到,我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简的目光落到我身上,我立即开口:“我去睡觉。”
  “……”
  “现在才下午五点多。”
  “说起这个,你昨天半夜十二点半打电话给我,让我包飞艇过来。我在天上飘了二十几个小时,下了飞艇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子颠到这里,还没喝上一口水。”我从口袋里拿出飞艇的发票,板着脸说,“这是发票。包机钱是五十万,夜间出动费五万,再加上公里数,一共八十九万。哦,对了。”
  我又翻出另一张餐饮发票来:“还有加上上次你拖我去喝花酒的钱。我就不要你请客了,付一半就可以。一共九十二万介尼,接受支票现钞以及银行即时转账……”
  “……”
  第二天一清早,简就跑到我房间把我拖了起来。
  “金呢?”
  “被尼特罗会长抓走了。”简的语调带着幸灾乐祸,“这家伙欠债太多了。”
  “是你报信的吧。”
  她迅速转换话题,邀请我吃医院食堂的早饭。
  “这么早,事情很急?”
  “因为你昨天的话令我们茅塞顿开。”她笑了笑,“的确忽略了从空中走的情况。皮皮是在廷斯克郡把人追丢了的。”
  “皮皮就是金说的你家的狗?”
  “不是狗。”简叹了口气,“那是一种速度很快的幻兽,对香气很敏感。在它身上装了全球定位仪,发现它追到廷斯克郡就失去了方向。”
  简是药草科的研究员,一进办公室就一股浓重的药味。她从抽屉里找出一张地图来。廷斯克郡位于友克鑫西方的上百公里的地方,并不太远。
  “昨天调出廷斯克郡的飞艇记录查了一下,那几天果然有人承包,并不多,只有四个。”简说,“不过让皮皮去做调查是不可能了——就算它是一条狗也没可能。”
  “也就是说,要我们自己去。”
  “没错。”她笑了笑,“票子我订好了,中午的飞艇,大概傍晚就可以到那边了。”
  去超市买了套换洗的衣服,再洗一个澡差不多时间就到了。简换上了牛仔裤和草帽,整个人显得精神焕发。
  她订的是特等舱,单独的一层,只有八个位置,而恰好这班特等舱只有我们两人。豪华的电视,天鹅绒的靠椅,设施和普通舱也大不同,相应的票价上也要贵至少百分之五十。
  “你怎么认识金的?”她问我,又回头让空姐拿饮料,“你要喝酒吗?这里有红酒。”
  “不用,果汁就好。”我说,“前几天——大概也就四五天前,半夜三更我看见他在屋顶上狂奔,就追上去。结果这家伙就抓着我说,请我喝酒,要我帮忙。”
  “果然。”简的脸上有些抽搐,“这个家伙!”
  “是因为找到了像我这样来历不明,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的家伙吧。”
  “你可真敏锐。”她一脸惊讶的样子,“你不是干侦探这一行的吧?”
  “不是,不过稍微有点关系。”
  “哦?”
  “我是盗贼。”
  “……”
  空中小姐端着盘子走了过来,有罐装葡萄汁,橙汁和苹果汁。她选了葡萄汁,打开盖子倒入玻璃杯中,在阳光下呈现一种很漂亮的紫红。“橙汁,谢谢。”
  “你是怎么认识金的?”
  我随口问的这一句,却让年轻女子陷入了一种怪异的沉默。好半晌,她才开口说道:“其实我先认识的不是金。而是红叶。”
  “红叶?”
  “红叶,是金的妻子。”
  “红叶拥有阿谢利尔族的血统——也就是传说中的天才。”
  “她漂亮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样样事情都做得十分出色,就好像什么困难都难不倒她。”简微笑着,好像在回忆着些什么,“我念的学校,是升学率高,招收十分严格的女子专科学校。我进学校的时候,红叶已经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那些比赛什么的不说,就连表演节目之类的,她都是其中最出彩的。”
  “按理说女校竞争激烈,学生们都会相互较劲,但唯独她是不同的。”
  “女孩子们都很喜欢和她相处,无论什么困难,只要告诉她,就绝对能迎刃而解。”她微微叹了口气,“这听起来就好像是神话一样不可思议——我也是她的饭。她说我很适合当学医,然后我后来就傻乎乎地选了药草学。”
  “后来才知道,她只是觉得我长得很像小时候帮她看牙齿的医生……”简微微侧过脑袋,“那时候只不过十二三岁,就好像遇见偶像,看见她,和她说话都脸红,头也不敢抬。”
  “如果,能做她的医生就好了。”她的手指拨弄着玻璃杯,却没有想要喝的意思。
  “大概是报着这种想法,才拼命学习的。”
  “后来才知道,完完全全被这家伙骗了。”简的嘴角微微露出笑容,“看起来很勇敢,其实是冲动。做事情手脚很快,其实压根不过是想省下时间去玩。要不是她那个天才的头脑,其实和我们区别并不大。”
  “她说,如果害羞,就装作高傲,谁都不鸟。”她笑着说,“和她在一起,半夜翻墙出去唱K歌,通宵打游戏,舞厅跳舞……啊,这样算来,好像每个第一次都是和她一起的。”
  “毕业以后她带我去她家乡,那时候才认识的金。金这家伙算是红叶的青梅竹马了。红叶比我大一岁,我比金大一岁。金追她追得可勤快了,百折不挠的。说起这点来,因为有我在,金这个家伙变得很可怜。”她顿了顿,继续说,“后来我考出医生执照,就做了红叶的专属医生。”
  直到她死去。
  “阿谢利尔族是个寿命很短的民族。”
  她说到这里忽然沉默下来,就那样一动不动看着杯子中紫红色的液体。
  “你爱她吧?”
  “……不知道。”简微微叹了口气,“我崇拜了她好多年。她就像阳光一样耀眼,在我的生活中无所不在,无处不在。所以一旦她离去,就好像失去了什么似的。”
  所以已经分不清是爱还是什么其他感情了。
  你喜欢哪一个呢?
  是那个无所不能的神,还是后来渐渐变成你生命中一部分的人?
  啊,我忘记说了,我曾经还是团饭来着。
  那个一出场就酷得不能再酷的团长,还是那个一本正经对你说“那我可以拍你马屁”的孩子?
  如果他不是叫作库洛洛,或许我根本就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做出牺牲。如果他不是叫作库洛洛,或许一开始我就一脚把他踢开。
  这个孩子帮我清理伤口,送我漂亮的蓝色圆珠耳环。
  他对我说“你放心吧,这次你断气之前,我绝不会把你扔掉的。”
  他对我说“对不起。”那微微发烫的身躯,缓慢而有力的心跳至今还在我的睡梦中出现,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
  陪伴我的是你,可我却一直对另一个人好。
  「这个罐头好难开啊。」我嘟囔着摆弄着手上的战利品。像山一样的罐头堆放在屋子里,一眼望去就能把人的胸膛填得满满的。流星街的人虽然是贪婪的,却又总是很容易得到满足的。
  库洛洛瞥了我一眼,放下手里的书:「掰开不行吗?不就是一个铁皮?」
  「可是把罐头扭坏,里面的汤汁就会洒出来啊。」我瞪着他,毫不退缩,「浪费粮食是不对的。」
  「那就不要抱怨。」
  「你不要听好啦。」我就是这样的怪人。有时候极度容易放弃,有时候又喜欢钻在牛角尖里拚死不肯出来。
  「……」
  半晌正当我还在和铁皮罐头斗争,并且打算斗争到底的时候,一个已经打开的罐子放到了我的面前。抬起头,少年鄙视地看着我。
  「干嘛?」
  「给你。」他说,「我看不下去了。」
  「可是这个已经打开一半了,不弄出来会坏掉。」我为难地看着他。
  「那你就吃两个罐头好了。你哪里会嫌吃太多?」库洛洛抓过接过我递过去的罐头,三下五除二地弄了开来,「这种罐头,其实很好开的啊。」
  「看你开觉得很简单,可为什么我就打不开呢?」
  「因为,你是个爱钻牛角尖的……」嘴角微微向上一挑,少年露出一丝笑容。
  我斜着眼睛瞅着他:「不准把笨蛋两个子说出口,否则我跟你没完!」
  「既然你知道了,那我就不说了。」他一脸不怀好意的笑容,哪里像是不说的样子。
  因为我是个爱钻牛角尖的笨蛋。
  我早就知道了……
  因为我……是个笨蛋。
  你当然是不在乎的,这种细微末节,根本就不在你的视线范围之内——你总是望着前方,大踏步地向前,令我怎样追赶都追不上你的脚步。当终于有一天,我追上你的时候,你的脚步却已经停止在世间的另一侧,再也不会前进。
  我也想说对不起,可是却没有诉说的对象。
  “人都是会死的。”女子轻轻的声音,好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又好像是在低吟。
  阳光下,女子的乌黑的长发泛出丝绸般的光泽,好像被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她的手肘撑在桌面上,手掌托着下巴,头略略倾斜着,目光斜望着窗外的远方。云层被夕阳的绯桔红所渲染,像是一幅染上了颜色的山水画。远处缩小成一块一块的田地,庄园,渐渐变成更小的芝麻般地颗粒,直到再也看不见。
  无法感受到风刮过时的冷冽,也听不见高空的呼啸声,窗内是宁静的世界。唯有两人若有若无淡淡呼吸声的存在。
  飞艇转了一个弯,忽然阳光就那样直射下来。但橙黄色的夕阳,并不足以刺目到闭起双眼。然而在这一瞬间,窗外的风景全都被光线所遮挡,消失不见。
  “可是……好想代替她去死啊。”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落下,掉在脚下的绒毯上。
  瞬间,不见了。
  廷斯克不是大地方,一共只有一个飞艇降落点。我们在降落之后地方,很快就找到了那只会寻香的幻兽皮皮。小东西长得真像一条狗,不过更小一些,瘦一些,就好像一条……迷你狗。
  在皮皮和简亲热了一阵之后,它张牙舞爪地诉说着离别后的艰难——那些工作人员如何铁血心肠地不让它进入飞艇。
  “这座小型飞艇在四月二日被客人包过,但是,介于保密条例,很抱歉不能向你们说明客人的目的地。”
  简扔出了猎人证。
  “你也是猎人?”
  “不是。”简把猎人证扔给了我,“看下面的名字。”
  “是金的?”
  “我和红叶的念,都是金教的。”简说了这一句之后,就没有再提这件事。
  我们包上了同一部飞艇,飞往与目标相同的地方,大约飞行了几百公里之后,停在了某个普通的不起眼的小城。然而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这还并不是最终目的地。
  香气仅仅局限于这个停泊飞艇的地方。
  “也就是说,这混蛋转机了。”
  简口中的混蛋接连转了两部飞艇,穿越了三国家,终于改为了车行。在最近的一个小镇租了一辆吉普,跟随着皮皮的鼻子颠簸着向前开去。
  这已经是一个多星期之后的事。
  面前是一望无际的残破街道。除了偶然在路边出现的流浪者,拾荒者之外,没有看见办个人影。好容易有个杂货店模样的小屋子,似乎也已经废弃了很久。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简微微皱眉。
  简略略有些不安:“皮皮,你确定没有追错?”
  “你在怀疑它的职业操守。”我笑了笑。
  “我们跟着它跑了半个世界。”简叹了一口气,“连个鬼影子都没看见。”
  皮皮发出轻微“呜呜”的声音。
  “看来他也不喜欢这个地方。”
  空气中散发着一种异样的怪味,好像是积蓄了多年了腐臭那样,让人觉得不舒服。偶尔天空中会有那么一两个黑点飞过,乌鸦凄厉的叫声仿佛来自地狱的号角。
  街道两边很少有建筑物,即便是不完整的建筑物,也极少在实现中出现。可是这里却不是一望无际的原野,而的的确确是一个趋于消失的小镇。
  简试图和偶尔看见的流浪汉沟通,得到的只是一个白眼。
  “地图上表示着,再过去就是比蒙拉特海。可是这里怎么看都不像是海滩。”
  比蒙拉特海是内海,其边缘被两个国家所包围。
  “难怪我们借吉普车的时候,那些人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们。”简说,“租用的价钱足可以买一辆新的车了。”
  “他们可没指望你把车还回去。”我说。
  吉普车的外表成色不谈了,保险杠上也是坑坑洼洼,好似服役多年的老兵。
  “你车开得真勇猛,在哪里学的?”
  “坦克上。”
  “……”简把头扭过来,“坦克和车是一样的东西吗?”
  “呵呵,那是对开车产生热情而迈出的第一步。”
  坦克是窝金抢回来的。他说:「本来是看起来不能再破的东西,居然让东门那个小子修好了。」
  「然后呢?」
  「然后我就把他抢过来了。」
  「你没把那个小子给杀了吧?」
  「没有,我还邀请他来玩呢。」
  「那也要人家敢吧。」说话的是侠客,那时候他加入旅团不久。
  对于这个能动,能跑的机械怪物的热情,旅团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仅仅是弄懂如何操作,就花了一个多星期。人与人相处也是很奇妙的,有些人一辈子都跟另一个人不对眼,有些人在一瞬间就能和另一个人成为好朋友。
  侠客就在那段时间里,融入了团体。
  “你家是干什么的,连坦克都弄得到。”她用着怪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但只是顿了顿,没有等我回答就又大声叹起气来,“啊啊啊,金说他来管的。早知道这么麻烦我就撒手把这件事扔给他了。”
  “当时为什么要拒绝他呢?”你不拒绝它我还省了麻烦……当然也有可能是更麻烦。
  “只是觉得不能输给他。看见那家伙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简叹了口气,“其实从一开始就输了。”
  简还没表达完她的意思,皮皮忽然就狂吠了起来。
  一脚踩下刹车,吉普车停了下来。小东西从简的怀抱冲窜了出去,飞快地向前奔去。
  我和简跳下车,紧跟在后面。
  飞奔了片刻,那种空气种的腐臭的味道显得更加浓重。不多久,皮皮在碎石堆前停了下来,发出凄厉的叫声。
  地上是一具已经死去多时的男性尸体。脸上的表情纠结成了一团,眼睛瞪得很大,仿佛死不瞑目的样子。
  “嗤。”简倒吸了一口冷气。
  “致命伤口是胸口。”我蹲下来把尸体翻了一个身。身体上零碎的小伤也不少。看样子经过了艰苦战斗。
  “从尸体的腐烂状况来看,应该已经死了好多天了啊。”简也蹲了下来,皱着眉头,“死得可真惨。究竟是什么人干的?”
  “你能确定是这个人?”
  简从兜里掏出一幅手套戴上,然后把尸体的衣服扒拉开来,把他的爪子翻过来——学医的人就是彪悍,尸体都这样了,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扒衣服。……现在她开始扒裤子了。瞧这心里建设,多强。
  手背上,腿上,都有不易察觉的白色斑点。“这个就是白绛花,不过现在应该死了。母体没有成熟之前宿主如果死亡的话,它也会死。没死之前应该是褐色的小斑点,但是很浅,死了之后就是白色的斑点。”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线索就断了吧。”我站起来看看四周,天色有点暗,阴风阵阵的。
  尸体已经被简翻了个遍,她很小心翼翼地检查。但是什么都没有,不要说身份证明,甚至连一个介尼都没有。
  “啧啧,被搜刮地可真干净……”
  “该不会只是遇见强盗了吧。”简的表情拧成了一个结。好半天,她才叹了一口气:“追踪了那么多天,结果却是白跑一趟。”
  “这是常有的事。”我微微笑了笑,“还打算继续查下去吗?”
  “当然。”她回答地斩钉截铁,可片刻又沮丧下来,“人都死了,线索从哪里来呢。这次又要被金那家伙嘲笑了。”
  “算了,这又不是你的本行。”我安慰了她一句,“你这样在外面总是不务正业也不是一回事。医院不会说话吗?”
  “我请了假的。”
  “但是你是个医生。”我把手插到口袋里,“医生就应该做医生该做的事吧。”
  “你是在劝我罢手?”她微微皱眉,“如果是金的话,你就不会这么劝他了吧。”
  “……”
  “也对。”简叹了口气,“……我果然不行。”
  我只是到这里不想让你查下去罢了,跟谁谁谁没关系。这女人已经钻牛角尖了——我也懒得劝她。
  “你用的是别人的猎人证。”我微微笑了笑,“这件事不该由你来管。”
  女人沉默着,情绪有些低落。好半晌,她终于叹了口气说道:“你说的对,我又不是警察。”
  “这就对了。”我说,“没有钱拿反而还要倒贴。”
  “用的是金的钱。”
  “……”
  丫用金的猎人卡,还用金的钱——居然还不是他的女人。
  “说实在的,这次真是多谢你了。”简把手套脱下扔掉。
  “我什么忙都没帮上吧。”
  “壮胆的作用总是有的。”她微微笑着,“我一个人可不敢到这种地方来……”
  仿佛是为了应征她的话,一只乌鸦从天而降,落到尸体边上。仿佛是为了示威似地,发出令人悚然的叫声。“啊——啊——”皮皮吓得跳进了简的怀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这里的乌鸦也和妖怪一样。”顿了顿,我从碎石堆上跳了下来,“我送你回去吧。”
  和简在最近的小镇分了手,我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团长。”清冷的声音从听筒中传出。
  “玛琪。”我说,“我在流星街东区的外边缘地带。”
  “出事了?”
  “卡斯特罗家的红发史东死在这里。如果我没记错,卡斯特罗家好像是十几年前逃难到流星街的。”我顿了顿,“芬克斯在吧?”
  “他在。”
  “我大概明天中午能赶到基地。”
  我挂掉电话,手机两天忘记充电,电量显示只有三分之一了。
  走过那一段荒凉地带,流星街的腥风扑面而来。蛛网一般的铁丝网,一片接一片,中间总有被破坏掉的,根根铁丝凸出,张牙舞爪。
  越过铁丝网,视线所及的尽头,都是高耸的垃圾山脉。天空中的黑点,是食腐肉的鸟类。这种鸟类并不是乌鸦,以尸体为食,甚至会攻击受伤的人类。但一旦遇见强者,就会躲得远远的,抬头望去,就像是蓝色天空中的一个污点。
  鸟也是很流星街特色的。
  外围和边缘地带一样荒凉。偶然有人影出没,也是一闪即逝,让人根本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一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摇摇晃晃从我面前走过,很鸟地瞥了我一眼,然后走开。
  没有招呼,没有微笑,多说一句都是浪费体力。
  这地方因为太靠边缘,在各个势力的辐射范围之外,也没有什么可值得争夺的资源。往往只有在斗争中心活不下去的人,才会在这里苟延残喘。
  仔细分析流星街组成部分的话,无机物的数量,要比有机物多。有组织的人,要比没有组织的多。而强者永远比弱者多。
  你想问,人是怎样在这里生存下来的?
  「死胖子,把你当宝贝的游戏手札给我看看。」我给隔壁家的宅男发了消息。
  深夜十一点多,他房间的灯还亮着。
  「不要。」
  「我给你带早饭。」
  「不要,我自己会买。」
  「给我看我就让小红帽不嘲笑你。」
  「……让她嘲笑好了,反正她不嘲笑我也不会瘦下去。」
  我打字速度没有他快,往往一句话发过去两秒钟,死胖子就一句话顶回来,真叫人生气。
  「一口价,张韶寒演唱会门票外加张百芝写真集。把你的秘笈手札给我看一眼,就一眼。」
  这次他没回我——估计内心在作强烈挣扎。
  「你哪里来的钱?」
  「这不用你管。」
  「……」他继续思想斗争。
  「考虑好没有?你攒了半年的钱都没攒够演唱会的票钱吧。」
  「还是不要了。」他说。
  「看一下又不会死,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胖子最后嘟囔着,「所以你就不要惦记了。」
  
  基地是一栋三上三下的小白楼——当然也是抢来的。有了力量之后行事就更为肆无忌惮,如果有怨灵的话,这栋房子上上下下都会飘荡着不少吧。
  房子里一个人都没有。侠客发了一条「派克状况稳定,但还是没有醒」的短消息过来。我回了一句“你在玩MUD?”,扔下手机,进去洗澡。
  流星街洗澡是一个奢侈的名词,但很庆幸的是,这个地区设施完备,我们甚至连水费都不用付——因为没人敢来收。
  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手机闪烁着有未阅信息的绿灯。
  “又被团长猜到了。”
  “玩游戏没问题,不要把派克饿死。”
  在这个时期,网络游戏还局限在文字游戏,虽然已经有图形网络游戏的雏形,但介于网络速度和硬件,根本没有流行起来。
  “团长不一起来吗?”
  “我在流星街。”
  流星街没有网络。
  这里甚至是一个与世外隔绝的地方。
  电脑终端的一头和另一头,从来也不曾连接起来。
  叹了口气,我正打算打电话给侠客,听见楼下琐碎的声音。芬克斯和玛琪从门来走了进来。这些人有爬窗户翻墙的习惯,但如果玛琪在,这种机率会降低一些。我一直认为玛琪是淑女。
  “啊,团长,你回来啦。”芬克斯抬起头看见我,有些惊讶,“哦,对了,我听玛琪说了。找我有事?”
  “我以前听你提过卡斯特罗家族。”我说。
  这厮不知从哪里抢来的燕尾服,虽然穿在身上看起来很合身,但总觉得像一只披着绅士皮的狼。
  “啊,是啊。有个认识的家伙被老头子调派去卡斯特罗家族保护他们那几个研究员。”
  芬克斯嘴中的老头子,应当是流星街议会的议长。这位传说中的议长我见过一次,觉得从外表来看,就连中年人都算不上,但这家伙的确从很蛮久以前就开始担任议会长,中间下台过三次,可谓沉浮人生了。
  “研究员?”
  “嗯。”芬克斯点点头,“卡斯特罗家族专门为议会研究药物。”
  “药物,也就是所谓的春药吧?”我也听说过类似的流言。
  “除了春药,还有壮阳药,麻醉剂之类的。”芬克斯说,“对议会来说,是交易中很赚的一块。团长对那个感兴趣?”
  “我怀疑……派克中的病毒,和他们家有关。”
  “派克中毒了?!”芬克斯一嗓子吼了出来。
  “哪个下的毒?老子去找他算帐!”窝金风风火火从门外闯进来。
  “……”我揉了揉太阳穴,“信长呢?”
  “在后面搬东西。”
  “你们出去抢东西了?”
  一股浓烈酒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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