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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之宅门旧梦(完)-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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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手指抚上冰凉的石碑,想着苏秀,一滴泪都流不出来。
  “喂,苏秀……”我低声说,“狐狸,你出来啊……”
  她自然是不会出来的。
  会唱歌,会跳舞,会打猎,会烧烤,会打架,会喝酒的苏秀不在了。
  七天后,我回了云都门,把铃铛带在身上,但再也没有摇过它,因为她再也感觉不到了,不知道我一直想她,等她。
  “我骗你怎么了?你咬我啊?”苏秀说。
  “小道士,你真有趣。”苏秀说。
  “知道有人想我我会很开心。”苏秀说。
  “没有的事,我顺路经过……”苏秀说。
  苏秀啊苏秀,我想她其实是一个狠心的人,就这么顺路经过我的人生,招呼不打一声就走了。
  没人知道我曾经那么喜欢过一个人,直到现在还在想着她。
  然后我掐指算了算,发现从我认识她到现在,已经二十年了。
  二十年,一弹指就过去了。
  小群群都长大了,找到了共度一生的人了,我还在等着苏秀,她说过,不会骗我的。
  那天,我对菊年师侄说,上蜀山一趟吧。
  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见到老爷子,有没有见到苏秀,看到了,他们大概也不知道那是我曾经深爱过,现在仍在怀念的人。
  其实,我和她相处的时间不过十天,然后换来了二十年的苦恋。
  师弟和菊年师侄的拜堂的时候,我恍然想起了苏秀的话。
  苏秀向掌门要红包,然后对我说:“以后你的钱就是我们的,我的钱是我的。要分清楚咯!”
  直到大师兄说:“师弟,到你了。
  我才清醒过来。
  那不过是我做过的一个梦,苏秀从未说过那样的话,而方才,我陷入了梦中梦。
  苏秀啊,苏秀。
  若非怀里的铃铛,我会怀疑者一切只是一个梦。
  苏秀,我很想你,若你听到了,时候也会想起我?
  云都卷 清央番外下 等待使人老
  小道士离开后,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难过。
  爷爷发现了,说:“秀秀啊,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就说:“遇到个傻乎乎的小道士。
  爷爷不乐意了。“哪里来的?
  “云都门。
  “哼,云都门的没什么好人!”祖上的恩怨了,爷爷提起云都门还是一脸不高兴。
  我抱着小白回屋,奶奶端着药进来。“秀秀,喝药了。”
  我叹了口气,把药一口灌完,然后梦池糖。
  怎么吃药都没用的,爷爷也说了,这是命,不是病,治病用药,治命又该用什么?
  爷爷常常在翻《还真》,喃喃自语,眉头紧皱,我缠着他笑:“爷爷,陪我玩会儿!”
  爷爷拿着烟杆子敲我,“去去去,别吵爷爷。”
  我嘟了嘟嘴,蹲到一边想小道士。
  其实我挺想去找他的,他那铃铛,每天都要想个十七八次,我怀疑他是挂在门上了,风一吹就摇,山上风又大……
  小道士挺有趣的,眉眼细长细长,脸上白白嫩嫩,掐起来手感真好。小道士很好骗,竟然会相信我是狐狸变的,偷偷摸摸爬过来验证。小道士啊小道士……
  早知道我该给他种个母蛊,这样我想他的时候,他也能知道了。
  我的云都山之行被一场大病打断了。
  爷爷说这是第一场小劫,我命中有三个劫数,分别应验在十六,二十,二十四。最后一次大劫若过不了,就只有死。
  我挺坦然了,对爷爷说:“过把瘾就死,活得痛快就成了。
  小道士的铃铛响了三年,后来就不响了,我想一定是他把铃铛收起来了。
  爷爷哼了一声道:“不想你的小道士了?”
  我呸了一声。“爷爷,你别乱说了!”
  心里涩涩的,小道士也是健忘的。
  爷爷常说:“秀秀,出去找个好男人玩一玩。”
  我挺不屑的,外面那些男人看了我都是一副恶心的嘴脸,不像小道士那样……
  二十岁那年,我想小道士变成大道士了吧,他大概早忘了我吧。
  二十三岁那年,有人来抢《三清悟心诀》,我意思意思地出去抢回来,没想到遇到了他。
  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还是细长细长的眉眼,俊秀的小道士长成了俊秀的大道士了,一身蓝白道袍,身形颀长,嘴角微微翘着,好像是在微笑。
  我心里砰砰乱跳,笑着招呼:“呦,小道士,是你啊!”
  他眼神一动,向我靠了过来。
  我后来问爷爷,为什么我会那么像这一个人,那么喜欢一个人,到死都忘不了。
  爷爷沉默了半天说,劫数吧。
  是劫数吧,还是结束吧。
  我想是结束不了的。
  我背着他一路狂奔,心里有些酸涩,我那么喜欢的小道士,他还记得我吗?
  把他安置在最近的山洞里,我帮他清理了伤口,然后解决那几根棘手的牛毛针。
  脱去他的外衣,小道士果然变成大道士了,成年男子的身体看得我两家发烫,硬着头皮吮去手臂上的牛毛针,在吮吸锁骨下的牛毛针时,他醒了。
  我当时也是很尴尬的,不过我装得满不在乎,笑着叫他小色狼。
  他的吻技很烂,甚至不知道用舌头,平时一定没看过那方面的书,唉,我纯洁的小道士啊……
  那种书,我六岁就在村里哥哥家翻来看遍了。
  他身体起了反应,我心里乱成麻——他是喜欢我的吧,喜欢我的吧……
  其实从在他衣服里找到那个铃铛的时候,我就这么想了。
  他没有忘了我,他一直把那个铃铛带在身上。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做,只有逃路似的离开了。回来的时候,他睡着了,不知道梦到了什么,表情有些无奈,有些欣喜。
  他问我:“苏秀,你成亲了吗?”
  我心头一跳,调笑这避开他的问题。
  我这种没有明天的人,成亲干嘛,误人子弟。
  他锲而不舍地旁敲侧击,我左闪右躲。最后带他回了家,换上最好的金疮药。
  爷爷说:“那就是你想了七年的小道士?”
  我没回答。
  爷爷叹了口气:“看上去倒还不错。”
  我说:“爷爷,算了吧,我跟他说,我嫁人了。”
  爷爷怔了一下,说:“也好。”
  送他离开后,我就开始后悔了。
  苏秀啊苏秀,你这么死脑筋做什么,不是想好了吗,过把瘾就死,轰轰烈烈爱一次才算不虚此生啊!
  可是你死了之后,他怎么办?
  做人不能这么自私对不对?
  我鼻子发酸,脸埋在膝间,又开始想小道士了。
  清央,清央……
  他的名字真好听。
  他离开的第二个时辰,子母蛊响了,我从地上弹了起来,不及多想就朝他的方向跑去。
  遇到袭击了?
  他的伤还没好,孤身一人!
  我有些慌乱,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才看到他优哉地在树下晃来晃去,抬起头来,对我微笑。
  笑得再好看也没办法平抑我的怒气!
  我骂他:“摇个死人头啊!”
  他竟然能不红脸地说:“你跟我在一起吗,我就不会迷路了。”
  我不知道怎么反应,只有转身就走。
  小道士,别跟着我了……
  小道士,别逼我了……
  我难过得想哭,二十三岁了,年纪一大吧了,再哭就太矫情了。
  他抱着我,靠在他胸膛上,感觉到跟我一样絮乱的心跳声,说:“小色狼,你什么时候学得这么坏了?”
  “想你的坏死后。”他说。
  然后我的眼眶就红了,他凑了上来吻着,那样干净而纯粹的气息让我身上发软。
  我是那么喜欢他啊……
  可是我都不明白为什么,只怕是上辈子欠了他的。
  我闭了眼想,自私一回吧,反正怎么都一样。
  如果过了二十四岁,我没有死,我一定去云都门找你。
  他走后不久,第一场雪来的时候,大劫如期而至。
  爷爷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我常常发呆看着窗外的冰凌,心想,春天来的时候,大概我就要走了。
  清央还在云都门等我。
  他还在等我……
  我就想,反正要死了,见他一面也是好的,来世要是见不到怎么办?
  奶奶抱着我哭,说傻丫头,会好起来的。
  不会的……
  这是命,爷爷说的。
  我攥着偷偷剪下的一束清央的头发,放在荷包里,跟奶奶说:“我死了,就把这个葬在我怀里吧。”
  奶奶只是流泪,不说话。
  冬天快过去的时候,爷爷沉着脸走了进来,小白,现在已经是老白了,呜呜地在我床边叫着,像是预感到了什么。
  爷爷说:“秀秀,你好好睡一觉。”
  我点点头,抱紧了老白——我连抱紧它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是我最后的记忆,爷爷,奶奶,小白,还有我心中,不断响着的铃声,那是清央在想我,我已经无法回应他了。
  苏秀醒来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四月一号。
  爷爷奶奶看上去又老了一点,但周围的一切都没有变化。山也好,水也罢。
  变了的是苏秀,她的头发全白了。
  爷爷说,他用了《还真》中代人受劫一法,勉强为之,虽然成功,但也付出了点代价。
  代人受劫,必须至亲至爱之人,心甘情愿。爷爷让老白代苏秀受劫,没有料到竟然真的成功了,唯一的代价是,苏秀失去了十三年的光阴,并且白发如霜。
  苏秀的脸还和当年一样,停留在了二十三岁。
  可是她已经三十六岁了,清央也三十三岁了。
  十三年,苏秀心想,她让他等了十三年,他会不会已经忘记了她?
  爷爷说,清央十年二前来过,在她坟前静静坐了七天,在第八个清晨走了。
  苏秀一直在等,等心理那个铃声响来,只要他唤她,她就去。
  她其实在害怕,怕他会嫌弃她的白发如霜,可是又觉得,清央不是那样的人。
  直到不久后的一天,一对年轻人来到村里,她听他们偶然间说起了清央。
  说起他一直孤身一人,说他指引他们来蜀山。
  苏秀心想,或许他还记得她。
  去见他一面,偷偷看一眼,如果他过得很好,已经忘记了她,那她就再也不烦他了。
  如果他还记得她,还念着她……
  云都山很美,苏秀从后山翻了上去,她的轻功还是很好的,披着黑色的斗篷,在夜里寻觅着清央的气息。
  最后在天权殿里看到了灯下的清央。
  他成熟了许多,岁月给他的俊秀镀了层金,细长的眉眼里看到了隽永,沉静得如同一幅画。
  苏秀偷偷看着他,远远地跟着,一跟就是七天。
  她看到了不同的他,在弟子面前笑得出春风满面,处理教中事物时干练利落,独自一人时,却常常露出无所着落的怅然表情。
  第八天夜里,他一个人沿着山路缓缓而上,在思过崖停了下来,说:“你跟了我这么久,就出来吧。”
  出来吗?
  苏秀缩了一下,犹豫间,他骤然出手,将她从黑暗中拉了出来,惊慌中,斗篷向后滑落,露出了年轻的容颜,还有苍苍白发。
  苏秀手忙脚乱地底想要藏起自己,却听到他哑着声音说:“苏秀,我又梦到你了吗……
  那一刻,苏秀终于哭了。
  清央,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活得醉生梦死。
  清央十三岁那年遇见苏秀,那年她十六岁,给了他一个铃铛,让他记得时时想她,这一想,就是七年。
  清央二十岁那年又遇见了她,那年她二三,给了他一个承诺,让他在云都门等她,这一等,就是十三年。
  清央常常在思过崖上眺望西南,想起那个人的时候,会笑,苦笑,笑过之后,是永久的沉默。
  当她再次出现在他生命中时,他告诉她,等待若有终点,再久都是值得。
  只是,你要把你欠我的二十年,通通还回来,利滚利,打折后三生三世。
  那只白狐狸赖在他怀里,闷声说:“清央,你什么时候又学坏了。”
  他笑着说:“等你的时候。”
  第二章 由俭入奢易
  清明过后第二天,西南那边便又传来了消息,这两个月里李凌官司缠身,李真更被告杀人,左右斡旋,银两花费不计其数,却如泥牛入海无消息,仿佛有人在暗中施加压力,往好听了说,是秉公处理,而说白了,就是不给他们一点机会。
  李凌一早或许还不明白,但自从李真哭着说出她对沈菊年做过的事之后,他心中大概也就猜到是李群授意的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李群未必是多善良心软才不跟他翻旧账,说白了,只不过是他天性凉薄,能少一事是一事,翻案之事,尤其是这种陈年旧案,本来便极其艰难,而且彻查之下,还可能会牵连开来,当年涉案受贿乱判的官员也会因此遭殃,失败了,是白费力气,成功了,李凌下狱,蓝绮伏法,他也不会因此而觉得大快人心,最多也就是淡淡一句“哦”。
  但别人如若犯到头上,他便不会善罢甘休了,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手段来达到目的,并且不留下一点把柄,他要做的,就是干干净净。
  用李群的话来说,放眼官场,能够生存下来并且步步高升,若没有过犯过官员必犯几宗罪,那几乎是不可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欺下瞒上……
  这几乎是官场的潜规则,人人都知道,这么做事错的,但每个人多会去做,认真查下去,凡做到四品以上的,几乎没一个是干净的。这样的污点,人人都有,皇帝喜欢这样的臣子,因为有污点即是有弱点,皇帝喜欢你需要你的时候,再大的污点他都可以视而不见,皇帝厌恶你除掉你的时候,再小的污点也足以致命。
  对于李群想要达到的目的来说,李凌的污点已经足够了。
  对于李群的母亲来说,李凌对她的伤害更大。作为一个男人,本来就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这一场官司将李凌几十年的努力毁得一干二净,吵架撤职,他如今已经一无所有了。蓝绮对他,他对蓝绮,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是各自分飞,还是相濡以沫,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李群也没有心思再了解了。
  李真的杀人证据确凿,但因为死者是地位卑下的丫鬟,按律例只被判流刑。对她来说,或许斩立决会比流刑更好受一点。娇生惯养的少女,在长路漫漫的流放途中,会遭到什么样的事,其实很容易想象。
  李凌一脉彻底从帝国的政治舞台上消失了。成都太守之位悬空,刚好郭雍与玉宁公主二月完婚,李凌撤职之后,便由郭雍接替了他的职位,身兼多职,通关西南三省。
  李群看完郭雍的来信,转头看向沈菊年,见她看着玉宁公主的来信若有所思,便问道:“信中都说了些什么?”
  沈菊年回过神来,折起信纸,微笑道:“一些私房话罢了,她说的事,郭雍给你的信上定业说了吧。”
  李群眉梢一挑,笑道:“你是指玉宁公主有孕之事?”
  沈菊年含笑点头。
  李群哼了一声:“炫耀。菊年别理会他们,我们慢慢来,不急。”
  沈菊年失笑道:“谁说我急了?”说着便起了身朝屋内走去,刚走没几步便听到敲门声,于是又这回去开门。
  “师母!”敲门的是林聪,沈菊年一眼看到他手中的盘子,便知道他所为何来了。“我阿母让我送盘子回来。”林聪咧着嘴笑。
  沈菊年笑着引了他进来,进了门便考到院中,正在晒太阳的李群,林聪忙跟他问好。李群淡淡地堆他点了头。
  沈菊年进厨房把昨天乘润饼菜的大海碗取出来交给林聪,林聪结果后不忘阿谀几句。
  “师母你做的点心实在是太太太太好吃了!”林聪操着不怎么标准的官话说,“我阿母都说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点心!”这确实是林大娘原话。
  沈菊年听习惯这样的话,因此也只是淡淡一笑说:“喜欢的话,以后常来便是。”天宝馋嘴,她又在家无聊,便常做了许多点心放着,三个人吃不完,天宝也会带着去学堂分给其他人,尝过的人都念念不忘,因此沈菊年虽然甚少出门,名声却早在学生间传了开来。
  林聪听沈菊年这么说,也知道多半是客气话罢了,嘴上实在馋的紧,真恨不得跟天宝换个身份。
  等林聪离开,李群才对沈菊年说道:“你平日里总爱做些点心,看看引来了多少馋猫。”
  沈菊年看着他心想,你不也没意识到自己引来了多少芳心乱跳吗。
  其他人家的姑娘就不说了,但是林大娘家的林秀珠就分明对李群抱有别样心思,偏偏他不知是迟钝还是故意忽略了,毫无察觉的自来自往,也不在意多少人为碎了一地芳心。
  沈菊年扫庭前的时候,远远听到林大娘扯着大嗓门跟林聪说着什么,因为说的是闽南话,语速又快,她听得见也听不明白,便停下了手头事,抬头对来人微笑。
  林大娘的丈夫原先是个渔夫,这两年海上不太平,便开始了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悠闲日子,可钱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少了收入,日子一下子拮据许多,林大娘便在文庙外开了间小食铺,卖油条,面线糊之类的小吃,价廉味美,倒也是一笔不大不小的进项。
  沈菊年见林大娘走来,便笑着对她点点头,心里想着该怎么用闽南话跟她打招呼,不等她开口,林大娘便笑这开口了。“你呵你呵,阿嘞忙哦?我头前(刚刚)叫阿聪来跟你说些事,也是我么得闲,这种事还是要我们大人自己讲才清楚。”
  林大娘说得比较慢,沈菊年大概就能听懂了,微笑说:“有什么要紧事吗?进屋里说吧。”说着先转身进去了,林大娘叹气心道,大地方来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讲话走路都这么斯文秀气。
  跟着进去了,不忙说话,沈菊年先泡了茶,做了个请的手势。福建安溪这一代得力于地形气候,多产茶叶,最多见的便是安溪铁观音。安溪人无事便爱闲嗑讲古,讲多了便口干舌燥,因为家中多备着茶叶,也未必是多名贵的好茶,总归是清香微苦,让人舌底生津的味道。
  李群爱茶又挑剔,家中用的茶叶便又与别人家的不同,只拿气味一散开,便让人为之一振。
  林大娘对茶没什么研究,但闻着也知道不是凡品,抿了一口,啧啧叹道:”这茶好着,一斤只怕要一钱银子吧!“
  沈菊年笑而不语,其实这茶纵然再贵,也不及这套木鱼石茶具。一般的茶叶,闽南卖一钱银子,到了金陵可能卖到七钱。而李群所饮的茶叶,便是在产地也要卖到三两银子以上,不过茶叶再贵到底有限,茶具的价格却更是高的离谱,尤其是因茶择具,喝不同的茶便要用不同的茶具与之匹配。几套紫砂茶具价格都在数十金之上,一套木鱼石茶具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搜刮来的前朝贡品,便是有钱也难买到。李家里里外外看着干净朴素,仿佛也只是普通的小康之家,乡里人不认风雅,也仅觉得李先生不是个俗人,但若让真正的内行人见了,必要大叫一声败家。
  沈菊年和林大娘就着茶点闲聊了起来,不到两居便进入了正题。
  林大娘咬了一口绿豆糕,饮了一口极品观音王,只觉得仿佛身在人间仙境,慨叹了一番,这才开口道:“菊年啊,你家里够开销吗?”
  沈菊年听明白了,点头道:“那还是够的。”
  林大娘显然不怎么相信,叹气道:“你家李先生是个大好人,不过这日子也是要过的,没有进项怎么行呢?你看我那个林记小食铺,一般一般做着,一个月也能挣个三四两银子。”
  沈菊年听着连连点头称是。林大娘自我感觉也挺好,笑容深了几分,又道:“我看你们一家要吃要穿,就算再有钱,也是坐吃山空,阿你唆丢不丢?(对不对)”
  沈菊年脑中翻译了一下,才笑着说:“丢,丢。”心里想,那几十万两银子要什么时候才会坐吃山空?
  林大娘满意笑道:“所以啊,我就想,你这做点心的手艺一万个人都挑不出来一个,不然你到我店里做事,我们把小食铺做大了,就是买卖糕点,我算过了,一个月估计都恩能够有这个数的进账。”林大娘说着,压低了声音,比了十根手指。
  沈菊年讶异地挑了下眉。
  “十两?”
  林大娘呵呵一笑,“吓到了吧。”
  一般来说,十两银子就够普通人家一年的用度了,一个月挣十两,那在一般人看来确实是很多了,简直是暴富。沈菊年本来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近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把李群的身价计算了一边,看惯了五百两以上的数目,一时之间对十两银子的价值有些换算不过来。
  一包茶叶?
  第三章 面线糊
  林大娘见沈菊年沉默凝思,以为她是被震住了、心动了,于是满意地笑笑,拍拍她的手说:“你也不用出什么本钱,东西店里都有,人过来就可以了。刚好我那点就在文庙旁边,跟你家先生离得也近,方便就近照顾,你说丢不丢?”
  沈菊年依旧是笑着点头,心里悄悄盘算着,也是有些心动,能赚多少钱倒是无所谓,但有个寄托总是好的,她也确实热衷此道,现在最多的就是时间和金钱,既然开间糕点屋能够打发时间,那何乐不为?
  林大娘走后,沈菊年回头便和李群商量,李群半躺在窗边的躺椅上,左手一把紫砂壶,右手一本《晋江新志》,一心二用,沈菊年说一句他便点个头嗯一声,等沈菊年说完了,他还是嗯地一声。
  沈菊年眯了眯眼,从桌边的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躺椅边上坐下,一把夺了他的书,皱着眉问道:“审言,你听到我说什么了吗?”
  李群这才目光挪到她脸上,见她神色不悦,勾了勾唇笑道:“听到了,不就是开间糕点屋吗?你喜欢就去吧,只是别累着自己。”
  白天他和天宝多数时间在学堂,沈菊年一人在家中难免闲得发慌,闽南话人家说得慢些她还能听懂,说得快了,便云里雾里,就语言天赋上来说,她是显然不及李群,他虽然不说闽南话,但是听懂是毫无问题了。
  “我原以为你纵然不反对也不太会赞成。”沈菊年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又有些疑问:“这里似乎和其他地方不一样,金陵女子就不会出来抛头露面。”
  李群从她手中抽出《晋江新志》道:“闽越多丘陵山区阻隔,于中原文化沟通困难,更多地保留了地方特色。而且这里近海,有相当大一部分人是渔民,渔民是与大海搏斗的人,自然是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更有拼劲一些。虽说朝廷一直重农抑商,但闽南这地方的人显然比较目无法纪,茶商盐商甚至走私商人,多不胜数,更何况是坊间小买小卖”
  “你知道得倒挺多。”沈菊年想了想,又问道:“那你说我还要准备些什么?我从没有开过店。”
  李群一笑,默默她的脸,“真当我无所不知了。林大娘看重的是你的手艺,人过去就可以了。不过若真要听我的建议,不如找几个学徒吧手艺教了,毕竟在厨房里做事太累了,你的身体还没好。”
  这几个悦来悉心调养,渐渐看到了成效,但李群仍是这担心那担心,说她身子不好,要多休息,凡是重活都抢着做,后来又说应该所锻炼,天不亮拉着她爬清源山,牵着手爬山感觉确实不错……沈菊年心想,现代人谈恋爱大概也就这样吧……尤其是在山顶看日出,沏一壶好茶,盘坐山巅,看旭日东升,晨雾渐散,仿佛置身人间仙境。
  沈菊年则觉得,日子过得悠闲快意,天天好吃好喝,她能犯什么病,李群是太小题大做了。
  “如果找到生意好的话,我会考虑你的意见的。”沈菊年如是说。
  林记小食铺开在文庙外十来步的地方,再过去便是东莱市,是一天最开始热闹起来的地方。林记小食铺也差不多在同个时间开门,卖的是热乎乎的面线糊,用大锅煮,勺子一搅,香味便远远散了开去,只要不是吃的撑了,总会忍不住过来吃上一碗。本来面线糊只是充饥解饿之用,结果反而勾起人的馋虫,让人越吃越饿。
  林秀珠在一旁炸油条,林大娘煮着面线糊对沈菊年说道:“你别小看着面线糊,这里面有学问着。为什么卖面线糊的人这么多,就我们林记卖得最好?最重要的,就是这汤底。”说着舀了一勺放碗里,轻轻晃了几下,递给沈菊年。“汤最重要的就是要鲜美,我们这汤底都是用虾壳小伙煨炖,最鲜的都在这一部分。而且你别以为只有虾壳哦,有时候还要加些干贝,碎蟹肉,这样尝起来更甘甜。吧味道都煨出来了,再加进大骨汤里,那个味道才叫做香美。来,你尝尝看。”
  沈菊年看在唇边轻轻吹了几口,等不那么烫嘴之后才尝了一口。
  “这汤底少少的,全是精华,要舍得下料,才会有回头客”
  只是一点汤,便让人觉得齿颊生香,舌底生津,胃里的馋虫都被勾了起来。
  林大娘又道:“汤底、面线,这两样最重要。面线也一定要用好,要用我们泉州最上乘的面线糊、,那样煮起来才不会烂,你过来看看。”林大娘掌着大勺子在汤中搅拌,沈菊年仔细看了,发现那面线糊果然是糊而不烂,清而不浊,看着便觉得食指大动。
  面线糊的味道之好,便在于入口即溶,且鲜美可口,无需在、咀嚼,那香味便勾引着人大口大口吞咽,一碗不够再来一碗,这稀稀淡淡的面线糊也能让人吃撑着,往来过客,大概是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诱惑的。
  面线糊一般还要加上其他配料,多半是卤料,像是卤大肠、脆肠、卤猪肺、卤猪肝、卤鸭珍、炒猪心、炒猪腰,这些卤料本身便已极香,早先做好了,客人点选的时候便直接剪碎在碗里,倒上满满一勺面线糊,卤料便也烫熟了。小孩子更加喜欢加上炸醋肉、煸香菇丝、白灼鱿鱼卷,这样一碗下来,可以说是山珍海味俱全,精华尽在其中,再添上一两根炸得金黄酥脆的油条,所谓人间美味,大概也不过如此了。早上寒意微微,喝上这么一碗鲜美至极的面线糊,是在是人生一大享受。
  真正的美食,不是深宫内院之中,只有皇亲国戚能够享用的燕窝鲍翅,而是这普普通通的民间小吃,蕴藉着百姓的智慧,用最普通的食材煮出最地道最精华的美味,人人都能享用,而且不贵,加了三种卤料,一碗也不会超过十文钱。
  沈菊年心想,这就是薄利多销了。林记小食铺虽然小,但也是远近闻名了。东莱市一大早便有许多阿嫲大婶来买菜,走过路过,吃得再饱也忍不住过来吃一碗。沈菊年道;以后家里也不用天天煮稀饭了,直接过来这边吃得了。
  林记小食铺的店面不大不小,分前后区间,若只是买面线糊油条的话,是足够的,但要再卖些糕点的话,便有些拥挤了。
  原先店内摆了两张桌子,外面摆上两张,外带的都是自己带锅碗来,四张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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