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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第一家族:荣氏百年-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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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之下,巨大的落差冲击神经,“师夷长技”的信念在那些曾经无比灵光的头脑中再次复苏。
几乎可以肯定,这些曾经在国内工商界赫赫一时的人物一定是心情复杂地看完这届汉诺威工业博览会。1979年6月,他们带着“时不我待”的急迫心情返回国内,拉开筹建中信的序幕。
夜以继日,奋不顾身
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办公场所,而筹办事宜又非常紧急,荣毅仁便将自家的四合院辟出一部分,作为中信公司的临时筹办处。一时间,人来人往,平日宁静的小院顿时热闹起来。
人手不够,荣毅仁一面申请增调人员,一面就有限的人力进行分工。念及王兼士等人年老体弱,只安排些指导性顾问工作,叶选基、庄寿仓、王军三人才是“主力军”。叶选基是叶剑英的侄子,与政府关系熟络,负责跑政策;王军是王震之子,熟悉军工系统,凡此项事务均由他处理;庄寿仓50多岁,不比二人年轻,但经验丰富,担任荣毅仁的秘书,负责文秘和对外联络。
这样分工协作倒也相安无事,期间,不断有人持介绍信前来报到,荣家的小院子渐渐显得局促起来。
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是从外地入京,人地两生,吃饭、洗澡、住宿,都是问题。看来需要申请正规的办公室,并妥善安排筹备组成员的生活。谈何容易呢?那时北京虽不及现今这般拥挤,但房子依旧是个大问题。政府分配所有住房,而现成的办公场所几乎都被各级政府机关使用,写字楼之类事物尚未出现,要找一个稍微像样点的办公场所并不容易。荣毅仁费尽周折,终于在和平宾馆租到12间客房,安排20余名筹备组成员进入,兼做办公室之用。
房间狭小,每两人一间,夜晚睡觉,白天办公,时值盛夏,酷热难耐。这些外地来的老干部、老商人却毫不抱怨,每月领取大米6斤,吃完便只能食用面粉和粗粮,即使饮食不惯,仍安之若素,且不计报酬。荣毅仁感到非常不安,却没有任何办法改善现状,只能争分夺秒加紧筹办。
大多数房间除了两张床,只能摆下三张办公桌,四五个人共用一桌是常事。中午有两个小时休息时间,家在北京的人不回去,伏案休息,或干脆躺在地上打盹,然后从下午一直工作到半夜。人手不足,分工不够明确,工作繁琐而重要,容不得半点差错,无论之前的身份是什么,一旦踏入和平宾馆,人人都变成了普通的工作人员。马克锋在《荣氏家族》一书披露: 多年后,参与创办中信的闵一民回忆当时情景说:“有一次,孩子们问起我的工作情况,我无意中说起了誊抄的事,他们都很惊异,一个在央行当司长的,怎么干起书记员的事来了?”他同时又说:“人人都是这样从最平凡、最具体的工作干起的,包括荣毅仁。”出门办事,骑自行车或坐公交车,荣毅仁也不例外。
为了赶进度,荣毅仁执意将厕所对面的那间8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办公室,平时就在这里接待人员、批改文件,只有在会见重要客人时,才会花40元钱租上点档次的会议室。
庄寿仓回忆此时的荣毅仁:“老板是炽热地渴望展开工作,哪怕明天就开始,全情地投入中信的筹建。老板体魄雄伟,精力充沛,对他而言失去的时间太多、太可惜,所以工作起来夜以继日,奋不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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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
1979年,荣毅仁率队筹备中信公司的同时,关于合资企业中外资占股比例的问题正在成为讨论的焦点。
在1978年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提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外国人投资法等等。”这些问题无一例外地成为新一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
在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的主持下,1979年上半年,仅3个月的时间便有6部法律成型。然而,在制定第7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时,遇到了一系列难题。
首先,合资概念在社会主义国家并无先例可循,即便“老大哥”苏联也没有建立法律上的依据,而是采取模糊的租让制,即将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租给外国人经营。然而,正如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的项淳一所说:“谁愿意把大笔资金放在一块没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上呢?而且,中国刚刚经历那么长的动乱,也只有法律的建立才能标示出中国的决心。”
显而易见,必须为合资企业提供法律保障,但是,合资企业中外资最多能占多大股份呢?
对于这个敏感话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时间无有定论。正当陷入僵局之际,彭真想到了荣毅仁。
6月,荣毅仁应彭真之邀,前去全国人大开会,同去的还有经叔平、古耕虞等人。就在前一天,荣毅仁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案,其中第四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49%,”此外,“决定重大问题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看到这两处,荣毅仁皱了皱眉。
在第二天开会时,荣毅仁大胆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对合资企业“不应限制比例”。
荣毅仁的提议遭到多数与会者的反对。至于理由,听起来义正辞严。提出“49%”和“三分之二”两组数据前,立法部门委托驻外机构调查各国法律,发现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设定了外资进入的上限。一是出于保护本国经济的考虑,设定上述限制,此外,也是为了“与资产阶级抗衡和斗争”。
会议一直进行到傍晚时分,在各执己见中收场。荣毅仁一路苦思冥想,到家顾不得吃饭即给秘书庄寿仓打电话,让他过来一趟。庄寿仓进得荣家,才得知荣毅仁要写意见书。荣毅仁口述,庄寿仓记录,力求措辞严谨、不伤和气,字斟句酌,一遍又一遍,深夜两点才完成。
在荣毅仁看来,中国正因缺乏资金才要引进技术、设备,如果在法律中限制外资不得超过49%,国家势必对应拿出51%的资金,此后,如果外资增资,国家必须注资保住控股权,这实际上是让自己陷入被动,有违合资本意。退一步讲,外商在境内投资,一切遵循中国法律,“又何碍于主权?”
因此,荣毅仁在意见书中明确提出:这两条原则“并非国际惯例,同时这是当前国家经济情况所不易办到的,势必降低外资对我国投资的兴趣,我们亦同样达不到大量吸收外资从事建设的目的。建议在不丧失主权的前提下,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争取更多的外资,引进更多的技术,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
次日一早,荣毅仁早早起床,校正后亲自抄写意见书,递交相关部门参阅。
随后,报告上呈领导人批阅。邓小平至少看了两遍,在空白处批示:“我看很有道理,四十九和三分之二都可不写。”陈云批示:“我同意荣毅仁的意见,只要外资愿意来中国,我们总有办法对付。”
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7月8日正式公布施行。人们在这部法律的第四条规定中看到: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就在当天,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名称、标识与章程
鲜为人知的是,上报材料中的公司名称是“中国国际投资信托公司”,投资在前,信托在后,意即先投资后信托。而国务院的批复报告则改成“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在前而投资在后。
名称的微调并不引人瞩目,但背后暗含的意思却耐人寻味。信托公司主业之一便是引进资金,既然如此,国务院也未打算给中信很多钱,而要把它放到市场中去,自筹资金,自谋发展。
公司英文名称定为China International Trust & Investment Corporation。这显然是一个长名字,不仅记着麻烦,读起来也很拗口,就连荣毅仁也认为向外国人介绍时将会十分啰唆,于是干脆取每个单词的首字母,组成“CITIC”,按照英语发音,读作“锡狄克”。
中英文名称都确定下来,接着便是设计公司标识。大家开动脑筋,画了许多图案,还请来装帧美术家设计了一些图形元素,各式各样、不一而足。荣毅仁自己也构思图案,总觉得不满意,此事便暂时搁置下来,但他一直没有停止思考。直到1980年的一个春天,荣毅仁拿出一副图案: 外圆内方、金底红字、左右对称、简洁大方,就是今日人们常见的中信公司的标志。
荣毅仁的朋友,美国FMC公司董事长马洛特见到这个标识,立刻被它吸引了,聚精会神地盯了半晌,回过神来就向荣毅仁索要作为纪念。马洛特认为,这个图案既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也有现代美学韵味,特别是标识中间那两扇大门,左右敞开,表示开门揖客,不正与改革开放政策暗合吗?
如果说外在形象体现公司内涵,那么,公司章程则是运行秩序的保障。
设计公司英文名称的同时,荣毅仁便开始着手制定中信公司的章程。荣毅仁总揽,具体由王兼士负责。据庄寿仓回忆:“王老弓着腰背着手,来回踱着碎步,胸有成竹地一会儿迸出几句,一会儿迸出一段,两三天工夫,总则、业务、组织、经营管理、附则5章组成的章程初稿出来了。”
简而言之,章程就是一家公司的行事准则,划定其运营方针和指导思想。章程不仅要提前设想未来,确保公司先进性,还要留有余地,避免触碰政策“红线”。庄寿仓的回忆看似轻描淡写,但在实际制定时并不轻松,为了寻找恰当的词语,经常讨论许久,甚至可以说煞费苦心。
公司章程第四条中“公司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实行现代化的科学经营管理”便可以体现这点。在当时,“市场经济还被认为是异端”,若明确提及,恐将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提出“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后一句“实行现代化的科学经营管理”既补足语气,也留下伏笔。
按照经济规律办
看来政府有意让中信一出生便接受市场考验。国务院在报告中批复,“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因国家财政困难,拿不出足额的资金,后改为实际拨给1亿元,即便如此,资金迟迟不能落实。
财政部的资金不能按时到账,荣毅仁只能设法自筹。当务之急,是置办信笺、信封、电话等办公用品,这些事务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却是公司正常运转的“螺丝钉”,哪一样也不能缺少。然而,公司无钱,荣毅仁夫人杨鉴清自掏腰包1000元,交给王军买来办公用品。
今天看来,1000元人民币在中信集团的庞大体量面前渺如尘埃,但是在当时,这笔钱却不是小数,在普通城市职工家庭甚至称得上“巨款”。无论中信日后如何财大气粗,不可否认的是,正因荣夫人的慷慨解囊,它才有了启动资金。这正印证了万事起于微末之间的那层古老真理。
1000元不过是杯水车薪,很快用完,中信只能向财政部申请,预支50万元作为开办经费。
申请报告写完,盖公章才有效,但当时公司还未注册成立,自然没有公章。事情因此陷入“死胡同”——无公章办不了公事,申请不下经费,遑论注册公司。关键时刻,荣毅仁身上商人见机行事的本领起了作用,“从中国银行借出盖有天安门图章的文件来复印,刻好图章,才拿到开办费”。
第二笔钱用完之后,财政部的资金仍未到账。荣毅仁便找夫人商量,从自家账户拿1000万人民币出来。杨鉴清心里嘀咕,“这不应该是国家掏钱的事吗,怎么要从家里拿”,但还是照荣毅仁的意思办了。中信账上总算有了第一笔流动资金。后来,荣毅仁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交涉,财政部拨付2000万元人民币,这样,账上总共有了3000万元,可以开张了。
然而,在与银行交涉时又遇到麻烦。按当时利率,2000万元一年利息有30万元,但银行认为,这2000万元是国家财政出资,不应再从银行获息,按照以往惯例,应作无息账户处理。中信内部对此有两种意见: 一种赞同银行做法;另一种观点认为,就事论事,既然公司章程规定,独立核算、自负亏盈,获取存款利息完全是正当合理的要求,银行无权力作无息处理。
两派争执不下,上报到荣毅仁处,荣毅仁指着后一方案说:“按照经济规律办,我同意。”
接着又遇见一道难题。中信急需一笔美元,但当时外汇管制极为严格,不在计划之列的机构根本无从获得。中信彼时还未获得外汇额度,多方争取,最终通过财政部以高出国家计划的价格购入200万美元。 当时人民币与美元的官方汇率为1∶1。54,财政部同意中信以1∶1。80的比价兑换200万美元。
这件小事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外汇管制的松动。果然,第二年10月,国务院制定《关于外汇额调剂工作暂行办法》,开始外汇调剂试点。而在中信财务部负责人闵一民看来: “调剂外汇实在是件新鲜事,也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
尽管创业不易、资金匮乏,但宏观趋势一直向着积极方向发展。对中信来说,此即是好事。
第六章 发扬光大
引言
1979年10月4日是荣毅仁人生中的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在这一天,中信公司成立了。
63岁的荣毅仁终于重新踏上熟悉的商业领地,没有人比他更适合领导这家新公司,它是那样年轻,以至于许多事情都得从头开始。荣毅仁无法容忍低效,一面谋划融资租赁,一面调研房产市场,同时还在寻找外汇,筹建合资公司,这许多事情并行不悖,才有随后的百花齐放。
中信租飞机、租汽车,在北京弄出很大动静,但真正一炮打响的要算仪征化纤。中信在日本发行债券换取日元,用于项目建设,使濒临下马的工程再度开工,并迅速竣工,利润足以抵消债券利息。
荣毅仁“以小博大”,用市场规律撬动生产资料,被誉为“仪征模式”,而他只说“资本回来了”。试水房地产也取得成功,不仅为自己找到容身之处,同时开创了国内写字楼市场的先河。
到1987年时,中信已经发展为综合性企业集团,囊括银行、咨询、法律、租赁、地产等业务内容,与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并在香港、美国等地开办分支机构,开始显山露水,自成一统。
中信成立
荣毅仁筹备信托公司的消息不胫而走,随着中信成立的日子迫近,关于公司业务的疑问渐渐增多。
和平宾馆的临时办公室,每天都会接待许多慕名前来洽谈生意、打听消息的人。信托公司在当时的中国尚属新鲜事物,人们对之报以极大的好奇。至于具体功能,无人知晓,有人甚至把中信公司想象成一家当铺,劈头就问“是否可以当自行车、手表”,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尽管如此,荣毅仁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点: 有客必见、有信必复、有问必答。
一个有意思的插曲发生在这年秋天。来北京参加第四次文代会的演员赵丹、张瑞芳等人的食宿被安排到和平宾馆,经常与中信筹备组在同桌用餐。那时中信即将正式成立,牌子都已挂出来了,看到“信托”二字,赵丹大惑不解,同桌中信工作人员几经解释,才恍然大悟。然后提出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家外国著名的电影制片厂和中国电影界合作,中信公司能否为此担任红娘角色?
赵丹此言通俗幽默,鲜明地点出了中信公司的桥梁作用,引得中信筹备组会心微笑。
与此同时,中信开始引起外国公司的注意。荣毅仁每天必须分担出一部分时间,接待上门访问的外国企业。荣毅仁非常清楚外国人的心理,几乎每次会见外宾,他总要说:“欢迎来中国投资,别的不敢说,但是我可以保证,外国厂商和中信合作在中国投资,赚的利润一定可以汇回去。”
这些话的确打消了部分外国企业的顾虑。从坦诚交谈中,美国卡姆斯基联合公司总经理弗吉尼亚?卡姆斯基看到“中信公司是一股清新的空气”,他说:“你谈投资收益时,他们懂得是什么意思。”美国银行中国区负责人理查德?旺亦有同感,不吝夸奖:“中信公司是我在中国见到的管理最好的公司。公司人员训练有素,比较豁达,较少官僚主义,他们懂得国际商业习惯。”
条件日益成熟,随着国庆节的临近,人们开始翘首企盼,呼唤中信公司“掀起盖头来”。
1979年10月4日,国庆日的盛大气氛还未消散,“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成立大会。来自内地、港澳的董事们济济一堂,身着深色中山装、头发灰白的荣毅仁在台湾厅门口迎接来宾。邓小平由于要到京西宾馆参加第一书记座谈会未能亲临,谷牧代表党中央、国务院莅临。
上午10点整,第一届董事会开幕。荣毅仁首先致辞,向董事会汇报筹备情况及今后工作方向和计划。董事们随后各抒己见,马万祺说:“中国企业还不能与外商直接谈判,中信公司成立后,可为他们穿针引线。”胡子婴马上接过话头说:“我们办企业要树个榜样,不搞官僚主义。官僚主义害死人,弄得气息奄奄。我们要有决断,有气魄,树个不是官僚主义的模范。”
这次会上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中信董事会人选: 董事会共有成员44人,荣毅仁、雷任民、吴志超、陈树梓、王兼士5人为常务董事,荣毅仁任董事长,雷任民为副董事长。此外,公司总经理由荣毅仁担任,雷任民、吴志超、陈树梓任副总经理。随后宣布的公司章程中明确点明中信的性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业务机构。
最后,谷牧作了长时间的总结性发言,赢得阵阵掌声。与此同时,邓小平在8千米外的京西宾馆会议室,对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一书记表示:“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不只是当前,恐怕今后长期的工作重点都要放在经济工作上面……现在研究财经问题,一个立足点要放在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外资上,不利用太可惜。”
当天晚些时候,新华社发布消息称: 北京十月四日电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会正式成立,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召开了第一次董事会议……
引入融资租赁模式
1979年中信成立不久,荣毅仁即飞赴美国,拜访华盛顿、纽约、芝加哥、旧金山等地的金融机构,寻找合作伙伴。
在旧金山美国银行总部的一次午餐会上,荣毅仁听到一个新鲜词汇“飞机租赁”,对此表示不解,经过美国人解释,得知“在资本主义社会,很多企业的大型设备,包括外国航空公司的飞机,是从银行开办的租赁公司租赁得来的。这对企业与金融业是两利的。等到飞机飞行了20多年,航空公司在付清了租赁费后,可以象征性的价格获得飞机产权,然后把旧飞机售出赚些钱或再租新机”。
听完介绍,荣毅仁对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集融资和融物、贸易和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产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可根据约定归出租人或承租人所有。兴趣大增,开始计划在中信设立相关部门开展类似业务。
这年年末,荣毅仁率队出访日本,发现融资租赁业在日本异常盛行,他再次燃起热情。融资租赁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从加州食品加工厂经理的偶然发明1952年,加州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财务窘迫,无力更新设备,在市场竞争中落于下风。经理亨利?斯克菲尔德与经纪人达成协议,以每月125美元的价格租赁设备,很快摆脱了困境。亨利从中大受启发,成立了一家租赁公司,根据客户购买设备,再租赁给客户使用。这家公司的出现被认为现代融资租赁业的诞生。,发展为一个新兴行业,并从美洲大陆迅速蔓延至西方各国。1963年,日本国际租赁株式会社成立,一年后东方租赁公司和东京租赁公司相继成立,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起来。到1979年时大银行、大商社纷纷成立租赁公司,盘活大量剩余资本,租赁业年均增长率高达30%~50%,成为日本经济的一道风景。
目睹日本融资租赁的发展势头,荣毅仁不禁联想到国内的落后状况。一方面,企业设备严重老化,甚至仍在使用洋务运动时期引进的西方机器,生产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困难,四处用钱,根本无暇顾及企业,企业无钱,更新设备从何谈起?根本原因是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通,如此便陷入“恶性循环”——企业无力进步,财政持续困难。
荣毅仁考虑引入融资租赁模式,由中信出面引入海外设备并进行租赁,解决国内企业技术革新资金短缺的难题,同时盘活国外机器设备存量市场。他将这个想法与日本东方租赁公司高层协商,并谈及建立现代租赁公司的可能。巧合的是,该公司正欲在中国内地寻找合作伙伴。
1979年11月的一天,中信公司接待了一位名叫神田隆文的日本人,他自称日本东方租赁公司香港负责人,此番前来为开拓业务,前后考察了杭州、上海两地,但收获不大,因此找到中信公司,希望建立合作关系。看到中信员工茫然的表情,神田隆文自觉希望渺茫,启程返港。
恰在此时,荣毅仁从日本回来,谈及此行所见所闻,不禁有感而发:中信公司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肩负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任务,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努力探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事业的发展道路。
回港不久,满腹失望的神田隆文收到一封来自中信公司的信件,打开一看,居然是访问邀请。
1979年年底,日本东方租赁公司社长乾恒雄带队访问中信,双方决定在北京组建一家合资租赁公司。半年后,中国东方租赁公司筹建处在北京陶然亭公园正式成立,神田隆文作为日方代表参与筹建。
租飞机、租汽车
筹备工作并不顺利,毕竟,保守年代,政策不尽明朗,大多数中国企业还不能接受融资租赁模式,并且海关、汇率等问题异常复杂,亟待理清。最初半年,中信只为河北涿州一家塑料厂租赁了一条编制生产线,为中国民航租赁了一架波音飞机,此外再无其他可以称道。
1980年的一个秋天,荣毅仁拍板,以融资租赁模式从日本引进400辆轿车,供北京市作出租车用。
频繁进行海外交流访问,荣毅仁对北京城市建设和交通工具的落后感触很深。当时北京的街道上车辆稀少,公共汽车和绿皮的北京吉普最为常见。很长一段时间内,荣毅仁侄女荣智美从德国为他定制的奔驰车是北京城内数一数二的豪华车。出租车大多是三轮车,偶尔有几辆上海牌、华沙牌轿车。当然,出租公司并非不愿更换高级车辆,奈何外汇无着,无从购买。
荣毅仁发话后,中信公司与东方租赁公司筹备合作,由中信解决外汇问题,从日本引入首批200辆日产轿车,租给北汽公司和首汽公司。二者向中信支付人民币租金,中信以日元向日本租赁公司支付租金。试点成功之后,200辆丰田轿车又以同样方式被引入北京。
400辆高档出租车在北京街头跑起来,同时激起质疑的喧嚣,有人指责中信此举“变相进口”,简直就是“走私”的代名词。这给荣毅仁带来不小的压力,中国东方租赁公司筹备工作面临搁浅。
1980年11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作出回应: 同意中国东方租赁公司在国内开展租赁业务,使用外币计价结算。这为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打开政策之门,质疑之声终归于平寂。
1981年4月18日,中国东方租赁公司被批准成立,正式开业。一年后,北汽公司和首汽公司提前付清400辆轿车的应付租金,随后,两家公司又以低价买下这批轿车。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旗开得胜,以先发优势成为国内租赁市场的领跑者,到1989年,共为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办722个租赁项目,利用外资总额达71亿美元,为股东创造超过1000万美元的税后利润。
关键是找个有潜力的项目
1979年秋,中信公司成立的消息经由新华社的电波传向世界,各国商人纷至沓来。不到一年时间,位于崇文门饭店的中信总部中信公司办公地址几经变迁,从最初的荣家四合院到和平宾馆的12间房,后搬到崇文门饭店,直到建国门外的国际大厦建成,才有了正式办公场所。累计接待外商约6000多人次。
为扩大中信影响力和信誉度,荣毅仁专门请来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担任中信顾问。此举收效甚微,到1980年时,做成的生意仍屈指可数。当然,公司初创,难免不尽如人意。中信成绩单上,除了促成三四件合资项目外,可以拿得出手的就是帮助国内企业接过几笔订单,收取中介费而已。
介绍海外造船订单给六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所赚取的20多万美元在很长时间内让中信人感到欣慰,但此后随着生意转淡,这种感觉逐渐被日渐增长的萎靡和失望感所代替。融资租赁业务还未带来切实利益,接待费、日常开支节节攀高,公司账户很快便掉到了7位数。
荣毅仁看在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开源之道。政府困难重重,财政部允诺的资金一减再减,看来也是远水不解近渴,荣毅仁不想为国家添麻烦,所能做的就是在中信这个平台上自寻出路。
1980年的一天,荣毅仁和王兼士议及此事,后者建议,不妨以公司名义在海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再行定夺。
王兼士幽默地说:“我们不要只当‘红娘’,我们也当一回‘假洋鬼子’。”这个方案的精髓之处在于以借债方式搞投资,赚钱后还债,既可筹集资金,又可促进项目建设,对外资来说也是一件高回报的好事,可谓“一石三鸟”。
荣毅仁马上意识到其可行性。做生意的最高境界便是与人谋利,如此利人利己的好事自然没有不成的道理,荣氏早年创业不正是因“借鸡孵蛋”一招而枝繁叶茂?况且,公司债券期限较长,资金使用自由,不影响公司股权,利息还可税前支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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