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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幺妹的生活纪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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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瑶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三月的雨丝不解风情,不理东风的暖意,兀自恣意地任寒气弥漫;方瑶抱着双肩的手不自觉的紧了紧,傍晚路上的行人很少,稀稀拉拉的,走在林荫下,方瑶几乎被绝望和无望的悲伤淹没。
方瑶,虚岁25,2年前毕业于S省的S大,面容姣好,特别是那双乌黑的眼睛,不是特别大,但是水汪汪的,像是会说话般;长长的睫眉像两把小扇子,一张一和之间有种天生的妩媚不自觉的流露,配上遗传的稍小的鹅蛋脸,白皙的皮肤,实实在在的一个没人胚子;头发有点蓬,但很黑很亮,简单的一根头绳高高捆起,发梢处就会蓬蓬松松的伏在肩上,和明亮的黑目相映成趣,更显娇俏明媚可人。
方瑶不但生得好,而且学习好,考上省会的最好大学;在当时山村的放养教学模式下,不可谓不难得,一路走来,称赞的话如潮水般。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方瑶在家是老幺,但是耳濡目染和亲眼目睹了爸爸妈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勤苦生活后,对改变生活让爸爸妈妈过上好日子,有着非比寻常的执着;考上大学后,妈妈就一在强调,让瑶瑶一定要找一个城里的女婿,从小就听妈妈话的瑶瑶在妈妈不耐其烦的嘱咐下,也渐渐的接受了妈妈的想法,做一个妈妈和乡邻骄傲的瑶瑶,虽然自己有自己的骄傲,但是为了妈妈的梦想与期望只能牺牲了;凭借瑶瑶的的条件,留在省会也不会辱没了谁。
但是事与愿违,同学一个一个都安定下的时候,瑶瑶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不是没有合适的,只是相处后,他们都选择了离开,他们给瑶瑶的评价是:小气吧啦,任性,太保守落伍。是的,瑶瑶是老幺,大人对小的孩子本来就有点没道理的偏疼,而且老幺的学习又好,在家就更是轮不到她做事的了,所以就没有看眼色做事的习惯,除非你叫她,但她还不一定做得好;农家的孩子,一个钱都掰成两个花,不要说瑶瑶这种心疼父母的了,花钱更加仔细,虽然平时不干事,但是上学总是缺不了钱的,受母亲影响,小气好似天生的;至于保守,瑶瑶觉得自己没有错,先上车后买票的事,在她身上想都不敢想,她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就这样瑶瑶虽然在城里找了教书的工作,但是以农村老姑娘的大龄还是没有完成妈妈的期望。
雨越下越大了,瑶瑶走到路边的亭子里坐下,越想越委屈,一时间孤独,无助,彷徨,绝望和他们对自己的厌弃统统涌来,排山倒海,一时间痛哭失声;他们不喜欢瑶瑶,其实瑶瑶也不喜欢他们,小说里面写的那些心动的感觉离她太遥远,她只是害怕他们,害怕他们看到自己没有见识,害怕他们靠近,害怕他们询问自己的家庭,害怕他们说自己攀高枝;害怕把自己不如人的都晒在他们的面前;透过雨丝望去,一片朦胧,就像自己的未来一样没有方向;很冷,很冷~~不知道哭了多长时间,天都快黑了,有点晕,瑶瑶想站起来,猛地下天旋地转,随着就栽倒在地,再晕去的瞬间,瑶瑶空前的害怕,急切地挣扎,无意识的喊着“妈妈、、”妈妈,爸爸,哥哥,姐姐,流星般的从脑海中划过,急切的想抓住,得来的只是更加的惶恐,在失去意识的瞬间,不期然的撞入一个画面,黑黑的排骨男孩,脸上沾满尘土与草屑,黑黑的手掌中捧着红红嫩嫩的野草莓,“幺妹,吃!留给你的,”亮亮的眼中满是期盼,“臭圆子,讨厌!”女孩眉毛拧成一个结,“哼!谁要和你这种坏孩子有关系。”女孩没有看见,身后男孩在女孩转身的瞬间明亮的眼睛瞬间黯然,高高翘起的嘴角也拉了下来。“苏圆……”伴着低低的呢喃,瑶瑶的睫眉又挂满的泪珠,渐渐安静下来,惶恐渐渐散去。
2。安心微笑
“啊,头好晕,为什么动不了?难道我要死了吗?”瑶瑶摇摆着头,“妈妈——妈妈怎么办?不要,我还要为爸爸妈妈养老呢,呜呜不要啊……”一时间,心里酸涩难挡,急得满身是汗;小幺,小幺,怎么啦?快、快醒醒啊!在我以为要离开家人而哭泣时,我听到有人在叫我,这是什么声音,怎么那么熟悉?我不安的扭动着,朦朦胧胧的看见一个中年女人,正在急切的拍着我,口中无序的说着“小幺啊,快回来呀,我的小幺哟,妈在这啊,”我渐渐的清醒过来,这—这不是我妈吗?怎么会这么年轻?眼前的女人穿着蓝色盘扣春秋季的卦子,黑色的粗布裤子,一双千层底的灯芯绒布的碗口黑布鞋。我满脸疑惑,这还是我妈吗?太年轻了。
“小幺,这么了?看着妈,”老妈晃了晃我,我这才发现老妈正抱着我呢,什么?我吓得一下子就在老妈的怀里坐了起来,伸出手,这是多么小的一双手啊!白白呢嫩的,可是我的手—难道我重生了,回到了我的小时候?我还没想明白,妈妈就又把我的思路打断了,“小幺不怕啊,我们不睡了啊,”说着,妈妈就把我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着,不时摇晃一下;来安慰我眼底的恐慌,虽然不对症,但是母亲怀抱的安全感还是抚慰了我的惊慌,算了,等没事的时候自己在研究研究吧!
“不怕不怕,有妈妈在,就算我回到小时候,又这么样?”我乐观上的想,“只要是和妈妈爸爸在一起,哪都是一样的,以前我不就是为了能够让妈妈爸爸搬来和我一起住努力着吗?既来之,则安之。顺便洗刷一下自己与国家最高学府—T大擦肩而过的耻辱。”这样想着,不自觉的心就安下来了,在抬头看见妈妈眼中满满的都是心疼的时候,心中一酸,这就是那个无私的爱着我的妈妈呀!虽然有时候有点嫌贫爱富,但是我知道,那都是为了我好,妈妈是怕我以后吃苦才那样的。
搂上妈妈的脖子,把头放在妈妈的肩膀上,又蹭了蹭妈妈的脖子,撒娇的的叫道“妈妈”软软的恹恹的,娇嫩充满依赖感的童音安慰了妈妈对我醒来一直沉默所带来的焦急,于是终于从刚才的紧张中放松下来,抱着我摇啊摇。
“我家小幺好乖哟,妈妈的心肝宝贝!”好一会儿后,妈妈才笑着宠溺的点了一下我的额头,“自己下来站着妈妈洗衣服好不好?”“好”我顺从的吧啦了下来。
“自己玩,别出门啊,外面中午有猫猴子的,小幺不是知道的吗?等哥哥姐姐回来陪你啊。”妈妈不放心的嘱咐着,“好的妈你去洗衣服吧!”我想我正好可以好好想想看看,环顾了一下我们家的院子,这是我童年的家,一直到我小学毕业,我家才有新房子。一座朝南的院子,靠南两间靠西一间是过屋,另边靠东一间是厨房,东边是邻居家,我们家与他家共享一道院墙,西边院墙外是我家的菜园,北边也是两间,不过都比前门面两间大,过屋对门一间是堂屋,旁边一间是卧房,爸爸妈妈住,因为两间屋子比较的大,后面的都用强给隔开了,也就是两间隔成四间,一间是爸爸妈妈卧房的后面,是放粮食的,堂屋后面的是我和哥哥、姐姐的卧室,中间有道帘子,一边睡姐姐,一边睡我和哥哥。
溜达了一圈后,没有任何悬念的,我证实了我是实实在在的土生土长的方家闺女;于是我更安心了,也许老天真的是有的,不然怎么给我安排了两倍的时间让我成长呢?或许对于别人来说太多的童年是一种对时间的浪费,但是对于我来说则不然,在青春的成长中我错失了太多的宝贵的东西了,于是我就自己顺手捞了一个小板凳乖乖地在堂屋门旁坐了下来,不管怎么样,先晒晒太阳吧!
妈妈见了,会心一笑,“小幺真乖!”
妈妈的笑容一下子晃花了我的眼,那太熟悉了,笑盈盈的,像喝了蜜,甜甜的,充满了温柔与疼爱;那是每次我做好作业、得到老师夸赞或考试考了前几名的时候那从心底涌现的喜悦。甚至随便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得到好一顿的夸。
“唉!”不自觉的小小声的叹了口气,随便拈了凳子旁的碎木屑把玩着。
想我在爸妈手掌心长大,爸妈对我如珠似宝,我一直都生活在糖蜜罐里,是从什么时候自己变得烦恼的呢!好像是自从上大学后,决定让自己变成爸妈的依靠的时候,然后自己觉得压力变大,放眼望去,学校人才济济,不知觉得自己喜欢把自己和他们比较,然后认识到自己的差距,在自己的身上再也看不到优秀的影子,所以因为惭愧自己辜负他们的期望,纵然思念爸妈他们,也不敢勤打电话回家,现在想来相比自己在乎的那些,他们应该更在乎自己是否开心幸福吧?毕竟他们也都是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根本不知道同学们那些个能歌善舞、“优秀班干部”和“十佳青年”什么的;是我自己一直觉得在小学、初中和高中无所不能的我——这样的优等生沦落到只会学习的窘境是多么的不堪,事实我没仔细思考,我从小到大好像拿手的好像就只有看点小书了,妈妈也从没怪过我呀,我至始至终都是妈妈的骄傲,也许她并不是因为我的成绩而骄傲,而是骄傲得到好成绩的我,就算有一天,我不再是最优秀,妈妈依然会为我骄傲,只仅仅是为她的女儿而已,现在懂得也许还不算晚,我们一家都在一起不是吗?
想到这里我不禁非常感激老天。
兀自思考,不自知这样的绵软一团的小不点正襟危坐,凝眉苦思的样子是多可乐的一件事,我被来自后脑勺的不轻不重的一巴掌给拍醒来,“小幺,你是也会思索来着,真乖,饿不饿?妈妈一会去做饭。”也不以为意我回不回答,笑着把额头凑过来,在我额头试了一下温度,然后拿爸爸的一件褂子继续洗衣大业了。
又是一个人坐着,挺没什么意思的,虽然从小到大我这事干的最多,但是也阻挡不了我对从大变小的好奇吧,小小的手,小小的脚,手白白嫩嫩肥肥的,指节处深陷的十个小窝窝随着手指的伸缩消失、出现,越研究越觉的有趣,脚上穿的是妈妈纳的千层底,帮子是妈妈用勾针勾的红色的猫头鞋,我最喜欢的是猫的眼睛了,妈妈绣的是金黄色的,就连胡子都是黄色的,觉得特逗人,在洗衣服的妈妈时不时的抬头看一下我,看我玩得开心,也是会心一笑。
等我反应我这么长时间都干了什么的时候,也是禁不住小脸一红;纠结那么一会儿我放弃了,怕啥,反正我就是妈妈的女儿呀?幼稚点有什麽!因为这种**心态,加上我和同龄人相比本来就是很晚熟的,让我第二次童年过的是如鱼得水。
3。亲爱哥哥
“妈,我回来了!”男孩的声音应该在变声期,哑哑的,很有穿透力,离得老远就传了过来,别人小幺不知道,小幺反正就被吓了一跳,不用猜,那是自己老哥,一想到好长时间没见的老哥,小幺激动的的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迈起自己的小短腿就跑着迎了出处,不用预想,他们闯了个满怀,当然是小幺闯到了哥哥的怀里,因为个子太矮,只到他腰上部,加上哥哥跑的太快,小幺就向后倒去,想搂住他腰的,这想法因为胳膊太短而夭折,正在祈祷不要太疼的时候,自己就临空而起。
“小幺,你干什么呢?这么不看路呀?”惊吓过后,把自己举到半空朝着自己咆哮,看似色厉内荏,实则是关心埋怨居多;要在平时,我肯定扭打着要下来,而今天我去觉得好幸福,这也就是失而复得的感觉吧;的却是,明明他吼了自己,应该闹个小脾气,而小幺朝他一个劲傻乐,不禁让他孤疑万分,“吓傻了,你乐啥?”正好被洗好衣服准备做饭的妈妈听到,迎头就接了一巴掌,“这么说你妹呢?小孩子不能乱说!”
“呵呵……”小幺一个没憋住就笑出了声。哥哥狠狠的瞪小幺一眼,小幺立即捂住不争气的嘴巴。
“笑什么笑还不都是你”“哼”说着不管不顾抱着小幺就朝堂屋里走去,把幺妹按在椅子上,点了灯做起了作业。
“今天难道是星期天的吗?不然像哥哥这样对书苦大仇深的学生是不会主动碰书的。”看到哥哥拿书时想着,“如果是周日就对了,今天下午一直没见爸爸,肯定是在村东头的李家那里帮工呢!”
“哥,大姐呢?”“说你傻啦,你还不信,大姐不是中午到学校里吗!”方志瑾抬头漫不经心的说,一副吊儿郎当的痞样,是的,大姐初二了,说是要上晚自习,所以大姐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的,一般都是周五下午回家,周日下午走人的,因为贪睡所以就没见着大姐啦。
“这么可以老是说我傻!前就是这样,我大学毕业时都是这样说我,孰可忍妹不可忍也,”想着,此风一定不能助长。
“讨厌,我哪里傻啦?”因为生气而鼓起的包子脸让本来还很正常的大哥大笑了起来,实在没有风度可言;嘴咧那么大,试没形象了点,因为鄙视,我的脸又皱到了一起;忽然,一张大手摸到了我的腮帮子。
“干什么?”不禁恼羞成怒,把自己的腮帮子夺回后,吼他一嗓子也不解气,现在还好,我小麽!但是当我长大了,他还是不会收敛的!以前就是这样的。
小幺碎碎念的到厨房找妈妈去了。
小幺却不知自己已经给人娱乐了一把,方志瑾在那边暗乐“小不点点,还会生气!”说着拾起刚才碰掉得笔,在看书时,也没那麽难熬了。
“妈,烧什么呀?”
“小幺,这么不和哥哥玩呀?擀面条,小幺说好不好?”妈妈温柔的把小幺拉到她的腿边;一边烧火,一边用手抚摸着小幺的头顶,而小幺亲昵的趴在妈妈的肩头,糯糯的答到“好”。
这时候,全家还是用煤油灯,电灯一般是不用的,像这样晚上烧饭,因为节省也是不会点灯的;橙黄的火光照在妈妈的脸上,那里要比小幺记忆中的样子年轻太多,没有明显的皱纹,皮肤虽然风吹日晒的,有点粗糙,但并不是很黑,五官很好,特别是眼睛,想到多年后的妈妈,鼻子又有点酸;我们三个就我和妈妈张的最像,眼睛漆黑明亮的,大大的,像会说话,笑起来又像月牙,甜甜的;我就是头发像爸爸,天然的半卷不卷的,蓬蓬的;哥和爸爸特别像,五官很深邃,很立体,不能说是英俊潇洒,但也是很爷们,很有男人味的那种;大姐一半像妈妈,一半像爸爸,很有阳刚的味道,一看就是一个女强人;他们俩的头发都像妈妈,黑黑的,很有质感,想当年一直是我怨念的直接对象,想着,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就我另类一点呢。
一会儿水开了,妈妈就把已经用手擀好的面下进去,开了又放进去半篮子切好的团青菜和一把子蒜苗,一会儿就香气逼人了。真好,闻到这味儿小幺就馋嘴的不行,也不能怪小幺不争气,想自己天天吃贯了大碗大碗青菜有几根面条的人到了城里就只能吃到一碗面条能挑几根小白菜的饭食,那是什么感觉呀?不说你也知道,看到菜就谗!
“你爸还没有回来,我们等会儿就吃啊,”妈妈笑眯眯地商量着。
“好,瑶瑶等爸爸,”以前觉得自己和同龄人相比太奶娃气,现在才觉得自己还是不够奶气,比如现在,说那么嫩的话,好酸哦。
“小幺真乖!”王梅看着,这个自己最小的女儿,真是爱到骨子里,小小的就乖巧懂事,不像村里其他孩子,无论男孩女孩都疯的不像话,哪有一点女孩子样儿?王梅的父亲是她们当地的村支书,以前是读过一点书的,从小对王梅要求就是女孩子知书达理,同样王梅也希望自己女儿知书达理;虽然大女儿没有希望,但也不是疯丫头,但是小女儿一定会是个知书达理的孩子;想到这不禁又想到自己儿女双全,虽然日子紧巴巴的,但是自己和孩子他爸奔奔,和村里其他有些人家相比,过的也算好的;伸手揉了揉小女儿蓬蓬头,看到女儿扭着不依的样子不禁又笑出声。
“爸爸!”小幺眼睛一亮,这时响起开门的声音一定是爸爸回来了,小幺赶紧朝门口奔去,进入眼帘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三十四五岁,很是健壮,五官立体深邃,给人一种安全豁达的感觉,因为打米的关系,浑身都是白的,很是滑稽。
“小幺,今天听不听话?”看着小幺跑来,爸爸蹲下来笑着问到,近距离的,米粉随着皮肤的抖动,少数的几颗往下掉落,特别想笑,又特别想哭,小幺好像看到骑在爸爸脖子上看田野的时候,也就像现在这么大,自己笑的开心,爸爸笑得满足;又好像看到担麦子的爸爸,沉沉的麦子,压沉了扁担,压弯了爸爸的脊背,看到爸爸脸上的汗水像小溪一样,看到麦子随着扁担晃呀晃得,那么的沉重。
快洗洗,一身的灰,大致洗一下,赶紧吃饭,等会我给你烧点子热水好好的再洗,妈妈风风火火的端来一盆水来,又把我快要流出的泪水逼了了回去。
4。幸福的定义
“啊!”我无意识的呻吟了一下,朦朦胧胧中,似乎听到鸟的叽叽喳喳的叫声,一时间竟不知道身在何处,盯着眼前熟睡的大脑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是了,我很幸运的重生了,昨天回到家里,晚上爸爸回来吃饭后,还没洗脚就睡孰了。现在我睡在哥哥的床上。
从被世界抛弃的阴影中回到十九年前,回到我六岁那年的春天,一个我可以无忧无虑的单纯的生活的时光;想到这,我不禁全身轻松,觉得空气都冒着幸福的泡泡,太好了。
现在想来,重生对我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不然再让我在那种压抑与绝望的环境中生活下去,我想我会疯的;想想,还是当局者迷了,那时我一直追逐着别人的生活,羡慕别人的荣耀,而一直没有认识到自己根本不适合,我只适合做一个乖宝宝,女强人让别人去做吧!而且,成长中我也患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择偶的方面我太偏听妈妈的了,和那些期望自己的未来妻子与自己并驾齐驱的男人在一起,我只会自卑死的,因为我一直会是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不是有人说嘛:性格决定一切。像我小女人的性格,永远做不到独当一面,干练爽朗,我只是一个婉约的宜室宜家的传统女人。好吧,我重生了,我可以改变,但是骨子里的东西是变不了的,如果变了,我还是会痛苦的,因为我不再在做自己!平时我也会看小说的,重生的我也看过,那些金手指我想都不要了,我承认我是很固执的安于现状的人。
这次我再也不要把那么多的责任都背在我的身上了,可要想开了,不是有哥哥和姐姐嘛,虽然哥哥姐姐的学习都不怎麽好,但都是聪明的人,姐姐高中毕业后嫁的人家在当地算挺好的,就在我们的街上,开商店卖文具的,哥哥中专学的是汽修,如果不是后来和街上的**混在一起,以哥哥的精明样干干错不了,我那时候再注意一点就是了;这样爸爸妈妈就有了依靠了;至于我还是好好读我的书吧,以后做研究或者写作都是可以的,那是我的位子。
至于别的什么,又想到我昏迷时脑海中最后的画面,也许我内心的深处是喜欢苏园的,也可能喜欢的只是那种被宠着的温暖吧!在那些非亲属的男性中,只有在他那里我才会无理取闹,无论我怎麽对他,好像一点都不会影响他对自己的态度,以前我一度很害怕,觉得他不正常,现在回想,他看着我时,眼中的喜悦那样耀眼,根本就做不了假的,再次回到从前,本来就是幸运得来的,那就给他一次机会和自己一次机会吧;至于他那种飞扬,跋扈、无所事事又惹是生非的性子,改不了的话,就在说;反正我也是被别人嫌弃了那么多次,再也不要找那些年轻才俊了,那种苦我吃够了,这一次我一定要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不是说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吗,那这次,我一定要找到他;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宁缺毋滥,最好的不会就是幸福,而是那个最适合的。
刚才自顾的想着,没有注意到,天已经大亮了,而一看老哥还在呼噜呼噜的睡得的倍儿香,真好笑,以前就是这样,家里就他最能睡了,每次最小的我都爬起来的时候,他还叫不醒呢,我下子起来恶作剧的念头。用手捏着哥哥鼻子,“恩”头向后靠去,我伸,向左摆,我往左伸,……玩着玩着,哥哥猛地一下睁开眼睛,我看得分明,那里正燃烧着熊熊的怒火;“哎呀!”我一咕噜爬起来,来不急穿好衣服拿上鞋子,就踉跄的向当门子跑去,还不忘喊着“妈妈,妈妈,哥哥要打我,”我怎麽就忘了呢,那是我的亲哥不错,但是在沉睡的时候分明是瘟神来着,咋就忘了!喊瘟神的活儿那是妈妈的。
一下抱住听到声音后从厨房中走出来的妈妈的大腿,继而躲到妈妈妈妈的身后,只漏出俩眼睛观察敌情;不要看我是他亲妹子,惹到那座瘟神他也对我这小不点照下手不误,不带手软的。
5。重温童趣
“大清早的怎么就欺负妹妹,快去洗了吃饭,讲讲就到七点半了”妈妈很铁不成钢的横了一眼正在左右环顾想掩饰自己目的的哥哥,把我抱起捋了捋我的爆炸头,看着哥哥那样子也很无奈,索性不理,只嘱咐他快点,省的迟到;反过来把我抱进屋里给我穿衣服,“小幺,以后等妈妈来给你穿好了,才出去啊,不然啊就会去打针知道吗?”。听着妈妈温温柔柔的叮咛,感受着母亲独特的温度,一下子我得寸进尺地就依向引人向往的温暖怀抱,站也懒的站。
“啪!”一下屁屁温柔的挨了一巴掌,
“小幺站好!妈妈还要喂猪呢,”利落的帮我穿好衣服,“啵”一声,在我额头亲了一下就把我放了下来。去忙碌了。
我屁颠颠的业跟着跑了出去,看着周围就像演奏交响乐一样,又新奇又激动,鸡鸭“唧唧,嘎嘎”的叫着,一看到妈妈拿着稻子走来,就像小燕子一样扑了过来,我就过去冲一下,恶趣味地观赏着它们跑去又跑回的样子,看到妈妈舀猪食,也趴过去瞅那些猪昂着头望眼欲穿的可爱样。
又被老妈一把扯回堂房,并给我按了一个工作,搬板凳等会儿吃饭。于是我开始了劳力的工作,呼哧呼哧,累并快乐着,虽然最后我就搬了一个自己坐的小板凳,因为大的就比我矮一点点而已;一点也没有凭着自己这样的“高龄”就这样能力而感到丝毫的羞愧,相反很沾沾自喜,因为我端坐在我的小板凳上呢!;想我从小到大,只要和能力沾边的我都不在行,以前小时侯没有为这事自卑,现在再活一世,就更看得开啦!凡事量力而行,可以发扬长处嘛;当爸爸从地里回来的时候,看到我累得红扑扑的笑脸精精神神的也是笑眯眯的。
很快除了狼吞虎咽后去上学了的哥哥,我们一家坐在一起吃起了早饭,很简单,也是我的最爱,一小瓷盆白稀饭,熬的浓浓的,倍儿香,一大蓝边碗盐水泡的的杨姜片,一盘切开稀饭上馏的厚馍馍片,在爸爸咬了一口馍馍后我便甩开腮帮子用我的御用小勺了喝起稀饭,不时发出吱溜吱溜的声音,引得妈妈笑骂“人家看了还以为我不疼女儿,稀饭都吃成这样!”
方德正也觉得好笑,儿女双全后好几年才又得了这么一个女儿,长的喜人不说,又乖巧,宠的跟什麽似的,但是偏偏好喂得很。
方德正一边吃一边说“麦子今年长的不错,现在也是闲着也是闲着,看哪天他们三个都在家里时,炸点油果子和有饼子,收拾收拾,我就把菜籽给卖了,现在价钱不错,而且都是下乡来收的,”
“恩,知道了,还用你说,我自己的儿子女儿,我还不知道,都是馋嘴的猫,”王梅给方德正盛着稀饭说,一会儿,大家都吃完了,王梅起来收拾碗筷时,一看,小幺还在端着个碗吃着,因为小板凳太矮,不站起来,还就没看到,想着这么长时间,就算人小吃的慢,那也吃了两满子了,于是就说“幺幺呀,吃没吃饱啊,吃饱了就不吃了啊,中午妈妈给你炖鸡蛋吃,!”
猛一吃那么香的饭,还真是不舍得放下,一方面是好吃,一方面是在城里上学养成的习惯,觉得剩下太浪费了,虽然可以给猪吃,不过还是算了吧,就我这小身板,我不能再吃了,现在就觉得撑着了。
妈妈洗碗我就到我家屋后去探险了,屋后不但长满了不知名的树,还有两颗桃树,正好现在也在开花,记得夏天的时候,我和哥哥就以它为零嘴的,一棵树会结圆圆大大红红的桃子,一棵树是结毛桃的,就是浑身都是毛,吃的时候一定要洗干净了,不然会吃坏肚子的。
果然,记忆诚不欺我,一片嫣红,枝枝蔓蔓,零散又拥挤在墙边,甚至有几枝都伸到了我和哥哥的窗前,怪不得我闻着屋里会有似有似无的清香呢!风一吹,轻颤微微,惹人怜惜;左看看有摸摸,瞅着抽着,觉得这一片片的绯红仿佛晕开了般,春风不醉,它就好似醉了;鬼使神差的我折了一枝下来,还是那个长的最俏的;看着手里的花,懊恼非常,鼓着腮帮子怏怏的回了堂屋,妈妈还在整理橱柜;独自坐着,突然自己真好笑,怎么又变小了,本来以前就不怎么成熟,现在就更不堪了,虽然我本就打算再过一遍童年,把心灵自然的重打造一边,可也不能这样,我的智商还是很高的,不是吗?好歹我是高材生来着。
“哎呀!”大不了夏天我少吃几个桃子好了。这样想着又高兴起来了,马上行动,在屋里左翻右翻终于找到了一个爸爸喝过的空白酒瓶,涮涮,装一点净水,把桃花插进去,放在我和哥哥的床头,从门口一看,真有股子文雅古韵的调子。
小大人的,背着手美滋滋的向菜园里进军,这个时候妈妈正在整理家里的琐碎,只要我不走远,妈妈是不会管我的。
菜园子里靠北的角落里,堆了很多的废木头,树根,朽木,经常的风吹日晒,雨水一浇,就会长出许多的木耳之类的菌类,有时候我会为了摘一朵木耳花费很长时间,但是乐此不疲。
到中午时,我也弄了不少,用我自己的小手捧着也有好几捧,妈妈笑着打趣,“幺幺中午就吃蘑菇!”
中午饭在爸爸对我的夸赞,哥哥的不以为然中度过,然后,午睡后,上学的上学,做活的做活,我就进行我的睡觉大业,小孩子一睡就懒着了,妈妈也不喊我,就这样了,没有了监督,人就会更懒,而且,经过了高考与工作的炼狱后,对睡觉,我也有这非一般的亲切感;醒来,就随便思考一下,未来的日子里,怎么才可以把老哥在不费我吹灰之力的情况下推向家里顶梁柱的
6。时光飞逝过
过着猪一般的生活,睡得最早,起的最迟,吃得最好。这是方瑶瑶现在生活的真实写照。每天中午王梅都要例行的给整一个蒸鸡蛋,剁一点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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